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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训诫讲话稿

作者:随心飞扬 | 发布时间:2021-11-21 12:06:5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领导讲话稿之社区矫正训诫讲话稿

社区矫正训诫讲话稿

2014年新街镇社区矫正教育教案之四

训诫教育

适时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活动的主要目的有三个方面,一是直接目的:按照常规的警示教育活动,达到配合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使大家服从监外执行的纪律。二是间接目的:通过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将来成为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三是根本目的:预防再犯罪,促进社会稳定,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诚然绝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都能积极改造,按时报到,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取得了可喜进步,希望在座的社区服刑人员激发改造热情,坚定改造信心,加速改造步伐,争取早日解除矫正,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我镇自社区矫正工作试行以来至今共接收监管社区服刑人员102人,其中期满79人,目前在册的还有23人,近年来,司法所积极探索改造社区矫正的手段和方法,大力实施人性化管理,努力推进改造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取得了可喜的工作成效。主要表现在:人防、技防取得了明显进展(手机定位),司法工作水平有了新的进步,社区服刑人员改造质量有了新的提高,认罪伏法有了新的认识,为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贡献。今天借这个月的教育活动,我强调三句话:

一、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才会春满园。

古人云,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想对你们说的是“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才会春满园”。服刑人员因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造成伤害,受到了法律的应有制裁,也给自己的家人亲属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创伤甚至心理障碍。但是,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和家人亲属并没有嫌弃你们,不抛弃不放弃,对你们的未来仍然寄予厚望,希望你们迷途知返。我们司法行政部门怀有开放心态包容你们,不歧视不另眼看待,对你们的未来仍然关怀、关爱。去年底,我们组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扶贫的活动。今后,我们将加大奖惩力度:对表现好的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其中一部分慰问品将由民政和社会捐助的);另一种是在监管过程中表现最差的,我们将进行批评教育、训诫,警告乃至撤销缓刑等。

从改造积极分子身上折射出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果,同时也表明广大社区服刑人员真诚悔改,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强烈愿望(举案例……)。所以,希望你们“常怀感恩心,珍惜靠自己”:一是要正确认识自己,摆正位置,认罪服法,彻底悔罪,改恶从善,切切实实告别昨天,认认真真把握今天,堂堂正正看好明天。二是要通过公益劳动改造,脱胎换骨,用汗水洗刷过去肮脏的灵魂,把走记功减刑之路作为唯一的选择。三是要把刑期当学期,努力学文化、学法律、不断提高自身学法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四是要深挖违法犯罪根源,重树生活信心,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都要做到(悉心改造知廉耻,励志修身成新人)。

二、依法履职抓监管,关爱帮教暖人心。

希望在座的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记住,要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并痛改前非,在日常监管中在座的有个别对象不服从监管,日常报到不自觉,也有个别对象不配带定位手机,这一次先不点名,在这里我可以告诫你们,你们现在是在铁窗门口再次徘徊,改变了就能成为新人,我们的立场、我们的方

针是“尊重人、教育人、关爱人”的工作理念,大力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感化、疏导、帮扶等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优化你们的心理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社会消极因素。但有些人如再不服从改造,不服从监管,不遵守纪律,我们决心将用铁的手腕、铁的决心,铁的纪律该上报到市司法局的绝不手软,该上报收监的,绝不姑息。(案例……)你们要成为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的守法公民。一是要强化三种意识。即强化服刑在矫意识,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要强化学习意识,学政治、学法律、学文件、学技术,不断增强综合素质,为今后的立足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要把握正确的教育改造方向。要把认罪服法作为决裂旧我的转折点,把遵规守纪作为重新做人的起点、把刑期当学期作为重塑新我的关键点,把学习先进典型作为完善自我的着力点,把掌握一技之长作为重返社会的保障点,把自我改造作为早日新生的根本点。(案例……)

三、浪子回头金不换,守法创业是前途。

社区矫正是一座“没有高墙、没有电网的监狱”,下一步,我们还将推出“四类人员”:一是领导管理类人员,即负责社区心理咨询工作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二是亲属类人员,即社区矫正对象的夫妻、儿女、父母兄妹等;三是志愿者类人员,四是心理学专家等人员参与其工作。还要强化社区矫正人员“六必访”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其生产、生活中最根本、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一是入矫后必访,主要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成长环境、犯罪成因等个性化因素。二是重大节假日必访,利用传统节日和重大假日必访。

三是有思想波动时必访,不管是社区服刑人员还是刑释解教人员,在回归社会后都有一个情绪反复的过程,心理上无形给自己贴上标签,自卑心理严重。当受外界不良现象影响后,思想波动强烈,一念之间可能重新走上犯罪道路,这时进行走访,谈话交心,化解心结。四是遇到困难时必访。五是受到奖惩时必访。六是解除矫正后必访。这是为巩固接受矫正期间的成果,对解除矫正后进行跟踪随访,对其家庭成员或亲友通报矫正对象的不足之处,指导家庭及亲友继续督促其改正,真正脱胎换骨,弃恶从善,成为社会有用之人(案例……)。

希望在座的各位要加倍珍惜改造机会,用心构筑未来,把过去作为新的起点和加油站,在改造的道路上严格要求,继续奋进;希望还存有抵抗情绪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加大人格重塑力度,自觉将自己的言行纳入法纪轨道,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树立正确的改造目标,把握正确的改造方向。

人生短暂,你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珍惜所以与你们结缘的亲人、朋友,不要与自己过不去,更不要与过去计较,坦然面对现实,不要在某些事中死钻牛角尖,记住人的一生中其实只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痛恨告别昨天,珍惜已到的今天,憧憬、奋斗明天,做好过好三天的准备,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回报和造福社会,用实际行动赢得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大家都从今天起,决心彻底告别昨天,做好今天,迎接新的明天!

【篇2:在迁陵镇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暨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训诫教育活动中的讲话】

在迁陵镇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暨社区矫

正服刑人员训诫教育活动中的讲话 2012年09月06日

尊敬的各位参会领导、全体服刑人员:

由于分管的彭亮副局长,临时有事,需要给县级领导作专题汇报,这里,委托我和大家共同学习社区矫正相关知识、推介迁陵镇社区矫正工作好的经验、并向迁陵镇学习借鉴社区矫正工作好的作法,同时,对迁陵镇辖区社区服刑罪犯实行训诫教育。首先,要感谢迁陵镇领导周密部署和精心组织了 这次重大的会议和学习活动,有了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我们的罪犯改造一定会有新举措,社区矫正工作一定能取得优秀的成绩,为平安迁陵作出贡献。

现在开始进行短训。主要内容是为了给领导同志们介绍一下社区矫正工作,和让全体服刑人员更好地加强改造。主要讲四点:

一是社区矫正的基本简介。

二是村级综治组织在社区矫正管理中应适当把握的尺度。 三是社区矫正的发展方向。

四是社区矫正罪犯改造逐步规范化管理。

一、社区矫正的基本简介

一、什么是社区矫正?

1、概念:矫正的概念就是改造,它的意思就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会环境中,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专门的国家专政执法机关(公检法司大家都知道,相对社区矫正服刑管理,主要是以司法行政部门,管理部门为司法厅。)和基层组织(主要是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也需要并肩作战,司法局管理股室是社区矫正股,有的又喊罪犯管理股,和司法所的关系相当于派出所和刑侦大队。村级组织是村支两委、综治联防组织)实施的,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改造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无围墙的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是给予罪犯的一种准宽大措施,必须要符合条件。为什么说是准宽大措施,那是因为墙内墙外只是一脚之差,迈错一步,你就会继续回到墙内矫正服刑。那么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呢?什么才是符合矫正条件的罪犯?指的是司法机关认为已经认罪服法的、罪行较轻的、主观犯罪意识不强的、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是经过监管改造后、确实有悔改表现的、不会再

有危害社会的罪犯。这是一个条件。符合者进来,不合者去监狱。农村有句话,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2、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身份是什么?(喊个罪犯站立询问)是罪犯、是自由人、还是普通公民?准确的定义是罪犯。也就是犯了罪的人。3、社区矫正主要特点:

第一、活动范围受强制性管制,社区矫正是一所没有围墙的监狱。 基本上划分的原则是以罪犯所在的村或者社区为范围,如果是城区内的社区可以适度扩大到部分城内或者全部城内。离开所在的村或者社区或者划分区,必须要给村级专门管理干部报告,离开乡镇范围,向当地司法所管教干警请求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离开保靖县境,必须向司法局社区矫正股书面报告,同意后离开,以此类推,离开州报州批,离开省报省批准。

第二、社区矫正是一种国家暴力机关专政的刑罚的执行方式。与监狱矫正区别是监狱劳动改造时间长,每个月22天,社区矫正劳动改造是2-5天,司法所工作再忙,身体体弱的每个月最低要保证8个小时的满时间段劳改时间,残疾、年满60的做不了重体力的,也有必要站到哪里认真学习,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眼观耳听手记,改造自己的思想和认识。第二点是剥夺自由的程

度不一样,监狱劳改是完全剥夺,社区改造是部分剥夺。其他如学习教育、劳动强度、改造质量评价等基本相似。

第三、社区改造机会一件案子只有一次机会,失去了只能回到监狱服刑。

4、矫正对象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目前主要包括下列5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裁定假释的。(4)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5)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主要是有保外就医;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不致危害社会的。以上人员均必须有治疗或者生活护理费用上的担保。

5、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一)依法规范原则。社区矫正工作要在法定权限、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操作。例如,王迪分配到迁陵所服刑

(二)开拓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国家重点的服刑管理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大力支持,我们要吸收并

借鉴外地社区矫正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探索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的运行机制、工作机制和有效办法。可以这么讲,只要有利于罪犯管理,任何办法任何措施在法制的框架下,都可以先行先试。(三)密切协作原则。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各方面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四)遵循命令原则。社区矫正服刑改造工作是一项上下联动的工作,是一项人民专政的工作,遵循相关政法干警工作要求,一级为一级负责,也就是一旦上级做出,必须无条件执行的原则。

二、村级综治组织在社区矫正管理中应适当把握的尺度。

社区矫正是综治工作的特殊人群管理范畴。

首先,我们都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村级监管人员是做人的工作,面对的对象是罪犯。他们只能适用国家专政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其次,也应该认识到,他们也是可以积极改造可以争取的人。我们对这些人的管理既不能太宽,也不能过狠。更不能太随便。要该严则严,该宽则宽,这在综治工作中叫做“宽严相济”。

【篇3:社区矫正集体学习讲话稿】

泉江镇司法所集中学习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领导百忙之中抽空参加我镇组织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同时也向按时到会的矫正对象表示亲切问候。社区矫正工作离不开各位领导的鼎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服刑人员的密切合作。只有上下联动、相互合作,才能把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做实。

我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提高大家对社区矫正的认识,端正大家参加社区矫正的心理态度。使大家摆脱旧的犯罪思想和行为方式,树立起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养成新的、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成为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人。法治的本质是治理人的行为,德治的本质是治理人心。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是一种刑罚制裁方式,是相对于监狱执行刑罚的变通方式。按照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适用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方式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罪犯更有利于其改造,但把大家放到社会上这种轻松的环境中改造,并不是说大家可以放任自流,为所欲为。尤其是接受社区矫正后,你们必须严肃对待社区矫正规则,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如果不遵守相关的社区矫正规章制度,不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管,就有可能被执行监禁刑,即 放到监狱执行原判刑期。也就是说社区矫正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法律的可执行性。虽然人类的历史源远流长,各种文明成果异彩纷呈,但人类实际上仅做两项基本活动,那就是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就是改造我们的思想、改造我们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改造我们对客观世界的社会实践能力。我们今天主要讲改造大家的思想,彻底消除沉积在大家内心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在主观改造工作中,毛泽东曾经说:“一个人实施什么行为,归根结底是由他的思想决定的,是由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的。罪犯的犯罪行为是受犯罪思想支配的,因此,改造罪犯,必须以思想改造为主要内容。”因此大家首先要克服并消除内心的虚荣心、攀比心、无限膨胀的私欲、无伦理道德的行为恶习、非法的致富心理、唯我独尊的处世心理等。说到无道德的行为恶习、私欲、虚荣心和攀比心,有人曾经这样说:“说股票是毒品,都在玩;说金钱是罪恶之源,都在捞;说美女是祸水,都想要;说高处不胜寒,都在爬;说烟酒伤身体,就不戒;说天堂最美好,都不去!!当今社会,穷吃肉,富吃虾,老板贵族吃王八;男想高,女想瘦,狗穿衣裳人露肉;过去把第一次留给丈夫,现在把第一胎留给丈夫。”对以上说法和现象我的总结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知足方能常乐。如果不学好的、先进的思想,落后腐朽的思想势必引向邪途。当自己的内心有不良想法时要时时警醒自

己,去伪存真,修心养性,洗心革面,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内心的不良恶习。其次大家要树立吃苦耐劳,不畏惧劳动,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以德处世,依法办事,人人爱我,我爱人人的人生观,价值观。

科学与谬误同在,真理与糟粕并存。由于客观事物的复杂性使我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主要还是通过学习、认识,学习、再认识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实现的。人们常说:“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要落后”。因此我们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大家参加社区矫正集体教育学习,也就是上边说的改造思想、改造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在这两项改造中大家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分析一下法院对你们的判决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公正?从内心来讲,你们对这种判决结果能接受吗?针对法院对你们所判的罪行,能不能接受都要说明理由。

借助这次集中学习的机会,我想对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提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主动性的思想教育,强化主动接受改造的意识。矫正对象在社区服刑期间,要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思想上不能放松,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

二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意识。要明辨是非,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这是守法的基础,如果你连法律约束的内容都不知道,那么就无从谈守法了。

我镇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态度都比较好,但是有些人对自己所触犯的法律条文还不甚了解,甚至有些人有被冤枉的感觉。我们要相信法律,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三要加强沟通,提高社区矫正效果。矫正对象要放下思想包袱,加强同司法所工作人员交流沟通,定期汇报思想、工作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司法所反馈。

四要心存感恩,缓刑相对监禁刑是法治的进步,体现了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各位矫正对象要从关注小我到关注大我,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一番事业,体现人生的价值。

最后恭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第2篇:社区矫正集中训诫教育讲稿

2014年新街镇社区矫正教育教案之四

训诫教育

适时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活动的主要目的有三个方面,一是直接目的:按照常规的警示教育活动,达到配合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使大家服从监外执行的纪律。二是间接目的:通过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将来成为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三是根本目的:预防再犯罪,促进社会稳定,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诚然绝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都能积极改造,按时报到,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取得了可喜进步,希望在座的社区服刑人员激发改造热情,坚定改造信心,加速改造步伐,争取早日解除矫正,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我镇自社区矫正工作试行以来至今共接收监管社区服刑人员102人,其中期满79人,目前在册的还有23人,近年来,司法所积极探索改造社区矫正的手段和方法,大力实施人性化管理,努力推进改造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取得了可喜的工作成效。主要表现在:人防、技防取得了明显进展(手机定位),司法工作水平有了新的进步,社区服刑人员改造质量有了新的提高,认罪伏法有了新的认识,为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贡献。今天借这个月的教育活动,我强调三句话:

一、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才会春满园。

古人云,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想对你们说的是“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才会春满园”。服刑人员因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伤害,受到了法律的应有制裁,也给自己的家人亲属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创伤甚至心理障碍。但是,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和家人亲属并没有嫌弃你们,不抛弃不放弃,对你们的未来仍然寄予厚望,希望你们迷途知返。我们司法行政部门怀有开放心态包容你们,不歧视不另眼看待,对你们的未来仍然关怀、关爱。去年底,我们组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扶贫的活动。今后,我们将加大奖惩力度:对表现好的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其中一部分慰问品将由民政和社会捐助的);另一种是在监管过程中表现最差的,我们将进行批评教育、训诫,警告乃至撤销缓刑等。

从改造积极分子身上折射出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果,同时也表明广大社区服刑人员真诚悔改,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强烈愿望(举案例……)。所以,希望你们“常怀感恩心,珍惜靠自己”:一是要正确认识自己,摆正位置,认罪服法,彻底悔罪,改恶从善,切切实实告别昨天,认认真真把握今天,堂堂正正看好明天。二是要通过公益劳动改造,脱胎换骨,用汗水洗刷过去肮脏的灵魂,把走记功减刑之路作为唯一的选择。三是要把刑期当学期,努力学文化、学法律、不断提高自身学法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四是要深挖违法犯罪根源,重树生活信心,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都要做到(悉心改造知廉耻,励志修身成新人)。

二、依法履职抓监管,关爱帮教暖人心。

希望在座的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记住,要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并痛改前非,在日常监管中在座的有个别对象不服从监管,日常报到不自觉,也有个别对象不配带定位手机,这一次先不点名,在这里我可以告诫你们,你们现在是在铁窗门口再次徘徊,改变了就能成为新人,我们的立场、我们的方针是“尊重人、教育人、关爱人”的工作理念,大力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感化、疏导、帮扶等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优化你们的心理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社会消极因素。但有些人如再不服从改造,不服从监管,不遵守纪律,我们决心将用铁的手腕、铁的决心,铁的纪律该上报到市司法局的绝不手软,该上报收监的,绝不姑息。(案例……)你们要成为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的守法公民。一是要强化三种意识。即强化服刑在矫意识,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要强化学习意识,学政治、学法律、学文件、学技术,不断增强综合素质,为今后的立足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要把握正确的教育改造方向。要把认罪服法作为决裂旧我的转折点,把遵规守纪作为重新做人的起点、把刑期当学期作为重塑新我的关键点,把学习先进典型作为完善自我的着力点,把掌握一技之长作为重返社会的保障点,把自我改造作为早日新生的根本点。(案例……)

三、浪子回头金不换,守法创业是前途。

社区矫正是一座“没有高墙、没有电网的监狱”,下一步,我们还将推出“四类人员”:一是领导管理类人员,即负责社区心理咨询工作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二是亲属类人员,即社区矫正对象的夫妻、儿女、父母兄妹等;三是志愿者类人员,四是心理学专家等人员参与其工作。

还要强化社区矫正人员“六必访”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其生产、生活中最根本、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一是入矫后必访,主要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成长环境、犯罪成因等个性化因素。二是重大节假日必访,利用传统节日和重大假日必访。三是有思想波动时必访,不管是社区服刑人员还是刑释解教人员,在回归社会后都有一个情绪反复的过程,心理上无形给自己贴上标签,自卑心理严重。当受外界不良现象影响后,思想波动强烈,一念之间可能重新走上犯罪道路,这时进行走访,谈话交心,化解心结。四是遇到困难时必访。五是受到奖惩时必访。六是解除矫正后必访。这是为巩固接受矫正期间的成果,对解除矫正后进行跟踪随访,对其家庭成员或亲友通报矫正对象的不足之处,指导家庭及亲友继续督促其改正,真正脱胎换骨,弃恶从善,成为社会有用之人(案例……)。

希望在座的各位要加倍珍惜改造机会,用心构筑未来,把过去作为新的起点和加油站,在改造的道路上严格要求,继续奋进;希望还存有抵抗情绪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加大人格重塑力度,自觉将自己的言行纳入法纪轨道,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树立正确的改造目标,把握正确的改造方向。

人生短暂,你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珍惜所以与你们结缘的亲人、朋友,不要与自己过不去,更不要与过去计较,坦然面对现实,不要在某些事中死钻牛角尖,记住人的一生中其实只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痛恨告别昨天,珍惜已到的今天,憧憬、奋斗明天,做好过好三天的准备,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回报和造福社会,用实际行动赢得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大家都从今天起,决心彻底告别昨天,做好今天,迎接新的明天!

第3篇:社区矫正集中训诫教育讲稿

2014年新街镇社区矫正教育教案之四

训诫教育

适时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活动的主要目的有三个方面,一是直接目的:按照常规的警示教育活动,达到配合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使大家服从监外执行的纪律。二是间接目的:通过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将来成为一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三是根本目的:预防再犯罪,促进社会稳定,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诚然绝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都能积极改造,按时报到,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取得了可喜进步,希望在座的社区服刑人员激发改造热情,坚定改造信心,加速改造步伐,争取早日解除矫正,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我镇自社区矫正工作试行以来至今共接收监管社区服刑人员102人,其中期满79人,目前在册的还有23人,近年来,司法所积极探索改造社区矫正的手段和方法,大力实施人性化管理,努力推进改造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取得了可喜的工作成效。主要表现在:人防、技防取得了明显进展(手机定位),司法工作水平有了新的进步,社区服刑人员改造质量有了新的提高,认罪伏法有了新的认识,为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贡献。今天借这个月的教育活动,我强调三句话:

一、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才会春满园。

古人云,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想对你们说的是“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才会春满园”。服刑人员因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造成伤害,受到了法律的应有制裁,也给自己的家人亲属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创伤甚至心理障碍。但是,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和家人亲属并没有嫌弃你们,不抛弃不放弃,对你们的未来仍然寄予厚望,希望你们迷途知返。我们司法行政部门怀有开放心态包容你们,不歧视不另眼看待,对你们的未来仍然关怀、关爱。去年底,我们组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扶贫的活动。今后,我们将加大奖惩力度:对表现好的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其中一部分慰问品将由民政和社会捐助的);另一种是在监管过程中表现最差的,我们将进行批评教育、训诫,警告乃至撤销缓刑等。

从改造积极分子身上折射出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果,同时也表明广大社区服刑人员真诚悔改,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强烈愿望(举案例……)。所以,希望你们“常怀感恩心,珍惜靠自己”:一是要正确认识自己,摆正位置,认罪服法,彻底悔罪,改恶从善,切切实实告别昨天,认认真真把握今天,堂堂正正看好明天。二是要通过公益劳动改造,脱胎换骨,用汗水洗刷过去肮脏的灵魂,把走记功减刑之路作为唯一的选择。三是要把刑期当学期,努力学文化、学法律、不断提高自身学法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四是要深挖违法犯罪根源,重树生活信心,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都要做到(悉心改造知廉耻,励志修身成新人)。

二、依法履职抓监管,关爱帮教暖人心。

希望在座的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记住,要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并痛改前非,在日常监管中在座的有个别对象不服从监管,日常报到不自觉,也有个别对象不配带定位手机,这一次先不点名,在这里我可以告诫你们,你们现在是在铁窗门口再次徘徊,改变了就能成为新人,我们的立场、我们的方

针是“尊重人、教育人、关爱人”的工作理念,大力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感化、疏导、帮扶等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优化你们的心理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社会消极因素。但有些人如再不服从改造,不服从监管,不遵守纪律,我们决心将用铁的手腕、铁的决心,铁的纪律该上报到市司法局的绝不手软,该上报收监的,绝不姑息。(案例……)你们要成为适应和谐社会发展的守法公民。一是要强化三种意识。即强化服刑在矫意识,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要强化学习意识,学政治、学法律、学文件、学技术,不断增强综合素质,为今后的立足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要把握正确的教育改造方向。要把认罪服法作为决裂旧我的转折点,把遵规守纪作为重新做人的起点、把刑期当学期作为重塑新我的关键点,把学习先进典型作为完善自我的着力点,把掌握一技之长作为重返社会的保障点,把自我改造作为早日新生的根本点。(案例……)

三、浪子回头金不换,守法创业是前途。

社区矫正是一座“没有高墙、没有电网的监狱”,下一步,我们还将推出“四类人员”:一是领导管理类人员,即负责社区心理咨询工作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二是亲属类人员,即社区矫正对象的夫妻、儿女、父母兄妹等;三是志愿者类人员,四是心理学专家等人员参与其工作。

还要强化社区矫正人员“六必访”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其生产、生活中最根本、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矫正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一是入矫后必访,主要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成长环境、犯罪成因等个性化因素。二是重大节假日必访,利用传统节日和重大假日必访。

三是有思想波动时必访,不管是社区服刑人员还是刑释解教人员,在回归社会后都有一个情绪反复的过程,心理上无形给自己贴上标签,自卑心理严重。当受外界不良现象影响后,思想波动强烈,一念之间可能重新走上犯罪道路,这时进行走访,谈话交心,化解心结。四是遇到困难时必访。五是受到奖惩时必访。六是解除矫正后必访。这是为巩固接受矫正期间的成果,对解除矫正后进行跟踪随访,对其家庭成员或亲友通报矫正对象的不足之处,指导家庭及亲友继续督促其改正,真正脱胎换骨,弃恶从善,成为社会有用之人(案例……)。

希望在座的各位要加倍珍惜改造机会,用心构筑未来,把过去作为新的起点和加油站,在改造的道路上严格要求,继续奋进;希望还存有抵抗情绪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加大人格重塑力度,自觉将自己的言行纳入法纪轨道,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树立正确的改造目标,把握正确的改造方向。

人生短暂,你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珍惜所以与你们结缘的亲人、朋友,不要与自己过不去,更不要与过去计较,坦然面对现实,不要在某些事中死钻牛角尖,记住人的一生中其实只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痛恨告别昨天,珍惜已到的今天,憧憬、奋斗明天,做好过好三天的准备,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回报和造福社会,用实际行动赢得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大家都从今天起,决心彻底告别昨天,做好今天,迎接新的明天!

第4篇:对矫正对象的训诫词

对矫正对象的训诫词

社区服刑罪犯,你在社区矫正期间,要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管理和监督,根据规定定期向司法所进行思想汇报,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除特殊情况事先批准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加强学习,矫正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积极做一些对社会有益的事,争取获得减刑,早日完成改造。对执行矫正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矫正对象,应根据社区矫正办公室的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视具体情况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或者建议撤销缓刑、假释和收监执行。对重新犯罪的矫正对象,及时依法处理。

司法局 司法所

年 月 日

第5篇:6公安机关社区矫正训诫书

公安机关社区矫正训诫书

我们是杜集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由于种种原因,你们触犯了国家法律,成为一名罪犯。但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国家对你们采取了宽大处理,不再实行监禁处罚,而是送回到社区进行改造,执行刑罚,成为现在的社区矫正对象。所谓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将你们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通过各种监管措施和教育活动,矫正你们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帮助你们重新回到正常的人生轨道上来。但要说明的是,把大家放到社会上这种轻松的环境中改造,并不是说大家从此以后就自由了,就可以放任自流,为所欲为了。在社区矫正期间,你们必须严肃对待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严禁在社区矫正基地和各司法所组织的社区矫正活动中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如果因违反规定被警告两次,依据法律规定,将被撤销缓刑、假释或监外执行,送回监狱重新执行原判刑期。也就是说社区矫正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法律的可执行性。在矫正期间你们必须自觉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按照法律规定从事相应的活动,不得违反有关汇报、学习、请销假、迁居、会客、公益劳动等制度。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依法处理。从即日起至矫正期限届满,我们公安机关将协同司法行政机关一块对你们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我们将严肃进行处理,绝不姑息。

请你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争取早日解除矫正。

第6篇:社区矫正领导讲话稿

社区矫正领导讲话稿

【篇1:社区矫正领导讲话稿】

在社区矫正对象交接仪式上的讲话 同志们: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

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不脱离社会,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是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重要

战略部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改革、完善、创新具有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不仅有利于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而且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减轻国家的行刑成本;对于罪犯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两院两部”联合颁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自今年3

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该办法明确规定承担社区矫正执行职责基层是关键。办事处作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最前沿,在社区矫

正实践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职能。司法所特别要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适用前调查评估、接受、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变更居住地审批,承担办理对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予以警告、提出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减刑等重点执法事项,并做好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监督管理、教育学习等情况的考核指导工作。

今天在这里举行社区矫正人员交接暨宣告仪式,是按照市

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行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及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全面完成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交接。社区矫正的目的是教育人、改造人,对在社区服刑人员中作为特殊人群的社区矫正人员,必须要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有效的教育矫正方法,才能最终管得住、矫正好。办事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迷途知返,改过自新,积极接受矫正,顺利融入社会,成为有益于社会的公民。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实施,为办事处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促进社会和谐,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创新局面做出应有贡献。

【篇2: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在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上的讲话

淮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赵军华(2012年4月27日)同志们:

今天是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人员会议,刚才杨健和章丽同志分别组织学习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两院、两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学习,大家了解了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今后社区矫正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会后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实施办法》,各司其责,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措施。

下面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就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立的刑罚方式,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习惯,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三是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当前,社区矫正已成为当今许多国家刑罚适用的主导模式,它是社会不断进步的表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很多,对这些已经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如果放任不管,或者处理不好,将会影响一个地区的稳定和长远目标的实现。社区矫正工作肩负着教育矫正非监禁罪犯的重要职责,通过我们的工作和全社会的努力,把那些违法犯罪分子教育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达到社会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有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得到维护。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犯罪是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现象,刑罚是应对犯罪的主要手段。从刑罚的发展史来看,它呈现出由重至轻的发展趋势,从监禁刑行刑制度向非监禁刑发展,反映了人类更理智、更人道、更高效的刑罚观念。严厉打击犯罪固然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策略,但是,宽缓刑罚、争取人心,却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长久战略。对那些罪行轻微或者已经改恶从善的罪犯实施社区矫正,有助于促进社会凝聚力,有助于稳定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开展社区矫正这种开放

式的刑罚执行方法,在贯彻实施国家刑事法律的同时,增强了刑罚效能,既符合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政治文明中“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举措。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我国的刑罚执行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我们只有对几十年来一成不变的刑罚执行制度进行改革,才能逐步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开放式、多元化,是我们对刑罚执行制度进行改革的基本要求。先进地区的试点经验证明,开展社区矫正有助于完善我国的行罚执行制度,有助于适用对象的改造与回归社会,有助于降低重新犯罪率。它可以使适用对象以尽可能短的时间缩短与社会正常生活的差距,促使其尽快由“监狱人”向“社会人”的转变,重新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化破坏因素为建设因素。因此,在国家大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这种大背景下,我们要强化思想认识,真正做到政治上敏感,行动上到位,扎扎实实地做好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根据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精神的要求,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县顺利实施,扎实推进。

当前,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矫正质量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生命线,重新违法犯罪率是检验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的重要尺度。要紧紧围绕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开展工作,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要完善教育矫正的措施和方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提高其认罪悔罪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此外,还要加强心理矫正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促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二是要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重点是要做好衔接管理、分级管理。要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探索分类矫正方法,依据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措施,避免发生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要健全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制度,探索建立日常考核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同时,要积极探索运用信息通讯等技术手段,创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方法,提高矫正工作的科技含量。

三是要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重点是要积极帮助其解决就业谋生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民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谋生能力,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建章立制,形成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是确保试行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的关键。为此,要牢牢把握加强管理这个核心任务,建立健全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重点是要坚持“矫正为本”的原则,规范工作流程,建立规章制度,使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紧密衔接,有条不紊。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问题比较复杂,立法尚未完善,但这项工作必须要在规范有序的条件下运行。

五是要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重点是要做好社区矫正的组织保障、经费保障、人力保障等相应工作。在组织保障方面,各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保证工作力量。在经费保障方面,要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在人力保障方面,要按照全省、全市统一要求,争取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工作队伍,为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发挥职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篇3:社区矫正集体学习讲话稿】

泉江镇司法所集中学习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领导百忙之中抽空参加我镇组织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同时也向按时到会的矫正对象表示亲切问候。社区矫正工作离不开各位领导的鼎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服刑人员的密切合作。只有上下联动、相互合作,才能把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做实。

我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的目的,主要是提高大家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提高大家对社区矫正的认识,端正大家参加社区矫正的心理态度。使大家摆脱旧的犯罪思想和行为方式,树立起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养成新的、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成为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人。法治的本质是治理人的行为,德治的本质是治理人心。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是一种刑罚制裁方式,是相对于监狱执行刑罚的变通方式。按照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适用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方式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罪犯更有利于其改造,但把大家放到社会上这种轻松的环境中改造,并不是说大家可以放任自流,为所欲为。尤其是接受社区矫正后,你们必须严肃对待社区矫正规则,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如果不遵守相关的社区矫正规章制度,不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监管,就有可能被执行监禁刑,即

放到监狱执行原判刑期。也就是说社区矫正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法律的可执行性。虽然人类的历史源远流长,各种文明成果异彩纷呈,但人类实际上仅做两项基本活动,那就是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改造主观世界就是改造我们的思想、改造我们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改造我们对客观世界的社会实践能力。我们今天主要讲改造大家的思想,彻底消除沉积在大家内心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在主观改造工作中,毛泽东曾经说:“一个人实施什么行为,归根结底是由他的思想决定的,是由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的。罪犯的犯罪行为是受犯罪思想支配的,因此,改造罪犯,必须以思想改造为主要内容。”因此大家首先要克服并消除内心的虚荣心、攀比心、无限膨胀的私欲、无伦理道德的行为恶习、非法的致富心理、唯我独尊的处世心理等。说到无道德的行为恶习、私欲、虚荣心和攀比心,有人曾经这样说:“说股票是毒品,都在玩;说金钱是罪恶之源,都在捞;说美女是祸水,都想要;说高处不胜寒,都在爬;说烟酒伤身体,就不戒;说天堂最美好,都不去!!当今社会,穷吃肉,富吃虾,老板贵族吃王八;男想高,女想瘦,狗穿衣裳人露肉;过去把第一次留给丈夫,现在把第一胎留给丈夫。”对以上说法和现象我的总结是,人心不足蛇吞象,知足方能常乐。如果不学好的、先进的思想,落后腐朽的思想势必引向邪途。当自己的内心有不良想法时要时时警醒自

己,去伪存真,修心养性,洗心革面,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内心的不良恶习。其次大家要树立吃苦耐劳,不畏惧劳动,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以德处世,依法办事,人人爱我,我爱人人的人生观,价值观。

科学与谬误同在,真理与糟粕并存。由于客观事物的复杂性使我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主要还是通过学习、认识,学习、再认识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实现的。人们常说:“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要落后”。因此我们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大家参加社区矫正集体教育学习,也就是上边说的改造思想、改造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在这两项改造中大家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分析一下法院对你们的判决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公正?从内心来讲,你们对这种判决结果能接受吗?针对法院对你们所判的罪行,能不能接受都要说明理由。

借助这次集中学习的机会,我想对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提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主动性的思想教育,强化主动接受改造的意识。矫正对象在社区服刑期间,要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思想上不能放松,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

二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意识。要明辨是非,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这是守法的基础,如果你连法律约束的内容都不知道,那么就无从谈守法了。我镇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态度都比较好,但是有些人对自己所触犯的法律条文还不甚了解,甚至有些人有被冤枉的感觉。我们要相信法律,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三要加强沟通,提高社区矫正效果。矫正对象要放下思想包袱,加强同司法所工作人员交流沟通,定期汇报思想、工作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司法所反馈。

四要心存感恩,缓刑相对监禁刑是法治的进步,体现了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各位矫正对象要从关注小我到关注大我,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一番事业,体现人生的价值。

最后恭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第7篇:矫正社工复习资料剖析

1.司法矫正的含义:矫正制度;矫正机构;矫正主义;矫正工作。矫正是针对罪犯或有犯罪倾向的人所确立的司法制度和司法手段。

4.矫正社会工作的内涵:是一种社会福利服务;是为特殊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的福利服务;是司法矫正体系中的社会福利服务;是一种专业化的社会福利服务。

18.社区矫正的含义: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或裁定规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1.英美法系含义:中世纪以来英国法律和在它影响下制定的各国法律统称。因为美国独立后基本仿效英国法,故称英美法系。又因表现为普通法形式,故又称“普通法系”。(属英美法系的有英、美、加、澳、新西兰和亚非拉一些通用英语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

22.大陆法系含义:古罗马的法律以及在罗马法基础上制定的各国法律的统称。因首先盛行于欧洲大陆,故称大陆法系。又因罗马法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私法(民法),故亦称“民法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形式,以私法最为完备。(属大陆法系的有法、德、奥、比、荷、瑞士、意、西、日以及亚非拉部分法语国家和地区的法律。)24.公法的含义: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是公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是公法。25.私法的含义:调整和保障私人利益为私法,民法和商法归为私法。

在西方法学著作中,往往有“罗马法为私法之模范,英国法为公法之典型”的说法 57.○日常报到:指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矫正期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定期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以及其他活动情况。

56.○矫正登记:社区矫正对象在判决、裁定、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规定的期限内即7日内或者离开监所之日7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登记、报到。

64.○人户分离:指社区矫正对象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属于同一乡镇(或街道)的情况。

65.经常居住地:指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乡镇(或街道)。

74.社区矫正直接介入的含义:针对对象采取的行动和直接的服务介入。

75.间接介入:对矫正对象以外的其他系统采取的介入行动。如从家庭社区介入。2.司法矫正活动:机构处遇—监禁处理;社会处遇—社区处理 3.司法矫正的功能:惩罚、隔绝、威慑、改造

5.矫正社会工作功能:1.监管功能;2.矫正功能;3.服务功能;4.营造有利于罪犯更新的家庭和社区环境;5.促进刑罚制度的人性化和科学化发展;6.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6.○矫正社会工作基本内容: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修正、生活服务

7.○矫正社会工作的理论基础:A.人道主义的哲学思想(人道主义提倡关心人、尊重人、以人为本的世界观,深信人性具有高度的可塑性和丰富的潜力,只要给予适当的机会和善加诱导,必能改变与发展,即使偶尔失足犯事,也绝不能受到轻视和唾弃,只要重新给予机会,定能改过自新。这一哲学思想反映在刑罚观念上,就是反对封建主义的残酷野蛮的刑罚制度,主张改善徒刑的监禁条件,给予犯人人道的待遇和改过自新的机会);B.社会防卫论的法学思想(主张以预防犯罪和保护社会为目标,顾及犯罪人权益和给予其人道待遇,注重社会防

卫去改革刑事政策)。

8.○矫正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观:接纳而非批判,在社工领域,犯罪人同样是受助者,不应该遭到拒绝、排斥或批判,而应该受到接纳。社会工作者应该把受助者本身和过去的犯罪事实接受下来,然后才能以客观的、体谅的心态,在平等地、安全的气氛中与之深入讨论问题并选择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9.矫正社会工作的两大类型:A.机构处遇;B.社会处遇。即监禁矫正和社区矫正

10.矫正社会工作的介入途径(工作领域):

A.司法审判前的服务(内容及目的:通过与受助者及其家庭和周围社会的接触了解,写出一份有关犯罪嫌疑人背景的调查报告,提交法庭做审判参考。调查报告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背景和性格,以及犯罪行为的成因和性质等资料。调查报告的目的不是像律师一样为被告做无罪辩护,而是在承认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为法庭判决提出建议参考。将有助于法庭作出免于处罚、缓刑、社区处遇等有利于罪犯改过自新的判决);

B.社会处遇中提供的服务;

C.为在监服刑人员的服务(方法及内容:由于监狱环境造成与社会和他人的隔绝状况,因此一般采用个案辅导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面谈、诊断、辅导、报告);

D.对刑释人员提供的“更生保护”服务(内容:提供住宿场所;提供就业、就学辅导;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和生活辅导;提供物质援助);

E.对违法青少年的服务(内容:主要方法:院舍辅导;街头辅导)

11.○矫正社会工作者的任职条件: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专业大学毕业并经过严格的岗前法律知识培训。

12.○矫正社会工作者的工作职责:

1.改变矫正对象思想观念和心理结构,帮助重建健康的社会人格; 2.协助对象认罪报洁,增强其自新向上的动机; 3.疏通对象的情绪,消除负面心理反应;

4.协助对象做出正确选择,确定适合其个人特点的行为模式;

5.运用社会资源协助对象改善生活环境,解决其生活、学习、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13.○志愿者的任职条件:信誉、热忱、时间、健康。

14.○工作职责:一般承担较易完成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对罪犯的援助,如就业、就学和生活方面的辅导,较少做对罪犯思想、心理和行为方面的辅导,即使从事这些方面的辅导督促,也要在专职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15.人类社会几种典型的刑罚方法(刑罚制度):A.报应刑论—生命刑、肉刑;B.自由刑论—监禁刑;C.社会防卫论—非监禁刑(社区刑)。16.自由刑弊端:1.监禁刑违背了人道主义精神;2.监禁刑使被监禁人身心受到损害;3.负性互动影响监禁矫正效果;4.监禁使被监禁人的社会化过程中断;5.监禁成本过高。

17.当今世界主导的刑罚方式:社区矫正

19.社区矫正的优点:1.社区矫正有利于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2.促进了社会的稳定;3.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20.○现代刑法思想的基本主张:对犯罪人适用刑罚的目的在于教育改造犯罪人,使其不再犯罪,以达到保卫社会的目的,因而主张广泛适用保安处分和预防措施,反对短期监禁,提

倡缓刑、不定期刑、罚金、假释等制度,帮助犯罪人尽早回归社会。26.矫正社会工作的起源:1841,美国,约翰.奥古斯特斯被后人称为“感化工作之父”和“世界上第一个伟大的观护人”(严格地讲是志愿者),其大无畏的开创精神和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贡献

27.○国外社区矫正制度的共同特征:1.方式方法多种多样;2.社区矫正法规完善;3.社区矫正决定机关独立正规;4.社区矫正执行专业规范。

28.中国罪犯矫正工作的特点:

1.国家专门机关与社会相结合共同完成教育改造罪犯的任务; 2.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贯穿于罪犯矫治工作的全过程;

3.劳动改造与教育改造相结合共同实现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目的。

29.中国特色的罪犯矫正制度(劳动改造制度)及中国独创的刑罚方式(管制)

30.中国矫正社会工作的实践形式:1.社会帮教;2.工读教育;3.劳动教养(属行政处分,公平缺失,2013年废除);4.社会处遇;5.监禁矫正 31.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

1、管制犯;

2、缓刑犯;

3、暂予监外执行犯:(1)严重疾病需要监外就医的;(2)怀孕或哺乳期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假释犯;(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32.○管制犯的减刑条件: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在抗御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徒刑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33.○管制犯的法定程序:

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过或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34.管制犯的执行机关: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参与监管的刑罚执行机制; 35.管制犯的期限:3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超过3年; 36.管制犯的待遇:劳动中同工同酬; 37.社区矫正的工作任务:

1.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

2.采取多种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其成为守法公民;

3.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简言之,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生活服务 38.累犯和惯犯的人格特征:

(1)在错误人生观支配下,恣意追求反社会目标,刻意谋划和实施犯罪行为;

(2)与社会处于对立状态,形成明确的反社会态度,并经常产生报复性动机,甚至形成犯罪习性;

(3)犯罪人格一旦形成,其人格中可以对犯罪心理起到抑制作用的常态心理随之减退,以至实施犯罪活动的意志变得坚决。

39.人格矫正:

(1)消除犯罪动机,矫正不良爱好,培养健康人生观;

(2)通过职业教育培养劳动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使其出狱以后能够自食其力;(3)培养和保持良好生活规律,鼓励参加文体活动;

(4)对于较为严重的强迫症患者采取必要的药物治疗,辅之以心理辅导。40.未成年犯的人格特征:

(1)过渡性。半幼稚、半成熟期,即心理学上的“心理断乳期”;(2)动荡性。自尊心强,但思维片面,容易偏激,激情成分很重;

(3)可塑性。是人格形成的关键期,通过教育形成和发展积极的人格特质 41.未成年犯的矫治对策:

(1)人格矫正。其犯罪人格相对容易改变,矫正难度相对较小而意义重大;如果受刑期间矫正不力甚至可能形成监狱人格,出狱后极易再犯。(2)立法建立刑事污点消除制度。

42.○建立未成年犯“刑事污点”消除制度的意义:未成年人如果因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被定罪判刑,即被视为有“刑事污点”,意味着社会做出了对其不利的否定性评价,虽然该评价是基于过去所犯罪行而做出的,是过去的、历史的,但其影响却是现实的、延续的,甚至终生伴随。“刑事污点”消除制度将维护未成年犯的合法权益、社会地位和道德名誉,消除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社会歧视和不公平待遇,为重新做人者告别过去、回归社会扫清道路;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挽救和改造”的刑事政策。43.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前的准备工作

A.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调研与排查:

(1)摸清本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2)了解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和他人反映;(3)了解对象的人户分离及人员流动情况;

(4)了解对象和重点对象有违法、违纪倾向或苗头的基本情况;

(5)重点了解和掌握下落不明或档案无记载但已在社会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 B.社区矫正对象监督考察原始档案的梳理工作:

(1)查阅原始档案是否有缺失情况;(2)做好建档准备工作。

44.社区矫正对象接收工作的程序和内容: (1)参加会议的相关人员:辖区内党政领导;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和辖区民警;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村(居、社区)干部代表;帮教小组成员或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

(2)主要内容和程序:验证对象身份,告知社区矫正依据、内容、目的,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对象提交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宣读对象应当遵守的监管制度或规定;派出所所长对对象进行训诫教育;司法局负责人向志愿者颁发聘书;司法所所长与帮教小组成员及监护人签订帮教协议书和监护协议书;对象代表发言;对象监护人发言;志愿者代表发言;司法所所长代表工作人员作表态发言;党政领导对各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45.建立社区矫正专业关系的技巧:

1.制造氛围:营造良好的工作场所;专注和接纳的工作态度;工作者本身友善、诚恳、自信和有能力的专业形象。

2.积极主动:积极主动的态度表明工作者对矫正对象的需求和问题的关心与热情。尤其当矫正对象长期处于被监禁和受严惩的环境中,这会降低矫正对象的紧张情绪,缓解双方关系,促进融洽与和谐。

3、感同身受

4、订立目标。 46.社区矫正资料收集的基本内容:

1.矫正对象个人层面的资料收集

(1)个人基本资料

(2)矫正对象对现状及问题的主观看法(3)矫正对象对解决问题的动机

(4)矫正对象生理、心理、情感、智力等方面的能力 2.环境层面的资料收集(1)社会关系系统

(2)社会资源系统

3.个人与环境交互作用层面的资料收集 (1)矫正对象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2)矫正对象寻找帮助的主要方式

(3)社会系统对矫正对象个人求助的反应

(4)其他互动系统(如社区组织)对矫正对象的问题的影响 方法:文献法(间接,稳定,客观性)47.社区矫正对象社会问题的类型:

(1)个人层面问题:生理、心理、认知、生存、生活等问题(2)家庭层面问题:关系和心理(3)社会层面问题:社会支持、社会制约、社会互动

48.社区矫正对象社会问题的过程:

(1)确定问题领域(即三大类型问题的哪个类型)(2)确定问题性质

(3)确定问题影响及程度(4)确定问题可能走向

49.社区矫正计划的制订: 1.确定矫正工作负责人:

(1)司法所长是矫正个案建立和实施的第一责任人(2)被所长指定的个案直接负责人是第二责任人

2.起草矫正计划:

(1)事先听取矫正对象、家属和协作单位意见(2)拟定矫正计划(内容与形式)(3)提交司法所矫正小组集体讨论确定

(4)根据人性化需要,可对精神病患者、年老、病残、生活不能自理的监外执行的罪犯,不予建立矫正个案.50.社区矫正以个人和家庭为关注对象的矫正策略:

(一)个人作为关注对象及相应的策略

1、个案策略

(1)端正思想,稳定情绪

(2)帮困解忧,落到实处(3)助人自助,服务社区

2、个案策略分析

(1)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和任务教育者、社会经纪人、管理者(2)矫正对象的角色和任务服从者、服务接受者、矫正工作参与

(二)家庭作为关注对象及相应的策略

1、矫正策略

(1)改善家庭气氛,改变家庭教育方式,减轻家庭对矫正对象的压力(2)疏通社会关系,解决矫正对象的工作问题(3)争取临时(3个月)生活补助

51.实施策略分析:

(1)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和任务调解者、社会经纪人、管理者

(2)矫正对象的角色和任务服从者、矫正工作参与者

52.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

1、惩罚性 ;

2、强制性;

3、防范性。

53.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的任务:

1、保证依法、准确、有效地执行刑罚;

2、创建良好的社区矫正执行环境,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矫正;

3、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及再犯新罪,确保社会安全和稳定。

54.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的工作原则:

1、依法管理;

2、严格管理;

3、科学管理;

4、文明管理;

5、直接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55.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的内容:

1、遵纪守法,服从监管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享有出版、游行等自由权利

3、定期报告活动和思想情况

4、严格遵守会客规定

5、严格遵守迁居规定

6、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监管规定所需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58.○日常报到的具体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必须每周向司法所报告1次,汇报上周活动情况,周报到可以采取电话报到方式进行;必须每月到司法所报到1次,并递交当月的书面的思 想和情况汇报。59.○日常报到的管理要求: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日常报到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要求,检查和督促对象履行法定义务和管理规定;应当积极开展个别谈话教育;应当做好日常报到情况的登记和备案工作。

60.○监护人制度的具体内容:

1.监护人的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群众反映良好;具有监管能力和履行监管职责的身体条件;愿意承担监管义务;系直系亲属或亲友。2.工作职责:

监督矫正对象并督促其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履行矫正义务;随时与矫正对象保持联系,及时发现、掌握对象的动态及基本情况;必须每月1次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司法所反馈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应当及时反映。3.管理要求:

司法所在确定监护人后,应当及时召集监护人及其所监护的社区矫正对象,签订《社区矫正监护责任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与职责,一式3份,司法所、监护人、社区矫正对象各执一份;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与监护人之间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和沟通相关情况;司法所应当经常性检查、督促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如发现监护人履行职责不力等情况,要及时批评纠正,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撤换,并根据相关规定,会同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61.○监督考察小组的组成:一般由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的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小组成员、公安民警或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至少3人。 62.○监督考察小组的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社区矫正工作;

2.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法律、文化素质及矫正专业知识;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63.○监督考察小组的基本职责:1.负责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及教育工作;2.参与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奖惩考核评议等工作,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3.积极反映并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4.完成司法所布置的其他相关任务。

66.○人户分离管理的具体要求:

《办法》第16条规定,社区服刑人员,由其居住地司法所接受和负责矫正;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应当协助、配合居住地司法所开展矫正工作。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由经常居住地司法所负责;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配合居住地司法所和派出所;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去向不明的,司法所和派出所应当及时查明其下落,并按规定落实社区矫正相关工作措施,一时无法查明其下落的,要落实专人每月至少1次向其亲属了解,直至查明其下落。

67.社区矫正对象严重违规但尚未构成新罪者所需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68.社区矫正终止的几种情形:期满终止;收押终止;死亡终止。

二、社区矫正终止的执行:

1、矫正期满总结

2、矫正期满评议会

3、矫正期满的审批

4、矫正期满的宣告

69.奖惩考核的主要内容: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 70.奖惩考核的工作原则: 1.依法适用

2.公平、公正、公开

3.实事求是、准确及时

4.奖惩与教育相结合5、综合考核与动态评价相结合71.○司法所奖惩考核工作的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工作人员及协调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具体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考核工作;应当在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登记之日起,将其纳入奖惩考核工作范围;应当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考核、评议情况并附《社区矫正对象月度考核评议情况登记表》、《社区矫正对象月度加(扣)分情况一览表》、《奖惩审批表》报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待审批后应及时存入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矫正对象对奖惩考核异议,并在3日内向司法所提出书面申辩的,司法所应当及时复核,并在5日内给予答复,确属加扣分不当的,应当予以纠正;司法所及工作人员在奖惩考核工作中应当依法执法、依法实施,工作人员中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司法所应当视情节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在奖惩考核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国家专门机关、上级机关、社会群众、舆论及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

72.社区矫正对象的行政(司法)奖惩的主要方式及其法律条件

一、行政(司法)奖励及其执行

1、年度社区矫正积极分子

(1)评选条件

(2)评选活动的组织、评选方法及审批(3)奖励

2、减刑、假释

(1)法定条件

(2)量化考核条件

(3)起始时间、幅度、间隔等问题(4)审批程序

二、行政(司法)处罚及其执行

1、警告处罚

(1)条件

(2)审批程序

2、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撤销监外执行收监执行 (1)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处罚条件(2)审批程序

73.社区矫正介入的根本目标(工作宗旨):恢复和加强矫正对象的社会功能 76.矫正对象的基本心理需求:

1.希望被视为是独立的人,一个有价值和尊严的人,有自己的喜好,有获得被理解和被尊重的需求;

2.希望得到关切和了解,对个人的问题希望得到帮助,而不希望一味地被批和指责; 3.对自己的生活方式,有自我选择和决定的权利与机会,不愿被人催促,只希望得到帮助,不希望被支配;

4.期望与个人生活有关的隐私活动得到保密,不愿意让人知道,不愿声誉受损;

5.希望能够尽快改善目前的状况,具有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包括有一份工作,有一定的立足社会的基础,等等。

总之,作为矫正工作者,必须了解和理解矫正对象的心理需求,并运用专业的方法给予回应、处理和帮助。77.直接介入的个案工作模式

1、心理社会治疗模式“人在情境中”

(1)理论基础:心理分析理论、自我心理理论

(2)基本观点:过往经历(童年经历)对问题形成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3)诊断重点:对矫正对象做心理动态分析,即研究其人格结构中本我、自我、超我及其互动,自我防卫机制等,同时也注重从人与环境关系的角度对个人状况加以调整。

(4)治疗目标:减少案主的焦虑和不安;减低“人在情境中”系统的功能失调;增强案主的自我适应技巧和能力;增强案主的自我实现和满足感;改善案主的社会生活环境。

2、人本治疗模式

(1)基本观点:人是善良、理智、仁慈和可以信赖的。人有与他人和谐相处的愿望和能力,而且有自我成长、自我实现的内在动力。

(2)诊断重点:案主问题的成因是案主有一个较低的自我观,自我评价很低。(3)介入目标:促使案主对自己有较实际的看法;较有自信和较有自主能力;能够对自己及其感受有较大的接纳;对自己持较积极的看法和评价;减少对自己的经验做出压抑性的评价;行为上表现较为成熟、社会化,适应力较强;压力对其影响程度较低,较能克服压力和挫折;性格上显得较为健康;对他人较接纳

3、任务中心模式 特点:简短、明确、规划、系统化。

(1)介入目标:着重于帮助案主分析和处理具体的问题,因此所确定的任务是具体的、有限的,是案主的问题,而不是案主的个人成长,是“一个可以处理的问题”,案主知道这一问题的存在;案主承认这是一个问题;案主愿意处理这一问题;案主有能力处理这一问题,如就业、人际关系、学业成绩等。(2)介入程序:工作者与矫正对象找到目标问题;根据对象对问题的焦虑程度确定处理的先后顺序;双方就问题确定和分配工作任务;双方共同完成任务;检验成绩并计划矫正对象在辅导结束以后应该继续履行的任务。(问题探索,确认问题,订立契约,任务规划执行,结束阶段)。

4、行为修正模式 (1)基本观点:人的行为是学习得来的。人的行为包括操作性行为和反应性行为两种,前者是由个人意识所控制,它是否出现以及出现频率的多少,主要受行为结果的影响,后者无法由个人意识控制,而是因刺激引发生理变化而产生,最常见的有焦虑、不安和性冲动等行为反应。

(2)矫正目标:案主现实的、此时此刻的行为问题。

(3)诊断与介入重点:针对引发行为的前因和维持行为的后果两个因素进行分析诊断和介入处理

78.直接介入的工作内容:针对矫正对象个人层面的直接介入就是矫正工作者帮助

矫正对象通过修正其认知、情绪、行为、人际关系,以达到其社会功能的恢复。

79.沟通方式失当型家庭的介入策略:

这类家庭的主要特征是家人对矫正对象关爱心切,但沟通方式失当,导致家庭关系较为紧张。案例:

刘某1972年出生,未婚,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刘某生长在父母管教较为严厉的家庭,90年代初父亲去世,母亲靠退休金维持家计。刘某回到社区后,很希望能够融入社会,自食其力养活母亲,但又存在很强的自卑心理,所以一直找不到工作,也没有较好的精神状态。

母亲对刘某的状态十分不满,常常在家里指责他,为此刘某心情十分不好。他知道母亲是疼他的,把他养大吃了不少苦,也知道母亲身体不好,但找不到工作,没有办法,心里也很着急,也就觉得母亲很烦。刘某甚至为躲避母亲的唠叨想与原来的“朋友”重新交往。

一、介入策略:

(1)矫正工作者决定从协调母子关系、调整母子互动方式入手以建立家庭对矫正对象的支持。

(2)增加母子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向母亲转达儿子的孝心和焦虑心情,也希望儿子应该对母亲的关爱方式表示理解;

(3)矫正工作者对母子之间的互动方式提出了改进建议,帮助学习更有利于双方接受的沟通技巧,如说话的语气、表达情绪的方式等。

80.关系紧张型家庭的介入策略:

这类家庭的主要特征是家庭婚姻关系还维持着,但家庭成员间缺乏和睦和支持,家庭关系紧张。矫正工作者着重帮助矫正对象修复其家庭关系,尽量使家庭对矫正对象加以关心和支持

81.关系破裂型家庭的介入策略:

这类家庭的主要特征是婚姻和家庭关系面临破裂或者已经破裂。矫正对象面临一些纠纷或者矛盾很难妥善处理,矫正工作者应该协助矫正对象认真分析、冷静处理,在事务的处理中学习和培养矫正对象的各种能力。

82.司法判前的矫正社会工作: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工作介入;针对犯罪嫌疑人亲友的社会工作介入。

83.监禁处遇中的矫正社会工作:个案辅导;团体治疗;联系社会;职业辅导;评估报告。84.报应主义三中理论形态:神意,道德,法律报应。

85.矫正评估:矫正社会工作者或机构对矫正过程和矫正绩效进行系统的研究过程,通过这个过程,矫正社会工作者或机构要达到评价矫正项目的过程及绩效的目的。

86.矫正跟进:矫正工作者和对象的专业关系结束后,工作者必须对矫正对象进行的一段时期的随访,并对随访期出现的情况作出一定程度的处理和回应。

社区矫正讲话稿

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讲话稿

社区矫正保证书

社区矫正自查报告

社区矫正自我鉴定

本文标题: 社区矫正训诫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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