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纪律处分专题讨论发言稿
第1篇: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发言稿
学习体会发言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非常感谢党组织给我这次机会和同志们分享我的学习体会。2005年,我光荣的成为了中国共产党的一员,对我而言,党员这个称号,由最初的荣誉逐渐变成了责任,我衷心感谢党组织对我的培养。通过学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让我更加深切的体会到了作为一名党员的责任。现在请允许我将我的学习体会与同志们分享。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让我感受到了两个字,一个是“全”,一个是“简”。新准则颁布以前,我们党在2010年年初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而本次《廉洁自律准则》覆盖了全体党员,是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体现。这就要求全体党员以新准则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另一个是“简”,修订前的准则有18条,3000多字,新准则一共8条,200多字,删繁就简,易于记忆,就像《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为全体党员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这就要求每一名党员将准则牢记在心,时时处处用准则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让我感受到了两个字,一个是“严”,一个是“新”。
修订后的条例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严”,新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党纪严于国法,条例第六条规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从本条可以看出,不仅是违法行为要受到党纪追究,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也要受到追究。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该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见,党员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接受党纪处分。因此,请同志们一定注意交通安全,这不仅是对自己安全的负责,也是对自己政治生命的负责。还有,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这条加强了群众对党员的监督,给党员上了“紧箍咒”,以后会更少的出现“我是局长我怕谁”、“我是团长我怕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也要求全体党员提高个人素质,在公共场所注意自己的言行。
第二个是“新”,我们不难看出新条例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与时俱进,将十八大以来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如第四十五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论坛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就将新的传播形式纳入到党员监管范畴,比如微博、微信,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不仅要自觉抵制通过微博、微信传播的不良信息,还应积极该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社会正气。还有第九十六条至一百零二条分别规定了大吃大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楼堂馆所违规;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举办节会等应受到的党纪处分,这是对八项规定的制度化,将八项规定上升为党的纪律,这就要求执行八项规定只能更严格,不能松懈。还有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这是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依法治国禁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具体体现,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转变观念,坚持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办事。
相信随着新准则、条例的实施,我们党的纪律将更上一个台阶,党的风气将更加正派,我们党将带领全国人民取得更大的胜利。我的体会分享完了,谢谢大家。
第2篇:学习中国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发言稿
学习《xx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
党员民主生活会发言稿 下xx学校: 焦永年
这几天,我按照学校党支部的安排,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了较深的体会,并对自己的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反思。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
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1 / 3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师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诲人不倦、廉洁从教。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教师服务学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老师。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近几年来,由于岁数大了,身体也渐渐走下坡路,所以,也有了一种松懈和懒惰的思想,有些事情是推一推,动一动的思想,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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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的能力;在教学工作中工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摒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特别是对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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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
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3篇
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3篇
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范文1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视纪律建设,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一个有着67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更为重要。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通过学习,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条例》是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
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使我深刻在感受到,《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平平淡淡做人。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各项事业实现突破发展贡献力量。
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范文2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
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 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 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 粉身碎骨浑不怕 的精神来恪守 廉洁 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范文3 廉洁自律,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党的 执政为民,立党为公 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发布,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信心和决心。身为一名人民教师,同时作为一名党员,我自觉学习《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始终注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足本职,清正自律,全心全意服务,诚心诚意办事,努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通过学习,我不仅认识到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同时我更加深刻的体会到 廉洁从教、自律为师 的真正意义。现将学习体会总结如下,与大家共勉。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学习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做出的决策也就不可能正确。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我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作为党员教师,还要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要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自己的职业,要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平台,为祖国输送栋梁之材的平台。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受得住来自方方面面的物质利益的种种强烈诱惑,不要把个人利益看得太重,要为孩子们的一生着想,甘于清贫,一心为公,为人师表,只有这样,才无愧于 人民教师 这一光荣称号。
二、自我约束、廉洁从教
首先,教师要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其次,教师廉洁自律必须从最细小的事做起,不取一点一滴的不义之财,不索一针一线的非法之财。再次,教师要公正从教。所谓公正从教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因学生的性别、民族、智能差异,家庭状况、学生及家长对自己的感情差别等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情感模式。这是教师道德和教师法规对教师的重要要求,它体现的是教育的公平性、公正性。教师廉洁从教,除了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主要靠教师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教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矗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品行和聪明智慧,教书育人,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将自己的美好形象永远留在学生的心坎里;使学生从小就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从而逐步懂得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
三、追求完美,力求做到 精益求精
民族的振兴靠教育,教育的振兴靠教师。可见,身为教师应深感任重而道远。在工作中,我们就要用心琢磨思考,要时常保持着精心、细心、尽心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要从小处着手、从细节着手,要把教育事业当作自己的神圣信仰,要用心去思考,用心去工作,力求做到完美、精益求精。在授课之余,还要不断加强学习,丰富自己的学识,勤于钻研业务,提升自身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只有这样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古人云:
一日三省吾身,要常常自警、自省、自我反思。常怀律己正己之心,常以先模人物的事迹激励自己,常以《中国共产党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规范自己,常以反面角色的悲剧警醒自己,做到以上诸点,我们才能更好地坚守做人的准则,坚守人民教师的操守,坚守共产党员标准。
看了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
附送:
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3篇
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3篇
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
近日,中共中央印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践成果,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新的《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是把从严治党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的现实体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更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 条条框框,应当 冲破,可以 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 松绑 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 左 的表现,是 整人 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局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不仅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还要做一名合格的国土工作者,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 怕 的意识。这里所说的 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 怕 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本人一直坚持党风廉政学习,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学习党章党史,并对党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认真学习领悟。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素养,时刻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严以用权。现就学习和领会《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条例》重在立规,《准则》重在立德,立规惩恶,立德向善。王岐山书记说,全面从严治党,全体党员都要廉洁自律,这是新时期党执政条件下,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 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 底线。坚持在 道德 和 纪律 两个层面双管齐下、相辅相成,让道德自觉为纪律约束减少阻力,让执纪监督为道德涵养提供保障,二者各司其职而又辩证统
一、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修订后《条例》的突出特点是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 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如党员收到 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能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组织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原来的 一年内 变成 一年半,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一方面,党纪从严重在抓早抓小,能治愈在纪律问题上打擦边球、钻空子的沉疴。这也在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筑牢防线、守住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另一方面,及早发现问题,对于某个干部做出党纪处分,并不是要将其一棍子打死,最本质的目在于治病救人,最根本的出发点在于对干部的爱护,也唯有抓早,更能彰显党纪的严厉、发挥党纪的效力。
新《条例》将旧《条例》的10类违纪行为分类方式,整合为六类:
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明确列出每一类的 负面清单,使《条例》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各类违纪行为的 负面清单 中补充了十八大以来新发现的问题,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等,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问题,要把十八大以
来党中央提出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这些 负面清单 也折射出当前的新型腐败问题。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等党的领导干部都曾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中纪委在对他们的调查结果中都明确指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所以,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新增一条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处分规定。
如在违反工作纪律 负面清单 新增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十八大以来,一些党委纪委负责人因落实 两个责任 不力受到处分。新版条例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又如在违反生活纪律 负面清单 中新增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 四风,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中央多次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这次修订条例,把享乐、奢靡等 四风 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彰显了中央正风反腐的决心,传递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学习心得。
两项法规的出台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带头学好《准则》和《条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决不触碰党纪法规的 高压线,自觉避开 负面清单,推进正风反腐新高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修订颁布《准则》《条例》,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范文2近段时间,按照组织安排,我认真阅读、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她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现将自己的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二,通过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强《准则》、《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就是要并能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作为一名小学教师,面对学生,我们应该勤教为生,廉洁从教,不能以学生送礼不送礼为尺度衡量学生的进退高低,要常修为教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自身及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准则》和《条例》的出台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号角,意义重大。
有人说,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对于此说法,笔者完全同,《条例》和《准则》彰显的是我党切实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决心,树立的是一条道德高线,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作为一名党员,要做好《准则》提出的 四个坚持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准则》提出的 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 等四个方面。此外,廉洁从政,除了法律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还要靠党员干部自身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要 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 癖好,管好身边人的 要求,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政最深厚的思想基础。
《条例》中表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这是我党传递的一个明确信号,明确的告知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哪些行为是倡导的,哪些做法是禁止的,违反这些规定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要求我们要严格按照党的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进一步的扎紧了从严治党的 笼子。
当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修改和完善党的纪律规定不仅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所期盼的,新《准则》和《条例》的规定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所自觉准守执行的。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除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外,还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看了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第4篇: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一)警告。受到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二)严重警告。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裳宫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三)撤销党内职务。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的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担任的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时,应当明确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的,在受到处分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的职务。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一般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可以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四)留党察看。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可以视其表现情况,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已改正错误的,期满后按期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开除其党籍。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职务。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五)开除党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5篇: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资料
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资料
1、党员受到警告处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A.半年内
一年内 B.一年内
一年半内 C.一年内
两年内 D.半年内
两年内
2、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留党察看()。A.半年
一年 B.二年
三年 C.一年
二年 D.一年
三年
3、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A.两年内 B.三年内 C.四年内 D.五年内
4、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A.行政处罚 B.政纪处分 C.组织处理 D.党纪处分
5、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A.拘留 B.留置 C.传唤 D.讯问
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审查其问题()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A.前
期间 B.期间
前 C.后
期间 D.期间
后
7、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A.一周内 B.半个月内 C.一个月内 D.两个月内
8、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A.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 B.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C.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D.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9、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处分。A.警告 B.严重警告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10、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处分。A.警告 B.严重警告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11、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处分。A.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B.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12、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A.开除党籍 B.留党察看
C.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D.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13、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14、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15、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A.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B.留党察看
C.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16、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A.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B.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D.开除党籍
17、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严重警告或者留党察看 B.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18、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而不退的,予以();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劝其退党;勒令退党 B.劝其退党;除名 C.勒令退党;除名 D.除名;开除党籍
19、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A.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B.严重警告或者留党察看 C.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 D.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
20、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A.劝其退党 B.勒令退党 C.党内除名 D.开除党籍
21、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A.三个月;三个月 B.六个月;六个月 C.九个月;九个月 D.十二个月;十二个月
22、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 B.汽车、房产 C.电脑、汽车、房产
D.有价证券、债券、其他金融产品
23、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A.汽车、房产
B.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 C.电脑、汽车、房产 D.有价证券、债券
24、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处分。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5、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A.一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十二个月
26、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B.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C.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 D.严重警告或者留党察看
27、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处分。A.警告直至开除党籍 B.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党籍 C.警告直至留党察看 D.警告直至撤销党内职务
28、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29、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警告或者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30、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起施行。A.2018年11月1日 B.2018年12月1日 C.2018年10月1日 D.2019年1月1日
【多选题】
31、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哪些原则。()A.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B.党纪面前一律平等 C.实事求是 D.民主集中制
E.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32、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A.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B.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C.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D.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33、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A.改组 B.解散 C.重组 D.遣散
3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的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A.警告 B.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 D.留党察看 E.开除党籍
3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区分为()。A.直接责任者 B.主要领导责任者 C.重要领导责任者 D.间接责任者
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A、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B、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C、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D、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E、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有其他立功表现的37、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A、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 B、被选举权 C、选举权 D、表决权
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A、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B、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的C、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D、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39、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B、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C、包庇同案人员的D、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E、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40、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A、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 B、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C、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 D、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4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B、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C、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D、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42、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经商办企业的B、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C、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D、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E、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43、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B、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C、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D、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44、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A、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B、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C、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D、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4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 B、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C、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 D、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46、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B、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C、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D、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47、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干部选拔任用 B、纪律审查 C、巡视巡察
48、有下列哪些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
B、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C、违反有关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D、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9、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哪些行为,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A、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的 B、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C、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D、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
50、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A.钱款 B.住房 C.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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