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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东入股合作协议

作者:学生王大减 | 发布时间:2023-11-05 08:59:0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协议编号:

新股东入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统一识别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第一章、简介

1、经双方及其他原始股东合意,拟将甲方列为公司股东,甲方投资 万元人民币占股权比例为 %。

第二章、股东认购

年 月 日,甲方以每股 元的价格认购公司万股,一次性以货币的方式投入公司 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拥有公司 %的股权,股权结构为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

每股单价: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第三章、支付方式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上述股权合作款

项,乙方指定牧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2、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股权合作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股权转让价0.1%支付违约金。逾期十日仍未足额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相等30%的违约金。

第四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甲方按照投资金額相对应的持股比例对公司承担对等责任与义务。

1、甲方任公司运营总监一职,负责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战略制定,外联资源对接,资本运作,日常运营管理等工作。

2、乙方为公司原型股东,负责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战略制定,外联资源对接,资本运作,日常市场销售等相关工作。 。

第五章、股东分红

1、甲、乙双方(特殊约定除外)按照投资金額与投资股东类别相对应的持股比例享有对等红利分配。红利按照公司盈利达十万起开始分配,70%作为股东分红,30%作为公司再发展资金。

2、公司股东分红统一以货币支付,于前款约定的分红期限15 日内制定相应的财务报表,由列席股东签名通过后,方可进行分红。

第六章、股权锁定期和退出机制

1、甲方股权锁定期为3年,锁定期内无论任何原因(特殊情形除外,此处所指特殊情形均是指基于行政命令或者其他不适于公司继续存续的情形)不得退出,亦不得要求公司以及其他股东退出,但甲方可将其股权进行转让,受让人必须能胜任甲方所在职位的要求,且受让人不得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并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生效。

2、锁定期内,若甲方不按照该协议有关锁定期的约定执意退出,公司以及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对于退出时公司遗留的债务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的责任。甲方退出声明发出后,其股权转为由公司代为持有,于日后引进新股东为用。

3、锁定期满后,甲方拥有继续持股的权利,但须与乙方签订续约协议,并须提前六个月向乙方提出申请;同时甲方可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向乙方申请回购,具体如下:

(1)若公司上市,双方可以在股票市场退出或其他股东回购。

(2)若甲方将其股权进行转让,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当乙方购买完后的剩余部分,公司其他股东拥有第二购买权,购买的比例由公司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购买,乙方或其他股东可以选择弃权不购买。

4、若公司内部股东无人购买,退出方可转让给第三方,转卖价格由转让方与第三方友好协商决定.

5、若甲方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方必须履行本协议规定的相应义务和权利内容,且第三方不得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经乙方同意之后,方可进行转让;如甲方溢价转让,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第三方签署任何形式的承诺条款,

6、若甲方不认可公司经营方向并且期满后,可向乙方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原出资本金为基础,乙方可选择价高者退出,回购完成后甲方的股权由乙方进行吸收,若甲方要求乙方进行回购,双方应在30日之内签订解除协议

笫七章、增资方案

1、公司增资需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增资。

2、如公司需引进新股东,新进股东的持股比例与现有股东进行同比例稀释。

第八章、其它协议

1、转让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转让。

2、更改

除非各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能做任何修改,补充或更改。

3、独立性

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法院裁定属于非法或无法执行,该条款将与本协议其他条款分割并应被视作无效,该条款并不改变其他条款的运作。

4、不可抗力

由于发生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等在订立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使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无法履行或受到严重影响时,或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改变,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该事件发生后15日内,将经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有关政府批文通知对方。由于发生上述事件,需要延期或解除(全部或部分)本协议时,由本协议各方协商解决。

5、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 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6、争议解决

凡是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无法达成互谅的争议解决方案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解决。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7、公司章程问题

若本协议与原公司章程有冲突,按本协议执行;若本协议尚未规定之处,新公司章程中有规定的,按新公司章程执行。

8、锁定期与协议生效

本协议锁定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曰起算,本协议自签署后自动生效。

9、正本

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份文本经签署并交付后即为正本。所有文本应为同一内容及样式,公司置备一份,各方各执一份,(以下为签署处,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签约人: 签约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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