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协议书
第1篇:安全协议书(工地)
安 全 协 议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本安全协议书由甲方乙方共同签订。
2.甲方责任:
2.1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市建委颁发的“四个基本标准”,做好安 全防护、现场管理、环境保护、保卫工作。
2.2对分包的工程项目,合同要明确甲乙双方安全
2.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及违章和隐患给予处罚。
2.4甲方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
2.5甲方要求乙方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挂好安全带,脚手架作业面满铺手板,并距墙不得大于20公分,脚手板接头处不得有空隙,不得有探头板、飞跳板。
2.6甲方要求乙方施工人员在使用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之前进行检查(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是否完好无损。如发现问题,须经专业电工修理后方可使用。
2.7 甲方要求乙方搞好宿舍及环境卫生,防止各种疾病的传播,伙房要采取可靠措施,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3.乙方责任:
3.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2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的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工种、年龄、原藉住址等),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并不得使用未成年工。
3.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4在高处作业时,脚手架作业面必须满铺脚手板及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果条件不具备,乙方有权拒绝施工。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乙方自负。
3.5乙方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拆改脚手架(含脚手板、护身栏、档脚板),安全网、拉结点及“四口”防护设施。如因施工需要拆改时,必须经甲方安全员批准,关在拆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违者将给予重罚。
3.6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以高处向下抛物(架子管、管件、灰桶、废磁砖、油漆桶、纺织袋、垃圾等),防止伤害下方人员。违反此规定将给予重罚,造成事故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3.7乙方施工人员使用机械及电工、焊工操作时,必须持证(有效证件)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现机械故障、安全防护有隐患应及时向甲方安全员报告,经甲方检修及整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3.8施工现场的配电装置、临电线路、灭火器具乙方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拆改、移动和擅自处理,如配电箱和临时用电需接线时,由甲方电工进行操作。
3.9乙方不得随意留宿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特殊情况需留宿的人员,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文安批准方可留宿。
3.10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三证”不全者上岗,不准使用非本施工队以外的另散工,违者给予重罚,造成后果的由乙方自己负责。乙方进场人员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0人以上必须配安全员一名,必须做到施工之前有安全交底,施工中有安全检查,施工后有安全记录。对违章作业,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各种机械,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本协议书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劳务分包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2篇:安全协议书(工地)
安 全 协 议 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协议书。
1.本安全协议书由第项目部(简称甲方)与施工队(简称乙方)共同签订。
2.甲方责任:
2.1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委颁发的“四个基本标准”,做好安全防护、现场管理、环境保护、保卫工作。
2.2审查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使用。
2.3对分包的工程项目,合同要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
2.4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及违章和隐患给予处罚。
2.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及违章和隐患给予处罚。
2.6甲方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
2.7甲方为乙方施工人员提供必须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2.8甲方要求乙方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挂好安全带,脚手架作业面满铺手板,并距墙不得大于20公分,脚手板接头处不得有空隙,不得有探头板、飞跳板。
2.9甲方要求乙方施工人员在使用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之前进行检查(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是否完好无损。如发现问题,须经甲方电工修理后方可使用。
2.10甲方要求乙方搞好宿舍及环境卫生,防止各种疾病的传播,伙房要采取可靠措施,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2.11冬季取暖要防止煤气中毒,甲方要对乙方施工人员宿舍炉火经常检查(风斗、烟筒、接口、火盖等),各种衣物等易燃手不得在炉火及烟筒上方烘烤,防止火灾的发生。
3.乙方责任:
3.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认真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2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的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工种、年龄、原藉住址等),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并不得使用未成年工。
3.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4在高处作业时,脚手架作业面必须满铺脚手板及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果条件不具备,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5乙方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拆改脚手架(含脚手板、护身栏、档脚板),安全网、拉结点及“四口”防护设施。如因施工需要拆改时,必须经甲方安全员批准,关在拆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违者将给予重罚。
3.6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以高处向下抛物(架子管、管件、灰桶、废磁砖、油漆桶、纺织袋、垃圾等),防止伤害下方人员。违反此规定将给予重罚,造成事故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3.7乙方施工人员使用机械及电工、焊工操作时,必须持证(有效证件)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现机械故障、安全防护有隐患应及时向甲方安全员报告,经甲方检修及整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3.8施工现场的配电装置、临电线路、灭火器具乙方施工人员不得私自拆改、移动和擅自处理,如配电箱和临时用电需接线时,由甲方电工进行操作。
3.9乙方不得随意留宿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特殊情况需留宿的人员,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文安批准方可留宿。
3.10乙方施工人员进出场必须由乙方负责人提前通知甲方安全员,通(转)场人员必须接受警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3.11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三证”不全者上岗,不准使用非本施工队以外的另散工,违者给予重罚,造成后果的由乙方自己负责。
甲方:乙方:
(章)(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第3篇:工地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公司第一项目部
乙方:施工队负责人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的财产,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依据《中化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各级相关部门频发的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安全生产:
一、乙方所有工人在进入现场前应由乙方进行生产技能,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必须严格执行三级教育制度,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生产负责人、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二、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检查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施工中乙方必须佩带好施工中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遵守甲方及总包方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交底。
四、施工中,乙方非机械操作员(有专业上岗证)外,不准随便开动施工机械及电器设备,施工机械、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人操作。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五、施工现场,乙方不准动用和拆除任何安全标志及标牌。严禁
随便动用消防和安全设施。
六、乙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七、施工中乙方违章操作或违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承担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甲方有权监督、纠正乙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单无乙方签字也予生效。
九、施工过程中禁止打闹,预防高空坠物,禁止高空抛物。
十、施工过程中,各种机具以及照明灯所需电源必须有专业电工负责完成,不准私自乱接电源。否则出现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十一、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必须带安全帽: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空作业以及临空(临边)或其他陡峭地方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十二、住宿区的安全工作由乙方全权管理,负责,甲方定期检查,对于私自乱接电源,违章用电者,甲方有权令其整改,如拒不整改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十三、宿舍区内禁止打架,赌博,酗酒,由此造成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工人不得带家属在宿舍男女混住,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十四、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乙方要求工人不得有犯罪行为,不准藏匿逃犯,每个人身份证应与本人相符,甲方定期抽查,杜绝违法犯
罪事件发生。
第二:违约:
一、达不到约定条件,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入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二、因乙方原因一直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甲方有权责令其无条件撤出,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第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第四: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4篇:工地安全生产协议书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的财产,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依据《中化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和北京各级相关部门频发的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安全生产:
一、乙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二、乙方所有工人在进入现场前应由乙方进行生产技能,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必须严格执行三级教育制度,施工现场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生产负责人、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三、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检查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四、施工中乙方必须佩带好施工中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遵
守甲方及总包方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交底。
五、施工中,乙方非机械操作员(有专业上岗证)外,不准随便开动施工机械及电器设备,施工机械、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人操作。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六、施工现场,乙方不准动用和拆除任何安全标志及标牌。严禁随便动用消防和安全设施。
七、乙方必须执行“因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八、施工中乙方违章操作或违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承担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九、甲方有权监督、纠正乙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从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单无乙方签字也予生效。
十、施工过程中禁止打闹,预防高空坠物,禁止高空抛物。
十一、施工过程中,各种机具以及照明灯所需电源必须有专业电工负责完成,不准私自乱接电源。否则出现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十二、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必须带安全帽: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空作业以及临空(临边)或其他陡峭地方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出现事故责任自负。
十三、住宿区的安全工作由乙方全权管理,负责,甲方定期检查,对于私自乱接电源,违章用电者,甲方有权令其整改,如拒不整改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十四、宿舍区内禁止打架,赌博,酗酒,由此造成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工人不得带家属在宿舍男女混住,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十五、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乙方要求工人不得有犯罪行为,不准藏匿逃犯,每个人身份证应与本人相符,甲方定期抽查,杜绝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第二:违约:
一、达不到约定条件,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入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二、因乙方原因一直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甲方有权责令其无条件撤出,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三、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第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第四: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年月日
第5篇: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福建省惠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丰泽区云院路3号旧围墙内宅基地翻建工程
承包名称:
承包形式:劳务专业承包
乙方在施工现场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总数人。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上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泉州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 法律和管理规定。对施工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想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3.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泉州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力到二级配电箱。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体隐患通知单。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建立及安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对乙方的安全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设施。
12.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3.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6.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本门的 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泉州市有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时光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泉州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抗拒总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泉州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总承包当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总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总承包当位报告。
5.对管辖范围的时光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二级配电箱一下部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6.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泉州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泉州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甲方备案。
9.按照泉州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10.按照泉州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2.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5.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4h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泉州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检定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6篇:建筑工地生活区卫生安全协议书
生活区卫生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为了使工地生活区管理正规化、标准化,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健康,保证生活区不发生打架群殴事件,食堂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明确责任,使在建工程顺利进行施工。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及有关法规、标准、规定,现就员工宿舍的安全问题,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员工安装专用照明供电线路。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活区及食堂进行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有权对乙方的生活区及食堂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本单位生活区的治安、消防、宿舍卫生及食堂卫生安全的自身管理,做好自
检自查工作。乙方必须设主要领导主管生活区的治安、消防、宿舍卫生及食堂的日常 管理工作。
2、乙方禁止留宿非本单位施工人员,严禁留宿家属、小孩及社会闲杂人员。所有住宿人
员必须登记造册上报甲方备案。
3、乙方必须遵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的规定。杜绝食物中毒及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不得造成传染病的多发。
4、乙方负责对生活区临建设施的保养和维修。严禁乙方私自拆改临建设施,不准私自拆改房屋布局,严禁施工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宿舍内,严禁在生活区聚众赌博及传播淫秽物品,禁止一切违法行为。
5、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发现私接插座一律没收,每次罚款200元。
6、禁止使用油汀加热器以外的任何电热器具,如电热毯、电炉子、热得快、以及其他明火加热器,一经发现每次罚责任人200元,责任人单位500元。
7、禁止躺在床上吸烟;每间宿舍自备烟头桶,将烟头投入烟头桶,地上严禁有烟头。违章一次罚款100元。
8、禁止在宿舍做饭,一经发现没收用具,并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责任人单位500元。
9、严禁在宿舍内动用明火及焚烧物品,严禁挪用和破坏消防设备。一经发现,一律给以 责任人经济处罚500元,责任人单位1000元罚款。
10、乙方食堂不得超范围加工、销售食品,不得采购、制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食堂严禁食用食品添加剂及亚硝酸盐,严禁食用营养强化剂。不准采购、食用扁豆及发芽的土豆。严禁采购发霉、生虫、变质的食品。严禁采购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及制品。
12、食品存放必须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食品用具、容器要生熟分开,炊具、餐具必须及时清洗,定期消毒。设有密闭式泔水桶。食堂必须设有隔油池,并且做到定期清掏。
13、食堂必须使用有合格证的液化气罐及炊具,使用蒸箱及用电设备,必须符合施工现
场用电规范中的规定,严禁私接乱拉,保证安全用电。并且负责对生活区及厕所的清扫。
14、严禁乙方私自更换或另加门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储存有害、有毒物品,一经发现,一律给以经济处罚500元-1000元经济处罚。
15、由于乙方过错引起安全、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导致公司或第三方人员造成财产
和财产之外的其他任何损失的,由乙方(责任方)承担赔偿损失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6、以上各项望各单位认真遵守执行,必须设专人负责所分管的生活区安全用电、生活
区及宿舍卫生和生活区防火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所分管的辖区环境卫生安全达标。如达不到上述各项规定,甲方将收回乙方员工居住的房间。
1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结束
居住人员全部撤离后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第7篇:工地施工人员安全责任协议书
工地施工人员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聘用乙方,乙方在甲方生产及施工区域内进行工作,为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安全施工,本着公平、公正及人道主义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1、经协商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有甲方帮助并保证乙方有良好的工作环境。
2、甲方提供住宿场所,乙方餐饮,由乙方自行安排,保证饮食安全,并尽量满足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要求。如有一些不正常的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进驻工地后,需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调度,并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做到安全第一。甲方工作人员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不佩戴安全帽,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罚款1000元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周围的施工机械及危险物体、注意落石,如有危险或不安全因素,请迅速离开并到安全地方。如遇雨季,注意防汛,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隐患时,一定要以人为本。安全自保、责任自负;若出现安全意外,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施工人员及现场负责人员的安全均由乙方负责,如因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夜不归宿及娱乐等原因发生的意外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6、乙方在施工现场或宿舍不得酗酒、打架斗殴、赌博,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作息时间及规章制度,如发生意外或违法违规事件,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7、乙方不容许带病工作,如有身体不适,请尽快就医,注意防暑,如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者劝其注意。反之在工作期间发生任何意外,都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乙方在工作或在施工现场临时休息期间,严禁玩水、玩火以及携带一些危险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发生,所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及人身意外,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9、施工现场不准赤身上岗,必须穿戴整齐,以做到文明施工,如有发现罚款300元。
10、乙方在休息期间尽量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别人休息,尽量保持个人卫生及宿舍干净整洁,讲究卫生,保持身体健康。
11、此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诉讼。(后附现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地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吴怀斌(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及人道主义的原则,甲方聘用乙方,乙方在甲方生产及施工区域内进行工作,为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安全施工,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1、经协商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有甲方帮助并保证乙方有良好的工作环境。
2、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及餐饮场所,保证餐饮安全,并尽量满足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要求。
3、乙方进驻工地后,需服从甲方现场的安排、调度,并且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会,做到防患于未然。所有管理人员进如施工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有甲方提供,做到安全第一。甲方如发现乙方不佩戴安全帽,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300元,第三次罚款500元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4、乙方在施工现场,注意周围的施工机械及危险物体、注意落石,如有危险或不安全因素,请迅速离开并到安全地方。如遇雨季,并组织施工人员注意防汛,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隐患时,一定要以人为本。安全自保、责任自负;若出现安全意外,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的安全均由乙方负责,如因有乙方在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夜不归宿及娱乐等原因发生的意外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6、乙方在施工现场或宿舍不得随意酗酒、打架斗殴、赌博,严格遵守甲方制
订的作息时间及公司规章制度,如发生意外或违法违规事件,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7、甲方不容许乙方带病工作,如有身体不适,请尽快就医,注意防暑,如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者甲方有权劝其注意身体,严重者并劝其离开工作岗位。反之在工作期间发生任何意外,都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乙方在工作或在施工现场休息期间,严禁玩水、玩火以及携带一些危险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发生,所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及人身意外,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9、施工现场不准赤身上岗,必须穿戴整齐,以做到文明施工,如有发现罚款100元。
10、乙方在休息期间尽量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别人休息,尽量保持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及宿舍干净整洁,讲究卫生,保持身体健康。
11、此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工地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各负其责,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不得推卸责任。做到工作积极兢兢业业,人人有“责”。必须服从工作安排,统一调度,使工作有序、调理如一。
2、现场管理人员一定注意个人及公司形象,讲究卫生、衣帽整洁,礼貌待人,言语文明,做到文明施工。
3、现场技术、安全、质检人员,相互配合,必须严格把关,做到工作无误,紧密安排,尽量减少失误,节约成本。
4、现场管理人员须认真对待甲方及监理人员的要求,按照工程进度安排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使甲方及监理满意。
5、炊事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及餐厅卫生,做到饮食安全,减少浪费。
6、工地治安人员必须保证工地安全,防火、防盗。保证有良好的治安环境。
7、工地材料管理员必须做到进场材料心中有数,台账清楚,材料堆放明确,调理有序。
8、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工地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必须事先安排好工作,得到现场批准。
9、其他勤杂人员须服从工地安排,及时处理现场实物,做到现场干净整洁。
以上所述必须人人遵守,相互配合,团结一致,保证顺利完工。
第8篇:建筑工地生活区卫生安全协议书
建筑工地生活区卫生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为了使工地生活区管理正规化、标准化,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健康,保证生活区不发生打架群殴事件,食堂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明确责任,使在建工程顺利进行施工。认真贯彻执行京建施[2003]38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及有关法规、标准、规定,杜绝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及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不造成传染病的多发、爆发,故制定本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场地,及城乡生活饮用水,食堂生
活用电,符合消防要求的职工住房。
(2)、甲方设领导一名,主管现场生活区治安、消防、宿舍卫生及食堂安
全卫生临时用电等管理工作。
(3)、甲方领导有权对乙方的生活区及食堂进行安全卫生检查,有权对乙
方的生活区及食堂不安全隐患提出停工整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在施工期间如发生打架斗殴刑事案件及食物中毒、火灾等其它事故
(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或它方人员伤亡等),甲方有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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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现场法人委托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生活区的治安、消防、宿舍卫生及食堂卫生安全的自身管理,做好自检自查工
作。乙方必须设主要领导主管生活区的治安、消防、宿舍卫生
及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且做好检查记录。
(2)、乙方禁止留宿非本单位施工人员,严禁留宿家属、小孩及社会
闲杂人员,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登记造册上报甲方备案,所有进
出人员及车辆和物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接受门卫的检查。
(3)、乙方必须遵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
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的规定。杜绝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及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不得造成传染病的多发、爆发。
(4)、乙方负责对生活区临建设施的保养和维修。严禁乙方私自拆改
临建设施,不准私自拆改房屋布局,严禁施工人员将易燃、易
爆物品存放在宿舍内,严禁在生活区聚众赌博及传播淫秽物品。
禁止一切违法行为。
(5)、食堂必须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库房和燃气罐存放间,乙方在建
好食堂后,必须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及《炊事
员健康证》,方可开火做饭。
(6)、乙方食堂不得超范围加工、销售食品,不得采购、制售《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7)、食堂严禁食用食品添加剂及亚硝酸盐,严禁食用营养强化剂。
不准采购、食用扁豆及发芽的土豆。严禁采购发霉、生虫、变质的食品。严禁采购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及制品。
(8)、食品存放必须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食品用具、容器
要生熟分开,炊具、餐具必须及时清洗,定期消毒。设有密闭式泔水桶。食堂必须设有隔油池,并且做到定期清掏。
(9)、食堂必须使用有合格证的液化气罐及炊具,使用蒸箱及用电设
备,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用电规范中的规定,严禁私接乱拉,保证安全用电。并且负责对生活区及厕所的清扫。
(10)、认真贯彻执行“谁施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施工
期间如发生打架斗殴刑事案件及食物中毒、火灾等其它事故,乙方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甲方,不得隐瞒虚报。
三、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至工程结束终止。本协
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