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协议书
第1篇:保证金退还协议书
投标保证金退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借用甲方资质进行建设工程投标退还保证金时达成协议如下:
1、为了保证甲方在投标期间的顺利投标,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甲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本项目保证金数额的要求,提前将保证金汇给已方。
2、乙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在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前。用自己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所指定的账户内,汇款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发给甲方财务,进行入账。然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完成下一步工作。(如招标文件规定在指定银行换取发票)。
3、在开标之后,乙方应在招标中心退还保证金到账后,立即通知甲方并予以退还该项保证金。
(1)若甲方未能中标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未中标人基本账户;
(2)若甲方中标后,与招标标人签订合同,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年 月 日
第2篇:保证金退还协议书
保证金退还协议书
1、保证金退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借用甲方资质进行建设工程投标退还保证金时达成协议如下:
1、为了保证甲方在投标期间的顺利投标,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甲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本项目保证金数额的要求,提前将保证金汇给已方。
2、乙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在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前。用自己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所指定的账户内,汇款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发给甲方财务,进行入账。然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完成下一步工作。(如招标文件规定在指定银行换取发票)。
3、在开标之后,乙方应在招标中心退还保证金到账后,立即通知甲方并予以退还该项保证金。
(1)若甲方未能中标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未中标人基本账户;
(2)若甲方中标后,与招标标人签订合同,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2、装修保证金退还协议书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OOOO有限公司
OOOO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于20XX年10月1日起接管XXXX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服务的Z小区,因甲方在财务移交时,乙方未收到甲方应移交的56户、金额在56000元Z小区业主装修保证金,主要原因是其中有部分业主未交纳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所以乙方没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明细进行核实,为保证乙方接管后对Z小区正常的运营管理和服务,减少乙方今后与业主为装修保证金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Z小区业主装修保证金退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承诺乙方全权负责Z小区业主装修保证金的退还,负责解决相对应的问题,不留任何矛盾和问题给乙方,否侧甲方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就装修保证金退还事宜,甲方将在小区公示告知业主:由甲方全权负责装修保证金的退还。
2、在Z小区小区移交后,乙方在收缴物业费过程中,如由于装修保证金的问题与业主发生分歧,甲方的相关负责人必须前来解释并协调相关问题,如甲方拖沓、推诿,造成业主与乙方的矛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押金退还的方式
1、为更好的为业主服务,乙方同意先预放五户的装潢押金,金额5000元在乙方Z小区项目处,用于20XX年10月1日以后凭A物业或甲方装潢押金凭证,不欠物业管理费的前来退还装修保证金的业主,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装修保证金未退明细表》做好记录,办理退还手续。五户费用结清后由乙方凭装潢押金单跟甲方办理结算,依次类推。如因欠费等其它原因的,乙方不能代办的,乙方及时联系甲方指定人员G。该经办人接到电话后1小时内甲方应到Z小区办理业主退款事宜,如因甲方拖沓、推诿未能及时前来处理,使得业主与乙方产生矛盾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于20XX年10月1日以后凭A物业或甲方装潢押金凭证前来退还装修保证金的业主,未在甲方提供的《装修保证金未退明细表》之内的,乙方应做好记录,保留业主装修保证金的影印件,并联系上述人员,前来处理。甲方如未能及时前来处理,使得业主与乙方产生矛盾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其它约定:
1、甲方提供的未移交56户、金额在56000元装潢押金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3、退履约保证金补充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四川美术学院
承包人(全称: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罗中立美术馆暨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得未尽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补充协议一。
一、根据承、发包人双方签订的《罗中立美术馆暨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专用条款第4.2条履约担保4.2.1条“按照投标文件的规定,承包人向发包人以现金(转账支票)方式按中标金额的5%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
由于该条未明确履约担保金的退还具体时间,现补充明确为:按照投标文件的规定,承包人向发包人以现金(转账支票)方式按中标金额的5%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基础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及监理人书面确认后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退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20%(无息退还);主体结构完工,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及监理书面确认后7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总额30%(无息退还),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工,经发包人及监理人书面确认后7日内退还剩余的50%(无息退还)。
二、其他本补充协议若与原施工合同不一致的按本补充协议执行。此补充合同未涉及的条款,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罗中立美术馆暨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补充协议与原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肆份。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4、保证金退款协议书
甲方:太原市旅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号:***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该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已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现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解除租赁关系退还该合同项下保证金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于_年_月_日将所租车辆“大众捷达1.6L(手或自)动时尚型”车辆,其车牌号____,发动机号___,底盘号___,交还甲方(开回甲方公司)。
二、甲方及时接收车辆并检查确认乙方在租赁期间:
(一)车辆是否有损坏或丢失,随车证件是否齐全;
(二)乙方是否已缴纳应缴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罚款);
(三)乙方是否有违约行为。
如果甲方确认乙方在租赁期间车辆及随车证件齐全无损坏,无未缴款项,无违约,则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
如有车辆及随车证件损坏或丢失,则甲方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停运损失及证件补办费用后将剩余保证金退还乙方。
如乙方存在未缴纳的款项,则甲方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款项后将剩余保证金退还乙方。
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违约,则按照《汽车租赁合同》计算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将剩余保证金退还乙方。
三、若甲方在接收车辆并检查确认以上事项完成后十个工作日没有退还乙方车辆押金,则赔偿乙方违约金__元(大写:_____)。
四、保证金退还明细:车辆维修费__元,证件补办费__元,停运损失__元,乙方未缴款项__元,乙方违约金__元,其他费用__元,扣除以上费用后剩余保证金__元。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太原市旅汽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经办人:
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
时间:年月日
第3篇:保证金退还协议书
保证金退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借用甲方资质进行建设工程投标,退还保证金时达成协议如下:
1、为了保证甲方在投标期间的顺利投标,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甲方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本项目保证金数额的要求,提前将保证金汇给已方。
2、乙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在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前。用自己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所指定的账户内,汇款后将汇款单扫描件发给甲方财务,进行入账。然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完成下一步工作。
3、在开标之后,乙方应在招标单位退还保证金到账后,立即通知甲方并予以退还该项保证金。
(1)若甲方未能中标,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未中标人基本账户;
(2)若甲方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2016年 7 月 日 2016年 7 月 日
第4篇:退耕还林转让协议书
退耕还林转让协议书
甲方:刘勇平(黄前村7组)
乙方:刘春平(黄前村9组)
为经营管理好对门坳和青山冲2003年至2004年承包的(24亩、92亩、50亩)共计166亩退耕还林,特制定本协议。此退耕还林属于刘勇平、刘秋明、刘业凌、刘小云、罗明等五人共有。其中甲方刘勇平占总面积的三分之一(共计55亩),包括青石冲荒山配套的松树林在内。甲方刘勇平自愿将承包的上述面积转让给乙方,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转让金额及支付方式:贰万壹仟元整(小写21000元)由乙方在订立协议当日付清给甲方,甲方需开收据交于乙方。
二、转让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自从2012年11月11日起至原合同的五十年,在此期间时间内,由乙方经营管理,甲方无权干涉;
(二)范围。以原合同指定范围为准(退耕还林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三、享受权利。从2012年开始,国家所拨付的退耕还林所有资金由乙方享受,甲方无权干涉。
四、此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 鉴证人签字: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第5篇:退还购房及门面款协议书
退还购房及门面款协议书
退款单位:开阳县祥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杨先华身份证号***
购 房 人:蒲佳祥、朱德敏、杨永雯、何述超(简称乙方)
甲方于2009年1月4日、1月9日、3月28日、4月6日分四次将该公司羽翔苑小区A栋门面530平方米和E栋电梯房跃 层住宅E、F、H、C、D五户型计1016.9平方米,两项计人民币335万元预售给乙方。由于甲方违约,没有按时将乙方所购买的房户和门面交给乙方使用,甲方因违约另应付给乙方的资金占用费及违约金128万元。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现甲、乙双方就退购房和门面款事宜协商如下:
一、甲方自行完成羽翔苑小区项目的各项约定。于2010年月日前全额退还乙方购房和门面款335万元。
二、乙方应收甲方的128万元资金占用费及违约的万元,于年月日前付给乙方。
三、甲方按时足额退还乙方购房和门面款335万元和资金占用费及违约金万元,以上共计万元到乙方帐户后,甲方(含杨凤)此前出具给乙方的所有单据及购房和门面协议书作废。
四、如到期后,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给付义务,则甲乙双方2009年1月4日、1月9日、3月28日、4月8日分四次签订的协议有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各执一份,中间人一份。
此协议
甲方:开阳县祥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010年月日
第6篇:税款退还
第四章进出口货物税款的退还与补征
第五十九条 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立即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税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海关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第六十条 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纳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还税款及利息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税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3);
(二)原税款缴款书和可以证明应予退税的材料。
第六十一条 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税申请书》;
(二)原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
(三)货物复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
(四)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
第六十二条 已缴纳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税申请书》;
(二)原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
(三)货物复运进境的进口报关单;
(四)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和税务机关重新征收国内环节税的证明。 第六十三条 已缴纳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税申请书》;
(二)原出口报关单和税款缴款书。
第六十四条 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生短装并已征税放行的,如果该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已对短装部分退还或者赔偿相应货款,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或者出口短装部分的相应税款。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税申请书》;
(二)原进口或者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
(三)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书;
(四)已经退款或者赔款的证明文件。
第六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因残损、品质不良、规格不符原因,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短少的情形,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相应货款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赔偿货款部分的相应税款。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退税申请书》;
(二)原进口或者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
(三)已经赔偿货款的证明文件。
第六十六条 海关收到纳税义务人的退税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纳税义务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海关应当予以受理,并以海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作为受理之日;纳税义务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海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纳税义务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以海关收到全部补正申请材料之日为海关受理退税申请之日。
纳税义务人按照本办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或者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申请退税的,海关认为需要时,可以要求纳税义务人提供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进口或者出口货物品质不良、规格不符或者残损、短少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税手续或者不予退税的决定。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海关准予退税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第六十七条 海关办理退税手续时,应当填发收入退还书(格式详见附件4),并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按照本办法第六十条规定应当同时退还多征税款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的,应退利息按照海关填发收入退还书之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储蓄存款利息率计算。计算应退利息的期限自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海关填发收入退还书之日止。
(二)进口环节增值税已予抵扣的,该项增值税不予退还,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已征收的滞纳金不予退还。
退还税款、利息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以及有关规章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第六十八条 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税款的,应当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海关发现漏征税款的,应当自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
第六十九条 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税款的,海关应当自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漏征税款的,海关应当自货物放
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海关除依法追征税款外,还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至海关发现违规行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造成海关监管货物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海关应当自纳税义务人应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并自应缴纳税款之日起至海关发现违规行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前款所称“应缴纳税款之日”是指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该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应当以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作为应缴纳税款之日。
第七十条 海关补征或者追征税款,应当制发《海关补征税款告知书》(格式详见附件5)。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海关补征税款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到海关办理补缴税款的手续。
纳税义务人未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办理补税手续的,海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之日填发税款缴款书。
第七十一条 根据本办法第三十
七、四
十、四十
五、六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在征收税款的同时加收滞纳金的,如果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的15天缴款期限内缴纳税款,海关依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另行加收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滞纳税款的滞纳金。
第7篇:税款退还
税款退还
——进出口税收的起退点为0元 1.退税的范围
以下情况经海关核准可予以办理退税手续:
1.已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
2.已缴纳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
3.已缴纳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已退关的;
4.已征税放行的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生短卸、短装,如果该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者保险公司已对短卸、短装部分退还或者赔偿相应货款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或者出口短卸、短装部分的相应税款;
5.进出口货物因残损、品质不良、规格不符的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者保险公司赔偿相应货款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赔偿货款部分的相应税款;
6.因海关误征,致使纳税义务人多缴税款的。
2.退税的期限及要求
海关发现多征税款的,应当 立即 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
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所退利息按照海关填发收入退还书之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储蓄存款利息计算,计算所退利息的期限自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海关填发收入退还书之日止。
进口环节增值税已予抵缴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予退还。已征收的滞纳金不予退还。
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
退税必须在原征税海关办理。
办理退税时,纳税义务人应填写“退税申请表”并持凭原进/出口报关单、原盖有银行收款章的税款缴纳收据正本及其他必要单证(合同/发票/协议/商检机构证明等)送海关审核,海关同意后,应按原征税或者补税之日所实施的税率计算退税额。
(三)退税凭证
海关退还已征收的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时,应填发“收入退还书”(海关专用),同时通知原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海关将“收入退还书”(海关专用)送交指定银行划拨款。
“收入退还书”(海关专用)第一联为“收账通知”,交收款单位;
第二联为“付款凭证”,由退款国库作付出凭证;
第三联为“收款凭证”,由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作收入凭证; 第四联为“付款通知”,由国库随收入统计表送退库海关;
第五联为“报查凭证”,由国库将进口环节代征税的送当地税务机关,关税的送退库海关;
第六联为“存根”,由填发海关存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