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长承诺书(共8篇)
第1篇:村民小组长
人大代表是选民选举产生的。如何做到从选民中来,到选民中去,始终与选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在广大群众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代表职务,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有作为的代表,这是各级人大代表应该研究的课题。笔者认为各级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必须做到“六个要”。
一、意识要强化。做一名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必须首先强化代表意识。要自觉意识到,代表是一种严肃的职务,是一种庄严的承诺,是一种光荣的使命。要时刻想到代表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言人。要尽代表之责,呼群众之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从目前县(区)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的作为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代表素质较高,履职认真,代表素质普遍提高,但也有极少数代表不能认真履职,闭会期间发挥作用不好,有的把代表资格仅仅当成一种荣誉,仅仅充当了“开会代表”、“举手代表”、“拍手代表”、“挂名代表”。选民群众对选这样的代表感到失望。
二、关系要摆正。人大代表要能正确认识自我,要时刻牢记自己是选民选举产生的,选民选自己当代表,代表的是选民群众,选民之所以能选自己当代表,是对自己的信任。作为代表要时刻与群众保持水乳交融的关系,不能当上了代表就忘本,决不能把自己凌驾于选民之上,脱离群众。
三、履职要认真。代表是一种职务,履行代表职责是法律法规为代表规定的最起码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代表不履职就是失职。代表在任期内要通过履职行为,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传达人民群众的心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代表广大人民群众
行使好监督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职能。否则,那些不履行职责,不参加活动,不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不为人民群众说话办事的代表实则是成了一个“挂名代表”,坏了人大代表的名声,影响了人大职能的发挥。
四、情感要贴近。情感是沟通心灵的桥梁和纽带。代表们都工作在生活在群众中,同群众交心,最关键的是感情要投入,有人认为人大代表要想真正与群众交融,最起码的要做到以心换心,你有真心,群众就有诚意。常言道:“心诚则灵”。因此,作为代表要时刻想着群众,时刻想着替群众说句话,给群众办事,做到说话“掷地有声”,办事实实在在。有了这样的真情实感,就有了同群众交心的思想基础,选民群众才能拿你当自己人。
五、作风要务实。作为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中的优秀分子,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一定要踏踏实实。无论是本本职工作还是履行代表职务,都必须求真务实,积极主动,尽心尽责,要能够体现代表的先进性。有的代表履职缺乏主动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履职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有的代表名利至上,做老好人,不愿意得罪人,为群众说话办事避重就轻,趋利避责;有的代表把代表资格当成挡箭牌,遇到司法部门追究就拿出代表证,以求逃脱惩罚,这种作风,害了自己,害了群众,当一届代表,没有作为,没有地位,也没有威信。
六、律已要从严。俗话说“己身正,不令则行,己不正,虽令不从”。这名俗话听起来好象是对领导干部说的,但拿来要求人大代表,确有可取。代表要在群众中提高自己的威信,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就要自觉做到严以律已,“打铁
必须自身硬”,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在事业上有所作为,在工作上有所创新,对社会有所贡献,在个人生活作风上要做到一尘不染,清清白白,在思想作风上要做到立身清正,公道正派,做一名让人民群众赞成的好代表。
村民小组长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负责召集村民小组会议和组织全体村民的活
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工作。
3、组织本组村民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4、协助村委会做好土地管理、计划生育等有关工作。
5、做好本组村民的农业服务工作。
6、教育村民自觉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7、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和要
求。
第2篇:村民小组长
村民小组长资料
通靖1-5组组长王少良:村党总支副书记,协助党总支工作,主管农副业,分管党建、计生、协助新农村建设。
通靖6-
8、14、16组组长张文祥:村党总支副书记,协助新农村建设、卫生、民调。
通靖9-
10、24-25组组长张冬梅:村党总支副书记,专职计生,主管团支部,协助卫生。
通靖11-12组组长张余庆:村委会主任,主持村委全面工作,协助支部工作,抓新农村建设,主管村建、土地。通靖
13、21-23组组长陈高卿:村委会委员,主管民兵,协助村建、土管、民调。
通通靖
15、17-20组组长丁天明:村委会委员,主管综治、民调 通靖26-29组组长周勋泉:退休村干部。
通靖30-32组组长刘伟:村委会委员。
通靖33组组长沙玉章:村会计,主管财务。
第3篇:村民小组长责任书
村民小组长责任书
为了我村各组的全面发展,做好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工作,也使组长能更好地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促进各组的和谐健康发展,经村两委研究讨论决定,特制订该组长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主动接受镇党委政府的考察、监督,认真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学习;服从村两委的领导,听从两委的安排,坚决贯彻执行两委的决定,完成两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保守组织秘密,遵守组织原则。
二、配合镇村分管工作人员,对本组开展的所有调查核实工作(包括:产权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民政调解、食品卫生安全、群宴申报、治安防范、防洪抢险、安全生产、农村建房审批申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予以配合和支持。
三、组长实行首问责任制,不得越级上报,未及时上报反映问题所造成的后果由组长承担。
四、及时准确无误地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无误地向村民发放各类政策宣传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全部发放到位,不得漏发错发。
五、及时准确向村民提供上级组织发布的用工信息和培训信息,搜集和反馈村民各种需求信息,组织剩余劳动力进行再就业培训。
六、定期或不定期主动向村两委反映近期组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便于村两委对问题的及时解决和处理,保持本组的和谐稳定。组内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向村委会汇报,并迅速到达事发现场。
七、完成镇村下达的新合医疗考核工作目标。
八、主动配合专职会计搞好本组财务工作,认真做好报帐和组务公开工作,保护集体资产不受损失,维护集体资产正常使用和运行,维护集体利益。
九、考勤制度:开会每迟到一次扣5元,缺席一次扣20元,无故请假一经发现扣20元。村上安排每项工作未按时完成扣50元。
十、年终实行评议考核,村两委进行统一评议,对优秀者予以表彰,对未达标者予以经济处罚。
十一、因组长失职而造成重大失误的,组长应主动承担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引咎辞职。
十一、组长利用职务便利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新林村党支部(签字、盖章):
新林村村委会(签字、盖章):
责任组组长
(签字、盖章):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4篇: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
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
《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第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千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省《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代表具体数额“六百户以上的村不得少于四十五人”,“三百户以上不足六百户的村不得少于三十五人”,“一百户以上不足三百户的村不得少于二十五人”,“不足一百户且居住比较分散的村不得少于二十人。也可以不选村民代表”。第十九条规定:“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本村民小组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认为村民代表不称职的,可以提出更换要求。更换村民代表的村民小组会议由村民小组长或者村民委员会召集,以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同意始得更换。补选村民代表,按原产生方式进行。其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更换村民代表”。第十二条规定:“村民小组设组长一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副组长一至二人,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本小组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对小组长工作不满意的,可以提出更换要求。更换小组长的村民小组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以本小组有选举权村民的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同意始得更换。补选村民小组长,按原产生方式进行”。
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授权的议事决策机构,村民小组是村委会按照村民自治原则和村民居住状况划分的村民组织。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是村委会选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农村民主自治的发展,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成了广大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各级应十分重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选举。
一、村民代表选举
(一)村民代表的构成和条件
1、代表构成村民代表是组成村民代表会议的主体,是村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表者,其结构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1)在组织构成上,要有中共党员代表、共青团员代表、民兵代表等;
(2)在职业构成上,要有村办企业代表、种植户代表、养殖户代表、个体私营户代表和农村其它方面的代表;
(3)在性别构成上,妇女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
(4)在年龄构成上,要有中、青年代表、老年代表;
(5)在民族构成上,多民族居住的村,各民族都应有一定比例的代表;
(6)在区域构成上,各村民小组均应有自己的代表。
2、代表条件
村民代表会议具有议事、决策、监督职能,村中重大事项要由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代表素质高低、参政议政能力强弱,直接影响到村民代表会议质量和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因此村民代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选民条件
应是本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只有本村选民。才能当选本村的村民代表。
(2)人品条件
应具有一定的政治思想素养,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主持正义,遵纪守法,不徇私情,在村民中有一定威信。
(3)能力条件
应广泛联系村民群众,具有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对村中重大事项研究、分析、判断和敢于发表意见的能力。
(4)文化条件
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村民代表数额和任期
1、代表数额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600户以上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45人;300户以上不足600户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5人;100户以上不足300户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25人;不足100户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20人。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下限数额,上限未作规定。具体名额应按不违背法律法规,又便于发扬民主,便于开会议事的原则确定。不足100户、不选村民代表的村,村中重大事项应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为了便于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决策,沟通村两委成员与村民代表的联系,鉴于村两委成员是由“两推一选”和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因此,可以将村两委成员视为村民代表。但在村民代表总数中,非两委成员的村民代表比例应占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数额应多于法规规定的下限名额。
2、代表任期
村民代表任期与村委会相同。每届任期三年,在村委会成员换届选举前先换届,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三)村民代表选举时间
村民代表选举时间应统一安排在村委会成员选举之前进行。由新一届村民代表参与新一届村委会成员选举,有利于调动村民代表积极性,有利于健全对新一届村委会选举的监督机制,体现了新一届村民代表对新一届村委会选举的负责。
(四)村民代表选举方式确定与产生办法
1、选举方式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村民代表选举可采取推选方式。也可采取直选方式。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上一届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民主意识强和情况比较复杂的村,应采取直选或“海选”的方式进行。
2、产生办法
(1)确定代表数额
按照省《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本村人口情况和村民小组数量,确定村民代表数额。根据各村民小组的户数,本着相对均衡的原则,确定各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人数。
(2)提名候选人
村民代表候选人由本小组选民单独或联合提出。提名时,等于或少于分配的名额有效,多于分配的名额无效;提名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有效,非本小组村民无效;每一选民只有一次提名机会,多次提名人数的总和超过分配的名额,提名无效。采取“海选”方式选举时,提名与选举同步进行,无需经过提名候选人程序。
(3)投票选举
村民代表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户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分配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4)公布选举结果
各村民小组选举结束后、以村民选举委员会名义,公布村民代表名单。
(五)村民代表更换与补选
1、村民代表更换
村民代表任职期间,不胜任本职工作,村民有权提出更换要求。更换村民代表。由本小组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提出,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投票,并取得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通过,更换有效。
2、村民代表补选
村民代表被更换或者因某种原因导致村民代表缺额时,应及时进行补选。补选办法和程序与村民代表选举相同。
二、村民小组长选举
(一)小组长条件与任期
1、小组长条件
村民小组是村委会的基本组成单位。是村委会联系村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选好村民小组长,对于加强村民小组建设、推动村民自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村民小组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民小组村民;
(2)在本村民小组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威望;
(3)坚持原则、无私奉献、廉洁自律、办事公道;
(4)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5)带头勤劳致富,热心为本小组村民服务。
2、小组长任期
村民小组长任期与村委会相同,每届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小组长选举时间
村民小组长选举与村民代表选举同步,统一安排在村委会成员选举之前进行。
(三)小组长选举程序
1、投票选举
村民小组长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与村民代表选举同步进行。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当选的村民代表中,票数最多的为村民小组长。确保村民小组长均是村民代表。
2、公布选举结果
村民小组长选举结束后,以村民选举委员会名义,公布新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名单。
(四)村民小组长更换与补选
1、小组长更换
村民小组长不履行职责,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有权提出更换要求。更换村民小组长,由本小组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提出,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并取得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通过,更换有效。
2、小组长补选
村民小组长被更换或者因某种原因导致村民小组长职位空缺,应及时组织补选。补选村民小组长的办法和程序与村民小组长选举相同。
第5篇:村民小组长选举办法
***村村民小组长选举办法
一、村民小组长的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
(二)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热心为本村民小组村民服务。
二、小组长的产生
1、村民小组设组长一人,由村民小组会议直接选举产生。选举由村民委员会主持,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登记的本组选民参加,采取无记名投票。
2、本组三分之二以上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的本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的村民当选村民小组长。得票过半数的超过一人,以得票多者当选;得票不过半数,以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3、本次选举采取选民直接提名的办法选举,每张选票只能填写一人,填写多于一人无效。填写的选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选票全部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填写选票时,有重名的一定要分清楚(填写居住地址)。姓名写同音不同字的,如果本组有选举权的村民中无同姓名的村民,如将王铁诚写成“王铁成”,视为有效票,但将李二牛写成“二牛”等视为无效票。如果写重名未分清居住区域的作废。
4、选民凭身份证或户口本领取选票。工作人员做好记录。选民因故不能直接投票的,可以委托本组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近亲属的认定以同一户口本为标准,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
5、村民小组长产生后,由村民委员会以公告的形式张榜公布。
6、选举时间为: 地点为:
第6篇:村民小组长的职责
村民小组长的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法令;
(2)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办好本组的事务,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负责召开小组各种会议和组织全组村民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
(4)组织本村村民积极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5)对村级财务、政务和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6)提出相应的建议;
(7)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第7篇:村民小组长考核细则
村民小组长考核细则
一、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当好宣传员(20分)
(1)积极参加村组织的学习中共十七大以来的全会精神和相关的涉农法律法规,并进行大力宣传的;记2分。
(2)积极参加各种村组干部培训班和会议,及时、准确上报本村民组各种数据材料的;记3分。
(3)村民小组每年向村委会汇报一次本小组的思想政治建设情况;记1分。
(4)积极配合村委会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将乡风文明的理念深入贯彻到各村民小组。要积极动员和鼓励广大村民到村委会通过农家书屋、远程教育等形式学习最新的政策理论和实用技术;记10分。
(5)动员本组村民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本组经济和谐发展;记4分。
二、及时梳理各种信息,当好信息员。(20分)
(1)及时收集梳理本组村民反映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村委会上报的;记5分。
(2)协助村委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本组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应会率达90%以上。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及时率、有效率分别达90%以上;记5分。
(3)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配合村委会开展并做好本组白色垃圾整治等活动;记5分
(4)及时发现本组乱搭乱建的情况,及时制止并向村委会汇报;记5分
三、及时做好本组矛盾纠纷排查,当好调解员。(20分)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积极调解本组内的各种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安定团结。
(1)本组内无越级上访,无重特大纠纷械斗,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记5分
(2)积极做好本组的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能够及时调处或者向村委会上报协助调处,有规范记录;记5分(3)引导本组村民遵守村规民约;记5分
(4)做好普法工作,积极配合村委会宣传法律法规工作;记5分
四、努力协助村两委开展中心工作,当好管理员。(20分)协助村委会做好村民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费用征缴,带领村民开展“一事一议”。
(1)协助村两委做好本组内村民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费用的征缴,做好农补存折等的发放;记10分
(2)积极配合村委会开展“一事一议”工作,及时听取群众对公益事业的意见和建议。做到“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记10分。
五、参与决策并监督村有关工作,当好监督员。(20分)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参与决策并监督村委会的有关工作。(1)积极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并积极献言献策;记5分(2)参与决策村委会召开的各种会议,熟知组内事务,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记5分
(3)认真协助村两委执行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加强公开栏管理,协助做好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记5分(4)协助做好村级各类制度、计划的健全,并做好落实。村级办公、村民活动场所整洁,活动规范有序;记3分
(5认真督促村两委开展好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工作;记2分
第8篇:村民小组长考核办法
村民小组长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村民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组长的职责,增强组长责任心、事业心、努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全面完成党委、政府和村两委会制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和任务,强化对组干部的管理,切实加强村民小组长的勤政廉洁建设,促进我乡社会经济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对组长的考核评价以村两委会年终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本办法进行考核,基本以村干部、党员、本小组户主参与评价评分,组长的绩效工资与年度考核得分挂钩。凡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兑现绩效工资100%,60分及以上的为称职,兑现绩效工资60%—85%,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计发绩效工资。连续二年考核为不称职的组长按程序予以罢免。个人所得总分由三部分组成:
1、党员评分,所得分占总分数的20%。
2、村两委核实计分,所得分占总分数的50%。
3、本小组村民评分,所得分占总分数的30%。
二、年终绩效工资标准:经村委会核定的村民小组,并由本组村民依法选举担任的小组长。绩效工资以所辖小组总户数为基数,根据村小组长年度考核情况,由村党支部提出绩效工资计算标准并报乡党委同意后,按2-5元/户〃年标准发放。绩效工资和误工补助由村承担。
三、考核细则:
1、组长应与村两委会保持高度一致,及时向村民传达、宣传、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10分)
2、正确收集民情民意,并及时向村两委会反馈情况。(5分)
3、按时参加乡、村两级召开的各种会议。(10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此项得分扣完为止。
4、按时按要求完成村两委会安排布置的常规工作。(10分)
5、乡、村交办的中心工作(10分)。未参与或未开展一项的扣5分,配合式完成较差的根据完成情总酌情计分。
6、组长应带头遵纪守法(5分)。不参与赌博,不涉黄,不吸毒,对村干部下组工作不对立,不要挟,若被检举并查实此项不得分。
7、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经手续(10分)。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有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经查实不计分。
8、村民上组要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工作。村民小组完成参合率95%以上(1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9、认真做好本组村民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10分),特别是老年人和弱势群体的纠纷。
10、认真做好本组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10分)
11、小组会议考勤及临时交办事项(10分)。
四、组织实施本考核办法由村两委具体组织实施,乡党委、政府最终予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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