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讲话稿(共12篇)
第1篇:法制宣传教育讲话稿
法制、法治社会的基础:政治上人人权利平等不存在压迫;经济上按劳分配不存在剥削。
法制、法治社会的标志:不存在人民群众最不要的黑-社-会、娼妓、毒品、贫民窟和高犯罪率。
所以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封建社会帝皇制都绝对不可能做到法制、法治社会。
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
也就是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作为标准来衡量一切、评判一切,裁定任何事、任何人。
但现在不是社会主义而是资本主义了,所以改革开放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官僚资产阶级的是好、有害于官僚资产阶级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了。
法律本来是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但损害别人权益的投机倒把、尔虞我诈行为却会被资本主义社会捧为榜样楷模。比如现在的资本主义社会,十元钱的东西如果能设法卖出二十元、三十元、四十元、……,或者搞个小公司使用欺骗手段吞掉了大公司,也都不属于诈骗,反而会被人们交口称赞,且更是会被媒体大肆炒作为成功人士、当代英雄。
而且资本主义社会更怪异的是,一边自称是言论自由的社会环境,一边却不管是什么话也不管这是大家都同样在说的话,只要是有人要找茬告你,就能以你说了这个话而开庭把你当被告。因此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有很多靠告人出名、靠告人生存的人,甚至还有纯粹基于自己的觉得好玩而经常抓住别人的一言半语来告人玩兴趣。典型例子,台湾李敖告了许许多多的人,连他自己都记不得告过哪些人了。
社会性质和制度:
封建社会帝皇制:整个国家的资源和财富由一个大家族霸占,唯独皇帝有权把生产资料分封给亲属私有或臣僚私有,大多数人没有生存所需的生产资料,要活着就得去为少数人(地主阶级)服务、劳动受压迫剥削。
资本主义私有制:整个国家的资源和财富由少数人霸占,大多数人没有生存所需的生产资料,要活着就得去为少数人(资产阶级)服务、劳动受压迫剥削。
社会主义公有制:整个国家的资源和财富由整个国家的人民共同拥有、共同生产、共同享受,任何私人不占有生产资料,使得没有任何人可以骑到任何人头上剥削压迫。
目前我们人类所用的经济衡量指标:
一、人民的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社会福利保障状况。
二、物价稳定状况、失业率状况、财政收支状况。(此标准用于任何国家或时期,不以此标准衡量的一律无效!)
目前我们人类所用的衡量社会或时代好坏的指标:
一、人民群众最不要的黑-社-会、娼妓、毒品、贫民窟和高犯罪率的状况。
二、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社会福利保障和安宁的社会环境状况。(此标准用于任何社会或时代,不以此标准衡量的一律无效!)
目前我们人类所用的衡量事物好坏的标准即是: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
目前我们人类所用的衡量人好坏的标准即是:言行有益于人民的是好人;言行有害于人民的是坏人。
用这些标准去衡量任何人与事都能立即清清楚楚、分明无误
第2篇:法制宣传教育讲话稿2
法制宣传教育讲话稿
----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流均镇中心小学
张育正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很突出,且向低龄化发展。究其原因,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因素,其中不学法、不懂法,缺乏法制观念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记得去年就在这里我对现在五、六年级的同学讲过发生在我区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例、原因分析及如何预防。今天在这里,我还要对全校的同学讲这方面的问题。下面我们分析一个案例:
案例
1、17岁的朱某家住偏远山区,初中毕业后,与同乡的李某一起到宜宾打工,吃住均在老板家里,在城市住了一段时间,朱某、李某觉得每月300元的工资太少,一日,趁老板不注意,将老板放于枕头下的2000元货款偷走后逃回高县,每日进馆子、进按摩店,案发后被判刑。
案例分析:从上述案件的被告人文化程度来看,文化程度偏低,法盲现象严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平时根本不学法、不懂法,哪些事干得,哪些事干不得,那些事干了是犯法,根本不知道,因此,产生犯罪也就不足为奇了,我认为这乃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根源之一。
案例中的朱某等人对检察机关指控其构成盗窃罪时,认为自己盗窃后曾打电话给老板,钱是他们拿的,以后有钱了会还的,因此,自己的行为不是盗窃,只是借用一下,不是抢劫,让闻者哭笑不得。当其了解了自己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后才恍然大悟:“ 早知道这样也是犯罪,我就不干了”。
案例
2、曾某,女,16岁,罗某,女,17岁,二人闲聊中,因为没有钱用而苦恼,寻思如何找钱,曾某突然想起曾一起从事不正当行业的丁某可能有钱,于是找到丁某,准备将其骗到数百里外逼其拿点钱用,但是在出租车上时,丁某察觉曾、罗意图坚持下车,曾、罗二人于是采用围巾捂口,拳头打击等方式,强行劫取丁某现金、银行卡、手机等物,丁某报案后,曾、罗二人被抓获。
案例分析:曾某、罗某均是山区女孩,初中没读完就外出当按摩小姐,从事色情活动,不时给家里寄些钱回去,告诉父母自己在外面打工,父母在乡人面前沾沾自喜,称赞自己女儿会挣钱,却从未问女儿挣的是什么钱。案发后,其老实本分的父母感到非常震惊。
未成年人犯罪除由于自身年龄、心理、智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外,其辨别力较差,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外。在其犯罪轨迹中可看出社会、家庭、学校对未成年人的管理脱节,未负起应尽的管理、教育职责也有很大责任。
在很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中,被告人的家长在法庭审理中竟多次向法庭提出要将孩子领回家去加强教育。可以看出,不但涉案未成年人是法盲,其父母也是地地道道的法盲。我们不难设想,一个法盲的家庭会培养出什么样的孩子来!
案例
3、2003年4月25日,永嘉黄田某中学学生柳某因与同校的黄某有矛盾,便叫来徐某等将对方殴打了一顿。柳也因受到学校的严厉批评处理。第二天晚上,当徐某等四人再次来到柳某的寝室里时,被闻讯赶到的值班教师发现,之后徐某等被带到黄田派出所。调查中,这伙人供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他们中间曾相互间传送着一支枪!全体参战干警为此大惑不解,一伙初中人何来枪支呢?他们决心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
原来,就读该县某中学的徐某、厉某等人在校期间经常与当地社会上青少年组成的“十八党”团伙发生冲突。为能何他们对抗,徐某等也组建了一个名为“十三鹰”的学生团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买支枪来去打猎,就通过朋友介绍在其叔叔张某那里,以250元购买了一支单管火药枪,后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鹰”在与“十八党”的对抗中败北,他们觉得如果有一支枪在手便可扭转败势。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筹资到黄田镇,以同学关系将柳某的那支枪购买过来,并将枪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专案组,连夜出击,于 4月26日深夜包围制枪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将其逮捕归案。
案例分析:自控能力差、好奇心理强、逆反心理重。
未成年人的情感丰富,但却十分脆弱,哥们义气严重,容易冲动而感情用事,极易受外界刺激而走向极端。随着年龄的增长,其心理往往异常膨胀,好奇心、探求欲日趋强烈,但其生理发育却不够成熟,稚嫩的理智控制不住情感的裂变,从而导致其逆反心理普遍较重,突出表现为越是家长、学校、社会所反对的、禁止的,他们反而越是“乐此不疲”。
再看几个案例:2002年3月25日,未满18周岁的黄新锋、黄惠民和丁雄壮3名少年一起来到金华一家小录像厅,他们来的目的很明确:杀掉独自一人守店的店主姜雪梅,抢光店里的钱。晚上8点,他们佯装看通宵录像租了10个碟片,然后躲进店内一间房屋看录像。当晚10时许,姜雪梅关掉店门进里屋打扫卫生,黄新锋3人突然站起来卡住其脖子,用拳头和板凳猛击她的头部和身体。最后她死了,3个少年在一个多礼拜后就被抓捕归案。
2002年1月17日中午,浙江省金华市第四中学高二学生17岁的徐力放学回家,母亲吴凤仙开始不停唠叨他的学习成绩排名问题,总觉得母亲给自己压力太大的徐力于是操起一把铁榔头,将母亲杀害。“好学生徐力杀母”案一度震惊全国,最后他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1年3月2日下午,包头市东河区某中学两名初三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学后,在三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对方不答应,两人又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来的小刀挥舞捅扎。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讲,由于天色已晚,谁也没有看到刀子,也没看到被扎者受刀伤。被扎的同学后来经医生检查才发现,他的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2000年8月29日17时,昆明市某中学学生14岁的超然、大伟(均为化名)各带一把匕首,窜至昆明市某小区,以借伞为名进了杨家,趁主妇王某转身拿伞之机,超然冲上去勒住王的脖子,大伟用沙发垫捂嘴,把王拖进卧室,用准备好的匕首疯狂地刺向王的胸部、背部和大腿,共计50余刀。见王还未死,又从王家厨房内拿来菜刀,朝王的颈部一阵乱砍,直至将王杀死。他们还抢走王身上仅有的7元钱。他们将尸体抬到了事前看好的楼顶藏匿。二人回到房中后,用水冲洗现场血痕后逃离。3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内将犯罪嫌疑人超然、大伟抓获。这起杀人案的起因是,超然与同班女生15岁的杨某悄悄谈恋爱。杨某的母亲王某发现后及时劝阻了自己的女儿,王还多次劝超然。于是超然认为是王有意阻碍他与杨某相好,便产生了将王杀掉后继续与杨某恋爱的想法。
1999年10月,武汉未满14岁的宝儿(化名)因父亲催促其上学,从父亲的身后用斧头对准其头部左侧连续砍了五斧头,此时父亲正在为他做早饭。宝儿的父亲李敦夭今年53岁,是阳逻船厂退休职工,他和妻子育有五女一子,李和宝儿住镇上,老婆和女儿住乡下。李在生活上对儿子宠爱有加,宝儿十三四岁了,李还替其穿衣、洗澡甚至擦屁股,每天早晚接送其上学、回家。李被砍伤后由于失血过多在家中死亡,宝儿于当天晚上将其拖至宿舍楼西边自家菜地旁的厕所边的杂草里,将家里的血迹擦干净,直到几天后母亲前来探望并向单位报告丈夫失踪,宝儿一直对杀父一事不以为然。2002年农历正月初三(1月26日)抚顺市东湖区一11岁小儿,因恼恨母亲缴走自己的压岁钱,先是拽住其母头发挥拳就打,后又一刀将其捅死。面对警察盘问,小儿煞有介事地编造了一个个谎言。当谎言被揭穿后,此子一拍胸脯,说道:“进去就进去吧,能咋的?
以上几个案例说明,当前青少年犯罪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并不是数量、比例的问题,而是犯罪性质的问题。从犯罪性质来看,现在青少年犯罪比过去严重很多,这不在于犯罪的数量、比重的增加,而在于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的增加。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比重和程度都增加了很多,如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案件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而且,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有愈演愈烈之势。我们要警惕普遍存在的青少年团伙被黑社会组织利用。一旦青少年团伙这种松散的组织被黑社会利用的话,很容易让本来只是不良少年的孩子变成真正可怕的罪犯。青少年团伙和黑社会一般总是和暴力犯罪相联系的,这种趋势值得注意和防范。
青少年正处于一个“危险”的年龄时期,思想单纯,识别能力低,经不起诱惑,容易被社会环境污染,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某区检察院批捕部门2002年至2004年上半年审查学生犯罪案件17案35人,占受理逮捕案件总和的2.3%,其中2002年4案7人,2003年7案15人,2004年上半年6案13人,呈发展增递趋势。所以,我们要认真学法,严格守法。用法律的双刃剑保护自己。
第3篇:法制宣传教育讲话稿1
法 制 宣 传 讲 话 稿----禁毒教育
流均镇中心小学 刘 峰
为配合“6·26”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特地安排了此次法制宣传讲座。
一、什么是毒品?
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苦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主要是被非法使用的鸦片、大麻、可卡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同时,杜冷丁、美沙酮、盐酸二氢埃托啡、三唑化等其他一切列入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旦被非法使用便是毒品。
二、什么是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用于非法生产、制造或合成毒品的原料、配剂等化学物品,包括用以制造毒品的原料前体、试剂、溶剂及稀释剂、添加剂等。
毒品制造是一个复杂的化学反应过程,常使用一些化学药品、化学试剂。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本身不是毒品,但由于其在毒品生产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生产合成毒品的重要辅助原料,因而,经常被毒品犯罪分子用来生产毒品。
严格控制这些物品,使其不致流入毒品犯罪分子手中,实际上也就等于控制和限制了毒品生产。为此,国家对这些物品的生产、运输、销售等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实施严格管制。
三、毒品家族有哪些成员?
毒品是一个成员众多的大家族,种类很多,范围很广,分类也不尽相同。随着新型毒品的合成,以及对药品的成瘾性及危害的不断认识,毒品的种类和范围会不断扩大。
我国于1996年颁布了《麻醉药品品种目录》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前者包括鸦片、海治因、杜冷丁等118种麻醉药品,后者包括甲基苯丙胺、咖啡因等119种精神药品。
从毒品的来源看,可分为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和合成毒品三大类。天然毒品是直接从毒品原植物中撮的毒品,如鸦片就是从罂粟中直接提取的。半合成毒品是由天然毒品与化学物质合成而得,如二乙酰吗啡、二氢吗啡酮。合成毒品是完全用有机合成的方法制造,如杜冷丁、冰毒、“摇头丸”等。
四、吸毒为什么会成瘾?
毒品进入人体后,会使机体发生生理变化,产生一种新的机能。随着毒品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加快而降低血液中的有效成分,使之作用减弱,有效时间缩短,从而被迫增加吸毒次数和毒品数量,以求得欣快感。同时,神经细胞已适应吸毒后的生理、生化变化。毒品在体内浓度不高时,会出现精神、身体上的不适,这就造成人体对毒品的依赖性,而且越吸越多,越吸需要量越大。
五、吸毒对人的身心危害主要有哪些?
(1)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
(2)戒断反应。它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惩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速少用药剂量后发生。戒断反应引起的稽延性症状主要有:全身疼痛、顽固性失眼、焦虑和内心渴求等。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种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
(3)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完全转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了正常的伦理观念、道德观念甚至人性。
(4)感染各种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已型肝炎及令人担忧的区滋病。此外,还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等。
六、吸毒带来哪些家庭危机?
一个人一旦吸毒成瘾,就会人格丧失,道德沦落,为购买毒品耗尽正当收入后,就会变卖家产,六亲不认,四处举债,倾家荡产。在家庭中,无论是丈夫吸毒还是妻子吸毒,都会对家庭造成致命的打击。首先,吸毒开支巨大,常常要不了多久就会耗尽家产,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其次,吸毒行为影响吸毒者与家人的情感交流。吸毒者一般倾向于自我封闭,自得其乐,对家人的情感需要漠不关心。有时,不是吸毒者在毒瘾发用的疯狂中杀死亲人,就是亲人在愤怒和绝望中了结“瘾君子”。吸毒家庭中子女的命运更为可悲。吸毒妇女一旦怀孕,还会影响到腹中的胎儿的正常发育,对胎儿的孕育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吸毒家庭往往还会虐待和遗弃儿童,等等。
七、毒品带来哪些社会问题?
(1)毒品诱发违法犯罪。吸毒者需要大量的金钱,吸毒者面对这样高额的费用和强烈的诱惑,会丧心病狂、不择手段,甚至铤而走险,进行抢劫、盗窃、诈骗、贪污、卖淫甚至杀人等违法犯罪活动。许多瘾君子五毒俱全,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大量事实证明,吸毒已成为诱发犯罪、危害社会治安的根源之一。
(2)毒品使国民素质下降。毒品曾经给中华民族带来的危害世人皆知。
(3)毒品造成国家财富流失和经济衰退。
八、我国禁毒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1)“四禁”并举。“四禁”,即禁止吸食毒品、禁止贩运毒品、禁止种植毒品、禁止制造毒品。“
(2)堵源截流。“源”指毒源,即境外的毒品。“堵”就是堵住境外毒品进入我国境内的通道。“流”是指毒品在我国境外流动的过程,“截”就是将经过我国境内的毒品流通渠道截断,不让毒品扩散到国内其他地区或过境后危害国际社会。
(3)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我国政府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则。
(4)标本兼治。禁毒工作必须坚持“治标”、“治本”两手抓。我国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同时,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社会氛围,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毒品问题。
九、我国主要有哪几种戒毒模式?
为挽救吸毒人员,我国政府采用多种戒毒模式:
(1)自愿戒毒。为鼓励吸毒人员与毒品决裂,我国建立了自愿戒毒模式,即在卫生医疗部门内开设戒毒医疗机构,吸毒人员可以自愿在戒毒医疗机构接受为期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与康复。
(2)强制戒毒。强制戒毒所是参吸毒者实施强制戒毒的场所。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其工作的方式是:对吸毒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并通过适度的劳动,帮助他们戒除毒瘾。
对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的(包括患有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其他不适宜强制戒毒所戒毒的),由公安机关向本人和其家属发出戒毒通知书,并在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监督、管理下,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戒毒。
(3)劳教戒毒。戒毒劳教所由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接收的是经强制戒毒之后又复吸而被批准劳动教养的吸毒者。劳动教养期限为6个月至3年。劳教戒毒所对劳教戒毒人员依法实施严格的封闭式管理,进行文化和技术教育,组织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强制矫正与思想感化相辅相成。
十、戒毒有特效药吗?怎样正确对待吸毒者?
吸毒者及其家属往往存在一种心理,即希望有一种特效的戒毒药,能够迅速彻底、毫不痛苦地摆脱毒瘾。回答是否定的。因为吸毒者吸毒成瘾,不仅在生理上形成依赖性,更顽固的是心理 上的依赖性。药物可以缓解或减轻生理上的依赖,但“心病”却难用药除。因此,吸毒者不要迷信或幻想有什么戒毒特效药,只的横下决心进行科学的综合治疗,才能彻底摆脱毒瘾。
吸毒者是社会中一类特殊群体。他们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要正确对待吸毒者。既不要加以歧视,又要对其进行严格管理,依法科学戒毒。
第4篇:法制宣传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又在向我们走来,今天能在这里和大 家一起进行法制知识的交流,我感到很高兴,从 XX 年中共中 央、国务院决定将 12 月 4 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至今,这一天已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 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 形象的重要窗口。今年的法制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制精神,促进社 会和谐”。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积极的参与法制宣 传活动,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争做一名知法、用法、守法 的好公民。本次的法制宣传活动以签名宣誓、公益宣传标语 设计、板报、法制电影宣传等多种形式展开,从各方面调动 同学们的积极性,为法制宣传营造一个的良好气氛。组织这 次法制宣传活动,不仅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也弘扬了法治精 神,提高了同学们的思想综合素质,为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 贡献了一份力量。法制宣传活动要求我们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 道德规范,这不仅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 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还记得作家柳青说过这样一 句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 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 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 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 恨的遗憾,后悔莫及。作为一名新世纪的大学生,我们有必要学会面对矛盾,并 正确处理各种矛盾,觉得自己无法解决时,别忘了还有你们身边 的老师。我们不能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 情就一味地退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 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我们在课堂上也学过一定的法 律基础知识,或许不是太全面,所以我们可以自己拓展学习的途 径,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可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本来不可以做的 事情。最后,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讲话稿(2):
XX年4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确定,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宣传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形象,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年12月4日是第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了做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项活动,县司法局组织了系列宣传活动,一是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昌隆律师事务所、澧源法律服务所等多家单位的法律工作者走上街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二是认真组织收听、收看中央、省、市、县相关节目;三是积极参与相关竞赛活动;四是张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画及挂图。通过各种形式在全县掀起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传播宪法和法治精神的新高潮。
法制宣传讲话稿(3):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五五普法的第四个年头,同时又是上海筹办世博会的冲刺年。12月1号至12月6日是第二十一届宪法宣传周,学校抓住这一契机在12月举行“学法 守法促和谐 礼仪文明迎世博”的主题活动。
众所周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法治作为人类创造的政治文明成果,在社会发展中越来越显示出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古希腊时期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提出了“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思想。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管仲在其思想中也提出了“君臣上下不分贵贱都要遵从法令”的思想,战国时期的商鞅、韩非等人又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法治”思想。历经千年,法治思想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各国的法制体系也越来越加完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到处都有法的影子,到处都要受到法的制约。由于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无视道德的谴责,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随处可见。小到闯红灯、轧黄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到随意违约、坑蒙拐骗、行贿受贿。中央电视法制频道每天都会播放一些刑事案件节目,其中不乏就有一些是我们中学生利用自己高超的网络技术,在网上进行诈骗、盗窃等案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他们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联系我们在学校的生活,学校的校纪校规虽说不上法,但同学们能否严格遵守也体现了同学们是否具备法制意识。以小见大,只有时时处处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才能逐步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同学们,就从认真听课做起,保证每一节课的纪律,相互督促,严格自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你们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和谐社会的构建、XX的世博会的举办都离不开你们的参与与付出,我们一定要意识到健全的法制系统可以维护国家的稳定、保障社会的安宁、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但如果有法不依或知法犯法则会破坏社会的和谐,最终害人害己。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迎接XX年世博会的成功举办,让外来朋友感受到我们中国不愧为礼仪之邦、文明古国。上海不愧是海纳百川的文明城市。为着这一目标我们共同努力!
第5篇:法制宣传日讲话稿
法制宣传日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
在这法制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能和大家一起站在国旗下,就学法、守法、用法、护法进行共勉是我的荣幸。
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大刚刚闭幕,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内容,号召全社会要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可见法制宣传的重要性。
同学们,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你们作为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维护者,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者。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规矩,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
法律真的很重要吗?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自然人,你不能脱离这个社会,更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否则你就侵犯了别人的自由。因此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就不会拥有自由。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才有秩序,我们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么作为即将走向社会、服务社会的我们应该如何做呢?
我想,首先我们应该了解和掌握必须的法律知识,也就是学法,这是基础。常言说得好“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道理从何而来?源自法律。那么要讲清、讲透道理就要求我们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养和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这样讲出的道理才能站得住脚,才能以理服人。
其次就是守法了。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能因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是质的问题,也就是什么是好与坏?解释很简单,法律规定可以做的就是好,反之法律规定不可以做的就是坏。第二层含义就是量的问题,小的好事做多了就变成了典范。雷锋就是如此,他一生没有做过惊天动地的事,做的都是平凡的小事,但做多了就成了学习的榜样;反之就成了臭名昭著、万恶不赦,这正印证了所谓的“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因此,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主动遵守校规做起,继而才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再次就是护法。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面对违法犯罪行为、甚至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挺身而出,敢于检举揭发,敢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也要学会自护,就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就是普法。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我国有13亿人口,面对如此数据庞大的普法对象,仅仅依靠执法、司法机关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这需要动员全社会共同行动的起来。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你们将是普法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这就要求你们把所学到的、所掌握的法律知识通过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的人,对于形成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大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更加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构建法制社会、文明社会、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把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作为现阶段学习的基点,把与违法犯罪做斗争作为今后维护国家、维护群众、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标,共同携手创造祥和平安的美好明天!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第6篇:法制宣传日讲话稿
法制宣传日讲话稿
今天是第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法制宣传日讲话稿。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加快“法治××”建设进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法治××”创建的重大意义
创建“法治××”,是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载体,是保障我市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其极端重要性和现
目标,加大依法行政力度,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和质量,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为关注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使行政执法权的行使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二是要坚持公正司法。各级司法机关要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要从解决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入手,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把事先防范、事中监管、事后惩处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司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三是要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大力加强对民生问题的执法监督,加强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市场价格、环境保护和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的执法监督,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言稿《法制宣传日讲话稿》。四是要强化普法教育。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的全民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五是要严格依法治理。坚持普治并举,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建设。重点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基层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中的权利。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依法管理能力。积极探索“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大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确保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在领导,关键在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做好“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地推动这项工作。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的工作,推进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第二,充分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创建“法治××”的过程成为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过程,成为解决人 ……(未完,全文共2291字,当前只显示137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全国法制宣传日领导讲话稿》)
第7篇:法制宣传日讲话稿
今天是第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加快“法治××”建设进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认识“法治××”创建的重大意义
创建“法治××”,是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载体,是保障我市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其极端重要性和现
目标,加大依法行政力度,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和质量,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为关注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使行政执法权的行使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二是要坚持公正司法。各级司法机关要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要从解决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入手,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把事先防范、事中监管、事后惩处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司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三是要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落实。大力加强对民生问题的执法监督,加强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市场价格、环境保护和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的执法监督,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要强化普法教育。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的全民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五是要严格依法治理。坚持普治并举,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建设。重点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基层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中的权利。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依法管理能力。积极探索“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大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确保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在领导,关键在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做好“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地推动这项工作。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的工作,推进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第二,充分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创建“法治××”的过程成为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过程,成为解决人 ……(未完,全文共2291字,当前只显示137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全国法制宣传日领导讲话稿》)
第8篇:法制宣传领导讲话稿
法制宣传领导讲话稿4篇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能,承担着启迪民智、传播法律文化、培养法律意识的重任。作为领导做一个讲话,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宣传的领导讲话稿,仅供参考。
法制宣传领导讲话稿一:
各位老师、同学们:
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时刻,我们迎来了第十二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适逢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为我县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县上下要认真组织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同时党的十八大根据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作出了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大报告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军号,为此,在"12·4"来临之际,我就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提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要以法治为基石,服务科学发展。党的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这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既是一场深刻的观念变革,更是一次全面的制度创新。因此,我们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式和有效载体,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来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制度空白、制度缺陷和制度冲突,真正把科学发展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上,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上。通过法治来纠正各种重速度轻效益、重效率轻公平、重局部轻全局、重当前轻长远的做法。要建立健全一整套支持、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二、要以弘扬宪法精神为核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要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法律难题。深化"法律进机关",要认真落实机关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在机关组织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机关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深化"法律进农村",要切实加强农村法制辅导站、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等建设;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为促进城中村改造提供法律服务。深化"法律进社县",大力推进社县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加强社县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每季度开展一次社县法制宣传活动,为居民学习法律提供方便。深化"法律进学校",要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推进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积极利用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深化"法律进企业",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丰富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为企业职工学法提供便利。深化 "法律进单位",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公园、车站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设立面向公众的法制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定期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全方位、无死角地深化"法律六进"活动,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法治难题,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要以新的历史为起点,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大《"法治城县"建设实施纲要》的推进力度,以建设"法治城县"为奋斗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权力运行为着力点,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力度,为服务我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同志们,党的十八大的法治时空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保障。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切实抓好我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法制宣传领导讲话稿二:
各位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在这法制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能和大家一起站在国旗下,就学法、守法、用法、护法进行共勉是我的荣幸。
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内容,号召全社会要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可见法制宣传的重要性。
同学们,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你们作为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维护者,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者。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规矩,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
法律真的很重要吗?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自然人,你不能脱离这个社会,更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否则你就侵犯了别人的自由。因此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就不会拥有自由。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才有秩序,我们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否则我们
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
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么作为即将走向社会、服务社会的我们应该如何做呢?
我想,首先我们应该了解和掌握必须的法律知识,也就是学法,这是基础。常言说得好"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道理从何而来?源自法律。那么要讲清、讲透道理就要求我们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养和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这样讲出的道理才能站得住脚,才能以理服人。
其次就是守法了。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能因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这句话有两层含义,一是质的问题,也就是什么是好与坏?解释很简单,法律规定可以做的就是好,反之法律规定不可以做的就是坏。第二层含义就是量的问题,小的好事做多了就变成了典范。雷锋就是如此,他一生没有做过惊天动地的事,做的都是平凡的小事,但做多了就成了学习的榜样;反之就成了臭名昭著、万恶不赦,这正印证了所谓的"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因此,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主动遵守校规做起,继而才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再次就是护法。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面对违法犯罪行为、甚至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挺身而出,敢于检举揭发,敢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也要学会自护,就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就是普法。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我国有13亿人口,面对如此数据庞大的普法对象,仅仅依靠执法、司法机关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这需要动员全社会共同行动的起来。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你们将是普法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这就要求你们把所学到的、所掌握的法律知识通过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的人,对于形成全民学法、用法、守法的大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更加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构建法制社会、文明社会、和谐社会的最终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把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作为现阶段学习的基点,把与违法犯罪做斗争作为今后维护国家、维护群众、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标,共同携手创造祥和平安的美好明天!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领导讲话稿三: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上午好。2015年的今天是我们国家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同时也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3周年。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也是现行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今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根据上级各部门关于法制宣传的工作部署,要求全体师生都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因此,我们才在这个特殊的日子举行集会进行法制宣讲。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培养守法习惯,争做合法公民》。下面我主要讲三点:
一、法律的重要性。
治理国家离不开法律。我们经常讲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先后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第四个宪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或者有法不依,将会成为一盘散沙,社会会混乱不堪,国家就会处于**之中。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发生的文化大革命就证明了这一点。在十年中,由于法律不完善或者有法不依,人民群众深受其害。公民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法。法律伴随我们的一生。自从来到人世间,首先享有的法定的权利是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从儿童、少年到青年,我们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备劳动能力时,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法定年龄,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服兵役的义务,有登记结婚的权利,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们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等等。
二、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法律很重要,在人们心目中,法律永远是神圣的。法律具有权威性,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制裁违法犯罪,法律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因此,作为中小学生应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一方面,我们可以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另一方面决不能忘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当今社会,惟有崇尚法律、遵纪守法,才能享有充分的权利,获得真正的自由。在生活中,我们常发现,有一些人,由于缺少法律意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些人的行为给家人造成巨大的打击,甚至导致家破人亡。对自己而言,浪费自己的大好青春。而且违法犯罪的经历会给他一生带来污点,不利于他今后的发展。所以,违法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有百害而无一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一个人一旦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社会给他的眼光是蔑视、是厌恶、人们会避之不及。这种人犹如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所以,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三、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
根据六五普法规定,青少年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人的行为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道德水平高、法律观念强,就会追求上进,不犯或少犯错误,就不会作出违法犯罪的事情。相反,道德水平低、法纪观念淡薄,就会追求低级趣味,难免犯违反纪律的错误,发展下去就可能违法,甚至陷入犯罪的泥沼。因此,我们向全体同学提出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1)重视自身道德修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一日常规管理的要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2)谨慎交友。禁止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做朋友。之所以提出这一条,是因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相当一部分同学缺少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沾染不良习气。所以,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3)及时改正自身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有: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观看淫秽音像制品或淫秽书籍,进入营业性网吧或歌舞厅等。如有以上不良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悬崖勒马,未时为晚。要知道,"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小错误任其发展就会变成大错误,小违纪任其发展就可能变成大违法。世上无后悔药,到时悔之晚矣!
同学们,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伴随我们成长。希望大家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自身做起。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同时,认真学法、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为自己成为合格的守法公民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制宣传领导讲话稿四;
老师们、亲同学们:
今天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9篇:法制宣传日讲话稿
法制宣传日讲话稿
老师们、亲同学们:
今天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10篇:法制宣传月讲话稿
2017年法制宣传月教育讲稿
黄泥河镇第一小学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偷老师的物品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的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了我们,比如网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它 是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素质的最好教材,如果能完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是一位好的学生。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三、各班举办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中队会或班会。通过主题班队会,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之,作为学生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
1、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受侵害。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2017年4月3日
第11篇:法制宣传日讲话稿
2015法制宣传日讲话稿
尊敬的校领导、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今年是我们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非常重要的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共中央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开始之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这"四个全面",是个伟大的战略布局,既有明确的战略目标,也有明确的战略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的雄才大略和集体智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中央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确定的。这次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是从我国发展的现实需要、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出发,为推动解决我们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而作出的。它为我们吹响了依法治国的最强音,是一个纲领性文件,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它绘就了全面依法治国新蓝图,是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为法治中国建设标定了新的里程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它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标志,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加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必由之路,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明确和牢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这个总目标,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明确和牢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方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明确和牢记五大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明确和牢记六大任务:一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开创依法行政新局面。三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是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五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六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党中央号召我们要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要求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上要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在社会层面上要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在个人价值取向上要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联系苏州实际,在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中,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践行者。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都知道这样一句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立规矩、正规矩、治规矩,说到底就是要凝聚民心。这个"规矩"是指什么呢?就是指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离我们并不远。它是"无处不在处处在,无时没有时时有。"我们要锲而不舍、一以贯之地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让法治成为我们的信仰,让法治成为我们的一种思维、一种习惯、一种意识、一种方式。我们的一思一念决不能触犯法律的尊严,一言一行决不能玷污法治,一举一动决不能违法犯法,一生一世决不能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老师们,同学们,这是一次豪迈的进军。我们正行走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路上。我们的昨天,雄关漫道真如铁;我们的今天,人间正道是沧桑;我们的明天,直挂云帆济沧海。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为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而共同努力吧!
第12篇:法制宣传教育日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对,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们庄严地举行升旗仪式,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们共同来拉开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日各项活动的序幕,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中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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