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组 讲话稿
第1篇:派驻二组工作总结
中共垦利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
2011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组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派驻工作“提升年”为抓手,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以深化监督监察,促进效能提速,健全落实“三重一大”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所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工作实绩
(一)理清工作思路,把握派驻工作的主动权。县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召开后,我们认真学习会上田治颖书记的讲话、初晓书记的工作报告及有关文件,深刻理解会议精神,并结合我组工作实际,制定了《派驻二组2011年度工作要点》,共涉及保证政令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制度建设、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改进作风、提高履职能力等7个方面21项重要工作。工作要点的制定理清了派驻二组的工作思路,做到了心中有数,把握了派驻工作的主动权。同时,所监督单位也了解了派驻工作,从而取得了他们工作上的理解与支持。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按照督导责任分工,就“抢抓机遇,率先突破,在实施国家
-12是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阅文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对收到的纸质文件,都认真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准确地进行传阅,阅完的文件分类编号保存。二是做好派驻机构和纪委机关沟通联系工作,对纪委机关交办的事项进行来电登记,及时向其他派驻组进行传达沟通。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公章管理、文件签发、财务管理等内部运行制度,确保了工作高效运转。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不断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开展以每周安排一次集中学习、每月阅读一本好书、每月撰写一篇信息、每月上一次讲台、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培训、每半年开展一次督导调研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活动,人员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抢抓机遇,率先突破,在实施国家战略中跨越崛起”等主题实践活动,以身作则,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严格执行工作规定、程序、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同时,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圆满完成了县纪委监察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主要有:一是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工作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工作头绪多、人手少,存有应应付付、得过且过现象;三是工作的热情、激情不够,在事业心、责任感及迎难而上方面离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领导的要求还有差距。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明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县纪委的有关会议精神,履行职责,不辱使命,以派驻工作“推进年”为抓手,坚持以预防为主、惩治为辅,突出工作重点,集中精力推进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自身建设等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最大限度的保护干部,为实施黄蓝战略、实现富民强县新跨越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大力推进宣传教育。锲而不舍抓好廉政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短信传廉、书画助廉、座谈话廉、读书思廉活动,并组织所监督单位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加深对廉政理念的理解;继续办好我组《派驻清廉》内部刊物,并印发被监督单位搞好学习交流,使广大党员干部架起廉政“高压线”,筑牢自律“防火墙”,做到警钟长鸣。同时,积极抓好廉政信息宣传,认真撰写信息调研文章,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圆满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下达的任务指标。
(二)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借助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和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开展,督促所监督单位精益求精抓好制度建设,该制发的制发,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突出抓好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大事项的监督制约,不断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力度。
(三)大力推进监督检查。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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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第一派驻组上半年工作总结
第一派驻组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第一派驻组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工作部署,认真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所辖乡镇的各项纪检工作的落实,查办辖区内的群众信访案件。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讨派驻组工作模式的改革 根据县纪委的要求,今年上半年我组就县派驻纪检监察小组的现状、工作机制优劣及如何改革等内容深入到所辖的乡镇开展调研工作。通过组织各组员召开组员座谈会进行讨论,并深入各乡镇听取镇党委对派驻组工作意见和建议。形成统一的改革建议:集中派驻组的人力资源,以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为主的工作模式,将巡查对象延伸到部门、单位、村委、村小组,扩大巡查内容:单位工作作风、“三资”管理、政务、事务、村务、财务公开,政策落实等,以更好地履行纪检派驻组的工作职责。为派驻工作模式的改革提供相应的决策的依据。
二、认真查处所辖乡镇的信访案件,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 今年上半年,第一派驻组收到县纪委信访室转来关于反映一些村干部等经济问题的函件后,组织派驻组工作人员和镇级纪委协调联动,深入到横山荔洞村委会、横山原南村村委会等相关基层组织,通过的对村委会帐簿进行查阅,以及询问相关人员的方式,对举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对群众所反应的情况进行核实,掌握实际情况。针对群众反映的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消除群众对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资金的运方面存在的疑虑,化解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三、督促各乡镇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
对各乡镇二期信息平台的“信息公开”进行定期的监督,确保所辖的乡镇及时上传相关的村务、政务、财务数据,保证每期的信息及时准确在网上公开发布。
四、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保证村级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
在今年村级换届选举过程中,积极发挥监督的职能,保证所辖乡镇的村级换届选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第一派驻组坚持每个星期一集中学习,认真细致,结合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相关的法规与条例,提高理论水平与实际工作技能。
六、进一步加强信息撰写工作
按照县纪委的要求,根据派驻组开展的实际工作,以理论结合实践,从工作中收集相关的材料,进一步加强信息撰写工作。
2001年下半年工作设想
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所辖乡镇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将巡查对象延伸至村一级,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协助各乡镇完成“一镇一案”的工作。提高信息写作的水平,确保完成今年信息的报送工作。按要求做好纪委监察局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督促所辖各乡镇认真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
第3篇: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
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以下简称“派驻机构”)工作,保证派驻机构正常履行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共河南省纪委实施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监察委直接领导,对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工作。派驻机构协助、配合县纪委监察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实行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全面领导,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分管,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委员分口联系,县纪委监察委机关部室业务指导的领导体制。
第三条 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二)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1 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三)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也可以直接审查一般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四)经县监察委授权,对驻在部门(含归口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监察。
(五)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六)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委并提出问责建议。
(七)办理县纪委监察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巡察工作。
第四条 派驻机构的主要监督权限包括:
(一)派驻机构负责人列席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二)派驻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查阅或者复制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
2(三)根据县监察委授权,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监察措施。
(四)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五)派驻机构应当就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六)派驻机构负责人可以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需要函询、诫勉谈话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派驻机构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政务的案件,立案前应当征求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经县纪委监察委批准,也可以立案后予以通报。
(八)派驻机构可以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向驻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九)派驻机构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第五条 派驻机构负责人应当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下列会议:
(一)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
(二)驻在部门研究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的会议。
3(三)驻在部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四)驻在部门年度工作部署、工作总结会议。(五)驻在部门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其他重要会议。
驻在部门组织召开以上会议时,除有特殊要求和情况外,一般应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和有关材料送派驻机构。派驻机构负责人不能参加或列席的,指定派驻机构其他人员列席。
派驻机构干部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主要对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否符合党规党纪规定、是否有利于防控廉政风险等提出意见建议,对驻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表态、不干预。
第六条 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应当建立情报通报机制。驻在部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派驻机构通报。
(一)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或上级明令禁止的严重不正之风的。
(二)收到反映驻在部门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或其他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的。
(三)上级领导机关、本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批示和指示的。
4(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调整、内设机构负责人调整,或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的。
(五)驻在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务案件情况。(六)需要向派驻机构通报的其他重要事项。第七条 派驻机构应当及时查阅、存档驻在部门的下列文件材料:
(一)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文件。
(二)领导班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纪录。
(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重要制度规定、重要工作专项检查报告、年度预算和决算、审计部门对驻在单位和直属单位的审计报告。
(四)受理的信访举报及调查处理情况的文件材料。(五)县管干部的任免职决定,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任免职决定。
(六)需要向派驻机构抄送和传阅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 对驻在部门抄送和传阅的重要文件材料,派驻机构发现存在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规党纪及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应当及时向驻在部门提出改进或纠正的意见建议。
第八条 派驻机构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5(一)发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
(二)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三)其他应当报告的以及县纪委监察委要求报告的情况。
第九条 派驻机构请销假按照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县纪委监察委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派驻机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对因监管不力导致派驻机构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因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驻在部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塌方式”腐败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违纪违法者责任,又追究派驻机构负责人责任。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201*年*月*日起试行。
第4篇: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
2019年度,派驻纪检机构正逢“两个全覆盖”改革,改革后的派驻纪检组承担对县财政局、民康公司、审计局、统计局的执纪监督工作。面对新单位、新人员、新角色等实际情况,我组严格按照《XXX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XXX纪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能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坚持边组建、边学习、边工作、边立制,实现良好开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责任落实情况
(一)注重抓党风廉政教育,立足防患于未然。
一是强化教育防范。利用单位工作群,每天坚持专人推送《勤廉三分钟》、县纪委廉洁自律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开展“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提醒、对新提拔人员任前谈话、在相关专项资金拔付中对涉及到的重点业务科室进行事前提醒谈话、以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贪腐无路》警示教育片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协助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注重抓理论业务学习,为有效监督储备知识存量。
一是集中学习与自学并行。除积极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和委局机关组织的培训学习以外,还多次集中组织全组人员学习关于派驻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度;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纪法规;同时要求全组人员认真学习驻在部门的相关制度,尽快知悉驻在部门的人员情况、工作特点、工作流程等,为迅速进入工作角色,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向业务能手学习。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让新入职人员到委局职能室向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同志学习纪检监察技能技巧、方式方法。9月份利用10天左右时间到农村工作二室进行信访业务学习,从信访收接、到查处、反馈等全流程学习;10月份又利用两周时间到检查二室进行案件查处业务学习。
三是有针对性的拓展学习。针对驻在单位独立性、专业性强的特点,主动拓展学习空间,学习驻在单位专业知识,避免在监督过程中出现卡壳现象。我们是在学中干、干中学力争能够灵活运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审计、统计等方面专业知识,为实施监督提供知识保障。(三)注重抓基层党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一是抓好本支部的党员活动。派驻第六纪检组承担县纪委第三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始终将支部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以“两学一做”、党员活动日、委局领导上讲堂等活动为契机,引领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不犯法、知纪不违纪。在带领学习十九大报告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时,全支部党员共撰写学习心得、微感悟等40篇,每月25日全体党员都能积极勇踊交纳党费。县纪委第三党支部改选以来,我作为支部书记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督促支部15名党员进行“五查五改”,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并行。
二是督促驻在部门抓好党建工作。督促驻在单位党组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严格执行党组织学习生活制度,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党性党风、纪律规矩等日常性教育。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各党员党费交纳情况等,真正体现把政治监督、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四)注重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践行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建立工作微信群,公布举报电话。加入各驻在单位工作群及组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为成员的微信群,时刻关注驻在单位的日常动态、工作重点,并根据掌握的基本情况,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20条;同时向驻单位适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及邮箱,便于及时收集问题、举报线索以及对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确保政令通畅。一方面是对县统计局落实巡察整改意见进行全过程监督。先后参加局党组专题剖析整改会9次,督促党组对巡察反馈的18个方面问题进行过细剖析、研究,严格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共细化或完善了相关制度12项,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2人,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讨4人;另一方面是从县财政局、审计局抽调精干力量协助市县巡察办开展巡察工作2批15人次,派驻纪检组有1人参与省委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对于被抽调参加巡察的人员均进行了事前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职,确保优质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围绕重大节日,实行节点监督。抓住中秋国庆“两节”重要节点,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通过对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醒党员干部尽职履责、遵规守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其间对9名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事前提醒、审批报备;对4名上班迟到及不履行请假手续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及时整改。
四是围绕重点问题,实行风险监督。一是排查廉政风险点。入驻以来,通过了解、走访、谈心谈话以及跟踪重点业务科室工作实施流程、参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方面的会议等,共排查出重大廉政风险90项(其中财政局25项),作为重中之重,日常跟踪监督、落实整改。二是参与重大事项监督。目前已介入县审计局扩编的20家协审事务所招标工作、民康公司4个相关追加工程招标项目、县财政局提拔5名所长工作等重大事项的有效监督,取得较好效果。
五是服务委局的相关工作。协助检查三室、党风室调查信访案件3件,为联系室提供案件线索1件;配合检查二室对十九大信访稳定责任追究工作5起;上报各类信息72条,采用46条;按照委局领导要求,配合县财政局对全县21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与所在单位领导有无回避情况进行为期的近1个月的监督检查,并提出专项建议4条报县委主要领导审核。
(五)注重抓扶贫领域工作,真正做到精准扶贫。 一是结对帮扶初显成效。本人帮扶对象是南刘集乡赵陈村孔祥军,因妻子离家出走,父子两人生活较为因难,又因孩子较小,无法外出打工,但孔祥军有一门养鸡技术,针对这种情况定期上门实地走访,帮助联系技能培训班,并帮其规划适时扩大规模,有望在2019年实现脱贫。
二是积极参与扶贫督查。按照委局领导安排,配合县阳光办、农工办等单位,到高渡、卢集、众兴镇、史集等单位进行精准扶贫实地走访督查二次。
三是督促驻在单位扶真贫真扶贫。组内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到县阳光办后台查询驻在单位人员实地走访情况、信息录入情况等,对发现的4个方面问题进行了及时提醒并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改制后的派驻纪检工作研究不够深透。现有的派驻工作制度从监督范围、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都提出了更高的更精准的要求,在吃深吃透、学以致用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是对驻在部门监督检查不够深入。在监督检查的频次上有待加强,特别是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四风”方面新动向、新情况研究不够,防范性不强,驻在单位类似现象偶有发生。
三是对“四种形态”的运用有待加强。特别是对对“第一种形态”运用的不够充分,没有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三、改进方向
一是要进一步督促驻在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被监督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好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
二是主动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认真学习落实《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暂行办法》、《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同时注重了解驻在部门工作工作规则和流程。明确监督重点,把握工作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增强监督针对性。
三是强化对驻在单位的作风建设督查。制定重点督查工作计划,定期检查驻在单位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六项纪律”行为、有否存在“四风“问题方面,对重要节点、重点工作环节加强督查,同时进一步转变监督方式。要从过程监督向事前、事后监督转变,以问题为导向主动开展监督。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要坚持抓早抓小,早提醒、早预防,只要有举报、有线索,就要调查处理,更好地发挥派驻纪检组“前哨“和”探头“作用。
第5篇:撤回派驻,增加派驻申请书
关于XXX律师事务所撤回派驻
XX分所律师的申请
广东省司法厅:
经XX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撤回派驻XX分所的派驻律师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
特此函告。
XXX律师事务所(盖章)
主任签名:
2015年10 月15 日
关于XXX律师事务所增加派驻
XX分所律师的申请
广东省司法厅:
经XX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我所律师xxx(女、身份证号:xxx)派驻至XX分所。特此函告。
XXX律师事务所(盖章)
主任签名:
2015 年10 月16 日
第6篇:如何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职能
如何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职能
如何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职能
**县纪委作为**市纪检部门机构改革试点之一,于20**年7月份开始对内部机构机和原有派出机构进行融合式改革。改革后,县纪委的原派出纪工委分别改为相应的派驻纪检组及内设第三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新机构的成立必然面临新的工作职能,为了适应新的工作职能的需要,就应该有新的工作思路、新的思考。本组作为派驻基层的其中一个纪检工作组,就应该认真思考如何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的职能。一、熟悉、掌握派驻纪检组的职能是前提
派驻纪检组的职能应该是在县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内开展工作,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明确行使监督权、初核权、调查权、检查权和建议权等职责,履行巡查、指导、教育、监督、执纪、制度防范等职能。要想充分熟悉和掌握上述职能,派驻组成员就应学深、学透、消化、掌握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业务,为日后工作奠定充实的业务理论基础。只有充分掌握了业务理论,才能在工作中真正懂得哪些做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哪些做法、行为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悖。二、摆正位置、明确定位是根本保证
派驻纪检组位置、角色的定位,直接影响职能发挥。如何才能准确定位,就应注意两点:
一是充分认识成立派驻纪检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由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进一步推进以及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原本薄弱的纪检力量已跟不上形势的发展需要,纪检的监督机制也难以真正起到监督作用。为有力促进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成立派驻机构是势在必行。只有充分认识这一点,才能时刻认清派驻组所处的位置、所挑的担子,才能在工作中增强自信,敢于监督。
二是要明确定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性质及派驻纪检组与派驻单位的关系。派驻纪检组就是在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在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内独立开展工作,工作性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排他性。派驻纪检组与县纪委、监察局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与派驻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与协作区纪委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理顺处理好了这三个关系,就应把握好“度”的问题,要做到敢于监督而不姑息,善于监督而不包揽,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三、突出监督重点是关键
派驻纪检组的监督重点是对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明确了这点,就如何去监督,监督重点环节、部位抓哪些,通过哪些主要渠道去实施监督,成为派驻纪检组直接面对的问题。1、应对派驻单位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命、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对重大决策的监督重点应放在决策内容是否超越权限,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对决策的执行情况是否进行跟踪。对重要人事任免监督重点应放在任前的审查、讨论、公示等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和规范上;对重大项目的监督重点应放在项目建设的立项报批手续是否齐全,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是否公开招标,项目施工相关资料与审批内容是否一致,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合理,项目建设过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对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重点应放在对大额资金的分配、使用是否经班子讨论决定。2、是应充分利用好党风廉政信息平台,教育、效能监察、制度防范、违纪案件查处等职能作渠道,强化监督作用。通过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相关信息,扩大监督的覆盖面,规范权力运行,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通过开展专题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思想认识水平和自我约束力、监督力;通过效能监察,规范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勤政廉政;通过制度防范,建立和完善教育防范机制、建立和完善权力制衡机制、完善公开平等竟争的择优用人机制和廉政激励等机制,发挥制度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通过违纪案件查处,标本兼治腐败现象,强化监督效能。
四、清晰地工作思路、有效地整合资源是有效途径
工作要有思路,遇事要有办法,这是作为一名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纪检组工作任务重、内容多、要求严、标准高,作为纪检人员,只有做到工作思路清晰,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定位准确,措施有力,工作才能有条不紊、紧张有序、张驰有度、循序渐进的顺利开展。整合各种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形成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才能把工作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要善于整合三种资源,第一,要整合派驻单位内部资源。要把派驻单位的行财部门、人事部门、机关党委这些内部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合力抓反腐倡廉建设。第二,要整合上下资源。要加强向县纪委、县监察局的请示汇报工作,及时听取上级机关的指示,了解工作最新动态和进展。加强与协作区各纪委的沟通协调,做到工作相互支持,情况相互通报,经验相互借鉴。第三,要整合其他资源。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群众评议机关作风的作用,把这些力量用起来。通过全面、规范、有效的资源整合,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五、树立良好形象、主动接受监督是必要因素。
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在工作中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是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大公无私,洁身自好,公道正派办事,经得住诱惑,顶得住歪理,切实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二是要做行动清廉的表率。派驻纪检组作为实施监督作用的主体,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必须虚心接受外界的监督。很大程度上讲,只有接受了别人的监督,在工作生活上率先垂范、做好了表率,在履行监督职能时才有感召力、说服力,才谈得上够资格去监督别人,才能确保履行好监督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