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岗协议书
试岗协议书
通过甲方与乙方双向选择,乙方初步面试考核合格,录用乙方到甲方进行试岗实习,试岗合格者甲方录用安排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试岗期限
1、从乙方到岗之日起,第1周为员工试岗期,
试岗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试岗期结束后,如甲方有意留用,乙方也愿意在甲方从事相关工作,方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乙方在试岗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二、试岗期报酬
1、试岗期为7天,1-3天不计薪,4-7天则有相应补贴。
2、如乙方通过试岗期后,被甲方留用,从乙方到岗之日起计薪,如7天试岗不通过,则按照佛山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试岗期薪酬。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试岗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试岗。
2、试岗期间,乙方恶意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3、乙方必须严守甲方及其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商业秘密为个人谋取私利,不得将甲方资料、机密等资讯透露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协议解除或变更
1、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有特殊情况可向甲方提出终止试岗协议,但必须在试岗期间内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试岗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本岗要求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试岗,解除本协议。
2、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五、特别说明
1、试岗后的第一个月试用期,
本协议由甲方留底存档,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