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方案
第1篇: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方案
五福学校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方案
为了打造春节、元宵节,以及2018年“两会”期间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生活,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文件精神,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始终保持对学校附近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犯罪予以打击,提高师生、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切实保证学校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章敏 副组长:陈一军 成 员:全体教师
三、工作目标
通过悬挂横幅、LED滚动播放标语、专刊、校园广播等渠道,积极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严厉打击影响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的良好氛围,提高师生、群众的安全意识与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热情,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确保师生安全。
三、工作措施
1、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主题,向师生、群众广泛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鼓励引导广大师生、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利用微信公众号列举11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公布公安机关专项举报电话,发动广大师生、家长参与检举揭发。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骗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捞取政治资本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实施绑架、抢劫、滋扰等暴力威胁侨胞和损害我国形象的黑恶势力。
2、开展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主题班会、专刊、手抄报法制讲座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扫黑除恶意义、政策、措施与要求,鼓励师生、家长行动起来,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11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形成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的洪流,给黑恶势力强烈的震慑与打击。
3、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
我校联合镇派出所,加强校园及周边巡视,邀请法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到校开展讲座,指导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
四、工作要求
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
第2篇:扫黑除恶宣传方案
2018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方案
方案一
各县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市安排部署,各县区要精心筹划,集中力量,扎实有效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此次专项斗争的顺利实施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精神。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全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和工作成效,提高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宣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弘扬社会正气,让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宣传形式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一)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各县区于4月底前,在大型广场举办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集中宣传宪法以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举报信箱和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三)开展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拓展法治宣传微博、微信、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治宣传、手机信息法治宣传等手段和渠道,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头条号、一点资讯传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信息。
(四)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县区要在公园、广场内设立永久性标语,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公园、广场管理单位要对永久性标语进行定期、及时维护保养,防止永久性标语损坏、损毁。
(五)开展户外宣传。充分利用学校、医院、市场、街道、车站、公交车、候车室(亭)、交通护栏、建筑物墙体、围挡(围墙)、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灯箱、条幅、橱窗等载体张贴悬挂(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做到随处可见,扩大声势。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这次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迅速行动,严格管理。各地县区要按照本方案的各项具体任务要求,狠抓责任落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宣传活动,并将活动中好的做法或典型事迹及时上报市依法治市办,将适时通报活动情况。
方案二
为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再次掀起宣传高潮,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和支持扫黑除恶斗争,推进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乡政府决定,近期在全乡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为保证宣传活动顺利进行和切实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8年6月9日至15日 二、宣传重点
1、各村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县、乡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提高公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参与率,要向群众讲清政策、表明态度,大力宣传全县政法机关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决心和力度,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和指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真正使黑恶势力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2、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3、宣传各村在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效及先进典型人物事迹。
三、宣传形式
各村要围绕中心工作大局,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舆论引导和宣传策划,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1、各村负责本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通告》要在村内张贴,并将宣传材料发放到户,确保一户都不能漏。各村要主动担当,迅速行动,该方案下发后,要在村内切实呈现出宣传成效。
2、各村要悬挂宣传横幅2条、张贴标语20条、墙体标语1条,村委定期广播《通告》,做到早、中、晚至少3次,做到宣传有声势、有力度,对黑恶势力形成有效震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安排。各村要加强领导、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二)坚持正确导向,不虚不空不偏。此次专项斗争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各村要切实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社区宣传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方案一
各村(社区)党总支,镇级各部门党组织,镇宣传部门:
《云锦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建设平安云锦、法治云锦的要求,集中力量,多管齐下,全方位、多角度的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支持平安云锦、法治云锦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突出宣传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和“黄赌毒”“黑拐抢”等方面的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措施和成效。
(二)集中报道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正面专题报道查办的重大案件,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扩大专项斗争的社会影响,提高社会知晓度。(三)突出开展警示宣传和防范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防范的意识。
三、宣传形式 (一)新闻宣传
1.协调县级媒体报道。协调泸县新闻单位,广播电视台等县级媒体,围绕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举措和成效,力争推出专项斗争开展,推出相关报道。(责任单位:宣传办、扫黑办、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组织镇级媒体报道。在泸县通讯和泸县广播电视台“依法治理”专题专栏,推出系列综述报道、系列评论、系列访谈,加强典型报道,开展舆论监督。(责任单位:宣传办、扫黑办、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利用各种宣传形势进行大力宣传,大造声势,宣传工作渗透到“走、服、引”工作中去。
(二)社会宣传
1.户外宣传。在公路出入口、广场和主要街道设置户外大型广告牌;在社区主干道道路灯灯体、垃圾箱广告宣传牌上印制宣传标语;各建筑工地围墙(或围栏)设置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发挥镇大型LED电子显示屏的作用,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告和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村建中心)2.窗口宣传。在宾馆、饭店、商场、车站、企业、旅游风景区、市场、服务大厅、营业大厅等公共场所,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村(社区)、文旅办、云锦派出所、交管站、村建中心)。
3.交通宣传。在镇内所有营运的长途客车、公交车的适当位置张贴或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在社区公交车候车亭、出租车停车点设置公益广告栏。(责任单位:交管站)4.学校宣传。在全镇各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校园内设置专题宣传栏、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积极组织开展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演讲、手抄报、主题班会等活动;通过校讯通、家长会、家长群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教管中心)5.医院宣传。在全镇各医院设置横幅、宣传专栏或利用LED电子显示频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卫计办)6.村(社区)宣传。充分发挥网格员、“驻村辅警”、村(社区)干部、“红袖标”队伍的作用,通过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共宣传专栏、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单位:各村(社区)7.其它宣传。组织一次职工大会,对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作一张宣传单,分发到每个职工;办一期展板,充分利用单位宣传栏,每季度举办一期宣传;悬挂一幅标语,各单位要在显要地方悬挂一幅宣传标语或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和镇属各新闻单位要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抓好、抓实。强化组织、人员保障,层层分解任务,落实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宣传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创新方式,注重实效
宣传办要结合各自特点,发挥自身优势,遵循新闻规律,创新宣传手段,丰富报道内容,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善于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全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切实增强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公信力。
(三)准确宣传,注重导向
严格遵守各项宣传纪律,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所有宣传报道要实事求是,规范性提法和使用的数据必须准确。对敏感、热点问题,注重解疑释惑。凡是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稿件必须及时请示并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避免出现错误的言论和观点。
各级各部门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对宣传工作不落实的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资料的收集、报送。请各责任单位于4月10日前将宣传工作推进情况(文字、图片)报送镇扫黑办(联系人:李亚,电话:xxxxxxxx)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方案
方案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策部署及《濉溪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濉政法[2018]1号)文件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有力震慑犯罪,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好、开展好、宣传好,使辖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针对当
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以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氛围为目标,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的态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来,以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二、组织领导
为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五沟镇专门成立
了以五沟镇党委书记李永刚同志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三、目标任务 大力宣传全县政法机关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
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决心和力度,重点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举措、战果和政法干警的战斗事迹,曝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曝光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广大政法干警警力下沉,深入村组,妥善化解消除治安隐患,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成果。
1、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新媒体、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平台以及通过在各村、集市、主要道路、村庄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涂刷墙标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号召群众踊跃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运用典型案例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集中宣传工作成果,及时报道各级领导亲临一线动员指挥、慰问参战干警的情况,报道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级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评价;报道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公安工作,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感人事迹;报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经验、做法,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报道,请有关专家进行法理剖析,解疑释惑;根据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随时通报本镇的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综合战果以及下一步的工作目标。
3、邀请新闻媒体记者深入报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情况,全面系统地反映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的丰硕成果和社会治安形势的新变化、新气象,反映人民群众拥护支持政法工作的生动事例,同时加大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弘扬正气,鼓舞斗志。
四、工作任务 (一)宣传部门
充分发挥宣传部门的职能,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理解和支持。
1、充分发挥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等新闻平台效用,积极协调联系电视台等媒体,以邀请媒体记者采访、积极采录视频素材播发、撰写稿件、开设专栏、领导做电视讲话等形式,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重点播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动态和公安机关侦破的重特大案件,同时滚动播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息和宣传标语,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2、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充分利用 “双微”平台和网络大V的影响力,例如“濉溪发布”、“濉溪警方”等微信公众号平台、“淮北濉溪公安在线”等新浪微博和“淮北人论坛”等网站,开设“扫黑除恶”举报专栏,及时更新内容,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推出扫黑除恶系列报道。开展相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上活动、有奖互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充分利用“为你说法”宣传服务队走进村、校园、企业、集市的机会,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营造良好的氛围。 4、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上稿竞赛活动,按累计积分情况,评选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各村、镇直相关单位每周五上午11时以前将本周发稿及刊播媒体、版面、时段、题目、作者等情况如实上报至五沟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后附宣传成效的截图、扫描、复印件或照片,由五沟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后上报至县政法委,逾期不报或能虚作假的村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派出所
充分发挥派出所的职能作用,调动公安民警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做好派出所内部的宣传工作,形成高压宣传态势。
1、做好公安民警发动:持续进行思想动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启动战时表彰奖励机制、启动战时考察干部发展党员机制、跟进实战技能训练、严格参战队伍纪律作风等形式,进行层层动员发动,焕发民警斗志,使干警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
2、利用服务窗口、内部公示栏、宣传栏、大屏幕等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布信息。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印制形式多样的宣传品,利用工作走访入户时,在人流聚集处,向群众发放宣传品。在银行、邮局、移动、联通、电信等营业大厅、金融网点,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内容。
3、督促旅馆业落实住宿人员信息登记和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社区民警的联系方式,为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提供方便。
(三)镇直相关单位 镇直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工作平台与群众紧密联系,进一步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在医院、超市、集市、汽车站、各村等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包村干部要落实辖区内所有LED显示屏上滚动播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微视频、宣传口号。宣传口号、内容由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提供。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促进作用,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村、镇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加强督促检查,同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加强对接,营造声势。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要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对接,邀请记者进行采访,互相联动,以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3、加强督导、确保效果。五沟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督导、定期考核等形式,对工作到位、效果显著、声势浩大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力、动作迟缓、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4、强化审核、规范纪律。各村、镇直相关单位在宣传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保密意识,根据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及时、准确的发布信,把握舆论先机,防止媒体炒作,严防泄密。
第3篇:扫黑除恶宣传方案
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去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有效促进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为进一步推动形成全民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浓厚工作氛围,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确保完成“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现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市工作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创新运用各种形式,持续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引
领氛围,组织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确保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二、工作思路
2019年要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做到四个结合,即做到临时性宣传与永久性宣传相结合、广泛性宣传与针对性宣传相结合、传统性宣传与实用性宣传相结合、平面型宣传与多媒体宣传相结合。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让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深刻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主动投身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支持、配合政法机关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进一步营造形成全民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法治氛围。
(二)深入宣传全国、省、市和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中央、省、市和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有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让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全面掌
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打击重点、举报途径、奖励措施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弘扬社会正气,凝聚社会共识。
(三)深入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形成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抵制黑恶势力、自觉远离黑恶违法犯罪的浓厚法治氛围,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
(四)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深入宣传我县和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工作成效,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的经验做法,宣传黑恶势力典型案例,宣传政法干警在扫黑除恶中的先进事迹,宣传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斗争的英勇事迹,增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的信心,鼓舞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
四、宣传方式
(一)加强简报信息宣传。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特别是行业领域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工作简报,大力宣传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工作方法、体制机制建设、典型案例分析、重点工作研究部署,并及时向县扫黑办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信息,县扫黑办对各单位报送信息将择优刊发,并将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向省、市推送。
(二)运用媒体网络宣传。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县网信办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和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拓宽宣传覆盖面,及时宣传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宣传我县扫黑除恶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果,县政法各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采用集中形式宣传。县扫黑办、政法各部门、行业领域监督管理部门要利用“综治宣传月”“法治宣传教育月”“宪法宣传周”和集市等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机,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响广播、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4月中旬在筑先广场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
(四)加强重点部位宣传。县交通局要在汽车站、公交车站、高速路口、公路桥梁、交通主干道十字路口,县住建局要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共享单车站,县园林局要在公园等重要部位悬挂、张贴扫黑除恶宣传固定标语、宣传漫画。县市场管理局要在市场、商场、超市,县教育体育局要在学校、幼儿园,县卫健局要在医院、卫生院,县文广旅游局要在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重要部位悬挂、张贴扫黑除恶宣传固定标语、宣传漫画、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宣传;县直各单位及基层单位要在单位内部显要部位悬挂、张贴扫黑除恶宣传固定标语、宣传漫画。各乡镇、政法各部门、行业领域监督管理部门要在重要路段和部位设置一个大固定宣传牌进行宣传。
(五)举办法讲座演讲宣传。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要组织政法干警、法律服务人员,为群众举行各类法治讲座,通过以案释法、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县扫黑办组织政法部门、行业领域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演讲活动进行宣传,激发政法干警、行业领域监管人员参与专项斗争工作热情。
(六)编排文艺节目宣传。县扫黑办、县司法局要采取编排广场舞、相声、小品等文艺节目、播放法治电影等形式,到乡镇农村、企业、学校巡回演出、放映,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娱乐性、趣味性、吸引性和实效性。政法各部门、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也可采用该方案进行宣传。
(七)开展“六进活动”宣传。县司法局要围绕“七五”普法规划,广泛组织发动普法讲师团、司法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活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八)利用各类LED屏宣传。县交警大队要在县城区主要路口 文明交通宣传栏LED屏、红绿灯LED屏,县住建局要在县主城区所有户外LED屏、滚动广告屏(含沿街个体商户门店LED屏),要高密度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县交通局、县住建局要利用公交车、出租车等移动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县发改局、县司法局等有大LED屏的单位要高密度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扫黑除恶视频宣传
内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利用单位内部LED屏,循环播出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九)贴近群众生活宣传。县扫黑办、政法各部门、行业领域监督管理部门采取向群众发放印有扫黑除恶宣传内容的围裙、购物袋、打火机、纸抽、宣传扇等经济实用的生活用品,至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宣传。各乡镇要运用宣传车、农村大喇叭广播等更加贴近群众的扫黑除恶方式进行宣传,让群众听得到、看得见、摸得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将宣传工作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单位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任人的责任,要亲力亲为,系统策划部署,科学筹划部署,制定可行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效果。
(二)严明宣传纪律。工作中要严守宣传纪律,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全面准确宣传,把准方向、把牢导向。要严格核对宣传内容,杜绝出现差错,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对宣传中出现的问题,要联系相关单位及时协调解决,防止负面舆论炒作。
(三)落实工作保障。各单位要进一步充实宣传力量,落实保障机制,在人、财、物上加大投入力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宣传工作任务,不断开创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新局面。
(四)及时总结成果。各乡镇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对宣传工作要及时进行总结,及时向县扫黑办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情况。县扫黑办要收集和提炼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选取比较典型的照片、影像资料、案例及好的经验作法上报市扫黑办。
(五)加强督导检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到位、效果显著、声势浩大的单位进行大力表扬,对工作不力、动作迟缓、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
1、折断“保护伞”、拆掉“黑后台”
2、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3、坚持标本兼治,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4、全民动员、全党动员,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5、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6、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
7、党政齐抓共管全民积极参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8、强力扫黑
铁腕惩恶
消除病灶
铲除土壤 9、全民动员,人人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10、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1、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2、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13、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 14、重拳出击铲除黑恶势力
15、出重拳扫黑恶保平安
16、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
17、严惩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义
18、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19、扫黑除恶利国利民 举报黑恶人人有责
20、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21、坚决打击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的“村霸”“乡霸”
22、依法严厉惩处“街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23、严厉打击非法垄断经营破坏经济秩序黑恶势力
24、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惩“乡霸”“路霸”“村霸”“市霸”“行霸”
25、依法严打“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26、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
27、坚决打击操纵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28、深挖隐匿黑恶势力
29、黑恶霸痞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30、保持高压态势,铁腕扫黑除恶
第4篇: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方案(优秀)
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方案
为了打造春节、元宵节,以及2018年“两会”期间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生活,结合实际,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文件精神,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始终保持对学校附近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犯罪予以打击,提高师生、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切实保证学校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决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目标
通过悬挂横幅、LED滚动播放标语、专刊、校园广播等渠道,积极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严厉打击影响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的良好氛围,提高师生、群众的安全意识与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热情,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确保师生安全。
三、工作措施
1、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主题,向师生、群众广泛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鼓励引导广大师生、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利用微信公众号列举11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公布公安机关专项举报电话,发动广大师生、家长参与检举揭发。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骗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捞取政治资本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实施绑架、抢劫、滋扰等暴力威胁侨胞和损害我国形象的黑恶势力。
2、开展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主题班会、专刊、手抄报法制讲座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扫黑除恶意义、政策、措施与要求,鼓励师生、家长行动起来,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11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形成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的洪流,给黑恶势力强烈的震慑与打击。
3、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
联合镇派出所,加强校园及周边巡视,邀请法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到校开展讲座,指导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
四、工作要求
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
第5篇: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方案
胡集学区第二小学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方案
为了推进胡集学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胡集学区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促进更高质量的“平安学校”建设,着力提升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研究,决定在胡集学区集中开展除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活动。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文件精神,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始终保持对学校附近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犯罪予以打击,提高师生、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切实保证学校稳定。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经学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解子明 副组长:杨守刚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通过悬挂横幅、LED滚动播放标语、宣传窗、校园广播等渠道,积极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严厉打击影响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的良好氛围,提高师生、群众的安全意识与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热情,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确保师生安全。 四、工作措施
1、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主题,向师生、群众广泛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鼓励引导广大师生、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利用微信公众号列举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行为,公布公安机关专项举报电话,发动广大师生、家长参与检举揭发。(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骗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捞取政治资本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2、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主题班会、黑板报、发放至学生及家长一封信、手抄报法制讲座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扫黑除恶意义、政策、措施与要求,鼓励师生、家长行动起来,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形成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的洪流,给黑恶势力强烈的震慑与打击。五、工作要求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力。
胡集学区第二小学开展扫黑除恶
宣传活动方案
胡集学区第二小学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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