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用电协议
供方:枣庄市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优山美地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枣庄市汇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枣庄市汇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同(甲方)协商,在甲方小区(优山美地小区)管道井架设一条用电线路,用于乙方水表远程采集器日常用电。甲方同意乙方接线用电,乙方负责电表安装,电费按年度交于甲方。现经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水表远程采集器和所安装电表,属枣庄市汇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二、用电规章制度(按供电部门执行)
1.乙方按年交纳电费,按电表计量缴费于甲方。
2.乙方不准增加其他用电设备。
三、如发现表后盗窃用电产生费用,乙方有权拒缴当年电费。
四、电表及附件,乙方不准私自更改、移位。
1.电费收取每度电按物业执行标准收取。
2.电表只安装一块在 楼 单元 层,其他28 个设备的电量计费参考此楼。
五、乙方所安装线路的电线、电度计量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日常线路维护,乙方以管道井接线开关起均由乙方负责维修维护,所产生的费用也由乙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