作文摘要:该篇《再见,那时光(十六)》的作文为六年级作文,由作者“guzj3289”与大家一起分享,体裁为小说作文,2000字作文,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全文,你觉得作文中哪段或哪句写的最好呢?同时,你发现哪里有错句或错别字吗?请点击这里评论吧!
从我出生开始,夏氏就已经纵横商业界几百年了,不知道怎么维持下来的风花雪月。从小父母就对我严格要求,从未感受过一丝父母之爱,我知道,我只是他们能利用的商机工具,让家族的企业更上一层楼,让父亲因为我而荣登夏氏集团掌权人的位置。
可我的梦想不是这些,我只想有一个平凡幸福的家庭,尽管它不富裕,没有好看的衣服与卓越的饮食,给我一个关怀自己,可以交心的朋友,平平凡凡地度过童年的所有时光。
可这只是梦想,永远不可能成为现实,我三岁的时候母亲给我请了世界上最好的家教老师Anod,我不喜欢这个总是板着脸的凶女人,我一天挨几顿打就看她的心情如何。父母把我的生杀大权交予她。
在父母心中,我只是一个工具,没有用处,就可以丢弃,尽管我是独生女。我有一个叔叔,是爷爷的小儿子,爷爷对他比对父亲要厚爱得多,父亲为此十分不满,不过叔叔有一个女儿,名叫夏安琪,因为家族不允许随意外出社交,我与她变成了好朋友。
谁能想到呢,我的礼仪学的会那么好,也许是因为的我的好胜心强,自尊高傲吧,那又怎么样?我就是我。我是家族中长得最漂亮的一个,这是大家公认的,尽管有一些人会说一些对我造成伤害的流言蜚语,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伪装自己,让自己有了表层,恬静典雅又端庄大方的外表之下,是一颗把自己包裹的像刺猬一样的铁石心肠。
我只会对夏安琪透露心悸。我本就知道家族中的明争暗斗,这是每个小姐都要学习的,本以为我已经很优秀了,没想到,夏安琪竟然这么卑鄙。
她陷害了我,为了陷害我竟然残害了自己才三岁大的同父同母的亲弟弟,那是我的堂弟,叔叔的小儿子,夏安允,夏安允从那以后就一直是一只手臂,哈,谁能想到夏安琪这么残忍?毫无血性可言,我突然有那么一瞬觉得,我和她比起来,实在是太差劲了。她为了自己的路,竟然会这样做……
爷爷最终没有责怪我,我怀疑他知道不是干的,如果他知道,身为我的亲爷爷,为什么澄清事实?为什么要让大家误会我?爷爷的心思就像大海一样,我不能妄自揣测,不然他也不能再商业场是驰骋几十年之久。我和夏安琪完了,每次见面都是针锋相对。
夏安琪嫉妒我,我知道。也许正是因为这种虚荣感,我发现我变了,我开始以自我为中心,未达目的不择手段。我也有了嫉妒心,算计心。之前的夏安琪和我比起来,差太多,她最终是被我打败了,唯一一个送去美国培养的名额,是我的。
我十分得意,当然,这满足了我的好胜心。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因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坚定地相信着。
从美国回来,我在准备去全世界名校埃利斯达的路上。我是金发碧眼,因为母亲是外国人的关系吧。不过我还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女孩。
我认识了一个堪称绝色的少女,她的年龄和我相仿,造诣却远远超出于我。我第一次发现人外有人。不过也许是嫉妒心在作祟,我对她并不友好。在一路的车程上,她对我却始终如一,热情到不可思议,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大胆夸张的人。我有兴趣了。
比起在商场上的虚伪抬举,我更喜欢真诚的交流。我对她的嫉妒心因为这点融化了,不过应该还残留下心底吧。因为有夏安琪的前车之鉴,我不敢深交。
相同的时间中,和我作伴的还有另一个女孩,酒红色的头发,长得不亚于我吧。没有第一个那么漂亮,不过浑身都是哪种妩媚的气息,我不喜欢这样的人,她一看就知道是那种人。与生俱来的贵族气息让我有点瞧不起她,一个酒吧少女。
后来我开始慢慢接近这个酒吧少女,她的身世很凄惨,成绩却好的离奇,她和第一个绝色少女一样,也和我一样,都是去埃利斯达的。
我们三个通道,我不喜欢和陌生人有太大的接触,尽管她们不是,不过我还是有那么一层隔离。在一家豪华的咖啡厅里,我们遇到了一位俏皮的少女,她也是去埃利斯达,甜美又天真,傻傻的样子让人不自觉亲近,我们一见如故,她像最初的夏安琪一样,对我也十分友好,一见如故。
我,绝色少女,咖啡厅少女,酒吧少女,我们三个变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
钱是绝色少女结账的,她不仅漂亮有才艺文采,气质甚至连我这个名门贵族也望而生畏。她家境似乎也十分优越,不过在任何贵族中,我并没有听说过她。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中的那种好强心与嫉妒心又开始悸动了。我讨厌这种感觉,我喜欢掌控芸芸众生。如睥睨世界蝼蚁的女王般站在顶端,绝色少女让我觉得,她更有这个资格。
那又怎么样?我会变得更强,胜过一切人,这是我固执的执念。
没有人知道,我有另一个名字,叫夏晚执。恨晚的晚,执念的执。我是纵横网络黑界的公主殿下,总创大人,可我并不满足,因为我在害怕,在黑界的暗处,最强大是势力并不是我们虞凉,而是另一个组织,名叫流笙。流笙的BOSS是最强大的黑界之王,黑客之王,她们说她是史上最强,不过也是个女子。
我才不惧怕,我要超过她。我甚至不知道我对这个女子的仇恨那么强。我到底埃利斯达了。我才知道,原来那个绝色少女,埃利斯达的学生会主席,台球社社长,高二七班班长,还是风云榜第一,哼,尽管不爽,不过我还是不想说,我的形象,还在打地基。
那个排行第二,与绝色少女不相上下的血红色短发的诡异女子,我总觉得她的行事风格很眼熟,不知道哪里眼熟吧。反正就是看她不怎么痛快,我的秘密只会藏在心底而已。
排行第三的那个吃货,没什么背景,对我也没有威胁,我对她完全不感兴趣,却留心她那张完美的容颜,怎么看,也是一个贵族大家的小姐啊。结果调查,她的身份,也许不是那么简单吧,有一个哥哥,却不知去向,貌似身份比爷爷还强大。
三个都是实力强劲的对手,也是懵懵懂懂的朋友,哦,当然,除了那个血红色短发诡异女子。我觉得我唯一能信任一点的,不是酒吧少女,就是咖啡厅少女,她们两个和我十分要好。
我竞选副班长,是因为我认为绝色少女的位置在大家心中已经根深蒂固,我不能贸然行事,只得先伤害这个名叫赵惜戎的副班长了。我的心肠没那么软,我讨厌有人在我面前颐指气使。
我觉得有绝色少女这个靠山还不错,起码我顺利上任了。不过,我还是抗拒她。我不明白她的身份,我就不能相信她。我认为,朋友,应该坦诚相见。我已经不会坦诚相见了。
我开始一步一步往上爬。
六年级:7个汉字以内
花团锦簇,一座喷水池正立中央,周围围满了各界大佬,名门贵族,美酒佳肴丰富多样,人声鼎沸。杯觥交错之间,点点酒渍散落,每个人交言甚欢,脸上标准的微笑十分虚假。待皇甫陌汐等十位小姐。
四月初,微风飞舞,少女淡紫色的身影显得瘦弱孤寂,坐在那片樱花树下,十分唯美,美丽的樱花像寒冬纷飞的粉红雪花,时而急促,时而悠扬,在不经意间,地面上已似铺了一层淡粉色的绒毯,花瓣掉落。
——戈蒂埃天台——一袭咖啡色的风衣,在涌动的空气下,如同死神张开的手臂,张扬霸气。少女姣好的身材包裹在风衣之下。血红色的发丝紧贴着白的不自然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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