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申请书(共18篇)
第1篇: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
出 资 证 明 书出 资 证 明 书
(正本)(副本)编号: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出资金额:
出资日期:
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核发日期:
说明:
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
2、本出资证明书骑缝章处加盖西安有限
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编号: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注册资本:骑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缝出资金额: 出资日期: 章西安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核发日期: 说明:
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本出资证明书骑缝章处加盖西安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2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申请表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释义】
本条是关于股东出资证明书的规定。〖评析〗
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
成立日期,即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注册资本,股东实缴出资的总额;公司盖章,只有公司盖章后,出资证明书才产生法律效力。
出资证明书范本
编号:
一、公司全称:
二、公司住址: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公司股东: 于 年向本公司缴纳货币出资 元。(以上投入资金系本人自有资金,在其使用期间能以该资金承担企业的民事责任)
本出资证明经公司正式授权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鉴,方为有效,特此为证。
(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核发日期: 年 月 日
第2篇:合伙出资协议书合伙出资协议书合伙出资协议书合伙出资协议书合伙出资协议书合伙出资
协 议 书:合伙出资协议书范文
来源: 作者: 日期:10-03-13
协 议 书
甲方:西峡县富田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从西峡县丹水镇袁店保鲜冷库(以下简称西峡冷库)方取得了卢氏县横涧乡毛沟铁矿(以下简称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权,由于甲方资金短缺,无力投入生产,甲方愿以人民币 250万元把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权一应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已取得的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及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的全部资产以上述
价款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同意以250万元人民币从甲方手中取得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权及本协议签定前
甲方的全部投资资产。
三、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应把从西峡县冷库方取得的一应合同手续,全部交付给
乙方,并保证其相关合同手续合规合法无争议。
四、甲方保证在上述权力出让给乙方前、上述矿区的开采使用权与西峡冷库方无任何争
议,出现争议时由甲方负责解决,否则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五、本协议签定前与地方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本协议签定后出现的一切纠纷由
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六、本协议所称毛沟铁矿的开采使用权包括:对铁矿的开采权、使用权、转让权、出售
权、经营权、管理权等一应权力。
七、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乙方对毛沟铁矿拥有独立的开采、使用、转让、出售、经营管
理权力,甲方无权干涉。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西峡县富田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
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
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分别为:(),现住,身份证号码。()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团体法人编号为。()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六、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
七、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
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办法承担。
股东签名、盖章:签订协议地点:签订协议时间:
出资协议范本
第一条出资方
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
2、签订本协议的股东是:
A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B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二条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拟注册名称:
中文:C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职务:
5、注册资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A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
本%。
2、B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
本%。
A、B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C公司筹委会账
户(账户由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理。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C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
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
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
其应出资额的%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
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经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
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
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 董
事长、副董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
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
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
使。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
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C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行使。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
再提取;
3、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
调整;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
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
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每股东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签订时间为:年月日
第十六条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A公司:(盖章)代表人:(签字)B公司:(盖章)代表人:(签字)
第3篇:出资证明书二次出资
出 资 证 明 书
编号:新公司缩写二次出资2011001号
一、公司名称:新公司有限公司
二、公司登记日期:2009年12月30日
三、公司注册资本:玖亿伍仟万元
四、股东姓名:出资有限公司
五、本次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人民币24750万元(贰亿肆仟柒佰伍拾万元整)现金方式
六、股东出资日期:2010年12月26日
新公司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核发日期: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第4篇:名义出资与实际出资协议书
名义出资与实际出资协议书
甲方(实际出资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名义出资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及名义股东、1.目标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 元,即大写 元整,购买目标公司14万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
2.目标公司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名义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享有依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行使《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
(2)甲方在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目标公司股份无条件的转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2.义务
(1)甲方有义务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2)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以其对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并履行作为股东的全部义务。
(3)甲方要求乙方配合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当予以提前通知。
(4)因甲方行使股东权利,造成乙方发生的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配合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承担。
(2)乙方不承担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义务。2.义务
(1)乙方完全认可甲方为实际出资人的身份,完全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对公司、其他股东明确甲方的实际股东地位和身份。
(2)乙方不享有《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且乙方不得主动行使《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但甲方授权乙方行使的除外。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主动配合甲方行使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东权利。若目标公司须该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应与获知该信息的当日通知甲方。
(4)乙方应当对甲方为目标公司实际出资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为实际出资人。(5)乙方不得利用目标公司名义股东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名义股东身份从事对目标公司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名义所持股权及收益擅自进行转让、质押或者对该股权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7)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在目标公司持有的名义股份以及收益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三、协议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因下述原因终止:
1.目标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注销、吊销的终止情形; 2. 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 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4.发生其他协议终止情形的。
(二)协议终止后,乙方以名义股东持有的股份,应当重新由甲方持有或者甲方指定第三人持有。如发生协议终止第(2)种情形的,由相关继承人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将股权重新交由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享有。
(三)因乙方怠于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
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条款,以补充协议为准;未冲突条款,仍按本协议执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在甲乙双方签字之后成立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5篇: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
公司名称: 设立日期: 注册资本:
兹证明股东
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证件名称及号码: 出资金额: 出资日期: 验资证明编号:
以上出资金额经公司(全体股东)确认无误,且已实际到位。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6篇: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
编号:
一、公司全称:
二、公司住址:
三、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四、公司股东:于2011年8月向本公司缴纳货币出资3.3万元。(以上投入资金系本人自有资金,在其使用期间能以该资金承担企业的民事责任)
本出资证明经公司正式授权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鉴,方为有效,特此为证。
法人代表:
核发日期: 2011年08月01日
第7篇: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范本)
编号:
一、公司全称:××有限公司。
二、公司住所:××省××市××区××街××号。
三、公司成立日期:××年××月××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
五、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万元。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
核发日期:××年××月××日(公司印章)
第8篇:出资证明
出资证明
编号
公司全称
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股东:于年 月 日向本公司缴纳货币出资元。(以上投入资金系本人自有资金,在其使用期间能以该资金承担企业的民事责任)
本出资证明经公司正式授权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鉴,方为有效,特此为证。
(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核发日期: 年 月 日
第9篇:婚前出资
题记:
美满的婚姻是大家所期盼的,但现实生活中,总是有劳燕分飞的残酷事实。一旦婚姻出现裂缝,婚姻双方走到感情的尽头,那么婚房立即由一个家变成了一项财产。财产的分割总是充满了纠纷,特别是像一些婚前合伙购房或是通过双方父母帮助支付首期按揭购房的,权属关系更是错综复杂。为了避免可能存在的纠纷,在结婚前买房的小两口,是不是应该理智地做好一些预防工作呢?
甜蜜的陷阱
——婚前出资购房
离婚案件当中涉及到房产的分割是共同财产分割的主要组成部分,针对大多数家庭而言,房产是最主要的财产。在当今社会时期,承租、使用公房随着“房改”的进行,已经逐渐退出了房屋市场,私有房产成为家庭房产的主要形式。私有住房中按揭购房成为了取得房产的主要方式。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中,按揭房产的分割尚存在诸多难点,理论界、实物界都还没有形成共识,多种分配方式也存在诸多争议。本人通过以下几种出资方式的分析,目的是为了阐述婚前出资买房可能产生的各种不利后果,以及婚前出资买房时应注意的几个方面,最终是为了大家能避免纠纷。
一、一方婚前付清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房产证是依据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而享有的债权取得。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产权证的行为,实际上是购房者的婚
前债权转变成物权的过程,并不意味着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是婚后财产。从公平角度来说,付清全款的一方也应取得房屋的所有对价。
二、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婚前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范围内房屋增值部分,未购房一方是不能分配该增值部分的。该房产作为购房者的婚前个人财产,购房者对其享有所有权和收益权、处分权。该房产的增值,是基于购房者在婚前购买该房产的行为,而不是基于婚后偿还贷款的行为。房屋是否增值,增值多少,取决于市场因素,而不取决于是否还房贷和还房贷多少。
至于共同还贷的一半,根据法律规定,婚前按揭房产中由夫妻共同偿还的款项,可以理解为用夫妻共有财产偿还了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共同偿还的款项,离婚时应列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买房一方将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一方。
有些情况下,出于风俗,结婚前男方出资购房,女方装修,在离婚后对于女方出资的装修款项,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婚前女方出资对男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了装修,使房屋实现增值,该增值部分属于女方所有。在离婚时应当根据原装修款项以及目前房屋现状,适当折旧后取得补偿。
至于婚前共同出资,但是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上只签署一个人的名字,婚前房产证也也办理在一个人名下的,离婚后,一般视为婚前
个人财产。如另一方能证明自己出资,但是不能证明是因以共有目的出资,对于该方的出资,一般视为借款。
三、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的除外。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
在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时,最好在购房合同上写上出资双方的名字;如果只能写一个人名字的,要立下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说明,写清楚该房的出资关系。双方最好做一份公证,或在律师见证下签一份协议,明确注明双方为该房已支付和将支付的款项,每人应享有的该房的份额等。
第二:不要轻易出资以他人名字买房。如果情侣之间要用房子表达爱意,可以用赠与的方式将房子送给对方,不过应该写明赠与的附加条件,如“若双方不能结婚或婚后离婚,该房应归属赠与方所有”
等,这样,一旦今后发生变故,也可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房子。第三:如果条件允许,婚前最好不要与对方一起买房。如果无力单独承担购房款,在购房行为发生过程中应该明确分工,并事先做出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婚前财产公证是防患于未然的有效做法。
第10篇:出资证明
出 资 证 明 书出 资 证 明 书
(正本)(副本)编号:编号: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出资金额:
出资日期: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核发日期:
说明:
1、本出资证明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不得装让或作其他用途。
2、本出资证明书骑缝章处加盖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公司名称:骑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名称: 缝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出资金额:出资日期: 章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核发日期:说明:
1、本出资证明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不得装让或作其他用途。
2、本出资证明书骑缝章处加盖有限责任公司公章后方为有效。
第11篇:出资协议
十、《出资协议》
协议编号:_____
第一条 出资方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2.签订本协议的股东是:
A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8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股东亦可为自然人。)
第二条 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拟注册名称:
中文:C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_____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_____
4.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
5.注册资本:______
6,公司宗旨:______
7..公司经营范围:______
8.公司经营方式:________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迕记为准。)
第三条 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A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万元,以____出资人民币___万元,共计占C公注册资本的____%
2.B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以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共计占C公注册资本的_____%
A、B公司于本协议签汀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C公司筹委会账户由____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押。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人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C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押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 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______% 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______%向其他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手续办理
经出资人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出资人退出本协议,放弃出资人资格,或者增加新的出资人,都必须经过全体出资人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出资人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出资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_____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_____名。董事长、副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C公司设____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人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4.支付股东股利;
5.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_____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 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未经批准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每股东各持一本
3.本协议签订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4.本协议签订地点为:_________
A公司:〔盖章)B公司:《盖章)
签约代表人:(签字)签约代表人:(签字)
(如为自然人股东,则签字并按右手食指的指印。)
第12篇:出资证明
出资证明
姓名,身份证,购买小区,房号,因申请人(夫妻)无经济收入购房资金由以下人员资助:
姓名:身份证号
关系:
签名(指纹):
姓名:身份证号:
关系:
签名(指纹):
出资证明真实,如有隐瞒、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性住房的行为,自愿退还所购经济适用住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年月日
第13篇:出资证明
出资证明、注册资本、万元,由、全额预算,不单独设立账户,统一由我集中核算,分户管理,注册资金1万元,已划入该单位。特此证明。
开户银行:******
账号:********
主管部门(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14篇:出资协议书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职务:职务: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公司名称以公司住所拟设在号楼(房)。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兼营。
第三条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出资为(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元,以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额为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四条出资时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甲方投入公司的资产(经评估)应于年月日前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乙方投入公司的款项应于年月日前存放在公司指
定的帐号。
第五条出资评估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甲方的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出资证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出资的转让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丙方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丙方委派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名,副经理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第十条各发起人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荐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民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权利。
第十一条发起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有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的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二条费用承担
1、公司不能设立,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3、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第十三条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的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确认,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份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帐薄、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薄外,不得另立会计帐薄。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十四条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并拥有合法有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七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取消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担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15篇:出 资 证 明 书
出 资 证 明 书
编号:
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出资金额:出资日期: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核发日期:
盖章)(
第16篇: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出资
证
明
书
编号:
001
公司(首期实到。出资人(身份证号码为)为公司股东,应出资额为万元,占注册资本的%,于年月实际出资万元。特此证明核发日期:年月日 成立于二○一○年一月四日,注册资本三百万元壹佰万元)
第17篇:土地出资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授权经营
行政许可:
1.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的国家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可以采用授权经营方式配置土地;
2.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须由国家控股的关系国计民生、国民经济命脉的有关领域、基础性行业企业或大型骨干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七条;《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
行政服务事项申报要件——土地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授权经营、企业出售登记发证
除需提供
(一)类中的1——5项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2份;
2.各方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自然人)委托书原件各2份,代理境外人登记的需经依法公证或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法人(自然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4.承诺书原件2份;
5.原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土地使用证原件丢失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作废登报声明的报纸原件2份;
6.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企业出售时提供职代会同意出售企业的决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土地资产处置文件及附图原件2份;
8.地籍工作联系单(由土地所在区土地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土地未经实测或土地利用现状发生变化的,需提供1:500或1:1000定规划线及确认权属界线的地形图原件2份;
10.实测坐标宗地图原件3份;
11.土地未经实测或土地利用现状发生变化的,需提供坐标测量回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2.地价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3.共用宗地的,需要提供宗地内总建筑面积的证明原件2份,房屋所有权证(请携带原件在收件窗口备核)复印件2份;
14.地上有建筑物的,应提交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请携带原件在收件窗口备核)复印件2份;
15.其它证明材料。
第18篇:出资协议书
公司出资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三、公司股东共个。分别为:,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整(¥),占投资总额的%;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整(¥),占投资总额的%;
五、本协议签订后,股东应当在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指定帐户。
六、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七、方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八、方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
九、甲乙双方同意公司运营后,根据财务状况每月分配一次。
十、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投资比例承担。
十一、其它
股东签名: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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