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合同(集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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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公司合同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负责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切实加强施工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对工程质量、安全实行终身负责。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采取对工程项目建设总承包的管理办法,以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圆满完成。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等有关事宜签订以下责任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工期: x日历天
(1)工程开工时间:按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为准
(2)工程竣工时间:按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为准
4、工程质量等级:按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为准
5、工程造价: ¥x万元
二、工程内容
甲方将与业主签订的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交由乙方接收并全部完成。
三、甲方责任和权利
1、在该工程项目实施前,同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并与乙方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责任合同》
2、授予乙方该工程项目建设的全部资料,指导乙方工程项目建设和工程项目决算,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3、为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达标,协助乙方制订《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和《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计划》,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若需调整、完善和优化实施方案,甲方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4、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和执行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工程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安全和资金运行等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因乙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善、形象进度滞后、造成质量隐患或工程质量检验达不到国家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同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和需要,甲方可不定期派人到乙方施工现场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乙方及时整改,若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甲方形象,甲方有权随时派驻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其派驻人员工资、生活补助、交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在乙方对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不能或无力保证时,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包括更换施工队伍,解除本内部承包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7、主动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为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尽量提供条件和方便。
四、乙方职责和权利
1、职责
(1)全面、认真、严格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担和执行该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责任。
(2)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圆满完成。组织精干、高效的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班子及施工队伍,切实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内部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制定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总体控制目标及阶段性计划,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按业主要求的工期、质量、安全等目标,优质、高效、按期完成。
(3)制订和完善工程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实施的时间、顺序、步骤和施工技术方案;做好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人力资源调配,技术、后备的后勤保障工作;并做好各项对应措施的准备工作,及时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材料供应、资源配臵、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工程项目建设设计变更、索赔和工程计量及支付工作。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2建筑行业规范,严禁盲目蛮干,违章操作,切实做好安全工作,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要当机立断,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负责做好善后工作。
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权负责,并承担该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一旦在施工中造成了人身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的费用一律由项目承包责任人负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在业主拨付的工程款中扣除3-5%作该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时,必须无条件地按规定为参与该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人员、民工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等各种保险,必要时由甲方统一办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5)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施工规范、严格按图施工,并科学合理组织实施,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达到国家规范标准。若发生质量事故,要迅速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完善方案和补救措施,及时整改完善,严防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6)严格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执行,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做到各种帐薄齐全、手续规范、帐务清楚;及时办理工程决算和财务审计,结清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债权债务,及时足额编制该工程项目建设涉及国家的各种税、费,按时向甲方缴纳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费用。
(7)工程项目建设所发生的一切前期费用、工程项目建设垫付费用和各种保证金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该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期间产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8)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执行,处理同业主的合同变更;做好工程项目建设竣工资料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9)严格执行jtj76-95《规程》,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全体员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施工,自觉维护公司的形象的声誉。
(10)工程保修期内由乙方按业主要求维修完善,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权利
(1)工程项目建设指挥权;
(2)工程项目建设人力资源调配权;
(3)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权(合理安排工期和各项施工工序,合理组织现场施工,做好资金调配,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建设有序进行);
(4)设备、物资、材料供应和使用控制权;
(5)施工技术决策权。
五、工程项目建设人事、民工劳资
1、管理人员:工程项目负责人将所聘项目工程配套管理人员,填写花名册并附本人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复印件,报甲方登记备案。甲方如发现乙方人员不到位,可由甲方指派人员,进入乙方管理人员编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民工劳资:乙方所用民工必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形式可以班组为单位,也可以个人为单位签订),将用工合同并附所用民工的身份证报甲方行政部登记备案,乙方必须建立民工花名册,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工资必须每月发放,并且有民工领取签、按手印记录。工程竣工三日内必须足额付清所有民工工资,否则甲方对已完工程不予验收交付业主使用,并追偿违约责任。
3、工资含量应控制在工程总造价的20%以内,造册报甲方财务部备案,其工资、福利待遇及所有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工资含量超过20%,超出部分按政策规定由乙方交个人所得税。
六、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
1、乙方须在本承包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工程部送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方案审批、图纸汇审、技术交底,以及交工资料整理、移交等有关工作。
2、乙方在组织施工生产管理活动中,应规范管理,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项目经理或聘请具有资质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组织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各自的工作一丝不苟,尽职尽责。
3、乙方已完工程进度,按国家《统计法》规定和要求,按月或季向甲方工程部报送已完成的并经建设单位签审的工程进度表,同时,乙方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所报进度(产值)额比例缴纳有关税费。
4、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施工程序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的检验。同时,必须无条件按照iso9001:质量标准及程序执行,并完善有关管理文件。自始至终地做好签证工作和工程技术、质量检验等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工程项目竣工后,必须交一份完整的工程项目资料给甲方存档。
七、工程项目建设财务和资金管理
1、业主拨付的工程项目资金通过乙方的私立账户转入。
2、乙方对所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必须建立财务账,每月有资金流动汇总表。
3、乙方应按照国家和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控制工程成本。做好精打细算,合理开支。
4、乙方必须以甲方名义缴纳该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国家相关的各种税费(建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合同印花税、工会经费、价格调节基金、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建设单位每次拔付工程款(包括工程借款、预付款)后,乙方应向公司财务部提交完税凭证。若甲方财务核查工程款有漏税问题,甲方兼章人员有权利不支持乙方工作完善手续,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对该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若乙方违背财务管理规定和工程项目支出范围,甲方有权追究责任,并另派财务人员进行控制。
6、乙方应于每季度七天之内报送一份上季度财务报表到甲方财务部。报表格式、内容、种类均按国家现行会计制度和甲方财务部门统一要求规定填报。
7、工程验收合格后,其工程的一切财务资料交甲方财务部存档。
八、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形式
本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承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包括债权债务。除甲乙双方约定的上缴管理费及国家相关税费后剩余费用属于工程生产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作为全奖金赔的方式。甲方同业主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后,与乙方签订该合同。本工程建设项目由乙方为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全权负责。
九、工程项目建设费用缴纳
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1.5 %向甲方缴纳项目承包管理费。签订本项目承包合同时一次性缴清。
若出现以下1-4条款中的任何一种情况,则按总造价的3%缴纳。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政策性收费及处理费由乙方承担。
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工人闹事、拖欠工人工资及拖欠设备租赁费用等情况,对公司形象造成了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
2、未按照建设单位要求顺利竣工验收,未完成该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价款产值,施工中途退场。
3、未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引起事态扩大,导致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函、通知,介入处理、处罚。
4、乙方拖欠民工工资、设备租赁、分项承包、工程材料款,导致民工和债权人进入政府行政有关部门和建设方单位围攻闹事。
十、印章的管理
公司印章的使用属该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业务往来,如请付款报告、工程款支付收据、工程的资料签证等,不用于乙方在施工运营中设备租赁、材料赊购、劳务分包等合同、协议、担保与反担保及抵押盖章或变相抵押盖章。如需公司雕刻项目部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项目部负责人需向公司提交申请书,承诺用途及使用范围经公司审核后统一雕刻并且由公司派专人保管,所派人员另报差旅费,项目建造师工资由乙方支付(工资 元/月,)。如发现项目部私刻或伪造公司公章及相关印章,公司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及国家现行法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一、本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对甲、乙双方均有同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将追究违约方合同中标价8%的违约金,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二、本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责任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若出现双方争议纠纷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方(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或其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帐 户:
帐 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担保人:
年 月 日
篇2:建筑公司合同
为深化项目承包核算,进一步调动项目负责人的积极性、明确项目负责人的责、
权、利,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速、低耗建成,专业公司(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项目: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内容:
1、包干指标:
(1)以 承包。
2、挂钩考核指标:
(1)产值利润率: 。
(2)施工安全:五项为零,两项受控。
(3)施工质量:创优质工程。
(4)团队建设:培育团队精神,体现良好职业道德,队伍作风过硬,凝聚力强,无治安、刑事案件。
(5)专业公司制度的执行力、执行情况。
四、风险抵押金
1、风险抵押金的收取:承包人交纳风险抵押金元。
2、风险抵押金的返还:工程完成并办理完一切经济技术手续后,考核兑现,退还风险抵押金。
3、风险抵押金的扣减:项目亏损,以专业公司核定的利润为基数,按亏损额等比例扣减承包抵押金。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保证乙方正常的自主管理权。
(2)有权按合同条款对乙方的生产经营进行检查、监督,由于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完不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直至解除承包合同。
(3)有权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调剂人、财、物、机资源;有权对项目负责人根据其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4)甲方有义务根据承包项目队的需要及时进行人、机、物等资源的调配,提供必要的项目预控、过程监控和服务,为项目队优质、高速完成工程任务打下基础。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项目队的工作由项目队长全权负责。可在规定的权限内自主处理人事、生产经营、分配等方面问题。
(2)项目队有对外代行专业公司开展各项业务的权利。
(3)项目队要按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承包指标,认真执行专业公司管理制度。
(4)项目队要增强服从服务和大局意识,让用户满意、让分公司(经理部)满意,服从专业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
六、分配
项目队长实行承包兑现制,日常发生活费,标准为元/月,承包完成考核兑现,具体办法见《建筑工程五公司承包管理及责任考核制度》。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由公司有关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可经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所在项目经理部一份。
甲方:建筑工程五公司 乙方:建筑工程五公司 项目队
甲方代表: 承包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3:建筑公司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拓展建筑市场业务,商定甲方在上饶省成立分公司由乙方负责承包经营。立足上饶,面向全国,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共同达成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双方平等自愿,以资共同遵守。
一、经营区域:上饶市。
二、经营项目范围:甲方所有资质证书所许可的资格范围(若公开招标或甲方己派员联系的业务、已跟踪的业务,乙方不得参与竞争,以信息反馈记录为依据)。
三、承包经营方式: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暂定为 年,即自 起至 止。
五、承包经营目标:
1.经营指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个经营年度完成财务产值不低于千万元。总公司对分公司给予扶植政策,鼓励分公司在上饶创造业绩、扩大公司在本地的影响力,为树立品牌企业打下坚实基础。
2、在承包期内乙方向甲方交纳管理费指标:上缴底数为每年 万元人民币(无论完成财务产值或施工产值多少都要保证),在经营年度第一个月十日前上缴给甲方。
3、乙方出资承揽施工项目,每年保底管理费外,在承揽工程超过1亿元业绩的部分按照施工合同额的 收取管理费。
4、由分公司联系跟踪运作,总公司出资并施工的项目,其利润分配原则为: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别得利润的 和 。在承包合作经营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乙方承包经营区域内直接承揽与分公司经营业务冲突侵害乙方区域经利益。
5、合同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100%。6、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100%;杜绝重大工程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2%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0以下。
7、在经营期内,分公司负责的工程项目获省级优质工程质量奖,总公司奖励分公司 万元;分公司负责的工程项目获市级优质工程质量奖,总公司奖励分公司 万元,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质量奖及鲁班奖的视投入资金精力确定。
六、甲、乙方职责:
1、甲方职责:
a、提供在上饶工商部门注册分公司的证件及合法手续,办理省外建筑业企业驻上饶分支机构备案和政府建设职能等其他部门要求办理的入市备案手续和中标施工备案手续。负责提供乙方承接业务和拓展市场投标、施工项目报建、与业主函件、验收所需的印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其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乙方在经营区域内投标。甲方为乙方办理投标所需的各项证明书。
b、按照上饶市场需要为乙方在上饶开立总公司一般转账账户,缴纳上饶地方营业税、收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方便乙方财务人员使用在上饶开立的一般帐户银行印签章。
c、甲方保证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至招标业主指定账户,业主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帐户,不挪用乙方投标保证金。
d、甲方应办理乙方要求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税收外经证,除印花税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e、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要求甲方开具银行保函的:
a、现金保函,乙方与甲方协商现金比例。
b、合同履约保函,甲方要求乙方现金担保不能超过保函额度的20%现金。
f、协助乙方职业技能培训,办理岗位证书,乙方为工程技术人员缴纳的社保甲方应及时办理手续。
2.乙方职责:
a、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充分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
b、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协助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负责人变更、各种备案和每年度的年检工作。
c、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
d、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合同、质量、技术、安全、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措施和办法,回避经营风险,确保承包经营目标的实现。
e、负责按甲方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的规定选择和使用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班组,并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与合同约定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
f、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生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犯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g、负责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为自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统筹及其他一切保险,并按照国务院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之规定,为施工项目劳务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乙方应承担其经济损失与民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按时缴纳给总公司管理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2、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乙方信誉,例如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帐、保函和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不能及时开出、投标资料更新不能及时到位、投标文件变更不能及时加盖公章、因拖拉时间耽误开标、或个别有意刁难等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八、其它:
1、为保证本合同实施,乙方应备足资金,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缴纳 万元年承包费用,并在三日内准备好分公司办公房屋,待甲方办理完毕分公司、入上饶各种备案手续后三日内将年承包费的余款转入总公司基本帐户。总公司为乙方开具经营年承包费收据。
2、乙方在承包经营分公司中的经济合同,原则上由乙方自己签订,若确需甲方法人签订的,乙方邮寄或到上饶签订,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具体建设工程施工履约过程中需对外签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购货合同等,原则上不以分公司的名义签定,如确需签定的,应当予以登记并且甲方有权监督。
4、乙方为分公司配备的工作人员数量应满足业务拓展需要,办公设备和交通车辆、工程机械等一切开支经费均有乙方出资。
5、自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名义的上饶分公司的承包经营一切投入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确认分公司名下的实有财产均属乙方所有,甲方以无形资产作为出资方式进行投资,实有投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本协议期满后双方结算时分公司实有财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6、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分公司及下属项目工程部与建设单位等发生的合同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而进行的法律诉讼,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证件、授权委托诉讼和协助,因提供协助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待诉讼结束后由具体责任方承担,如因甲方拖延使乙方错过有利时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则甲方负责相应责任。
7、乙方对分公司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对分公司的人事任免权,制定各部门、各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流程,并及时将人事资料报甲方备案。积极培养引进人才,特别是建造师、项目经理、工程师和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才。
8、为使分公司发展正规化、制度化,乙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实施的质量认证体系规范要求,保证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标准化。
9、甲方委派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有必要时甲方可以参加乙方负责的工程竣工验收。
10、乙方承包经营期届满,双方未续签承包经营协议,则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年内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在清算期间为有利于乙方回收债权,乙方可继续使用公司相关手续。
11、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收取的债权由乙方享有,甲方应当对乙方催收债权提供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但尚未支付的债务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垫付,则有权向乙方追偿。
13、乙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分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的工程款、工程借款和用上述款项购置的财产(包括赊帐购买的建材等财产)属于乙方财产,严禁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侵占、挪用,否则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件:
1、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乙方应无条件移交由公司承办的所有资料,甲方无条件将乙方资金归还到乙方指定帐户。
3、本协议自乙方办自行理完毕入上饶手续,乙方领取《建筑业企业进上饶分支机构备案手册》并缴纳保底年承包经营费用后合同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合同壹式 4 份,甲方执2 份,乙方执2份,并经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建筑公司合同
一、甲方[出让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二、乙方[受让方]:
1、住址:
身份证号码:
2、住址:
身份证号码:
3、住址:
###持有四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该公司由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号) 100%股权,现自愿向受让方转让100 %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有##公司100%的股权。现经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上述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承诺:
1、本协议所称转让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 未作质押、留置和其他担保,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如果有第三方对乙方就该股权提出权属争议,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本次股权转让已得到甲方所在的##公司股东会决议所确认,并且已获得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意。
2、甲方保证完善股权转让所需的所有手续,并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完股权转让手续,在办完股权转让手续后2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3、甲方对##公司下属所有分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注销。甲方必须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前完成本协议签订日以前的涉及公司及下属分公司的所有债务清理偿还。
4、甲方负责对##公司及下属分公司的所有债务清理偿还。##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之所有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5、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的会计师对公司所有资产情况进行清理,乙方的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清查报告》将作为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重要依据。被《财务清查报告》确认的原始依据,即甲方提供的的##公司及其分公司人事、经营、效益、财务及资产状况等相关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遗漏任何事实,也没有任何虚假陈述。
6、甲方保证公司所有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的证照均合法有效,并保证能为乙方办理公司所有证照的变更手续。
7、##公司及其分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之所有任何债务纠纷和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因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人身权、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侵权之债,或者任何其他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问题,均 由甲方处理, 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甲方如违反上述1-7项中任何一项,乙方均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甲方须无条件退还已付的费用,并按已付费用的10%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还须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工作程序
1、双方一致同意本次甲方转让的##公司100 %的股权,其总价款为人民币玖拾五万元。 本协议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五十万元。甲乙双方确认已完成股权转让的所有手续后10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四十五万元。甲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签订后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其持有的##公司100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并完成##公司及下属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变更登记,即将##公司百分之 百的股权登记在乙方名下。上述各项工作完成后,即视为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完成。
2、担保?
3、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成上述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以供办理转让备案手续之目的使用。
4、本次股权转让如涉及税负,按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各自负担。
三、债权债务处置
1、双方确认并同意,乙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工商部门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的债务,享有相应的债权,甲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工商部门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前##公司的债务,享有相应的债权。
2、双方确认并同意,对于未列明的##公司及其分公司应承担的相关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在账面中列明的应归还其他人员的股金、安置费、工人工资、社保、福利待遇、拖欠的土地款、税款;因诉讼、仲裁而导致赔偿责任;因行政处罚而导致处罚责任;因担保合同导致保证义务而承担保证责任;其他一切基于本次股权转让前存在的事实而导致##公司及其分公司应承担的相关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在股权变更手续完成后因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要求##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责任的情形,只要引起责任承担的事由系股权变更手续完成前发生,甲方都必须无条件的负责应诉和解决,如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结果确定##公司及其分公司须承担责任,该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四、甲方对特定时间段有关事宜的保证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止,甲方基于其股东权力的行使,保证##公司运作经营遵从如下条款:
1、甲方不得以损害公司长远利益的方式经营;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任何公司、组织、机构、个人提供借款,特别是向其股东、董事和员工提供借款;##公司向银行贷款,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除此之外,公司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任何其他公司、组织、机构、个人贷款;不得在其资产或业务上设立或允许存在任何债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权益;公司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任何公司、组织、机构、个人提供任何财务的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保证或保赔;公司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放弃或变相放弃对任何公司、组织、机构、个人的债权;公司不会就其涉及的任何索赔、争议或类似事件作出任何非法律途径的处置;公司将不会逾期向任何债权人支付到期应付款项;公司将不得在到期前提前偿还或承担义务提前偿还任何贷款或其他债务;不得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任何业务或资产;未经乙方同意,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投资事宜;甲方基于其股东权力的行使,保证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保证经乙方事先通知,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会计师、法律顾问和其他授权人有权:
(1)进入公司的场地和设施,会见公司的董事、管理人员和员工,以及查阅公司的各种账簿、记录、档案和权属文件。但必须严格保密。
(2)从公司、其董事、管理人员和员工处借阅有关公司的业务、资产、债务、合同、财务、管理、总务和其他事务有关的所有资料和解释。但必须按时归还。而且必须严格保密。
因甲方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以前的任何违法行为、过失或违约而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过失责任、违法责任或其他第三方责任,甲方保证赔偿乙方因上述行为、过失或违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反保证所遭受、招致或支付的任何开支、索赔、诉讼程序、费用和损失以及因此产生的所有合理开销)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各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及保证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本协议对违约情形处理已有约定的条款按其约定执行,对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款总额之5%的违约金。
六、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签约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其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本协议中不涉及诉讼内容的条款继续有效,签约各方必须继续履行。
七、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签约各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在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如果在股权转让完成前,乙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被发现具有违约行为,或在任何方面有欺诈问题的,则受让方有权书面通知出让方终止本协议,出让方必须无条件同意。
如非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不能办理股权变更、资质证书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等任何一项手续,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
八、其他约定
1、乙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清查报告》是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签约各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正本一式拾份,甲方与乙方各执肆份,其余报批准备案使用。
出让方(签字并指印): 受让方(签字并指印):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篇5:建筑公司合同
转 让 方: 建筑公司
受 让 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 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截至 201 年 月 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4 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0万元(捌拾万元整);
3.5 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无债权债务纠纷,无员工安置有赔偿纠纷等,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在转让程序办理完成前,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其他任何争议及诉讼,乙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 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5.1 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 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享受相应的权益;
6.2 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4 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 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与乙方按股权共同享有公司权利。
6.7 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 本协议的变更,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授权代理人:
银行账户:
农业银行
客户全称: 账 号: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授权代理: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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