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协议书(共8篇)
第1篇:优惠协议书。
中联重科配件销售优惠协议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促进双方事业的合作和发展,维护大客户的市场关系,甲方对乙方采购甲方混凝土机械分公司配件给予相关的优惠政策。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如遇甲方销售体系发生变动或其它原因,本协议自动终止)。二、优惠额度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采购配件时,乙方可直接享受其所购配件款的 折优惠。
三、优惠政策的特殊说明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出现逾期支付配件款的,甲方将取消乙方在本协议的优惠享受政策(从乙方开始逾期起则不再享有优惠政策),且乙方在下一年度内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2、本协议约定的优惠政策不与甲方推出的其他优惠活动或政策同时享用,优惠政策及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3、上述优惠仅限于乙方享有,不得转让,转让无效。 4、协议终止后,上述所有优惠自动失效。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所供的配件为中联重科混凝土纯正、专用配件。
2、乙方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全额支付配件款。现金结算的,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配件发票时3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配件款;协议结算的,按协议要求支付配件款,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对账工作。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出现到期应付配件款逾期支付超过七天的情形,甲方有权停止配件供应;出现到期应付配件款逾期支付超过十五天的情形,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所购甲方的主机整机售后服务;出现到期应付配件款逾期支付超过一个月的情形,甲方有权通过GPS停止乙方所购甲方设备的使用,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逾期支付配件款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按逾期总额的千分之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同意若遇甲方销售体系发生变动,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可在终止本协议前通知乙方。 五、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本协议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361号签订。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本协议约定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只限于在甲方混凝土机械分公司
区域使用该协议。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2篇:优惠协议书。
混凝土机械公司
中联重科配件销售优惠协议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促进双方事业的合作和发展,维护大客户的市场关系,甲方对乙方采购甲方混凝土机械分公司配件给予相关的优惠政策。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间如遇甲方销售体系发生变动或其它原因,本协议自动终止)。二、优惠额度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采购配件时,乙方可直接享受其所购配件款的 折优惠。
三、优惠政策的特殊说明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出现逾期支付配件款的,甲方将取消乙方在本协议的优惠享受政策(从乙方开始逾期起则不再享有优惠政策),且乙方在下一年度内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2、本协议约定的优惠政策不与甲方推出的其他优惠活动或政策同时享用,优惠政策及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3、上述优惠仅限于乙方享有,不得转让,转让无效。 4、协议终止后,上述所有优惠自动失效。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所供的配件为中联重科混凝土纯正、专用配件。
2、乙方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全额支付配件款。现金结算的,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配件发票时3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配件款;协议结算的,按协议要求支付配件款,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对账工作。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出现到期应付配件款逾期支付超过七天的情形,甲方有权停止配件供应;出现到期应付配件款逾期支付超过十五天的情形,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所购甲方的主机整机售后服务;出现到期应付配件款逾期支付超过一个月的情形,甲方有 1 混凝土机械公司
权通过GPS停止乙方所购甲方设备的使用,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逾期支付配件款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按逾期总额的千分之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同意若遇甲方销售体系发生变动,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可在终止本协议前通知乙方。 五、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本协议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361号签订。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本协议约定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只限于在甲方混凝土机械分公司 区域使用该协议。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3篇:旅游优惠协议书范本
正文:
旅游优惠协议书 旅游优惠协议书
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国际机票专属优惠
甲方购买国际机票、即赠送_________元全程飞安险。(一般旅行社并无此项优惠保险)
二、国内旅游专属优惠
乙方为甲方办理履约保险____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一般旅行社仅为旅客办理履约保险__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
三、国外旅游专属优惠:
甲方组团人数达_________人(含)以上、委托乙方所办理之旅游团体:
A.乙方为甲方办理履约保险____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一般旅行社仅为旅客办理履约保险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
B.致赠国际电话卡一张。(一般旅行社并无此项优惠)
甲方参加旅行团体之人数未达_________人、报名参加乙方或其他旅行社所组之旅游团体、即赠送_________元全程飞安险。(一般旅行社并无此项优惠保险)
四、本合约之甲方须提供证明为其身份证明文件影本。
五、本合约依政府司法机关之相关法令订定、一式两份、并由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为凭。并以诚信为最高处理原则、上述之各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优惠协议书 旅游优惠协议书
第4篇:刑法诉讼旅游优惠协议书
旅游优惠协议书
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国际机票专属优惠
甲方购买国际机票、即赠送_________元全程飞安险。(一般旅行社并无此项优惠保险)
二、国内旅游专属优惠
乙方为甲方办理履约保险____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一般旅行社仅为旅客办理履约保险__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
三、国外旅游专属优惠:
甲方组团人数达_________人(含)以上、委托乙方所办理之旅游团体:
A.乙方为甲方办理履约保险____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一般旅行社仅为旅客办理履约保险_____元及责任保险_________元附加医疗_________元)
B.致赠国际电话卡一张。(一般旅行社并无此项优惠)
甲方参加旅行团体之人数未达_________人、报名参加乙方或其他旅行社所组之旅游团体、即赠送_________元全程飞安险。(一般旅行社并无此项优惠保险)
四、本合约之甲方须提供证明为其身份证明文件影本。
五、本合约依政府司法机关之相关法令订定、一式两份、并由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为凭。并以诚信为最高处理原则、上述之各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工会优惠
为了进一步推进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和吸引力,切实为广大工会会员做好事、办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与有关单位协商,对我市工会会员优惠待遇暂作如下规定。
一、会员在生活遇到困难时,工会对符合条件的会员给予必要的资助。
二、有条件的县、区、委、局、公司工会及基层工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对符合条件生活困难的会员子女给予一定的助学补助金。
三、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在每年“五一”劳动节和“十一”国庆节期间,组织会员中的部分先模人物免费学习考察。
四、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及低保证(或下岗失业证)或街道出具的家庭特别困难证明到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非医保病人享受CT、化验费、放射费减免5%,医保病人“个人支付”部分减免10%的优惠;会员凭会员证、低保证(或下岗失业证)体检优惠30%;对会员提供符合条件的10例先天性心脏病优惠50%手术费;对本人或子女疝或小儿疝20例,优惠50%手术费。
★
五、会员凭会员证到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非医保住院CT、检查费、化验费和治疗费减免5%。医保病人个人支付部分扣除门槛费及“医保三目录”不予支付费用,城镇职工医保减免10%,城镇居民医保减免5%;门诊CT、X光、生化常规、B超、脑血流图、心电图等检查城镇职工医保减免10%,非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减免5%。
★
六、凡特困职工凭工会会员证和低保工资卡、街道民政证明到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属城镇职工医保的可享受结算中“个人支付部分”费用10%的优惠;属居民医保的可享受住院医疗费结算表中“本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部分的50%的优惠。
七、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自付部分减免10%(不含药品费);健康体检优惠30%。
八、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丰原大药房购药,享受9.5折优惠(特价、折扣后价格低于进价的药品除外),并可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测量血压。
★
九、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百货大楼购服装、鞋帽、化妆品、针织品、床品、文体用品、钟表、儿童用品享受9.5折(含9折以内商品,特例品除外)。凭会员证可免费办理百大会员卡。
十、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老约翰蛋糕店订购鲜奶、健康果陷、高钙滋味、冰淇淋所有生日蛋糕8.5折优惠。
十一、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好利来蛋糕店订购生日蛋糕8.5折优惠,其他自制产品9折优惠。
十二、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和平电影院购大厅票8折优惠。
十三、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工人文化宫购工人舞厅门票8折优惠。
十四、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技协家政服务中心办全年卫生保洁按9.5折办卡。
十五、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工人疗养院体检7折优惠。
◆ 十
六、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天洋新世纪(国际)大酒店及天洋海鲜城中餐8折(海鲜烟酒除外),自助餐9折,客房住宿5折;新世纪(国际)购物中心穿着类(运动休闲类及明示商品除外)、床品类、儿童用品类、饰品类、皮具类、工艺用品类、运动器材9折,名表类9.5折,超市可享受折扣9.7折;在天洋交电公司各连锁店购家用电器、数码、电脑均可享受店长直批价格;康复医院门诊、住院检查费用优惠8.5折;老人休养院老人首次入住,一次性优惠500元,但必须要住满三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后每个月按月费用的10%优惠。
◆ 十
七、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百惠购物中心购买服装、鞋帽在原价基础上9折,已有折扣和特价及特例专柜除外;好乐迪飚歌城包厢费9折;宝大祥、福瑞
麟金店,黄金镶嵌4.5折;亨达利、大光明眼镜店,眼镜框架7折,隐形眼镜
8.5折。
◆ 十
八、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珠城宾馆客房7折(特价房、钟点房除外),中餐9折(烟、酒水除外);休闲小站9折;花鼓香豆捞9折(锅底、海鲜、酒水除外);金膳坊鲍翅楼8.8折(海鲜、烟、酒水、特价菜、燕鲍翅类除外);金阳光商务会所8折。凡享受以上优惠的不再同时享受其他优惠活动。
◆ 十
九、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蚌埠市福乐大酒店享受中餐大厅8.5折,包房9折;晚餐大厅8.8折,包房9.2折(不含烟、酒、饮料),集体宴席另有10桌送一桌优惠。
◆ 二
十、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安徽盛世光学玻璃有限公司享受水晶工艺品及餐饮9折优惠。
◆ 二十
一、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万达国际影城享受5折优惠(VIP厅及特殊影片除外)。
◆ 二十
二、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汤和墓古迹园购门票5折优惠。
◆ 二十
三、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蚌埠市阳光羽毛球俱乐部消费下午和晚场享受8折优惠。
◆ 二十
四、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蚌埠市珍珠厂购珍珠饰品一律按6.5折优惠。 ◆ 二十
五、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蚌埠市协友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享受汽车线一日游优惠5元,二日游优惠20元,三日至五日游优惠50元;火车线四日至五日游优惠80元;飞机线优惠100元(以上为机票折扣后的优惠)。以上优惠均有日常线路,特价线路除外。
◆ 二十
六、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蚌埠国际旅行社享受汽车线路优惠10元/人,火车线路优惠20元/人,飞机线路优惠50元/人(以上均为汽车、火车、飞机票价打过折扣后的再优惠)。
◆ 二十
七、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蚌埠市华育旅行社享受汽车线一日游优惠10元,二日至三日游优惠30元;列车线游优惠50元;国内飞机线和出境旅游根据行程优惠80-100元;另可参加旅行社组织的2次免费联谊会活动。
◆ 二十
八、会员凭工会会员证购买白根柱清真炒货瓜子系列、糖果休闲系列享受9折优惠,坚果系列享受9.5折优惠,仅限本公司直营店定点挂牌门店。 ◆ 二十
九、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延安路社区幼儿园凡本市职工子女入托,一律享受10%的优惠。
◆ 三
十、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天堂鸟花店、天堂鸟婚庆公司购买花卉类优惠
8.5折,预定婚庆、庆典服务类优惠8.5折(注:店内促销活动时,以最低折扣为标准)。
◆ 三十
一、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蚌埠现代花卉精品店购鲜花、绿(鲜)植、人造花等所有品种8.5折优惠。
◆ 三十
二、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到白领丽人美容养生馆享受美容养生客装产品优惠15%;美容养生需要在本院加工的产品优惠10%;白领丽人提供免费专家养生保健课。
◆ 三十
三、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十
四、此《规定》解释权属市总工会组织部。
注:“★”为修订条款;“◆”为新增条款。
第6篇:涉农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通知
国税发 [2004] 1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问题,日前,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现就税务系统贯彻中央(中发〔200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农民增收困难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农民收入上不去,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影响着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应,制约着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关系到农村社会进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中央(中发〔2004〕1号)文件明确指出,解决农民的增收问题,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文件要求全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
近年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 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上述文件明确了对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凡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且已征收农业税、牧业税的,对其所得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提高了个人、个体工商户和销售农产品的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明确了取消农业特产税后,对减征、免征农业税或牧业税地区的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林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上述4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政策的制定是落实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收要求的体现,认真贯彻执行这些政策,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和个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税务机关必须深入学习和领会中央关于增加农民收入的文件精神,在依法治税的原则下,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
二、切实采取措施,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各地在贯彻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但从全国情况看,发展仍不平衡,少数地区将起征点的确定权限层层下放,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为保收入任务而人为调高不达起征点业户定额的情况,使税收优惠大打折扣。为确保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的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动员全系统的力量查找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二)要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阐明落实优惠政策与保持税收增长的关系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意义,以取得地方党政领导对该项工作的支持。
(三)要大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务必使全体税务干部和广大农民全面掌握和了解中央制订的各项涉农优惠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了便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对税务机关落实政策情况进行监督,省、地、市国税局和地税局要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电话,并将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布。
(四)各地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努力克服畏难情绪,切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产品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9号)要求,将从事农产品销售的个体工商户的起征点迅速调整到位。
(五)要严格执行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对市场内的经营者和其经营的农产品,如税务机关无证据证明销售者不是“农民”的和不是销售“自产农产品”的,一律按照“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执行政策。
(六)要按照中央(中发〔2004〕1号)文件的要求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小贩,免予办理税务登记。
(七)为合理确定进入集贸市场的农民个体工商户的纳税定额,规范集贸市场业户税收的核定工作,各地国税局和地税局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共管纳税户应纳税经营额的核定工作。省、市税务机关要做好农民个体工商户纳税定额的区域间平衡工作,避免区域间纳税定额差距过大;县(区)国税局和地税局要成立统一定税联合工作小组,联合工作小组要在对本辖区个体共管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核定定额的方案。在定额核定工作中要严格坚持集体评定定额制度。
(八)为了增强税收执法透明度,杜绝为税不廉,各地在个体工商户税额核定工作中要严格实行办税公开,大力推行“阳光作业”。各基层征收机关要普遍建立定额调整听证制度,税务机关认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销售农产品的销售额达到起征点,需要采取定期定额方法征税的,核定定额时,要充分听取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取得社会各界和个体工商户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应采取适当方式对纳税户的定额情况和停歇业情况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狠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
为了确保中央关于增加农民收入的文件精神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尽快落到实处,各级税务机关要克服岁末年初工作任务繁重的困难,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为了便于总局及时掌握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必须在2004年2月底前将本省落实中央(中发〔2004〕1号)文件精神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本通知要求的安排意见上报总局。
各省税务局要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擅自变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要及时向总局报告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总局将于今年3月下旬组织人员对各地执行涉农优惠政策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予以严肃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第7篇:南航优惠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关爱飞”学生机票优惠活动
为关爱在校大学生出行,中国南方航空公司针对学生群体推出了“关爱飞”活动,说明如下:
一、注册会员
由南航为学生注册成为南航会员,送学生南航明珠会员卡,累计的个人明珠卡里程可兑换南航机票。
二、优惠政策
1.注册并通过审核即可获得688公里里程(北京到沈阳的飞行里程约为610公里)!
2.半年内首次购票并成行,可额外获赠500公里里程奖励!
3.半年内第三次购票并成行,可额外获赠1000公里里程奖励!
4.南航官方网站购票比正常购票低3-5个百分点!
5.享专属特惠票价(如寒暑假),在南航关爱飞页面可4.5折不限时段购买!
6.证件有效期内随时购买学生票!
以上是南航为开拓未来潜在的会员而实行的优惠政策,旨在争取学生就业后更多地选择乘坐南方航空公司客机。现在校大学生登记成为会员后,即使从未购买南航机票,对学生无任何附带条件和影响。
第8篇:录取优惠
中国农业大学2012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条 提档比例
我校为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自主录取。第十一条加分政策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二条 专业安排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采取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志愿清的原则。第十三条 第二志愿
在第一志愿已经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我校承诺招收第二志愿高分考生。第二志愿高分考生的投档成绩应高于我校在当地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投档平均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的2%。学校负责向省级招办提出投档申请,并根据投档情况按照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安排专业时,在考生投档成绩减去院校级差30分后按第十二条进行安排,每个大类录取不超过2人,每个专业录取不超过1人。
对于实行第一志愿为平行志愿或第二志愿为征求志愿的省份,我校不再单独增加用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的招生计划。文史类不再单独录取二志愿高分考生。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
报考英语专业和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且需要口语成绩优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建议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中央民族大学
一、普通类专业(类):即如法学、经济学、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没有特殊条件限制的专业(类);我校部分专业自2006年开始按类招生,如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专业(详见你省填报志愿时发放的资料),考生如果被类专业录取,入校后进行统一基础课程学习,大二之后选择专业。
二、民语类专业:专门针对高考使用民族语答卷的考生,我校民语类专业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蒙古、蒙汉双语、维吾尔、哈萨克、朝鲜、藏)数个方向。
三、定向西藏就业专业:我校按照教育部安排招收定向专业考生,毕业定向地区为西藏基层。10年安排有新闻传播类等专业,共招收30人。按照相关政策,定向西藏专业一志愿计划没有完成时可以在提档分数线下降低40分录取。定向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生活费的相关补助,具体可参见入校所签协议内容。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在平行投档省区按测算情况进行调档,对进入调档线的考生按专业计划的100%进行录取;在非平行投档省区调档比例为120%,对于调档线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学校酌情使用预留计划顺延录取。第十六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若其分数高于我校在该省区所录第一志愿考分最高者,还可满足其专业志愿。
第十七条:对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即按照投档总分高低排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内蒙考生,按“志愿清”方式录取。
第十八条: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2B以上,进档后以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录取专业时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降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项分值;加分、降分的最大分值不超过20分。
第二十二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计划,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录取时,我校只在填报了定向西藏就业专业志愿,且投档分数不低于我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被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时与学校、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由西藏人事厅安排就业,不能推荐或报考研究生。
中国传媒大学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实际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北京理工大学
第十五条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照顾分不能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对参加我校测试合格并经审查认定的考生(含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艺术类考生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分数线并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同意后优先录取。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东北财经大学
5.专业录取以实考总分作为划分专业的主要标准。总分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涉外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
9.我校认可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华中师范
第十九条凡符合所在省加分或降分投档条件的考生,我校按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东北师范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 对享有国家规定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加分投档但不加分选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政策加分的考生。
北京交通大学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七条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招生计划、选测科目及相关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九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2%以内。
第十条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以投档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高考实考分数、相关科目高考成绩、高中会考成绩来确定录取专业,对实行“新课程改革”的省区,还将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承认符合规定的各类加分,增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一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分布设定级差分数,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或2分,第二、三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或1分,第三、四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或0分,以后专业志愿级差分为0分。录取时以最大程度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的级差分为最终设定值。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扣除相应级差分数,按第二专业志愿排序,依此类推。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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