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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活动方案(共15篇)

作者:6545088 | 发布时间:2020-05-17 19:11:0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学生户外群体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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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户外群体活动方案

学生户外群体活动方案

为培养我校学子户外运动的习惯,缓解学习压力,引导大学生积极锻炼身体。经研究决定,特举办xx师范学院首届“拔河跳绳 踢毽子”户外运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对象

我校全体学生

二、活动主题

运动与我同在更多精彩范文点击主页搜索

三、活动时间

学院户外运动时间:11月20日---12月6日

学校户外运动时间: 12月7日 14:00

四、活动地点

新校区运动场

五、活动项目:

跳绳、踢毽子、拔河

六、奖项设置

1、跳绳:取前6名

2、踢毽子:取前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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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拔河:取前6名

所有参与活动的学生都有一份精美礼品

七、比赛项目及规则

1、跳绳

各学院推荐选拔出一个6人(3女3男)代表队参加校级户外跳绳,跳绳采用接力方式,时间为6分钟,每人至少跳一次,累计总跳数为排名依据。

2、踢毽子

各学院选拔出一个6人(4女2男)代表队参加校级户外踢毽子,踢毽子采用接力方式,时间为6分钟,每人至少踢一次,累计总踢数为排名依据。

3、拔河

各学院选拔出两个25人代表队(女子代表队1个,男子代表队1个)参加校级户外拔河,男女代表队实行小组循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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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注:十五个院系分为A,B,三个组,A组八支队伍,B组六支队伍,组一支队伍,比赛开始前,十五个院系到主席台前抽签,确定各自分组,A组中八个队伍分别记作A1,A2,A3...A8,B组中六个队伍记作B1,B2,B3…B6,A、B两个小组内每两队进行淘汰赛,A组中四个胜出的队伍,B组中三个胜出的队伍和队晋级八强赛,分别记作A,B,D,E,F,G,H。八强采取淘汰赛,决出前四强。被淘汰四队一组,前四强一组,再进行组内单循环赛,赢一场2分,输一场0分,按积分决出前六名,积分相同时采取淘汰赛决出名次。

A1—A2胜出队记作A

A3—A4胜出队记作B

A5—A6胜出队记作D

A7—A8胜出队记作E

B1—B2胜出队记作F

B3—B4胜出队记作G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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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B6胜出队记作H

八强淘汰赛:

场地一   场地二    场地三    场地四

A—B—D      E—F      G—H                           共青团xx师范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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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学生户外群体活动方案

学生户外群体活动方案

为培养我校学子户外运动的习惯,缓解学习压力,引导大学生积极锻炼身体。经研究决定,特举办xx师范学院首届“拔河跳绳 踢毽子”户外运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对象

我校全体学生

二、活动主题

运动与我同在三、活动时间

学院户外运动时间:11月20日---12月6日

学校户外运动时间: 12月7日 14:00

四、活动地点

新校区运动场

五、活动项目:

跳绳、踢毽子、拔河

六、奖项设置

1、跳绳:取前6名

2、踢毽子:取前6名

3、拔河:取前6名

所有参与活动的学生都有一份精美礼品

七、比赛项目及规则

1、跳绳

各学院推荐选拔出一个6人(3女3男)代表队参加校级户外跳绳,跳绳采用接力方式,时间为6分钟,每人至少跳一次,累计总跳数为排名依据。

2、踢毽子

各学院选拔出一个6人(4女2男)代表队参加校级户外踢毽子,踢毽子采用接力方式,时间为6分钟,每人至少踢一次,累计总踢数为排名依据。

3、拔河

各学院选拔出两个25人代表队(女子代表队1个,男子代表队1个)参加校级户外拔河,男女代表队实行小组循环赛.注:十五个院系分为A,B,C三个组,A组八支队伍,B组六支队伍,C组一支队伍,比赛开始前,十五个院系到主席台前抽签,确定各自分组,A组中八个队伍分别记作A1,A2,A3...A8,B组中六个队伍记作B1,B2,B3…B6,A、B两个小组内每两队进行淘汰赛,A组中四个胜出的队伍,B组中三个胜出的队伍和C队晋级八强赛,分别记作A,B,C,D,E,F,G,H。八强采取淘汰赛,决出前四强。被淘汰四队一组,前四强一组,再进行组内单循环赛,赢一场2分,输一场0分,按积分决出前六名,积分相同时采取淘汰赛决出名次。

A1—A2胜出队记作A

A3—A4胜出队记作B

A5—A6胜出队记作D

A7—A8胜出队记作E

B1—B2胜出队记作F

B3—B4胜出队记作G

B5—B6胜出队记作H

八强淘汰赛:

场地一 场地二 场地三 场地四

A—B C—D E—F G—H

共青团xx师范学院委员会

第3篇:关爱弱势群体活动方案

关爱弱势群体

一、背景与主题

杭州正在为创建生活品质之城而努力,如何提高生活品质?从社会建设的角度就是要坚持围绕生活、保障生活,破解“七大问题”、建设“平安杭州”,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提高社会的创造力与和谐度。

但在社会中无疑依然存在着一些或生活贫困或心灵孤寂的人们,特别在农村,从事着低收入职业,遇天灾人祸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本地人和外地人为数还不少。他们同样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员,渴望得到帮助和关怀,而这也是我们所有青年团员的责任。

而作为一名青年团员教师,在一个班级中,也有一些由于各种原因而引起的学习困难的学生,他们同样需要得到帮助,从而与大家共同进步,享受学习的快乐。

因此,本次活动以青年团员为主体,带动全体学生,关爱弱势群体,为创建生活品质之城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也培养学生关注社会的责任感和关爱帮助他人的美好品德。

二、活动目标

1、在班级中,给困难生等结对子,在生活上关心他们成长,在学习上切实帮助他们进步;

2、走近本镇的各类弱势群体,培养学生平等待人,尊敬普通劳动者的情操;

3、用各种文艺形式歌颂普通劳动者,陶冶学生心灵,播洒爱的种子。

4、在学校中开展“献爱心慰问老人”的活动;

5、以“爱心”或“平凡人”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三、实施过程

(一)给困难生结对子

1、确定帮扶对象

在向各班班主任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各班帮扶对象。

2、确定帮扶方法

教师:开展“同在一片蓝天下共享大家庭温暖”青年团员“一对一”活动。即各位团员青年教师主动带头,在了解学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与学校各班学习、生活有一定困难的学生结对,并且制定好辅导计划,展开辅导,帮助学生不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能找回自信,“微笑”成长。

学生:以座位同桌或就近以及双方互选原则,配合教师,督促上课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帮助解决学习上的困难;在学习方法上给予一定的指导;对生活上的困难等直接向老师反映。

(二)调查走访

1、成立活动小组(采取自愿报名的方法)

要求:各组通过走访等各种形式了解各类弱势人群的生活状况,把调查结果写成书面材料,向全班同学汇报。

同学们走访了摆小摊的,卖菜老人等各类弱势人群,还通过给乞讨者钱等方式了解他们的收入及生活情况。

2、来自街头巷尾的报告

3、问题探究:造成弱势的原因

同学们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出下列几种原因:

A、来自外地农村,因为家庭底子薄,又缺乏文化技术,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如在造船厂等),因此收入低;

B、家庭负担重(父母年老,孩子读书等),收入又不高;

C、遇家庭变故,如生重病,遇事故等;

D、残疾,失去劳动能力;

E、年老体衰,或因儿女成人到外地工作,或因无儿无女而缺乏照顾。

4、研究对策:

A、呼吁全社会都来关爱这些弱势群体,在社会中广泛进行亲情教育,人道主义精神和平等意识的宣传,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B、政府也应采取措施,或就业上给予一定的照顾,或提供经济帮助,或开办文化技术培训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C、法律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

(三)文艺形式“让世界充满爱”

在乡村公共场所,根据教师和学生的特长,搭建平台,服务于各类弱势人群。

1、定期活动

比如夏天到了,农村都习惯于出来纳凉,我们就可定期在乡村礼堂开展“说书表演”等节目,既可为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己语言表达的平台,又丰富了他们的业余生活。

2、节假日活动

比如在春节来临前,在农贸市场开展“书写春联”等活动,通过语文的手段服务于当地的村民。

(四)献爱心慰问老人

1、学生假日小队献爱心

各班同学以假日小队的形式,在家长的陪同下,组成慰问小组,为老人们献上自己的爱心。有的同学踊跃捐出零食钱,挑选老人吃得动的香蕉、蛋黄派等礼物到老奶奶家慰问,送给老人,并帮他们做家务,给老人捶背,陪老人聊天。

2、教师丰富老人生活献爱心

青年团员教师积极联系已退休老教师,以退休老教师为领路人,在绿色广场等社区公共场所,开展健康有益活动。如青年团员教师指导学习太极拳等,丰富老年人业余生活,最终形成一支老年文化队伍。

(五)写作

以“爱心”或“平凡人”为话题,写一篇文章歌颂爱心,歌颂平凡人的吃苦耐劳,积极乐观的美好品德。

四、活动总结、反思

●成果展示

1、“一对一”活动记录本

2、调查材料

3、优秀作文选

●活动评价

1、学生自我评价

2、指导教师评价

●活动反思

第4篇:关爱特殊群体活动实施方案

赤水市第三小学

2013—2014学年关爱特殊群体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和谐校园,对外来务工子女、留守学生、单亲家庭儿童等特殊群体、弱势群体学生给予关爱。让他们同在一片蓝天下,共沐阳光雨露,让他们身心快乐、健康成长,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和谐。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关爱特殊群体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关爱特殊群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赵益华

副组长:刘中强

成员:唐春花 冯敏 龚荣容 胡业霞 王文彬 宋胜丽

三、对特殊群体学生实行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特殊群体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学生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特殊群体学生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要指导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特殊群体学生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要通过图书阅览等形式,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1、启动关爱特殊群体学生主题教育,学校少先队大队部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学校开通一部亲情电话,设立专线,将电话号码公开,为特殊群体学生在课间、休息时、双休日或节假日与家长联系、沟通提供方便,增进学生与家长的感情。

2、结合校教务处开展的“教学管理月”辅导学生活动,在师生之间开展“手拉手、同成长”为主要形式的结对互助活动(同伴结对、师生结对)。引导特殊群体学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为家庭、为学校、为班集体争光添彩,培养学生的荣誉感和上进心。

3、各班教师每学期至少两次与特殊群体学生谈一次心,了解他们近期的学习、生活、情绪、交友、身体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感情,培养学生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

4、每期举办一次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或一次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了解安全常识,让学生身心都健康。

5、打开特殊群体学生心灵之窗,为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学校开设心理咨询,让学生说说自己的心里话。

6、组织特殊群体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活动,让他们在活动中快乐成长。

五、活动要求

1、各位教师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必须全身心的投入这项活动,扎实做好关爱留守学生活动。

2、各班必须详细、准确、及时上报特殊群体学生花名册到学校。

3、各班主任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此项活动,确保活动收到实效,让学校特殊群体学生都得到温馨的关爱,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第5篇:某年春节慰问弱势群体活动方案

XX年春节慰问弱势群体活动方案

中国传统的“春节”即将来临,在我们欢度这个合家团圆、普天同庆的佳节之际,根据“关心孤寡老人、关爱孤儿”的精神,我站于1月底在各网站及增城日报向社会发出捐赠倡议书,计划于XX年春节前,组织队员对增城市(以荔城为主,辐射荔城周边地区)的孤寡老人及孤儿进行春节慰问探访活动。活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活动主题:爱心慰问 情暖荔乡

二、活动目的:给增城的孤寡老人、低保困难户及孤儿送去一份节日的慰问,让这些不受关注的弱势群体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关爱;

三、活动筹备:

l 主办方:增城市义工协会 增城义工服务站

l 媒体支持:增城日报社、增城市电视台;

四、活动时间:XX年2月15日2月30日

五、活动地点:荔城街、增江街、及其他周边地区;

六、活动探访对象:以孤寡老人及孤儿为主;

七、参加人员:增城义工服务站全体义工

八、报名办法:本次公开报名先以1月31日为例,如之后的召集探访再另外补充公告并再发飞信通知。本次(1月31日)探访各小组成员去本小组长处报名,其他未分组队员(包括新队员群队员)请发信息到小蚊(***)处报名。

报名格式:实名+Q名+电话+参加31日春节慰问

九、活动内容:以1月31日的慰问探访活动拉开“XX年爱心慰问 情暖荔乡”春节节慰问探访活动的序幕,义工站队员对探访对象进行分阶段、分组慰问探访,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1月31日,对首批对象进行慰问探访

第二阶段:2月 1-13日,对首批探访对象遗留的对象继续进行慰问探访

第三阶段:2月14日(年初一)早上9:30-11:30,对增城救助站、增城颐养院进行春节慰问探访。(此阶段活动未最后确定,如最后确定举办将另出活动方案)

说明:

1、在活动前,各组组长需提交探访对象资料给筹备组审核及统计探访礼物份数,然后在1月31日安排探访。

2、今次慰问探访活动重点时间安排在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将针对第一阶段未探访的对象安排最后探访,当出现所有上报对象慰问探访完毕而捐赠物资有剩余的情况时,再组织队员在第三阶段去救助站及老人院等单位进行慰问探访。

3、今次慰问探访对象以“十帮三”分组对象及民政局提供的帮助对象为主,其次才是敬老院、孤儿院或救助站等单位。

十、活动流程:(以1月31日活动为例)

1、在1月31日前,各组长上报第一阶段慰问探访对象资料给筹备组,筹备组再根据各组上报对象资料确定探访物资(如果首批上报对象过多或太分散等情况可安排部分对象在第二阶段探访)。

2、13:00 在义工站集中,进行分组及分派探访对象资料及分配物资;

3、14:00 由各社区组组长带队对其负责的服务对象进行探访;

4、16:30 探访活动结束后各组回义工站集中,活动总结、归还剩余探访物质等后解散。(如探访对象过多,可延长30-60分钟再结束)

说明:1月31日活动后,由各组组长组织队员进行第二阶段探访,在每次探访前须向筹备组提交一份探访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探访时间、探访地点、探访对象资料、探访队员资料、所需物资申请等,筹备组审核批准后便可按计划进行第二阶段探访,并在每次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活动总结(活动总结内容包括活动情况总结、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建议、活动心得及活动照片等)给筹备组。

十一、分工:

1、筹备组:负责策划活动,协调、安排整个活动期间的探访对象及分组,并对整个活动进行跟踪,以便在活动期间及时调整。

成员:一笑、阿辉、江小鱼、陈仔、轻松心情

2、执行组:负责协助筹备组组织整个探访活动,包括提交探访对象资料,组织、带队进行探访。

成员:各社区组组长

3、后勤组:负责收集、采购、分发探访物资,以及提供活动中所需物质支持(例如出借队服,活动表格提供等)。

成员:随时、红豆、小蚊

4、宣传组:负责整个活动相关宣传,包括摄影、拍摄,网络、媒体宣传安排等工作。

成员:一笑、小雪、香女王

二、相关要求:

1、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义工们必须遵守增城义工服务站守则,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不得做损害义工名誉的事情;

2、活动期间必须统一穿着队服、队帽,有义工证的须戴上。

3、讲文明、讲礼貌、维护增城市义工服务站的声誉;

4、活动期间不得单独行动,请假、迟到、早退等须向带队组长及时说明。

5、注意服务对象及个人安全,遇到突发事件不要擅自处理,应及时向带队组长或筹备组成员反应。

三、本队声明:

1、参加活动的队员以最终公布名单为准,如已报名但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一天告知报名负责人;

2、本次活动以自愿参加为原则,个人必须注意自身的安全,活动期间队员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本组织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一经报名则视为同意本原则!

3、个人一旦报到签到后,即视同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并认可本《公告》所列的相关事项,否则,谢绝参加。

4、建议参加活动的队员自愿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活动方案以指定增城义工站博客公告为准。

三、其他:

1、义工队员或热心人士想捐赠礼物的请将捐赠信息(礼物内容、数量)发给*** (董瑞辉)、***夏伟东,再由义工站安排统一收集、赠送。(本次探访活动需要米、油及水果等,希望义工站的队员可以发动身边的亲朋戚友捐赠经费或实物,以表示对孤寡老人、孤儿的一点点心意)。

2、增城义工服务站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并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预期结果:

通过本次活动,可以带给增城增城孤寡老人、孤儿一个特别的庆祝方式,令孤寡老人、孤儿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并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氛围;同时,也可推动社会对这些弱势群体的关注程度。

第6篇:中学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方案

乐昌市第一中学

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的师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良好的教职工群体形象。学校按照市教育局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部署,在前一阶段我校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基础上,制定全面开展我校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方案和如下:

一、活动目的:

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是指在巩固以往以提升教师个体素质为主的师德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将师德教育活动上升到提高教师群体素质为主的师德教育活动。通过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我校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

二、活动开展时间: 2010年9月----2013年9月

三、活动领导小组: 时间:2010.9——2011.10 组

长:卜海宣

副组长:林永彪 张珍香 谢丰收

成员:古俊辉 李祥忠 何炬 杨霞 范择生 李光才 张亚仙 沈伟红

各年级级组长

四、活动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主任:政教主任

副主任:工会主席,政教处副主任

五、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标准及要求:

教职工群体能自觉学习和贯彻重新修订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全面履行教职工岗位职责,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具体要求为:

(一)政治坚定,思想过硬。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学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做学法用法维法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模范。

(三)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实践韶关市中小学教师誓词,爱校如家,淡泊名利,尽职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不敷衍塞责。不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不借课后辅导之名收取额外费用。不在非节假日及本校学生中搞有偿家教或在其它教学机构兼职,节假日从事有偿家教及兼职的要报学校批准同意。

(四)严谨治学、业务精通。树立优良学风及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刻苦钻研业务,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熟悉教育理论,掌握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精通教育教学业务。不重复使用旧教案。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五)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地,公平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严格管理学生。不讽刺、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做学生思想工作要动之于情、晓之于理、导之于行、持之于恒,循循善诱。

(六)团结协作,尊重家长。谦虚谨慎,尊重领导,尊重同志,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

(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语言规范健康。衣着整洁得体,体现教师职业特点,在校园内不穿过于暴露的衣裤,不穿拖鞋,不画浓妆。公务接待中午不饮酒,不在教学区和学生面前吸烟、打牌、喝酒;上课时间不接听私人电话。

(八)志存高远,廉洁从教。以培育人才,繁荣学术,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传授知识,传承民族精神,弘扬爱国主义。不以教师特殊身份向学生推销报刊、杂志、复习资料及商品,不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不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钱物。

六、活动分为四个阶段:(每阶段具体计划另定)

(一)发动宣传阶段:(20

10、9—20

11、3)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2、召开教职工动员大会;

3、制定活动方案;

4、做好单位师德创优先进申报;

5、搞好我们学校正在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教育和宣传;

6、第一阶段小结。

(二)学习推进阶段:(20

11、4—20

11、9)

1、学习《新规范》、教师誓词、创优活动基本要求、教师法、教育法、学校规章制度、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等等;

2、开展“读一本书”活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3、第二阶段小结。

(三)整改落实阶段:(20

11、10—20

12、3)

1、开展讨论查找师德存在的问题;2.进行征求意见(问卷调查);3.制定改进方案;

4、第三阶段小结。

(四)总结参评阶段:(20

12、4—20

12、9)

1、全面总结;

2、整理活动资料;

3、按要求申报韶关市“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先进集体;

4、学校评先与表彰。

2010年11月18日

第7篇:小学“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方案(全文)

小学“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提升广大教师师德修养,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椒江区教育工会和教育局【XX】15号文件关于在全区学校开展以“爱生乐教”为主题的“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通知,特制定本校的师德创优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开展学校“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先进班组、文明处室争创活动为载体,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为我区“构筑台州教育高地,打造台州教育中心”做出贡献。

二.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标准和要求

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就是要使教师群体能自觉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全面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育教学能力不断加强,业绩显著,具体要求为:

1.爱党爱国、依法执教;

2.敬业爱岗、严谨治教;

3.团结友善,为人师表;

4.情操高尚,廉洁从教;

5.节能减排,多城同创;

6.丰富活动,提高素质。

三.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安排

(一)发动宣传阶段:XX年10月,成立学校争创领导小组,制定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实施方案,并上报区教育工会;

(二)学习推进阶段:XX年10月至XX年3月,全面展开“群体师德创优”活动;

(三)活动总结阶段:XX年4月至5月,全面总结,整理和归档“群体师德创优”材料,做好自查自评,按要求申报“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先进单位。

XX街道中心小学工会

XX.10.15

第8篇:樟市中心小学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方案

2011年樟市中心小学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8.31”全国优秀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市、区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良好的教师群体形象,实现一流教育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为方针,以《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胡锦涛《教师节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为指导,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以各级各类师德标兵和先进人物为榜样,以全面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为目的,紧紧围绕师德建设的总体目标,树立教师队伍全新的师德形象,更好地适应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具体内容:

1、依法治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教育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维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重视安全工作,确保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做到认真备课、上课、批改、辅导、教书育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心理负担。

3、热爱学生。以满腔的爱心、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公正、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严格要求,耐心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探索教育教学法规,积极参加教师科研活动。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滥订滥发各科学习资料,坚持“轻负荷,重质量”,推进素质教育进程。

5、团结协作。同志间团结协作,互帮互学,互相关心,互相学习,建立和谐、民主的工作环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新老教师结对,能者为师,关心集体,处处维护学校荣誉。

6、尊重家长。认真听取社会和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经常主动与家长联系,积极宣传先进教育思想和方法,努力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良好育人氛围。

7、廉洁自律。继续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乱收费。

8、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言行举止文明规范,仪表端庄大方,处处以身作则,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活动形式:

1、学习宣传。学校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和方式,组织教师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教师节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学习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习与时俱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学校注重宣传,利用宣传窗、黑板报、校刊及校园其它空间,宣传《中小学教师职业

道德规范》,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宣传学校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先进事迹和成果。

2、树立典型。结合年度“评先、评优”活动,在校内树立师德先进典型,使广大教职工树立信心,有样可学,不甘落后。

3、互帮互学。通过“师徒结对”,明确义务,落实责任,要求师徒间、同志间不但要学教学艺术,更要学师德,做到互相促进。

四、创优活动的实施:

教职工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将在中心小学党支部和学校领导统一领导下,由工会负责实施。实施过程中,认真组织教工学习、讨论实施方案;每学期底进行自评,提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工会要组织力量根据各群体单位的自查报告,组织检查(抽查)验收。

五、群体师德创优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胡可安 副组长:植明柱、邓伟金

员:冯勤英、钟瑞茶、曾祝娇、沈其玉、钟达帮、黄秀娟

廖七娇、马雪英、黄冬娇、赵细凤、曾红连、邓伟平

第9篇:关爱特殊群体措施方案

陈家沟小学《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措施和效果》

实施方案

在我们的学生中间还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父母远离家乡,到遥远的他乡谋生糊口;当我们被长辈群爱意包围的时候,他们却被留在家中,托管在小饭桌,孤独地像荒草一样生长;别的同学都 在认真苦读, 为理想而努力时, 他们却游离在外, 迷茫的找不到方向;别的孩子在爸爸妈妈的关爱下健康快乐的成长时, 他们却只能孤独无 助的流着酸楚的泪。留守儿童、托管生、学困生、单亲儿童就是这样 的一个特殊的群体,就是这样一个需要特殊关爱的群体,学校领导老师始终把你们惦记,身为教师,我们感到由衷的责任重大。为了使这些特殊群体的孩子和其他的孩子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坚持以人为本、均衡发展、教育公平,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特殊群体学生都能享受高质量、高水平的义务教育。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推进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托起明天的太阳”为主题,以快乐成长工作站创建为载体,努力营造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二、工作内容

紧紧依托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力量,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中小学生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调动一切教育资源,全面关爱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生、学习有困难的学困生和父母外出经商、务工的留守学生,努力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确保各类学生都能健康快乐成长。针对特殊群体儿童学习生活、兴趣爱好、心理情感等方面呈现 的突出问题,着眼培养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兴趣、爱好,为保护特殊群体儿童的隐私班主任保管好他们的档案,重点放在特殊群体儿童身上。

1、实施爱心手拉手互助活动。引导少先队小干部、少先队 辅导员、班干部集体联合与特殊群体的少年儿童手拉手。通过开展制定一份爱心计划、结交一位手拉手小伙伴、写一封手拉手联谊信、同过一次手拉手主题队会等活动,促进与特殊群体少年儿童的交流互动。

2、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不断丰富特殊群体少年儿童的兴趣 和爱好,鼓励特殊少年儿童群体掌握一技之长。尽力挖掘这些孩子 身上的闪光点,发现他们的爱好特长加以大力的培养,以便树立他们的自信心。

3、举办真情传输活动。开展书信文化活动,引导特殊群体儿童群体与亲属沟通,交流心中的困惑,吐露自己的心声;结合重大节假日、双休日、开展家访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特殊群体儿童解 决生活、学习、心理上的现实问题。与特殊群体儿童外出父母沟通, 使外出家长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特殊群体儿童在学习和心理等各方 面的情况,从而使特殊儿童群体不致缺失家庭关爱,能够健康快乐 成长。

“特殊群体儿童”需要老师的精心呵护与照顾。对他们进行关 爱,我义不容辞。我要用良好的师德和高尚的情操去感化学生;用 广博的知识和精湛的教学去吸引学生;用饱满的激情和真诚的微笑 去感染学生;用灵动的音符去弹奏学生的“心灵之音”;用无微不至 的关爱让“特殊群体儿童”感受到家的温馨。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特殊群体儿童撑起一片爱的天空,使他们在充满爱心的环境里茁壮成长。

凉州区洪祥镇陈家沟小学

2018年4月

第10篇:群体性事件处置方案

群体性事件

应 急 处 置 方 案

为了及时有效处置好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根据上级政府的规定,结合我居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要求,积极稳妥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正确把握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概念、等级和处置原则,规范处置群体性组织指挥机构、力量调度、装备配置、现场处置行为。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二、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概念

群体性事件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根源是利益矛盾问题,表达的是利益诉求,表现为聚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形式。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是指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主要包括10个方面的行为:①聚众冲击、围堵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②聚众堵塞国家干线公路及重要交通枢纽的;③聚众阻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的;④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及经营场所物资的;⑤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引起跨地区、跨行业连锁反应的;⑥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⑦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大规模事件;

⑧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⑨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策划的大规模非法聚集活动;⑩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黎明居委会群体性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其他居工作人员为成员。综治主任为处置应急小组长,处置应急组长负责现场疏导工作,在处置过程中,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掌握第一手资料,按现场情况有针对性地处置。

四、处置方法

接到群体性事件报告,处置领导小组要迅速安排相关负责人快速赶赴现场,要正确把握“四不”,即不懂政策没有经验的人不要派;导致群众情绪激化的话不要说;不符合政策、法律的态不要表;通过努力不能兑现的“空头支票”不 要开,防止造成工作被动。

1、征用土地和农民负担等方面而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根据掌握的信息,排出中间主要人,然后通组织干部单个做思想工作,必要时请上级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造成损失的违法人员,在现场注意观察其动向,一方面让其慑于法律的威严,另一方面为打击、处理提供依据。

2、针对非正常死亡或医疗事故等引发的闹丧和冲砸事件的处置。

在处置调查人员获取信息后,主动参与,立即开展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负责向死者家属解释,争取主动,如有疑义将尸体作法医检查,以此将尸体转移到殡仪馆保存。

3、针对发生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事件。

及时掌握信息,掌握事发因果,立即安排知情人,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应急小组全体人员并组织车辆,阻拦和动员说服上访人员回当地到信访办公室交谈,根据情况,千方百计遏制事态扩大,杜绝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再次发生。

4、注意事项:处置群体性事件,讲话要注意策略,解释工作理论性要强,法律法规政策精神要吃得准,语言要文明,切忌产生冲突;在处置过程中,既要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又要善于把握时机,走出“慎用就是不用”的误区,及时出击,大胆工作;工作人员在做解释工作时与指挥上下意见一致,要注意不能相互矛盾,前言不达后语,不要乱表态,只要信息灵通,依法办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就能达到处置迅速、减少损失、树立威信、杜绝上访折目的。

四、后续工作 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我们必须抓住时机,趁热打铁,继续深入做好善后工作,切实防止反复。

1、尽快研究解决群体的利益诉求。对群众利益诉求解决的力度越大,群众性事件出现反复的可能性就越小,反之则越大。对确系无理的要求,或者对群众不理解,以及理解有偏差的问题,应当通过编

写答复提纲等方式,统一口径,主动到群众中去,为群众释疑解惑,疏导群众情绪。对于群众反映的情况不清楚,但诉求可能合理的,应当派出工作组,深入调查研究,尽快给予答复和解决。对于群众性事件发生过程中或者发生之前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应当尽快解决到位。对于群众反映的行政不当、粗暴执法、执法违法、司法不公、贪污腐败等问题,要尽快处理,取信于民。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要及时调整完善。

2、抓紧跟进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取得最佳的效果。

3、高度关注可能导致事态反复的因素。事态平息之初,要保持相应处置力量和威慑态势,继续保持对事态的有效控制。

第11篇:群体性事件应急方案

1 总则

1.1 目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 ”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区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区特点和未来建设、发展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1.2.1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群体性事件原则上由发生地的党委、政府负责处置,必要时上级党委、政府直接负责处置。引发事件的问题由有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决。责任要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不得把本级应该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不得把本单位本部门应该解决的问题推向社会。

1.2.2 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要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1.2.3 教育疏导、防止激化。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1.2.4 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和武器。要根据群体性事件的起因、规模、影响以及现场情势和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动用处置性警力、是否采取强制性措施以及采取何种强制性措施、是否使用警械以及使用何种警械。既要防止警力和强制措施使用不当而激化矛盾,也要防止当用不用而使事态失去控制。现场处置群体性事件,不得携带和使用武器。

1.2.5 及时、果断处置。对发生暴力行为或者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1.3 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中办发[2004]33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国务院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群体性事件是指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通过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

根据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在我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主要分为以下九类:

1、土地征使用动拆迁问题;

2、涉法涉诉问题;

3、小洋山群体问题;

4、城镇建设和管理问题;

5、历史遗留问题;

6、企业转制、集体资产分配问题;

7、处理企业军转干部问题;

8、处理医患纠纷问题;

9、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

1.5 区群体性事件现状及分析

近三年,区群众到区政府集体上访共805批16004人,上市上访245批5146人,集访的主要问题是在征使用土地、动迁安置、社会保障、企业转制、环境污染、城市建设管理等6个方面。尽管群体上访时断时续,但总体上是呈逐年下降趋势,人民内部矛盾有所缓冲。

2 组织机构

2.1 组织领导

坚持党委、政府对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抓好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本区的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群体性事件专项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是本区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专门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区群体性事件专项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是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

2.3 职责

2.3.1 党委、政府的职责

1.加强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分析、研究,把握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内在规律,建立健全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指定责任部门研究、拟定有关预案,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2.对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统一组织领导现场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出动处置性警力、使用必要的强制措施和警械等重大措施。

3.总结群体性事件处置的经验教训,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3.2 涉事单位的职责

1.对因本部门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其主体是本部门本单位人员的群体性事件,在按照规定上报情况的同时,迅速派出负责同志赶赴现场开展面对面的劝解疏导工作。

2.对党委、政府要求限期解决的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按时解决。

2.3.3 公安机关的职责

1.收集、研判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动态信息,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并通报涉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及时做好防范、化解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

2.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维护群体性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单位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保护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搜集并固定群体性事件发生现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

3.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对群体性事件中违法犯罪的人员以及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分子,依法打击处理。

2.3.4 其他单位的职责

信访、行政复议、纪检、监察以及检察、审判机关,要按照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举报、检举、控告或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申请,依法办案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各有关职能部门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具体决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救济渠道,以便群众通过合法手段和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体,应当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

3 预测、预警

3.1 信息传送与报告

群体性事件的组织机构为信息监测和报告主体,组织其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监测和上报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突发事件信息。

3.1.1 信息报送渠道及程序:各级部门在接收事件发生地和专项协调管理机构的信息报告后,及时要将有关信息要报告区委、区政府等上级部门。

3.1.2 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级和较重级公共场所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要在半小时内口头上报区应急办,一小时内书面上报区应急办;发生突发滋事事件后,要立即上报区应急办公室;有关详细信息随调查和处置工作进展随时续报。

3.1.3 信息交流的范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报信息后,在向指挥部和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要将情况有关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预测、预警信息要严格坚持保密制度,控制信息交流范围。

3.1.4 信息监管:应急组织机构要加强信息的监管,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按照信息报告交流范围的要求,科学确定信息交流范围。指挥部办公室要对收到的信息认真审核和全面询问,详细登记报告人和报告电话等信息备查。

3.2 预警级别及发布

收到群体性事件预警信息后,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和确认,由区应急指挥部审定后统一发布。对群体性事件预警实行分级管理。按照情况性质和轻重缓急,具体分为4个等级:即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群体性事件。

1、到镇、园区的集体上访或聚集为四级;

2、到区的较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聚集为三级;

3、到市的较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跨行业的小规模串联聚集为二级;

4、进京集体上访,或赴市较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出现严重违法情形的群体性事件,或发生暴力恐怖活动,或到重点、敏感部位制造恶劣影响事件的为一级。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一般级、较大级事件,由公安分局治安、刑侦支队等专业部门以及属地派出所联合成立的滋事事件应急处置属地指挥部加以处置,区应急办予以指导。

4.1.2 重大、特大群体性事件,由区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指挥处置。

4.1.3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旦掌握或接报群体性事件预警信息,应在对事态性质、信息级别作出具体分析判断的基础上,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化解矛盾、控制事态,防止群体性事件升级,并根据处置预案做好准备工作。

4.2 群体性事件信息处理

对群体性事件预警信息,各部门、各单位应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报告群体性事件预警信息应准确、全面,尽可能地把主体、规模、时间、诱因、动向、涉事单位、骨干人物等要素报告具体、完备。重大、紧急信息可先初步报告,再续报全面情况。

4.2.1 凡发生群体性事件,事发地党委、政府要第一时间上报信息。(口头、书面规定)

4.2.2 二级以上(含二级)的预警信息应在1小时内上报

4.2.3 维护稳定工作特别防护期,实行群体性事件预警信息日报告制度,重大信息即时报告。

4.3 指挥协调

4.3.1 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事件发生地的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应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

1、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部应设立专门工作班子或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撰写宣传资料、统一对话口径、记录会商过程、收集汇总动态、编写现场信息、起草新闻稿件、联络上级机关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2、现场指挥部应在群体性事件现场设置宣传车或广播室。必要时,党委、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在现场同群众对话,有针对性地解释有关问题,进行宣传教育。进行现场疏导时,应严格统一口径,不得作出违背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承诺。

3、对通过口头、传单或其他方式制造散布谣言、制造思想混乱、煽动闹事的,应迅速采取措施,辟谣止谣,澄清真相,挽回影响,并依法对造谣传谣人员作出处理。

4.3.2 镇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和涉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必要时,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镇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诚恳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

1、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

2、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责成相关部门或者单位限期研究解决;

3、对确因决策失误或者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要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

4、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4.3.3 异地群众聚集形成群体性事件的,群众来源地的党委、政府和涉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指派有关负责人率领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疏导、化解和接返工作。事件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异地群众的教育和送返工作。

党委、政府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在现场做工作时,公安机关应当派便装人民警察或者少量着装人民警察到现场掌握情况、维持秩序,同时做好随时出警处置的准备。

4.4 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

事发地所在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并向上级报告。

4.4.1 先期工作

先期处置工作由群体性事件发生地的镇党委、政府负责。根据应急预案成立由镇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任组长,地方派出所、涉事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涉事单位、行为发生地的镇党委、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对下列群体性行为,要及时、主动做好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

1.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苗头,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

2.聚集上访尚未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严重影响交通、治安秩序或者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3.发生在单位内部的表达共同意愿的小范围聚集事件,尚未发生行凶伤人、扣押人质或者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的;

4.其他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尚未出现过激行为、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现场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的群体性行为。

4.4.2 现场处置

4.4.2.1 如发生通过前期工作仍不能控制的应急情况以及重大以上群体性事件后,区应急联动中心等报请或由区委、区府以及区应急委直接启动区总体预案并迅速上报市应急办,扩大响应范围、提高响应等级,区应急处置指挥部进入运作状态,统一指挥调度全区性的应急管理资源,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4.4.2.2 区应急指挥部进入运作状态后,在前期处置的基础上,迅速研判形势,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布指令。接转指挥关系,履行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职能,发布指令,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实施应急处置。

4.4.2.3 各应急联动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相关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组织实施应急处置。

4.4.2.4 群体性事件现场发生或即将发生下列严重违法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的决定,立即出动处置性警力进入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使用必要的警械,尽快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防止因警力、警械和强制措施当用不用而使事态失去控制。

1、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和重点要害地区、部位。

2、进入城市中心区段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3、卧轨拦车、堵桥堵路、阻断交通要道。

4、械斗、骚乱。

5、呼喊、张挂诽谤性口号、标语。

6、发生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

7、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4.4.2.5 处置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现场管制措施:

1、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未经检查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

2、设置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

3、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

4、守护重点目标。

5、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检查嫌疑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

6、制止未经批准在现场进行的录音、录像、拍照、采访、报道等活动。

4.4.2.6 处置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下列强制性措施:

1、发布命令或者通告,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聚众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众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

2、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使用必要的驱散性或制服性警械强制驱散,但应尽量避免伤亡。

3、对经强行驱散仍拒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4、对正在进行打砸抢烧的人员,应立即制止并带离现场或者予以拘留。

5、对组织、煽动、串联、挑起群体性事件的为首骨干分子,应予以训诫,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拒不改正,继续进行违法活动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以及用于非法宣传、煽动的工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并依法处以有关责任人员

4.4.2.7 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慎用强制措施,防止因强制措施使用不当而激化矛盾、扩大事态。

1、在群体性事件现场维持秩序时,值勤民警应文明执法,避免与群众发生直接冲突,防止对参与者造成伤害而激化矛盾。

2、动用强制措施处置群体性事件前,人民警察应当向现场人员明示告知。

3、动用处置性警力,公安机关负责人应事先对公安民警进行动员,通报情况,严肃纪律,交代任务,提出要求。

4、确有必要对为首骨干分子和现行严重犯罪嫌疑人现场采取强制性措施的,应选择有利时机,充分做好前期工作和后续准备。

5、拟对群体性事件的为首骨干分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应由区公安局报市公安局批准。

6、群体性事件处置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和救护设施;在群体性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救治伤病人员。

7、处置群体性事件采取强制措施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4.4.2.8 处置群体性事件,应高度警惕境内外敌对分子和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群体性事件挑起事端,及时掌握其活动动向,坚决切断其联系渠道,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依法坚决打击。

5 后期工作

5.1 善后工作

5.1.1 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党委、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单位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要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

2、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

3、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要及时修改完善;对工作亟需而尚未出台的措施、办法,要抓紧研究制定,本级无权制定或者修订的,应向上级提出有关建议。

5.1.2 应依法及时对有关人员作出妥善处理,并以此教育干部群众。

1、对负有重要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严肃处理到位,并公之于众。

2、对从现场带离人员,应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

3、对违法人员应查清事实,依法处理。

5.2 调查和总结

5.2.1 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并上报区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5.2.2 区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告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办。

6 宣传、培训和演习

6.1 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6.1.1 公众宣传教育

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整个过程。要通过新闻媒体、现场广播、印发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不得妨害国家的、集体的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的串联聚集,不得堵塞交通,不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和其他要害部位,不得妨碍正常的社会秩序。要使群众懂得,即使诉求合理合法,但表达方式方法不合法,仍然属违法行为,且须承担法律责任。必要时,党委、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人要在现场同群众对话,有针对性地解释有关问题。互联网新闻信息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管理,积极引导网上舆论。

6.1.2 舆论引导

群体性事件一般不公开报道。个别群体性事件确需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报道的,由区委、区政府依照相关规定,提出报道方案、提供统一稿件、审定报道口径,并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视情况作简要的公开报道,引导舆论,以正视听。如境外有对我不利反应或歪曲性报道,应视情况及时组织对外报道,做出必要的澄清和驳斥。

6.2 培训

应急管理协调机构定期组织开展相关专业知识、现代化办公、法律法规和应急处置工作程序的培训,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6.3 演习

应急管理协调机构负责组织相应的专项预案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市民公众,普及应急救援的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7 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7.1 工作考核

1、要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要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处置群体性事件预案的要求,尽职尽责,讲究方法,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2、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情况作为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考查和专项检查。对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7.2 责任追究

国家工作人员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维护稳定和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有关规定不执行或者贯彻不力,侵害群众利益,作出错误决策,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致使群体性事件升级的;

2.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不认真解决,失职、渎职,甚至怂恿群众到上级机关集体上访,致使群体性事件屡有发生或者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3.因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导致群众集体上访或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失当,甚至压制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如实上报情况和及时处置,致使可以避免的影响和损失而未能避免的;

5.违反规定指令公安机关参与非警务活动或者违反规定派出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或者滥用警械、强制措施,或者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造成矛盾升级、事态扩大的;

6.在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8.1.2 应急预案公布

《应急预案》经过专家评审通过后,由区应急办代表区政府批签。主管部门根据计划和需要,广泛向社会公众宣传《应急预案》。

8.1.3 应急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每三年对《应急预案》修缮一次,必要时可作随时调整,报区应急管理委员办公室备案。

8.2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12篇:创建“无群体性事件街道”活动实施方案

创建“无群体性事件街道”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街道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在2012年开展创建“无群体性事件街道”活动,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力度,减少和控制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扎实开展“无群体性事件街道”创建活动,努力创建“无群体性事件街道”,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无群体性事件街道”为载体,以强化维护稳定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街道经济建设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创建目标

创建“无群体性事件街道”活动,要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我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及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要明确各社区的责任,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最终创建“无群体性事件街道”。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维稳信息收集力度。

在创建活动中要依靠社区干部、社区民警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有利条件,组织精干人员,建立健全维稳信息员队伍,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及隐患,并进行分类登记,归口处理。

(二)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化解矛盾。

施行“不稳定信息周报制”,各社区务必每周一早会后将不稳定信息上报办事处,并对排查出的矛盾和隐患,明确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化解处理。减少群体越级上访事件、减少群众不满意的热点难点问题、减少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要做到排查到位、防控到位、宣传到位,把各类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狠抓落实,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要认真预防和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要做到早掌握、早预防、早处理,消除群体性事件的不利影响。

五、创建活动的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街道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首先要从思想意识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加强监督指导,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创建活动中要确立典型社区的经验做法进行大力宣传推广,积极利用典型社区的影响,促进我街道各社区创建活动得到有效提高。

(3)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层层明确创建活动主要责任人和具本负责人员,使创建活动在基层得到有效开展。

街道综治办

2012年2月26日

第13篇:弱势群体帮扶队“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方案

弱势群体帮扶队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

一、活动主题:爱和我们一起成长

二、活动意义:让我们“以人为本”思想达到一个共识多去关爱留守儿童,通过活动能让更多的儿童们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尊重、信任、友善、理解、宽容与友爱,形成积极的、向上的人生态度和情感体验。

三、活动目的:

1、通过开展这次活动,更深入地了解留守儿童的需求,为这些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爱护留守儿童,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享受生活的幸福和快乐。

2、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留守儿童,走近留守儿童,让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和寂寞。

四、活动地点:永寿留守儿童之家

五、活动时间:2010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周日)

六、活动内容:

与孩子们近距离接触,通过聊天了解他们的生活环境和身心健康状况

1、介绍活动流程

2、活动开始 u文艺节目类 u互动类 u串插类

3、两名志愿队员与一位留守儿童结对后,双方要互相认识、互相了解、真情互动,为日后帮扶打下良好的基础。 责任人要及时把帮扶双方的具体情况(志愿队员网名、留守儿童姓名、年龄、性别,家庭住址、就读学校、班主任姓名等),整理登记,志愿者与小朋友们一起画画,游戏等。

4、活动总结

5、合影留念

七、活动准备:

1、志愿者标志的文图。

2、根据活动节目制作一个背景音乐光碟

3、车辆提供

4、参加人员数量

5、条幅

6、音响等后勤保障

7、带志愿者帽子、标志牌。志愿者可准备部份赠予留守儿童的学习用品及小礼物。

八、活动要求:

1、参加人员积极活跃,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2、活动以轻松愉快氛围为主,以开心为导向。

3、以留守儿童为中心,顺其自然的开展,不求什么程序和广告新闻效果。

4、要报节目的义工提前报上节目、统一制作,活动前一天统一彩排。

5、统一配戴志愿者徽章与帽子

九、活动预算:300元

第14篇:关于创建学习型教师群体的活动实施方案

成集镇中心小学关于创建学习型教师

群体的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以适应时代、教育、学校及教师发展为指导,倡导终生学习的现代理念,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速教师自身素质提高的进程,构筑“软件”工程,增强发展后劲,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人才和智力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涟教发[2011]11号《关于印发“创建学习型教师群体‘十个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创建“学习型教师群体”从2011年开始,实施为期三年的第一期工程,力争在三年后取得丰硕成果。使教师争做终身学习的先行者,教育改革的实践者,学生家长的爱戴者,自身发展的塑造者,达到师德与师能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创新与求实同步,全面与特长贯通,在工作、学习中发扬开放、争先、博爱、务实的精神,通过研读原著,教学竞赛,教育研讨等实践活动,构建个人教学风格,提高现代化教育技能,形成有自身爱好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学历达标98%。

三、实施步骤:

根据县教师局关于开展教师读书活动,安排了一批推荐书目。每位教师对必读书目做到精读,至少选读两本有价值的教育书籍,鼓励多读书,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写好学习体会。45周岁以下教师不少于一万五千字,45周岁以上教师不少于一万字。每位教师每月写一篇学习体会。

(3)关注弱势群体,着力济困助学。

成立关爱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高书军同志任组长,各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主任为成员,对全校特困生、学困生、单亲家庭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实际情况,填表注册,建立结对帮扶档案并报县教育局工会,将教师结对帮扶落实情况统计表于3月20日前报交校工会办郑志壮处。

(4)开展各类竞赛活动,搭建教师成长平台。

开展各学科的教学竞赛,课优评选,基本功比武,课件制作等活动,教务处牵头,各部门制定活动计划于3月15日前交教务处,按计划实施,县局于2012年4月10日组织竞赛。

(5)每学期举办一次教育论坛。教科室通过邀请专家开展理论讲座,组织校骨干教师开展教学专题讲座,经验交流会,论文评比等活动,使教师结合教学的实际情况,探讨教学的方向,方法,方式。通过自由评议课堂教学得失,交流各自在探索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和经验教训,传递先进教育理念,丰富教学内容,引领教育教学改革的潮流。(学校将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县5月份的活动)

1、以各教学部、教研组为单位开展活动,根据教学实际,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大会交流,培训等形式,每周二集中学习一次。

2、强化领导完善措施。学校把教师自考学习纳入教师考核体系中,把学历达标,论文撰写,学习体会等到纳入名师队伍建设的硬件指标中并作为骨干教师培训,四新培训等培训的依据。

3、设置专项经费,提供物质保障。学校将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专门人才的培养和“学习型教师群体”活动所必需的经费。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12月份)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十个一”系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修订有关实施方案,为2013年创建工作做好准备。

第15篇:镇中心小学至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实施方案

镇中心小学2008年至2013年群体师德创优活

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8.31”全国优秀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市、区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良好的教师群体形象,实现一流教育目标,故在2008年至1013年期间制定开展枫湾镇中心小学群体师德创优活动。

一.创优活动指导思想

以“一纲两法一规范”和《韶关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为创造一流的教育,造就一流的师德,进一步加强教师的师德建设和业务建设,提高教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全面提高枫湾镇中心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创优活动实施原则 1.完善机制,重在建设

创优活动将在前几年创建的过程中,根据韶关市教师师德规范内容,按照学校工作的实际,制订新的群体创优达标标准,通过达标标准的导向作用,激励各基本单位加强集体建设,最终达到学校整体优化。因此,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

2.群体师德优化与个体提高相结合创优活动要以教工个体师德修养的不断加强为基础,通过个体素质的提高,促进群体的优化。同时,群体的优化引导教工向更高的水平努力,而集体的归属感和约束力弥补个别教工的某些不足,从而实现个体提高,促进群体优化,群体建设带动个体进一步发展的良性循环。

3.自评与校评

活动的宗旨在于激励教工群体的不断自我完善。所以,我们要把自评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对照达标标准的自评,发现存在的不足,明确方向,从而激励教工群体的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在自评基础上的校评,主要目的在于检查、督促、总结经验,发现先进,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群体的争先精神,实现创优的目的。

4.创优活动必须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

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育教学工作,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必须围绕这一中心工作开展,为这一中心服务。教师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应有利于教书育人氛围的强化,促进管理育人,服务育

人水平的提高。群体师德创优活动与先进班组评比的结合,能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创优活动的实施

教工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将在中心小学党支部和中心小学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工会具体负责实施。实施过程中,各群体基本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工学习、讨论实施方案;每学期底,各群体单位对照达标标准进行自评,提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工会要组织力量根据各群体单位的自查报告,组织检查(抽查)验收。

四.创优活动的评比与奖励

群体师德创优活动采取每学期结束前,各群体单位对照创优达标标准打出自评分,每学期结束前,各群体单位根据各自创优达标情况写出创优活动工作总结,工会将各群体单位集中交流后,打出互评分。工会将两次评比材料送群体师德创优领导小组评议,然后评出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先进集体。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评比结果工会将给以一定的奖励,将纳入教职工的学期或年终考核。

五.群体创优单位的划分

1.中心小学以1-3年级、4、5、6年级各一小组为一个单位。 2.东北片、西南片各为一个单位。六.群体师德创优活动领导组织 组 长:杨有林 副组长:黎忠全

组 员:陈尾林谢优娣钟丽萍黄远明刘寿辉 七.群体师德创优达标标准(见附件)枫湾镇中心小学工会

2008年9月 附件

群体师德创优达标标准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权重分 自 评 校

评 1 政治 坚定、思想 过硬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十七大报告精神和胡锦涛书记在2007年“8.31”全国优秀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3、在思想上、行为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1 2 遵纪守法、依法执教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2、做学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9 3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1、努力实践韶关市中小学教师誓词,爱校如家,淡泊名利,尽职教书育人。

2、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不敷衍塞责。

3、不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4、不借课后辅导之名收取额外费用。

5、不在非节假日及本校学生中搞有偿家教或在其他教学机构兼职,节假日从事有偿家教及兼职的要报学校批准同意。

15 4 严谨治学、业务精通

1、树立优良学风及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刻苦钻研业务,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2、熟悉教育理论,掌握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精通教育教学业务。

3、不重复使用旧教案。

4、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12 5 热爱学生、教书育人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平对待学生。

2、严格要求学生,严格管理学生。

3、不讽刺、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4、做学生思想工作要动之于情、晓之于理、导之于行、持之于恒、循循善诱。 12 6 团结协作、

关爱特殊群体活动方案

关爱特殊群体工作计划(共7篇)

分享活动方案(共)

农村党员活动方案(共)

农产品活动方案(共)

本文标题: 群体活动方案(共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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