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证明
第1篇:开具奇葩证明
开具奇葩证明
我国是法治社会,办事都要遵循一定流程,但各类奇葩证明层出不穷,反映出的问题如下: 1,证明繁多,往往一个普通手续要找七八个部门盖十多个公章
2证明难开,办事通常需要递交各类材料,3个别部门踢皮球,不办事,让群众办事无门。发生这种现象,我觉得有以下几个原因:
1,一些政府部门和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明明几个部门可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却要群众跑断腿。如果能通过互联网手段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节约沟通成本,才能提高办事效率,让办事群众满意。
2一些部门单位少数工作人员怕担责和故意推卸责任,甚至借机吃拿卡要,谋求私利。应调整行政管理权限,取消不必要的办事程序,向社会发布,真正把简政放权落到实处。
3对工作人员的办事能力和态度定期考核,随机抽查,匿名抽查,出现故意刁难群众现象应及时整治,处罚。并设立群众投诉热线,拓宽群众投诉渠道,形成长效监督机制。
我相信,通过这样,各类奇葩证明现象一定会越来越少,让百姓满意,树立政府公信力。
第2篇:奇葩证明何时了
奇葩证明何时了
12月27日,一份证明“火”了。由南京市雨花台公安分局梅山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显示:梅山生活区201幢2单元301室即是201幢二单元301室,二者是同一地址,特此证明。派出所在证明上还附了一段话,请相关部门多为老百姓考虑,不要让老百姓跑来跑去耽误时间。这份“奇葩证明”随即在网上引发热议。
继证明“我妈是我妈”后,“2是二”恐怕是位居2017榜首的最奇葩证明之一了。此类奇葩证明出现的背后都会呈现相似的场景:要求出具证明的单位高高在上,办事的老百姓跑断腿,而开具证明的单位则无奈至极,甚至到最后该单位每每都会在证明后附上一句文件已规定不需要开此类证明。可是这样的奇葩证明多久才能真正销声匿迹呢?
夫妻关系证明、同人证明、同址证明等看似“奇葩”的证明,一方面体现出相关部门、单位原始登记存在差错。另一方面,群众在办理相关业务,被一次次要求证明相同才发现存在不同和要求被证明相同。很多部门、企业为了规避责任风险,要求群众提供的材料和要求的完全相同,使得群众为了一纸证明,社区、乡镇、公安局一处处的盖章,苦苦的哀求,而为了解决群众的需求一张张“奇葩”证明就诞生了。“奇葩证明”的背后,除了让我们看到了相关部门在制定规章制度上,不够细化与规范,办事人员在处理事情上业务水平不够,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同时,我们也应深思,在面对改革已进入“深水区”的今天,是否过于强调建立问责机制,而缺少容错纠错机制,使干部有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心态,从而打压了部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
如果要消灭让人厌恶“奇葩”证明,就必须明确规范证明细节、培训提升部门工作人员为民办事的服务态度和业务能力、建立群众投诉机制、畅通监督投诉渠道、严肃处理“假严谨,真懒政”的工作人员,相关部门整理出历史遗留错误,主动解决群众问题少让群众多头跑,公安网、社保网、医疗网、电子政务网物联互通数据共享,政务处理系统实名制、责任制,技术保障网站数据安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让数据跑起来,才能让群众少走冤枉路。同时在进行简政放权的改革创新中,应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与问责机制相互补充,给办事人员吃“定心丸”,消除他们想干事却担心犯错误被问责的顾虑,充分调动服务积极性。当然在规范的同时,也需平衡好“真严谨”和“太奇葩”的关系,既要处理奇葩证明,也不能失掉工作的严谨,把“二”转化成“为民心”,而不是走向另一个极端。
第3篇:“奇葩证明”危害几何
“奇葩证明”危害几何
“开证明”已是人们日常办事必不可少的环节,社保、住房、养老、就业、上学、入托、参军、转业……大大小小的生活事务,都离不开“一纸证明”。然而,类似证明“你妈是你妈”“菜刀确实已经丢失”等“奇葩证明”,不仅让人啼笑皆非,甚至会直接、间接地产生多方面的负面影响。
加重群众负担。据《人民日报》报道,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一名准备出国打工的中年男子就曾遭遇这样一次“欲哭无泪”的“奇葩证明”
――在他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中,包括一项出生证明公证,而办理该公证需要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可该男子的母亲年过七旬,父亲亡故,结婚证早已遗失。为此,该男子跑了一星期、花费数千元,公证依然没有办下来。
据新华社组织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办一个手续,有13.1%的人跑了10趟以上,3趟以下就办完的只占28.7%。而在这其中,如果遇到的是“奇葩证明”,更是难上加难。
“奇葩证明”的泛滥让群众疲于奔命、怨声载道,可谓“劳民伤财”。这种扰民行为无疑加大了群众的办事成本。更重要的是,“奇葩证明”的要求给办事群众乃至企业增加了重重障碍,耽误了当事人、相关人或企业的宝贵时间,在无形中对经济发展造成了消极影响。
增加行政成本。负责开具各类证明的部门主要是社区居委会和基层派出所。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在对21个社区居委会摸底调查后发现,由居委会日常开具的各类证明多达240余个。一位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表示:“其实这个数量还不完全准确,因为各区所辖的居委会开具证明的类别、数量不尽相同,就像家庭困难的证明都能有十多种。由于没有相对一致的标准和口径,导致证明五花八门。”
而在派出所,各类开具证明的需求也让“警察蜀黍”们哭笑不得。2015年8月,网络连续曝光三起基层派出所吐槽“奇葩证明”的事件,警方所发出的“纯粹是增加老百姓补办证件的麻烦”“难道有犯罪前科的人就不可以买房吗”“请公证处公证人员来塘下派出所进行核对”等为民张目的声音也在网络上备受赞誉。一个叫张钦的民警在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时表示:“现在很多地方‘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要求都是不必要的。比如说就业,难道人家坐牢出来就不能再找工作了?我前几天还遇到一个到餐馆打工的,也要求开具‘无犯罪前科’证明,真让人哭笑不得。开这个是我们的职责,但有些地方确实不需要。”显然,泛滥的“奇葩证明”给社区居委会和基层派出所增加了很多额外工作负担,大大增加了行政运行的成本。
降低管理科学性。《人民日报》曾报道这样一件事:很多人曾为开证明而发愁,但在武汉工作的王先生却因一张“太好开”的证明而产生疑惑。北京户口的王先生准备去日本旅游,而通过旅行社办理签证,需要到派出所开具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在派出所,王先生只说了自己的姓名、居住地址,对方就给开具了证明。证明如此好开,令王先生感到费解:“全凭我说,这证明的可信度由谁来保证?为什么非要这样一张无用的证明?”
这种担忧并非多余,如果有不法分子冒名顶替,是不是也就可以轻而易举拿到相关证明或个人信息?制度存在的意义本来是为了强化监管,可如此一来,却因存在各种漏洞而变得名存实亡。有些证明如果仅仅是无意义的一道程序、一种形式,也就变成了地地道道的无效证明,反而容易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损害政府形象。公众对政府最直接的了解和评价主要来自对政府部门尤其是窗口单位服务情况的观察。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在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0.5%的受访者及身边人曾遭遇过“奇葩证明”,58.0%的人认为“奇葩证明”的出现是因为相关工作人员缺乏职位担当,46.7%的人认为这是服务主体与客体的倒挂,46.2%的人将其归因为诚信缺失,44.7%的人直言,这是一些政府职能部门服务意识匮乏……
显然,“奇葩证明”现象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各类“奇葩证明”得不到有效清理,必然导致当事群众对政府及相应窗口单位服务的不满。2016年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表示,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简政放权,但相关部门缺乏创新思维,出了差错就推给开证明的部门,“这本质上是不敢担当、推卸责任以及不作为的懒政表现”。
第4篇:奇葩学历证明折射僵化思维
奇葩学历证明折射僵化思维
作者:马涤明
11月13日,贵阳中医学院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各单位要求我校开具相关入学证明、就读证明、毕业证明等材料的统一答复》的通知,告知各单位:学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就读专业、学制、学历、学位等情况,贵单位应取消此类证明或材料。(11月20日澎湃新闻)
奇葩证明的背后是奇葩思维,奇葩就是不正常,奇葩思维就是不正常的思维。比如,你丢了住院押金收据,住院部要你去居委会开证明,证明你的收据确实丢了,有了这纸证明,住院部就给你退还押金。你若问他,居委会如何能证明我丢没丢什么,他会说,只要有证明就行——出具证明的单位能不能证明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拿到了能证明你丢东西的依据。明知道,出具证明的单位并不能证明什么,但依然执意要这种证明,一种理由,是有“依据”,只要有就行,合理不合理甚至荒唐不荒唐不重要。另一种理由,是这种“证明规矩”是一直延续下来的,延续下来的就是合理的,不能轻易改变。大概是受“祖宗之法不可变”的理念影响太深了。
大学毕业证、学位证上盖着学校的章、校长的章,还有一个钢印;并且,现在的毕业证都能在网上查询,因而,贵阳中医学院相关负责人纳闷:这么多的章,竟不如一张A4纸盖一个教务处的章管用?用人单位相关人员回应称,我也不知道没有这纸证明有什么后果,但领导要求开。但我估计,用人单位的领导也未必能说清楚,有了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后再要“学历证明”有何必要。或许就是,一直以来单位的档案管理中都这东西,领导也是遵循“前任之法不可变”的原则。
贵州中医学院两年间已有800多毕业生回校开“学历证明”;而仅在贵州,就有多家院校为这种“证明业务”所累,不止一家院校对“学历证明”说“不”,但并没有用。一个画蛇添足的“学历证明”,社会上居然有那么多用人单位视为不可或缺之物,一些单位、管理者的“证明思维”僵化到这种地步,既让人看不懂,更让人忧虑。当今社会,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是主旋律,不少单位和领导却在“奇葩证明”问题上作无厘头的坚守,到底是哪根筋出了问题?
有人说了,现在社会上假文凭太多,所以有些单位要求“再证明”一次。这岂不更荒谬:毕业证能造假,“证明”比假毕业证更难造?再者说,通过院校官网、政府人力和社会资源网络查询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是最捷径而有效的验证方式,完全可以避免假毕业证冒充的问题。而最叫人困惑的问题,是用人单位说不清“学历证明”的必要性,一句“领导要求”,或是“一直这样做的”,就算全部理由——实际上,现在的“奇葩证明领域”中,基本都是这种思维。这种僵化,比奇葩证明更叫人忧虑。
第5篇:人民日报公号讲述奇葩证明
人民日报公号讲述奇葩证明:怎么证实你妈是你妈 2015年04月08日
来来来,正哥哥请你解答一道证明题:“你怎么证明你妈是你妈?”什么?你觉得正哥哥在逗你?正哥哥严肃地告诉你,这不是《大话西游》里的台词,而是正哥哥的朋友最近的亲身遭遇!想听故事吗?正哥哥讲给你听。
奇葩遭遇:“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
事情是这样的:正哥哥的朋友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需要明确一位亲人为紧急联络人,于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可问题来了:他需要提供他母亲是他母亲的书面证明。
可是,陈先生在北京的户口簿,只显示自己和老婆孩子的信息,而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早就没有了陈先生的信息。在陈先生为此感到头大时,有人指了一条道: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开这个证明。
先不说派出所能不能顺利开出这个证明,光想到为这个证明要跑上近千公里,陈先生就头疼恼火:“证明我妈是我妈,怎么就这么不容易?”而更令陈先生窝火的是,这一难题的解决,最终得益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就不需要再去证明他妈就是他妈了。
据正哥哥了解,这样的奇葩“证明”不在少数。很多人在办事过程中遇到过类似令人啼笑皆非的证明:要证明你爸是你爸,要证明你没犯过罪,要证明你没结过婚,要证明你没有要过孩子,要证明你没买过房„„这样那样的证明,有的听起来莫名其妙,办起来更让人东奔西跑还摸不着头脑„„
怎么解决:打破信息壁垒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
正哥哥也很疑惑,办个简单的事儿,咋需要这么多证明?有这个必要吗?近日,人民日报在《关注改革“最后一公里”·聚焦社区治理》的报道中一针见血:证明过多过滥,除了审批事项太多外,还因为原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核实,但同级职能部门之间却互相推诿。
说白了,就是要审批的事项很多,可谁也不愿担责。正哥哥办事就曾遇到过“部门A说需要部门B的证明,而部门B说没有部门A的证明我用什么来证明”,就像是你要给我蛋,才能孵出鸡,而我说你要给我鸡,才能生下蛋。这样的僵局,往往托人能打破。
更奇葩的是,当我们去问工作人员为什么要这个证明,得到回答往往是“就是这么规定的”,一句话呛得你无语凝噎。
当然喽,正哥哥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当然知道一些必要的证明是应该的,但花点钱、找找人就行,或者在没有知情权的社区盖个章也行,这总说不过去了吧!因此,各级政府部门有必要结合简政放权的时代要求,与时俱进地对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事项进行梳理,能免的就免、能简的就简,从源头上减少对证明的需求。
如今,信息化已为现代社会治理提供了可能和便利,真要下决心解决,并不是什么难事。正哥哥觉得,解决证明过多过滥问题,当务之急是需要打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通过一定的规则和权限设置,让公民基本情况实现共享。这样,老百姓才不会再为各种证明四处跑腿,不需要解答“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这样的世界难题了。
盘点:那些让人哭笑不得的“奇葩证明”
单位录取新人,社区开具“人品证明”
小威毕业后找到一份银行押运的工作,公司要求他到社区开具一份“人格担保证明”,以保证小威在学习生活中作风优良,无劣迹行为。
做人流手术,需要证明“自愿的”
某社区的居民小王和爱人来到社区办公室,原因是爱人要流产,医院要求社区出具证明,说明小王的爱人是自愿流产。
开饭店办执照,社区担保“不扰民”
哈尔滨的孙女士兑下一家门面,准备开饭店,到工商局办营业执照时被告知须到社区开一张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证明,同时证明饭店的经营不会对周围民众生活造成困扰。
摔伤申办保险的“非打架斗殴受伤”证明
某社区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在自家卫生间摔倒受伤,保险公司要求老人到社区开一张“非打架斗殴受伤”证明才能进行赔偿。
去银行换残币的“非故意烧毁钱币”证明
宜昌的林师傅不小心把10块钱掉进了煤炉里,烧缺了个角。银行要求他找社区开一个非人为故意的证明,才予以兑换。
开出租,证明“3年内没有重大交通事故”
太原市的老李具备开出租车的资历与驾龄,但太原市客运办要求运营出租车必须要证明本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交通事故。
医保报销,证明“自己扭伤脚脖子”
居民因脚扭伤报销医药费,需要社区证明他在某年某月某日在小区某个路口自己扭伤了脚,造成骨折,否则医院不予报销。
来源:人民日报政文
第6篇:12部委出手,能否终结奇葩证明
京华时报:12部委出手,能否终结奇葩证明
不要高估信息联通的妙处,机器毕竟是人操作的。技术再升级,如果公职人员的为民意识不升级,便民之心不升级,公民仍会受困于奇葩证明。为此,就需要构建严明的问责机制。
日前,公安部等12部委共同起草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两个意见,旨在解决一些地方和领域存在的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过多过滥、缺乏统一规范,特别是各类“奇葩证明”的问题。
曾有人吐槽,身份证丢了,户口簿丢了,甚至人“丢”了,都要去派出所。“有困难找警察”是不假,可有些事情,民警真帮不上忙。在这种背景下,公安部会同多部门起草相关意见,明确派出所拟不再开具20类证明,对派出所来说也是减负。
可问题是,如果派出所名正言顺地当“甩手掌柜”,那些被迫开奇葩证明的公民怎么办呢?一方面,办事部门拿奇葩证明相要挟,不开不给办事;另一方面派出所有理有据,我没权开。如此一来,不就苦了夹在中间的公民了。
进亦难,退亦难,如何改变这种人在证途的尴尬?12部门出台相关意见的最大亮点,是明确了有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要遵循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换言之,不能让公民随便开证明,谁要公民开证明谁就要负责到底。这是一种釜底抽薪之策,虽不能一劳永逸,却能减少公民的不少困扰。
其实,这个问题本不复杂。在信息交汇共享和流通时代,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是题中应有之义吗?正如相关意见所称,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办理公共服务事项需要核查公民身份时,可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信息孤岛时代早该过去,取而代之的应该是信息互联互通,鼠标一点,公民信息一览无余,干吗多此一举,让人跑断腿、磨破嘴,还办不成事?
即便信息联通有无法覆盖的盲区,即便有些证明必须开,也有“捷径”可走。即简化优化办理流程,分别制定具体式样、办理流程和操作规范。有了这些制度安排,公民开证明就会容易些,耗费的时间就减少些,生发的怨气也容易消散。
当然,需要明确的是,不要高估信息联通的妙处,机器毕竟是人操作的。技术再升级,如果公职人员的为民意识不升级,便民之心不升级,公民仍会受困于奇葩证明,舟车劳顿,求爷爷告奶奶而无济于事。为此,就需要构建严明的问责机制。这一点相关部门也有考虑,“今后,凡再次出现擅自要求群众开具不合理证明导致群众办事难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如何追责,征求意见稿没有讲,希望能把问责细化,给公众吃下定心丸。
曾有人如此吐槽,“中国人不是在办证,就是在去办证的路上”。相关意见出台后,能否解此烦扰,还有待观察。但有一点应成为共识:无需频繁自证的公民,无疑更有尊严;无需为繁冗证明所裹挟的社会,无疑更加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