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设立申请书(共12篇)
第1篇:旅行社设立申请书
旅行社设立申请书 信阳市旅游局:
兹有吕琴申请在信阳市羊山新区设立一家经营范围为入境旅游、国内旅游的旅行社。
旅行社中文名称为:宝丰旅游
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为:Bao Feng Tourism.(BFT)
该旅行社采取合资方式设立,主要投资者及其投资额、出资方式为: 1.吕琴出资30万元 2.刘倩出资20万元
总投资额为50万元人民币。特此申请,请按规定审批。
明
旅行社法人代表:
姓名
吕琴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901214
照片 民族
汉
文化程度
本科
专业
旅游管理
参加工作时间
2010.9
从事的主要工作
导游 计调
旅行社部门经理
身份证号码
***895 联系电话
*** 任职资格证书号码
颁发机关及时间 信阳市旅游局
申请人签章:吕琴
2012年2月18日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
旅行社企业章程
人员资格审核备案表 职务:总经理 姓名 吕琴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90年12月14日 民族 汉
文化程度 本科 专业 旅游管理 参加工作时间 2010年9月份 从事的主要工作
导游、计调、部门经理 身份证号码
***895 联系电话 *** 任职资格证号码
颁发机关及时间 信阳市旅游局
从事旅游及相关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0.9~2011.6 武汉国旅
导游、计调
2011.7~2012.2 湖北省青年旅行社
计调、人事部经理
副总经理 姓名 刘倩 性别 女
出生年月 1990.8.27 民族 汉
文化程度 本科 专业 旅游管理
参加工作的时间 2010年9月份 从事的主要工作
导游、计调、部门经理 身份证号码
***616 联系电话 *** 任职资格证号码
从事旅游及相关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0.9~2012.2 武汉国旅
导游、计调、部门经理
财务部主管经理 姓名 程晗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89.5.23 民族 汉
文化程度
本科
参加工作时间 2009.9 从事的主要工作
计调,财务部 身份证号码
***189 联系电话 *** 从事旅游及相关工作经历 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
任职
2009.9~2011.12 武汉国旅 财务部门经理
验资证明
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信阳市旅游局:
兹有银行保证:
本报告申请设立的旅行社获得批准后,将按《旅行社管理条例》等规定,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20万元。
申请人签章:吕琴
2012年2月19日
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情况表 营业面积 56平方米 用户来源
租期
2012.6~2015.6 地
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 邮编 430000
提 供 单 位 证 明 和 意 见
经由吕琴代表与李明等人洽谈在羊山新区旁的一处空房组给其设立旅行社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2012年09月25日
营 业 设 施 设 备 情 况 名
称 单位 数量 价值(元)备 注
直线固定电话 宝丰旅行社
5部
传真机 宝丰旅行社
3部
400
复印机
宝丰旅行社
2部
600
计算机 宝丰旅行社
12部
1500
合计
22部
2600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设立旅行社市场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信阳市凭借其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其旅游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现已成为我国中部著名的旅游城市。信阳市的旅游产品整体上还是处在传统的以自然风光和城市风光为资源依托的观光层次上,没有形成独特的产业结构。信阳市旅游开发中主要存在着旅游资源开发不平衡、旅游市场发育不健全、旅游产品结构不尽合理和特色不鲜明等问题。信阳市旅游资源具有类型组合和地区互补性较强、区城交通网络发达、政府重视等优势。未来信阳应进行旅游资源的整合、区域旅游空间的重构与整合、旅游市场整合和产品系统整合。"通过这段描述可以看出信阳的旅游市场将会日趋完善,未来的发展将会围绕自然资源与人文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来进行,说了是发展那么就还是有他它不完善的地方,换句话说在旅游市场上离开看在信阳设立旅行社还有很大的发展机会。
二、设立旅行社的资金条件:
由吕琴出资30万元,由刘倩出资20万元。除去设立旅行社的资金,质量保证金等相关设施费用。可有流动资金60万元。可以支持旅行社的正常经营6个月的时间。
三、设立旅行社的人员条件:
以上两名部门经理:已取得"旅行社经历资格证书" 会计2名:已经取得"会计资格证书" 并且已经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可保证旅行社的正常运营通畅。不会因为旅行社内部的人员缺少或冗杂而耽误企业的正常运营。
第2篇:旅行社设立申请书
旅行社设立申请书
旅游局:
兹有
申请在设立一家
□国际旅行社,□国内旅行社,旅行社中文名称为:
英文名称及缩写为:
该旅行社采取
方式设立,主要投资者及其投资额、出资方式为:
1、2、3、4、5、总投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
特此申请,请按规定审批。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请明:
1、抬头请填写接受申请的旅游局名称,其中国际旅行社为省级旅游局,国内旅行社为省级或其授权的地市级旅游局。
2、开始和结尾的申请人应当一致,多方共同投资的,应当推举一方为申请人。
3、旅行社名称应当符合旅游和工商部门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应由注册地、旅行社字号和行业名称组成,公司制的还应包括企业组织形式;使用与其他旅行社相同字号的,应附同意其使用的证明材料;国内旅行社名称中不得含有“国际”、“海外”和其他可能使人误认为其为国际旅行社的字样。
4、设立方式包括独立投资、合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四种。
5、有多位投资者的,最多只需填报前5位。
6、总投资中应包括质量保证金和注册资金。
7、申请书所填申请时间应为提交符合规定数量、种类和其他要求的申请材料的时间。
第3篇:设立旅行社申请书示本
设立旅行社申请书示范文本
旅游局:
兹有
申请在设立一家:国际旅行社,国内旅行社,旅行社中文名称为:
英文名称及缩写为:
该旅行社采取方式设立,主要投资者及其投资额、出资方式为:
1、2、3、4、5、总投资额为万元人民币。
特此申请,请按规定审批。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说明:
1、抬头填写接受申请的旅游局名称,其中设立国际旅行社的填写辽宁省旅游局,设立国内旅行社的填写大连市旅游局。
2、开始和结尾的申请人应当一致,多方共同投资的,应当推举一方为申请人。
3、旅行社名称应当符合旅游和工商部门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应由注册地、旅行社字号和行业名称组成,公司制的还应包括企业组织形式;使用与其他旅行社相同的字号的,应附同意其使用的证明材料;国内旅行社名称中不得含有“国际”、“海外”和其他可能使人误认为其为国际旅行社的字样。
4、设立方式包括独立投资、合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四种。
5、有多位投资者的,最多填前5位。
6、总投资中应包括质量保证金和注册资金。
第4篇:旅行社设立
自己设计心目中的旅行社,按照旅行社设立的条件进行。
设计心中的旅行社:
一、我国旅行社设立条件:
1.固定的营业场所;
2.经营设施;
3.经营人员;
4.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2)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1)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万元人民币。
(2)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
二、设立的程序
(1)准备阶段
1.资金筹措:贷款或寻求合作伙伴
2.地址选择:广州天河区
3.社名和社徽的设计:XX旅行社有限公司(国内旅行社)
(2)申请阶段
准备各种文件和证明申请营业许可办理注册登记办理税务登记
(一)设立申请书;
(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第5篇:旅行社设立程序
旅行社设立程序
一、申请人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内容包括:
1、旅行社设立申请书。
2、工商部门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交纳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6、经营场所证明及租房协议。
7、经营设备证明及购物发票。
8、法人代表、总经理、投资人的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9、旅行社总经理及法人的任职文件。 10、旅行社申请登记表。
二、监督管理科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三、向河南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四、河南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复审批结果。
旅行社分社设立程序
一、设立社向拟设立分社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分社设立登记。
二、设立社向拟设立分社所在地与工商登记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备案:
1、旅行社分社设立申请书。
2、旅行社分社申请登记表。
3、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分社的《营业执照》。
5、分社经理的履历表、身份证明和任职文件。
6、质量保证金交纳证明。
7、经营场所证明及租房协议。
8、经营设备证明及购物发票。
三、受理备案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向旅行社分社颁发《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
旅行社服务网点设立程序
一、设立社向拟设立服务网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服务网点设立登记。
二、设立社向拟设立服务网点所在地与工商登记同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文件备案:
1、旅行社服务网点设立申请书。
2、设立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
4、服务网点经理的履历表、身份证明和任职文件;
5、经营场所证明及租房协议。
三、受理备案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向旅行社服务网点颁发《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旅行社变更事项办理程序
一、旅行社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二、旅行社持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其它所需材料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持旅行社的变更材料向河南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第6篇:旅行社申请设立
旅行社申请筹设与注册流程
㈠步骤一
申请筹设
申请筹备人向当地旅游机关咨询有关旅行社注册登记事宜并领取相关表格。
㈡ 步骤二
发起人筹组公司
1.旅行社应专业经营,依公司组织为限,并应于公司名称上标明旅行社字样。设立旅行社股东人数规定如下:
⑴
依照《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⑵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⒉
旅行社发起人均应为旅行社股东,均须有行为能力。⒊
旅行社经营业务仅限于《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经营范围。《旅行社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部门统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第五条规定:“旅行社按照经营的业务范围,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本条例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⑴
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手续;⑵
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
⑶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
⑷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 ⑸
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任何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出国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国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⑴
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⑵
为我国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⑶
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与国内旅游有关的业务。
⒋
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为旅行社发起人、负责人、董事、监察人及经理人;已充任者解任之并撤销其登记。⑴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⑵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⑶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⑷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⑸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另外,依据《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⒌
外商可以在国内依法投资旅行社,外商投资旅行社的中国投资者应当符合依法设立、最近3年无违法或者重大违规记录、符合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慎和特定行业的要求3个条件,而外商投资旅行社的外国旅游经营者应当符合旅行社或者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年旅游经营总额4000万美元以上、是本国旅游行业协会的会员3个条件。符合条件之后,由中国投资者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文件和证明文件,由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准予成立。
㈢ 步骤三
寻觅营业场所,准备必要的营业设施,初步找定相关经营管理人员
公司初步筹组以后,就应该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寻觅营业场所,准备符合经营规模的营业设施,初步找定相关的经营管理人员。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⑴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⑵
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⑶
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⑷
有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对于这一点,《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专门针对国际旅行社、国内旅行社的不同经营规模,做出详细解释:,《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具备下述规定的营业场所和经营设施: ⑴
足够的营业用房
⑵
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⑶
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⑷
业务用汽车等。
其十四条规定,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具备下述规定的营业场所和经营设施:
⑴ 足够的营业用房;
⑵ 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⑶ 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
一般来讲,经营场所都有面积规定,但各地旅游行政管理结合本地实际,一般规定并不相同,设立时一定要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问清楚,一般都是规定为60平方以上。
对于经营管理人员,《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具有下述任职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
⑴ 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总经理一名: ⑵ 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至少3名;
⑶ 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其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具有下述任职资格的经营管理人员:
⑴ 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总经理一名 ⑵ 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至少2名;
⑶ 取得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专职财会人员 ㈣ 步骤四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名称登记,由工商局核准 申请人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名称登记。公司名称与其他旅行社名称发音相同者,旅行社受撤照处分未超过法定期限者,其公司名称不得为旅行社申请使用。若无意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予以批准。㈤ 步骤五
开始筹设,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咨询设立事宜,筹集注册资金和保证金并在银行开户
名称核准后,申请人应该进行设立公司的必要准备设立旅行社,一般要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然后领取设立申请书、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设立申请登记表等表格、填写注意事项、填表说明等材料。同时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情是需要准备资金,作为注册资金和保证金。
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国际旅行社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人民币,国内旅行社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人民币;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质量保证金60万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质量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㈥ 步骤六
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
准备好注册资金和保证金后,申请人需要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提出设立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填写相关表格和材料,要求设立旅行社:
应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
⑴ 设立申请书、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应该注意的是,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专门对设立申请书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应有内容做出规定: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规定的“设立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类别、中英文名称及缩写和设立地,旅行社申报和登记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并须含有“旅行社”字样;
② 企业形式、投资者、投资额和出资方式;
③ 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报告和呈报申请的时间。《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二项所规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条件; ② 设立旅行社的资金条件; ③ 设立旅行社的人员条件。
此外,申请单位还须提供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资料。⑵ 旅行社章程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三项所规定的“旅行社章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重要的就是《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资本总数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名称以及出资额,出资人或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决策层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出资人或合伙人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⑶ 工商局核准名称通知书或文件
⑷ 旅行社经理、副经理或部门经理的身份证、履历表和资格证书 国内旅行社:拟定总经理(1人)和部门经理(2人)的任职资格证书和复印件,拟定主管会计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般要求助理会计师以上);
国际旅行社:拟定总经理(1人)和部门经理(3人)的任职资格证书,拟任主管会计的任职资格证书(一般要求会计师以上)。⑸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国内旅行社: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30万元以上人民币),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30万元以上人民币);
国际旅行社: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150万元以上人民币),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150万元以上人民币)。
注意一点,资金信用证明和验资报告都需要交验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⑹ 经营场所证明、经营设备情况证明等
经营场所证明包括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租房期限一般要求一年以上。经营设备情况证明包括能证明有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网的条件。㈦
步骤七
核准
递交申请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检查申请资料,现场查看经营场所和办公设施,申请人则需要等待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更是详细规定,受理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旅行社设立申请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查意见,报国家旅游局;国家旅游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向申请者正式发出批准文件或不予批准的文件,并通知受理申请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如果得到授权的地、市一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那么地、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收齐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后,于30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转报省或自治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再由省或自治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转报国家旅游局审批。受理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自收到符合规定的旅行社设立申请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向申请者正式发出批准文件或不予批准文件。㈧
步骤八
获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提交申请后,申请人等待批准。国际旅行社有国家旅游局批准,国内旅行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如果获得批准,申请人就会接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文件,就可以缴纳工本费,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批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对旅行社业务经营业务许可证作出详细规定:“已经审批同意设立旅行社的,审批部门应当向其颁发许可证。许可证是经营旅游业务的资格证明,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由具有审批权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许可证分为《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两种。许可证上应当注明旅行社的经营范围。许可证分正、负本,旅行社应当将许可证正本与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营业场所的显要位置。许可证副本用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和备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旅行社应当在许可证到期的3个月内,持许可证到原颁证机关换发。许可证损坏或遗失,旅行社应到原颁证机关换发或补发。㈨ 步骤九
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旅行社是专营事业,因此需要经营许可证方可申请设立公司。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就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向当地公司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设立公司。在此之前,申请人应该根据先前拟好的公司章程,先明确公司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合伙人经营还是独家经营公司,是中外合作经营公司还是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之前,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已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审批情况报告;申请时,申请人需要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㈩ 步骤十 领取营业执照,全体员工报到任职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公司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会在法定时间内作出审核决定,申请批准后,签发营业执照。申请人依规定办理好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旅行社方算是正式成立。这时就可以让全体员工报到,进行前期准备,比如刻制公章、开立账户、购买相关用品、进行前期宣传,准备开业。
旅行社设立的规定注意事项
⒈
旅行社应专业经营,依公司组织为限,并于公司名称上标明“旅行社“字样
⒉
除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外,尚须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⒊
必须依规定缴纳保证金
⒋
必须有经理人的资格及人数的限制。
⒌
各地分公司的设立亦受经理人、营业面积及保证金的限制。⒍
领队带团出国或导游接待外宾,皆须领有执照方得执业。⒎
为了保障旅客与旅行社自身的利益,必须与旅客签订旅游合同书及投保责任险及履约险。
第7篇:旅行社设立条件
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即足够的营业用房;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即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办公设施及业务用汽车等;
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四、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旅行社的注册资本
一、国际旅行社,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10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1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管理期间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旅行社的申报审批
一、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在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主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二、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在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
申请设立旅行社提交的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规定颁发的资格证书;
五、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罚则
旅行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天至15天的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人民币3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招徕、接待旅游者旅游,未制作和保存业务档案;
二、无理拒绝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旅行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的,处以15天至30天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人民币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许可证:
一、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旅游业务;
二、未按照规定给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
三、提供的服务不能保证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需要,至使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
四、对提供的旅游服务项目,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费,旅行中增加服务项目,强行向旅游者收取费用;
五、聘用未经旅
游行政管理部门考核、持有资格证书的导游、领队;
六、选择境外未经合法登记的旅行社为接待社;
七、与境外接待社未签订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旅行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非法转让或变相转让许可证;
二、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三、违反规定设立办事处、联络处和代表处等机构;
四、改变登记注册地、变更组织形式、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场所、停业、歇业等事项,未按规定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或备案;
五、委托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代理或变相代理经营旅游业务;
六、向旅游者介绍的提供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及含有淫移、迷信或赌博等内容的旅游项目;
七、所作旅游广告不标明旅行社名称、许可证号码,委托代理业务广告不注明被代理旅行社的名称。
旅行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一、假冒其他旅行社的注册商标、品牌和质量认证标志;
二、擅自使用其它旅行社的名称;
三、诋毁其他旅行社的名誉;
四、向旅游者提供虚假的旅游信息和广告宣传;
五、以低于正常成本价的价格参与竞销;
六、其他被工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
旅行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人民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经营旅游业务的。
旅行社被吊销许可证的,由作出处理决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的罚款;
一、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经营旅游业务的;
二、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超越业务范围,
第8篇:设立旅行社流程
设立旅行社流程
旅行社申办程序(受理、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一、受理
(一)受理对象:申请人(申请人即投资人,多个投资人申办旅行社的可委派其中1个做为申请人代表;如需委托投资人以外的人员递交申请材料,应由申请人,即全体投资人出具“申请人委托书”,如申请为单位的,应出具单位介绍信)。
1、递交申请参考流程:申请人登录所在市旅游委网站查询“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说明—申请人到拟设地工商部门办理旅行社名称预先核准事项—如实填写《申请设立旅行社报告书》的内容—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身份证明向我委专办人员递交《申请设立旅行社报告书》(一式两份),接受专办人员对材料的审核。
(二)申请人应按照《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准备申请材料。填报《申请设立旅行社报告书》(一式两份)应注意事项:
1、报告书中“申请人”应与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投资人姓名或名称一致。
2、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并将复印件粘贴于报告书指定位置;预先核准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申请设立旅行社的中文名称应与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相同,英文名称及缩写应与中文名称对应。
4、报告书中“管理人员资格审核表”的首页应填写申请设立旅行社拟任法定代表人履历,身份证复印件附后。然后依次填写申请设立旅行社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主要部门经理的履历(应至少填写一名财务人员)。
5、应在报告书指定位置打印或粘贴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章程。旅行社章程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规定企业的设立、变动和停业。歇业、破产的决策,投资及财务管理制度,经营范围、原则和方向,内部组织管理结构及原则,劳动用工及人事管理,分配方式等。其中:经营范围应写“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6、验资证明(注册资金):由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书及银行存款证明,需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粘贴于报告书中指定位置(申请设立旅行社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7、经营场所证明:经营场所地址应与注册地址完全一致,并需出示房产证明和租房协议原件,并将复印件粘贴于报告书指定位置。(经营场所需是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8、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应有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9、申请设立旅行社可行性报告:内容应包括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投资、人员、经营等条件和对客源市场、经营前景的分析预测等内容。
(三)申请人或委托人递交的《申请设立旅行社报告书》内容应规范、真实、准确、有效。专办人员对于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或委托人,并一次性告知须更正和补齐的材料。
二、审批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设立旅行社报告书》,经审核准确无误后,由专办人员依次报处和委负责人审批。
三、告知及发证
(一)经审批同意后,向申请人出具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设立旅行社的批复文件并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二)申请人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设立旅行社批复文件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申请人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签订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交存20万元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四)申请人应在交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持:交存银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有效凭证(存单)原件及复印件、存款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旅行社责任险保单正本原件及复印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到我委行政许可与标准化处备案,并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
特别说明:
(一)旅行社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执照)。
(二)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成立后缴纳质量保证金20万元。
(三)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王昕浩
021108100900
第9篇:设立旅行社流程
设立旅行社流程
旅行社申办程序(受理、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一、受理
(一)受理对象:申请人(申请人即投资人,多个投资人申办旅行社的可委派其中1个做为申请人代表;如需委托投资人以外的人员递交申请材料,应由申请人,即全体投资人出具“申请人委托书”,如申请为单位的,应出具单位介绍信)。
1、递交申请参考流程:申请人登录北京市旅游委网站查询“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说明—申请人到拟设地工商部门办理旅行社名称预先核准事项—如实填写《申请设立旅行社报告书》的内容—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身份证明向我委专办人员递交《申请设立旅行社报告书》(一式两份),接受专办人员对材料的审核。
2、申请人可登陆北京市旅游委网站,查看“政务大厅”专栏中的“北京市旅行社业务管理系统”,然后进入“办事指南”查看设立旅行社说明并可下载《申请设立旅行社报告书》。
(二)申请人应按照《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准备申请材料。填报《申请设立旅行社报告书》(一式两份)应注意事项:
1、报告书中“申请人”应与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投资人姓名或名称一致。
2、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并将复印件粘贴于报告书指定位置;预先核准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申请设立旅行社的中文名称应与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相同,英文名称及缩写应与中文名称对应。
4、报告书中“管理人员资格审核表”的首页应填写申请设立旅行社拟任法定代表人履历,身份证复印件附后。然后依次填写申请设立旅行社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主要部门经理的履历(应至少填写一名财务人员)。
5、应在报告书指定位置打印或粘贴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章程。旅行社章程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规定企业的设立、变动和停业。歇业、破产的决策,投资及财务管理制度,经营范围、原则和方向,内部组织管理结构及原则,劳动用工及人事管理,分配方式等。其中:经营范围应写“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6、验资证明(注册资金):由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书及银行存款证明,需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粘贴于报告书中指定位置(申请设立旅行社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7、经营场所证明:经营场所地址应与注册地址完全一致,并需出示房产证明和租房协议原件,并将复印件粘贴于报告书指定位置。(经营场所需是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8、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应有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9、申请设立旅行社可行性报告:内容应包括设立旅行社的市场、投资、人员、经营等条件和对客源市场、经营前景的分析预测等内容。
(三)申请人或委托人递交的《申请设立旅行社报告书》内容应规范、真实、准确、有效。专办人员对于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或委托人,并一次性告知须更正和补齐的材料。
二、审批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设立旅行社报告书》,经审核准确无误后,由专办人员依次报处和委负责人审批。
三、告知及发证
(一)经审批同意后,向申请人出具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设立旅行社的批复文件并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二)申请人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设立旅行社批复文件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申请人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签订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交存20万元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四)申请人应在交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后的3个工作日内持:交存银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有效凭证(存单)原件及复印件、存款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旅行社责任险保单正本原件及复印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到我委行政许可与标准化处备案,并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
特别说明:
(一)旅行社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企业法人执照)。
(二)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成立后缴纳质量保证金20万元。
(三)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办 公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8层803室
办事指南网址:http://219.237.236.137/lxs_bszn_index.asp
办 公 电 话:85157158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 9:10—11:50下午14:00—17:30
申请人可参照《申请设立旅行社报告书》准备申请材料。点击下载《申请设立旅行社报告书》
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办事指南
旅行社取得经营许可满两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可以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应当持换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10篇:申请设立旅行社流程
申请设立旅行社流程
一、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二、旅行社分社申请流程
三、旅行社服务网点申请流程
四、旅行社变更流程
2009
山东省旅游局
年6月
第11篇:设立旅行社审批程序
附件1
设立旅行社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
(一)审批依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二)设立条件
1.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2.有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有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指定银行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或依法取得银行担保的证明文件。
(三)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省旅游局委托受理审批的拟设地级市旅游局提出书面设立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
2.受理申请的市旅游局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营业设施设备等进行现场检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出具批准文件及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人持《许可证》及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 1
门办理设立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申请人持《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到国家旅游局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或依法办理银行担保后,将相关的证明文件交回批准设立的市旅游局备案。
(四)申请材料要求
设立申请书(一式二份)。
内容包括:
1.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中英文名称及缩写,设立
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时间。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金验资证明。
4.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地产权证明。
5.营业设施、设备证明和说明。
6.出资人身份证明。
7.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履历表、任职证明及身份证明。
8.企业章程。
9.指定银行存入质量保证金证明文件或银行担保证明文件。
二、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一)审批依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二)设立条件
1.旅行社取得许可经营满两年。
2.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
3.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或依法取得银行担保。
(三)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原许可的市旅游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
2.受理申请的市旅游局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据设立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后,上报省旅游局审核。
3.省旅游局自收到市旅游局上报的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据设立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后,上报国家旅游局审批。
4.国家旅游局自收到省旅游局上报的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换发《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申请人持换领的《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换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申请人持换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到国家旅
游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或依法办理银行担保后,将相关的证明文件交回原许可的市旅游局备案。
(四)申请材料要求
1.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中英文名称及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时间。
2.原许可的地级市旅游局出具的,证明其经营旅行社业务满两年、且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文件。
3.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章程。
6.指定银行增存质量保证金证明文件或银行担保证明文件。
第12篇:旅行社申请书
旅行社设立申请书
天津市旅游局:
兹有宋广秀申请在天津市和平区设立一家经营范围为入境旅游、国内旅游的旅行社。
旅行社中文名称为:天津柏乐国际旅行社 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为:tian jin bo le travel service(tjblts)该旅行社采取合资方式设立,主要投资者及其投资额、出资方式为:宋广秀出资50万元 xxx出资30万元
总投资额为80万元人民币。特此申请,请按规定审批。
申请人签章:宋广秀 2013年3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旅行社企业章程
人员资格审核备案表
验资证明
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天津旅游局:
兹有银行保证:
本报告申请设立的旅行社获得批准后,将按《旅行社管理条例》等规定,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20万元。
申请人签章:宋广秀
2013年3月16日
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情况表
核准通知书》篇2: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南昌市
申请设立旅行社
报告书
申报旅行社名称: 南昌市旅游局制
目 录(一)设立旅行社审批单 „„„„„„„„„„„„„„„„„„ 1(二)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 2(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3(四)设立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履历及身份证明 „„„„„„„„„ 4(五)设立旅行社投资人的证明 „„„„„„„„„„„„„„„ 5(六)设立旅行社企业章程 „„„„„„„„„„„„„„„„„ 6(七)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7(八)设立旅行社经营场所相关材料 „„„„„„„„„„„„ 8(九)设立旅行社营业设施设备情况 „„„„„„„„„„„„ 9(十)旅行社营业场所证明 „„„„„„„„„„„„„„„„ 10 南昌市旅游局: 兹有 申请设立一家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中文名称: 南昌乐途旅行社 the lotto travel旅行社地址及邮编: 该旅行社企业形式为: 股份合作企业 主要出资人、出资方式及出资额为:
1、2、以货币形式上缴公司财务
3、各伍拾万元人民币
总注册资本为: 贰佰 万元人民币。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11年 09 月 25 日(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预核内字[ 赣 ]第 05 号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同意预先核准下列 四 个投资人出资,注册资本(金)贰佰万元(人民币),住所设在 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丁香路1号 的企业名称为:南昌乐途旅行社
投资人、投资额和投资比例: 投资人:
投资额:各伍拾万元人民币 投资比例:各占25% 以上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至 2015 年 09 月 25 日。在保留期内,企业名称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经企业登记机关设立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后企业名称正式生效。
核准日期: 2011 年 09 月 25 日篇3:旅行社申请书
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2 申请书——————————
3、4 资信证明————————————5 可行性研究报告———————————
6、7、8 质量保证金承诺书———————————9 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情况一览表——————10 管理人员资格审核备案表————
11、12、13、14 导游人员从业备案表——————————15 公司章程——————————
16、2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6 申 报 旅 行 社
技 术 报 告 书
申 报单 位: 福建省泉州市旅游局
申请设立的旅行社名称: e-乐途旅行社
英文名称及缩写: the e-lotto travel 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类别: 国内旅游
注册地: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号
申报时间: 2013年12月28日
申请书
_福建泉州市_旅游局:
兹有 _xx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号 设立国内旅游旅行社。旅行社中文名称为: _泉州_ e-乐途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及缩写为:
quanzhou e-lotto travel 该旅行社采取 _股份合作企业___方式设立,主要投资者及其投资额、出资方式为:
1、xx出资80万元人民币
2、xx出资50万元人民币
3、xx出资50万元人民币
4、以货币形式上缴公司财务
总投资额为___壹佰捌拾_______万人民币。
特此申请,请给予审批!
泉州市旅游局:
信 申请人签章:xxx 2013年12月28日 证 明 资
我们接受委托,对拟设立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28日止的实收资本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验。在审验过程中,我们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实施了必要的审验程序。泉州e-乐途旅行社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我们的责任是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
泉州e-乐途旅行社申请的注册资本为壹佰捌拾万元。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2012年12月28日止,泉州e-乐途旅行社已收到其股东投入的资本壹佰捌拾万元,其中实收资本壹佰捌拾万元,资本公积壹佰捌拾万元。与上述投入资本相关的资产总额为壹佰捌拾万元,其中货币资金壹佰伍拾万元,实物资产贰拾万元,无形资产拾万元。
附件1:投入资本明细表
附件2:验资事项说明
人和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注册会计师: xxx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
报告日期:2013年12月28日
关于申请建立泉州e-乐途旅行社有限公司篇4: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示范文本)
申请人(投资人姓名或名称): 申请设立旅行社名称:_北京经过旅游有限公司 申请注册地址:
填 表 须 知
1、申请人请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实填写《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示,复印件粘贴在《设立旅行社申请书》的指定位置。
3、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经营管理人员资格审核表”中所填人员应填写至少一名财务人员(并附财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及至少一名“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5、申请设立旅行社应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6、拟设立旅行社的经营场所应与注册地址一致。
7、营业设施、设备基本要求:应有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有传真机、复印机;有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8、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本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请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于此页。2.请将投资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粘贴于此页。
申请人(应与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的投资人
姓名或名称一致):
申请设立旅行社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设立旅行社英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对应): 申请设立旅行社英文名称缩写:__________ 经营场所面积平方米,为 □自有 □租赁,租期 年
办公电话:
办公室传真:
联系人手机:
联 系 人:
邮 编:
资金情况:
出资额(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
出资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员工总数
质量保证金__________万元
质量保证金拟存入银行:
申请人签字、公司盖章:
年 月篇5:旅行社设立申请书
旅行社设立申请书
武汉市旅游局:
兹有吕琴申请在武汉市江夏区大花岭设立一家经营范围为入境旅游、国内旅游的旅行社。旅行社中文名称为:宝丰旅游
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为:bao feng tourism.(bft)
该旅行社采取合资方式设立,主要投资者及其投资额、出资方式为: 1.吕琴出资30万元 2.刘倩出资20万元 总投资额为50万元人民币。特此申请,请按规定审批。
申请人签章:吕琴 2012年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旅行社企业章程 人员资格审核备案表 职务: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部主管经理 ________部门经理
验资证明
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武汉旅游局:
兹有银行保证:
本报告申请设立的旅行社获得批准后,将按《旅行社管理条例》等规定,交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20万元。申请人签章:吕琴 2012年2月19日
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情况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设立旅行社市场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武汉市凭借其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其旅游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现已成为我国中部著名的旅游城市。武汉市的旅游产品整体上还是处在传统的以自然风光和城市风光为资源依托的观光层次上,没有形成独特的产业结构。武汉市旅游开发中主要存在着旅游资源开发不平衡、旅游市场发育不健全、旅游产品结构不尽合理和特色不鲜明等问题。武汉市旅游资源具有类型组合和地区互补性较强、区城交通网络发达、政府重视等优势。未来武汉应进行旅游资源的整合、区域旅游空间的重构与整合、旅游市场整合和产品系统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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