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专题宣传活动方案
全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专题宣传活动方案 为做好我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宣传,提高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2016 年初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专题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重点宣传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典型案例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和社会危害,引导公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提高公众的识别能力,引导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教育人民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震慑犯罪份子,并以此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推动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三、活动时间 2016 年 1 月 29 日至 2 月 29 日,为期 1 个月。
四、活动安排 1、市处非办负责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专题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牵头宣传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组织全市各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在本单位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和相关知识。
2、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公安局配合,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内容,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
3、市维稳办积极稳妥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自身职能,加强处非宣传。
4、市公安局要抓好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侦办,并从中挑选经典案例,以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其他宣传方式,积极向社会开展宣传,部署各县市区公安(分)局组织基层派出所悬挂横幅,同时通过片区民警发放宣传资料。
5、市城管局做好此次活动咨询点、公众场所 LED 滚动屏、街道宣传横幅悬挂的行政审批许可工作,安排部署市区内 LED 广告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
6、郴州电视台制作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公益广告,在相关频道连续播放 1 个月。安排专门记者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7、郴州日报社在郴州日报连续刊登 4 期以上非法集资宣传板块。安排专门记者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8、郴州银监分局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本单位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和相关知识,集中宣传日组织各银行机构在市级机构大门前设置宣传点。
9、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各保险机构在本单位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和相关知识。
10、市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向市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短信,分批发送 2 次,2 月 1 日一次、2 月 23 日一次。如“郴州市处非办提醒您: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11、市公汽公司负责在市内公交车、出租车播放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公益广告。
12、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对市内报刊媒体登载、播放的集资类广告进行清理整顿,予以规范,依法查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在未得到政府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停止对投资类、投资咨询类、融资对接中介平台、金融服务类、股权咨询类、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与金融有关企业的注册登记;并对现已注册的此类公司逐一进行风险排查,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清理退出。
13、市经信委在各中小企业之窗播放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公益广告。
14、各县市区强化基层宣传,在街道、社区、乡村、学校、车站、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张贴宣材料,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下基层、入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形式,主动向基层群众普及预防非法集资相关知识。
五、活动内容(一)宣传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宣传普及相关金融知识,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教育社会群众如何识别非法集资,提高社会群众的识别能力。
(三)宣传近年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例。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四)曝光新型互联网骗局,揭示不法分子利用 C2C 商务平台、第三方支付、P2P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进行非法集资和诈骗犯罪的手法。
(五)加强对融资广告的审查和管理,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监管,遏制不法份子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期骗性宣传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教育群众通过合法途径投资理财,培养理性投资观念。
六、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本实施方案,拟定本地区、单位的宣传工作方案,将宣传方案下发到对应单位,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性。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当前非法集资的新形势、新特点创新宣传手段和宣传内容有针对性的强化宣传教育,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并妥善保留相关活动资料。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市区必须在辖区内的乡镇成立乡镇处非办负责宣传,在乡镇墟场、各村居民集中地设立固定宣传教育牌。通过新闻媒体、市县两级公开举报咨询电话,进一步扩大非法集资投诉受理,设立有奖举报,受理群众举报,对群众遇到的投融资问题进行相关知识咨询和政策法律服务,帮助公众释疑解惑。市城区要以“一块牌子,二个电话,三句提示”(一块入户宣传牌子,一个举报电话和一个咨询电话,三句提示非法集资风险的标语)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相应政府要安排人员、经费、场所集中开展,做到户户皆知。各县市也要参照执行。
(四)强化考核,明确奖惩。市处非办将宣传服务月活动以及日常宣传的相关工作情况纳入 2016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综治考评范围,并结合综治考评要求,对各县市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
附件:1.致广大市民一封信:提防您身边的非法集资!2.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3.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 4.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 5.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附件 1 致广大市民一封信——提防您身边的非法集资!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少数单位和个人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旗号,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种植养殖、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重入股、委托理财等虚假项目,欺骗广大市民,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致使不少市民上当受骗,给个人和家庭造成重大伤害,既损害了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特别是近年来,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国家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政策为幌子,采取 P2P网络借贷平台、互联网金融互助平台等非法手段,大肆敛财。2015 年 11 月 11 日,中国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联合发布预警信息称:“近期国内多地出现以“金融互助”为名,承诺高额收益,引诱公众投资资金的行为。该类引诱投资的行为主要特点包括:名目繁多,常见的有:“XX 金融互助社区”、“XX 金融互助平台”、“XX 金融互助理财”等;并且发展迅速;迷惑性强;利诱性强;隐蔽性强。”同时明确指出:“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断裂,投资者将面临重大损失。请广大公众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审慎投资,防止利益受损。” 非法集资是政府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行为。我国《刑法》第 176 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1998 年 7 月 13 日国务院令第 247 号发布施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因此,参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
广大市民朋友们,一定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大量的事实和教训证明:非法集资是陷阱,而不是“馅饼”;是侵吞人民群众血汗钱的“绞肉机”,而不是人民群众致富的好门道;是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和人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而不是造福于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合法投资行为。当前,政府部门正组织专项打击行动,重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希望广大市民主动举报非法集资,同时,也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远离非法集资。
附件 2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1.借种植、养植、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或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电子黄金”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 P2P 借贷平台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3.利用金融互助平台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附件 3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点 1.合法外衣 多数从事非法集资犯罪的企业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司法公证样样俱全,经济犯罪活动披上了“合法外衣”,具有一定的蒙蔽性。在群众交纳集资款时,出具借条、收据、收款证明等不同名目的集资凭证,有的还辅之协议、合同等,骗取群众信任。
2.能人引领 一些非法集资组织者本身是当地的能人,有的甚至是当地知名企业家。一些非法集资利用名人做代言人,或者打着领导关心支持的幌子,做虚假广告,误导舆论,欺骗群众。
3.暴利引诱 无论是采取什么形式,犯罪嫌疑人都会把回报率定得很高,以支付高息红利为诱饵,使部分群众获得暂时实惠,进而利用其进行宣传,扩大非法集资活动规模。
4.短期兑现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5.亲朋好友介绍 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
附件 4 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 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严重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本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附件 5 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1.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3.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4.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5.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6.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7.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8.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9.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10.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11.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12.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13.参与非法集资,自己承担损失。
14.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15.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16.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17.远离非法集资,脚踏实地致富!18.提高法律意识,警惕非法集资!19.抵制非法集资,勿入陷阱!20.非法集资,火药桶!别碰!
21.警惕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
22.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广大市民防范非法集资意识。
23.在全市掀起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新高潮!24.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25.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26.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平安郴州。
27.打击非法集资齐参与,同享社会和谐共受益。
28.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行动,努力营造富民平安环境。
29.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30.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努力实现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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