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安全承诺书
第1篇:资金承诺书
资金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关于申报2013年自治区排污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2012]2038号文件和乌兰察布市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关于申报2013年自治区排污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2013]35号文件精神,我公司申报的“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兴大业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基地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总投资2322.8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环保专项资金1160万元,企业自筹1162.80万元。该项目我公司已完成前期立项、可研、环评等工作,为了促使该项目按时开工,公司承诺为该项目自筹的资金保证按时、足额到位,敬请上级主管部门支持我公司的工作。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兴大业农牧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第2篇:资金承诺书
资金承诺书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18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双项提升工程”的通知》(教职成[2018]492号)文件要求,我校积极制订、上报项目实施方案。并承诺如下:
一、保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项目建设,不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二、“信息化提升工程项目”,我校配套15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为自筹。
三、“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我校配套86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为行业企业投入35万元,学校自筹51万元。特此承诺
2018年8月6日
第3篇:资金使用承诺书
资金使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所申报项目获得的扶持资金及相关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实施,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中明确的计划执行预算,并自愿接受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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