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协议书
第1篇:快递协议书
快件寄递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江西宜春圆通速递职院分部 地 址: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中山西路399号 电 话: 电 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递服务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国内快件寄递服务。
2.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海航天天快递服务背书协议》,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递服务包括:寄件取件及投递服务、免费的跟踪查询服务、网络查询服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最新修订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及《海航天天快递服务背书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递服务区域,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如EMS、物流等)辅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如EMS、物流等)的计费标准执行。若发生国际快件寄递业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友好协商具体合作事宜及价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递服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查询物品的快递情况及收件用户是否签收。2.认真完整的填写快递单上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电话、邮编等。
3.物品内不得夹违禁品(如:现金货币、支票、发票除外)金银制品、非法出版物、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蚀性液体等禁止寄递物品。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时间及发件人须知的规定等相关要求。
5.甲方须指派固定的寄件员负责快递收寄业务,该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不享受本协议的有关权利。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流程投递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递件的查询服务及全程网络跟踪。
3.有权对国家及海关规定的违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绝投递。
4.甲方投递物品的包装如果不合格,乙方应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装或由甲方授权更改包装,否则乙方有权不予以投递。
5.乙方须将甲方的收寄物品放置于指定区域或位置,与甲方指定寄件员负责业务对接。如甲方更换寄件员须及时告知乙方。如甲方指定寄件员以外或其他人员,乙方有权不予对接。
第四条 违约与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详、收件人不在、联系方式有误或故障、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运费(收件人付费快件)造成的投递延误及退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2.快件遗失:若发生快件丢失,乙方按每票快件赔偿不超过运费的5倍,但每票最高赔偿额不超过500元,赔偿金在当月的快递费中扣除或者协商解决。
3.贵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装且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和运输要求,外包装完好,内件破损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赔偿。
4.快件拒收: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快件延期发出或是长时间不进行派送服务,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和恶劣的负面影响,由乙方承担甲方全部损失,因送达时间延误导致客户拒收,由乙方承担该货物相应价值。造成恶劣负面影响的每笔扣除整月快运总额的3%予以处理。
5.甲方的寄递物品不得以其他方式投递到乙方以外的网点或者收件人,如有违反,依照协议按违约处理,处500元/次的经济补偿,或以互相协商方式解决。
6.在合理的范围内,乙方不得无理由拒绝接收甲方的寄递物品(乙方指定禁止寄递物品除外),如有违反,依照协议按违约处理,处500元/次的经济补偿,或以互相协商方式解决。
7.发生如战争、地震、空难、自然灾害、紧急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甲方的物品丢失、破损及投递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快递价格、运输周期及其他协议细则(见附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递价格、运输周期及其他协议细则》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快递服务费结算时间及方式
1,结算时间:甲方委托乙方产生的运费服务费,于每个工作日前将运输清单提交甲方财务部,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复核签章,乙方凭有效票据可在当日结算运输服务费,或者每周五或下周一到财务部结算运输服务费或者协商解决结算运输服务费办法。
2,结算方式:现金支付、网银转账或支付宝转账(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快递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双方签字印章后,此协议即为生效。
2.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不受本协议期满或终止的影响。
3.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将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在合作中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否则,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第2篇:快递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保卫处;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就甲方门卫室代理乙方转交快递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甲方同意由本院门卫室负责代为转交乙方送达到甲方处的各种快递邮件。
2、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肆佰元(小写:400.00元)劳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每月月初结清一次。
3、甲方门卫室的服务内容仅限于转交快递邮件,在快递邮件外包装完好无损的前提下,对于所邮寄物品的丢失和破损不承担任何责任。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快递邮件数量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劳务费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5、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3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第3篇:快递协议书
快递服务协议书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就甲方供应乙方快递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快递服务。
二、甲方和乙方在交寄快件前,必须做到对快件按规定进行包装,并核对地区和资费标准。
三、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因素),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将不承担责任,但必须及时告知乙方。
四、文件和重量在1KG以下的快递资费标准和送达时间标准,由本协议附件1进行说明;大件货物的快运资费标准和送达时间标准,由本协议附件2进行说明;如未按规定时间送达,按双方约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由本协议附件3进行说明。
五、需支付的赔偿金如甲方不能兑现,乙方就在结算的款项内扣除,甲方表示同意。
六、乙方将随时对甲方的快递质量提出意见,甲方应及时纠正。甲方在一周内无明显改进,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同时支付500元违约金给乙方。
七、甲乙双方约定协议期限2010年月日至201年月日,协议终止前,如需续约双方应在15天前续签本协议。
八、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属于乙方对甲方的快递服务试用期,在此期间,乙方可以中断与甲方的协议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在乙方的每个工作日必须在下午17点前到乙方指定地点收取快递,保证乙方快递件及时送出。甲方因不可抗拒原因如发生延误必须提前通知乙方。超过17点取件甲方每次赔偿乙方100元,发生3次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十、因甲方原因需中断协议的继续执行,需提前20天告知乙方。如未提前告知而不按协议要求提供快递服务,甲方给予乙方2000元赔偿金。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第4篇:快递协议书
快递服务协议
快递(物流)提供方(以下简称甲方):昆山技彩印刷材料有限公司 快递(物流)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昆山市优速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取送、地面运输、短期仓储等服务达成合作意向。
本合同是基于双方共同利益之考量,为建立长期合作之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经双方友好、充分、坦诚的协商签订。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的门到门配送服务。
第二条:服务期限
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甲乙双方如无异,本合同到期满后自动顺延一年
第三条:货物名称、性质、规格、数量、重量或体积、起运地点、到达地点、承运日期、运达期限等。
因双方为长期合作之关系,每次承运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起运地点、到达地点、承运日期、运达日期等关键内容均体现于双方共同确定的运输单据上,而此类单据,均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优惠承诺:为保持双方良好互信的长期合作关系;乙方秉着诚实信用并为甲方节约物流成本的原则,承诺给甲方最优惠价格,双方可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对价格作出适时调整(由双方签字、盖章的乙方报价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2.运费等结算程序:每月日汇总结算一次。由乙方将对账单及相关必要单据寄给甲方,并由甲方相关主管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再由
乙方开出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款。
第五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变更或取消指令,但甲方应当在货物未运达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支付乙方为此耗费必要费用。
2、乙方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安全完好的运到指定的地点,及时通知收货方收货,并与收货方协同处理好货物的卸载工作。乙方应当对甲方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遗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问题,如有上述问题,必须承担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的责任。
3、风险控制:基于甲方货物的安全性及其相应的赔偿事宜,甲方必须向乙方购买该货物的价值保险,并在运输单据上注明投保金额,若因甲方未购置货物的相应保险而导致货物的损坏,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装运环节:
a.乙方应当及时派人配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配派合理载重车辆的车型)承运方发出的托运指示,乙方所派的人和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并符合托运的要求。
b.货物应当由甲方按照通用规格妥善包装,甲方交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均默认为完好无损;当货物的包装出现破损时,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责任豁免,承运方应当拒绝托运。
c.货物的装载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
d.在装载完毕后,乙方应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单据,各方应当妥善保管。
第六条 :收货环节
1.乙方应及时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通知收货方收货(或提前电话预约),江、浙、沪近地货物从收货开始第二天下午15:00(前)准时送到,对于延迟送到耽误交期将以50-200元每次的扣款。
2.货物的卸载由乙方负责,当卸载需要专业工具时,收货方协助作业。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操作,并妥善保管由收货方签字盖章的送货单或销售出库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4.当收货方出现拒收或对货物有任何异议时,乙方应当及时电话或其它快捷方式通知甲方,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处理;当收货方收到货物时发现包装破损、挤压变形、包装内部货物本身发生损坏或丧失原有用途,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5.乙方对损毁以及丢失货物的赔偿,应当按甲方托运货物的实际成本价值进行索赔。
6.乙方送货服务态度恶劣,收货方拒绝收货,乙方因承担一切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豁免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洪水、地震、泥石流等其它自然灾害及飞机坠毁);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第5篇:快递合作协议书协议书
快递合作协议书-协议书
甲方:××市××××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产品经深圳口岸出口至香港之运输报关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代理其出口的指定货物到香港的报关和运输业务,应保证安全及时地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公司提货或及时派送入仓。
二、乙方要安排出口货物时必须书面通知甲方深圳操作部,通知大陆送货时间、品名、重量、体积、包装情况、香港派送或入仓地点和时间等信息,以便甲方能准确安排装货、报关、派送及入仓。甲方应按照公布的班车发车时间和发车地点发车,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交运的货物,我司有权拒收一切海关禁止出入境、来历不明或不适于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有关报关文件报关而乙方无法提供该文件的货物。乙方须如实提供货物品名、数量及唛头标记,严禁谎报、夹带或冲货行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或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罚款、仓租及连带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关电脑系统坏、天气及交通拥堵等)造成的货物损坏或延误,甲方可豁免责任。
五、乙方交运的货物,必须保证包装牢固、安全,特别是易碎品。甲方仅负责其独立的外包装的封闭状态良好,而并不负责其内装货物数量的是否短少、类型是否相符、货物是否损坏等状况。
六、收费及发车时间之规定:
A、收费标准:运输原则上以实际重量计费,但当轻泡货物体积重量超过实重50%时,计费重量以该票货物的实重加上体积重量之和除以2计算。贵司所出货物我司按RMB/KG收费。香港如需我司派送则另收派送费。
B、发车时间及贵司送货时间规定:早班车特指每周一到周六凌晨四点钟始发的中港货车,由于周日香港放假,周日凌晨四点不发车。如遇法定假期发车时间甲方另行通知。贵司送货到我司深圳仓库的时间应越早越好。最迟不能超过凌晨2:30,这样才能更加保证贵司货物准时送达指定地点。
七、结算采取月结天方式。即乙方务必在每月日前以现金或支票形式付清给甲方上个月发生的所有费用(如5月份发生的费用,乙方务必在6月日前付清给甲方)。超过一天按千分之五计收滞纳金,如对赔偿事宜有异议,应先付款后协商。
八、所有发生费用均不含税费,乙方如需要甲方开具税务发票,则发生税款须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手写发票税为发票所开金额的5%,电脑打制发票税则是发票所开金额的6.6%计收。
九、本协议自二零零年月日至二零零年月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对协议内容有改动,应在不少于七天前书面通知对方。该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后,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
甲方:(盖章及签名)乙方:(盖章及签名)年月日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