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承诺书(共15篇)
第1篇:森林防火承诺书
2013年度森林防火承诺书
——各学校校长对中心学校校长承诺
编号:
新华乡中心学校校长:
为提高学生防火意识,积极支持乡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现由我代表全校师生向中心学校作如下承诺: 利用班会、校会向学生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腾冲县人民政府野外用火“十不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和学生森林防火宣誓活动,提高学生爱林护林意识,禁止学生到林区及林缘玩火、燃放鞭炮,确保本校学生不引发森林火灾;禁止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协助乡镇政府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生深入村社宣传森林防火有关知识,散发传单;层层落实责任,签订教师森林防火承诺书,要求每个学生向班主任写出森林防火保证书;把青壮年教师组织成应急扑火队,一旦发生火灾积极参加扑救,服从乡镇政府的调动指挥,保证扑火安全。
如学生引发森林火灾,除追究家长、教师责任外,我本人愿接受上级的处理。
此承诺书签字后生效。
2012年月日
第2篇:森林防火承诺书
森林防火承诺书
我是宜章二中学校教师,现郑重承诺:在春节和清明节期间,我坚决做到如下几点:
1、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
3、坚决不在野外用火,挂清扫墓文明祭祖,不在坟山燃烧烟花爆竹,不烧香纸,推行“上山一瓶酒、一块肉、一盘水果、一箕土、一束花、一刻钟静坐,回家一扎香、一刀纸”来寄托哀思的良好风俗。
4、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及时报警或向当地府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5、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两个一律”“五个严禁”的要求:
(一)“两个一律”:
1、凡野外违规用火的,一律拘留;
2、凡失火烧山的,一律坐牢;
(二)“五个严禁”:
1、严禁扫墓活动点蜡烛,烧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炮竹引发火灾;
2、严禁烧田埂,土畔,稻草,秸杆;
3、严禁在林区烧荒炼山,明火照明,烧山开路,烧山放牧,烧蜂驱兽;
4、严禁在林区烧木炭,烧火土灰,烧火取暖,煨红薯等食物;
5、严禁在林区吸香烟,丢烟头,野炊,玩火。 承诺人: 年 月 日
第3篇:森林防火承诺书
新华乡龙塘完小2016至2017学年度森林防火承诺书 新华乡龙塘完小: 为提高学生防火意识,积极做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工作,现由我代表
年级向学校作如下承诺。
利用班会向学生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腾冲市人民政府禁火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积极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和学生森林防火宣誓活动,提高学生爱林护林意识;禁止学生到林区及林缘玩火、燃放鞭炮,确保本校学生不引发森林火灾;禁止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根据学校的安排,组织学生深入村社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散发传单;层层落实责任,签订教师森林防火承诺书,要求每个学生向我写出森林防火保证书。
承诺宣言:我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规定,严防我班学生随意玩火引发森林火灾,杜绝我班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校长:
承诺人签字:
新华乡龙塘完小
2016年10月
第4篇:森林防火承诺书
森林防火承诺书
1、森林防火承诺书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森林青龙、平安青龙,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青龙辖区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项目部施工范围内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必须遵守以下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在林内进行竹笋等加工,不准在林内枪械狩猎。
二、保证做到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
三、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三条禁令”,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3000元的罚款。
四、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或调遣的,对个人处500—5000元的罚款。
五、在森林防火区内个人拒绝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六、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将事故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项目部汇报报告。报警电话:xxxxxxxx。
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人保管时刻牢记,一份交由项目部存档备查。
承诺人:xx
2014年xx月xx日
2、森林防火承诺书
我是陶金坪乡学校教师,现郑重承诺:在清明节期间,我坚决做到如下几点:
1、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
3、坚决不在野外用火,挂清扫墓文明祭祖,不在坟山燃烧烟花爆竹,不烧香纸,推行“上山一瓶酒、一块肉、一盘水果、一箕土、一束花、一刻钟静坐,回家一扎香、一刀纸”来寄托哀思的良好风俗。
4、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及时报警或向当地府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5、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两个一律”“五个严禁”的要求:
(一)“两个一律”:
1、凡野外违规用火的,一律拘留;
2、凡失火烧山的,一律坐牢;
(二)“五个严禁”:
1、严禁扫墓活动点蜡烛,烧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炮竹引发火灾;
2、严禁烧田埂,土畔,稻草,秸杆;
3、严禁在林区烧荒炼山,明火照明,烧山开路,烧山放牧,烧蜂驱兽;
4、严禁在林区烧木炭,烧火土灰,烧火取暖,煨红薯等食物;
5、严禁在林区吸香烟,丢烟头,野炊,玩火。
3、森林防火承诺书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森林黄莺、平安黄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黄莺辖区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管理使用的林权林区范围内以及家庭成员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必须遵守“十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在林内进行竹笋等加工,不准在林内枪械狩猎,不准小孩在林内玩火。
二、保证做到“五负责”:即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三、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三条禁令”,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3000元的罚款。
四、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或调遣的,对个人处500—5000元的罚款。
五、在森林防火区内个人拒绝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六、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我自愿接受罚款坐牢,即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黄莺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xxxxxxxx
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本户家庭主要成员签字盖拇印之日起生效。一份由本户自己张贴在门上时刻牢记,一份交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存档备查。
黄莺乡村社
承诺人:xx
二0一二年xx月xx日
4、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森林是我们的绿色家园,是宝贵的自然财富。作为一名中小学生,守护绿色胶原,维护生态平衡,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是我们光荣而圣神的职责。为此,我郑重地向老师和同学们作出如下承诺,并请老师和同学们监督。
1、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森林防火活动。
2、不携带火种,不玩火。
3、不在林区野外放鞭炮、野炊、打火把、烧钱化纸、烧灰积肥等。
4、发现他人在野外用火积极劝阻。
5、积极向家长和他人宣传森林防火,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员。
6、发现是森林火情及时拨打121
19、5260119报警或报告老师,决不盲目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承诺人:
承诺时间:二0一四年四月
5、森林防火承诺书
新华乡中心学校校长:
为提高学生防火意识,积极支持乡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现由我代表全校师生向中心学校作如下承诺:利用班会、校会向学生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腾冲县人民政府野外用火“十不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和学生森林防火宣誓活动,提高学生爱林护林意识,禁止学生到林区及林缘玩火、燃放鞭炮,确保本校学生不引发森林火灾;禁止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协助乡镇政府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生深入村社宣传森林防火有关知识,散发传单;层层落实责任,签订教师森林防火承诺书,要求每个学生向班主任写出森林防火保证书;把青壮年教师组织成应急扑火队,一旦发生火灾积极参加扑救,服从乡镇政府的调动指挥,保证扑火安全。
如学生引发森林火灾,除追究家长、教师责任外,我本人愿接受上级的处理。
此承诺书签字后生效。
2012年xx月xx日
第5篇: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乡___村____组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森林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防火职责,防范于未然,保护我村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本组林户特签定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1、加强领导,各村民高度重视,村民小组与各林户签订森
林防火安全目标承诺书,做到户户有人包。
2、强化森林防火措施。各村民要对本组的山场实行封山禁
火,加大对坟山、弱智群体、老人、小孩的监管,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3、村民之间要互相配合,互相联防,随时报告森林防火情
况,听从村两委的命令和指挥。
4、发生火情,要及时逐级如实汇报,并及时参加扑救。
5、森林防火是林区的头等大事,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
护,责有人担”,坚决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承诺人签字:
第6篇:森林防火承诺书(推荐)
森林防火承诺书
(存根)
我叫,长年住在乡(镇、场)村(居委会、社区、工区)组,家有口人,长年在家人。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消除森林火险隐患,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户承诺:坚决做到不发生烧土圹、田圹、土灰和炼火驱兽、炼山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在清明挂清时,实行文明祭祀,做好防火处理,保证不烧山。自觉学习森林防火知识,并教育和监护好自己的家人,严格遵守政府禁火令。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自觉接受政府处理。
承 诺 人:联系电话:
201年月日
森林防火承诺书
(农户)
我叫,长年住在乡(镇、场)村(居委会、社区、工区)组,家有口人,长年在家人。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消除森林火险隐患,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户承诺:坚决做到不发生烧土圹、田圹、土灰和炼火驱兽、炼山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在清明挂清时,实行文明祭祀,做好防火处理,保证不烧山。自觉学习森林防火知识,并教育和监护好自己的家人,严格遵守政府禁火令。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自觉接受政府处理。
承 诺 人:联系电话:
201年月日
第7篇: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现正值森林防火特险期,为保护森林资源。从即日起,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我保证做到:
一、严格遵守森林防火“三三六”工作法,坚决做到上山不带火,上地不点火,上坟不烧纸。
二、严格做到“十不准”: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山;不准在林区和林间道路吸烟、扔烟蒂;不准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不准焚烧秸杆、根茬;不准烧荒、燎岸;不准在林区野外用火取暖、烧干粮煮饭;不准在林区施工用电、放炮采石;不准放牧人员、痴呆、伤、精神病人随意入山;不准在林区烧火驱蜂、狩;猎。
如有违返愿接受一切处罚,并取消评优、评模、晋职资格。
东井岭中学 教职工签字: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第8篇: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建设我们美好的生态家园,大力倡导“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为森林防火安全尽一份责任,献一份力量,特承诺如下:
一、从今天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通过森林防火知识课、讲座、板报、广播等活动的学习,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爱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增强防火意识和本领。
二、不在林区野外放鞭炮、野炊、打火把、烧钱化纸、烧灰积肥等;
三、发现他人在野外用火、发现森林火灾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自己要及时劝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积极向家长宣传森林防火,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员。主动向家长宣传防火警示语,并用防火警示语提醒家长,使家长自觉地投入到爱护森林、保护生态安全的队伍中来,劝说并制止家长进入林区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爆竹。
五、发现森林火情及时拨打12119报警或报告老师,决不盲目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9篇:森林防火承诺书1
护林防火承诺书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村林区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执行上级关于护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成立护林防火领导组,对护林防火员实行分片承包,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督促其认真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二、与护林防火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求24小时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
三、加强护林防火知识宣传,提高村民、游客的护林防火意识。
四、教育村民必须遵守“七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小孩在林内玩火。
五、保证做到“五负责”:即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六、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3000元的罚款。
七、经常到林区内巡查,发现隐患,责令责任人必须立即改 1
正。
七、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即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集团汇报报告。
承诺人: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第10篇:学校森林防火承诺书
修竹小学校学生 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森林是我们的绿色家园,是宝贵的自然财富。作为一名中小学生,守护绿色胶原,维护生态平衡,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是我们光荣而圣神的职责。为此,我郑重地向老师和同学们作出如下承诺,并请老师和同学们监督。
1、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森林防火活动。
2、不携带火种,不玩火。
3、不在林区野外放鞭炮、野炊、打火把、烧钱化纸、烧灰积肥等。
4、发现他人在野外用火积极劝阻。
5、积极向家长和他人宣传森林防火,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员。
6、发现是森林火情及时拨打121
19、5260119报警或报告老师,决不盲目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承诺人:
承诺时间:二0一四年四月
第11篇:森林防火承诺书[材料]
二0一二年度森林防火承诺书
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森林黄莺、平安黄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黄莺辖区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在我管理使用的林权林区范围内以及家庭成员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必须遵守“十不准”;即不准用火烧坡开荒,不准在林内烧灰积肥,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林内烧火取暖,不准去林内烧火煮食搞野炊,不准在林内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在林内吸烟丢火柴梗,不准在林内进行竹笋等加工,不准在林内枪械狩猎,不准小孩在林内玩火。
二、保证做到“五负责”:即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学生失火家长及老师负责,小孩失火大人负责,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痴呆等人群)失火监护人负责。
三、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三条禁令”,擅自在林区内野外用火的,对个人处200—3000元的罚款。
四、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不服从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指挥或调遣的,对个人处500—5000元的罚款。
五、在森林防火区内个人拒绝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六、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我自愿接受罚款坐牢,即除责令赔偿损失、补种树木、罚款等行政处罚外,还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履行职责,一旦发现森林山火,必须立即参加扑救,并及时向黄莺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77716200。
八、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本户家庭主要成员签字盖拇印之日起生效。一份由本户自己张贴在门上时刻牢记,一份交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存档备查。
黄莺乡 村 社
承诺人:
二0一二年 月 日
第12篇:公职人员森林防火承诺书
公职人员森林防火承诺书
为切实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森林火灾发生,提倡文明祭祀,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自觉遵守《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不在山上祭祀时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做文明祭祀的表率,带头用鲜花水果敬祖先,用礼花、礼炮代替烟花爆竹上坟祭祖,不在森林防火区(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五十米范围内)违规野外用火,做一名真正学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和组织处理。
承诺人所在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13篇:公职人员森林防火承诺书
龙窝镇桂山小学公职人员森林防火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不在森林防火区(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三十米的范围)组织、参加各类野外用火活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不在山上扫墓祭祀时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同时主动向家人、亲朋宣传新《条例》,对家人组织或参加的野外用火活动予以劝阻和制止。如有违反《条例》规定,自愿服从组织处理和执法机关惩处。
承诺人所在单位(公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摘录
(《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2017年6月2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1日施行)第十六条 本省实行全年森林防火,每年十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三十米的范围划定为森林防火区,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四条 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第二十八条 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在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国庆、重阳、冬至等传统民俗拜祭节日
及春耕备耕、秋收冬种等森林火灾高发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森林防火需要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在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防火命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14篇:学生森林防火承诺书(推荐)
学生森林防火承诺书
我承诺:
1、不在上学和放学途中玩火、烧田梗草、烧火驱小动物;
2、周六、周日及春节、五
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上山不带火种,不玩火,不放孔明灯、不野炊;
3、“清明”、“十月初一”及春节上坟祭祖提倡文明祭拜,无烟祭祀;
4、不在林区燃放烟花鞭炮;
5、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制止野外用火;
6、严格遵守《致学生家长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要求。 承诺宣言:我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
承诺人签字: 承诺监护人签字: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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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森林防火承诺书
我承诺:
1、不在上学和放学途中玩火、烧田梗草、烧火驱小动物;
2、周六、周日及春节、五
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上山不带火种,不玩火,不放孔明灯、不野炊;
3、“清明”、“十月初一”及春节上坟祭祖提倡文明祭拜,无烟祭祀;
4、不在林区燃放烟花鞭炮;
5、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制止野外用火;
6、严格遵守《致学生家长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要求。 承诺宣言:我承诺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
承诺人签字: 承诺监护人签字:
2018年 月 日
第15篇:森林防火安全家长承诺书
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我向 同学郑重承诺:
1.不在林区内吸烟、明火照明、烧火取暖、烧山驱蜂驱兽。
2.不烧田埂、稻草、秸秆、草木灰、树叶、干柴等可燃物。
3.践行文明祭祀,春节、清明、冬至上坟不烧香蜡、纸钱,不燃放烟花爆竹。
4.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进行炼山等生产性用火活动。
5.外出旅游不携带火种进入景区。 6.不借郊游、踏青等名义进行野炊活动。
7.春节、全国“两会”、清明、冬至等重要敏感时期,不燃放烟花爆竹。
8.监督家人及其他亲属遵守各级各类野外用火规定。 9.积极宣传森林防火,及时劝阻他人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10.发现森林火灾时,及时报警,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主动参与扑救。
承诺人(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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