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股份合作协议书
第1篇:多人股份合作协议书
2019年多人股份合作协议书模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理应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 拾 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a)需承认本合同; b)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a)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实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实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
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对外展开业务,订立合同;
b)对公司事业实行日常管理;
c)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听取公司负责人展开业务情况的报告;
c)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实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公司期届满;
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法院根据相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实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所留。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第2篇:多人股份合作协议样本
多人股份合作协议样本
多人股份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丁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股协议: 第一条合股宗旨
利用合股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自身的教学、销售技能,合股经营一家跆拳道馆,使合股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股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股经营的跆拳道馆名字为:弘毅跆拳道教育(兰峰店)经营场所位于:晋江市兰峰城市花园商D-1-18 面积:450平方
第三条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跆拳道馆,范围包括跆拳道培训、跆拳道用品零售等。第四条合股期限 合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丁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股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股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股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股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股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股终止后,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股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股创收盈余,此为合股分配的重点,将以合股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股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一)入股
1.新合股人入股,必须经全体合股人同意; 2.新合股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股协议;3.除入股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股的新合股人与原合股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股的新合股人对入股前合股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股
1.自愿退股。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股人可以退股: ①合股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股人书面同意退股;③发生合股人难以继续参加合股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股人擅自退股给合股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股人的全部损失。2.当然退股。合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股: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股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股生效日。3.除名退股。合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股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股企业造成经济损失;③执行合股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股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股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股人退股后,其他合股人与该退股人按退股时的合股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股人转让其在合股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股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股对待,否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股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股协议即成为合股企业的合股人。
第八条合股负责人及合股事务执行
全体合股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股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股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股债务;5.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股人的权利:
1.合股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股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股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股人享有合股利益的分配权;3.合股人分配合股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股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股人共有;4.合股人有退股的权利。(二)合股人的义务:
1.按照合股协议的约定维护合股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股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股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股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股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二)禁止合股人参与经营与本合股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三)除合股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股人同意外,合股人不得同本合股企业进行交易;(四)合股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股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合股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股的情况下,其余合股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股人入股经营;(二)在合股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股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股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股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股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股的终止和清算(一)合股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股期限届满;2.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股人数;4.合股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股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股的清算:
1.合股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股人担任或经全体合股人过半数同意,自合股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股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股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股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股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股所欠税款;合股的债务;返还合股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股有亏损,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股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股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股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股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股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股处理;(二)合股人未经其他合股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股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股人,可按退股处理,转让的合股人应赔偿其他合股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三)合股人私自以其在合股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股人造成损失的,该合股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合股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股企业法》而导致合股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股人承担赔偿责任;(五)合股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股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股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股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晋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股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新入股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三)本协议一式伍份,合股人各执壹份,公司存档壹份;(四)本协议经全体合股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全体合股人签章处:
签约时间: 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第3篇:多人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决定联合出资建立,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利益共享、合作共赢。
第二条 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2、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3、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4、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5、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6、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7、本合伙出资金额共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期限结束后或合伙人共同达成一致解散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6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⑤合伙人如单独退出,其原始投资资金不再退还,所有红利等均不再享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 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第七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4篇:多人合作协议书
合 作 协 议 书
甲合伙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乙合伙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丙合伙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欲在xxx处合作开发一处沙场,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及前期投入
1、经营项目:为合伙人共同投资新建沙场一处。
2、前期投入:购买采沙相关生产设备及沙场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投资额、方式、期限
1、各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投资,各合伙人的投资款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所有合伙人推举一人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2、本合伙人投资共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为¥300000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投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投资仍为个人所有,投资款合伙人自行约定时间予以返还。
第四条:盈余、工资分配和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一切费用后所得收入为合伙创收盈
余,年底由合伙人共同协商统一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初期和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投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入伙、退伙,投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退伙:
1、需所有合伙人认同的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投资初期的投资金充公,不予退还。
(3)投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投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并且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七条:禁止行为
1、禁止合伙人自己或以合伙人名义参与或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经证实后,确有此事,将报告或扭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处置,责任由个人承担,与合伙和其他合伙人无关,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2、在进行业务活动期间,禁止合伙人之间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损失者,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6、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应邀请中间人和公证员清算并给与公正;
2、清算后如存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投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其他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投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合伙人有优先使用成品沙的权利,其价格以市场价格为标准进行结算。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三方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丙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