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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协议书(共4篇)

作者:鼓风机 | 发布时间:2020-07-08 07:02:4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商场陈列协议书

商场陈列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配合甲方系列产品推广,加强本系列产品在商场的陈列,生动品牌形象,甲方特准备在贵商场租用端架、堆箱、专柜,具体内容如下:

一、双方共同在商场内确定陈列位置区域及品项,乙方负责按协议要求进行陈列:

⒈ 具体陈列方式: □堆箱 □端架 □专柜 ⒉ 陈列区域范围(面积)、位置:

⒊ 品项:依甲方陈列当月主推品项为主。⒋ 陈列费用:¥

大写: ⒌ 结款方式: ⒍ 陈列要求:

⑴承租货架陈列甲方规定的主推产品,原有货架不得取消或缩小。

⑵承租端架或堆箱或专柜应位于方商场最具有展示效果的入口处或主要通道旁。⑶陈列应以产品正面示人,承租货架宽度不小于1.5米,垂直陈列不小于4层。⑷堆箱陈列长宽高不得小于

米,顶端应整齐割箱陈列,裸露产品的包装品牌名称;

⑸堆箱的箱体底部应张贴POP,端架或专柜应有甲方提供的货架插卡; ⑹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各种促销活动,不应增加额外费用; ⑺其它: ⑻其它:

二、甲方将乙方商场做定期拜访,经保证活动效果,拜访同时甲方将对乙方商场内当天陈列状况拍照存档,并以书面形式将拜访结果告知乙方。

三、本次活动旨在增加本品在贵商场的陈列面积,改善陈列环境,因此原陈列位置及面积不得缩减。

四、活动期间乙方负责进货,以保证正常陈列,但所参展陈列的产品内容(品项)由甲方决定,并负责提供相应品项的广宣品,辅导方保证产品陈列到位。

五、甲方将不定期拜访,初次发现乙方广宣品悬挂(张贴)或堆箱等不符合要求,甲方负责指导改善,再次仍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其活动资格,同时终止协议,且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两个月的陈列费。

六、有效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则在备注中反映所有相关问题,以协商原则解决,发生争议,愿交原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银鹭产品有奖标准陈列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促进银鹭系列产品在本地区更好的销售,同时提升业主这经营业绩,本着公司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制订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及要求:

陈列的品项为

陈列坎级为

。⒉

甲方提供乙方全部广宣品,包括布旗、海报、串旗等,作为陈列的一部分,乙方请爱护使用,并保证其干净整齐。

乙方保证于营业期间按照甲方规定之陈列方式摆放银鹭公司产品,并提供最佳陈列位置,陈列正面不得有其他产品遮挡,保证陈列效果。⒋ 协议期间,甲方每周对陈列情况进行两次检查,一月内,如果乙方累计两次不合格,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示范户的资格,协议亦相应终止。

二、奖励办法:

在一月内乙方达到标准,甲方将在次月以赠品之形式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为。

三、协议期间:

本协议自

****年**月**日起,于

****年**月**日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甲方盖章: 电话:

电话: 关于银鹭系列产品之有奖标准堆箱陈列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促进银鹭系列产品在本地区更好的销售,同时提升业主这经营业绩,本着公司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制订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及要求:

堆箱陈列的品项为

堆箱坎级为

。⒉

甲方提供乙方全部广宣品,包括布旗、海报、串旗等,作为陈列的一部分,乙方请爱护使用,并保证其干净整齐。

乙方保证于营业期间按照甲方规定之陈列方式摆放银鹭公司产品,并提供最佳陈列位置,陈列正面不得有其他产品遮挡,保证陈列效果。⒋ 协议期间,甲方每周对陈列情况进行两次检查,一月内,如果乙方累计两次不合格,扣发奖品一半;累计三次达不到标准,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示范户的资格,并正式通知之,协议亦相应终止。

四、奖励办法:

在一月内乙方达到标准,甲方将在次月以赠品之形式给以奖励;奖励额度为。

五、协议期间:

本协议自

****年**月**日起,于

****年**月**日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甲方盖章: 电话:

电话:

第2篇:商场卫生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_________卫生协议书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市订立。

为将_________建成一个管理好、环境美、上档次的文明商城,不断提高双方的知名度,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卫生协议书,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卫生责任是

1.负责首、二层的公共通道的卫生保洁工作。

2.负责停车场的卫生保洁工作。

3.负责梯间的清洁和公共卫生间的卫生保洁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卫生责任是

1.乙方做到“门前三包”,不随便往公共通道丢纸、丢烟头,以及丢垃圾。

2.乙方必须搞好自己铺内的卫生环境,保证顾客有一个干净、舒适的购物环境。

3.保持公共卫生间的卫生院,不随便将饭渣、垃圾、茶叶渣等倒在洗手间内。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第3篇:商场租赁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商场__________位置设置卖场,场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经营本合同所定的业种。

(2)甲乙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乙方可获得__________装修期,在此期间不计租金。

(3)场地陈列商品的设施由__________方提供。

(4)场地装修、装潢方案由__________方提供,甲方审定认可后,施工由_____方负责。

第二条 经营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开业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能准时开业,影响乙方经营,甲方将按实际延误天数赔偿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柜(架)经营权或与第三者共同经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权益之行为(现合作经营面积_____平方米,_____户,合作者姓名_____,经营品类__________ 其余自主经营),否则以违约论处,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并视情节予以处罚(合同签定之后如不报请甲方批准另行租赁经营,每户或每一单品罚金_____万元,超过_____户者,终止本租赁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4)合同期满,乙方经甲方同意可续约,但应于期满前_____个月由乙方先行提出书面申请。合同期间乙方如需中途撤柜(架),应于_____日前提出撤柜(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柜(架)。

(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并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规章,除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于营业时间内停止,否则以违约论处。

(6)甲方有权根据商业步行街状况及需要暂停商业步行街营业,但每自然年度不超过_____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减免租金及其他费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赔偿其他损失。(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为、社会重大活动等事项发生,导致无法营业,可不限_____日)。

第三条 营业项目与方针

(1)乙方经营项目以_____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价应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陈列出售,其业种不得随意变更超越。新增营业项目须提前提出正式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陈列出售,否则以违约论处。

(2)乙方销售的商品品质应合乎要求,售价应合理公道,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若品质不佳或售价高于其他商场及其连锁店,经检举或查证属实,乙方应无条件办理退货、换货或退还货款,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商品价格十倍的罚款,及单方面调整价格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质、内容、数量或新产品的开发无法达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陈列销售伪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完全赔偿责任与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并且甲方可随时取消其卖场经营资格,并终止租赁合同,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商品供应断档,造成柜台、货架闲置,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4)乙方同类商品在其他卖场若有打折特价活动时,在甲方陈列的相同商品也应自动降价,否则以本条款第(2)款办法处罚。

(5)乙方应接受甲方核定许可提货券,甲方提成_____%的手续费用。

(6)乙方在甲方卖场陈列销售的商品,应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规定,如有违反法令的情形,其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损失,可追究乙方赔偿。

(7)顾客要求退还货时,乙方应按甲方对消费者服务承诺规定办理。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_____元/月.平方米

(2)租金:_______________

年租金总计:_____ 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3)缴付方式:

a.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场地交付之日缴纳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次年_____月_____日前缴纳租金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b.甲方通过综合考核同意乙方继续经营,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个月交付,第三年以此类推。

c.如乙方不能通过甲方考核,终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并扣除因乙方退出经营后造成甲方经营延误而发生的实际损失(租金×实际天数)。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

(1)乙方场地保洁、保安等物业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再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如须甲方协助,费用另行商定。

(2)水、电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结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调费用。

(4)甲方对客户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甲方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加适当的劳务费用计收。

(5)乙方逾期交纳水电费等一切费用,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应缴费额_____‰的滞纳金。

(6)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

a.水费、电费:乙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于次月_____日至_____日结清。

b.如以后的空调费、采暖费、水费、电费等价格有所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浮动的单价作相应的调整。

第六条 保证金

(1)保证金: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为了维护全体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为维护商业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绝欺诈,保持商业步行街长期稳定经营,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同时向甲方支付商品质量保证金、服务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物业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履行期满乙方迁出本商业步行街后,双方办理完毕卖场交接手续_____天后,如无客户索赔、投诉等问题,且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欠缴有关费用,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3)对乙方有违反本合同,以及本商业步行街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和损失,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补足保证金不足部分,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考核标准

(1)乙方应提交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甲乙双方议定每期_____个月,营业目标如下:第一期(第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营业总额为_____元整;第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止)营业总额为_____元整。

(3)乙方的营业情况每_____个月应接受甲方评鉴一次,业绩未达甲方规定者,甲方可调整其经营面积或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 促销

第十二条 乙方如有下列事情发生,应立即以书面告知甲方

(1)公司组织及主要业务变更

(2)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的地址、电话变更

(4)派驻专柜(架)的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乙方因下列情况遭受损害,不得要求甲方赔偿:

(1)因不可归于甲方的原因发生的灾害

(2)火灾、地震、风灾、水灾所导致的损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条款或其他相关规定所发生的损害

(4)紧急停电、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非甲方责任事件,致使商场或商业步行街不能正常经营,属乙方经营中的合理风险,乙方不得要求减免租金、其他费用及要求赔偿其他损失。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1)如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租金余额及保证金余额,并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2)如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退还乙方剩余租金,并且乙方应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十一(8)条之规定,应承担年租金10%的违约金。

(4)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应承担延付部分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年租金5%的违约金。甲方决定解除合同的有权按十一(8)条的约定处理。

a.乙方违反本合同三(1)条的约定超范围经营

b.乙方违反本合同六(3)条的约定未按时补交保证金的c.乙方违反本合同十(7)条的规定不遵守统一经营时间的d.乙方违反本合同三(3)条规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被顾客投诉,在一周内累计达3次以上

e.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拒绝改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商场及商业步行街管理规定、合同约定的行为。

f.如乙方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被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批评或处罚等

g.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或非法经营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给予3次以上书面警告

h.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

i.如乙方殴打、漫骂、侮辱顾客,或在商场及步行街内打架斗殴、聚众滋事以及其他损害商业步行街声誉的和形象的行为

j.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十(2)条约定的k.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赔偿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上述各条款规定者,甲方可终止合同,解除乙方卖场经营权利,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7)合同期满未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经甲方通知而终止合同,乙方于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3天内负责将商品撤离现场,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视为抛弃其所存留于专柜(架)的货物,任由甲方处理

(8)乙方于合同终止日应立即清偿各项费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权,并依法追诉。

第十五条 续约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乙方如欲续约,应于期满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另订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满

(2)因任何一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约定可终止

(3)租赁期内,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终止情形

第十七条 租赁卖场的交还

(1)在本合同期满而双方未予续签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日后三日内将承租卖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等以良好、整洁、清洁、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2)租赁卖场交还前,乙方应将物品自行负担费用搬出承租铺位。否则,乙方应按照约定交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3)租赁卖场交还时,乙方装修等不可拆除的设施归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复承租铺位原状的,乙方应予恢复,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1)联络与通知:

a.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讯联络方式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讯联络方式,如有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变更方承担责任

b.双方之间任何关于本合同向对方的通知行为,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方为有效。但对于全体承租人均有约束力的内容,甲方有权以公告、布告等形式进行通知

(2)争议解决:

a.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起公诉

b.本合同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凡本合同未列事项,双方按本合同精神友好协商处理,必要时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等同

d.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支付保证金、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如因乙方原因致本合同无效,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e.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第4篇:商场进场协议书

商场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繁荣市场共谋发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进场经营占用场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展位,计

㎡的场地作为乙方进场经营场地(面积数含走道分摊、立柱、墙体、电力、消防设施等占用的面积),品牌为

。(经营期间乙方若需增减、调整品牌或品种,须书面申请,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二条

进场经营期限和进场经营费用的交纳

1、进场经营期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2、租金付款方式及政策:

乙方按租赁含公摊面积

平方米,暖气费每平方米

元;

租金单价为

元每平方米,合计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交纳给甲方。租金交纳方式为一次性按年度总租金合计租金

元,大写

元整).3、政策:

A、租赁面积计算方式:实际面积加实际面积的×1.14计算。电费每度

元。(以实际使用数计算)。

B、如乙方未按时交纳租金则甲方每天按季租金总额的3%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如7日后乙方仍未缴纳,则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

C、若租赁期限有不够一个月的零头天数,则零头天数的租金在支付首期租金时一并支付。

4、当月进场经营费、物业管理费和推广费的付款方式:先付后用,每月10日之前付清。

5、本协议履行期满前,双方如有意延长进场经营期限,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重新签订书面进场经营协议,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进场经营权利。

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和商品质量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必须向甲方交纳商品质量保证金计

元,如遇乙方出现商品质量投诉而乙方不及时处理,则由甲方代为处理,费用从该保证金中扣除。协议期间,如该保证金减少,则由乙方一个月内补足保证金。乙方退场后满壹年,经甲方核实所售商品和服务无质量纠纷及遗留问题,则甲方如数退还该保证金(不计息)。但乙方对客户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超过一年的,则按其承诺期执行并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国家行业对“三包”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行业规定执行。上述期限,均从实际退场时起算。前述“不及时”是指质量投诉明确责任后,五个工作日内不及时处理。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乙方收取进场经营费和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2、甲方对乙方员工实行统一着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统一培训、统一管理,对于违纪者,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实施处罚。

3、甲方应广泛听取搜集乙方的建议和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并依照这些制度对乙方的经营活动统一管理和服务。

4、在乙方进场经营期内向乙方有偿提供进场占用经营场地以外的辅助设施及服务,并负责公共部分物业管理及清洁工作。

5、按时向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经营场地,保证乙方经营活动的开展,负责商场公共部分照明用电和生活用水。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核准经营范围内独立从事合法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严格遵守税收、工商等规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乙方有权根据自身营业需要招聘或辞退营业人员,所聘营业人员须向甲方办理好备案手续,交纳管理保证金,佩戴甲方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上岗,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乙方不得聘用因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被辞退的人员。

3、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第二条及时缴纳进场经营费,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终止进场经营协议,并对乙方展位内的商品货物进行处理,作为所欠进场经营费及其他费用,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产品厂家销售授权书等有效证照文件,产品必须三证齐全。乙方所经营的商品质量,需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如果违反该规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样品。乙方销售的商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企业名称、认证标志、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若有违法,责任自负。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整体企业形象(商品展示、营业秩序等)。乙方必须文明经商,公平竞争,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营业时间的规定,不得无故停业或在非营业时间内营业,以保证商场的正常运行。如果乙方自行停业2天以上,则视为自动放弃进场经营协议,甲方有权收回场地并对场地内的物品进行处理。

6、乙方在制订销售价格时,应以直销为原则,反对暴利,平抑物价,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商场统一折扣政策。保证同一品牌、同一产品,在同在城市中,在甲方商场销售价为最低价。

7、乙方在进场经营期内应妥善使用和维护公共设施,如需自行装修需将装修方案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时不得改变和破坏展厅外型原结构及实施影响人员疏散的装潢,应使用国家合格及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装修材料。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或影响其他经营者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8、乙方将经营场地专让他人,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收回场地;乙方与他人合作经营需报甲方备案,如刻意隐瞒或不告知甲方,视同乙方转让行为,甲方可解除协议收回场地。

9、乙方应自行缴纳商位内照明设施电费及空调费。

10、乙方必须参加由甲方统一组织投保的财产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广告牌、灯箱的制作与安装,必须报甲方审核,同意后定尺寸、定功率、定安装位置,灯箱必须用防火阻燃材料制作。

12、乙方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因乙方在展位内吸烟,乱拉乱接电线乱用电器,将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场或装修违规操作等引起的火灾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自行负责商位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或赔偿。

2、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作为仓库使用。

3、乙方如在协议期内提前撤场,则不享受甲方所给予的优惠条件。

4、关于促销活动条款约定:促销活动是商场为各经营户统一组织的,促销费用应由各经营户承担。商场为鼓励经营户参加统一的促销活动,促销费用按比例分摊,分摊比例为每次活动细则中规定商场应承担的部分。

5、乙方需到甲方指定银行开设账户,以便于双方资金结算。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在进场经营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不继续进场经营及其他原因撤场),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在不拖欠甲方任何费用的前提下办好所有手续。乙方的所有固定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破坏。

2、在进场经营期间,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

不按时向甲方交纳进场经营费、物业费和推广费等费用;

(2)

违反工商、物价、税务、治安、卫生、消防等法规,经书面警告后仍不纠正的;

(3)

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被新闻单位曝光影响甲方声誉的;

(4)

违反甲方管理制度,造成甲方严重财产损失的;

(5)

不妥善使用、维护公共设施,造成甲方严重财产损失的;

(6)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经甲方警告,仍不纠正的;

(7)

与顾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严重侮辱顾客行为,影响甲方声誉的;

第八条

效力、违约处理依据

签约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签订此协议。本协议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须严格遵守,若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经进场经营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由双方自行承担,双方不作违约。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及其他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贰份,经签章后即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本协议附件七份,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七份附件协议自动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商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长治市壶关县古城路

地址:

电话:0355-8771333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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