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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申请书

作者:daogoubbs | 发布时间:2021-05-18 06:08:0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广西公车改革广西公车改革

广西公车改革-广西公车改革

广西公车改革正式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及《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我区将在12月底前完成自治区本级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改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四个档次,具体标准为: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车改将按照先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顺序,分级分类推进,改革后全区总体和

自治区本级节支率要达到7%,市县总体要有节支。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据了解,我区车改将按照先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顺序,分级分类推进。12月底前,完成自治区本级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各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工作。

这意味着,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要在12月底前完成车改。

此外,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车改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应急、机要通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

其他车辆。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必要的应急和调研用车。其他单位应急和机要车辆按部门行政、参公单位人员编制数的一定比例保留。原则上,30人以下1辆、31~50人2辆、51~100人3辆、101~200人4辆、201人以上5辆。

老干部服务用车暂不纳入改革范围,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车改补贴分4档

参改的人员范围包括:在编在岗厅(局)级以下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均参加车改,鼓励区直各部门正职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并应严格规范管理,但不得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改革后,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在南宁城区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范围外的按现行差

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据了解,我区按国家关于边疆民族地区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的规定,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四个档次,具体标准为: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

各市、县(市、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层次,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适度拉开档次,层次划分不得少于4级。同一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市与自治区本级的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各参改单位车辆封存停驶并验收合格后,可以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严禁“既坐车又拿钱”

方案要求取消的公务车辆要规范处置。对于黄标车,全部作报废处理;对于其他列入取消的车辆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不得针对公务人员搞特殊照顾,防止甩卖和贱卖,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改革后,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者社会化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营,减少车辆闲置浪费。

据了解,方案要求不留口子不留后门,坚决避免出现车改后公务交通支出不减反增、补贴标准过高和“既坐车又拿钱”现象。

各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个人使用执法执勤、应急、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审计机关将对保留车辆的配备使用、运行维护费用、取消的公务用车处

置、交通补贴发放等情况纳入审计监督。

有人欢喜有人愁

公务用车改革的消息在机关单位里引起了强烈关注,有人欢喜有人愁。

一位在某区直单位上班的李先生表示,车改对自己来说是好事,他告诉记者:“平时在单位里用车的机会很少,改革对我影响不大。实在需要用车的时候,就开电动车去,能多点补贴总归是好的。”

李先生所在单位原先的公务车超过10辆,车改后,只可以保留两辆机要交换车。按规定,李先生单位的“一把手”可以选择保留用车或者参加车改领取补贴,“最后我们领导选择了与大家一样参加车改”。

公务员张先生也表示极力支持,“尽管没有车用了,但下乡有差旅费和补贴。在市区办事、开会可以选择坐公交,而且现在有各种打车软件,真是赶时间的话叫车也方便”。

不过对于有些需要经常外出办事的职工来说,尤其是办公室岗位这样的“用车大户”,“很怕补贴不够,还要倒贴”。

张先生也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可能会产生接待上级来访用车困难,还需要逐步解决各种问题。

第2篇:公车改革

湖南公车司机调查:灰色收入不复存在现辞职潮

近几年,一些机关单位专车司机凭借其为领导服务的特殊身份,逐渐分享部分权力资源,并将其转化为“灰色收入”。而随着公车改革和中央多项禁令的颁布,他们的“灰色收入”已不复存在“趁现在还年轻,出去闯一闯!”

2014年2月8日,家住湖南省茶陵县的孙睿整理好行装,开始准备远赴广东东莞打工。而此前的两年时间里,孙睿是湖南省某厅级机关的一名聘用制公车司机。

孙睿的辞职并不是个别现象,有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去年年底,在长沙韶山路某机关大院内,机关车队已有5名司机提交了辞职报告。同样在八一路、东风路等多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车队,也出现了一些公车司机辞职现象。

一份曾经让人艳羡的职业,缘何不再具有吸引力? 小活暗藏“大学问”

“别看只是开车„小活‟,里面暗藏„大学问‟!”

张阳是湖南省某厅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因为工作原因,他经常和厅机关车队司机打交道。张阳介绍,公车司机有多种分类。按照是否有编制来分,可分为带有正式编制的司机和临时聘用的司机。前者因有编制且在机关单位人数较少,一般都被安排做了车队队长,而后者一般专职从事公车司机工作;按照服务对象不同,公车司机又可以分为三类,即厅领导专职司机、处长专职司机和普通机动性的专职司机。

“给厅长、处长开车的司机平时开车都有规律,工作比较轻松,最苦的是机动性的专职司机,要求随叫随到。”张阳对记者说。

在张阳看来,会开车、开好车是做好公车司机的首要条件,但仅做到这点,距离领导喜欢的“公车司机”还相差甚远。“有丰富应酬经验的公车司机,才会是领导喜欢的公车司机。”

已辞职的公车司机孙睿对张阳的说法深表赞同。孙睿向记者透露,两年前,他到某省级机关给一名处长开车,到车队报到后,他首先向老司机请教的并不是如何提高驾驶技术,而是如何提高自己的应酬能力。

孙睿认为,作为常接近领导的人,首先要做到“四不”,即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传的不传。同时,作为领导的司机还要保持头脑清醒,时时刻刻为领导考虑。“如果领导经常参加应酬,有些司机喜欢把车停在酒店门口,这是不对的,应该把车子停在其他地方,然后守着领导。如果车子经常停在酒店门口,这对领导的形象影响不好!”

孙睿坦言,因为司机有时还要承担领导私人秘书的工作,这就要考验他的社交应酬能力。“地方基层一般不会直接将礼物送给领导,而是委托公车司机转交,什么人送的什么东西该收,什么人送的什么东西不该收,心里要有数,不能见什么东西都不假思索地替领导代收。”孙睿坦言,作为领导的司机,一般都是通过领导多年筛选留下来的,深受领导信任。“领导特别欣赏的公车司机,有时候还有被转正提拔的可能。”

孙睿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据媒体披露,已落马的广东省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就被曝出,他原为东莞市政府的一名公车司机,给领导开车,后来被慢慢提拔做了领导。

湖南省道县工业园区原党工委书记夏志凌,高中毕业后在道县氮肥厂做了一名司机,后经过20年的摸爬滚打和不懈努力,终于成长为手握实权的副县级领导干部,但最后也因为受贿被判刑。

灰色收入曾为“潜规则”

虽然位置不显赫、工资也不高,但对于机关公车司机这一职业,许多待业青年曾经趋之若鹜,为了谋得这份差事,他们不惜四处托关系、走后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长沙市和湖南省一些机关专职司机的基本工资,每月只比湖南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高出400元左右。

2014年1月13日,长沙市卫生局发布的驾驶员招聘启事显示,该局公车司机除有出车补助,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外,基本工资为1600元/月。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30日,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1265元/月。而在湖南省级机关开车的司机基本工资则还要低一些。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公车司机的收入除了固定工资部分,还有其他灰色收入。有分析指出,现有公务用车基本是领导用三分之一,家属用三分之一,司机用三分之一。给公家开车,等于端上铁饭碗。公车私用是其一,随领导出行,收受“车马费”是其二,从车辆维护保养中吃回扣是其三。

“有的机关单位由于监管缺位,汽车维护费往往会成为公车司机的„摇钱树‟。”这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说。现年31岁的徐明辉曾十分“钟爱”自己公车司机职业,“钟爱”开公车的理由不是他喜欢开车,而是他在维修公车过程中悟出了一条“生财之道”。

2010年,徐明辉由岳阳劝业劳务代理有限公司派遣,到岳阳市国土资源局云溪区分局任临时工,负责驾驶该局的一辆“湘F23947”黑色帕萨特 小汽车。

按照云溪区国土分局的规定,该局聘请的司机工作职责除了负责驾驶车辆外,还要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日常管理、保养、修理,并有权经手报销保养、修理费用。

一次偶然的机会,徐明辉在报账过程中发现单位财务报销单据存有漏洞,报销单上大、小写金额栏是空白的。随即,他开始萌发了利用报账漏洞骗取公款的大胆想法。即利用其经手报销车辆保养、修理费用的便利,通过采取多报费用的手段骗取国有财产。

之后,徐明辉开始把骗钱想法付诸于行动。在报账时,他先用平时实际修车发生的小额发票为附件,在填写报销单时故意把大、小写金额栏前面部分预留一些空白,待财务人员及相关领导在报销单上签完字后,再分别在大、小写金额栏自己事先预留的空白处加上自己想填写的数字:“420元的报销单改成27420元、550元的报销单改为253550元……”在短短两年时间里,他以报销公车“维修费”等名义,轻松骗取单位公款百万余元,而云溪区国土分局在两年的时间里都未察觉。案发后,徐明辉被法院认定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张阳透露,一些在机关为领导开车的专职司机,每月工资加上灰色收入,总额往往能超过普通公务员的工资,这在公车司机群体里面曾是“潜规则”。

收入锐减 司机请辞

然而,就在去年年底开始,湖南省和长沙市一些机关事业单位,陆续出现公车司机辞职现象。“公车改革和多项禁令实施后,一些公车司机以往的„灰色收入‟已不复存在,光靠单位发给的裸工资,有些司机很难养家糊口,所以不得不选择了辞职。”有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分析了公车司机辞职现象缘由。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取消一般公务车”备受关注。

而在《条例》下发前,湖南岳阳市两次对公务用超标车进行清理,近百辆公车被拍卖,其他地方也对清理公车作了部署。

据记者了解,按《条例》规定,有资格配备专车的领导很少,而有特殊需求的车辆也是在公安、气象等特殊部门。这意味着,除省部级领导专车以及用于执勤、紧急通信的非一般公务车外,其他大部分都将进行招标、拍卖。而大规模削减公车,势必也会让一些公车司机丢掉“饭碗”。

“与其到时候被端掉„饭碗‟,还不如趁早另寻出路。”公车司机孙睿在去年年底辞职后,今年准备远赴广东东莞打工。“准备去广东一些企业寻找司机职位,虽然辛苦一点,但至少待遇相对会高一些。”

而一些暂未辞职的公车司机内心也很纠结,如今完全靠工资度日的他们,感受到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在中央禁令出台后,基层单位一般不敢再给送土特产和红包,司机下基层收小利益的机会也不再有了,这种状况无疑给一些公车司机收入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车改后,公务员有车贴,我们即使不被辞退,收入就只能靠工资了。”长沙市某机关单位司机刘茗说。刘茗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现在每月工资是1500元,加上出车补贴,每月正常收入不到1800元。而他每月在长沙租房的租金要800元,生活费和其他开支加起来,每月下来,其工资基本上要花得精光。

“我现在是典型的„月光族‟,每月都存不下钱,以后结婚用钱都是个问题。”今年春节后,刘茗也开始一边上班,一边另外寻找新工作。

公务员张阳认为,以前领导专职司机靠工资和灰色收入,除了养家外,在长沙买车买房都不稀奇,但现在公车司机的收入能保障家庭的正常开支已经不错了。

第3篇:公车改革

公车改革

国家发改委已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工作,厅局级以下官员专车或全部取消,只有公务用车。国家发改委新闻处处长文步高称,目前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正在起草一份关于公务车改革的声明,近日将对外公布。

提案详细描述了民革中央认为的公车改革优化方案。具体来看,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控制公车总量和配备

厅局级以下官员全部取消专车,只有公务用车。保留公务用车的数量,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常住人口核定,由人大批准控制。

电子监控

是学习国外经验,电子监控所有公务用车,监控机构不受当地政府领导,直接向上级负责,网上公开查询记录。

大规模用车社会化

由政府向租车公司公开招标或租用,对驾驶员的安排可参照国有企业人员分流办法进行。公务车的保养也向社会公开招标,结算由财务和维修点进行,司机个人不介入。补贴奖励

对不配备专车的公务员按照一定标准实行适当交通补贴,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公务员购买私车,私车公用。

弊端

民革中央提案指出,就各地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公车制度中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公务用车费用高,造成财政负担沉重。调查显示,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

2、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使用存在三个“三分之一”,即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

3、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问题屡禁不止。

4、公车使用效率低,浪费惊人。目前,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2000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以及超编配车)。

三种模式

各地车改试点大致为三类模式:一为公车货币化,二为公车集中管理,三为两者模式的结合。

公车货币化模式以广东珠三角、辽阳弓长岭区为代表,曾长期被认为是公车改革的方向。其措施是公车全部收回,公务人员按照行政级别给予补贴。

公车集中管理则以昆明为代表,其措施是党政机关的所有公车全部停用,或上缴至各区组建的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或拍卖收回部分财政经费。

第三类模式则以杭州为代表,取消单位的公务车,所有公务用车集中至杭州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单位公务用车可向中心提前预约租用,同时按级别给公务员发放车贴。不同的是,杭州车改没有采取“货币化”现金补贴的模式,而是将车贴全部打入“市民卡”IC卡中。[2]国外模式

纵观一些国家在配备公车的导向上,都坚持了"一要方便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二要尽量为纳税人节省开支"的原则,并以此作出各项具体规定。

德国

德国政府从联邦到各州乃至大城市区和各州县政府,都为一定级别官员配备公务用车。芬兰

芬兰公车包括三大类。首先是专车:在芬兰共和国政府各部(总统除外)中,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国防部长4人享受配备固定车辆、固定司机的专车待遇。其次是公车:芬兰政府办公厅负责安排18位内阁成员公务用车。政府各部办公厅主任通常掌握3辆公车(包括小车和面包车)。以政府大部财政部为例,部内有3辆公车,供3位国务秘书公务使用,但不是专车。第三种是工作关系车。这是由公家(政府机构或公司)买车,公家出汽油费和负责保险维修,但由个人自己驾驶的车,既可执行公务也可私用。使用工作关系车的人首先是工作需要,其次是要有一定级别。在拥有30多个机构的赫尔辛基市政府共有"工作关系车"约30部。

南非

南非由交通部牵头修订和颁布了政府官员配车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国家公务员可根据自己的级别和工作需要,申请配备不同档次的轿车,并由个人承担一定的费用。具体做法:副处长级以下公务员只能配排气量1.6升以下的国产车;正处长至副局长级别的官员可配备排气量2升以下的国产车或进口奔驰牌、宝马牌等名牌轿车。至于正局长以上的官员,不论什么级别,在购车时需自己支付1/3左右的购车款。车子越好,自己交的钱就越多。[3]前景

他解释说,之所以要采取稳步推进的方式,一是分期分批公开拍卖现有公车,有利于市场稳定,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公车司机的分流和再就业,也都需要一个过程。

同时,要合理核定交通补贴标准,补贴应该与各区县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同时要与职务级别、岗位性质和实际工作量挂钩,严禁借改革之名滥发津贴。此外,在严格控制公务车数量等“硬指标”外,还应对公务车的行驶里程、油耗、维修保养费用等项目实行监督。[4]

网友观点

截至22日22时,共2619人参与了调查,其中77.9%的网友认为“改下不改上,体制冲突阻力大”此选项获得2039票;还有10.7%的网友共280人认为“未设专门机构监管”;8.4%的网友共219人认为“车补不平衡,方案难推行”;最后,有3.1%的网友表示“其他,有话要说”。

网友“1”:

1、需要一个强势的领导来推行;

2、未能真正向人民网络公布公车使用情况,公车使用无法受到监督,舆论压力不大,部门人员可暂不执行;

3、部门人员成本意识不强,似乎不知道花费的每一分钱都是来之不易的,需要加强培训。

4、最终的是:需要一个强势的领导推行一个大众监督的网络平台,将公车使用纳入干部考核管理,对成本过高的部门要进行整改并向公众公布。这个公车改革就方便执行了。——(IP:121.14.234.)

网友“秦岭军魂”:车改的前提是“精兵简政”,实现“大社会小政府”。目前有专家指出中国政府是世界上最昂贵的政府,在此环境下,不具备进行车改的条件,车改必然走入死胡同。想进行车改,必先精简机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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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

部分地区改革变成“分钱”

回顾近些年各地公车改革进行的摸索和试点,不乏失败的教训:例如,一些地方曾经把公车改革弄成赤裸裸的“分钱”,区委书记、区长每年“车补”居然高达七八万元。消息被曝光后,这种背离公车改革初衷,排排坐分果果式的“车改”被果断叫停。也有成功的经验:例如,也有的地方为了便于民众监督公车使用,推出了统一的公务车帖或公务车牌;有的地方为了鼓励公务员短途骑车办公推出了公务自行车。

北京市治理交通拥堵综合措施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但新华社昨日发表文章指出:以网民和群众的呼声和本轮公务车改革的方向衡量,这应当只是北京市公车改革的“最低标准”。

文章说,下一步,应当明确北京目前的公务车保有数量,并顺应全国公务车改革的大方向,继续降低北京市公车配备的标准和公车的总数量。目前,北京也在倡导百姓公交出行、低碳出行、绿色出行,作为北京的公务员,更有责任在公交出行上率先垂范。

难题

如何遏制公务车成特权车

新华社文章认为:在当前车改进行的过程中,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公务车在维修环节出现的维修材料投标报价缺乏执行约束力,部分维修材料利润空间偏大等新漏洞。这反映出公车改革和监督应当贯穿公车使用全流程,避免公车维修成为唐僧肉。

公车改革的另外一大难点是如何遏制公务车成为特权车。近些年,各地一些公务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耀武扬威的驾驶风格引发了极大的民愤,尤其是公交车道俨然变成了公务车道,更是应当下大力治理。

记者此前调查发现,近年来全国已有十多个省区市政府取消了拥有特权的“O”牌照,这无疑也是公车改革的应有之意。但是相关部门更要意识到,公务车的“特权马甲”往往有很多种,尤其是民用号段中的某些“特权号段”,更容易因为官商混用导致特权泛滥、失控和“李鬼”横行,下一阶段亟待有关部门严加监管。

第4篇:说公车

公车开支,已成为财政支出的一大负担。据调查显示,一般来说,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而有些地方甚至更高。许多事情,司空见惯,熟视无睹,但仔细了解,令人一惊。公车支出之巨,即是一例。为方便工作,给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配备公车,是正常的。可是,而今公车配备和使用在有的地方和单位逐渐变了味:一是公车私用现象严重。群众反映,在有的地方,公车办公事占1/3,干部及其亲属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二是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资料表明,社会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党政机关则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为公车的5倍,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3%左右。三是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有个财政贫困县,财政累计负债高达几亿元,一些教师工资只发70%,但不少干部近年来却争先恐后地坐上了崭新的广州本田、帕萨特等中高档轿车。仅在2003年,这个县就新购公车30多辆。目前,上海、广东、江苏等省(区、市)以及有的中央国家机关进行了公车改革试点。从发展来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改革试点中有一些可资借鉴的做法,如除按照国家规定的职级和标准配备相应的公车外,一般取消公务用车,发放交通费用补贴;取消各部门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留各单位现有公务车,但车辆报废后不再换购新车,逐渐取消公务用车。这些办法未必都周全,但不养公车或大部分不养公车,不失为一个好的改革思路。当然如何改还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不能简单从事,不能“一刀切”。从实际情况来看,不养公车的好处不少。不养公车,干部及其亲属私用占1/3和司机私用占1/3的开支便节省了,它至少可以节约2/3的财政支出。它节省的人力,可以投入为社会创造财富的行业中去。不养公车,还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的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好处。假如各地都能做到不养公车,把这笔钱省下来,用于发展教育或其他急需扶持的事业,肯定可以收到非常好的效果。有人说,普及教育就是创造繁荣。发展教育对增强国力而言,是一种最长效的投入。马克·吐温说过一句名言:“每关闭一所学校,就得多造一所监狱。”当然这个说法未必准确,但是对于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多建学校,办好学校,是不会错的。如果把不养公车节省下来的这笔钱用于发展教育事业,专款专用,那真是功德无量。不养公车,涉及面大,事关许多复杂的工作。推进这项改革,应有统一的部署,有明确的政策,并在改革中逐步完善。重要的是,看准的弊端,就要努力去改,看准了方向,就要大胆去试。取消住房分配制度,改为货币分房,开始实施难度很大、阻力很大,现在,不是已由货币分房替代了吗?有句老话说得好,事在人为。推进这项改革,关键是看我们的工作。

第5篇:公车改革

条例摘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

公务用车总量将大幅削减

北大教授王锡锌表示,我国市场化、社会化的公车改革方向此前一直在探索。自1994年以来,有10多个省份陆续开展了公车改革。

湖北省统计厅副厅长叶青(微博)称,当前的公车改革从具体模式看,一是实行公务车号牌、安装GPS等手段,加强对公车的监管。不过具体效果并不好,这一方面监管成本比较高,另一方面在改变公车浪费方面收效不大。更为常见的则是市场化的模式,即实行补贴制度。由于各地都是试点,举措不一,也引发多种争议。但从长期来看,启动社会化、市场化方向的公车改革,已经是大势所趋。

叶青认为,此举带来的最大的结果,就是公务用车的数量要大幅度削减。

数据显示,近年来公车消费一直是我国三公消费的重头戏。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3.64亿元,其中车辆购置及运行费59.15亿元,占“三公经费”总数的六成以上,是公务接待费的4倍。

条例摘要: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

“官员专车仍然予以保留”

叶青表示,这意味着专车还是予以了保留。“这也回应了此前三中全会中的一句话:严格公车的配备制度。”

按照国家现有的规定,省部级以上的官员才有专车,其他的都叫一般公务用车。此前杭州在车改中规定,只有副省级以上的官员才有专车,正厅级干部都被纳入了改革的范畴。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则表示,当前的公车管理,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相对规范,越到基层公车越是滥用。一些基层政府机构一个科长甚至都有专车,这个量非常巨大,要如何落实需要细则。

王锡锌也认为,这样的改革,最大的担心是落地时打了折扣。如果改革,是否意味着部分基层政府将来一辆公车都没有?这一方面难以执行,一方面也未必有利于政府履职。为此,改革过程要循序渐进,一方面要确保公车不被滥用,一方面也要不影响正常的公务出行。

《条例》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做得怎么样,要接受10个方面的监督:民主生活会监督、办公厅(室)督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

“十面监督”的安排表明了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力度和决心,是保证制度规定不折不扣贯彻执行,防止“破窗”效应的关键。——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

《条例》亮点

预算执行:防年底突击花钱

●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公务接待:无公函禁接待

●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公车改革:适度发放公交补贴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

●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条例摘要: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

“部分单位或零公车”

叶青说,据初步分析,全国的公车至少在200万辆以上。而这样数量庞大的公车,绝大多数都是一般公务用车。

“按照国家规定,有资格配备专车的领导很少;而特殊需求的车辆也是在公安、气象等特殊部门。”叶青表示,如果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意味着不少单位,比如自己所在的湖北省统计局,将来一辆公车都不应该有。

叶青表示,如果真的能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对财政资金而言将是一个巨大的节约。根据叶青的调查,平均一辆公车一年的费用在15万元到20万元之间。他曾去杭州了解过当地公车改革效果,发现与车改前相比,一年下来节省经费超过三分之一。以杭州为样本,那么一辆公车一年可以省出5万元到7万元,就以5万元算,再乘以200万辆,那就是1000亿元。“事实上,现在很多人都自己买了车,实现零公车并不困难。主要是要改变一些领导的特权意识。”叶青说。

一般公务用车被取消,必会造成大量闲置,这些车怎么办?对此,王锡锌认为,可以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拍卖,拍卖资金入国库。

条例摘要: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

如何提供更为合适?叶青表示,从此前我国部分城市的试点来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成立一个服务中心,比如杭州。一类是由市场化的租车公司进行,由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各地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

王锡锌认为,既然公车是社会化改革,主要就是将必要的公务用车运营由社会组织来运行,采用市场化机制运行,与政府剥离。这样一方面保证了必要的公车服务,一方面也能保证效率,遏制资源浪费。但社会化改革推出的公车租赁必须充分市场化。“如果一地都是一家垄断,恐怕公车租赁的价格同样畸高。”

条例摘要: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补贴前应先清理公车

王锡锌表示,在发补贴之前,首先要解决的是公车清理的问题。当前我国存在大量领导一般公务用车违反规定配备的问题,不该有车的有了车。要发放补贴,首先要解决这个问题。

同时,补贴的用途要进行界定,警惕变为个人的变相福利。王锡锌建议,补贴资金不要发放到个人,而是由单位设定一个账户统筹管理,这样利于监管。

此外,公车发放多少也需要科学评估。“有的人发的多,有的人发的少,这一方面会影响外部的社会评价,让公众觉得政府部门借机乱花钱;另一方面也会有内部的矛盾。比如当前都是按照行政级别来发的,但一些级别低的公务员需要跑腿的可能更多,车补拿得却少。这又涉及一个公平问题。”

公车补贴多少合适?

以备受关注的温州车改为例,其公车拍卖之后,车补每人每月最高补贴3100元,最低补贴300元,且不包括远程租车费用。有媒体算了一笔账,以温州发改委为例测算:车改前,公车费用为133万元;车改后,发放的车贴总额为162万元,这意味着车改后将比车改前每年多支出近30万元。

叶青认为,补贴不宜一刀切,更不宜发放太高。“以我自己为例,我是副厅级,一个月的补贴是1200元,我觉得这个补贴是合适的。”叶青表示,政府机关如果出差等,还会实报实销,车补主要用于上下班。同时,此次规定中也提出了普通公务用车社会化提供,这意味着一些公务活动可以申请公车,因此补贴更不能高。

■ 盘点

各地车改三种模式

●第一种是货币化。按职级发放交通补贴,取消公车。

2009年5月 杭州在经过七年酝酿和试点之后,在市直机关正式启动了公车改革,规定市厅局级以下干部一律取消公车,改为发放交通补贴。车补标准分为9个档次,上限为每人每月2600元(副局级),下限为每人每月300元(一般科员),全部打入“市民卡”IC卡中,以保证“专款专用”,卡内的车补金额只能用于与公务交通有关的支出,如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加油站、车辆保险等,除此之外不能取现,也不能在商场、超市等地方消费。

●第二种是虚拟货币化。取消各部门公车,建立相关公车管理机构统一调用,经费定额包干,额度逐年调整,不入个人腰包。

2010年 昆明车改决定实行非货币化改革:由各区财政局统一制作单位实名制公车专用卡,由区财政按季度将定额包干经费核发到卡上,各单位根据实有人数核至各科室,而不会发放到个人手上。公车专用卡定额包干标准为每月人均400元,主要用于私车公用时在指定地点维修、加油,购买公交IC卡,租用区机关公务交通车和其他社会车辆的费用支出。超支不补。

●第三种是严格管理。什么级别配车、配什么车,都按规定来;公车什么时候用、用来干什么都受规章制约。

2011年 广州利用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身份识别技术等科技手段,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实时全程监控。

2013年 岳阳市在给4000多辆公务用车安装卫星监控系统后,推出公车改革新举措,给所有公车张贴统一标志,便于群众监督。

党政办公楼:禁配建大广场公园

●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

●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

●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返回腾讯网首页>>

第6篇:公车改革

申论热点时评:公车改革不能“钱也拿 车照坐”

最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会上成立了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各地区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预示着,中央已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

如果从1994年出台《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算起,我国的公车改革已走过了17个年头。但由于该政策性文件操作不透明、内容不科学、程序不公开,几乎对公车没有起到多少实质性的约束作用。当前,堪称“史上最严格”的新一轮公务车改革已经启动,改革的效果如何有待实践的检验。笔者认为,公车改革不能完全指望政策规范,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加速建设法治政府的背景下,公车改革亟待纳入法治轨道,“公车立法”或许是破解公车改革屡屡陷入困境的根本出路。从一定意义上讲,公车改革能否纳入法治轨道,也是考量政府自身是否真正践行“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加速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指标。

据报道,国家发改委正抓紧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此项工作加快推进。笔者认为,立法机关也要从立法上给力公车改革,抓紧时间对公车改革进行立法调研,着重调研车改模式的选择、适用范围的确定、公车管理细则及货币补贴标准等关键问题,抓紧时间起草论证有关公车管理的法律法规。

近些年,各地对公车改革也进行了一些摸索和试点,但有效的不多,甚至越改越糟。例如,一些地方把公车改革弄成赤裸裸的“分钱”,区委书记、区长每年“车补”居然高达七八万元。还有的官员拿了补贴,公车照坐,与车改目标背道而驰。毋庸讳言,公车改革,难就难在触及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在政策文件难以彻底调整现有利益格局的情况下,必须靠权威的法律来给力。毕竟法律才是利益调整、利益整合的最权威、最有效的工具。

实践证明,公车改革单靠部门自觉是靠不住的,单靠有关部门发发文件也是不能长久管用的,关键在于结合公车改革出台刚性的法律,实现公车管理的法治化、常态化和制度化。我们期待与“史上最严格公车改革”同时启动的还有史上最给力的“公车立法”。

第7篇:公车腐败

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模式的思考

“公车腐败”一直是官方形象的污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公共管理的难点。近几年来,、从遮遮掩掩,到接受网民监督,再到主动曝光,国内公车监管力度明显加大。“公车腐败”乱象作为当前干部不良作风集中体现的一个“病灶”,加大整治力度,做到彻底根除的需求已经刻不容缓。

在2013年11月25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出,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用车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公车改革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有效的系统改革,在确保办理公务时正常使用车辆的基础上,作到厉行节约、降低财政经费的支出,避免“车轮上”的腐败。但是在政策出台后,还有很多实施层面上的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取消公车后,政府员工执行公务时的用车来源具体政策还未出台,需要更多地讨论与尝试。

虽然已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但是我国原有的公务用车存量依然巨大。一般公务用车数量的统计将是一项过去从没有完成的工作。如果没有准确的统计,那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就不可能做到彻底。不彻底的公车改革将带来很大的后遗症,公务用车将可能以各种各样的名义继续存在。数量庞大的公车取消之后,如何处理,是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拍卖是很多地区采取的方法,但是车辆的最终售出价格与实际价格相差悬殊,令人不禁质疑过程与结果是否公开透明。如果售卖价格低于车辆的实际价值,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过程中的不公正行为反而滋生了腐败现象,公车改革就不能够彻底。政府不应私自售卖,应该引入民众与媒体的监督,避免暗箱操作。

取消公车之后,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在诸多公车改革模式中,货币化改革是一种交易成本相对较低的制度变迁。这里就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交通补贴,多少算“适度”?从目前已经实施公车改革的省市来看,不同地方之间,同一地方不同职务级别之前,补贴各不相同。车补数额的制定原则,一般是基于“官越大出差越多”的基本思路,这样一来,有将公车福利变现,变相提高官员收入的嫌疑,强化了官本位,并不能彻底抑制腐败。但是标准化的汽车补贴又可能引起“一刀切”的嫌疑,平均主义的做法,可能造成新的不公平;有的部门工作离不开车辆,很多时候需要紧急用车,“一刀切”的制定原则严重脱离实际,影响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而且货币化改革后,交通费用相比于公务用车更难进行监管。拿到车补后节省钱可以变为自己的收入,所以不排除有些公务员为了省钱当用车时不用车,导致工作效率的下降,得不偿失。公车货币化改革本身是一种制度替换,但由于其变革未能突破根本制度,仅仅在局部或细节方面做出调整,近年来各地公车货币化改革收效甚微、甚至反弹。货币化改革的具体政策,还需要改进,一定要考虑实际,不能“一刀切”,不能以牺牲办事效率为代价,要更为彻底,货币补贴的最终流向一定要透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其中的违规行为。

针对货币化改革出现的问题,提出一种新的改革模式——私车公用,即政府给公务员发放购车补贴,鼓励他们买私车,然后开私家车办理公务。实际上是政府于个人共同出资买车,开车既方便了工作,也方便了自己,“私车公用”也有了变相的补贴。表面上看来,不存在公车私用的问题,也节省了政府开支,但背后还隐藏着许多问题。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来界定私车公用的现象和行为,“公车私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等同于变相租赁,而相关人员没有资质,就算是个人非法运营,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车公用”游离于法律边缘,处境尴尬,在现实生活中一旦出现利益纠纷私家车主的利益难以维护,在办理公务的过程中汽车出现事故,责任不清。在一些西部欠发达地区,公务员收入普遍偏低,凭借微薄的收入,买不起车的现象较为普遍。针对上述问题,主要的解决思路就是: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公车私用的整个过程;增强车主法律意识,与单位签订用车协议;借鉴外国经验,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由于私家车拥有率比较高,公车私用化已经发展的较为成熟,很多相关的政策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

既然现阶段我国还欠缺“私车公用”的相关法律法规,选择社会化租赁,从汽车租赁公司购买服务,是一种合理的公车改革模式。本次公车改革政策出台后,很多汽车租赁公司开始策划一些有针对性的产品迎接公车改革带来的机遇。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很多问题。目前很多城市实施车辆限购政策,租赁公司也不可能突破政策规定一下子买到很多车来应对由公车改革带来的需求的突增。公车租赁市场规范也存在很大的隐患,在租车公司的选择上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性,有可能造成腐败现象。选择租赁公司的标准也不明确,价格低的公司服务质量往往不能保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由于汽车租赁公司是盈利性的,租车就要付出比成本更加高昂的价格,可能算下来,比政府自己养车的费用还要更高,不能达到公车改革节省行政开支的作用。实行公车社会化租赁的改革模式,需要建立健全的汽车租用市场规范,以及整个过程的公开透明化。

上述提出了三种改革模式,针对我国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不同地区应该采取不同的措施。如发展水平比较高的一线城市,私家车拥有率比较高,而且也基本出台了车辆限购政策,“公车私用”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出台后是一个更加合适的选择,在二三线城市,公车社会化租赁是更好的选择,也有利于促进当地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在一些偏远贫困的地区,可以借鉴落后国家如古巴的相关政策,由于公交体系薄弱,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资源匮乏,公务人员配备公车,但是并不是官员个人的财产,老百姓也可以搭乘公车,公车有义务在途中免费搭带群众,并且有明显标志,以便群众区分。最终形成种方式并存的结构。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出台只是公车改革的一个开端,改革能不能落到实处,能不能彻底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后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最主要的基本点有两点:一是制度的建设和法律法规的完善,二是公民意识的启蒙与觉醒。制度建设和法律法规完善固然很重要,但公民意识的启蒙与觉醒更为重要,因为只要有了后者,那么即便前者不被主动推进,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之下,也会不得不推进。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发展水平悬殊,应该区别对待,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为保证社会稳定性,不能“一刀切”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取向上,市场化、社会化、货币化、精细化,做好系统的设计,将公车改革纳入法治建设的全盘考虑之中,做到“有法可依”,并且在监管的环节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论采用哪种方法,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为保证公平公正性,防止政府相关人员以权谋私,造成腐败,应该完全透明化改革进程,以便民众进行监督,将改革落到实处。最终建立起全面立体的公务用车机制,符合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本质。

公车改革是反腐工作的最基本的一项中心工作,完善公务用车制度,从看公车的使用情况就基本可以认定清廉的程度。对于政府工作人员,改变公车的特殊身份,将其认定为基本的代步工具,改变“官本位”思想,有利于提高办公效率,树立良好的公务形象,改变出门乘坐豪车的恶习,前呼后拥,吃、喝、拿、用不良习气,端正一切为民的服务态度。对于国家社会,可以减轻很大一部分的行政开支,并将其运用到更利于人民的地方,缩小收入差距,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公车改革成功后,会减少腐败行为的出现,对反腐倡廉工作起到有效作用。

公车调查报告

公车自查报告

公车改革自查报告

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公车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本文标题: 公车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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