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协议书
第1篇:货 物 运 输 协 议 书
货 物 运 输 协 议 书
发货单位(甲方):电话:手机:
运输单位(乙方):车号:联系电话:
车主姓名:地址:
司机姓名:驾驶证号码:
电话:住址:
收货单位:姓名:手机:
凭发货清单为准!
货物总价值:贰拾万元整
每吨运费: 伍仟肆佰元整总净重吨数:十点五二吨(计:四十套)
协议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将本批货物 一 日内安全运往目的地,且乙方必须将以上货物如实点清,凭回单到发货单位一次性付清全部运费。
2、货物运输过程中,有关停车食宿、育林基金、检疫、过桥费等均由乙方自理,有关货损、货差、雨湿破损,货物走失,及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超宽超重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认可一式两份,签字生效,并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车主:
车号:
司机:
年月日
第2篇:货物运输协议书
甲 方:
联系电话:
营业地址:
乙 方:深圳市捷美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传真:
营业地址: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双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代理货物运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代理其航空,海运,陆运,快递等运输服务和运费到付服务.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甲方需要国际运输的货物,享用乙方的优质运输服务.甲方享有获取货物的免费跟踪,查询,索取签收记录(指快递)的权利.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货物丢失,损毁等情况下,甲方在收货时即时提出异议,有提出索赔的权利.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依照协议收取运费的权利.乙方有检查货物的合法性及包装的权利.若甲方称量填写重量有误,乙方有权更正.甲方的义务:
在发货前以电话或传真(货物托运书)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在约定的时间内备好货物及资料.包括:妥善做好货物的内外包装;详细的货物托运书并声明货物价值;以英文正确完整地填妥运单(快递货物);所有非文件类物品,必须以英文填写好商业发票,装箱单;某些特殊物品,须按中国海关和目的地国海关的要求,备妥必要的清关文件.按协议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甲方无能力或拒绝支付运费,由本协议的甲方的负责人承担所有运费及诉讼费和律师费.本协议甲方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乙方的义务:
接到通知后,及时上门提取甲方发运的货物,或在甲方送货上门时,作好接货工作.及时操作货物,安全,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快递须派送到门,取得签收记录.接受甲方的电话查询,及时查看电脑系统,并给出货物跟踪信息.对有问题的快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跟踪处理直至问题解决.每15天告知甲方运费金额.禁运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禁止运输的物品.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液体,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或其它任何危险品.乙方有权拒绝承运货物途经国或目的地国家禁止运输或进口的物品.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如盗版,侵权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国海关禁止出口的物品.若甲方托运任何禁运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包括运费,退运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没收货物,罚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四,甲乙双方承认并遵守以下条款:
重点声明:
对于甲方提出的索赔,乙方有义务代理受理;按照华沙公约,每票货物赔偿最高限额为100.00美元.但在甲方运费给付前,乙方对于任何索赔申请可不受理.声称索赔之金额不得与运费抵销.2,甲方因发现托运的货物有损毁或遗失的情况需要索赔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受理.3,乙方可以接受按照甲方要求和指示代做货物装箱单,商业发票,但如果因此造成报关,清关上的问题慨由甲方负责.4,乙方接受甲方每票货物的托运时,如没有委托乙方代理目的地清关时,乙方对货物在目的地清关不负任何责任.5,若甲方托运货物需要保险,需要特别声明,并另付费用(货值的千分之二),如货值较大我司建议乙方购买保险.6,甲方须缴付因清关所造成的仓储费,商检费等海关所收费用.7,对于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误货物运输,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啸,罢工等)造成延误的事实,并争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五,付款条件:
第3篇:货物运输协议书
货物运输协议书
甲方:北京正大通力
乙方:快乐通配货站
双方就货物运输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天津←→北京的货物运输业务由乙方承运
二、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有要求乙方装货,发运的权利,乙方必须履行承运的义务
三、甲方每月天津←→北京货物2-3仟吨都由乙方承运,甲方不经乙方同意不得私自外调任何车辆。
四、甲方需要运费报价时,乙方须在半小时内将合理价格通知甲方,乙方所报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如有特殊原因,运费有变动由双方协商,不能出现报价过高影响甲方运输货物。
五、甲方有需要运货时,必须向乙方提供,提货地点,送货地点、重量、体积、收货人等信息,乙方应及时安排车辆安全送达目的地,如有不实,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必须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破损、丢失等情况由乙方按实价赔偿。
七、如经常出现找不到车或运价高等现象,甲方有权终止运输协议。
八、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双方字盖章生效。
甲方:北京正大通力乙方:快乐通
第4篇:货物运输协议书
设备运输协议书
甲方:(承运单位)
车主姓名:车号:驾驶证号:车主手机号:
乙方:(托运单位)
货主:
详细地址: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设备运输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内容:
1.货物名称:
3.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运输费用
11.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设备运输到目的地。设备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但必须在设备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协助甲方做好运输工作。
3.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取运费。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及时向托运方传达信息,协助托运方做好设备交接工作。
4.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设备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设备要负责安全,保证设备无短缺,无损坏。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设备到达以后,收货人接货之前负责保管。
第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托运货物中严禁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禁运物资。
2.运输期间沿途运输费、住宿费、过桥费、过渡费、高速公路费等属于车辆的费用由承运方承担。
3.运输途中,因承运方的手续不全,车况不良造成的事故、罚款由承运方负责。
4.运输中,因承运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承运方要负责全额赔偿。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合作,如出现争议,先进行协商解决。
2.出现纠纷,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承运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代表人:年日乙方(托运方)月
第5篇: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货物运输合作经营协议书
XXX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货物运输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XXXXX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事项
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自购符合营运条件的________牌车辆,车牌号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吨位________,与甲方合作经营货物运输。上述车辆合作经营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属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书不是劳务合同,也不是劳动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二、合作期限
双方的合作经营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管理费用
乙方自购车辆,产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车辆管理权 1
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提供信息平台,标榜“诚信经营、创造价值”的原则。为方便统一管理,车辆的户主名称应为甲方的名称。
经乙方同意,在合作经营期间,乙方每月5号应按时向甲方交纳车辆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元/辆。并按规定承担与甲方经营期间,因从事营运业务时产生的合理的相应费用。
车辆每年的保险项目必须在车籍所在地进行投保。
驾驶员或业主每月应准时参加公司(时间:25号/月)组织的安全学习会议。无故不参与者一次罚款100元。
四、车辆的维护、管理
每季度一次的车辆二级维护,乙方应按甲方统一规定的厂家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乙方要按时对车辆进行综检、年审,为此产生的罚款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车辆保险
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等其他险种都由公司保管,如乙方有需要,可以向甲方借用,但是必须按时归还,一旦遗失,或者因没有按时归还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保险到期的车辆应到公司规定的保险公司统一购买,不得脱保。
六、投诉及事故处理
乙方经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时,乙方应立即
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可根据乙方当时实际经济困难情况,给予垫付直接经济损失的15%,乙方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归还甲方所垫付的费用,但甲方的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行为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合作经营期间,如乙方被客户投诉或因违法、违纪、违章被有关部门通报、曝光或作其他处理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甲方和相关部门接受处理,若由此而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七、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逾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用的;
2、乙方有破坏甲方工作秩序、损害甲方声誉或其他利
益的行为;
3、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或其他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
理的;
4、乙方擅自将车辆交由第三人运营的;
5、乙方擅自转让、转租、转借车辆或甲方提供的证照的;
6、乙方车辆保险在异地投保的;
7、乙方有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乙方有上列情形之一,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通知形式直接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并同意甲方有权收回甲方提供的相关证照。
甲方解除协议或终止履行协议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即时对乙方产生约束力,乙方应当按照上述约定及时办理转户手续。
乙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可得利益、甲方律师的代理费用等。
八、其他约定
1、乙方与甲方合作经营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应当直接转入甲方账户,该款项应当首先保障对受害人的合法赔偿,剩余的受益在乙方不欠甲方有关费用时退还乙方。
2、乙方与甲方经营期间,车辆发生丢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乙方与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
3、乙方因违法经营或者涉及刑事被司法部门追诉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4、乙方承运货物过程中,如出现货差、货损等情况,货方要求赔偿时,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没有任何责任。
5、协议期间,乙方自行招聘的驾驶员、押运员等的情况必须经甲方审查同意并备案,且证照齐全。其因病、伤、残、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6、如遇“地震、洪灾、雪灾”等自然灾害和一些特殊情况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对车辆的调配、使用,事后按政策性处理。
7、乙方凡向甲方借用的各种车辆资料,如不能如期归还或者遗失的,影响正常事务的办理,为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己负担,甲方概不负责。
8、甲方于每月25 日召开安全会议,车主和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没有参加会议的,每一次罚款100元。
9、本协议书签定前,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定并愿意完全按照约定条款履行本协议书。
九、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上诉。协议随着国家政策性变化进行相应的修改。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年月
法人代表:电话:年月日日
第6篇:货物运输承运协议书
货物运输承运协议书
甲方:乙方:承运车辆(单位)车号:驾驶员姓名及地址:电话:手机:货物名称:货物数量:收货单位名称:收货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手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
议:
一、由承运从到。
共计:吨,件数。其中共计运
输元,先预付元,尚欠运费元整。
在乙方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经收货单位验收货物无损、无缺,收货单位签字、盖章,带回回单后,余款全部付清。
二、以上货物由乙方点数装车,乙方对异样包装要当场指出,并
做记录。
三、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短缺、被盗、损坏、淋湿或者交
通事故等造成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按照货物实际价格全部赔偿。
四、乙方必须保证在月日时前把货物安全、准
时地运送到指定地点。如果发生车辆故障、路阻、交通事故等,不能如期送到的应及时电话告知货主及公司,以便另行安排。如果乙方故意耽误时间,由此造成损失的,从运费中扣除误时费500元每天或者罚款。
五、在货物运输途中因为货物手续不全,因此产生的罚款由甲方承担;在货物运输途中因为汽车手续不全、交通违章等原因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六、车辆装好货,经甲乙双方确认货物名称、货物数量等,车辆出厂后,不论超高、超宽、超重等一切罚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担。注:回单()份。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电话:驾驶员姓名: 手机:驾驶证号:
身份证号码:
第7篇:货物运输保险协议书
货物运输保险协议书(方案)
单证协议货物运输保险协议书(方案)
甲方:
乙方:
为方便乙方办理货物运输 保险,确保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规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得到及时补偿,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预约保险协议,在乙方向甲方缴付约定保险费后,甲方按以下协议列明事项承保乙方及其业务合作公司的国内、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运输保险:
一、被保险人:
以乙方所承运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送的其它货物的发、收货人为准。
二、保险标的:
乙方承运的所有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
三、标的包装:
适合运输的相应的包装。
四、保险金额:
(一)年度内的总保险金额为RMB800,000,000。00元。
(二)每一邮政快件及货物的保险金额按以下两种方式确定:
(1)以申明价值作为保险金额:客户向乙方办理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时,已申明价值的,则以申明价值作为保险金额。
(2)以固定金额作为保险金额:客户向乙方办理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时,未申明价值的,则以每件人民币500元作为该件的保险金额。
五、保险条件:
(一)条款及险种:本协议甲方按《邮包一切险》(见附件一)承担保险责任。
(二)保险费率:在上述预计年度内总保险金额情况下保险费率按0.05%计算。
如实际保险金额超过上述保险金额,乙方需按上述费率和实际保险金额结算保险费。
六、保险金额的提供:
每日由乙方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前日汽车、飞机、火车及EMS方式的货运总保险额。
国际业务及国内业务保险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送的其它货物,乙方则须以《启运投保清单》方式在承运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
七、保险费交付结算方式:
年度保险费分四期预付。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在每季度初向甲方缴付保险费人民币10万元(壹拾万元)。保险费年底结算,如果年保险费不足10万元,不退费。如果年保险费超过40万元,乙方补缴。
八、免赔额:无
九、保险责任起讫:
本保险责任,自乙方办理所承运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收讫手续时开始生效,直至乙方根据承运合同将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运达本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收货人时终止,或自目的地邮局、邮政快递公司及受乙方委托的社会物流企业签发到货通知书当日零时起算满十五日终止。但在此期限内一经承运合同列明的收货人签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十、运输路线:
乙方应以审慎方式选择运输方式及运输线路。
十一、运输工具
以火车、飞机、汽车及EMS方式。
十二、保险限额:
甲方在本协议方式下的保险限额以每一运输工具(汽车)或每一批次货物(火车、飞机)最高不超过;
(一)、RMB500万元为准。如乙方在每一运输工具(汽车)或每一批次(飞机、火车)运输货物超过RMB500万元,乙方应在运出货物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及时安排分保。
(二)、RMB1000万元为准。如乙方在每一运输工具(汽车)或每一批次(飞机、火车)运输货物超过RMB1000万元,乙方应在运出货物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安排分保。
十三、出险索赔:
当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经获悉,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同时需提交承运合同、价值证明及其相关索赔单证,包括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事故证明、损失签定等能证明损失状况的单证,并在双方达成赔付协议后10日内予以赔付。
对未申明价值的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甲方按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对该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赔偿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元。对申明价值的货物,如申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按实际申明价值和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申明价值。
十四、附:每日结算清单传真
附件一:邮包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邮包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倾复、出轨、坠落、失踪,或由于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邮包一切险
除包括上述邮包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邮包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邮包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邮包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本保险责任自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直至该项邮包运达本保险单所载目的地邮局,自邮局签发到货通知书当日午夜起算满十五天终止。但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递交至收件人的处所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本公司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邮包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取包裹,当发现被保险邮包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邮包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邮局索取短、残证明,并应以书面方 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邮包,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邮包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邮包收据、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 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邮包递交收件人时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报表样本:
发送货物日报表
备注:裸装、旧设备、玻璃及陶瓷制品、私人物品、家具、瓶装及桶装液体只承保路运基本险。
投保人签章:
第8篇:货物运输协议书1
车队运输协议
甲方:乙方:
甲方就集装箱等货物运输业务委托乙方运输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每天订舱需要运输服务的集装箱等业务单证交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箱单上的要求,全程安全优质服务。
二、乙方接甲方箱单以后应提早安排车辆提箱,以便确保服务的准时性。
三、乙方接甲方箱单后应事先联系拖箱地点、联系人并确认装货时间和要求,如有更改应及时和甲方联系,不能擅自更改。
四、乙方车子如按时到达装货地点,而工厂(仓库)不能按时装货,这时驾驶员不得以各种借口私自向工厂索要费用,应及时和车队领导和调度联系并通知甲方,由甲方和客户商议后妥善解决。
五、乙方在提空箱后,请及时把箱封号,驾驶员手机号、车牌号,准时到达时间等传真给甲方。
六、货柜查验的,乙方应按甲方箱单要求到指定的地点去查验(甲方必须提供正确的查验单据),乙方没有及时拖柜验箱、查验,要承担经济损失。
七、乙方驾驶员到达工厂以后,应认真配合甲方客户工厂(仓库)装货,为甲乙双方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尽最大努力使工厂满意,同时甲方须配合乙方,要求工厂在车辆到达后及时装箱,如有停空,乙方将向甲方收取合理的停空费用。
八、为了确保顺利,安全,准时完成运输服务,甲方联系乙方调度和驾驶员时,乙方必须将真实情况告诉甲方,如车子的所在位置、能否准时到达等。
九、为了甲方和乙方能长期紧密的合作,甲方希望乙方尽可能安排同一司机到同一地点进行拉箱服务,因司机熟悉路途和工厂的要求,这样便可提高工作效率。
十、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里,甲方必须提前一天交箱单给乙方(特殊情况时有当日交单),乙方必须认真计划,安排运输,努力做好服务,个别特殊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节假日期间,甲方必须提前两天将拖卡计划报予乙方,乙方须尽全力安排车辆,双方保持及时沟通。 十
二、甲方必须提前确认空箱情况(放箱、空箱数量),若乙方在提箱时发生不能提箱的情况,应及时和甲方联系,甲方酌情承担一定的损失。
十三、若拖卡情况发生变化,甲方须提前通知乙方,未及时通知或通知比较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
四、甲乙方双方有约定运价,如有变化需要双方经过协商,定期商议运价的变动。
十五、在运输服务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产生货损、迟到退关、箱号错误等,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责任经调查确认责任方,根据责任的划定由双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十六、结款方式:双方协定两个月付款一次,月底前付款,遇双休和节假日顺延。 十
七、有特殊情况发生,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八、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一年,自协议签定之日开始。
甲 方(签章):乙 方(签章):
日 期:年月日日 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