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交换合作协议
物品交换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资源交换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所称产品为甲乙双方均认可且无争议的产品。
第二条,甲方用于交换的产品明细
产品名称 | 展现形式 | 市场报价(元/周) | 折扣价(元/周) | 投放周期 | 交换核算金额(元) |
南站电信大楼LED屏 | 15秒视频,100次/天 | 7500 | 3750 | 9周 | 33750 |
楼宇LCD屏(市本级) | 15秒视频,100次/天 | 3000 | 1500 | 11周 | 16500 |
合计 | 50000 | ||||
第三条,乙方用于交换的产品明细
产品名称 | 材质内芯 | 市场报价 | 折扣价 | 交换数量 | 金额(元) |
草本负氧离被子 | 200*240,全棉漂白喷气缎提花,60*408,173*120,内填充高温定型聚酯纤维400g/㎡ | 1762元/条 | 881元/条 | 26条 | 22906 |
赖高淮定制私藏酒 | 酒精度52°,500ml | 999元/瓶 | 300元/瓶 | 90瓶 | 27000 |
合计 | 50000 | ||||
第四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所登记的产品进行互换,互换的产品总价值按照交换核算金额计算为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第五条,双方交货时间在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到位,具体事宜另行协商。
第六条,甲方承担义务与责任
1、甲方交换的媒体资源为自有或拥有代理经营的媒体。
2、在广告发布内容都适合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交换媒体资源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使用的合法性。
3、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对乙方所发布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修改,乙方作出修改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
4、甲方确保乙方广告发布的质量,如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致使广告发布质量出现了问题(包括但不仅限于:播放中断、播放次数不足、播放时间不足等),则乙方应安排相应时长的补播,具体方案由双方另行商定。
5、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第二条要求执行,在交换区间内可适当给予乙方资源调整。
第七条,乙方承担义务与责任
1、乙方确保提供用于交换的产品无质量问题。
2、乙方确保广告发布的内容为自身业务宣传,交换后不得转让第三方。且宣传必须在4个月内投放完毕。
3、乙方在广告发布前须提前7个工作日将广告内容(或广告片源,MPG/JPG格式DVD, 视频文件无抖动)提交给甲方,如广告正式发布前甲方欲变更广告内容,广告片提交日期自乙方收到通知之日起重新计算。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改动广告内容。
4、乙方提供广告内容(文字资料、照片等)并保证提供的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不会引起误导,并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相符;乙方同时保证对其所提供的发布资料必须拥有合法使用权,如第三方因乙方提供的发布内容向甲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向该第三方承担责任及赔偿甲方为此支付的全部费用与责任。
5、乙方需及时确认甲方提供的验收内容,如三个工作日内未做书面回复,则视为乙方验收确认。
6、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第三条要求执行。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在乙方广告投放期间,若遇场租方活动需要发布场租方自身广告、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发布公益宣传广告或要求暂时停止广告播出而占用甲方播放时间,甲乙双方都应无条件执行,所占用播放的时间将在原定播放时间结束后,由乙方进行相应时长的补播。涉及其他有关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2、因上述媒体的维护、不可抗力的影响、政府征用、政府强制、区域性或媒体所在大厦停电或其他非人为因素等非甲方能避免的原因使得媒体停播的,若停播行为导致甲方广告的正常发布次数不足,则处理方式如下:能在停播行为结束后对停播次数进行补播的,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无法补播的,甲方亦无需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但可与乙方协商其他媒体资源转移投放。发生上述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因政府行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广告媒体的安装地点须发生变动的,如果乙方仍愿意继续发布广告的,由甲方负责在其他类似地点继续发布广告,因此延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发布期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以缺货、不按时供应等理由拒绝合同确定的互换产品,否则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以货币资金承担违约责任。
2、互换产品价值的30%作为违约一方的违约金。
3、违约方承担因违约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山、台风、战争、政府禁令等。双方应当根据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程度,全部或部分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提交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因不可抗力延误的广告发布时间不计算在发布期限内。
2、以上不可抗力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应及时提供书面原因说明,并在取得到政府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时,及时向另一方提供。
第十一条,其他
1、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则向非违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3、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