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 九不准 承诺书
第1篇:医务人员九不准
医务人员“九不准”具体内容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2015十二病区 年11月23日
第2篇:医务人员九不准规定
医务人员“九不准”规定
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明确禁止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等行为。
通知说,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不准”具体内容: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第3篇:九不准,承诺书
篇一:九不准科室廉洁行医承诺书 九不准科室廉洁行医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按照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要求,本科室郑重向组织承诺:
一、不将科室、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开单提成;
三、不违规收费;
四、不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收受回扣;
九、不收受患者“红包”。
卫生人员行风建设“九不准”政策知晓与执行 承诺书
单位:多伦县中医院 篇三:“九不准”承诺书
大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执行“九不准”承诺书
本人在大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任职工作期间,坚决遵守《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相关规定,杜绝一切不正之风,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湛的医疗技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并向医院做出以下承诺:
(一)不将本人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开单提成。
(三)不违规收费。
(四)不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收受回扣。
(九)不收受患者“红包”。
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愿意接受医院相关制度规定的各种处罚和处理。以上承诺,欢迎医院和群众监督。
科室:
职工签名:
时间:2014年 月 日
第4篇:九不准承诺书
篇1:个人九不准承诺书
“九不准”个人承诺书
本人任职中医院工作期间,已认真学习国家卫生计生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以下简称“九不准”),将严格执行、全面贯彻落实 “九不准”精神,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并自愿向社会做出以下承诺:
一、不将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开单提成三、不违规收费
四、不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进行以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收受回扣
九、不收受患者“红包”
上述承诺欢迎群众和领导监督!
中医院监督电话:
承诺人科室:
承诺时间: 承诺人姓名: 承诺人签字: 篇2:九不准科室廉洁行医承诺书
九不准科室廉洁行医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按照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要求,本科室郑重向组织承诺:
一、不将科室、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开单提成;
三、不违规收费;
四、不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收受回扣;
九、不收受患者“红包”。
承诺科室: 科主任:
2014年 月 日 篇3:九不准承诺书
卫生人员行风建设“九不准”政策知晓与执行
承诺书
单位:多伦县中医院
篇4:“九不准”承诺书
大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执行“九不准”承诺书
本人在大庆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任职工作期间,坚决遵守《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相关规定,杜绝一切不正之风,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湛的医疗技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并向医院做出以下承诺:
(一)不将本人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开单提成。
(三)不违规收费。
(四)不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收受回扣。
(九)不收受患者“红包”。
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愿意接受医院相关制度规定的各种处罚和处理。
以上承诺,欢迎医院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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