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协管员承诺书
第1篇:交警协管员心得体会
交警协管员心得体会
根据公司工会的号召,参加了哈尔滨市职工志愿者协管交通的活动。从而我能以一名航天科工哈尔滨风华有限公司职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这一有意义的活动。我们分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省政府交通岗处当交通管理员。通过在风雨中指挥交通,维持人们出行秩序,初步体检到一名交通管理者的艰辛。
在协管过程中,我们头戴小红帽,手拿小红旗,心中怀着浓厚的使命感。每天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时期,协助交警一起维护交通秩序。对于我来说虽然这里是我上班的必经之路,很熟悉了,而且很有亲切感,但是平时我是作为路人,从这个十字路口穿来穿去,今天却作为一名交通协管志愿者看着很多路人甲从这些路口穿来传去,这种感觉很奇怪,有点不安„„
在此之前,心中总是会浮想联翩,像这样的角色体验活动还是第一次参加,所有的期待与渴望总算可以停止,之前对于交通协管员的职责,我真是懂得太少,经过上岗前的培训我才知道应该注意的问题。当拿着指挥旗时,心中顿时悠然而升一种责任感与自豪感,以前不知道原来这其中还有那么多的规矩,比如像旗横放时停,前指时前行等规则,虽然都是按交通岗的红绿灯行事,但身为协管员我时刻提醒自己全部记下这些规则。协管员过程中我发现省政府交通岗处路人众多,其中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有外来中年人和年轻人,风华中小学生,你要是稍不留神,他已然到了对岸,飘然而去,因此我们要留意过往的行人。经过一个小时的观察,发现有的外来人员他乱穿马路,他根本就是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老子就是交通规则”;老年人也无视红绿灯的存在,但是他们是受以前的教育错误影响,因为他们基本上有一个统一的动作“一停二看 三通过”;风华中小学的学生们在下课放飞了的心中,也已然忘记了课本中的交通规则。在协勤过程中,遇到这些情况,我们都积极上前劝阻,有些行人对他们的行为表示歉意,也有路人向我们致敬,但有的根本就不理睬你,面对这种情况,开始我有点委屈,可是一看到交警同志们,交通协管员大爷大妈们,每天工作七八个小时,站严寒,立酷暑,吸烟尘,落理怨,仍有情有礼地执勤时,我就打心里敬佩他们。作为一名交通志愿者,我的服务每天不过两个小时,遇到点困难与交警相比还是差很多的。
这次交通志愿服务行动对我的感触很深,收获也很多,学到了很多本应该知道的交通法规。今后不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不仅需要知识,更需要真情、热情、责任,我要全方位锻炼自己的意志、作风和实际工作能力,真正成为一名和谐社会下的知法公民。
第2篇:交警协管员策划方案
“3.5”学雷锋活动策划书
一、活动背景
3月5日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的纪念日。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院团委以“3.5”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契机,组织发动在校学生开展争做交警协管员活动。
二、活动主题
争做交警协管,弘扬雷锋精神
三、活动目的使广大共当代大学生深入地学习雷锋精神,传承并发扬雷锋精神,使同学们以雷锋为榜样,不断地总结自我,服务他人。此次活动要全面、务实、灵活,切实起到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自觉弘扬雷锋精神的目的。
四、活动时间
2012年3月5日
五、活动地点
六、活动主办方
XXXXXXXX
七、活动承办方
XXXXXXXXXXX
八、活动内容
1、前期准备
① XXXXX召开部长会议,通知活动内容,根据策划书对活动做统筹安排,确立各部门、各负责人的职责和任务。
② 3月5日前由社联和社团的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主要宣传的形式有:宣传板、海报及网站等。
③ 联系新闻中心,协商活动当天的摄影和写新闻。
④ 联系当地的交警,提前协商好各项事宜,并借用衣帽。
2、具体活动安排
(1)活动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办公室和督察部分班执勤。
(2)每个路口站两名同学,劝阻闯红灯的行人以及车辆,规劝行人走斑马线以及遵守交通规则;宣传遵守交通规则。
(3)督察部安排两名同学在路口拍摄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
(4)办公室安排两名同学在路口记录车辆通行量和违反交通规则的车次。
(5)后期又宣传部将照片以画板的形式在校园内展览公布。
(6)由组织部对记录的拍摄现象和记录结果,做详细的分析,写一份报告,作为总结。
六、注意事项:
1、请各位参加活动的义工穿义工服,戴义工帽;
2、交通协管过程中要求各义工保持“永远微笑,甘于奉献”的态度和精神对待行人和车辆违反交通现象,交通劝导要有耐心,对一
般的交通知识要有一定的掌握;
3、本次交通协管选择在比较繁忙的路口,行人较多,车辆较杂,因此要求各义工在进行交通协管的同时切记注意个人的人身安全,在服务的同时懂得保护自己,有情况及时向部长汇报;
4、各位同学必清楚自己的职责和身份,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维护义交警和笑嘻嘻思想的形象;
XXXXXXXXX
XXX年XX月XX日
第3篇:交通协管员廉洁承诺书
交通协管员廉政承诺书
为严肃治超工作纪律,秉公用权、清正廉洁,确保工作质量,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我谨以个人名义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时限、地点、环节开展车辆检查工作。 2.如本次执法活动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近亲属,或与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办理公正的,主动申请回避。
3.不利用职权在车辆检查、卸载、处罚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如出现收钱不开票、多收钱少开票、收钱给回笼票等现象,本人自愿接受违纪金额30倍的罚款并做开除处理,罚款从本人保证金和工资中扣除,保证金和工资不足的,本人主动补足差额部分;涉嫌犯罪的本人愿意接受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不利用工作中权力向管理相对人“索、拿、卡、要”,如出现此现象,根据情节轻重,本人愿意接受站里做出的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本人愿意接受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不利用本人工作中权力,擅自放行应检查并处罚的车辆,与管理相对人进行幕后交易或为亲友谋利益,如出现此现象,根据情节轻重,本人愿意接受站里的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本人愿意接受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在工作中不搞特权、不冷硬横推,积极回应司机或货主诉求,做到热情服务、公正执法。如因不文明行为而导致打架斗殴、被投诉、媒体曝光的,根据情节轻重,本人愿意接受站里做出的相应处理。
承诺人:
第4篇:交警支队交通协管员管理规定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光明大队交通
协管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进一步明确职责,依法规范交通协管员的权利和义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交通协管员是指经大队批准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协助交通民警从事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的人员(各街道办之前自行组织招聘并由大队统一管理、使用的交通协管员)。
第三条 交通协管员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辅助力量,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协助交通民警开展相关管理工作,不具备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资格,不得超越职责从事警务活动。
第四条 交通协管员的管理,按照“谁用工、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大队、中队二级管理制度。
第二章
聘用与解聘 第五条 交通协管员招聘工作由大队组织实施,遵循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进步、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愿从事交通协管工作;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
(五)身体健康(听觉良好、无口吃、色盲、传染病及其他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七)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及有关管理规定,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和工作能力,同等条件下本市居民优先录用。
第六条 由大队对受聘人员进行面试、政审、组织体检,合格后方能录用,并报支队协管办备案。
(一)面试 大队对应聘对象当面观察、问话,看其是否符合交通协管员的基本要求;
(二)政审 对面试合格人员,大队应与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联系,审核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看其是否符合交通协管员的品行标准;
(三)体检 对政审合格人员要在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看其是否符合交通协管员的身体健康要求。
第七条 对街道办自行组织招聘由大队统一管理使用的交通协管员,大队按照本规定相关要求,严格审核交通协管员档案,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第八条 新聘用交通协管员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书》,并按照有关规定为每位交通协管员购买社会保险。
第九条 在合同期内,因交通协管员本人提出辞工的,或违反劳动合同条款、纪律及有关法规的,大队决定给予辞退的,由大队填写《辞退交通协管员审批表》并发出《解聘交通协管员通知书》,办理解聘手续(交通协管员与街道办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大队通知相关街道按照规定办理解聘手续),送达回执归入交通协管员档案。被解聘交通协管员需交回有关证件及装备等,并做好工作移交。
第十条 大队要建立完善交通协管员辞退制度,交通协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不按工作程序和制度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在全年的考勤评比中累计有4次等级为“差”的或连续两次考勤为“差”的;
(三)上班屡次迟到、早退,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以上或累计旷工15天以上,迟到早退累计15次以上经教育不改正的;
(四)违反正规化建设要求,多次不按规定着装、佩带证件或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或被群众投诉2次以上的;
(五)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的;(六)酗酒滋事,殴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人的;(七)被支队警务督察队考核通报2次以上的;(八)有其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违法违纪行为的。(九)对各街道自行招聘的协管员违反以上规定的,同时书面报新区人事部门及各街道相关部门,并建议各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 大队从录用、培训、人员信息、思想工作表现等环节,逐人建立交通协管员档案。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大队交通协管员管理办公室职责:
大队交通协管员管理办公室是全大队交通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大队交通协管员队伍的规划、组建、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 大队勤务检查组职责:
大队交通协管员勤务检查、警务督察工作的责任单位。对交通协管员履行职责、协勤协警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交通协管员违法违纪现象进行调查,责令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四条 中队职责:
中队指定1名中队领导分管交通协管员管理工作,负责中队交通协管员的教育管理、岗位安排、工作指导等工作,并确定1名民警(兼职)负责交通协管员的具体管理;中队带班民警负责带领交通协管员上路执勤。
第四章 工作职责与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交通协管员上路执勤必须在带班民警带领下进行,统一着装,不得对交通违法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协助交通警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执勤交警,积极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二)遇有交通事故发生时,保护事故现场,协助抢救伤者和控制肇事人员;
(三)使用文明用语,积极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四)协助执勤交警将违法车辆、嫌疑车辆引导至安全和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有序停靠;
(五)协助执勤交警设置或撤除临时交通设施;(六)协助执勤交警对事故车、故障车、违法车和嫌疑车的清拖工作;(七)协助交通警察积极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八)工作中遇有治安、火险、油气电水跑漏、塌陷等突发事件时,要及时报警、协助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九)热心服务群众,耐心解答群众询问,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十)协助完成临时指派的其它工作。
第十六条 交通协管员在协助执勤中,严禁下列行为:(一)拦截检查车辆、当事人的证件;(二)制作、填写法律文书;
(三)利用拍摄器材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四)利用岗位职责之便,向交通违法行为人索要钱物、谋求个人私利或为他人违法犯罪提供方便;
(五)驾驶警车和使用警用装备;(六)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
第十七条 交通协管员在协助执勤中要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忠于职守;
(二)文明执勤,姿态端正,礼貌待人,不准打人骂人,刁难群众,不准与群众发生争吵,对待群众不能“冷、硬、横”,热情为群众服务。
(三)严格遵守勤务规定和作息时间,密切配合执勤民警管理交通,做到勤疏导、勤劝阻、勤宣传;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岗位。
第六章 着装与装备管理
第十八条 交通协管员穿着制服应该参照人民警察着装规定着装,交通协管员转季换装应与路面执勤交通民警同步更换。交通协管员上岗应着交通协管员制服,并在制服上佩戴交通协管员专用肩章和胸牌,佩戴上岗证,制式白色大檐帽应佩戴交通协管员专用帽徽。日常着装要求如下:
(一)穿长(短)袖夏装时,戴制式白色大檐帽,将制式上衣的下摆扎在裤腰内,系制式皮带、扎白色制式执勤腰带(非执勤时间可不扎腰带)和穿黑色皮鞋。是否系扎领带参照交通民警适时的警务要求,不系领带时制式上衣最上面一颗纽扣不系扣。
(二)穿冬装时,戴制式白色大檐帽,内衬的下摆扎在裤腰内,系制式领带和制式皮带,外着制式礼服并扎白色制式执勤腰带(非执勤时间可不扎腰带)和穿黑色皮鞋。
(三)胸牌佩戴规定,胸徽(标“交通协管”字样)佩戴在右胸位置,编码佩戴在左胸位置。
(四)穿着制服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制服不得混穿,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制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保持制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性交通协管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交通协管员发辫(盘发)不得过肩。
第十九条 交通协管员的内务管理参照人民警察《内务管理条令》执行。交通协管员非工作时间、非从事配合民警执法活动期间不得穿戴统一配发的服装和证件。
第二十条 装备管理:
(一)路面值勤的交通协管员实行统一着装,并配发执勤帽、反光背心、口哨、雨衣、雨靴。
(二)被解聘的交通协管员,应当及时交回其使用的制服、证件和配发装备。
第七章 绩效考核与奖励
第二十一条 交通协管员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支队对各大队及相关责任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占年终(季度、半年)绩效考核评比分数的5%。考评工作由支队政秘处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考评内容包括:(一)勤务检查、警务督察情况
大队勤务检查组负责制订《大队交通协管员考核标准》,检查中队勤务检查工作台账,并按照要求将交通协管员的每日出勤、管事情况、各路口(段)自行车、行人遵章率等情况列入必检项目进行勤务考核,检查大队交通协管员队伍是否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及是否及时整改等。(二)交通协管员管理情况
大队协管办负责每月对各中队交通协管员管理台账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交通协管员工作安排、中队管理措施、中队考核情况、中队奖惩情况、交通协管员队伍状况、并以简报形式公布检查结果。
第二十二条 绩效考核实行大队检查、抽查、中队必查考核方式,一级对一级负责。对交通协管员的考核,以中队为主,大队负责审核。中队实行每天对每名交通协管员必查,大队每天对各中队进行查勤。
第二十三条 各中队要建立和完善交通协管员考勤考核奖励制度。要将勤务检查的情况作为奖惩依据,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以中队为单位,每月对交通协管员进行考评,根据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质量划分档次,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将日常的考核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建立末位淘汰制度。
第二十四条 各中队负责交通协管员年终综合考评,对交通协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建立考核档案,对1年内遵纪守法、工作积极、成绩显著、业务精通、工作能力强的,按交通协管员总人数的10%评定为优秀,对连续2年被评为优秀的,优先续聘。
第八章
权益保障
第二十五条 各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合理安排协管员休息、休假。交通协管员请病假、事假、产假、看护假、婚丧假等必须书面报告,经中队、大队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休假;未经批准自行休假的,按照旷工处理。
第二十六条 交通协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对阻挠交通协管员正常工作、侮辱、谩骂甚至殴打交通协管员的,要及时进行批评和制止;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交通协管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命令,并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 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5篇:交警支队交通协管员管理规定
第七条 对街道办自行组织招聘由大队统一管理使用的交通协管员,大队按照本规定相关要求,严格审核交通协管员档案,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第八条 新聘用交通协管员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书》,并按照有关规定为每位交通协管员购买社会保险。
第九条 在合同期内,因交通协管员本人提出辞工的,或违反劳动合同条款、纪律及有关法规的,大队决定给予辞退的,由大队填写《辞退交通协管员审批表》并发出《解聘交通协管员通知书》,办理解聘手续(交通协管员与街道办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大队通知相关街道按照规定办理解聘手续),送达回执归入交通协管员档案。被解聘交通协管员需交回有关证件及装备等,并做好工作移交。
第十条 大队要建立完善交通协管员辞退制度,交通协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不服从领导,不听从指挥,不按工作程序和制度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在全年的考勤评比中累计有4次等级为“差”的或连续两次考勤为“差”的;
(三)上班屡次迟到、早退,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以上或累计旷工15天以上,迟到早退累计15次以上经教育不改正的;
(四)违反正规化建设要求,多次不按规定着装、佩带证件或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或被群众投诉2次以上的;
(五)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的;
(六)酗酒滋事,殴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人的;
(七)被支队警务督察队考核通报2次以上的;
(八)有其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违法违纪行为的。
(九)对各街道自行招聘的协管员违反以上规定的,同时书面报新区人事部门及各街道相关部门,并建议各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 大队从录用、培训、人员信息、思想工作表现等环节,逐人建立交通协管员档案。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大队交通协管员管理办公室职责: 大队交通协管员管理办公室是全大队交通协管员队伍的主管部门,负责大队交通协管员队伍的规划、组建、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 大队勤务检查组职责:
大队交通协管员勤务检查、警务督察工作的责任单位。对交通协管员履行职责、协勤协警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交通协管员违法违纪现象进行调查,责令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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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着装与装备管理
第十八条 交通协管员穿着制服应该参照人民警察着装规定着装,交通协管员转季换装应与路面执勤交通民警同步更换。交通协管员上岗应着交通协管员制服,并在制服上佩戴交通协管员专用肩章和胸牌,佩戴上岗证,制式白色大檐帽应佩戴交通协管员专用帽徽。日常着装要求如下:
(一)穿长(短)袖夏装时,戴制式白色大檐帽,将制式上衣的下摆扎在裤腰内,系制式皮带、扎白色制式执勤腰带(非执勤时间可不扎腰带)和穿黑色皮鞋。是否系扎领带参照交通民警适时的警务要求,不系领带时制式上衣最上面一颗纽扣不系扣。
(二)穿冬装时,戴制式白色大檐帽,内衬的下摆扎在裤腰内,系制式领带和制式皮带,外着制式礼服并扎白色制式执勤腰带(非执勤时间可不扎腰带)和穿黑色皮鞋。
(三)胸牌佩戴规定,胸徽(标“交通协管”字样)佩戴在右胸位置,编码佩戴在左胸位置。
(四)穿着制服应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制服不得混穿,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制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保持制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性交通协管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交通协管员发辫(盘发)
不得过肩。
第十九条 交通协管员的内务管理参照人民警察《内务管理条令》执行。交通协管员非工作时间、非从事配合民警执法活动期间不得穿戴统一配发的服装和证件。
第二十条 装备管理:
(一)路面值勤的交通协管员实行统一着装,并配发执勤帽、反光背心、口哨、雨衣、雨靴。
(二)被解聘的交通协管员,应当及时交回其使用的制服、证件和配发装备。
第七章 绩效考核与奖励
第二十一条 交通协管员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支队对各大队及相关责任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占年终(季度、半年)绩效考核评比分数的5%。考评工作由支队政秘处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考评内容包括:
(一)勤务检查、警务督察情况
大队勤务检查组负责制订《大队交通协管员考核标准》,检查中队勤务检查工作台账,并按照要求将交通协管员的每日出勤、管事情况、各路口(段)自行车、行人遵章率等情况列入必检项目进行勤务考核,检查大队交通协管员队伍是否出现违法违纪现象及是否及时整改等。
(二)交通协管员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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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6篇:交通协管员交通协管员
交通协管员-交通协管员
交通协管员,你真了不起
交通协管员,你真了不起
我每天上学都会碰到穿着绿衣服,戴着绿帽子的交通协管员,他为了维持交通秩序,不管是严寒还是酷暑,不管刮风还是下雨,他们都坚持每天站在马路的一旁,手举一面小旗,胸前挂着一个哨子,不厌其烦地维持着交通。有一天,我在上学的路上看见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乱闯红绿灯,交通协管员把他拦下了,语重心长地说道:年轻人,你知不知道乱闯红绿灯是违反交通规则的?有可能还会引起交通事故,请不要再乱闯红绿灯了。他妈的,你这老头是不是吃饱了饭没事干?少管闲事!闯红灯又
怎么了?你管得着吗那年轻人满脸凶神恶煞,还粗话连篇,叫人听了就会一肚子火往上冒,可那交通协管员看不出他有一丁点儿的生气,反而又来教育他,他从袋里掏出一张照片,对他说:你看见了吗?这就是去年一个和你差不多年龄的人因为乱闯红灯,导致被一辆卡车压死的照片,现在他们家庭不堪重负,你也想像他们这样?年轻人听了,迟疑了一下,顿时他的脸涨得像一直熟透了的红苹果,他低下了头,向交通协管员道歉道:对不起,我不知道竟然闯红灯会产生这么大的后果,真是对不起。交通协管员笑着摆了摆手,说道:没事。知错就改还是好人。见了这一幕,我真佩服交通协管员叔叔的耐心,交通协管员叔叔,你真了不起。
上海金山区亭林小学五年级:金雨蓓交通协管员管理制度
班仁乡交通协管员管理制度
一、宣传国家交通法律、法规,协助乡派出所对行人、车辆及非机动车辆
进行纠章。
二、必须统一佩戴交通协管员袖标,持小红旗在各路口协助管理交通,正确指挥行人和非机动车遵章行走。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乡政府。
三、对未按照规定地点停放的机动车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乡政府。
四、对在规定停车场停放的机动车,要出示停管中心统一配发的工作证,使用中心核发的停车场定额发票,严格按标准撕票收费,不得动用停放车辆,及时提醒司机妥善存放贵重物品。
五、工作期间,要做到态度和蔼,热情服务,仪容严整。
六、遇有交通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护交通秩序,并及时上报中队,协助乡派出所及交警部门勘察现场,指挥疏导交通。
七、做好相关材料的搜集和报送工作。
八、协助做好关于交通安全督查的其他任务。
九、遵守交通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新时期交通协管员之我见
如何做好新时期交通协警之我见
——特勤大队协勤 郭丽霞
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城市文明的标志、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一名交通协警,我们更是义不容辞,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积极参与者和模范带头者。
交通协警顾名思义就是协助交通警察工作的角色,我们也称之为交通协管员。你不要小瞧这只年轻的队伍,我市交通协管员自去年上岗以来,他们坚守在十字路口,指挥交通,吹口哨,对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市民的肯定,成为城区一道
亮丽的风景线。公安部出台的《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从国家部级高度充分肯定了交通协管员队伍是公安交通管理的重要辅助力量及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也充分显示了党和人民对交通协管员这支队伍的重视。在当前交管工作日趋严峻新形势下,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加强交通协管员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交通协警队伍的辅助作用,下面,本人作为特勤大队一名从事5年工作的交通协管员,就将这几年里从事交通协管员工作中的体会和感受谈谈自己的肤浅认识,不当之处敬请领导和大家批评指正。
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四心”。
一、要有聚精会神的专心,不断提高业务素养。相应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是提高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的保证,是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保证。业务素质从哪里来?只能靠孜孜不倦的专心学习。我们要严格按照支队、大队和中队的要求,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集体学习,认真搞好个人自学,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管理实施条例》等专业知识,做一个业务上的明白人,努力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规范问题。要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要有和善仁爱的热心,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人都是讲感情的。当前社会上发生的一些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的矛盾,很多是由于执法者言行粗暴引起的。我们只有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尊重人民群众,强化服务意识,多些好话少点恶语,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才能减少工作中的矛盾,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我们在工作中直接与群众打交道,每天要直接面对上百驾驶员和行人,要以沈国初同志为榜样,把工作岗位当成为人民服务的平台,帮残
疾人多一些扶助,帮小朋友多一些带路,帮外地人多一些指引,帮一切需要帮助的人多一些帮助,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交警为人民的宗旨。
三、要有不厌其烦的耐心,着力改进工作作风。交通管理工作是一项很辛苦很繁琐的工作,不分节假日工作日,不分白天黑夜,不论风吹雨淋日晒,并随时伴随着事故危险。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中工作,需要每一名协警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不论天气如何恶劣都能认真站好每一班岗,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努力维护好自己工作区域内的交通秩序,保证各种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同时,要认真做好《交通安全法》及其他交通管理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对违法车辆驾驶员和违法行人按规定协助交警进行处理,对那些不理解我们工作的人民群众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平息他们心中的不快,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提高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四、要有一身正气的公心,切实做到服务为民。协警虽然不是正式警察,但也担负着重要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交警的形象,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要按照领导的要求,切实弄清楚“为谁服务
如何服务”的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打牢为公、为民的思想根基。要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廉政规定,用党员标准、警察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服从安排,听从指挥,遵守制度,执行纪律,切实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
京开高速路灯改造工程交通协管员工作职责
协管员岗位职责:
1.疏导占路施工前后车辆;
2.提醒过往车辆注意交通安全;
3.发生交通突发事件及时上报情况、利用培训知识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确保将
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维护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的社会形象;
5.协助施工单位做好货运车辆进出施工工地;
6.配合民警完成其它交通安全措施。
7.协管员岗位要求
8.上岗时统一服装、旗帜、哨子,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岗位上严禁吸烟喝酒等不良形象的出现;
9.在工作中使用语言要简洁准确、文明规范、说话要和气。使用你好、请、您、对不起、谢谢等礼貌语言;
10.岗位上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依据法律法规处置突发事件;
11.上岗人员确保不迟到、早退,不玩忽职守,擅离岗位;
12.发生交通突发事件第一事件
联系上级领导,不得擅作主张,于此同时采取适
当应急措施,降低损失程度;
13.在确定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临时交通导行工作;
14.积极配合民警交待的交通组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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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0日交通协管员
每天上下班,路经十字路口,总会看到那名黑黑瘦瘦的交通协管员,久而久之,彼此都已眼熟了,虽然没有相互打招呼,但也算老熟人了,一个微笑,算作互致问候。
这是上下班的必经之路,每当遇上红灯时,都会看见路中央指挥交通的警察,还有路边挥舞小红旗的协管员。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这名年过半百协管员仿佛也发现我是每天经过这里的常客。于是,当看见我等红灯时,他总
会冲我憨厚地一笑,像是打招呼,又像是对我等待的抱歉。
开始并不认为是在和我打招呼,但当我意识到就是在冲我笑时,出于友好也报以微笑。
就这样,每天上下班路经这里时,即便没有吃到红灯,也会彼此相视一笑,有时来不及打招呼,也挥一挥手,或干脆按一下喇叭,算是问候。
一复一日,一晃好几个春夏秋冬过去了,他依然站在路边,挥舞着小红旗,坚守在协管员的岗位上,那微微驼背的身影,令我钦佩,让我感动。(文章阅读网:)
顾名思意,交通协管员,就是在交通繁忙的路段或路口,协助交警人员管好交通的人员,主要负责行人及车辆的秩序。但没有处罚权,他们的存在,能各好的配合交警的工作,因为一般路口或路段只配一到两名交警,不能方方面面照顾到,他们就起到了这个作用。
概述
“交通协管员”的职责是协助维护交通路口的交通,特别是行人及非机动车的交通。但如果“交通协管员”只是负责督促行人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过”的交通法则,那确实有些小儿科。然而,在城市当中,往往是在需要通行的地方却没有设置交通灯、天桥隧道等交通设施,或者是虽设置了但不合理,又或者是已有的设施遭到了损坏,这些情况都在客观上造成了“行路难”,从而进一步影响了整个城市的交通状况。
那么,哪里的交通设施需要改善?哪里的需要增加?这些情况现在并没有专门的人力去进行日常性的实地发现、跟踪调查等。如果“交通协管员”能够在协管行人交通的同时,肩负起相应的道路交通状况发现与调查工作,并且把有关状况汇总呈交给相关决策部门,作为制定对策时的依据之一,那么“交通协管员”或许更能起到协助改善城市交通的作用。
工作内容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聘用专门人员在交通民警组织下劝阻、纠正违法停车行为。”也就是说,他们的职责就是“劝阻、纠正违法停车行为”,交通协管员的人事关系归北京市公联公司管理,但是他们的执法行为同样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交关部门的有关人士表示:如果停车人遇到个别协管员违规执法,可以向交管部门投诉。如果对协管员开出的违章通知单上的违章行为有异议的,也可以在到交通执法大队接受处罚时,提出申诉意见。
权利
何去何从
交通协管员等协警队伍超越执法权的行为频频出现,促使公安部自xx年起即开始对这一特定群体进行清理整顿,并要求xx年底前公安机关聘用的协警人员要全部离职。地方政府出资聘用的交通协管员何去何从?这一问题受到“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
一直以来,在公安机关警力编制有限的情况下,交通协管员作为协警队伍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不断发展壮大,作用日益显著,成为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维护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各地的交通协管员队伍普遍存在管理不
一、机制不全、保障不力等问题。部分协管人员素质偏低,交通协管知识缺乏,纪律松散,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甚至出现发生口角、打斗和以权谋私等现象。与此同时,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