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击骗取医保基金工作会上讲话
在打击骗取医保基金工作会上的讲话(供陈静局长参考)按照会议安排,接下来我结合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及全市两次打击骗取医保基金工作会议精神,提以下几点要求。
一、强化宣传,营造打击骗保高压态势 一是要强化医疗机构内部宣传。要在全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显著位置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取宣传标语,或者制作悬挂宣传横幅。二是要在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播放两次央视的曝光骗取医保基金的视频资料并组织开展院内集中警示教育。三是要通过医院导医台、医保意见箱等收集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及意见建议。
二、畅通举报,公布“回头看”举报投诉电话 我们已上报了人社局 24 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和区医保局稽核举报电话,也请各医疗机构配合在电子屏或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另外,据昨天市局会议消息,国家医疗保障局马上将出台医保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会加大对医保骗保举报的奖励。
三、认清形势,针对重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近期曝光的沈阳骗保行为,由于骗保手段呈现有组织有的团体作案,性质恶劣,尤其涉及民生基金,加上央视媒体的高度关
注和持续跟进,社会影响相关严重,特别是该案件曝光时间正处于国家医疗保障局领导在吉林调研期间,已经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和震怒,所以在极短时间各级多部门介入调查该案并马上控制和刑拘多人。下一阶段全国全地将开展多层面的查处骗取基金专项检查,首先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了飞行检查组,将在下周开始在全国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抽查飞检,不提前通知,直接进驻现场开展检查,省市也将开展针对性的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格查处,中央对专项检查提出:有问题查不出是失职,查出问题不处理是渎职的高要求。所以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此次查处骗取医保基金作为近期的第一要务,充分利用这几天时间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按照市局会议精神,对自查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进行提醒:
一是要立即清理医务人员执业信息。因为本次案件曝光了非法行医等行为,各定点医疗机构在会后请立即对本院医务人员,特别是医生的执业资格证进行清理,要保证每一个在医院开展诊疗行为的医务人员的执业证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多点执业的也必须有卫计局备案在本医院)。反过来也要清理注册在本单位但不在岗上班的人员,对清理情况及时反馈,对发现的执业资格问题及时整改,市局强调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应仔细清理。
二是要规范义诊义检。近期市局仍然接到有定点医疗机构打着义诊义检的旗号进行招揽参保患者的行为,市医保信息服务中心也在梳理参保患者异常流动的相关信息,对跨地区集中住院的情况将展开调查。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千万不能借体检之名行招揽之实,不要往“枪口”上撞,市局在昨天会议上强调,如果确实医疗机构要开展义诊义检的,需经过卫计部门的严格审批,同时必须向区医保局备案,将纳入医保和卫计的重点监控范围,对特殊时期仍然我行我素违规开展义诊义检的将按照涉嫌套取基金在调查期间暂停服务协议。
三是要肃清医疗机构内部人员充当中介行为。自定点医疗机构要清理内部科室,是否存在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医疗机构介绍或“买卖”病员的情况,及时查处和阻止利益链条。
四是要针对回头看”聚焦的欺诈医保保障基金的行为展开重点自查。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保卡、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虚记多记费用、串换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五是严格按照《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文件附表要求填报自查相关表格。按照市局会议精神,对自查主动发现的问题,可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从宽处理。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将严格按照服务协议及法律法规处罚。
四、积极配合,严查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组织医院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周密安排部署下一步相关工作,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迎接下一步的专项检查。务必要求在专项检查期间保证医保、医务、财务、药剂、耗材、设备及临床科室负责人在岗,确因其他原因不能到岗的需
安排熟悉该部门业务的职务代理人员在岗。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报告在宣传、自查、检查等过程中的重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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