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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条件范文

作者:MARK-WEN | 发布时间:2020-12-20 19:21:2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公租房申请条件范文 公租房申请条件:

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15平方米(含)以下;3 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 10 万元(含)以下、4 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 13 万元(含)以下。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 法律依据: 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2019 年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北京公共租赁住房:

1、"三房"轮候家庭 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15平方米(含)以下;3 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 10 万元(含)以下、4 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 13 万元(含)以下。

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3、外省市来京家庭(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 18 周岁)且年龄不超过45 周岁(含);(2)申请人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居住证;(3)申请人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4)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 5 年(60 个月及以上);(5)申请人在京有稳定就业,工作单位须在北京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

注: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 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15平方米(含)以下;3 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 10 万元(含)以下、4 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 13 万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符合以上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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