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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进寺庙活动方案

作者:丹凤眼 | 发布时间:2020-12-14 06:10:0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某镇开展“法律进寺庙”宣传活动

XX镇开展“法律进寺庙”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深化“法律进寺庙”活动,XX司法所于2018年3月22日在XX寺组织僧侣开展法律进寺庙宣传活动会。

活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以案说法和知识讲座的形式,对广大信教群众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同时也实时分析了当前时政热点“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关于宗教工作的相关内容。二是扩大宣传力度,发放《常用法律知识读本》、《宗教事务条例》(新修版)等法律宣传资料,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创建“法律图书角”,力求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

XX表示要遵法、守法,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在开展好宗教活动的同时,积极向信教群众做正面宣传,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献出自己的力量。

XX司法所 XXX

第2篇:领导讲话稿之法律进寺庙讲话稿

法律进寺庙讲话稿

【篇1:法律进寺庙讲稿】

民族团结 宗教和睦 共建和谐丽江

今天由司法局、统战部、民宗局牵头来这里开展法律进寺庙宣传活动,目的也是让我们的宗教人士和信教民众了解法律赋予大家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在平时生活中能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共建和谐丽江。

我区宗教领域总体上保持着稳定局面。但是,随着社会发生深刻变化,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信教人数持续增加,宗教呈现发展势头,社会影响有所扩大;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活动一直没有停止并有加剧之势;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歪曲宗教教义,散布极端思想,发动恐怖袭击,制造暴力犯罪事件;一些人利用宗教从事非法违法活动,破坏宗教和谐,影响社会稳定。总之,宗教和睦关系着社会稳定,在民族团结方面有着越来越大的影响。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我们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有了法律作保障,我们民众有了进行宗教活动的良好环境,相关部门也会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制止和打击利 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在这个充分拥有宗教自由的环境中,作为宗教人士应该认清一些宗教集团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祖国、破坏名族团结的险恶用心,要增强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共同捍卫我们祖国的尊严。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我们国家法律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自主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我们现行法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树立公民意识,把爱国与爱教结合起来,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所有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都必须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目前,涉及民族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等。这些法律规范内容广泛,涉及面广,构成了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保障了我们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对增进丽江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国家统一和巩固边防,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次的普法教育活动,我们古城区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带来了相关的法律资料印发给大家,有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和《反分裂国家法》等。

还印发了民族宗教法律及相关政策,用问答的形式向大家解释法律法规中的重点问题。感谢大家对今天普法教育活动参与和支持,同时也希望大家能认真阅读我们单位印发给大家的法律资料,增强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自觉性。让我们丽江社会环境更加和谐,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共建美好家园。

【篇2:法律进寺院】

礼党?2008?06号

中共西宁市城中区礼让街街道工作委员会 礼让街街道党工委“法律进寺院”活动

实施方案

各社区、各宗教活动场所:

根据城中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城中民宗字[2008]2号《关于开展“法律进寺院”活动的安排意见》,为进一步开展我地区“法律进寺院”的活动,经礼让街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纲要和“五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寺院”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

民族团结,教育宗教教职人员自觉学习法律,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正确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和民主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的能力,使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正常进行,保持宗教领域的和谐与稳定,为维护民族团结和促进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宗教领域的四个维护和和谐稳定;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治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宗教教职人员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

(二)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方针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宣传《宗教事务条例》,使宗教教职人员自觉执行《条例》,增强他们的法律责任;增强他们在法律法规容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三)积极开展“法律进寺院”活动,结合“平安寺院”建设活动,认真贯彻宗教“四句话”基本方针,积极开展“四种意识”和“四个维护”教育,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各项职责制度,促进宗教寺院的依法管理和民主管理。 三、工作方法和要求

(一)在宗教活动场所大力开展与民族宗教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爱国爱教,依法从事宗教活动。督促宗教教职人员自学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组织开展寺院内的普法活动,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遵守法律。

(二)高度重视“法律进寺院”活动,按照本方案,加强组织,落实措施,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实效,并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健全宗教教职人员法律学习制度,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密切与有关部门的配合,依法调解矛盾纠纷,及时上报情况、总结和信息。

(三)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定期组织统战民宗专、兼职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统战民宗专、兼职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法律意识,依法和谐从事宗教事务,提高专、兼职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法律素质,维护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促进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深刻认识开展“法律进寺院”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四)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坚持把“法律进寺院”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完善“法律进寺院”工作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定期对街道工作人员、社区人员和宗教教职人

员学习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年终对目标进行考核。

(五)培训寺院、教堂法制宣传员,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条例、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寺内普法活动,使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牢固树立爱国爱教意识,依法规范宗教活动,民主管理宗教场所,努力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相适应,使宗教教职人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西宁市城中区礼让街街道党工委

二00八年四月十九日

抄送: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存档(3)。

【篇3:寺庙法制教育动员会简报】

为进一步巩固寺庙法制宣传教育成果,维护寺庙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今天下午,拉萨市召开在藏传佛教寺庙深入开展以弘扬历代高僧大德“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会议指出,开展以“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藏传佛教和广大僧尼及信教群众都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是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举措,是抵御**集团分裂渗透破坏的有效途径。

会议强调,相关部门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僧尼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争当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要以大力弘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深入宣讲历代高僧利乐有情、爱国爱教的思想观念,教育和引导僧尼在思想上认识到只有国家安宁,人民才能安业,佛法才能兴盛;各县(区)、市属寺庙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主题教育方案,层层负责、广泛动员,并制订完善可行的主题教育方案,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参学人数到位;要合理安排,因寺制宜,讲究工作策略,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全力维护寺庙和谐稳定,确保“三不出”;要精心组织主题教育,确保活动整个过程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在开展主题教育过程中,涉宗干部自身要积极投身于主题教育的学习之中,加强自身理论素养。同时,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县(区)、寺庙管委会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三进寺庙活动小结

中共炉霍县委统战部

实施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

小结

根据州委、州政府和州委统战部的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要求从2010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全部寺庙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即现代科技知识讲座进寺庙、现代图书进寺庙、电视进寺庙)。经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统战部研究,按照省委“一条主线、三个加强”的藏区工作思路,力争用两年时间在全县22个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完成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努力实现年均举办4次以上现代科技知识讲座;添臵3台以上电视机;建立1个图书阅览室及购买1000册以上图书的“4311”工作目标。

一、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的由来

2009年,甘孜州州委书记刘道平亲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时,在寿灵寺与寺庙格西、寺管会成员进行了亲切座谈。在座谈会上寺庙僧人提出,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一员的藏民族,必须以开放的心态去面对日新月异的世界。我们只有继承藏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吸收兼容其它民族的优秀文化,才能为藏文化注入活力,才能让藏文化进一步发扬光大,使藏民族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而现在我们局限于藏族文化历史、藏传佛教教义,对外界的发展不够了解,对现代科技

文化不够了解,对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希望党委政府能够加大这方面的投入。道平书记认真倾听寺庙建议后,作出指示:以我县寿灵寺作为试点,政府投入资金将寺庙当前最需的图书、电视、现代文化知识讲座送进寺庙,为寺庙提供现代文化方面的服务。州委、州政府结合我州实际,庚即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州率先开展了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

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先后召开部署会、动员大会、活动推进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深入开展现代化“三进”寺庙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本着寺庙自愿,管理与服务并举的原则,以文化服务为抓手,进一步促进我县寺庙规范管理、同时推进寺庙公共服务、不断加大僧尼教育培训力度。我县统战、宗教部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昂的工作干劲,积极开展了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

二、主要做法

(一)党政重视,保障有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题召开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研究部署会4次,大规模、高规格地召开了推进大会,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在统战部设立了办公室,由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州、县财政共投入资金20万元,后县上又给寿灵寺追加购书经费10万元,县委召开常委会决定每年给每座寺庙2万元的现代科技知识讲座经费。统战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部署协调配合、强化经费保障等各项工作措施。

(二)稳步推进,有序实施。我县精心准备,稳步推进,计划从2010年开始,力争用两年时间,将全县22个宗教活动场所分批次完成现代化“三进”寺庙工作。今年我县已为22座寺庙共发放电视机及接收器160台(套),对4座试点寺庙(寿灵寺、易日寺、生根寺、牛金寺)发放电脑、办公桌、图书8000册等,每座寺庙举行了4次现代知识讲座。明年其余18座寺庙的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将陆续铺开。

(三)坚持原则,人性化管理。一是严格遵循寺庙自愿原则,我县在开展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时,既有政策资金保障行政推动,更注重提倡寺庙自愿原则,发挥寺庙自身主观能动性。全县22座寺庙中80%的寺庙由寺管会自愿提出开展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的申请,由政府审批,结合寺庙的日常表现,择寺实施。在开展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中,坚持寺庙自愿原则,由“被动等要”转变为“主动参与”,以往开展法宣教育寺庙全部靠政府解决,现在寺庙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如:现代图书进寺庙,寿灵寺主动提供场地,寺庙自筹资金50余万修建了200平方米的图书室,并制定专人负责图书室的管理。在购臵图书时,以寺庙自主

选择自需书籍,政府推荐一部分科普类书籍的方式,发放给每座寺庙共计2000余册的图书;现代科技知识讲座进寺庙,统战宗教部门根据寺庙按自身需求主动提出的要求,邀请州、县内的各类专家入寺开展现代科技知识讲座;在开展电视进寺庙活动时,寺庙主动提出希望给僧人无偿发放卫星接收机等配套设施,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同意了寺庙要求,给予了财力、物力上的大力支持,并认真制定了电视管理制度,寺管会主动提出管理举措。二是坚持属地原则,落实了相关部门工作责任。按照文件要求分别对统战、宗教、宣传、广电、各乡镇党委、寺管会等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责任分工。每个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了各项工作。三是坚持服务与管理并举原则,我县着重搞好服务这个关键,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中。按照县委会议的精神,各部门在寺庙管理理念的转变上狠下功夫,以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为提供服务的重点,着重解决寺庙的实际困难,让寺管会、僧人和信教群众感受到来党和政府无微不至的关怀,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让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真正落到了实处。以往在开展寺庙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中,党委、政府带着一定强制要求来搞学教活动,寺庙僧人带着一定抵触情绪接受教育,效果不是很明显;现在开展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时,坚持副县级联系寺庙领导入寺座谈,与宗教人士面对面交流沟通3至4

次以上,通过与寺管会成员和僧人沟通交流,全县大部分寺庙表现出积极性高,乐意接受,愿意参与,达成共识。寺庙绝大多数僧侣不仅愿意接受管理,还提出要全力配合,充分调动了寺庙积极性,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取得的成效

(一)丰富了寺庙文化。社会在不断发展进步,寺庙也需要发展进步,想发展就不能只局限于藏传佛教范围内,那样必然会导致寺庙与社会格格不入,通过开展现代文化 “三进”寺庙活动,在藏传佛教文化的基础上,充实了现代文化知识,促进了寺庙与社会相适应。一是通过现代文化进寺庙活动的开展,寺庙有了学习现代科学知识和先进文化的机会,能够把传统佛教文化与当今世界的先进文化结合起来,把发扬藏传佛教文化和开展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结合起来,促进发展,与时俱进;二是避免了寺庙在维护稳定和社会秩序等方面与党的政策发生摩擦,做到了取长补短;三是探索出了一种全新的僧侣管理与服务并举的新模式,不仅提高了僧人的整体素质,同时达到了按照现代的管理模式规范管理、教育、引导寺庙和僧人。

(二)拓宽了僧侣的知识面。通过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的实施,寺庙僧人准确理解和掌握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充分认识到国内外形势和自身不足,真正丰富和了解了现代文化、科普、法律知识,不局限于藏传佛教文化的专研,同时开阔了视野,拓宽了知识,规范了僧侣的社会道德行为。

(三)搭建了有效的管理平台。结合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的实施,增进了寺庙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了解,交流空间变得更大。从过去政府“要你做”转变为现在寺庙“我要做”。比如,以往在寺庙规范管理建设中,寺庙僧侣有抵触情绪,有不配合现象。在开展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时,寺庙主动要求完成规范管理,我县在开展“三进”活动的同时,一并完成了门牌上门、制度上墙、信息入案,构建了有效管理寺庙的平台。

(四)拉近了关系。通过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的实施,干部与宗教界人士面对面的交流,谈想法、摆事实,表明态度,真正诚意地搞好服务,沟通思想、增进感情、达成共识。更重要的消除化解僧人心里的对抗情绪,畅通了沟通渠道,促进了相互了解,逐渐拉近了党委、政府与寺庙、僧人的关系,相互取得信任,干群关系更加融洽。

(五)促进了和谐。通过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的实施,以“争做守法僧尼,争创和谐寺庙”活动为载体,大张旗鼓表彰“和谐寺庙”和“守法僧尼”,充分肯定广大宗教界人士在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号召全县寺庙及僧尼,学先进赶先进,自觉接受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引导和教育青年一代僧人树立正常的人生观、价值观、民族观,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通过国家法律和政策法规等知识的讲解,进一步提高僧人的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公民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今年以来,寺庙僧人没有发生任何一起不和谐事情,积极投身生态炉霍、平安炉霍、和谐炉霍建设,促进了寺庙文明健康、团结和谐。寺庙的和谐,切实推进了藏传佛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促进了藏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几点思考

1、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是政府管理寺庙在理念上的新创举,体现了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理念,在活动实施过程中效果明显。建议进一步探索既能符合寺庙现实情况,能使寺庙僧侣主动接受,又能推动寺庙和谐发展的创新举措。

2、藏传佛教文化博大精深,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在认同文化同根的基础上,建议探索更为广泛的现代文化与藏传寺庙文化更好结合相融的方式。比如,开办藏传佛教规范管理方面的论坛,利用现代多媒体、功能较完善的报告厅,或者修建寺庙文物博览馆等方式,把藏传佛教文化以更现代的方式展示给世人,即达到文化的交流,又弘扬了藏传佛教文化,从而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建议由政府在网络、刊物上开办一些专题论坛。比如藏学论坛、格萨尔学术论坛,邀请政府、寺庙、学院各类

专家学者,共同探讨,相互交流,最终形成有一定价值的学术成果。

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的实施,充分体现了我县“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统战部门协调、宗教工作部门和相关部门依法管理”的工作体制日趋完善;充分体现了我县对现代文化“三进”寺庙活动的正确认识,准确把握了宗教工作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以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管理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炉霍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炉霍县委统战部 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第4篇:法律进校园活动方案

环县三中“法律进校园”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校方略,切实加强学校普法工作,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法制进校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教育全校师生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水平。

二、目标任务

我校“法律进校园”活动的主要任务:一是结合课堂教学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法治理念深入师生心中;二是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切身利益;三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提升师生的法律素质;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有效宣传教育机制。

三、活动对象和要求

我校“法制进校园”活动的对象是:全体教职工、学生。

四、主要措施

1、成立“法制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马小峰(校长)

副组 长:魏向辉(政教主任)贾宗兴(教务主任)

组 员:耿志龙 李鹏耿 杨 斌 张志刚 赵永龙

各班班主任

2、营造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氛围。

(1)加大校园法制文化氛围的建设。利用校园广播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教育;周一国旗下的讲话,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法律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2)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派出所民警到校作法制讲座,观看电影教育片等来教育学生。

(3)各班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召开主题班会,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环境保护法》、《交通法》等法规,展开广泛的学习讨论活动,激发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充分认识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五、实施步骤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法制进校园”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成立学校“法制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日常工作,重点做好教材准备、宣传发动等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6月。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3、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6月中旬。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校“法律进校园”活动进行自查,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环县第三中学

2018年3月1日

第5篇:“法律七进”活动方案

2016年茨开镇中心校

“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学校”活动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我校依法执教、依法办校工作,教育全校师生自觉 学法,守法,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更好的适应改革与发展的 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伟大中国梦”思想为指导,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治国方略。广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为我县教科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保障。学习法律、敬畏法律、尊重法律、崇尚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显著提高。全体师生依法办校、依法执政的能力显著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法律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组 长:余 华 校长 副组长:丰六康 副校长 张奇荣 法制副校长 成 员:郑轶兰 教科室主任

李丽兰 教务处主任 余旭东 民族部长 寸杏梅 大队辅导员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凤美同志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事务。三:工作措施

1、建立学校领导、教职工学法制度。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讲法,努力营造本学校浓厚的学法氛围。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逐月分解的学法计划,建立并落实自学制度、集中学习制度、法制讲座制度。要保证学习时间,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学校领导每学期带头讲法至少1—2次;每人要有专门的学法笔记和心得体会,并写明清楚具体的学习时间、内容和方式。

2、加强法制教育“五落实”。一是有法制教育教材;二是配备专门师资人员,班主任为各班法制教师;三是有法制教育课,排在班级课表上,每周一节;四是法制教育经费落实,做到期初有预算,使用有倾斜;五是每期结束对师生进行法制学习考试。

3、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为增强法律进学校工作的专业性和实效性,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张奇龙同志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

4、落实课堂教育渗透法制教育的相关知识。学校每学期学科教学计划中要有“法制教育进课堂”的相关安排和具体要求。“一周一课”的学科教案中要注重渗透法制知识,特别是规定的渗透点必须有法制知识的渗透内容。

5、落实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的法制宣传教育。每年四月份为学校“法制宣传月”,秋季开学第一周为“法制宣传周”,12月4日为学校“法制宣传日”,要充分利用这些重点时段积极组织开展“法制教育进学校”系列主题活动。同时,要抓住学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成人仪式和系列德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教育时机,组织师生广泛开展各有特色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6、开展“法律伴我健康行、争做守法小公民”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法制主题班团队会活动、法制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办手抄报、模拟法庭、庭审观摩、重点案例剖析、法制图片展览等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体验式法制教育活动,开辟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培养学法兴趣,增强法制教育感染力。组织学生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或组织服刑人员到学校开展现身说法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在法治教育实践中增强法制观念,让法制教育从“课内”向“课外”延伸,使法制教育成为实施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7、落实校园法制文化建设。学校要将法制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让法制文化与班级文化、寝室文化、走廊文化、食堂文化等有机融合。校园文化建设内容要充分体现法制文化元素,营造浓厚的法制文化氛围。努力使青少年学生在良好的法制文化环境中受到熏陶,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养成遵法、守法的习惯。

8、落实构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体系。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要由“校内”向“校外”延伸,努力建立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强化社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针对特殊青少年,要加强与社区的沟通和联系,主动掌握他们的现实表现,帮助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引导其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看待社会现象,向其普及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权益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让全社会共同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四:本学年学习内容

重点开展宪法常识宣传教育,引导小学生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了解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宪法常识,初步培养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教师校要充分认识“法律进学校”工作的重要性,落实“法律进学校”实施方案。

2、明确重点,把握原则。开展“法律进学校”,尤其是“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并体现在教案中。要坚持持久性原则、注重实效性原则、选择典型性原则、全员参与性原则。

3、强化督导,定期检查。为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展开,政教处将对学校开展“法律进学校”、“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活动不开展的班级,将纳入学校年终考核。

4、规范资料,反馈信息。

学校通过信息、图片、资料及时报送“法律进学校”、“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推进情况,并将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进行梳理总结,组建“法律进学校”、“法制教育进课堂”活动专卷。半年向教科局督导办报送一次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年底报送一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年度自查报告.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法律六进活动方案

法律进机关活动方案

“法律进企业”宣讲活动方案

寺庙活动方案

法律进企业活动方案(共4篇)

本文标题: 法律进寺庙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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