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协议书
第1篇:离婚财产处理协议书
_________民政科:
_________(男)与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结婚以来,长期感情不合,双方经协调决定离婚。现就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抚养孩子,家里的财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书籍,其余均归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双方对各自所有物并无争议。
3._________,_________现住房,系男方单位所有。_________待离婚申请批准后自动搬出。
以上协议是_________(男方单位)工会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进行的,希望民政机关予以认可。
本协议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男方(签字):_________女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离婚财产处理协议书
离婚财产处理协议书
_________民政科:
_________(男)与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结婚以来,长期感情不合,双方经协调决定离婚。现就家庭财产分割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抚养孩子,家里的财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书籍,其余均归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双方对各自所有物并无争议。
3._________,_________现住房,系男方单位所有。_________待离婚申请批准后自动搬出。
以上协议是_________(男方单位)工会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进行的,希望民政机关予以认可。
本协议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男方(签字):_________女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书
汤xx(以下简称男方)
张xx(以下简称女方)
双方因感情不和无法继续婚姻生活,经协商订立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双方协议离婚。
二、子女监护、抚养:
双方所生之子汤xx(2002年10月12日生,身份证号码:)由女方监护,随女方生活。男方同意支付女方抚养子女所需费用每月人民币1400元整,至儿子独立生活为止。男方签订本协议书时支付儿子生活费8400元,以后男方应于每年2月28日前支付8400元,于每年8月30日前支付8400元。男方直接支付给女方或直接汇入女方设于中国邮政储蓄账户之内。每次支付需要由女方出具收据或以汇款单为依据。一期迟延或未付者,视为全部到期,男方应一次付清所有子女抚养费。
另,男方支付儿子全部学费,每学期支付给女方办理。
三、夫妻财产、债权债务处理: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加工厂全部财产归男方所有,全部
债权债务归男方享有或承担。
(二)双方确认夫妻无其他财产及债权债务,如有隐瞒,责任自负。
(三)男方同意补偿女方四十万人民币,于签订本协议书时支付十二万元,于
2011年12月30日前支付捌万元,于2012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万元,于2013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万元,于2014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万元,于2015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万元,于2016年12月30日前支付肆万元,每次以现金付清,若一期逾期不付者,除应加计惩罚性利息百分之二十以外,还应视为全部到期,男方应一次付清所有补偿费用。
四、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十万元人民币。
五、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宿松县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六、本协议书于男女双方签字并协同至民政机关办理登记后,正式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女方: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地址:安徽省宿松县洲头乡
签订日期:2011年8月31日
第4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
男方:,男,汉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女方:,女,汉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儿子,名×××。因双方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儿子××由双方共同拥有探望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
10、男方名下的轿车
11、××××的投资股份
以上财产归男方所有。
1、××××
8、女方名下的轿车。
9、现金伍拾万元整。
以上财产归女方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之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六、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女方:
2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