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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bizsys | 发布时间:2021-01-26 06:09:2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广西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广西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全区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公路水运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我区公路水运交通建设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我厅决定从今年开始在行业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10年开始,2011年结束,为期2年。凡列入自治区交通基本设施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1.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相关行业单位、各建设项目业主接本通知后,应结合实际,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立即布置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高速公路由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路网项目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负责,水运工程由自治区港航管理局负责,其余项目由负有监管职责的各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协助厅负责全区公路水运项目的“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应当确定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施工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公路水运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08〕116)要求对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实行责任登记;各参建单位应按实际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施工单位应建立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各参建单位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逐步推行安全工程师制度。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动态管理台帐,对新进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者转入新的岗位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各参建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业主及监理单位应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复查。(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施工总体布置应符合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便桥设置、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系统和预制场的布置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炸药仓库须经公安部门验收;严格执行“四项严禁”规定,各类高空作业、跨线桥施工作业区域、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防坠落设施、上下通道、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应按规程和有关规定设置,隧道的掘进、支护、衬砌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建设单位应明确不低于投标价1%的安全生产经费,完善安全生产经费的支付办法,及时、足额支付;监理单位应严格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2.我厅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将选择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确定为自治区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各行业管理单位负责对确定的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其中高速公路应确定不少于2个示范工程和5个示范工地,路网工程应确定不少于2个示范工程和3个示范工地,水运工程应确定不少于1个示范工程和1个示范工地。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情况,有代表性的确定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开展活动。厅直属各行业管理单位在7月底将具备条件的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考核后,厅在2010年8月底前将确定的自治区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报交通运输部。

3.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通过示范工地建设,推动示范工程建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摸索制定本项目的“平安工地”达标标准。此项工作应在7月底完成,之后在项目中开始试行,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

各单位要以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为载体,结合当地特点,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平安工地”达标标准,此项工作应在9月底完成。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行业管理单位“平安工地”达标标准于10月底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在总结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行业管理单位“平安工地”建设示范经验基础上,根据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达标标准”(以下简称“自治区标准”)。此项工作在年底前完成。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1.2011年区内所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应严格按照“自治区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合同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根据“自治区标准”组织监督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确保全区公路水运交通建设领域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2.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将从业企业参加建设活动情况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对验收不达标的项目所属企业的诚信等级作降一级处理,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形成现场安全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

3.为期2年的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项目应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并将总结于2011年11月底前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并择优向交通运输部推荐。为巩固活动成果,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交通运输部计划在各省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基础上,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全国公路水运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四、组织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活动开展工作。组 长:潘巍

副组长:李小林 梁 毅 周一农

成 员:李日昌 陆晓明 姜继红 梁美权 姜永

春 杜敬民 李 程 刘道宣 梁军林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梁军林 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耿德伟

陈 剑

宁子秋

成 员:余建国 谢庆华 陈大勇 黄建立 谢中标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市公路局,各建设项目业主、厅直属各行业管理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针对当前行业建设规模大、风险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以工程一线安全为重点,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技术法规,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加快实现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2009〕2号)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等一系列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行业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设计、监理、监测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四个结合”,以示范为主线,全面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各单位、各项目要把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实现“十一五”交通运输建设质量安全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公路水运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参建单位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以抓好示范工程、示范工地为主线,逐步完善平安工地的创建模式,全面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实现我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单位、各项目要充分认识当前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合同段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各单位、各项目每月须向我厅报送不少一则活动快讯,厅将创办《“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快讯》,加强全区的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

(四)建立“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我厅将根据实际情况,活动结束后,经考核,对确定为自治区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参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确定为市县(区)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参建单位,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各单位、各项目应不断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促进工程建设的长治久安。

二O一O五月三十日

第2篇: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

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安全监督科

时间:2010-5-1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确保全省交通运输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交质监发„2010‟132号)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特制定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为我省交通运输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解决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批“零伤亡”示范性工程,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活动范围

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由省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设市区、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厅航运局、厅质监站、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宝汉公司、厅外资办牵头负责,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活动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一)高速公路:分别由咸阳、延安、榆林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宝汉公司、厅外资办牵头负责,各建设项目现场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厅安监处、高管处督导。

(二)干线公路:由省公路局牵头负责,各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并组织所属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厅安监处、高管处督导。

(三)农村公路:由省公路局牵头负责,各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并组织所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厅安监处、公路处督导。

(四)水运工程:由厅航运局牵头负责,各市航运、海事局具体负责并组织所属水运建设项目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厅安监处、高管处督导。

(五)汽车站场:由厅运管局牵头负责,各设市区、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并组织所属汽车站场建设项目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厅安监处、运输处督导。

(六)安居工程:由厅安居办牵头负责,各安居工程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并组织所属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厅安监处、安居办督导。

四、时间步骤

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从2010年开始,2011年结束,为期两年,分为两个步骤五个阶段:

(一)创建示范年。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5月)。学习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围绕活动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做好思想动员和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10年5月)。各单位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和技术特点,紧紧抓住重点,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实施方案,制订检查办法,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要求落实到所有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等法规、规范,重点抓好以下6方面重点工作: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各建设单位要对新开工和已开工建设项目进行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人登记检查,并对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各作业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特种人员等)、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工程部、机材部、试验室、施工班组、仓库、预制厂、分包(协作)单位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验收登记制度、隧道等危险施工场所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要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工地不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针对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滑坡和高边坡处理;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等,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备案。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建设单位要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劳动用工动态管理台帐,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尤其对长期工种施工人员要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持有“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得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从事垂直运输机械、起重设备安装、爆破与拆除、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施工的人员,应当持有特种设备操作上岗证书,否则不得上岗。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向一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范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各建设单位应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确定详细的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建立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及时复查。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特别是对于现浇桥梁、高墩大跨桥梁等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长大隧道及不良地质隧道、高边坡及滑坡治理安全预案,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弃渣场安全管理等方面,要重点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监理单位应采取旁站、巡视等多种检查形式,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理,对于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予以整改,对于问题严重者,监理单位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并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应特别注意各类高空作业,大型桥梁、跨线桥的桩基、墩柱施工作业,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隧道的掘进、支护、衬砌,长大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临时便道的设臵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布臵、炸药仓库的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规程,各种防坠落设施、上下通道、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是否按有关规定设臵。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建设单位应当重点监督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要求施工单位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环境的改善和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

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状况,各建设单位要特别对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情况、高墩桥梁电梯及安全防护设施设臵情况、隧道等危险施工场所进出人员登记情况、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安全专项费用落实情况等5项关键工作的落实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在5月底前将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和检查办法报省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第三阶段:深入开展、创建典型阶段(2010年6月~12月)。要在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同时,注意建设项目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和总结,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特点和好的经验做法,确定一批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并且安全制度落实到位,经验方法具有推广价值,或安全管理具有创新点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

各单位要形成所属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情况报告,确定示范项目和示范工地推荐名单,在7月底前报省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确定,省厅将适时组织全省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同时在8月底前将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报部。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第四阶段:形成标准、达标验收阶段(2011年1月~10月)。在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示范经验基础上,形成我省平安工地的示范模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我省“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并报厅审定后执行。所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省厅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确保全省交通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表彰奖励阶段(2011年11月~12月)。活动后期,各单位应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达标工程、达标工地进行表彰,积极宣传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五、组织机构

省厅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胡保存

副组长:冯明怀 侯维靖

成 员:厅安监处、高管处、公路处、运输处、安居办,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厅航运局、厅质监站、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宝汉公司、厅外资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质监站,负责“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乔怀玉

办公室副主任:张毅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近些年安全生产工作虽取得成效但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单位要以开展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完善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是要认真学习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今年的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张德江副总理、吴登昌副省长对安全生产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艰巨性和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性;二是目前我省正处于交通大建设大发展时期,同时又处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矛盾凸显、隐患增多、事故易发的特殊时期,各单位要正确分析形势,始终抓住安全生产不放松,坚持不懈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各单位要在部和省厅活动方案的框架下加强宣传,强化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开展落实好各阶段工作。一是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大力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二是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领导,在总体目标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夯实责任;三是切实做好“三个结合”,即各有关单位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务院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及省厅安全生产要求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四是要调动各方面参与积极性,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监测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

(三)强化考核,确保成效。各参与活动的单位不能走形式,搞过场,一定要以活动为载体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到位,见到实效。一是所有交通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合同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直至合格;二是各单位要通过活动进一步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三是通过活动将行之有效的经验转化为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

省厅决定将活动开展内容纳入对全省各建设项目法人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同时,对活动中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施工或监理单位要依法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省厅将结合信用评价可将其列入建设市场“黑名单”。

第3篇: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汇报材料

关于“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汇报材料

为了响应省交通厅“平安工地”建设的活动,我项目部结合自身情况,加大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文明管理,并对本次“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计划做了详细周密的计划和安排。现将具体的安全和文明管理措施和此次建设活动的计划做如下汇报:

一、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

1、项目部建立了质量自检体系,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管理;根据各分项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明确了质量目标,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层层签订工程质量责任书。在施工中,以规范为标准,以管理为重点,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和重要环节,编制作业指导书,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对施工队班组进行交底,以确保有章可循、规范施工。在技术控制方面,制定了《技术管理细则》,由项目总工负责组织检查,督促制度的落实,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

2、严把施工过程质量关:⑴严把图纸关。用于现场施工的图纸,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复核审核,充分了解设计意图。项目部进场后就组织技术管理人员尽快熟悉设计图纸,吃透设计意图,对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施工部位,在拟定施工方案时,不断地进行方案的优化,尽量消除质量通病。⑵严把测量关。制定切实可行的测量方案,经项目总工审核批准后实施。控制测量由项目部实施,并对控制导线网定期复核。⑶严把试验关。建立了工地试验室,配备了满足施工需要的人员及仪器。按照要求做好工程的有关实验工作,为技术工

作提供依据。对进入工地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检验试验,杜绝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使用到工程中去。按照我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规范技术及质量管理工作,杜绝由于管理的随意性造成的技术失误。施工作业严格执行施工工艺细则及相关的操作规程,以规范、标准的作业确保技术措施的有效落实。⑷成立关键工程攻关组。研究制定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的施工技术方案,收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参数,研究解决办法对策,不断优化施工方案。⑸加强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的联系,在施工技术方面得到广泛的支持与合作,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3、对料场实行严格管理,设专职材料采购员,健全材料采购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场,对材料检验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抽检频率均满足规范及设计的要求。对混凝土、砂浆均采用机械拌合,对生产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各项配合比按每盘料的用量配置,制作配合比牌挂于拌合楼醒目的位置,以便于检查遵守。对隐蔽工程,进行特别、重点检查,并保证原始记录齐全,资料完善,经过监理工程师验收同意才进行下一道工序。

二、安全管理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管理形成了从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及施工员齐抓共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明确层层落实的网络格局。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责,由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主抓,安全工程师专门负责,各专业施工队严格按照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作业,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系统,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搞好安全知识、安全技能、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新工人入场进行有针对性的三级教育,使新工人憝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的安全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加强爆破、电工、电焊工、机械操作等主要特种工种的实际操作知识培训,并对其一一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把安全知识灌输到每个参建人员中去。以用电安全为重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制定一系列的应急预案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对隧道开挖爆破作业、炸药的保管及使用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使安全各种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3、现场张贴安全文明生产宣传标语、图片,重点作业区设置了安全防护措施与标志;挂牌施工,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工期、工程主要负责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场施工人员进洞一律挂牌,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现场的检查与监管,从严要求,持之以恒,使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真正抓出成效,同时经常征求业主和总监办对文明施工的指导或批评意见,及时落实或采取整改措施,切实搞好文明施工。

为了保证安全和文明生产,加强安全文明工作,对上工地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的违章现象经常进行检查,并以

施工队为单位每周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相应的奖罚。

三、“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具体实施措施

为了使“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真正的落到实处,项目部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执行此次活动: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和执行此次活动。

2、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

3、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专职安全员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按照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不蛮干,做到文明施工。

4、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账,加强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在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5、加大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间,整改完毕后报业主及监理工程师复查。

6、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切实做到将安全生产

经费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项目部决心以此次“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真正落到实处,有效的控制安全风险,减少安全事故,提升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

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共8篇)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平安工地活动实施方案

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平安工地实施方案(共12篇)

本文标题: 公路水运 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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