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 > 委托书

资本委托书

作者:voobakkb | 发布时间:2020-11-01 06:07:1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弘业资本授权委托书

场外期权交易授权委托书

合同编号: 致:弘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用于授权我公司下列人员代表我公司与贵公司进行场外衍生品相关业务:

一、协议签署

代理权限:委托以下人员作为我方的授权代表,代表我公司签署《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版)》、《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版)补充协议》、《场外衍生品交易履约保障协议》等协议文件。

被授权人姓名: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

预留签字样本及/或印鉴:

二、交易事项

代理权限:委托以下人员作为我方的授权代表,代表我公司下达交易及行权、交割指令、下达资金调拨指令、以及签署场外期权交易的交易确认书及交易结算 确认书。

被授权人姓名: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

预留签字样本及/或印鉴: 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姓名: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

预留签字样本及/或印鉴: 联系电话: 特别声明:

1、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依照被授权范围签署的任何签字、印鉴和发出的任何指令、指示,均代表我方。我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2、我方承诺将妥善管理上述预留电话。除另有约定外,凡通过上述预留电话向贵公司提交的任何指令、指示或具有法律效力的信息,均视为由相应的授权代表提交的有效指令、指示或信息,由我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本授权委托书经我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我方向贵公司出具撤销本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且该通知送达贵公司之日起失效。如需 变更本授权委托书下的授权代表或授权范围,应经我方出具变更授权委托书的书 面通知且该通知送达贵公司之日起生效。

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月 日

第2篇: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注册资本是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性要求,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遵循法律规定的结果,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但在现行制度下,它们在金额上又是相等的。

(1)注册资本。

企业要进行经营,必须要有一定的"本钱".我国《民法通则》中明确规定,设立企业,法人必须要有必要的财产。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企业申请开业,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我国《公司法》也将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作为公司成立的必备条件。《公司法》对各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 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

(2)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到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所有者向企业投入的资本,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偿还,可以长期周转使用。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与其注册资本相一致。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企业实有资本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擅自改变注册资金或抽逃资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此外,还有一点应注意,就是企业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筹集资本,既可以一次筹集,也可以分次筹集。分次筹集时,所有者最后一次投入企业的资本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以内缴足。因此,在某一特定的期间内,企业实收资本可能小于其注册资本的数额。

第3篇: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1)《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2)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

变更住所: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

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章程规定作出的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或董事会决议。

增加注册资本:(1)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2)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3)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提请注意: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中,货币部分不得低于总额的30%,但不要求增加的注册资本中应有不低于30%的货币。

注册资本全额缴足后,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加的注册资本可按设立时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分期缴付,且变更登记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类企业不超过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5年)。

注册资本尚未缴足但按期缴付的,变更登记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并可按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缴纳原有出资,其余部分的出资时间不得超过企业设立之日起2年(投资类企业不超过设立之日起5年)。

以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税后)转增注册资本的,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股东以技术成果出资评估价值在100万元以上(含)的,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中附上有关专家签署的参考意见,或者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科研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减少注册资本:(1)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2)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受理您的减资申请);(3)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4)验资报告。

变更实收资本:验资报告(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并应在验资报告中明确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验证)。

股东以技术成果出资评估价值在100万元以上(含)的,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中附上有关专家签署的参考意见,或者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科研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变更出资方式:(1)股东会决议;(2)非货币出资变更为货币出资方式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货币出资变更为非货币出资方式或非货币出资变更为其他非货币出资方式的,提交全部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提请注意: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非货币出资不得变更出资方式。

变更出资时间:股东会决议。

股东转让股权:(1)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提交决议);(2)股权转让协议;(3)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4)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变更经营范围:(1)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2)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变更股东名称或姓名:(1)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2)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3)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

变更营业期限: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

因增资或因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而变更登记管辖机关的:

步骤

1、申请人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及《企业迁移通知书》; 步骤

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向迁出企业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迁出地档案管理部门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档案管理部门;

步骤

3、迁入地登记机关以电话方式通知企业持《受理通知书》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核驳手续)。

提请注意: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变更出资方式:(1)股东会决议;(2)非货币出资变更为货币出资方式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货币出资变更为非货币出资方式或非货币出资变更为其他非货币出资方式的,提交全部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及法定验资机构对评估结果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进行验证的报告。

提请注意: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非货币出资不得变更出资方式。

第4篇:资本运作

我们有一位新疆的朋友冯泽惠,则是通过外包加并购的方式来解决自己资金不足的难题的。冯泽惠新疆伊犁人,在当地是出名的脑筋活、胆子大。1995年冯泽惠投资10万元开了一家小饮料厂,利用当地特产水果加工制作果汁饮品,迅速打开市场。但这并不是冯泽惠最让人佩服的地方,谁都没有想到,这个高中没毕业的人,竟然心思如此缜密,他通过一系列的资本运作,让自己的小厂子在几年内迅速膨胀。

新疆的水果甜度大、味道美是全国出了名的,这一点冯泽惠早就注意到了。1995年他去深圳出差时发现,果汁饮料有着巨大的市场,想到自己家乡有着那么好的原料优势,为什么不赚这份儿钱呢?回到伊犁后,冯泽惠就四处打听果汁的生产工艺,并很快贷款10万元开了一家饮料厂。

新产品下线,由于没有广告宣传费用,冯泽惠就自己跑推销。用了整整3年多时间,将自己的产品一点点布货到新疆的每个角落。

但是九十年代末,新疆各地一下子出现了大量的饮料厂。虽然冯泽惠几年时间积累了一定的资本,但与一些国有企业相比毕竟势单力薄。如此发展下去,很快就会被挤得没有出路。与冯泽惠一样着急的还有一些周边省市的小饮料厂。随着一些大厂家大规模进入果汁饮料市场,并且开始杀入西北各省市,这些小庙的和尚们都乱了手脚。该怎么办呢?

冯泽惠的方法是,利用5年的时间,以70万元资金投入,利用兼并、收购、控股的方式拥有了6家分厂,从而迅速占领了西北市场。他是如何运用这么少的资金完成自己扩张之路的呢?

2000年的一天,冯泽惠到甘肃了解市场,他想通过将自己的产品向省外扩散,占据一定的市场,同时避免在本地市场与大厂家直面交锋。在甘肃泾川与一个小经销商聊天时,冯泽惠了解到了一个情况,当地一家饮料厂因为市场销路不通畅准备停产转让,连同厂子的债务加上厂房、设备等,谁拿出20万元,这厂

子就归谁了。这个消息让冯泽惠琢磨了整整一个晚上,以他当时的资金实力,将这个饮料厂收归账下应该不成问题,但是他希望用最少的钱,实现自己的第一次扩张。

第二天,他早早起床,在泾川市场一家家地逛,一家家地了解这家饮料厂的情况。每到一家小店或摊位,他都买上一瓶饮料,一边喝着,一边与销售商聊,从这家饮料的口感、品牌包装、到市场的分布情况,以及这家厂的生产经营情况,一直聊到晚上,冯泽惠收集到了以下几条信息:第一,这家饮料厂生产的果汁在当地布点比较多,几乎大街小巷的小店中都可以找到;第二,这家饮料厂的果汁口味偏浓,当地人都是偶尔喝上一瓶;第三,产品的包装比较粗糙,档次较低。收集了这些信息后,冯泽惠很快在心中盘算了起来。

第三天,他带着自己的产品直奔这家饮料厂。听说有人准备来接这个厂,厂长十分高兴。因为长期产品滞销,工厂已经2个多月没有给工人发工资了,而且由于拖欠水电等费用,厂长已经收到了当地有关部门的最后通牒。但是,冯泽惠找到他并不准备购买这个厂子,而是决定以入股的形式控股,并且转为生产自己的产品。起初厂长十分不愿意,但是冯泽惠将自己的产品拿出来,介绍了他在新疆市场的发展情况,同时为了让厂长安心,冯泽惠提出他可以掏出10万元现金作为投入。10万元对这家小厂来说,一来可以将拖欠的水电等费用交清;二来也可以将工人的工资全部发放;同时还可以留有一部分资金维持企业运转。看看眼下也实在没有别的方法,好死不如赖活着,这位厂长勉强答应了。

很快双方签订了合同,冯泽惠以10万元和自己产品的配方,占到股份的70%。自此,这家厂子取消原来的产品,改为生产冯泽惠的产品。

从2000年开始,冯泽惠就利用这种方法,先后兼并、收购、控股了甘肃镇原、天水、泾川、陕西渭南、青海雁明等几家饮料生产企业,通过技改扩建,使他自己产品的生产能力由原先的500吨猛增到了目前的2 600吨。据测算,正常情况下,达到如此规模约需投资200万元左右,但冯泽惠通过兼并、收购、控股的资本运作,只花了不到70万元,其他采用自己的商标、技术、管理等无形资

产投资,占到总投资的60%。

冯泽惠采取的这一套办法,现在被人统称做资本运作。有些朋友认为,资本运作是那些“有钱人”和“大企业”的专利,其实这是一个误解,小企业同样可以搞资本运作,像冯泽惠这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同样可以进行资本运作来壮大自己。资本运营形式可以采取收购或兼并其他企业的办法;也可以通过收购部分产权,控股或参股等形式进入某一企业;还可以通过出售部分产权来盘活存量资产,调整资本结构。小企业如果能够使资本运营达到有效的效率,就可以达到迅速长大的目的。

冯泽惠的无形资产之所以可以使他“花小钱”办大事,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懂得如何巧妙地运用自己的无形资产。而对于小企业来说,充分运用自己的无形资产,就等于是将自己的资产无形中扩大。

在控股了泾川的饮料厂后,冯泽惠打开了甘肃市场的一隅,这个看起来不显眼的市场,对冯泽惠来说却意义重大。首先,他的品牌在很短时间内遍布泾川,一方面起到了一个极好的“样板”作用,另一方面,也为他继续扩张铺平了道路。他的原本属于新疆当地的品牌,很轻易地就在甘肃站住了脚,从而形成了品牌优势。

与此同时,冯泽惠还收获了一个畅通的供销网络。很快,他借助泾川的首战告捷,迅速在甘肃构建自己的供销网,成功扩大了市场占有率。

当产品的品牌和供销网络在泾川基本形成规模时,冯泽惠下一步的收购和兼并也就更加顺利了。有了泾川的经验,他也明白了以无形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是迅速增加产量、扩展市场的好路子。2001年在陕西渭南,冯泽惠选中了当地一家饮料厂,这一次与在泾川不同的是,冯泽惠的腰杆更直了,他以自己的品牌、技术、产品配方为优势,最终以无形资产占71%,资金投入17万元,兼并了这家小厂。

除此之外,冯泽惠的资本运营还有一个重要的成功因素,就是他始终遵循的集中原则。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资本运作最好的方式就是采用集中使用模式。所谓的集中使用模式一般有两个概念,一个是集中资本做细分行业中的“老大”;另一个则是将有限的资本集中使用于小区域的“老大”并快速复制。

对于冯泽惠来说,中小城市就成为了他的目标。他所选择的城市,多数是大饮料厂供销网络的末梢,很多大饮料厂对于小城市通常采取的态度是“搂草打兔子”,但冯泽惠却一门心思专攻这些市场。一方面,这些城市不够发达,市场空间比较大;另一方面则是这些城市的饮料企业发展规模有限,很多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很大,但却寻资无门,这个因素对于冯泽惠是再有利不过了,这也注定了他可以用最少的资金办成最大的事情。因此他的想法是,慢慢占据这些小城市,慢慢在这些小城市中插上“红旗”,等最终汇成一片后,自己的企业规模也就成了气候。

小企业搞“资本运作”,要抓住几个关键点,这些关键点就是:

第一,不要割裂资本运营与生产经营的内在联系。对于小企业来说,资本运营必须服从或服务于生产经营。生产经营是资本运营的前提和基础,离开了生产经营,资本运营势必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第二,不要把资本运营的目标定位于企业资产数量的大小,片面追求企业资产的规模扩张,忽视资本运营的“质量”。尽管以企业并购为主要内容的资本运营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把资产这一“蛋糕”做大来实现规模效益,达到盈利最大化和资本增值最大化目标。但它必须以正确把握资本运营的“度”,在保证资本运营“质量”前提下进行。一个企业在资本运营中,只有在不断扩大自身的资本积累,在考虑自己偿债能力和资本效益前提下,方能通过企业并购,借助他人的资本来提高经营能力。但是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忽视资本效益原则,片面追求资产规模的扩大,不注重企业内部的产业关联,盲目并购其他企业,结果企业的资本运营不但不能实现预期目标,相反却使企业步入困境。资本运营成功的秘诀就在于,正确处理主营业务发展与多元化经营的关系,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企业并购。第三,不要把经济规模等同于规模经济。规模经济本质是效率与效益。经济规模仅仅是一个总量概念,并不涉及成本收益分析。成本低、收益递增的经济规模才可以称之为规模经济。经济规模的扩大可能是既“规模”又“经济”,也可能是光“规模”不“经济”。企业在并购和资本运营中常常混淆两者的关系。具体表现:一是认为把若干个独立的企业联合在一起,就可能形成规模经济。二是把企业规模的扩大等同于规模经济。事实上,企业规模的扩大可能是经济的,也可能是不经济的,关键要看企业有没有充分利用各种要素,看能否提高企业的专业水平和技术水平。三是把规模经济简单地推而广之。有些企业在追求规模时,不分行业、不分产业、不分领域,事实上,有些行业适宜你的企业,是在做加法,而另一些行业并不适宜你的企业,是在做减法。四是把规模经济看作是大企业、大集团的“专利”。认为只有大型企业集团才会取得规模经济,中小企业不会取得规模经济。这种认识也带有一定的片面性。规模经济虽然更多表现在大企业、大集团身上,但却不是大企业、大集团所独有的。企业小不一定效率低,也不一定规模经济效益差。

第四,不要把经济范围等同于范围经济。经济范围与范围经济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经济范围表现为生产经营领域的布点,经济范围的大而宽,表现为生产经营的多元化。范围经济是由于企业从事相关、非相关多元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利用了共同的设备、无形资产、开发机构、管理人才而带来的生产经营成本下降、风险分散、收益递增。范围经济作为规模经济的一种转化形式,是需要一系列严格约束条件的。企业并购并不是简单的1+l的组合,不是生产要素的随机与简单叠加,而必须实现企业内部的优势互补,形成企业内的专业分工。生产经营多元化的目标是效率和效益,而不是经济范围本身。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不是越宽越好,不能盲目进行经营领域的扩张,甚至进入一些完全陌生的新领域,否则只能陷入范围不经济的泥潭而不能自拔。过分追求多元化经营还可能造成管理质量下

降。因为,并购行为特别是无关联多元化中的并购会使企业的分支机构迅速增多,管理链条加长,管理工作难度加大,而管理负荷过重将会导致管理质量下降,使无关联企业在并购后无法获

第5篇:人力资本

人力资本:权益属性与会计选择

摘要 长期以来,理论界对人力资本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一旦论及人力资本则必呼人力资本参与剩余收益分配,似乎人力资本天生是股权性资本。本文以此为切入点,探讨人力资本权益属性的安排。依人力资本专用性高低差异,其权益属性可分为股权性资本与债权性资本。相应地,企业对不同权益属性人力资本的支出(如股份支付、薪酬支出等)可以选择收益分配化、成本费用化以及资产化。

关键词:人力资本;准租;权益属性;会计选择

一、问题的提出

众所周知,企业是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就物质资本而言,从权益属性看,物质资本

包括股权性与债权性资本,体现于会计恒等式的右方,揭示了企业物质资产的来源,表现为企业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债权物质资本因对风险的规避而自愿放弃剩余收益的分配,相关法律业已赋予股权物质资本的剩余收益分配权。因此,我们无须论述物质资本的股权与债权性安排,在此我们所关注的是人力资本的权益属性。就人力资本而言,其权益属性目前尚未引起学术界的重视。当前企业对有关人力资本支出一律成本费用化处理,而未能考虑不同的权益属性,这正是本文所探讨的问题。

二、人力资本权益属性:债权性与股权性安排

资本的稀缺性及专用性不同决定了资本权益属性的安排,成为股权性资本、参与企业剩余收益分配则是人力资本对其权益属性的最高追求。

就社会总体看,尽管人力资本已成为社会最稀缺的生产要素,但就企业内部而言,人力资本个体的稀缺性及专用性差别较大,各个体之间可替代性低、专用性程度高低不一。因此,在安排人力资本权益时不能一概而论,必须体现出人力资本的稀缺性及专用性特征,这样才能发挥人力资本的潜能,从而对人力资本进行有效激励,降低代理成本。依据企业中人力资本稀缺性及专用性的不同,笔者将人力资本分为:股权性人力资本、债权性人力资本、期股债权性人力资本,分别对应高专用性人力资本、低专用性人力资本以及专用性介于两者之间的人力资本。企业对其相应的支出即采用股权激励、固定薪酬以及薪酬加奖金等方式。

(一)低专用性人力资本:债权性安排

就低专用性人力资本而言,其知识、技能水平较低,人力资本个体的差别性 ② 不太明显,可替代性高,专用性程度低,企业对低专用性人力资本的需求相对过剩。相对于其他资本(包括物质股权资本以及专用性较高的人力资本)而言,低专用性人力资本在缔约时处于被动地位,其他资本对低专用性人力资本的“寻租”成本低,而低专用性人力资本则因被动地位导致其“准租”被其他资本所占有。低专用性人力资本无法上升为股权资本,也无权参与企业剩余收益的分配,只能获得固定的薪酬收入,低专用性人力资本无奈地沦为特殊债权资本。这种特殊债权资本与物质债权资本的不同之处在于:低专用性人力资本并非因对风险的规避而选择债权性安排,其沦为债权性资本的根本原因不仅在于整个社会对低专用性人力资本的需求不足及其自身的专用性较低、替代性高;这种低专用性及高替代性又使得其解除契约的机会成本高,从而无法“用脚投票”,低专用性人力资本被动沦为债权性资本。

就低专用性人力资本作为债权资本的还本付息方式而言,低专用性人力资本是企业的一种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务;薪酬是企业使用低专用性人力资本的利息支出,低专用性人力资本是企业除物质债务资本外的债务“本”金,企业还“本”的方法是辞退低专用性人力资本。

(二)高专用性人力资本:股权安排

相对于低专用性人力资本而言,高专用性人力资本拥有丰富的知识、技能水平较高,且能够主动地掌握快速更迭的信息、知识,并利用其推动企业业绩的提高,从而成为企业最稀缺的生产要素。这部分人力资本个体的专用性高、可替代性低。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物质资本的重要性相对降低。物质股权资本依据物质实力,通过占用高专用性人力资本准租来阻滞高专用性人力资本享有剩余收益的成本越发高昂,高专用性人力资本在契约中的主导地位已逐步显见。高专用性人力资本契约地位的变化将会改变其权益属性的安排。对于高专用性人力资本而言,由于其可替代性最低,稀缺度最高,给予其固定薪酬已成为低效率的制度安排,将这部分人力资本上升为股权资本不失为有效的制度选择。给予其股权所能带来的边际收益远高于相应的激励支出,这不仅有利于其效用发挥,也将能保证企业筹集到专用性高的人力资本。因此,高专用性人力资本应成为股权资本并

参与企业剩余收益分配。(如图1所示)

人力资本权益的这三种安排如图1所示:

图1说明按照权益属性分,人力资本不仅包括股权性人力资本,而且还包括债权人力资本(含期权债权性人力资本)。债权人力资本(含期权债权性人力资本)只能获得薪酬收入;股权性人力资本应获取相应的股权,并能参加剩余收益分配。近几年我国许多企业所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其激励对象就是具有股权性质的高专用性人力资本。

(三)处于中间地带的人力资本:期股债权性人力资本

对处于中间地带的人力资本(即专用性介于高、低之间的人力资本),通过契约安排来确保这部分人力资本成为期权债权性人力资本,即在给予其固定薪酬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未来业绩及这部分人力资本的工作表现适当给予其收益提成式的分配。期权债权性人力资本由于其股权实现与否取决于这部分资本的表现及企业的工作业绩,因此这部分人力资本从本质上首先具有债权资本的特征,性质类似于可转换债券,只有将来股权实现时才转为股权人力资本,未实现股权前可视为企业特殊的负债。

需要指出的是:这三种权益属性人力资本的构成比例主要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及企业内部人力资本专用性程度及差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高、企业内部人力资本的专用性水平普遍较高时,股权性人力资本所占的比例则大;反之则小。人力资本全体成为股权性资本将成为未来社会发展的方向。

三、企业对不同权益属性人力资本支出的会计选择:成本费用化或资产化以及收益分配化

新准则体系下企业对不同权益属性人力资本的支出仍全部作为成本费用化处理,而未能结合人力资本的不同权益属性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如:股份支付,职工薪酬准则等都将企业对所有人力资本的支出成本费用化处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采用新准则——股份支付后,企业业绩出现变脸。如:2008年2月伊利股份发布公告称,尽管2006年该公司净利润达3.45亿元,但因对股权激励采用新准则核算,导致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出现亏损。无独有偶,采用股份支付准则后,海南海药的股权激励使该公司2007年业绩预计亏损达 5 000万元。

由此可见, 企业对不同权益属性人力资本的支出全部成本费用化降低了上市公司的业绩,不仅损害了财务资本所有者的权益,而且也未能体现高专用性人力资本权益。因此,本文从人力资本权益属性的角度提出了企业对不同专用性人力资本支出的成本费用化与资产化以及收益分配化的会计选择。

(一)成本费用化的观点

简言之,成本费用化即将企业对低专用性人力资本的支出延续当前会计处理的规定,直接计入成本费用,并增加企业的负债。依据职工薪酬准则的规定,企业的薪酬支出按支付对象的不同分别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或期间费用。由此可见,成本费用化处理,若计入期间费用则直接减少当期收益;若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将通过分摊进入产品成本,通过已销售产品成本影响当期损益,未销售的产品形成企业的存货。未分摊的生产成本以在产品的形式形成企业的存货。由此可见,将企业对专用性较低的人力资本支出成本费用化,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费用,减少了利润,影响了企业的财务能力(即筹资、投资、收益分配能力)。

(二)资产化的观点

资产化观点是指将企业对介于低专用性人力资本与高专用性人力资本之间的期股债权性人力资本的支出增加企业的人力资产,并增加企业的负债。在资产化观点下,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是:对所增加的人力资产是否需要摊销使用成本?如何摊销?摊销期限如何确定等?由于人力资本具有“干中学”的优势,其边际效用未必会递减,因而人力资产价值可能会提高,从而使得对于人力资产是否应摊销争议颇多。

如果不摊销人力资产,将会使企业长期存在该资产,与直接费用化相比,其

业绩不会降低。

若摊销,则摊销期的长短将会影响企业每期的费用,从而影响各期收益。确定摊销期可考虑这部分人力资本的任职时间,可能的离职比例等。因此,摊销所增加的人力资产从长期看,与费用化观点相比,由于企业人力资产的分摊期限较长,降低了前几年的费用,但增加了后几年的费用。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后,企业费用的公允价值仍然降低了。

总之,在资产化观点下,无论是否摊销人力资产的使用成本,其费用的公允价值总额都小于费用化观点下的费用总额。

(三)收益分配观

所谓收益分配观是指将企业对高专用性人力资本的支出视同对股权人力资本的收益分配,并增加企业的股权人力资本。企业所实施的股权激励可采用这一模式。与股份支付准则不同的是,收益分配观将股权激励视为收益分配而非费用,从而不会使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业绩变脸。

按收益分配观确认企业对高专用性人力资本的支出,其理论根源是法国经济学家萨伊提出的“三位一体”分配模式以及后来马歇尔、熊比特、卡森等扩展的“四位一体”分配模式,即劳动——工资、土地——地租、资本——利润、企业家才能——企业家利润。“四位一体”分配模式说明了企业应按各要素对经济主体贡献的大小进行分配,而高专用性的人力资本在企业中所获得的股权激励可视为这些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分配的结果,体现了高专用性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的契约关系和博弈结果。因此,按收益分配观确认高专用性人力资本权益,符合这些人力资本的生产要素特征。

由上述分析可见,相对于费用观与资产观而言,从经营成果角度看,将企业对高专用性人力资本的支出视同收益分配将不会使企业业绩变脸,从而有利于发挥股权激励功效,并能体现高专用性人力资本与物质股权资本共享剩余收益的契约关系。

四、结束语

本文从人力资本权益属性的安排出发,论述了企业对不同权益属性人力资本的会计选择。人力资本权益属性变迁的根源在于其资本稀缺性与专用性的变化。资本稀缺度与专用性的提高改变了其契约地位。人力资本的专用性程度高将使得

物质股权资本对人力资本“寻租”及占用人力资本“准租”的成本逐步提高,物质股权资本被迫接纳高专用性人力资本参与剩余收益分配。此时,企业内部人力资本权益属性表现为:股权性人力资本、债权性人力资本、期股债权性人力资本。高专用性的人力资本获得企业的股权,参与企业的收益分配;而低专用性的人力资本只能获得固定的薪酬收入,充当债务资本的角色。企业与此相应的支出应分别作为收益分配化处理、成本费用化或资产化处理。

主要参考文献:

[1] 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2] 谢德仁.企业剩余索取权:分享安排与剩余计量.上海三联出版社,2001.[3](美)科斯,诺斯,威廉姆森.制度、契约与组织——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的透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4] 朱友干.从人力资本角度论企业资本结构.财会月刊,2004,(10).[5] 朱友干.从人力资本角度论“共”有制.财会通讯学术版,2004,(10).

优雅需要资本

资本补充承诺书

资本核算岗位职责

资本管理岗位职责

教师幸福资本读后感

本文标题: 资本委托书
链接地址:https://www.dawendou.com/shiyongwen/weituoshu/227976.html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资本委托书》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重点推荐栏目

关于大文斗范文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网站大事记
Copyright © 2004-2025 dawendo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大文斗范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