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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调整听证会发言稿(共15篇)

作者:小虎设计 | 发布时间:2020-05-17 15:50:3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听证会发言稿

听证会发言稿

本人作为消费者代表,在比较中立、客观的角度上去阐述出租车管理的问题。

一、个人经营出租权是个人就业权的应有之义,公司托管是一种变相的连坐制度。

凡是具有驾照、具一定驾龄和合法身份文件的公民,身份文件以身份证、户口簿、护照为宜,不应当适用暂住证;在一定条件下具备国际驾照或大陆驾照、一定驾龄和合法身份者,都应该允许经营出租车。

市场经济首先是个人经济,个人应该拥有广泛的职业选择的权利,除非此种选择是个人力不能及或为公共利益所不允许,出租车行业广大个人从业的事实已证明了上述理由的不存在。我们多年以来长期存在的行政强势和管理文化,使得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不缺少管理,缺少个体自由空间。

个体经营出租车应该是公民的一种劳动权利、就业权利。北京上海等地的出租车公司的现况表明,很多出租车公司成为只收管理费,俗称“份儿钱”的不履行管理功能的纯食利阶层。这样,只是在无形中增大了出租车运营成本,并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而消费者用脚投票,会较少出租车使用次数而降低经济生活效率,或者乘坐黑摩的带来包括自己在内的安全隐患。

相信市场,让个人在追求更大利益或更大幸福的目的下联合经营出租车或加入出租车联合实体,各国各地的实践证明:充分发展后的出租车市场大部分经营主体会是某种组织,也就是非个体。即使个体经营,我们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去联系松散的个体,出租车行业的风险使得司机天然有一种联系的需要,在实践中表现为安装电台等。

出租车行业没有必要设立经营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发证、评比过多过滥已经成为国务院正在关注的事件。相比医师、律师这些复合技能要求较高的行业,出租车行业所要的技能相对简单,完全没有必要考试。社会生活中许多资格考试都没有必要性,这种在公民就业权上设置的前置性是没有充分合法性的。这就有必要出台一部《行业资格考试法》去遏制资格考试过多的现象,从而让公民的就业权行使得更加顺畅。设想一下,如果有一天扫地都要持证上岗,这会是对社会资源的多大浪费。

个体没有必要建立与企业的托管关系,但是为了社会整体安全和谐考虑考虑,个体经营出租车应该采取实名制和字号制度,具体而言就是在出租车外观上醒目标示个人姓名,从而形成制约;消费者也应该积极行使索要发票的权利,以防止纠纷。

二、出租车准入应该采取随机制、抽签制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出租车准入应该实行申请制度,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体可以且只可以提出一份申请,公司可以就拟经营出租车数量提出数份申请,此种申请应该在公证证明下放入抽签箱,由抽签决定。公司或其它非个体可以放入拟经营出租车数量的数量相同的申请,使得选中机会相等。公司或非个体以实际抽中的数量作为许可经营的数量。

出租车的经营退出制度应该强调服务质量和交通责任。

对于这两项,分别采取扣分制度。

对于服务质量方面,在拒载、车内吸烟、绕道等涉嫌欺诈行为以及其它方面采取扣分制,依照扣分情况采取包括停业整顿直至退出的处理。

为遏制出租车随意变道、急速即停即开、违法掉头、无摄像头处闯红灯、随意鸣喇叭等城市污染、危险行为,必须从严从重打击,以高于私家车的标准去实行交通管理,并对违规行为采取扣分制,根据扣分情况采取停业整顿直至退出。

超标没有必要,是将简单事情复杂化。

三、其它方面

立法要尊重现实,不是为了方便管理,是为了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鉴于跨市县经营出租车与异地驻点运输在执行中难以区分,建议允许跨市县经营、至少始发地单程、始发地往返应予许可。

鉴于立法平等的宗旨,不建议采取一般资质和较高资质的区分办法。

托管这种立法思路,是对于个体的怀疑在先、有罪推定、而且实际中容易沦落为挂靠、不可取。

个体工商户取得出租车经营权,必须本人从事营运、且每天不少于8小时。

行政主管部门要防止出现以前的统一着装这样的不恰当行政行为,对于车身广告的利益问题,不应该将广告发布权与出租车经营权挂钩,不应该争利于民,靠借助行政手段去倾向某个广告公司。

应该将出租车价格管理纳入立法,比如论证了近十年的海口出租车减低起步价的问题,解决出租车加气难的问题。

四立法的前瞻性问题

将租赁车中配司机的6-9座商务车纳入出租车管理范围,吸取国外先进经验,一人一车司机兼导游给游客提供全程服务的模式,符合目前旅游行业自由客发展的趋势和国际潮流。

将本法改名为《出租租赁汽车管理办法》比较好涵盖出租车和租赁车两种车辆。

应该允许通过年检的各种车型进行出租车运输,当然要经过相应的改装;政府不要为了形象工程或者涉嫌与车商的关系,去限定车型。这样比较容易实现出租车市场的运力充足和平衡,使得出租车的利润达到社会平均化。

此外,可以对于已有的车辆现况先保持不动,对于新增的车辆着重加大个体工商户的试点,小规模看看效果,实现管理的先进性和可控性。

五总之,社会管理是一种利益平衡的协调、靠疏不靠堵。

开放出租车这个有公司挂靠、资格限制等铸就的重重壁垒的铁幕,让经营者自由有序地出入,让出租车成为和其它工作一样平常职业,让此行业利润成为社会平均利润,让每个公民在和

谐社会能够以与自己的收入相对称的支出享受交通服务,这才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应有之义。

谢谢大家。

第2篇:听证会发言稿

大家上午好,我是

公司的代表,今天作为一名消费者代表,表达一下观点:

在今天的会议之前,我对《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定价方案》作了大致的了解。该区处于发展中城镇,外来人口和常住人员都比较少,加之天然气普及并不太高,作为天然气公司应努力拓展市场,提高居民使用意识,降低天然气成本,天然气的定价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尽管这次天然气定价是基于对周边城镇的调研而得出的,坦率讲在近年来的水电成品油涨价不断,特别是居民食品居住的支出大幅上升的背景下,任何高出价格的制定都会使民众十分敏感:对此我提出点疑问:

一、提价有没有基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基础上制定的?

二、现时广大企业步步为艰,这个时候提价,提价机制如何平衡这个利益点?(基于现时企业锅炉基本都实现了煤改气,相比以往烧煤,成本上升了1.5陪到2.0陪甚至更高)

所以,我们建议技术单位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高经济效益,而且应该进一步加强成本监审,以免不合理常表和其他非常态成本转稼到用气者身上,从而增加用气者的负担。我的发言完了,谢谢!

第3篇:听证会发言稿

南京市出租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方案听证会

听证会发言稿

社会上承认油价波动对出租车行业带来的影响,实行油价—运价的联动机制是必要的,作为消费者代表我是同意的。我原则上反对燃油附加费只能上调不能下调的做法,对因国际油价上涨价格调整快而油价下降调整慢的方式有意见。

既然 “政府制订价格行为规则”第四条“制订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那么油价上涨后------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都应该承担才算公平;既然“我市建立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原则”第一条是“统筹兼顾,合理分担。”何为合理?那我就有疑问,怎么就变成主要由驾驶员与乘客之间的分担?常言到“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渔翁”在哪里?“坐山观虎斗”,何人旁观?

燃油附加费这一元钱,无论去年年底是否“并入起步价”也好,还是今年年初“临界点下”取消也罢,驾驶员吃的是“明亏”到暂不吃亏,而我们消费者吃的是“暗亏”!

消费者认为这两套方案,政府部门都考虑到了“为保持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给“出租车方”的“优抚”,而未完全照顾到“消费群体”的利益,消费者已经承担了大于50%的油价涨幅,明显吃了“眼前亏”!

因此,我认为“联动机制”一旦通过,按方案规定,消费者即使“吃亏”也要吃在明处,政府对出租行业的“优抚”也应该摆在实处。我们不需要对方领情,而是“打的”时有些“抱怨”,希望出租车行业能够理解,为提升出租车形象,更好地为乘客服务,不要让变相的“拒载”再伤了乘客的心!

当然,从上次听证会后,出租车行业状况确实在改善,它离不开司机朋友们的配合和公司的管理,特别是客运管理处在整治出租车行业及环境方面所做的努力,以及政府部门为制订方案仔细地研究,我表示敬意!

我只有一个小小的遗憾,何时能在平衡三方利益的时候,也能让我们消费者

LXQ15/1/2013

南京市出租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方案听证会

和司机们都不吃亏。我认为一方面在于政府必须平压油价,继续实行“定补政策”来应对垄断的油价上涨,另一方面在于出租车企业不断整合,督促挤压“租金”等待一点点的让利。

“价格成本监审报告书”中公布的50辆车GPS数据,采取了科学先进的统计手段,无可争辩。审计的数据如果准确可靠,那么设定的关键油价临界点从4.66元/升下调到4.42元/升这一重新改变经监审认定的结果也就无可非议。

方案一:我简称它为“浮动方案”(可上、可下、可上下);

方案二:我另称它为“上浮方案”(可上、可上、可上下);

这两个方案比较各有利弊,但考虑到公平和效率的原则,我只能同意第一套方案。因为A.本次听证会主要解决的是油价--运价联动机制问题,而非出租车起步价格的调整;B.只要公布、宣传、解释到位,又通过现行运行,撕票结算是可行的;C.计价器因油价浮动调整既浪费人力物力又有成本,还影响出租车工作。

虽然油价上涨被某些部门和个人看好,号称与国际接轨,实际上给某些垄断行业带来了巨额利润,这才是老百姓心目中注定的“熊市”;老百姓指望着社会的和谐,物价的稳定,但总还是让人们留下了今年年初油价下调的美好回忆,它客观反应了老百姓对物价能否下降的急切期盼,它永远是咱老百姓心目中的“牛市”。

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

南京跃进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听证代表吕晓其

2007-06-06

***

84440955(0)

nqlxq528@163.com

LXQ25/1/2013

第4篇:学校行风评议听证会发言稿

学校行风评议听证会发言稿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家长朋友们大家好:

非常高兴能作为家长的代表参加学校的这次活动,对于我校的发展我是一直很关注的,因为我也是从这所学校走出来的,这些年母校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是我们有目共睹的,不过我们所看到的听到的或许不是很全面,刚才赵校长就学校的发展和建设给我们做了很详细地汇报,让我们对学校的理念有了全新的认识,也让我们做家长感到把孩子送到这里是放心的。

刚才赵校长在学校的教学改革这一块讲的颇多,我想这是因为全县的家长对学校的课堂改革一直众说风云,甚至还有很多的家长持有怀疑的态度,对于这个我想多说一点。首先我是非常支持这一举措的,这是为孩子们进入更高一级的学校奠定基础,有利于孩子们的全面发展和终生发展。而且我们刚才也从赵校长的发言中了解到今年高考取得良好的成绩就是改革四年后的成果,我们尽可放心,而且在去年全市的课改成果展示中一中的课改经验材料受到市领导的表彰,也得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关注和认可,很多学校都前来参观和讨教,这再次证实了课改的成功。当然改革之路是艰辛,其中的滋味我们在座校领导和老师们都是深有体会的,也许冰心的这句话道尽说尽你们的心声,“成功的花儿人们都羡慕它现时的明艳,而它当初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牺牲的血雨。”。任何改革都不会一下子尽善尽美的,总会有着这样或那样的不和谐的音符的出现,这是很正常的,也是在所难免的。没有问题的改革那就不叫改革了只有在解决一次一次的问题中才得以提高和升华。

今天参加听证会,借此机会我也谈一点自己的建议,这也是很多高一的学生出现的,孩子们刚上高中有着诸多的不适应,尤其是感觉课程难了高深了,自己却怎么也弄不懂了,甚至很多学生怀疑自己智力,感觉自己笨了。我想老师们都预估到了这样的现象,但是没有想到比你们所想象的还要坏,这种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是我们的中小学课堂也在改革,但是在前几年还是相对滞后的,近一二年也有了一定幅度的改变,但与我们校的改革有着一定的差距,所以我希望高一的老师们能多体谅一下孩子们,是否可以考虑一下初高中课程的衔接,让学生们有一个逐步适应过程,定期给孩子们多讲一讲高中课程的的特点和学习方法,从心理上给予他们一些帮助,让孩子们尽快适应,重拾学习的信心和快乐!当然这也是我们家长的需要去做的,为了孩子,让我们家校合作共完成吧。

最后,我要说的是感动和感谢,感动于我们老师们对教育事业的有着一颗忠于职守的心,这颗心就是对教育事业的热爱;感谢老师们对孩子们的教育和培养!

谢谢大家!

第5篇:张北天然气听证会发言稿

听证会发言稿

大家下午好,我是来自xxx单位的xx,今天作为一名消费者代表,首先表达三个观点:第一,在今天的会议之前,我对《关于我县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定价听证方案》作了深入研究,并对其他市、县的天然气价格和城市的结构作了大致的了解。据我了解:北京居民天然气价格为:2.05元/立方米,石家庄居民天然气价格为:2.4元/立方米;上述城市天然气价格之所以相对比较低,是因为其天然气市场占有率效大,成本也随之降低,在方案中天然气价格以蔚县、涿鹿、杯来等周边县的天然气价格为参照依据,其城镇结构与我县有一定差异,其中涿鹿县消费水平和城市发展速度要低于我县,我认为张北天然气定价3.3元/立方米有些偏高;第二,张北处于发展中城镇,各方都在大兴土木,积极建设张北,作为天然气公司应努力拓展市场,提高居民使用意识,降低天然气成本,天然气的定价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尽管这次天然气定价是基于对周边城镇的调研而得出的,但我县居民用气价格仍高于位置大体相同的城市,坦率讲在今年的水电成品油先后涨价,特别是居民食品居住的支出大幅上升的背景下,任何高出价格的制定都会使民众十分敏感;第三,在成本监审结论中,我们建议技术单位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高经济效益,而且应该进一步加强成本监审,以免防止不合理常表和其他非常态成本,增加消费者负担。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

第6篇:网约车听证会发言稿(公司)

网约车新政听证会发言稿

出租车企业代表:XX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各位代表:

你们好!我XX经发出租车公司经理XX 当我看完关于《XX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XX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两个征求意见稿后,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这次听证会,因为我今天的发言不仅仅是代表我个人而是代表整个群体;经过与同行们一起深入探讨和大量分析,并参考、对比省内其他地市州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讨论者都一致认为、公平、公正、公开、公信、文明、优质、健康、有序才是出租车经营管理的必然方向!我们一致拥护这两个文件的出台,赞同《意见》中“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支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在“错位发展、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构建多样化、差异化的出行服务体系,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但在《细则》中,围绕五个关键问题即:

1、规范运价政策;

2、设定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关条件;

3、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的条件;

-1高品质的服务。二是持有我市居住证可以保障持证人享受我市基本公共服务,设置该条件有利于保护从业人员的权利。三是网络预约出租车涉及公共安全,通过设置该条件能够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有利于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四、规定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方面

我们不仅赞同《细则》对车价、轴距、申请加入营运的车龄规定等方面的要求,更希望将车价的标准要求再提高一点,裸车价应达到10万元以上、入网车龄在2年内、行驶里程在10万公里内更好。一是设定该条件主要是考虑到国家对网约车有高品质、差异化的政策导向,要围绕“差异化竞争,错位经营”的核心,着眼“XX新未来,成渝第二城”建设发展的需要,通过提高网络预约出租车的档次,满足日益增多的高端人士出行的需要,提升城市的窗口形象,二是2年内的车辆技术状况、卫生状况相对较好,安全系数较高,有利于保障乘客出行的安全。三是公平竞争角度考虑。我市巡游车准入要求全新的车辆,5年退出营运;国家对网络预约出租车使用年限要求是不超过8年。因此从网约车、巡游车错位发展、公平竞争的原则出发,该条件设定有利于网约车、巡游车两种业态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五、加强网络预约出租车监管,督促指导网络预约出租汽经营者依法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规范经营行为方面

我们认为《细则》应修改的地方:

(一)应规定具体的保险额:三者险100万元以上、承运

第7篇:听证会首次发言稿

听证会首次发言稿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

我是

原延边州食品水产公司(现更名为延边海发食品水产有限公司)的全权委托代表,兼任延边州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清算组 组长、法定代表。

本人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只是在漫长的诉讼当中被迫读了几本法律书籍。如果在本听证会上有不足之处,请谅解。

下面是案情简介。

1996年4月2日延吉市人民法院依延吉市长白信用社的请求签发(1996)延民 初字第105号民事裁定书,把我公司的冷库扣押。20天后,即1996年4月24 日,延吉市法院下发(1996)延经初字105号民事判决书(判额132761元)。1997年 7月29日, 延吉市人民法院秘密签定所谓《拍卖冷库协议书》,以自己定的58.5万元价格把延边州食品水产贸易公司价值200万元的全部财产非法卖给了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公司。

1997年10月22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后补(1997)延执字350-2号裁定书; 裁定书称:根据延吉市法院(1996)延经初字105号民事判决书的132761元,将延边州食品水产贸易公司价值200万元的全部财产…交有关部门拍卖。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公司向延吉市土地局提出的《关于受让土地使用权申请报告》上明确记述;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公司收购了延吉市人民法院拍卖的延边州

22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建筑物623.53M,申请了土地变更811.30 M的手续。

我代表延边州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清算组,代表原延边州食品水产公司(现更名为延边海发食品水产有限公司),代表延边州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的53名失业职工对延吉市人民法院(2003)延法赔字第一号赔偿决定书发表意见如下:

一,答复日期拖延了4个月

2003年4月30日,延边州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清算组向延吉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国家司法赔偿请求。

2003年11月10日,延吉市人民法院过了整整半年后才被迫发出(2003)延法赔字第一号赔偿决定书;对延边州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清算组的赔偿申请予以驳回,不予赔偿。

此答复日期比国家赔偿法规定整整拖延了4个月。

二,故意漏掉我们提出的2个请求

延吉市人民法院在赔偿决定书上故意漏掉我们申请的2项请求;即 第八项目:要求延吉市人民法院院长公开赔礼道歉

第九项目:赔偿金从延吉市法院扣押延边食品水产贸易公司资产之日起计算

三,颠倒法定程序

延吉市人民法院称;

《本院为了执行(1996)延经初字第32号民事判决书,(1996)延经初字第105 号民事判书,(1996)延经初字第36号民事判决书,以及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本院的(1996)延州经初字第 42号民事判决书,于1997年5月委托延边 州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了贸易公司的财产冷库(包括各种附属物)。嗣后1997 年7月29日本院与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拍卖冷库协议书。》 实际上,延吉市人民法院把我公司的全部财产秘密卖给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后 的1997年 8 月8 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和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延边 州拍卖行一起伪造了《委托拍卖合同书》和《拍卖确认书》。再过2个月后的1997 年10月22日,延吉市人民法院才补(1997)延执字350-2号裁定书,称;根据 延吉市法院(1996)延经初字105号民事判决书的132761元,将延边州食品水 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200万元的冷库…交有关部门拍卖。

延吉市人民法院把(1996)延经初字32号民事判决书留置送达的方式送到延边 州食品水产公司,而没有送达给法人企业延边水产贸易公司。

还有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延吉市人民法院的(1996)延州经初字第 42号 民事判决书的移交执行书签署日期是1997年8月5日,是与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签定拍卖冷库协议书日期的7天以后。

据以上事实表明;延吉市人民法院为了执行132761元把延边州水产贸易公司整 个法人企业以58.5万元价格违法卖给了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公司。

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2003)延州法审确字第2号确认决定书确认;评估所评估资产与实际资产不符,拍卖行实际未进行公开拍卖,先卖后补裁定书是违背了法律程序,是执行违法。

四,无中生有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称;

《1997年8月15日本院组织延边食品水产贸易公司和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公司协商了交接问题。双方对冷库执行问题均无异议。》

实际上延吉市人民法院在《拍卖》过程中故意排斥延边州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没有送达《拍卖》程序有关的、法律规定的任何文件。

如确实协商了交接问题,请延吉市人民法院拿出《协商了交接问题》的有关文件。其实所谓有关财产的交接程序上;

1,延吉市人民法院在扣押延边州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的全部财产时没有

按照法律规定通知被执行人参加,没有按照法律规定造具扣押财产清单。2,延吉市人民法院在委托评估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向资产评估事务所提供延

边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的财产清单。

3,延吉市人民法院在《拍卖》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向拍卖行和竞买人提供延边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的财产清单。

延吉市人民法院没有评估,但一起《拍卖》给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 土地85.7㎡,水产品加工车间、锅炉房(包括锅炉和附属设备)、供水房(包括

水井和附属设备)、二楼氨液重力供液器房、实验室用品等等。

以上部分2002年8月15日和2003年5月9日,我方与延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行政庭,审监庭)工作人员一起去现场确认。

延边食品水产贸易公司和延边食品水产公司对延吉市人民法院的强暴行为于1997年10月28日提出了异议,但延吉市人民法院没有给任何答复。

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对自己有利的执行当然不会提出任何异议的。

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2003)延州法审确字第2号确认决定书确认;延吉市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水产贸易公司财产过程中未给水产贸易公司通知评估结果,也没制作任何财产所有权变更的法律文书,没有进行财产交接程序,严重的剥夺了申诉人的财产所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的抗辩权。

五,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认为;国家赔偿法的诉讼时效是5年

延吉市人民法院在(2003)延法赔字第一号赔偿决定书上称;《本院认为;本院执行延边食品水产贸易公司财产时,经该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予以执行。执行已过5年后延边食品水产贸易公司申请赔偿是不妥的。》

请问延吉市人民法院,《执行延边食品水产贸易公司财产时,经该单位同意的》证据呢?

延边食品水产贸易公司和延边食品水产公司对延吉市人民法院的强暴行为于1997年10月28日提出了异议,但延吉市人民法院没有给任何答复。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六,延吉市人民法院在(2003)延法赔字第一号赔偿决定书中对崔永浩的贪

污行为和执行未生效判决书的行为一字未提。

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2003)延州法审确字第2号确认决定书确认;延吉市人民法院执行了未生效的(1996)延经初字32号民事判决书,因此执行是没有法律依据,是执行违法。延吉市法院执行员执行公务时贪污执行款,应属法人单位执行违法行为,因此给申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延吉市人民法院承担。

七,延吉市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适用错误。

延吉市人民法院称;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项第七目之规定,决定如下:

对延边州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清算小组申请赔偿,予以驳回,不予赔偿。》 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根本没有第七条第(一)项第七目之规定!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裁判,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2003)延州法审确字第2号确认决定书确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

定,裁定如下;申诉人延边州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清算组提出的对延吉市人民法院(1997))延执字350-2号民事裁定书以及其执行违法的申请,予以确认。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笔误

延吉市人民法院称;

《2002年7月延边州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清算小组申请本院确认延吉市人民法院(1991)延执字350-2号民事裁定书及执行程序违法。》

其中(1991)应该是(1997)。

还有签发《赔偿决定书》的日期应该是11月10日,不是11月6日。延吉市人民法院的《赔偿决定书》,内容上实际驳回了赔偿请求。

因此认为;延吉市人民法院的《赔偿决定书》应注名《拒绝赔偿理由书》,而不是《赔偿决定书》。

综上所述,延吉市人民法院的(2003)延法赔字第一号赔偿决定书;没有任何根据和理由驳回了我们合法的国家司法赔偿请求。

延吉市人民法院为了执行132761元把200万元的冷库扣押并违法《拍卖》,使 具有法人资格的拥有54名职工的合法企业被吊销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导致我单 位的职工1人死亡,十几人离婚。

延吉市人民法院的行为严重剥夺了一个法人企业的财产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发展权和劳动者的劳动权、也剥夺了劳动者取得劳动包酬的权利和享受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严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存权。

特别提出;

延吉市人民法院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公司的合法发展权,虽然应要返还财产,但8年的空白发展期的经济损失是无法全面补偿的。

请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本赔偿案时慎重考虑已被失业8年多的53名职员和其家庭这么多年来受到的苦难和被违法拍卖的延边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8年多空白发展期的巨大损失。

我在前几天上网调查过;

象这次的法院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把一个合法法人企业整体违法强制《拍卖》的案件,在世界国家赔偿史上没有先例。

现在延吉市人民法院开了一个很不光彩的先例。

因此请求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撤消延吉市人民法院的(2003)延法赔字第一号赔偿决定书,根据国家赔偿法和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在(2003)延州法审确字第2号确认书:

1,返还经非法程序拍卖的延边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冷库,并恢复原状。2,恢复我公司的原状,即赔偿延边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的注册费用; 3,赔偿延边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53名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金;

4,赔偿延边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冷库的出租费损失;

5,赔偿或返还执行未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书的9万元和利息,确认我公司的应付

款(欠款)是总共43.3万元;

6,赔偿延边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实验室用品价值30万元;7,要求延吉市人民法院院长在全国范围内公开赔礼道歉;

8,请求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赔偿金和利息从延吉市法院扣押延边食品水产公司水

产贸易公司资产之日起计算;

9,国家赔偿诉讼有关的一切费用由延吉市人民法院来承担。

10,请求立即把延边白头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正在使用的原延边食品水产公司水

产贸易公司冷库移交给延边食品水产公司水产贸易公司清算组来接管,并先支付接管和维修、验收必要的80万元费用。

此致吉林省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延边州食品水产公司 水产贸易公司 清算组

法定代表:金东勋(清算组长)

2004年5月14日

第8篇: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会发言

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的关于调整**县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会开得很好、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会议之所以开得好,主要是各位代表对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真诚理解,此外市物价局、县政府、县纠风办、县消费者协会、城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给予了热情的指导。在此,我代表县物价局对各位代表的支持和各部门的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召开这样规模的听证会,在我县来讲已是第四次了。它标志着政府定价这项工作正在迈向依法、有序、公开、公正、透明的健康轨道。今天这次会议有三个特点:一是代表的广泛性。与会代表的推举产生,基本上代表了幼儿教育受益者的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二是参与性。会上各位代表的发言,充分体现了对社会性事业的知情参与意识。并且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设性意见,这既为政府价格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又代表了广大群众的切身的利益和长远的利益。三是规范性。这次听证会,严格遵守《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从资料审核到会议的程序,体现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下面我就这次听证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三点意见:

第一点,召开价格听证会是对科学的价格机制的落实。国家计委的《听证办法》规定,实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项目是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事业价格,涉及到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服务价格。学前教育收费涉及到千家万户,它不仅关系到当前社会一方的稳定,而且关系到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生存问题。收费标准调高了,超越了百姓承受能力,广大幼儿家长这个大群体就可能引起波动,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但是违背实际,长期不调价,就会影响幼儿教育事业更好的发展。幼儿教育搞不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就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所以,我们必须兼顾各方利益,确定一个比较科学的、切合实际的幼儿教育收费标准,以达到既促进发展,又稳定社会的目的。

我县的现行学前教育收费标准,与**市各县区和周边地区相比,基本处于较低水平。今天,我们就是要通过建立听证会这样一个平台,多方面听取意见,完善机制,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第二点,价格决策听证制度是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直接体现。刚才许多代表提到的问题,对政府决策都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特别是提到弱势群体、社会稳定、出台的时机等等,都很重要。有些也是县政府领导事先考虑到的,是我们工作中应加以注意的。价格听证制度是政府行政决策之前必须征求群众意见的民主制度,是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直接体现。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措施。实行价格听证制度也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价格管理工作的新需要。是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转变政府价格管理职能,引进民主议政机制,建立新型价格管理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价格主管部门,这次调整幼儿教育收费标准,就是要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体现主管部门承上启下,对政府对群众双重负责的精神,同时在实行听证之前,我们组织了专门力量到周边地区进行调查了解,均衡省市乃至全国幼儿教育收费标准,并对县教育局提出的申请,是否合理,是否可行,进行了全面成本审查。这些既对县委、县政府负责,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为组织好这次听证会,在总结以往听证会经验的基础上,我们还做了大量工作,专门对部分听证代表进行了回访,以求更深入地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把我们的定价工作搞得更好,更全面地体现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9篇: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会发言

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会发言

各位代表、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的关于调整**县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会开得很好、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会议之所以开得好,主要是各位代表对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听证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真诚理解,此外市物价局、县政府、县纠风办、县消费者协会、城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给予了热情的指导。在此,我代表县物

价局对各位代表的支持和各部门的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召开这样规模的听证会,在我县来讲已是第四次了。它标志着政府定价这项工作正在迈向依法、有序、公开、公正、透明的健康轨道。今天这次会议有三个特点:一是代表的广泛性。与会代表的推举产生,基本上代表了幼儿教育受益者的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二是参与性。会上各位代表的发言,充分体现了对社会性事业的知情参与意识。

并且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设性意见,这既为政府价格决策起到了参谋作用,又代表了广大群众的切身的利益和长远的利益。三是规范性。这次听证会,严格遵守《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从资料审核到会议的程序,体现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下面我就这次听证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三点意见:

第一点,召开价格听证会是对科学的价格机制的落实。国家计委的《听证办法》规定,实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项目是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事业价格,涉及到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服务价格。学前教育收费涉及到千家万户,它不仅关系到当前社会一方的稳定,而且关系到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生存问题。loCALHOSt收费标准调高了,超越了百姓承受能力,广大幼儿家长这个大群体就可能引起波动,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但是违背实际,长

期不调价,就会影响幼儿教育事业更好的发展。幼儿教育搞不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就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所以,我们必须兼顾各方利益,确定一个比较科学的、切合实际的幼儿教育收费标准,以达到既促进发展,又稳定社会的目的。

我县的现行学前教育收费标准,与**市各县区和周边地区相比,基本处于较低水平。今天,我们就是要通过建立听证会这样一个平台,多方面听取意见,完善机制,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第二点,价格决策听证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直接体现。刚才许多代表提到的问题,对政府决策都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特别是提到弱势群体、社会稳定、出台的时机等等,都很重要。有些也是县政府领导事先考虑到的,是我们工作中应加以注意的。价格听证制度是政府行政决策之前必须征求群众意见的民主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的直接体现。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经济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措施。实行价格听证制度也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价格管理工作的新需要。是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转变政府价格管理职能,引进民主议政机制,建立新型价格管理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价格主管部门,这次调整幼儿教育收费标准,就是要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体现主管部门承上启下,对政府对群众双重负责的精神,同时在实行听证之前,我们组织了专门力量到周边地区进行调查了解,均衡省市乃至全国幼儿教育收费标准,并对县教育局提出的申请,是否合理,是否可行,进行了全面成本审查。这些既对县委、县政府负责,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为组织好这次听证会,在总结以往听证会经验的基础上,我们还做了大量工作,专门对部分听证代表进行了回访,以求更深入地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把我们的定价工

作搞得更好,更全面地体现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三点,召开有多方代表参加的听证会是提高价格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我们举办价格听证会,目的是把群众利益引入政府的价格决策程序,让群众知情参政。但是对于如何创造条件,使《听证办法》面对代表的要求,对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出准确的判断,提高知情水平和参政的能力。我们认为无论是代表、申请人还是组织者,都还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一个不断完善和不断提高的过程。因此,尽管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但由于缺乏足够的经验,听证会仍然会有这样、那样的疏漏。我们衷心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帮助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提高价格听证工作,共同推动价格行政决策的民主化和法制化。

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我们听证工作和我县价格管理工作一往情深,给予了很多的理解和强有力的支持,在此

我代表物价局全体同志,再次对各位代表、各位与会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10篇:西安市供热价格听证会发言稿

2011年西安市供热价格听证会发言稿

03年7月国务院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停止福利供暖,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从此我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进入了实质性阶段。05年7月国家发改委提出了“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同年12月 八部委又联合发布“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供热从福利转变成商品成为国人的共识。集中供热这种商品在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只是,我个人认为在这次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上,我们更应重视这种商品的社会公益性特点。

发改委和建设部07年发布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供热定价原则。国内相关专家在定义供暖价格时也提出:“供暖价格应使供暖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得到补偿,保证生产经营者的正常生产,还要有利于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促进供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西安市集中供热价格还关联着下述几点因素:

1、西安市集中供热起步晚、综合能耗大、常年热负荷少(大多供热企业年生产时间仅120天)、供热整体管理水平不高。例如:统计数据表明(2010年西安市集中供热锅炉台数61台,供-1-

热能力4755蒸吨/小时,供热面积4698万平方米,平均每吨蒸汽供1万平方米)西安市现有集中供热建筑物平均每平方米综合耗热量估算值达70w,远高于JGJ26-2010【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按既有建筑采暖设计热负荷指标约40w对采暖供热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工作量评价为任重而道远并不过分。

2、西安市集中供热能力发展赶不上城市发展的步伐,集中供热产品供不应求。按西安市2008-2012年住宅建设规划,2011-2012年规划新增住宅建筑面积2700万平方米,而2011年西安市集中供热新增供热面积计划为630万平方米,发展趋势看供求关系反而会越来越紧张。西安市2020年要初具国际化大都市规模,与之相适应的城市集中供热体系建设怎样进行,我个人认为无论政府招商引资扩大供热能力还是现有供热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其工作量也是任重而道远。

3、2010年西安市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天数304天,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较上年下降10.4%,这是市政府持续实施蓝天工程的成果,64.29%的集中供热锅炉实现了烟气脱硫排放,对蓝天工程起到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集中供热锅炉烟气脱硫排放数量和质量,按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着手考虑烟气脱除氮氧化物排放,为建设绿色城市、宜居城市做出更大贡献,是供热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4、供热企业为低碳城市建设应尽的社会责任还有很多。例

如协助政府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落实【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JGJ173-2009【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等一系列节能规定,学习外省市经验,制定省市级别的供热综合能耗限额标准,等等。概括的说,集中供热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低碳城市建设保证措施之一。

政府、供热企业、热用户共同努力,为西安市的供热企业建造一个适于发展的市场环境,还是有必要的。基于以上考虑,我个人基本同意市物价局提出的,调整西安市集中供热价格的调价方案。在此基础上提出调价方案修改意见和几点建议:

1、居民按面积收费的调价思路,是在鼓励采用分户按热量计量并有利于采暖节能的计费方式下提出的,希望适当提高按面积收费的收费标准,加快既有建筑热计量方式改造。但是因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分户计量方式改造牵扯面较广,并非采暖家庭自行可以进行改造的,因此建议将按面积收费的调价幅度适当减小,我个人认为上调5%---8%比10.4%更合理。

2、建议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加强对供热企业的管理,合理规划,防止热源厂和供热管网的重复建设;防止供热企业各方面的垄断经营;提高供热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3、建议增强对热电联产供热方式的支持力度,新建热源优先支持热电联产;支持有条件的供热企业将现有供热系统改造成热电联产供热系统。

4、建议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制定更有效的管理措施,激励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和热计量方式改造,使热用户得到更舒适的采暖服务、更合理的采暖支出。

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G M

2011年8月23日

第11篇:听证会主持人发言稿

尊敬的主持人

尊敬的各位代表

尊敬的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听证会主持人发言稿。

我是来自河南坤达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我叫高晓军,2004年从部队转业后,从事了律师工作.我积极关注社会公益事业,始终热心公益事业,2006年成立了涧西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律师服务站,参加了洛阳市公交票价调整的听证会,这次我有幸成为消费者的一名正式代表,参加本次听证会。感到很幸运,又感到责任很大。为了开好这次听证会,我在会前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访问,上网查找了一些资料,除此之外我很认真地研读了听证组织部门提供的有限的听证材料。

我作为一名律师,一名消费者代表,借此机会,谈一下个人看法,供政府决策时参考。

一、本次听证会的程序,多处涉嫌违规。

1、采取简易程序不适当。

依据《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第二十七条 在降低价格或者价格的制定对社会影响较小的情况下,听证会可采取简易程序以及《河南省价格听证简易程序暂行规定》第二条 列入河南省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在制定(包括调整,下同)价格及收费标准时,社会影响面较小或降低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价格听证可以采取简易程序的规定,但本次龙门石窟门票价格调整不是降低门票价格,也由于龙门石窟是“世界文化遗产”、“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5A级旅游景区”、“洛阳的名片”,是我们洛阳百姓招待外地亲朋好友的必到之处和全世界游客来洛的必游之地,其门票价格的调整,社会影响广泛而深远。因此,本次龙门石窟门票价格调整采用简易程序既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2、本次听证会不符合公开性的要求。

2007年2月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其指出:在举行门票价格听证会前,应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或其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告,充分发挥听证制度的作用。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因成本支出大幅增加确需调整的,应当在调价前两个月向社会公布。但是,据了解,本次听证没有向社会公布,更谈不上提前两个月了。只有4月18日《东方今报》进行了新闻报道。因此不符合公开性的要求。

3、本次听证会没有经过初审报告和公开论证。

听证会代表所没有看到连续三年的预结算报告和审计报告,这是不应该的。如何保持合理价格水平,实现景点效益的最大化是一个大课题,在听证会前,政府有关部门应对调价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认真测算评估后,慎重提出可行性方案,而我认为本次听证会,政府在这方面做得不够充分。

4、听证代表来源和构成不符合《通知》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对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重要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制定和调整要按照各地听证目录规定实行听证。门票价格决策听证应公开举行,要合理确定听证会代表的构成,发言稿《听证会主持人发言稿》。听证代表中消费者代表一般不少于听证总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以外地游人为主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要保证一定比例的外地消费者代表参加。要规范听证代表产生的程序,确保听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因此本次听证会中没有外地代表,也是不符合法规的要求。

5、送达听证代表的听证材料不完整,听证代表难以行使听证权利。缺少具有法律效力的财务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表;

6、监审报告的制定不符合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要求,没有根据监审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定价成本是指全国或一定范围内经营者生产经营同种商品或者提供同种服务的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是政府制定价格的基本依据。”进行监审,监审报告只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的监审,不具有权威性,难保客观真实。

总上所述,本次龙门石窟门票价格听证会不能体现“公正、公开、客观、透明、合理、合法”的听证原则。

二、希望政府正确处理好三大关系:

1、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文化遗产的宣传继承关系;

2、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

3、开发利用与旅游收入(门票)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通盘考虑,树立洛阳大旅游的思想。搞好洛阳的旅游经济,不能仅限于依靠提高票价来提高旅游收入,发展旅游经济。

三、借鉴国内和国际上的一些好的做法,例如:杭州作为一线的旅游城市,景点门票最高的是宋城,只有80元。而且杭州取消了西湖的门票,不仅没有使杭州的旅游收入减少,反而提高了旅游收入,发展了旅游经济。在国外,法国是世界旅游大国,首都巴黎是世界旅游收入最高的城市。卢浮宫、凯旋门、凡尔赛宫、埃菲尔铁塔、巴黎圣母院等举世闻名的景观每年吸引众多游客前来观光。对这些宝贵的“财富”,法国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眼未来”的管理原则。不因为这些景点“有名”而随意提高门票价格,在法国只要冠以“公园”的名号,公众就可在开放时间自由进出,一年四季免费开放。意大利是文化旅游大国,全国共有39处文化古迹、考古遗址、自然景观等遗产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但意大利各旅游景点的门票价格比较低廉,最贵的景点门票价格也不足意大利人均月收入的1%。埃及最高文物委员会主席哈瓦斯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门票涨价其实并不是一个好办法,但如果维持目前的游客数量,埃及很多文物古迹用不了100年就会被完全毁掉,其中包括金字塔和狮身人面像。”因此,每天获准进入最著名的胡夫金字塔的人数限制在300人以内。另外,埃及文物保护的经费主要靠国家拨款,各博物馆每年用于文物保护方面的经费预算基本都能得到满足。

因此,洛阳保护好龙门,利用好龙门,发展艰旅游经济,不能简单依靠门票收入,依靠涨价来创收。采取综合保护措施,辩证看待保护与创收,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四、落实中央的要求,慎重调价。

河南省发改委副主任陈永石日前说:“河南省的旅游门票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体现公益性,按照国家规定从严掌握调整时间间隔和调整幅度。2007年,河南省旅游景点门票价格要保持稳定,原则上不得提高”。我个人认为:包括世遗在内的著名旅游景点涨价,实际上是地方利益对公共利益的博弈,其实际操控权和决定权都是掌握在地方利益集团手中,公共利益集团无法通过有效的途径表达反对意见,对其行为进行约束。世遗景点归地方政府管理,价格听证会由地方政府召集,而且全是“本地人”参加。这样的听证会难于保证公平。世遗作为一种稀缺的资源,具有公共属性,理应属于全民所有,根据我国《价格法》规定,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而目前,中央定价目录仅剩13种,世遗景点票价的定价权在省级定价目录中,其价格由省级价格部门确定。然而,世遗景点其实是一种不可替代性的、特殊的、稀缺的商品资源,应该将其定价权收归中央定价目录,是否涨价,应该由国务院物价主管部门来组织听证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听证代表,管理旅游资源的地方政府只能派代表参加听证会陈述涨价理由,最终是否涨价,应由全体代表作出决定。

五、本次调价虽有一定的必要性,但应当依法行事,按章办事。国家发改委针对各地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提出了明确的限价:票价50元以下的景区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价35%,50元至100元涨幅不得超过30%,100元至200元不得超过25%,200元以上不得超过15%。本次申请人提出的方案,均超出了国家发改委的要求。

最后还要提的是,像世遗景点的门票调价这样重大的决策行为,仅仅靠一次听证会就想全面、科学了解真实的民意,是困难的。真诚希望政府在本次听证会后,对龙门景点的相关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制定综合措施,处理好本人前述的三大关系。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第12篇:物价听证会家长代表发言稿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我是学生余利的家长余世成,很荣幸参加今天物价局组织的物价听证会,感受颇深。往大方面说,说明我国法制社会有了很大进步;从小方面说,说明我县物价管理部门公正透明、认真负责,既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保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我要为我们物价管理部门和在座的领导点赞、致谢。

下面谈一下我个人的看法。

一、我赞成适当提高学杂费标准。学校这次适度提高学杂费标准,是物价管理部门综合考虑近年的物价上涨水平及临近县学校的收费标准,并考虑到学生家庭的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而制定的,合情、合理、合法。

二、二高分校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努力,无论硬件建设还是软件环境都有很大提高,这对学生的学习环境和身心健康都有好处,所以适当提高收费继续改善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也理所当然。

三、由于物价上涨,临近县和本县的私立学校甚至公立学校都在适度上调收费标准,有的比二高分校高,所以本次上调收费标准是大势所趋。

四、我县历来有重视教育的优良传统,上至县委政府下至人民群众都非常重视孩子教育,下大力气投入重金扶持教育事业,成绩有目共睹,我县每年都有大批学子考上98

5、211、清华北大,成为豫南大地的一颗耀眼的明珠,我们光山不愧为智慧之乡。这都是多年来光

山人重视教育大力投资教育事业的成果。为此,保持较高的教育投资十分必要。

总之,适度上调学校学杂费标准,是大势所趋,是光山高速发展的教育形势的迫切需要,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但是上调幅度不宜过大,毕竟光山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还有部分群众生活还相当困难。

由于水平有限,我的发言难免有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仁批评指正,谢谢!

2018年8月22日

第13篇: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模拟听证会发言稿

听证会发言稿

角色:本地学生家长

立场:反对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

各位代表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高兴能作为广州市学生家长参加这次关于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的听证会。作为学生家长我一直都在关注这一政策,我以及我所代表的学生家长都一致地反对这一项政策在广东省实施。理由如下:

第一,我们不想过早地给我们的孩子施加太多的竞争压力。2014年广东省参加高考人数已经达到了75.6万人,人数每年创新高,在现在的高考竞争就已经是白热化的阶段。而在广州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社会步调匆匆,生活工作节奏异常快速。目前广东省的外来务工人员已经达到了338万人,如果实行异地高考政策,因洼地效应而产生高考移民会给本地学生带来更大的竞争。这对于过来参加异地高考的学生来讲也未必是件好事。在高考阶段过早地就给中学生施加太大的竞争压力,不利于他们身心的健康发展。城市人口的膨胀必然带来很多无法预知的后果。我们这一代的父母已经承受了这个城市带来的巨大的工作上的压力,我们不希望我们的后辈所要承受的比我们的更多,我们希望用自己的行动为他们争取以后更多的发展空间。

第二,是不是实行了广东省异地高考政策就能实现公平了呢?很多异地学生家长都奔这一个目标去,但是政策真正实施的时候,也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报考条件的严苛以及报考过程手续的繁琐,很明显让中低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处于政策的劣势,甚至付出心血却没有办法享受到政策的成果。政策的高门槛一般在中高群体,高端人士往往会对优势资源进行抢占,况且还有很多的不明人士占政策的空子来瓜分这一名额。这样势必造成新一轮的不公平。

第三,实行异地高考政策是对于本地学生以及家长来说是大大的不公平。省外很多优秀高校分配到广东的招生名额有限,越来越多的外地生源拥入广东参加高考来瓜分着一些名额,这本身就是对本地学生的一种不公平。对高考招生名额的保护就等于是对广东未来的保护。外来务工们的确为广东的经济做出贡献,但是我们不可否认他们同时他们也在享受着经济发展给他们带来的种种好处和便利。例如高的薪水、公共设施、娱乐设施等等。因而我反对用异地高考这一种方式作为一种特殊的奖励。

为了我们的孩子的未来,为了我们的城市更加健康地发展,我很坚决地反对广东省异地高考这一项政策。

谢谢!

第14篇:理顺城区客运出租车运价听证会发言稿

理顺城区客运出租车运价听证会发言稿

大家上午好,我是市法制办的工作人员 ,今天作为专家学者代表参加此次听证会,主要发表三点意见:

一、此次听证会准备得当程序合法

1、定价听证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

2、产生4名听证人,21名听证参加人。听证参加人包括消费者、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参加人,其中消费者代表9人超过总人数五分之二。

3、定价听证方案内容包括拟制定价格的具体项目、我市市区现行出租车运价、出租车运价听证方案、运价调整的依据和理由、拟调出租车运价对消费者支出的影响。

4、听证会举行15日前,已向听证会参加人送达听证会通知、定价听证方案、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听证会议程、听证会纪律、听证会参加人权利义务材料。

5、会前也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了《关于召开理顺城区客运出租车运价听证会公告》。

6、今天听证会参加人出席 人,超过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做法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要求。

二、赞同出租车运价听证方案一

方案一更加合理,贴合实际,符合消费者期望。

三、建议提升出租行业服务水平

在价格调整的同时,服务水平也要“水涨船高”,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也应随之提升。出租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不高、拼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等现象仍然存在,主要是因为行业封闭运行、评价机制不畅造成的,应当建立出租汽车及驾驶员评价机制。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第15篇:分班后怎样调整家长会发言稿

第一,大家树立信心。

尤其是从好班过来的人,想想自己好歹是从好班过来的,实力和他们差别并不大。

第二,好班的之所以是好班,是因为他们有学习气氛。

每个学校都有实验班,但是其实他们占的资源并不大,为什么高考考得好,不是因为他们老师教的比普通班的老师好多少去了,你得看到实验班人的拼命程度(在这里我就不吐槽中国教育了);就是说如果你像实验班的人一样努力,你达到的成就不比他们低。

第三,记住,人必自贱,然后人贱之,如果你自己都放弃了自己,那没什么能救得了你;人活着的标志是呼吸,呼是为了出一口气,吸是为了争一口气。(讲到这个的时候希望楼主热泪盈空,保证下面全是掌声)。总之记住,高考是千军过独木桥,只有勇者能过,不在乎你是在哪个班

第四,那就是学习方法了,高考玩的是题海战术,玩的是孰能生巧,一口气做完一套题目并认真消化里面的知识点非常重要。要调整心态,就给先自己定个计划,然后严格执行。有一点得说,如果你一次考试考得好,你的学习状态就会保持一段时间,如果你考不好,也会打击你一段时间,所以一直心态很重要。要是我们去自习观察,会发现一个奇怪现象:学习好的人一直学习好,学习不好的人会越来越放纵自己。所以有两句话:

1,行百里者半九十,什么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2一个良好的开始时成功的一半,你如果开始就好好约束自己,你会尝到成功的味道的。这两句话看起来矛盾,其实是统一的,一个讲心态另一个讲的也是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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