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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共9篇)

作者:a363380513 | 发布时间:2020-05-17 19:23:1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人北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工作要求,现就我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县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社区各族居民及工作人员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都认真做到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在全社区努力形成和谐、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临夏营造良好的氛围。自觉的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 1

标,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活动安排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县镇

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

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

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

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

贡献的各族群众。开展民族团结宣传的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

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

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科室、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

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省市县等文件精神的内容,把学习

落到实处。每月进行民族团结有关内容的学习和讨论。

3、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

“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

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

社会和谐稳定。

4、开展社区各族群众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

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

谊活动,努力营造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一家亲的民族团结氛

围,进一步抒发感恩党、感恩伟大祖国的激情。建立少数民族群

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

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

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

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四、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以维护社会稳定、解

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11月11日~12月11日)。

1.学习相关文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听

取创建活动的筹备情况。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带头学习宣传民族理论、民

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

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民族政策等。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民族团结进步创

建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人民路北社区民族团结

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12月12日~1月中旬)。

(一)以社区创建为重点,加强学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大办好事实事,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1.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

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结合本职业务工作,对照相应的职能,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认真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措施报所创建办

公室备案。

3.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宣传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增强对

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在春节、中秋节及开斋节等举办联谊活动。

4.办实事,解困难,为政府分忧。着力解决帮扶对象的生活困难。

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选择一个困难家庭组成“结对友好家庭”,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

难。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听取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制定帮扶的计划、措施,帮扶的情况报创建办公室备案。

5.创建申报。适时向创建活动办公室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单位和模范个人,力争表彰命名。

(二)以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为重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1.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细化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

务,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突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创

先争优融入群众文化,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

斗的精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2.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

园”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使创建活动真正发挥作用。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争做学习模范,争做工作模范。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3.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营造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广泛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月末)。

1.展示成果。举办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图片展,要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

2.认真总结。对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建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3.完善机制。认真梳理总结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各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3、加强检查指导。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各单位民族工作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调研、重点抽查等形式组织检查,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人民路北社区 年11月18日 2011

第2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现就我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

三、活动安排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三是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科室、进家庭。

3、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4、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 1

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开展党群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四、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合“创先争优”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月11日~4月15日)。

1.学习相关文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听取创建活动的筹备情况。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带头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新疆历史。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工作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7月16日~9 月中旬)。

(一)以支部创建为重点,加强学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大办好事实事,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1.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结合本职业务工作,对照相应的职能,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认真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措施报所创建办公室备案。

3.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宣传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在春节、中秋节和古尔邦节举办联谊活动。在“十·一”举办以“庆祝伟大祖国诞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板报展览。

4.办实事,解困难,为政府分忧。着力解决帮扶对象的生活困难。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选择一个困难家庭组成“结对友好家庭”,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听取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制定帮扶的计划、措施,帮扶的情况报创建办公室备案。

5.创建申报。适时向创建活动办公室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力争表彰命名。

(二)以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为重点,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1.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细化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突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创先争优融入群众文化,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的精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2.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宣传教育,兴起回顾光辉历程、展示丰功伟绩、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宣传教育热潮。开展文艺表演、板报展、座谈会、知识竞赛、走访困难党员送温暖等活动,营造浓厚喜庆氛围。

3.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使创建活动真正发挥作用。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争做学习模范,争做工作模范。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3.选树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典型。积极开展选树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树立民族团结集体和个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的事迹教育激励干部职工,在全系统营造争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浓厚氛围。

4.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和公民道德建设日活动,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向道德模范和“双百”人物的学习活动。加强环境建设,优化办公环境、居住环境、职业环境和人文环境,提高干部职工的团队意识、增强凝聚力。

5.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营造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广泛

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

(三)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开拓创新之风。加强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执行力。

2.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9月15日~10月)。

1.展示成果。举办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图片展,要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

2.考核评议。对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考核,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评议。

3.认真总结。对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建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4.完善机制。认真梳理总结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5.表彰奖励。对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3、加强检查指导。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余桥村党支部

2014年2月12

第3篇:大河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大河乡创建民族团结示范乡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是党和国家整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关系的和谐,即使社会整体和谐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整体和谐的基础和前提。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多民族聚居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快少数名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打造“经济发展第一乡”,快速提升大河乡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是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进村组、进校园、进宗教活动场所。着力面向社会、面向各族群众、面向广大党员广泛开展党的民族

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和创建内容结合起来,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

二是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活动。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活动为载体,在全乡范围内掀起民族团结进步新高潮,扎实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村组、民族团结活动示范活动场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的创建活动,更进一步引向深入,切实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延伸到各个领域,力争三年内创建民族团结示范乡。今年继续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活动,2011年继续在清真寺、学校、回汉杂居村创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活动。以点带面引导示范,不断扩大覆盖范围。

三、重要内容

严格按照红寺堡区党委、政府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一)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

(二)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

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引导他们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路子。努力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结合 “三进两创一公开”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努力增强各民族之间团结友爱。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营造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的民族大团结氛围。

进一步创新丰富“民族团结月”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开斋节、古尔邦节等重大节日之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各相关集体或组织都要开展有特色的民族团结活动,营造各民族大团结、共同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四)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加快经济发展方面,以创新的观念,开阔的思路争取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的现实问题培养和打造有特色的民族品牌产品。

(五)搞好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内容。有计划的安排,做到集中培训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不断丰富培训内容,活跃培训形式,加深信教群众对党和国家

民族政策的理解,依法抵制非法宗教势力的渗透。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快民族团结教育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民族团结教育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乡长王琳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副乡长蔡金玉担任,成员单位大河乡党政办、宗教办、司法所、民政办及各村委会、学校、清真寺。办公室设在宗教办,马宏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村、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活动内容按照目标要求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五个结合”。各村在创建活动中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创建活动与加快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二是创建活动与加强农民技能培训结合起来;三是创建活动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三是创建活动与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结合起来;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全面落实宗教寺院管理各项工作机制,不断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创建活动与化解矛盾排查调解纠纷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力争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及时将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五是创建活动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政权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党的领导核心,坚决防止利用宗教、家族势力干扰基层政权、党组织和作风建设、不断夯实创建的群众基础,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成立机构,建立长效机制。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组织开展的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顺利发展的一项民心工程。各示范点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民族工作机构,完善民族工作网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有序进行。

(三)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的成效。乡民族团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责任督查、专项督查、督查通报等工作制度,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创建活动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稳步推进。

第4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地区《阿克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单位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树立卫生执法队伍新的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各族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活动安排

(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地区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三是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庆祝建党90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科室、进家庭。

(二)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各民族大团结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三)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条件》,在单位工作中广泛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单位共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对口帮扶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

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开展党群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节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四、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合“创先争优”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抓好宣传动员、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一)以支部创建为重点,加强学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大办好事实事,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1.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各支部紧紧围绕创建的主题,认真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胡锦涛同志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会委(扩大)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国务院新闻办《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中国的民族政策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白皮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中宣部、教育部、国家民委编写的《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等内容,要把学习贯穿创建活动始终。各党组织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大讨论。结合本职业务

工作,对照相应的职能,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认真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措施报所创建办公室备案。

2.开展“八个一”活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着力开展“八个一”活动,即: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唱一首民族团结新歌,学一句维吾尔语(每周学一句维吾尔日常用语),看一部以民族团结为内容的电影,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或讨论会,写一篇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文章,办一期民族团结教育板报展,举办一次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演讲比赛。

3.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宣传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在春节、中秋节及肉孜节和古尔邦节举办联谊活动。在“七一”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的系列活动,在“十〃一”举办以“庆祝伟大祖国诞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板报展览。

4.办实事,解困难,为政府分忧。着力解决帮扶对象的生活困难。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选择一个困难家庭组成“结对友好家庭”,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听取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制定帮扶的计划、措施,帮扶的情况报创建办公室备案。

5.创建申报。适时向创建活动办公室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力争表彰命名。

(二)以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为重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1.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细化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

务,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突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创先争优融入群众文化,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的精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2.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宣传教育,兴起回顾光辉历程、展示丰功伟绩、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宣传教育热潮。开展文艺表演、板报展、座谈会、知识竞赛、走访困难党员送温暖等活动,营造浓厚喜庆氛围。

3.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使创建活动真正发挥作用。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争做学习模范,争做工作模范。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3.选树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典型。积极开展选树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树立民族团结集体和个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的事迹教育激励干部职工,在全系统营造争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浓厚氛围。

4.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和公民道德建设日活动,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向道德模范和“双百”人物的学习活动。加强环境建设,优化办公环境、居住环境、职业环境和人文环境,提高干部职工的团队意识、增强凝聚力。

5.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营造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广泛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

(三)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体现“新疆效率”,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1.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开拓创新之风。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执行力。

2.深化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开展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岗位运行的监督制约。

3.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各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考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举办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图片展,要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情况,集中展示活动成果。

(二)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各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认真梳理总结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对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建立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三)加强检查指导。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各单位民族工作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调研、重点抽查等形式组织检查,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第5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中心校团委工作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

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为构建和谐昌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 措施,使各族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为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活动安排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中心校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

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干部群众。三是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和“创先争优”等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庆祝建党9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教室、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每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期间,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各民族大团结氛围,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条件》,泛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培养一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

4、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合“创先争优”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动员(6月11日~7月15日)。

1.学习相关文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听取创建活动的筹备情况。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带头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第二阶段:全面实施(7月16日~9 月中旬)。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1.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细化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创先争优,突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创先争优融入群众文化,形成爱国、感恩、开放、包容、创新、奋斗的精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2.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深入 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宣传教育,兴起回顾光辉历程、展示丰功伟绩、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宣传教育热潮。开展文艺表演、板报展、座谈会、知识竞赛、送温暖等活动,营造浓厚喜庆氛围。

3.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使创建活动真正发挥作用。把创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争做学习模范,争做工作模范。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4.选树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典型。积极开展选树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树立民族团结集体和个人的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的事迹教育激励干部职工,在全校营造争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浓厚氛围。

5.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认真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和公民道德建设日活动,加强公民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向道德模范和“双百”人物的学习活动提高学生的团队意识、增强凝聚力。

6.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内涵,提高创建水平,营造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广泛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第6篇: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XX-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

方案

各部、委、办、局,各街道、镇,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进本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本区民族工作取得新发展,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宣传、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关于开展XX—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就本区开展XX-2018年上海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对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按照中央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对创建活动的要求,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发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开拓普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着眼于城市化进程中普陀区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推动创建活动向全区各单位、组织延伸与拓展,引导全区各族群众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实现创建活动全覆盖。以做好来沪少数民族服务引导工作为重点,以“八项服务”为抓手,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园区、进楼宇、进宗教场所为主要内容,广泛动员和吸引更多力量关心、参与创建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过程成为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使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更加广泛深入,使本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能够把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到日常工作和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使“两个共同”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实现和达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人文环境良好、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创建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人社局分管领导和区民宗办主任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陀区XX-2018年上海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长:黄海平

长:区人社局分管领导,区民宗办主任

办公室主任:闫忠武

四、时间和范围

2018年下半年由市民宗委和人社局组织评审,并在2019年上半年总结表彰。

本次参与创建的对象为各部、委、办、局,各街道、镇,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五、创建类型和标准

本轮创建活动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两类。各类创建标准按市民宗委《关于开展XX-2018年上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指导意见》执行。各单位拟申报创建类型于2018年5月底前报区民宗办。

六、实施步骤

社区创建工作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

宣传实施(XX年10月-2018年4月)

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各族群众主动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完善创建工作协调组织和运行机制;搭建创建工作服务平台;充实创建工作的有关队伍;完善创建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和充实有关创建工作台帐资料;总结提炼创建工作的经验和特色。

2、第二阶段

自查迎检(2018年5月-2018年底)

2018年5月,在各参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区民宗办组织集中评审,通过评审查找问题,6月底之前进行整改,巩固创建工作好的做法,以优异成绩迎接2018年下半年由市民宗委组织的评审验收。

2019年上半年,参加由市民宗委组织的创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成功创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七、创建内容、创建活动进机关。着力提高各级部门、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水平,不断深化对城市民族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增强各族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城市管理中应对处置涉及民族因素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在制定政策和开展相关工作时能够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促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坚持依法办事,充分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创建活动进企业。将创建活动纳入企业总体发展规划、企业文化建设,关心各族职工切身利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结合自身实际,面向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开展对口支援、捐资助学等公益服务,并注重发挥自身资源和优势,积极投身本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

3、创建活动进学校。按照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校民族团结指导纲要(试行)》及教育部党组(教党[XX]4号文)的要求,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重要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推动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推进民族团结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在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在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设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课程,在各级学校开展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4、创建活动进社区。结合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完善民族工作体制的机制,切实将民族工作纳入社区党建大格局,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创建,依托现有社区管理平台与服务体系,重视和加强社区民族联组织建设,调动和发挥社区各类资源,推进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的不断提高,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形成“管理网格化、服务网络化、引导社会化、宣传长效化”的社区民族工作机制,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5、创建活动进乡镇。结合实际,把创建活动纳入乡镇总体发展规划,与加快乡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与支持各族群众发展生产、增长收入、改善民生相结合,使创建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要结合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积极为少数民族提供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法律维权等方面服务,促进民族工作不断发展。

6、创建活动进园区。实时掌握区域内少数民族员工的基本信息,指导企业严格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维护少数民族员工合法权益。同时,要从少数民族的实际和需求出发,增强创建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并培育和依托民族联组织,大力营造各族员工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

7、创建活动进楼宇。掌握区域内少数民族的基本情况,引导入驻单位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通过各种形式的专题活动,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新经济组织与新社会组织中的影响力与辐射力。同时,还要发动楼宇入驻单位与少数民族积极参与社区共建,发挥自身优势与特点,开展社区帮困、志愿服务工作,使各族群众增进了解、加深友谊。

8、创建活动进宗教场所。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抵御利用民族和宗教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热心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关心少数民族困难群体,积极参与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引导信教群众积极投身普陀经济社会建设。

八、创建要求、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历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给创建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和有力支持。为抓好创建工作落实,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创建工作的落实。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对创建工作给予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落实具体负责人,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全面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有效纳入党建大格局之中,有效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要拨出专款用于创建工作,制订方案规划创建,组建队伍实施创建,完善制度维护创建,搭建平台搞活创建,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人力、经费、制度和阵地的落实。

2、广泛宣传,注重结合。各单位要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汇集力量。要召开由辖区单位少数民族代表,来沪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参与的座谈会,及时通报创建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强辖区单位和来沪少数民族参与创建工作的主人翁意识。要把创建工作与学习十九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要把“我为创建工作献计策”与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参与创建有机结合起来,要把广泛宣传发动与开展主题鲜明的文体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深厚的创建氛围,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

3、夯实基础,强化措施。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工作任务和人员分工,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要严格根据市民宗委关于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区创建工作时间节点,抓好创建工作的培训、宣传、调研、指导、观摩,有序推进创建工作的落实。各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对创建工作做到有分析、有研究、有要求、有行动,切实形成创建工作的可行机制。要注重交流探讨,总结和提练创建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切实管用的做法推动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要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工作底数,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创新形式、突出重点。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民族工作特点,注重在做好具有“时代特征、上海特色、普陀特点”的民族工作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巩固特点、突出重点、创新亮点,积极挖掘优势和潜力,精心打造具有地区特色的社区民族工作品牌,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第7篇: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实施方案

大双庙镇总校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教育,根据教育局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双庙镇总校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长效机制为重要手段,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兴办赤峰市一流教育,建设自治区教育强县”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促进团结的原则。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教育稳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活动。

(二)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民族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快我镇教育特别是民族教育的发展。

(三)坚持激励为主的原则。创建活动重在引进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通过每年一次的表彰先进、典型引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各民族师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小学、幼儿园必须真实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保存好工作痕迹和档案资料。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标准量化,办法公开,程序公开,奖惩公开。

(六)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总校每年对活动进行一次考核,凡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评比资格。

三、实施范围

大双庙镇总校所属各小学、幼儿园。

四、实施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1、将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党建工作目标和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成立民族工作协调小组,有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有专人负责民族工作具体事项。

3、定期召开民族工作(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民族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4、积极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在班子中占一定的比例。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民族工作制度。

1、做到制度上墙。

2、建立协调、处理涉及民族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1、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3、近年来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及少数民族的民族纠纷,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每年9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5、规范使用社会市面蒙汉文,社会市面用文的并用率、准确率规范率达95%以上。

(四)民族工作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1、学校有少数民族师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含少数民族成分、各少数民族学生数量、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和未学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2、有学校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3、有学校特困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和被救助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五)积极为少数民族师生办实事、做好事。

1、积极主动为少数民族师生排忧解难,每年为少数民族师生办2件实事、好事。

2、开展帮扶结对活动。普通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校(园)办学条件和特色优势,积极开展对民族学校(幼儿园)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有具体的帮扶计划,落实联系人,进行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

3、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4、积极配合民族部门办好学校清真食堂(或窗口),为回族师生服务好。

(六)创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五、考核方法

日常考核。日常考核重点是检查阶段性工作、单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的完成情况。

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主要是对全年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年度考核总分值为100分。

六、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每年10月30日以前各校(园)要进行自查,把书面总结报总校,同时准备好有关资料备查。

(二)考核组考核。由总校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

七、奖惩措施

(一)年度考核结果由县民族团结进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公布。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重要依据。

附:

大双庙镇总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仕慧

副组长:李凤祥、孟祥会、赵宏利

成员:刘国庆、姚良河、张占军、刘德才、罗振远、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

第8篇: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有着56个民族的中国,始终保持着国家统一,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民族政策,是我们各民族始终遵循的方针政策。

根据皮民亲办发[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维护祖国统

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牢把握各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二、总体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首先是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年”活动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校园。面向广大师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和创建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

再次是开展“民族团结示范校”创建活动

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在我校范围,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年内使我校成为民族团结示范校。

三、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关、宗教观和股价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努力营造和谐与人的氛围。

四、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创建活动,现成立民族团结教育创建工作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阿迪力·阿不都艾尼

副组长:王建峰 丁雨

成员:王艳玉 艾立江·多力坤 韩婉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育办,艾立江·多力坤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五、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全面宣传阶段(2017年1月——2010年3月)

学校利用广播、班会、讲座、班会团会、橱窗等形式加大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具体内容及时间如下

1、以课堂教学为载体,加强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应有计划、有安排、有教案形成长效机制。

2、征文活动(2017年5月中旬)

1、征文内容:讴歌六十年来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描写家乡六十年的巨大变化;歌颂皮山县各乡镇各学校以及你身边的健康发展美好图景,讲述发生在校园、身边关于民族团结方面的动人故事。

要求思想健康、富于时代气息、文笔流畅。

2、体裁:以散文(记叙文)为主,兼顾诗歌、小说等,标题自定。

3、征文对象:七年级、八年级

4、评奖办法:评出

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及奖品,对开展活动效果良好的班级颁发优秀组织奖。

5、注意事项:每班最少要推荐5篇征文稿进行评比文稿由各班长统一交至学校团委。

3、聘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民族团结法制方面的讲座。(2017年6月中旬)

4、2017年7月中旬联系皮山县民亲办的同志到校做“民族团结——我们共同的使命”专题讲座

(二)、阶段性总结(2017年9月)

1、以弘扬民族精神爱国歌曲大家唱为主题的文艺演出。

2、将前段时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局思政股肖从军。

(三)、工作要求

各办公室各教研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由德育办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紧密联系实际,集思广益,大胆创新,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第9篇:医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点实施方案

湟中县藏医院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根据《湟中县卫生系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意见》的精神,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点的建设,促进我院民族团结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我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努力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民族团结的思想和水平,巩固我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成果,为争创湟中县卫生系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单位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范围和主题

1.活动的范围是全院各部门、科室。

2.活动的主题是培养典型、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创建活动的水平

三、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1.开展好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板报、简报、网络等社会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的活动意义,为湟中县卫生系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贡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深入开展“八史”教育。各族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屯垦戍边史以及医院发展史;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更好的发挥“三大作用”,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3.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加强“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教育,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奠定基础。

4.鉴于医院青年职工多的实际,在全院团员青年中组织开展“五个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即:召开一次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团日活动;当一天医院民族团结的志愿者;参加一次少数名民族职工交流会;参加一次面对面的民族团结室讲活动;写一篇民族团结心得体会

5.必须开展好“三个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即:参加一次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参加一次特殊团日活动;学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活动。

6.积极组织开展为少数民族做好事办实事活动。着重做好五件事,一是对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开展一次慰问活动;为少数民族职工解决一件难事;与少数民族家庭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手拉手活动;开展一次乡镇少数民族群众免费送医送药活动。

7.继续深入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典型人物和事迹的亮点宣染,争取培养出更多的好医生、好干部。 为完成以上目标任务,特作出以下要求:

1.加强领导。党团支部书记、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建立所辖范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示范点,以活动为载体,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此次工作,争取在质量、水平和效益上领先,成为医院的示范点。

2.及时检查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大力表彰在民族团结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任务和典型事迹,加大宣传形成、强势,为我院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医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项杰 副组长:洪星

成 员:何玉英 旦正 本秀夸 旦正才让

拉毛先 贡保措

湟中县藏医院 2013年10月5日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精选7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热门4篇)

局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总结

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本文标题: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共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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