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采购协议书
阳光采购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杜绝商业贿赂,防止商业贿赂损害和阻碍甲、乙双方发展正常的商业合作关系,共同约束双方员工,做到廉洁自律,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经双方平等协商,在合作过程中,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双方在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共同签订约束双方员工的反商业贿赂阳光采购协议。本协议所指商业贿赂是指为争取已方利益,而给对方员工个人的“回扣”“馈赠”等性质的物质或精神上有直接受益的开支。
二、为避免上述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承诺:
(一)乙方不以金钱方式贿赂甲方的业务人员、管理人员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质检、研发、生产、物流、销售、设备维修等类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履行相关人员”)。
(二)乙方不以实物方式贿赂甲方的合同履行相关人员。
(三)乙方不以消费方式贿赂甲方的合同履行相关人员。
(四)乙方不以其他任何方式贿赂甲方的合同履行相关人员。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现对方业务员、管理人员等与合同履行相关人员向己方人员索要第二条任一好处的,应予以拒绝,并在第一时间向对方通报。对方承诺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甲方将按本公司制度给予己方违规人员相应的考核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上交司法处理。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对甲方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则由乙方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责任或由乙方支付甲方1万—50万元的赔偿,未发生合同金额的服务类合同,则由乙方支付甲方1万—50万元的赔偿。
五、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视情节严重程度,在依法依规依协议进行相关处理的同时,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与其所有商业合作关系。
六、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为采购主合同的补充内容,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