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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学学位申请条件

作者:杨占 | 发布时间:2024-12-28 22:22:3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大文斗范文网的会员“杨占”为你整理了“深圳小学学位申请条件”范文,希望对你有参考作用。

一、深圳小学入学条件

深圳市学位申请小学入学条件如下为“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深圳市小学学位申请的流程

1、宣传准备(4月上旬起)

主要为各区学位申请宣传。

2、网上预报名(4月中旬)

登录各区招生网址进行报名,报名完毕后一定要记住下载学位申请表。

3、学位申请(4月下旬)

将材料提交到学校进行初审,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4、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上旬至6月中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5、学位安排(6月下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6、复核(6月下旬)

各区所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7、公布新生名单及报到注册(7月上旬)

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新生到学校报到。

深圳各区学位申请条件(公办+民办)

一、南山区

小学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2024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学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初中一年级

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在学区内居住的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学生;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少年。

二、罗湖区

小学一年级

凡年满六周岁(2024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初中一年级

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三、福田区

小学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24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初中一年级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少年。

四、宝安区

小学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2024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3.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初中一年级

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五、龙岗区

小学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24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初中一年级

龙岗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六、盐田区

小学一年级

年满六周岁(2024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注:小一不招收未满六周岁儿童,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小一学位。

初中一年级

小学毕业,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注: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初一学位。

七、坪山区

小学一年级

在坪山区居住,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24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注: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谢绝重复申请小一学位。

初中一年级

在坪山居住,就读小学六年级学校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少年:

1.深圳市户籍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少年。

注:已在各类学校就读中学的,谢绝重复申请初一学位。

八、大鹏新区

小学一年级

大鹏新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2024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特别提醒:

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留级重读;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小一学位。

初中一年级

大鹏新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特别提醒:

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留级重读;已取得初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初一学位。

九、龙华区

小学一年级

龙华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24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

龙华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备注: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

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十、光明区

小学一年级

光明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24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初中一年级

光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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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 深圳小学学位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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