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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讲话稿

作者:fmy5785 | 发布时间:2021-02-15 06:10:3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

工作总结2010年以来,三门峡市总民管部在省总法律部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省总法律部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安排,在工作中突出“实”字,举措上力求“新”字。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举全会之力,强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把作为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将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同时部署、同时督导、同时考核。截至目前,已建会企业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747份,覆盖企业1416家,占所有企业的85.1%,覆盖职工189904人,占职工总数的80.4%。全市形成了“企业单独协商为主、区域性协商为辅、行业性协商为补充”的集体协商工作良好发展态势。

二、主要做法

我们在工作中做到求实求效、创新举措。

(一)安排部署实,持续促进工作向纵深发展

我们认真贯彻省总全委会精神和省总法律部具体工作部署,在今年市总全委扩大会议上,对开展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工作进行专门安排,作出具体要求,确保这两项工作有机相连、无缝对接。今年以来,共印发涉及集体合同和工工资集体协商

资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文件14个,经市委同意召开的全市现场推进会议1次、全委会1次,市总通过工作会、调研指导座谈会等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安排部署工资集体协商30余次,强力推进工作有序进行。今年7月16日,市委、市政府“两办”联合转发了市总《关于进一步深化“共同约定行动”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7月21日,市委决定召开了全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推进会,省、市领导参加会议,10个单位进行了经验交流,并对此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省委、省政府“两办”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后,市委主要领导作了批示。市总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两办”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的通知》。目前,我市6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渑池县、湖滨区、灵宝市、卢氏县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之中。

(二)督促检查实,把省、市规定的目标要求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我们抓强力督导检查,将工作安排部署坚决落到实处。一是通过联动配合督促检查。今年7月,市协调劳动工资集体协商

关系三方联合下发了推进两项行动计划(集体合同彩虹计划和劳动合同专项行动计划)、推动两项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共同推进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制度落实。11月,我们联合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协法制委、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市企业家协会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部分基层工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二是市总领导班子成员分包县(市)区督导检查。市总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县(市)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截止目前,班子成员都对各县(市)区进行了3次以上的调研检查。9月中旬,开展了“百家企业大调研、大检查”活动,由班子成员带队,对每个县(市)区调研检查单位在20个左右,面对面交流,面对面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市总机关人员联系直属基层工会督导检查。市总机关各部室对全市106个直属基层企事业工会进行联系指导,规定每周至少有1天在企业工作,督促指导所联系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四是专门工作简报督促通报。我们建立了县(市)区工资集体协商周报制度,创办了“深化共同约定行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专题简报。到目前,已编印简报12期,有效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三)细节把握实,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和创新性 在开展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高标准要求,规范化运作。一是在工作规范上做到了“细密”。我们明确要求企业在协商过程中做到要约应约规范、集体协商规范、审议通过规范、审查公布规范、监督检查规范等“五个规范”。为此,市总编印了1500本《深化共同约定行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手册》,免费向基层工会发放,为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提供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和要约、应约、专项集体合同及职代会决议等7个系统性的参考样本。二是在分类指导上做到了“细心”。我们针对企业实际,确定各类企业工资协商的重点内容,重在建立协商机制。新华水工机械公司生产经营十分困难,公司根据企业20年以上工龄老职工占60%多的实际,通过协商将职工工龄津贴每年增加10元,多数职工月增工资200元以上,使大多数职工得到了实惠。我们在大力推进单个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同时,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为乡镇、街道职代会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工资集体协商网络。目前,全市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47份,覆盖区域内企业694家。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也在积极探索推行。继2008年渑池县制砖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后,其它各县(市)区也相继铺开。湖滨区在成立汽车修理行业工会、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工会的同时,开展了汽车修理业、餐饮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了分别覆盖28家和33家业内企业的行业工资集体合同。目前,我市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已在制砖、餐饮、汽车修理、出租车、超市、市场批发零售、服装销售和美容美发等10多个行业开展,覆盖企业270家,覆盖职工20510人。三是在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上做到了“细致”。我们制定了详细的《三门峡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工会工作重中之重加以突出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详细列出了对各县(市、区)、有关系统和基层工会的考核细则,并加大考核奖励和约束力度,将工资集体协商与市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相结合,作为评先奖优的必备条件加以限制。

(四)明确责任实,为推进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我们明确各级工会主要负责同志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第一责任人,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认真落实省、市要求,引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级工会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抓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举全会之力推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部分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还存在工资集体协商

片面性;部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程序不规范,实效性不强,还没有形成制度化;市属系统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缓慢;中央和省部属企业、垂直管理企业推进难度较大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下大力气,以扎实的工作和创新的思路予以解决。

四、2011年工作打算

(一)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

工作内容:继续抓好集体合同到期续签、新建会企业新签集体合同工作,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和集体合同同时布置、同时督导、同时考核、同时检查。进一步加大推进民营企业和改制企业集体协商工作力度,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工作推进的重点是:一是突出抓好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乡镇街道职代会建设的重点,进一步丰富区域职代会内容,使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在乡镇街道牢牢扎下根来,并逐步覆盖乡镇街道、社区内的小门小店,实现对小型、分散企业和零星就业职工的有效维权。探索在县级层面上组建行业工会组织,培育协商主体,实施行业性工会组建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齐头并进。二是积极推进驻峡中央企业、省部属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垂直管理单位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其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共决、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三是强力推进直属基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结合工资集体协商

企业实际,分类指导推进,通过企业、职工双方民主协商,使职工劳动报酬参与企业利润分配更加合理。

拟采取的举措:一是召开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元月上旬,召开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早准备,早行动,早部署,推动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已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低增长的企业,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提高建制率和签约率。二是签订资集体协商目标责任书。与各县(市)区、市属有关系统签订目标责任书,推动全市已建会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三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活动。动员各类企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启动要约、协商谈判程序,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四是抓好典型,分类指导。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选择100家联系点,通过对联系单位的指导、总结、带动,实现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目标要求。加强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通过实施主席和部门分片包点等方法,主动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全过程指导。五是实施督查工作制。及时了解、通报各县(市、区)、有关系统和企业工会工作开展情况,督办工作落实到位。六是建立健全台账。市本级、各县(市、区)工会、具有二级单位工会的有关系统和基层工会要按照规定的内容、工资集体协商

格式和时间,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动态管理,努力推进所属地方和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七是建立考核评价、激励问责机制。将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特别是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县(市、区)、有关系统和基层工会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奖励,对工作特别突出、处于全市领先的单位负责人和工会干部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章”;对工作开展不力,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单位通报批评。八是加强对工资集体指导员和职工协商代表的培训。明年全市要集中培训1000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企业职工协商代表。

第2篇:《工资集体协商》

关于转发《广东省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2011/8/24 10:11:49 点击 284 次 评论 0 条 收藏 打印 关闭

穗工发〔2011〕17号

各区、县级市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

省总工会近日下发了《广东省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粤工总〔2011〕91号,以下称《办法》),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的选聘、职责和工作制度等进行了规范,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是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各级工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两个普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按省统一确定的名额和要求,抓紧选聘一批熟悉法律、懂得政策、精通业务、善于协商的人员担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员队伍。

二、各市级产业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应参照《办法》,选聘指导员1—10人不等,也可结合单位实际,按一定比例选聘。各产业、直属单位所属企业工会超过三家的应选聘2名以上。原市总工会聘任的工会协理员经培训后可直接聘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三、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由选聘单位(区、县级市总工会和各市级产业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等)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选聘单位要切实加强指导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为他

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四、省总从今年起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列为工会重点工作对各地市进行单独考核,并下发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方案,其中指导员队伍建设是考核的重点之一。市总将按照省的要求,加强工作指导,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工会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同时将参照省的做法,每年表彰一批表现突出的工资协商指导员,颁发“年度广州市工会优秀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各级工会要在10月底前完成工资协商指导员选聘工作,并填写《广州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推荐表》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名录库》,于11月30日前送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以后每年4月份各选聘单位要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名录库、新选聘指导员聘请表及调整情况送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备案(名录库、聘请表样式见附件)。

六、为了统一全市工会工资协商指导员聘书编码,市总工会按照省的编码规则,进一步细化,确定了广州市工会工资协商指导员聘书编号规则,请各区、县级市总工会按要求填写。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聘书编号由市总工会进行统一编码。

本通知电子版,请在市总工会网站首页服务窗口“集体合同”栏目中自行下载。

第3篇: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TEL:***

许晓军教授简介

•1953年8月1日生人。1987年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马列所,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会学系教授,讲授工会理论与工会法、劳动关系学与劳动法、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劳动社会学等课程。近几年在全国总工会举办的工会领导干部岗位培训班讲授一系列工会理论与实践课程。

•从事工会理论、劳动关系理论教学和科研二十余年。曾主持完成两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近5年主持完成六项全总委托课题、省部级课题,2008年以来连续主持四项学院重点课题。

•撰写主编学术专著五部:《工会起源研究》、《工会社会活动研究》、《中国职工状况——内部结构及相互关系》、《中国工会的社会责任》、《工会博弈行为与和谐劳动关系的建构》;在《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等国家权威期刊和其他核心期刊及《工人日报》、《中国工人》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九十余篇。

【课程内容】

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目的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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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习近平两次谈话突出强调劳动价值观

•习近平指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破解;生命里的一切辉煌,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铸就。必须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

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全社会都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

• 我国要调整需求结构,在保持投资适度增长和稳定外需的同时,着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这是我国消费率持续降低、投资率持续升高的症结所在。从微观角度看,表现为居民内部不同群体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低收入者的消费倾向高但缺乏购买力,高收入者购买能力强但消费倾向低。

•使劳动报酬增长不低于、甚至应略高于经济增长和企业收入增长。

二、集体协商制度的涵义和原则

(一)这项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平衡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制度。

平等协商是指职工通过自己的组织(工会)或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或其联合组织,为调整劳动关系、确定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以及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协商的行为。(西方国家:集体谈判;中国工会:平等协商)

集体合同也称团体协约,是工会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代表之间签订的,关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及劳动关系问题的书面协议。

(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功能作用

1、在市场经济中调整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和工会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机制。

2、三大主体利益实现功能:

•劳动者在市场经济劳动关系中权益实现的主要途径;

•企业(用人单位)建立和谐有序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

•国家对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政治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

(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集体合同在国际上又称“集体协约”、“团体协约”、“劳资协议”。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是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相对应的。

1、协商的主体不同——个人与工会代表的劳动者集体。

2、合同的内容不同——个人权益与整体权益。

3、签订的程序不同——企业要约与工会要约。

4、订立的时间不同——建立劳动关系之时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

5、法律的效力不同——集体合同效力大于劳动合同。

(四)平等协商的基本原则

我国法律制度对集体协商基本原则的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A 涉及的主要法律有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劳动关系法(前法遵从后法为原则);

B 法规有部颁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各省市人大和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

C 企业规章涉及的应当是劳资双方共决制定的(工会的依据是全总制定的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及各级工会的有关规定)。

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原则

•平等地位是集体协商的前提

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原则

•我国工会的集体协商是合作博弈

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原则;

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原则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结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结

乡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汇报

2018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结

2018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总结

本文标题: 工资集体协商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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