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申请流程说明
复审申请流程说明 尊敬的项目负责人/研究者/申办方:
您好!我们抱歉地通知您,您的项目未通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批,请根据《伦理审查意见》进行修改,为了帮助您更高效地完成复审程序,请根据以下要求递交复审申请:
一、材料递交要求(一)电子版材料 1、填写试验对应的电子版空白批件。递交文件一页应填写好文件名称及其版本号和制定/修改日期,注意不要更改批件格式。
2、《送审文件清单》(详见附件 1)中的 2、3、4 项。
3、请将上述两项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并以“复审+专业+项目名称”命名,压缩包内各文件以中文命名。
(二)纸质版材料 1、《伦理审查申请表》,主要研究者签字。
2、1 套完整材料供伦理办公室审查备案,材料内容详见附件 1。文件采用双孔、整本装订,使用彩色隔页区分,附带目录,申请表在文件首页。
3、17 套简装材料供专家会上审阅用。每套材料按照《复审修正明细及审查意见回复函》(详见附件 2)+新版材料(中文)顺序排列,使用 A4 纸打印装订成册,有页码标识,每项内容之间用彩页或便签区分并标注清楚。
(三)材料递交时间 请先发送电子版材料,通知伦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每月 1-15 号到伦理办公室递交纸质版材料。材料必须当面递交,便于意见及时反馈。逾期递交将安排次月上会。如本月项目过多,将安排次月上会,伦理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材料递交时间顺序安排上会。
(四)特殊情况:复审合并修正案 若研究者/申办方在复审修改过程中发现除了审查意见外其他需要修改的内容,不得擅自跳版本升级方案/知情同意书等研究文件或在复审前擅自修正方案(如初始审查版本为 1.0 版,复审直接跳到 1.2 或 2.0 版),此种情况应作为修正案审查,与复审材料合并提交。具体的修正案审查要求详见《修正案审查申请流程说明》。
要求:
1、《伦理审查申请表》中审查类别同时勾选“复审+修正案审查”。
2、在《复审修正明细及审查意见回复函》中填写伦理委员会要求修改的内容对比,在《修正案审查(修正明细)》,填写修改原因和修改内容。
3、复审合并修正案时,只需递交一套研究材料(痕迹版+正式版)和两张修正明细:《复审修正明细及审查意见回复函》及《修正案审查(修正明细)》供伦理办公室审查备案。
4、研究者应在递交的痕迹版文件中分不同标注方式区分“研究者/申办方自主修正内容”和“伦理委员会要求修正的内容”。
二、审查形式
1、快速审查的标准:初始审查意见为“作必要的修正后同意”。
2、会议审查的标准:初始审查意见为“作必要的修正后重审”。
3、转为会议审查:快审主审意见有:“作必要的修正后重审”,“终止或暂停已批准的研究”,“不同意”,“提交会议审 查”,或两名主审委员的审查意见不一致,则转为会议审查的方式。
三、伦理审查会议召开时间 每月最后一周周二例会。
四、传达决定 1、肯定性决定:以 “伦理审查批件”的形式传达。
2、否定性决定:以 “伦理审查意见”的形式传达。
3、传达时限:快审项目于审查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会审项目于伦理会议召开后 10 个工作日内凭《伦理审查受理通知单》(一式两份,主要研究者签字)到伦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审查意见/批件。
五、联系方式:
伦理办公室地址:2 号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部 4 楼行政办公区 4002 伦理办公室 联系人:
徐蕾 联系电话:内线电话:转 3027; 外线电话:; 手机:
传 真:
电子邮箱:
送审文件清单—复审 1、伦理审查申请表(主要研究者签字); 2、复审修正明细及审查意见回复函(详见附件 2,主要研究者签字、申办方盖章); 3、修改后的文件痕迹版(注明版本号及日期并由申办方盖章,无申办方的研究者发起及临床科研项目请忽略);
4、修改后的文件最终版(注明版本号及日期并由申办方盖章); 5、其他。
复审修正明细及审查意见回复函(版本号/版本日期:)项目名称(请研究者/申办方填写)受理号(伦理办公室填写)承担科室(请研究者/申办方填写)主要研究者(请研究者/申办方填写)一、修 正明细
研究文件 修改前 修改后 1 研究方案 页码 版本号/版本日期:
页码 版本号/版本日期:
(内容)(内容)2 知情同意书 页码 版本号/版本日期:
页码 版本号/版本日期:
(内容)(内容)3 病例报告表 页码 版本号/版本日期:
页码 版本号/版本日期:
(内容)(内容)4 研究者手册 页码 版本号/版本日期:
页码 版本号/版本日期:
(内容)(内容)N „„ 主要研究者签字 日期 申办方盖章 备注:根据审查意见函上要求修改的内容修改研究文件,并将修改的具体内容前后对照分别书写在“修正前”、“修正后”中,请勿概括描述,应复制原文本内容和现文本内容,注意升级文件版本,不得跳跃升级。
二、针对审查意见提供的 修正 说明/ / 回复 伦理审查意见 完全按伦理审查意见修改的部分 1 1 2 2 3 3 4 4 5 5 N N
伦理审查意见 参考伦理审查意见修改的部分 1 1 2 2 3 3 4 4 5 5 N N 伦理审查意见 没有修改的部分,并对伦理审查意见回复/ / 解释 1 1 2 2 3 3 4 4 5 5 N N 主要研究者签字 日期 申办方盖章 备注:罗列所有伦理审查的意见,并逐一针对要求进行说明或解释。若已修改,填写“已修改”,若无法修改,填写“未修改”并针对该条意见进行回复解释(若解释内容较多可增加“回复函”附件,回复函须有 PI 签字并有申办方盖章)。
三、复审递交文件列表 文件名称 版本号 版本日期 1 伦理审查申请表 NA NA 2 复审修正明细及审查意见回复函 3 痕迹版 4 最终版 N
主要研究者签字 日期 申办方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