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协议书(共6篇)
第1篇:机票协议书
航空机票合作协议
甲方:烟台宸佳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烟台开发区长白山路10-24号
地址:
电话:0535-6114442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机票代订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国际机票、国内机票(合称“机票”)的查询、订票、送票等相关服务。 2、甲方应按照经乙方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确认的日期、人员、时间、航班、舱位、价格等信息出票,不得擅自改变。未经乙方事前确认而自行变更上述信息或错误出票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购票责任,甲方并应赔偿由此造成乙方之损失。
3、甲方应将符合乙方通知要求的航空公司最新航班信息及最优惠机票价格及时通知乙方。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机票价格应为出票时民航销售系统中可用的最低价(指甲方收到乙方出票确认通知时在民航销售系统中所见之符合乙方通知要求的舱位对应的最低机票价格),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价差部分金额。出票后航空公司偶尔有可能降舱位销售,此价差部分与甲方无关。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机票的免费送票服务, 将机票送至乙方指定的收票地点。
5、乙方订票后甲方应在航空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通知乙方出票,若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航空公司联系保留机位事宜,避免造成乙方的机位遗失;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退票或误机,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损失。6、乙方出票后若航空公司的航班发生变更,甲方接到航空公司通知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改期、换票、退票等事宜。
7、甲方指定 杨明强 为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第二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将所需订购机票的航班、乘机人姓名,行程、时间及联系方式等有关订票信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通知甲方。 2、乙方提供订票所需的各种证件应真实有效。
3、乙方收到甲方送票时,乙方收票人应在送票单或欠款单上签字。 4、乙方应遵照本合同结算条款的约定,按期支付票款及其他各项费用。
5、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订票人员名单,甲方作为出票依据,人员的增减乙方应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通知甲方。
6、乙方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与甲方联系。
联系电话::0535-6114442
地址:开发区长白山路10号-24网点(开发区医院东)航空机票合作协议
第三条:改期、换票、退票
乙方从甲方购买的机票,乙方因故需要改期、换票、退票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按民航规定及所乘航空公司的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结算方式
1.甲方于当月15日(如遇节假日,为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前负责将乙方相应《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提交给乙方相关人员进行核对。
2.乙方在收到甲方《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后,应尽快予以核对,乙方在核对发票和订单合格的次日起30日内将票款支付给甲方,逾期按票款金额每天收取百分之三滞纳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超出乙方订票或购票范围或者因过失发生错误)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2、乙方应付款逾期14个工作日未支付,且经甲方限期改正后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停止票务代理服务。
3、甲、乙任何一方如遇搬迁或企业地址变更、联系人变更,授权签字人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相对方应视情况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
1、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
2、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国内国际机票销售合同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协议的终止、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联系电话::0535-6114442
地址:开发区长白山路10号-24网点(开发区医院东)航空机票合作协议
2、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需提前终止,提出终止一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有机票款及其他应付款。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或者(2)甲方具有违约行为,经乙方限期改正后仍未在在乙方限定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的。
第九条:合同有效期
1、甲乙双方应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 2015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三年。
第十条:保密
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并应严格保护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和乙方提供的人员信息和联系资料的保密性。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前述商业秘密和人员信息及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以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乙方提供的人员信息和联系资料。甲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并且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随着航空业的发展,甲方为适应市场环境,由代理商转变为服务商,为了更好的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甲方每张机票收取乙方叁拾元航空服务费,为乙方提供以上条款中所涉及的机票相关服务。
第十二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0535-6114442
地址:开发区长白山路10号-24网点(开发区医院东)
第2篇:机票订购协议书
机票服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商旅出行机票服务,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信守执行,具体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商旅出行所需国内、国际机票代订业务,并提供合格的报销凭证。
二、双方约定
1、乙方根据甲方行程需要,热诚为乙方提供各类航空票价咨询服务;
2、除甲方对所订舱位有特殊要求外,双方默认出票舱位为实时电脑显示最低折扣档位,但最终票价以实际出票对应的舱位价为准;
4、甲方应指定专人就订票事宜与乙方接洽联系并对有关信息进行书面确认,如航班日期、航班号,若有特殊要求还应指明舱位等级以及其它特殊要票,并提供乘机人有效乘机证件身份证、护照、户口簿等,乙方提供的信息有误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对于因乙方提出的航空退票要求而产生的退票费,按各航空公司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不另收取服务费。
4、乙方有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或电话确认后,方可出票;如无甲方通知而乙方擅自出票,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如遇甲方公司人员因私预订机票,未经甲方授权人员经办的,乙方均视作个人行为,并按当场现金结算处理。
三、费用及结算约定
1、甲方的结算依据为:甲方给乙方提供的机票,乙方出具的其他凭证(如传真);
2、甲方如需机票改签、退票,除航空公司规定的费外甲方将收一定的服务费用;
四、对账及付款方式
1、乙方与甲方每月结算三次,结算日期为每月(10日、20日30日),将本结算期内机票款支付甲方(现金支票即可)。
2、若乙方不能按约定给甲方支付票款,甲方日3%计收滞纳金。
3、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季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经办人订票并按约定时间、约定方式支付甲方机票款。
五、违约责任
1、如其中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提出终止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声明,在终止本协议前应结清甲方机票款。
2、本协议未涉及的条款,以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密义务
1、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向对方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甲、乙不得转让本协议之全部或一部分,或转让本协议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于第三方。
3、遇特殊情况,无法于规定之日结清机票帐务,甲方授权人员必须向乙方财务提早说明,并确定最后的结帐日期。若甲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之结算日期故意拖欠、迟汇所欠款项,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服务,催讨欠款,并随时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甲乙双方若发生任何索赔事件,作为个案处理,以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扣留和拒付、拖欠机票及机票费用等行为。
5、甲方在乙方当月购买的机票由于甲方差旅人员某种原因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待机票使用后付款给乙方,应按本协议第三大条中第一小条执行。
四、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合同续签事项。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壹年。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授权人员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违约行为双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第3篇:机票服务协议书格式
2019年机票服务协议书格式
机票服务协议书
甲方:乙方:
TEL:TEL:
FAX:FAX:
ADD:ADD:
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代购机票相关的业务,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职责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需的国内国际机票预订的服务公司。
2.甲方每月在乙方所发生的业务款务必按规定的方式在规定时限前支付。
二、机票预订
1、甲方授权人员将所需的国内、国际机票以电话或其它方式告之乙方旅行顾问。
2、乙方旅行顾问根据甲方授权人员的要求订妥后,用电话或传真方式回复,并通知甲方价格及最后确认期限。如预订当天机票,甲方须在此航班起飞前5小时向乙方预订。
3、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无法在最后期限内确认的,甲方授权人员应及早通知乙方旅行顾问保留所需的服务项目,否则被航空公司取消所订内容,乙方不予负责。
4、乙方有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或电话确认后,方可出票;如无甲方通知而乙方擅自出票,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乙方按甲方授权人员之要求完成所需服务项目后,及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授权人员签收;甲方必须给予承认并按本协议第三大条中第一小条规定时限内把业务款支付给乙方。
6、甲方若由于某些原因无法使用该机票时,乙方必须根据国内、国外各航空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签转,如需退票则按航空公司规定收取相应的退票费,甲方必须给予承认并按本协议第三大条中第一小条规定时限内把退票款支付给乙方。
三、结帐方式
1、甲方机票订购结帐方式为月结,结算货币为人民币。乙方将机票行程单于每月25日之前送到甲方授权人员指定地后,甲方对该机票核实确认无误后,于当月25日以汇款方式结清。25日之后(含25日)订购的机票,将累计到下个月结算。
乙方收款账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2、如遇甲方公司人员因私预订机票,未经甲方授权人员经办的,乙方均视作个人行为,并按当场现金结算处理。
3、遇特殊情况,无法于规定之日结清机票帐务,甲方授权人员必须向乙方财务提早说明,并确定最后的结帐日期。若甲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之结算日期故意拖欠、迟汇所欠款项,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服务,催讨欠款,并随时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甲乙双方若发生任何索赔事件,作为个案处理,以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扣留和拒付、拖欠机票及机票费用等行为。
5、甲方在乙方当月购买的机票由于甲方差旅人员某种原因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待机票使用后付款给乙方,应按本协议第三大条中第一小条执行。
四、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授权人员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违约行为双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五、合同双方约定负责人
甲方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甲方结算负责人:联系方式:
乙方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乙方结算负责人:联系方式: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第4篇:机票委托月结协议书
委托机票服务协议书
甲方: TEL:FAX:ADD: ZIP :
乙方:上海金利航空票务代理有限公司 TEL:021-51088805-8008 FAX:021-60408322
ADD: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4703弄6
号楼10-11号 ZIP:
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机票订购服务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基于平等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
1.乙方作为专业的航空机票代理商,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国际国内机票的咨询、预定、确认、送票服务以及相关的服务。
2.乙方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机票查询、预定服务,预定成功的,乙方承
诺按甲方要求提供机票,行程单。在每个月的月初免费送票上门服务。3.乙方保证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收到甲方的预定通知后,应及时处理,并给予
电话、传真或EMAIL、短信息等确认。
4.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如乙方授权人员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
方指定的授权联系人为。
5.乙方服务电话:021-51088805乙方为甲方设立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021-60253018,保证提供优质的服务水准。
二、订票方法
1.甲方将所需的国内、国际机票等服务以电话或其它方式告之乙方。 2.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人员的要求向航空公司预定机位后,用电话Email或传真
等方式回复甲方,通知甲方价格及最后确认期限。乙方应确保甲方收到上述
通知信息,若甲方未收到,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如预定当天机
票,甲方须在此航班起飞前4小时向乙方预定。3天之内的航班随订随售不
作订位保留。
3.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无法在最后期限内确认的,甲方授权人员应及早通知乙方
保留所需的服务项目,否则被航空公司取消订票内容,乙方不予负责。
4.乙方收到甲方所授权人员的书面通知,为甲方的最后确认,乙方方可出票。
如无甲方通知而乙方擅自出票送票,乙方应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
任。
5.甲方授权人员的最终确认方为甲方委托乙方预定特定机票的意思表示。甲方
不对未经其最终确认的任何义务、责任和损失负责。
6.对于因乙方履行本合同瑕疵所造成的甲方机票金额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
责任。
三、结帐方式
1.甲方向乙方购买机票,结算方式为月结,对帐日为每月的月底,机票款经甲
乙双方确认无误后于次月__15日前一次性付清。支付方式为转账。甲方也可
以把在乙方处发生的业务款直接汇到乙方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见本协议第八
条)并及时把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财务。
2.如遇甲方公司人员因私订机票,未经甲方指定人员经办的,乙方均视作个人
行为,并按当场现金结算处理。
3.遇特殊情况,无法于本协议约定之日结清帐务,甲方授权人员必须向乙方财
务提早书面说明,并确定最后的结帐日期(并确保帐期在5-10个工作日之内,若超出按每日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四、优惠方式
1.订国内机票,乙方应努力为甲方寻求为预订当时之各航空公司的最大优惠幅
度;
2.订国际机票甲方以当日报价,每月初会传真一份报价单,作为甲方订票时的参考。
五、变更、取消及退票
1 乙方协助甲方根据国内,国外各航空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变更,取消或退票。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可代为进行上述操作。乙方可代收代垫航空公司规定的取消、改签或退票费用,收取相应服务费用。
六、乙方指定给甲方的服务人员
1旅行顾问:姓名联系电话: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2.有效期:至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授权人员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
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乙方财务信息
抬头:上海金利航空票务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
账户:1001 2155 0930 0812 475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日期:日期:
第5篇:订购机票服务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订购机票服务协议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通过甲方提供的网络系统, 查询预订航空电子客票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航空动态信息查询系统及订单打印系统,机场取票服务。—些场乡士晳 二二、票款£ 口算
(1)当乙方确认订座后,乙方所有订票视为交易成功。乙方必须
在 _______________ 前将票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乙方未按规定办理。甲方有 权取消该订座且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双方确认订座交易成功后,因甲方原因造成旅客未能按时登机时,责任 由甲方承担;并且甲方应按民航相关规定,作好旅客善后服务工作。三、权利义务
(1)乙方在确认订单前:必须认真审查乘客有效证件,如实填写乘机人详细资 料,联系电话,乘机日期及乘客乘机需知
(2)旅客订座单应保留 ___ 以上。如遇旅客原因退票或误机,乙方应征得甲 方同意,确认退票折扣后方可办理退票手续。
(3)在服务过程中,如遇旅客投诉由甲乙双方共同协调解决,损失均由责任方 自负。乙方应加强服务工作,如服务中多次出现旅客投诉,经批评整改无明显改 观的,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的权力。
(4)甲方应做好网络维护工作,尽量保持网络畅通及系统完好率,做好售后服 务工作,并承诺保守客户资源信息秘密。
(5)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维护网络安全,网络信誉,及商业机密,并承 诺甲方提供的网络系统及软件,工作号等不能私自转借,如经发现,甲方有权终 止双方合作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甲方应保证乙方准时在机场换取航空机票。乙方负责做好旅客的预定相关 工作,一旦发生旅客相关服务投诉,甲乙双方各负其相关责任,并承担相应经济 损失。(7)在本协议期间内,乙方若单方面中止协议,需提前 _____ 天向甲方提出申 请;并结清应付机票余额款项。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 日起至 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_ 日止 共计 _____。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 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____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6篇:旅游机票汽车租赁合同协议书
旅游机票汽车租赁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方圆旅游网络有限公司
乙方:呈祥东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其旅游客户、机票代理、车辆提供给甲方事宜,订立合同。
一、合作期限:
合作期自2012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年。如到期均无异议,将自动延续。
二、合作方式:
1、为了方便乙方游客在西藏旅行得到方便、快捷的高端服务,甲方有条件向乙方提供机票预定,租车租导,旅游咨询等业务。
2、乙方客户如需旅游、机票、租车,乙方须优先将游客提供给甲方。乙方客户如在前台咨询旅游、机票、租车等相关信息,前台需及时跟甲方联系,让甲方第一时间把相关的旅游信息提供给乙方游客,为了避免市场恶性,乙方不得将信息转交第二家。
3、凡在旅游接待服务中出现的投诉旅游事故等一系列
问题,由甲方承担现任;酒店方会议客人如需旅游服务,甲乙双方可临时协商,并安排。
4、甲方将对乙方做出如下约束;甲方要杜绝业务员暗箱操作,以及泄漏乙方客户资料,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在酒店内不得另设机构从事散客旅游咨询,如酒店内有员工从事相关活动,乙方应予立即制止其行为并做出相关惩罚。
6、由于西藏旅游市场淡旺季分明,旅游费用将有所变动,但报价必须合乎拉萨本地旅游市场规律,不得乱报、虚报价格,且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7、如甲方已为乙方提供服务,如不是因为甲方服务存在问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暂停或调动甲方提供的服务的项目,否则以5000元做为赔偿。
三、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旅游信息所产生的利润由甲方减去市场的成本价按利润的五五对分。
四、备注:
甲乙双方一旦达成合作,为了避免旅游市场恶性竞争,保证双方不被破坏信誉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将旅游客户信息转交其它旅游机构。
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本款另行约定。
甲方:
方圆旅游网络有限公司
乙方: 呈祥东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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