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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协议书

作者:yanzi221 | 发布时间:2021-12-06 18:06:5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安全环境协议书

安全环境协议书

作者:安全管理网

来源:安全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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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更新日期:2016年06月13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署了一份《现场气体供应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由乙方向甲方销售且甲方向乙方购买现场供应的气体产品(详见主合同下所述的“产品”),并为此在甲方提供的场地上(详见主合同所述“客户场地”)安装、拥有、运营和维护一个气体生产设施。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交通、安全、环保等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双方的安全、环境保护等责任,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第一条 甲方安全责任及权利义务

1、甲方应明确对乙方进行各项公司内制造、储存、运输液氮的安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告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作业行为及车辆进行检查,对依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及作业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或遵照甲方制度给予相应处理,严重的予以清退出厂。

3、甲方有权检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或规定,对不符合安全文明作业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清退出厂。

4、甲方负责为乙方的气体生产和/或储存提供必要的场地安全条件,确保乙方能正常进行气体供应。

5、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进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作业。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应当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乙方设备区域,并且,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或允许第三方操作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乙方均不负责。

第二条 乙方安全责任及权利义务

1、乙方作为液氮制造供应、运输、液氮储罐中心的承包单位,对其投资和所有的气体设施的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对液氮制造、储存、运输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引起和发生的人身伤害、车辆及财物损坏、泄漏事故等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乙方所提供的液氮制造供应、运输、液氮储罐中心安装使用等要求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3、乙方对液氮制造、储罐中心的所有设施、管道、附件进行管理,从事日常维护、保养、点检及定期送检等,确保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及处于安全合格、有效状态。

4、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等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危化品安全、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自觉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液氮制造、储罐中心的所有设施、管道、附件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并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安全技术档案需提交甲方备案。6、乙方液氮内制项目交付甲方正式使用前,应当对使用产品或可能受到产品影响的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告知相关的安全事项和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7、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进入甲方场地作业人员的用工合法性。同时为员工购买相应的保险和配备合格的劳保用品、安全护具等基本保障。

8、乙方的制氮设备、运输车辆、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安全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制氮设备问题及使用车辆、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物损坏的损失负责。

9、乙方所有进/出甲方厂区车辆必须在甲方门卫室用身份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走和预定的时间进入公司,在规定的位置停放并充装,随车人员在临时休息区等候,不得随意在厂区内走动。

10、乙方日常点检维护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甲方场所上岗作业。同时乙方还应每月组织全体运输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将不定期抽查, 一经检查发现未落实,将立即通告乙方的生产和商务经理并有权要求整改。乙方应视情况作出必要的整改处理,并提交处理结果给甲方,直至双方满意。未按时整改的,甲方双方应按《承包商违章处理标准》(附件2)协商处理。

乙方日常点检维护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到甲方安全环境课办理安全上岗证并佩证进入甲方厂区作业,安全上岗证严禁转借他人,无上岗证人员严禁进入甲方厂区。

甲方收取安全上岗证工本费每证5元,若损坏、遗失补办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有效使用期满后5天内,乙方必须收齐“安全上岗证”交回甲方安全环境课。

11、乙方应经常对运输车辆的各项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经检查发现,首先警告整改,未及时整改的,由甲乙双方按《承包商违章处理标准》(附件2)协商处理,严重者禁止进入甲方厂区。

12、乙方的运输车辆及运输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公安部、交通部的相关规定.车辆进入厂区充装液氮时,必须要拉好手刹,垫放三角木等车轮阻挡器具。在充装或者停车等候超过5分钟,必须关闭车辆发动机。违者首先警告整改,未及时整改的由甲乙双方按《承包商违章处理标准》(附件2)协商处理。

13、乙方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合法的驾驶执照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安全谨慎驾驶。违者由甲乙双方按《承包商违章处理标准》(附件2)协商处理。

14、全厂区禁烟,乙方进入甲方厂区的所有人员只能在专门的吸烟室(区)内吸烟,违者首先警告整改,未及时整改的由甲乙双方按《承包商违章处理标准》(附件2)协商处理。

15、乙方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尾气排放标准要求。未达标的车辆不得进人厂区。在运输及作业期间,必须注意保持环境卫生清洁。作业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作业。

16、乙方进入甲方厂区内各类机动车辆限速15公里/H,公司出入口车辆限速5公里/H,并按厂区内规定线路及指导路标行驶。车辆不能在甲方公司内逆道行驶或者长距离倒车,不得超速、超车行驶,严禁酒后驾车。如有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7、乙方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如乙方人员在广州电装有限公司范围内发生治安案件(如内部打架、偷窃等),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由甲乙双方按《承包商违章处理标准》协商处理。

19、乙方在制造、运输、充装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泄漏事故、车辆事故或危及运行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析。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制造、运输、充装作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泄漏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必须立即用电话、传真、邮件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三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甲乙双方应以工作函件、传真、邮件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函件联络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 联络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地址:

乙方: 联络人: 电话:

传真:020-电子邮件:

地址: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财物损坏等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主合同责任条款相关规定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导致主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主合同相关规定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各类违章行为的,经乙方授权代表书面确认后,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承包商违章处理标准》执行,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扣分,款项在应付款中扣除。

4、甲方安全环境课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各类违章行为及无证作业时,经乙方授权代表书面确认后,由甲方安全环境课开出《安全/环境违章违规处理通知书》,乙方应立即(24小时内)对不符合事项进行调查或纠正。所处违约金和扣分应与乙方代表协商确认。累计扣分达30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因乙方过错造成损坏的,应照市价赔偿。

6、液氮制造及作业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发生人身(重伤以上)伤亡、火灾、重大泄漏、重大交通等事故情况有延迟报告及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主合同和本协议相关内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合同签订前,乙方须按照《承包商安全/环境管理资料提供清单》(附件1)提交相关资料给甲方审查备案。

第六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根据主合同第九条规定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并根据该仲裁委员会的规则和程序在[惠州]仲裁。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是对主合同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补充和完善,作为主合同附件构成主合同不可分割一部分,法律效力与主合同相等,主合同责任条款等各项规定完全适用于本协议。

第八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自主合同终止届满或终止时终止。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环境保护协议书

环境保护协议书-----(版本:A.0)

(1级环境管理物质未包含保证书)

供方:

需方:

首先感谢贵公司一直以来提供优良品质的元器件(原材料)及各方面的友好合作,为顺应世界环保的趋势,符合世界各国环保相关物质的法律法规,因此供需双方应遵守如下之规定。

一、供方保证生产、组装、包装的供应给需方的产品中所包含的所有物质符合“欧盟ROHS指令要求和我司环境关联物质管理规范;若我司环境关联物质管控标准又作更新时,只需将更新后的版本传给供方,无须再重新签订本协议!供方同时须符合各国法令、法规中对环境管理物质的规定,包括一下指定的物质:

1.镉(Cd)和镉的化合物

2.铅(Pb)和铅的化合物

3.汞(Hg)和汞的化合物

4.六价铬(Cr+6)化合物

5.多氯联苯(PCB)

6.多氯化萘(PCN)

7.聚氯三联苯(PCT)

8.氯化石蜡(CP)

9.其他有机氯化合物

10.农药

11.多溴联苯(PBB)

12.多溴二苯醚(PBDE)

13.其他有机溴化合物(TBBP-A-bis)

14.有机锡化合物

15.石棉及石棉化合物

16.特定偶氮化合物

17.甲醛

18.聚氯乙烯(PVC)及聚氯乙烯化合物

19.臭氧层破坏物质

20.镍及镍化合物

21.放射性物质

22.氧化铍 铍青铜

23.砷及砷化合物

24.十溴联苯醚(DecaBDE)的多溴苯醚(PBDE)

25.其他管控物质

26.邻苯二甲酸盐

27.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PFOS)

28.多环芳香烃(PAHs)

29.富马酸二甲酯(DMF)

30.欧盟新化学品政策(REACH)

31.卤化戴奥辛及呋喃化合物

32.卤素及其化合物

33.界面活性剂

34.气味的芳香族化合物

35.其他无机化合物

36.其他有机化合物

37.其它重金属

二、供方须保证生产,组装,包装的供应给需方的产品,作为需方的部件销售到世界各国时,符合当地的环境,安全卫生法规要求

三、赔偿

四、供方应向所有使用需方产品的用户做出保证,由于供方生产制造的产品所用原材料、配件不符合本协议以上规定,对由此所引起的损害、损失及诉讼等一系列法律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五、供方生产制造的供给需方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协议以上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诉讼等一切后果由供方承担。

六、本协议长期有效。

七、本协议经供需双方盖章后有效(传真件有效)。

八、以上条款若有变更,将以最新版本之“环境保护协议书”为准。 供方:

代表人:

职务:

地址:

年月日

需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第3篇:环境协议书(厨房)

****公司

供方环境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保护环境﹑造福人类”的原则﹐为确保乙方给甲方提供的产品在生产及储运过程中减少对环境污染﹑制定本协议﹕

1.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以及该产品原材必须满足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它要求。

1.2 乙方应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或污染较少的生产工艺及设备﹐不能采用国家或地方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或设备。

1.3 乙方在生产产品过程中排放的超标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 等)必须采取措施治理﹑在规定期限内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1.4 乙方在产品的包装上(除其它特殊要求之外)﹐应优先采用环保包装材料(可回收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1.5 乙方应防止作业场所污染物因跑﹑冒﹑滴﹑漏污染环境﹐危险品及危险废弃物应设立专用仓库及明显标识。

1.6 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储运过程中﹐运输工具产生的废气﹑噪声﹐冲洗废水等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1.7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危险物品﹐乙方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在储运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1.8 对乙方的危险品储运人员﹐乙方应进行的环境保护﹐应急响应相关知识培训﹑减少因工作失误造成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以及意外环境事故发生。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1.9 乙方如违反上述的要求﹐甲方可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没达到要求或不进行整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及对其实施经济赔偿。

1.10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欧盟ROHS指令要求,具体细则见附件。

2.0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供货合同废止时自行终止。签订协议后若需修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

甲方:乙方﹕东莞市利士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印章:公司印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日期:日 期﹕ 2009年 12月 01 日

第4篇:环境保护协议书

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方:连云港江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江苏省江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与乙方本着合作、平等的态度,就江天花园13#、16#楼工程安全管理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开工前应做好现场的平面布置工作,施工区域应作封闭围护,合理安排现场临建及材料、设备,加工区的设置。进出大门口应作硬化处理。

2、乙方在基坑开挖前做好现场的排水沟,排污口的设置及处理。现场环保工作,乙方指定专人管理。

3、生活区统一设置在施工区域外的规定的地方。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生活区的卫生。生活垃圾应倾倒在设置好的垃圾箱内,每天清运。

4、乙方对堆置点的土方,应作必要的覆盖,以免土体在干燥时造成扬尘,进出大门大的车辆应有专人对轮胎冲洗,运输的散装料应有防散落措施。

5、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解决施工人员的如厕问题。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夜间施工应取得环保部门的许可后,办理完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7、施工现场保持清洁、干净、卫生,乙方承诺不在施工现场焚烧废物,不乱丢弃建筑垃圾以防止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8、甲方委派常少聪同志,乙方委派封士好同志,为环保负责人,协调甲、乙双方环保管理工作。

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5篇:环境保护协议书

环 境 保 护 协 议 书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

保护环境是国家和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节约或降低资源的消耗能为国家节约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乙方在甲方承包工程时必须接受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甲方环境保护培训,以提高作业人员环保意识并熟知甲方的环境方针。

第二条:乙方各作业工班(组)必须按照甲方环境因素识别要求,排查各工班(组)环境因素。

第三条:乙方进行施工时应按环境保护要求尽量减少噪声扰民。

第四条:乙方在机械设备开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范要求进行操作,防止操作不当产生噪声。

第五条:乙方在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土作业时,必须要有防扬尘措施。

第六条:乙方作业人员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生产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必须要按甲方各类废弃物投放管理要求分类投放,严禁随手乱扔,造成环境污染。及时对外脚手架进行清理处理,以免造成扬尘。

第七条:乙方在防水、装修、防腐施工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时,如油漆、稀料、各种胶等,应按甲方指定地点储存,以免造成有毒有害气体挥发。

精选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中对项目现场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油桶、废油漆、稀料桶等)应设置封闭的存放点。

第九条:乙方在施工中对产生的液态废弃物(废油、各种液态的化学危险品等)应设置专门的容器存放,并加以标识。

第十条:乙方要设专门人员负责废弃物品的投放管理,确保分类箱标识正确,配备充分。

第十一条:乙方在废弃物场内运输时,要按废弃物分类搬运,搬运过程中要做到不遗洒、不混投。

第十二条:对于乙方因疏于管理,违反上述规定而被地方政府部门处于罚款或停工整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对于因乙方责任引起的有关罚款和索赔,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乙方应接受甲方安全环保检查,并对检查提出的问题作出整改;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办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

第6篇:环境保护协议书

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议定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甲本着交通建设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二、甲方必须及时向乙方传达工地环境卫生、渣土处置、物料运输等相关法律、法规、法策、地方规定及相关要求。

三、甲方在工地环境卫生、渣土处置、物料运输,采取行政执法与甲乙双方协议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并严格实行一证两金管理制度(即:准运证、处置费、保证金)。

四、甲方依据乙方在履行工地环境卫生、渣土处置、物料运输管理中出现违章操作,造成环境污染或不良影响,乙方必须无条件停工整改至符合有关要求方可施工。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规定及双方协议条款。

六、乙方在施工场地期间应旅行以下义务:

1、施工7日前,处理好垃圾的存放。

2、办理施工车辆运输准运证件(一车一证)。

3、按规定处置施工渣土、生活垃圾、施工污水及施工废弃物。

4、重大接待、政府指令性通知、特殊天气(雨雪)停止车辆运输工作。

5、负责施工场地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要配备专人对出入口、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保洁。

6、施工场地出入口必须硬化。

7、不得随意在施工场地周边乱堆放施工渣土、材料。

七、保证金管理

1、保证金是规范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渣土处置、物料运输管理的监督保障费用,取之于建筑工地,用之于建筑工地管理。

2、保证金由建筑施工单位甲方缴纳(乙方缴纳必须持甲方委托书)。

3、保证金在施工结束后经甲乙双方核定、核实后履行退款审批手续,交清车辆运输准运证件。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者在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1)、建筑施工单位7日前未办理渣土申报处置审批手续、私自拉运渣土,一次扣除保证金500—1000元。

(2)、对建筑施工不履行《管理协议书》义务第3、4、5、7、9条之规定在保证金中每次扣除1000—5000元。

(3)、对建筑工地不配备专人日常保洁,影响环境卫生在保证金中扣除1000—2000元。

(4)、对建筑工地在周边随意堆放渣土、材料造成环境卫生污染在保证金中扣除2000—5000元。

(5)、建筑物料运输不盖篷布或篷布不严实,每次扣除100元(土、渣土、灰、垃圾、拆除废料、粉状物、液状物)或每车次

扣除50元(石头、沙子、固体颗粒物)。

(6)、建筑物料运输抛洒造成污染,每平方米扣除5元(土、渣土灰、垃圾、拆除废料、粉状物、液状物、石头、沙子、固体颗粒物)。

(7)、随意排放施工场地污水、污物造成污染,每平方米扣除5元。

(8)、物料运输车辆装载量以马槽平为准或低于马槽,违者每车次扣除100元,运输车辆无准运证件运输每车次扣100元。

(9)、建筑施工出入口抛洒、带泥、垃圾污染周边环境每平方米扣除5元。

(10)、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或施工扬尘造成粉状物污染周边环境,一次在保证金中扣除500—3000元。

(11)、履行保证金退还手续时,每缺少准运证件一个扣除200元。

5、甲方扣除保证金直接用于清扫、清洗、清理污染物费用支出。

6、违约金扣除采取违章通知书告之形式,按协议规定在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扣除不足时甲方通知乙方及时缴纳保证金。

7、乙方无能力运输建筑垃圾可委托甲方运输,甲方将按照市物价局核定地20元/吨的标准向乙方收取有偿服务费。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环境安全管理协议书

环境规章制度

环境演讲稿

环境演讲稿

环境演讲稿

本文标题: 环境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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