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联盟合作协议书
战略联盟合作协议书
战略联盟企业(甲方):银行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资质证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段民生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企 业 负 责 人: 段民生 职 务:
身份证号:战略联盟企业(乙方):格林郎斯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资质证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段民生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企 业 负 责 人: 段民生 职 务:
身份证号:
战略联盟企业(丙方):江西防疫设备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资质证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段民生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企 业 负 责 人: 段民生 职 务:
身份证号:
战略联盟企业(丁方):北京易子微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资质证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段民生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企 业 负 责 人: 段民生 职 务: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鉴于甲乙丙丁四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共同开发市场、共享社会资源的愿望,四方为了共同发展,创建一个更为广阔而坚实的平台,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一致同意共同建立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战略联盟合作伙伴关系,特推出如下战略联盟计划。
第二条.签订本协议旨在确保四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并不表示一方可以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本协议并未授予四方任何一方约束另一方及其它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的权利。
第三条.本次战略联盟合作以“银行融资租赁”来运营“非接触式移动测温消毒通道”项目,由甲方投资资金联盟合作平台共同运营对外租赁。集成产品是以丙方“非接触式移动测温消毒通道”(具体技术约定标准以“附件一”表明)标准版为基础生产为项目载体,丁方“人脸识别、GPS定位及大数据传输”(具体技术约定标准以“附件二”表明)为节点,乙方为“消毒液”(具体技术约定标准以“附件三”表明)生产和提供方,有本协议约定的联盟合作平台成员作为运营团队来共同完成的模式。
第二章 协议宗旨
第四条.企业战略联盟合作已成为现代企业强化其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四方建立企业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成立企业战略联盟,使四方企业直接增进互信,加强沟通,获取合作伙伴的互补性资源,有效的实现资源信息互补、共享,扩大四方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范围,确保四方运营的集团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促进并提高四方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四方利益共享,共创规模经济效应,提高四方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第三章 四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四方享有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以外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权利和义务,并各自独立承担自我经营的一切法律责任,彼此不受任何一方牵连、不负连带责任。
第六条.四方在联盟合作期间,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客观条件允许下,可以为另一方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指导、及其相关社会资源的信息共享与支持。
第七条.四方联盟合作期间在一方参与另一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的相关产品销售,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四方在与另一任意方及战略联盟和合作企业进行相关经营业务合作期间,应以优惠价经营。
第九条.四方在联盟合作期间可以免费将另一任意方企业网页放置在各自企业网站内或其他宣传内容上。可自愿,不作为强制性规定。
第十条.四方在联盟合作期间可应邀可参与另一任意方重大社会活动。
第十一条.四方在联盟合作期间尽可能在对外宣传、品牌塑造等相关事务中附带为另一任意方进行宣传。
第十二条.四方可以对另一任意方的经营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定期保持沟通、交流。
第十三条.四方必须做好另一任意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尽可能支持另一任意方做好相关经营工作。
第十四条.四方经营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未经另一任意方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另一任意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四方保证在联盟合作期间自觉维护另一任意方企业的形象及声誉,保证不做损害另一任意方形象及利益的事。
第十六条.乙方利用自己的优势资源提供办公场所,其他三方有权在联盟合作期间免费共享乙方办公资源(会议室、业洽室、网站等)和公共关系部人力资源。
第十七条.四方在联盟合作期间应邀固定人员(或任命代表)进驻共享办公室办公,成立联盟合作小组运营团队,可参与另一任意方的相关合作的内部活动,并担任必要的对外运营方便的相应职务。
甲方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
乙方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
丙方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
丁方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
第十八条.四方保证在联盟合作期间应该自觉维护另一任意方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联盟合作的四个方面的统一,即:
1.统一形象识别
2.统一服务规范
3.统一宣传口径
4.统一开户银行
第十九条.四方另一任意方如需参与经营业务,需向联盟合作平台申报,经联盟平台备案审批准后,按照联盟平台相关要求进行经营业务。
第二十条.如遇其他单位或公司需要参与联盟平台以营业务的,需向联盟合作平台(可通过四方任意一方提出或申请)提出申请,并向甲方交纳相应的项目管理费(或保证金),在联盟合作平台的监督管理下方可开展业务活动,项目管理费由联盟合作四方视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联盟合作期间的品牌使用,可使用丙方已经申请知识产权的名称,也可以由联盟合作平台独立申请品牌使用。
第二十二条.四方均有从联盟合作平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也有彼此信守诺言,保守秘密的义务。
第四章 战略联盟合作相关费用及收益分配
第二十三条.甲方作为出资方,也是权益的收益方。甲方出资金额以本协议或另处协议约定产品成本为计算基础。以下成本价含 %生产厂家合理利润,具体明确如下:
1、丙方负责生产制造:非接触移动式测温消毒通道 万/台(含前端自动感应消毒器、自动感应雾化系统);制作标准长宽高(1.8m*1.2m*2.23m),以样品为准。
2、丁方生产制造:测温系统 万/台(含人脸识别、刷脸刷卡刷身份证功能、GPS定位、云数据传输等)。
3、乙方生产制造:消毒液 元/桶(L),具备 检测标准。
4、第三方采购:广告屏 元/块,具备 标准。
5、货运物流费用: 元/公里。
第二十四条.在本协议第二十三条约定后作为固定成本不变前提下,投资收益或现金流有如下项目:
1、租赁使用方采购支付“消毒液”: 元/桶(L),扣除成本 元/桶(L),实际毛利 元/桶(L)。
2、租赁使用方交付的押金: 万/台,此项款由甲方代管(代收代退)。
3、参与运营的第三方代理押金: 万/级( 级),此项款由甲方代管(代收代退)。
4、统一销售价:基础版 万/台;标准版 万/台;增强版 万/台;升级版 万/台。扣除成本即为利润。
第二十五条.收益的利益分配:
1、生产制造商,在成本的基础上已经增加了合理利润额,将不再二次利润分配。
2、参与二次利润分配的人员应当是参与到联盟合作平台的实际工作人员,也即本协议各方推荐的工作代表。
3、二次分配的原则: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分配款额是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利润(如:租赁使用方维护费用、第三方服务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如有另一任意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或给其他另一任意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受害另一任意方可向任意侵害方要求赔偿由此给受害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受害方有权单方退出本协议,但不能解除本战略联盟合作协议。
第五章 协议有效期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协议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四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本协议。
第六章 协议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期限届满,如有另一任意方不再续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原有合法履行的租赁使用方有效合同将继续有效,不受本协议的失效而终止。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希望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四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租赁使用方合法履行的事实存在的,用合理的方式解决帐务问题,约定好终止协议的文件说明。
第三十条.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其他三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内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三十一条.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被迫终止,各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经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四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协议四方应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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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联盟企业: 战略联盟企业:
(甲方) (乙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授权签约代表: 授权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战略联盟企业: 战略联盟企业:
(丙方) (丁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授权签约代表: 授权签约代表: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