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讲话稿
第1篇:领导讲话稿之机构改革讲话稿
机构改革讲话稿
【篇1:在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陈伟俊
(2011年6月30日)
同志们:
刚才祥林同志宣读了宁波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我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毛溪浩市长作了全面部署,总体要求讲的非常明确,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好、落实好。下面,我再简单强调三点意见:
一、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是大势所趋、发展所需
对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意义,我们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把握: 1、具有很强政治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行政管理体制,尤其是政府机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十七届二中全会又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根据中央的部署,省里于2009年启动了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宁波于今年4月召开了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可以说,这次机构改革是在中央统一部署下进行的,是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推进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各级政府必须完成的一项政治任务,是我们必须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2、具有现实紧迫性。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机构改革的有序推进,我市行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确实还存在诸多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比如讲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够到位,仍然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又比如说职能交叉问题依然存在,权责关系不够清晰,机构设置不尽合理,行政成本过高;再比如说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服务能力亟待提高,管理方式有待改进,等等。上述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了政府职能的全面高效履行,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可以说,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显得十分紧迫。
3、具有鲜明时代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五次规模较大的政府机构改革。其中1982年的机构改革,主要是为了适应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转移的需要,改变了当时机构臃肿、层次繁多等状况;1988年的机构改革,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重中之重,减少了专业部门对企业的干预,提高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2003年的机构改革,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应该说,历次的机构改革,都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具有鲜明的时代烙印。这次机构改革,是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大部制”的背景下进行的,时代性同样鲜明。对我市来说,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今后五年经济总量要翻番,科学发展要走在全国全省前列,要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幸福城市,这对政府机构改革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要突出重点、强势突破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重点关注的是以下四点:
1、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转变政府职能是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所在。
当前,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问题,主要还是越位、缺位、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在有些工作领域管得太多、太细,束缚了基层的活力、市场的活力。因此,要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这次机构改革的首要位置,抓住职能定位、机构设置、责任界定等重点环节,加大力度,努力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服务方式上实现更大突破。一方面要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正确处理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关系,进一步明确政府的职责和权力边界,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和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完善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协作互动的公共治理机制。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市场能够自主调节、行业能够自我管理的事项,政府要努力不干预;凡是政府可做可不做、可管可不管的事项,也要本着积极培育市场的理念,主动放手、大胆放权。另一方面,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建设“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在加强和改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和要素保障,更加注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努力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
2、理顺工作职责关系。科学界定部门职责,确保权责一致,是政府高效运转的基本前提,也是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现在基层反映比较集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部门之间或职责不明,或职能交叉,或职能分散,一个事情多个部门管,到头来谁也不管、谁也管不好。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要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定各地各部门的职责,下大力解决权责
不清、工作断层的问题。要扎实做好省政府和宁波市政府有关部门下放职能的承接工作,坚持以责定权、简政放权,理顺市与乡镇的权责关系,进一步抓好泗门卫星城建设试点权限下放和中心镇扩权工作。同时,要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合理界定好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划清职责界限、明确牵头部门,分清谁主办、谁协办,防止出现推诿扯皮、工作真空的现象。
3、优化组织架构配置。今天的动员会,还是整个机构改革的起步。下步能不能真正改革到位,关键是要认真研究制定“三定”方案,对部门原有职能、合并新增职能、因国家政策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强化或弱化的职能,进行合理划分归类。在内设机构的设置上,刚才毛市长讲了原则上新增加是不可以的,这当中特别是要积极探索大科室制,整合相似或相近机构,把相关管理事务归并到一个科室,由一个内设机构对应上级部门多个内设机构,促进职能优化配置,确保方案确定的机构限额不突破,确保部门职能全覆盖。在人员编制的控制上,总体要求是做到从紧从严,有保有压。
4、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政府机构改革,不是简单的机构撤并和人员进出,其最终落脚点是通过改革,推动政府各部门、公务员队伍在作风上有一个大的改进,在行政效能上有一个大的提升。所以,这次机构改革要与“三思三创”、“两再”主题活动结合起来,在这个大背景下,改出好的精神状态、改出更高的工作效率、改出更好的工作成果。要与市里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减少行政许可和非行政
许可审批事项,改进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努力提高执行力、公信力和服务力,创造群众满意、基层满意、企业满意、各类人才满意的发展环境。
三、推进新一轮机构改革,要加强领导、严明纪律
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严明纪律,确保改革任务的全面完成。
1、要顾全大局。广大机关干部要以事业为重、大局为重、工作为重,正确认识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各部门的“一把手”作为本部门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平稳过渡。2、要严明纪律。从中纪委、中组部到宁波市纪委、组织部,对这次政府机构改革都有一系列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执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特别是要坚持“三个严禁”:第一个是严禁借机构改革之际搞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突击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第二个是严禁在机构改革中挪用资金、转移财产、私分钱财、挥霍浪费、宴请吃喝;第三个是严禁擅自提高机构规格、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3、要统筹推进。要正确处理好机构改革与当前工作的关系,确保两促进、两不误。要通过推进机构改革,确保“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之年,实现市委提出的“六大明显突破”的目标。
【篇2:在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扎实推进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当前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今天召开会议,就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市(县)区人民政府和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我市政府机构改革积极稳妥实施。下面,我就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市政府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大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改革开放总体布局出发,作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加快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全市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
策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1、推进全市政府机构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科学分析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总体目标。按照中央的要求,今后一段时间,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为实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市、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在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中处于重要地位。只有进一步推进市、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及时解决地方政府体制机制、机构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才能确保上下衔接、政令畅通,以利于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2、推进全市政府机构改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先后进行了5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地看到,现行的管理体制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政府职能
转变还不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相对薄弱,机构设置不尽合理,政府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依法行政不够规范,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影响了政府工作效率和形象,制约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前,我市正处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必须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大力破除经济社会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在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
3、推进全市政府机构改革,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省辖市政府在行政层级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市(县)区政府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在政府组织结构中处于基础地位。推进市、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增强生机和活力,提高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事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声誉和威信,关系到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关系到党执政基础的巩固。同时,我们将市政府机构改革和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整体推进,也有利于统筹全市发展,构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领
导体制、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新格局;有利于形成市和市(县)区工作相互对接、良性互动、统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新格局;有利于打通行政层级,通盘考虑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责定位、机构设置和编制规模,形成在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优化配置行政资源的新格局。
二、准确把握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重点
这次全市政府机构改革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坚持突出重点、上下衔接、因地制宜、平稳推进的原则,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要突出把握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1、以转变职能为核心,突出政府职责重点。转变政府职能是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各地各部门要在政府的职能定位、机构设置、责任界定、层级分工等方面充分体现这一要求。一要坚持“四个分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即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行政职
能,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凡是企业能决策的事情,要交给企业决策;凡是市场能解决的问题,要让市场去解决;凡是宜于中介组织办的事项,要让中介组织发挥作用;凡是基层能处理的问题,要依靠基层去处理;凡是政府该管的事情,必须切实负责,管好管到位。总之,越位的要退位,错位的要正位,缺位的要到位。新增、取消和加强的职能原则上与上级政府对口部门相对应。二要突出“四个注重”,强化政府职能重点。更加注重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更加注重加强对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促进和谐发展;更加注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更加注重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同时,要突出不同层级政府履行职责的重点,形成全面衔接、分工合理的职能体系。三要强化直接服务,改善政府职能履行方式。市、市(县)区政府尤其是市(县)以下政府,很多工作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加强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窗口”机构的服务与管理尤为重要。要通过改革创新,健全办事制度和程序,公
【篇3:在区政府2014年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区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
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对全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刚才,李区长已就机构改革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我都赞同,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要充分认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 要意义。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省、市、区部署要求上来,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一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近年来,我区着力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运行机制,特别是通过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还
存在着职能转变不到位、部门职能交叉、职责关系不顺等问题。我们要通过深化机构改革,加快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为全区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行政制度保障。二是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迫切要求。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在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我们要在新常态下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力度,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三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本级政府机构直接与企业接触、直接与百姓联系的,处在服务基层和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环节。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利于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法治高效廉洁政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新期待、新要求。
第二,要全力落实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要求。日
前,市委、市政府已正式批复《**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方案对机构改革目标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执行。在工作推进中,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机构设置要精简优化。古人说,“善政必简”。这次机构改革,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控机构数量和编制总量,切实
做到在规定限额内合理设置机构,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强化机构和职责整合,理顺权责关系,整合卫生、计生部门职能,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市场监管机构,统一归口管理不动产登记职责,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要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下决心精简机关编制,用于充实市场监管、民生保障、环境保护、法治监督等重点方面和基层一线力量,最大限度发挥好现有编制的综合效益。二是运行机制要创新完善。部门职能能否充分发挥,很重要的在于行政运行机制是否科学健全。机构职责调整整合到位后,各部门要主动适应职能变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在新任务新要求下依法行政的机制、方式、路径,尽快转变角色、进入状态、打开局面。要深入推进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加快完善区级机关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优化政务流程,持续提升行政效能。要围绕解决市场监管等领域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开展综合执法试点,整合职能相近、方式相同的执法力量,探索建立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三是政府职能要转变到位。机构改革的目的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区
委九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把转变政府职能贯穿于机构改革过程中,认真落实以“5张清单、1个平台和7项配套举措”为主要内容的工作要求,退出“越位点”、补上“缺位点”,用好政府“有形之手”,放活市场“无形之手”,加
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第三,要切实加强对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区编办在区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全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人保、财政、审计、档案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协力推动机构改革工作。二要平稳有序实施。机构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周密制定部门整合划转的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对涉改部门的机构性质、编制性质、人员身份、职级待遇等保持不变,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三要严格执行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突击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突击提拔干部和超职数配备干部,严格财务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同志们,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时间紧、任务
重、要求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担当尽职、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第2篇: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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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讲话稿
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讲话稿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确定的有关要求,对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部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市委对于深化机构改革高度重视,按照省委“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宜先不宜后,确保改革质量”要求,及时成立协调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迅速启动有关工作,并派出3个调研组赴44个涉改部门和6个区、县(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组织起草了《绍兴市机构改革方案》,市委多次专题研究修改后上报省委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获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并给予我市《方案》充分肯定,认为绍兴的方案既全面贯彻了中央和省委要求,又符合绍兴实际,体现了地方特色。12月18日,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对《方案》进行了学习传达贯彻,今天,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牢牢把握机构改革的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是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服从改革大局,切实把“六个坚持”贯穿始终。
一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机构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充分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来引领和推动机构改革,严格按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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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开口子。要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涉及方案实施的重大问题,都要及时向市委报告。二要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机构改革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制度安排,不管机构怎么改、职能怎么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会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不能变。改革后的党政机构必须牢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度执政资源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的多样化需求,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融入“最多跑一次”理念。要把深化机构改革与“最多跑一次”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理念、方法、作风来推进机构改革,体现到方案实施、“三定”规定制定过程之中。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改革原则,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做到既有物理变化,又有化学反应,着力构建适应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真正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改革总体效应。四要提升法治化、标准化、数字化水平。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完善机构职能、履行机构职责、依法管理机构编制,确保在法治下推进改革。要深化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推进机构权责和运行标准化,不断提升效率效能。要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数据资源集中和共享,这次创新设置了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就是要统一和强化数据管理,推动政府的数字化转型。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数据普及应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扎实有序推进市级机构改革
市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按照我市机构改革方案,把握政策标准、紧盯时间节点,抓住关键环节,周密安排、精心实施,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一要准确把握总体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次机构改革组织实施的总体原则是“先立后破,不立不破”。我们要把这八个字原则贯穿于机构改革全过程,“立”要做在“破”前,没有“立”住之前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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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于“破”,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机构班子组建在前,把困难问题想在前,把纪律规矩立在前,把相关政策定在前,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平稳有序、无缝衔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坚持总体设计、重点突破,把所有机构改革放到一个大盘子里统筹谋划、一同部署、整体推进,做到“五个统筹”,即:原则与特色统筹,党政群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统筹,市与县乡改革统筹,机构改革方案与部门“三定”统筹,机构改革方案制定与领导班子配备统筹,切实增强改革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要紧紧抓住工作重点。我市机构改革方案既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战略意图,又反映绍兴需求和特色,改革后,市级共设置党政机构46个,比改革前机构减少3个,其中市委机构14个,包括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3个;市政府机构32个,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一是优化市委组织机构。重点加强和优化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市委部门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推进职责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或合署办公,从机构职能上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比如,我们在对一些市委重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更名的同时,新组建了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等,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单独设置。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编办和公务员工作,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市委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等。同时,把职责相近的党政部门进行整合组建,如整合农办、农业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组建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二是优化调整市政府工作机构职能。在数据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组建或优化了一批机构,对部分市政府派出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撤并整合和调整,总体上体现了只减不增的原则。有的作了减法,比如把质监局和原市场监管局撤销,组建新的市场监管局,解决过去市场管理中职责交叉不清的问题。有的作了加法,比如新组建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的需要。有的优化调整,比如新组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决环境执法中的“两张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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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把市科创委调整设置为市委科创委,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三是深化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明确市人大、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探索推进群团组织机关与职能相近、服务对象密切的党政部门合署办公。四是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把市委改革办单设,并划入市跑改办等职能,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办理审批事项,进一步发挥“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引作用,更大力度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五是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等行政职能,都要回归党政机构,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去年,市本级和诸暨、新昌已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其他区、县(市)也要按照要求统筹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要实现事企分开,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要聚集人民群众公益服务新需求,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优化调整精简事业编制。规范局级事业单位设置,采取撤销、整合、调整规格和管理体制等方式,实现局级事业单位设置合理高效,符合省定机构限额。这次机构改革中,不再保留市节会办,并对曹娥江大闸管理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局和铁路建设办公室等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作了调整,下一步,结合机构改革还将对部门所属局级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将减少局级事业单位13家,中央还明确要求根除“事业局”,事业单位不能称为“委、办、局”,只能称为“中心、院、站、所、馆”等。六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推动按领域和职责任务相近领域整合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一个部门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市一级和三个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重点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队伍,并探索实行更大范围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
三要稳妥开展转隶组建。这次改革,16个部门要新组建或重新组建,40个部门涉及职责调整,涉及面广,转隶组建任务繁重,市委根据工作需要,已经通盘作了考虑和安排。新部门原则上在12月底前完成集中办公和挂牌,领导班子到位后,要抓紧进入状态,第一时间成实用精品文献资料分享
立工作小组,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明确组建、转隶、挂牌,拟定“三定”规定、经费、资产处置和档案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安排,真正做到事合、编合、心合、力合。新组建和调整部门要按照“先转隶、后‘三定’”的要求,及时与相关部门协商衔接转隶工作,划入部门要主动沟通,落实好本部门划入的职责、机构和人员等事项;划出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研究确定从本部门划出的职责、机构所对应人员名单,并与划入部门协商一致。这里再明确一下,因部门职责划出相应划转行政编制的,原则上要人随编走;由于划出职责无对应行政人员的,如划出部门尚有空编,经划出划入部门协调一致,可划转空编;如划出部门满编甚至超编的,人员必须同步划转。新组建的网信办、大数据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等部门,除随职责划转人员外,在编制限额内需要补充的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从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整合部门中选调。同时,市级部门在本轮机构改革中需要增补工作人员的,只限于在其他市级部门中选调,一律不准从市级部门以外的单位选调。原则上从划入之日起,职责就由新部门承担,人员由新部门领导。新机构组建和人员转隶工作,要在动员大会后20天内完成。涉及的离退休人员归属及服务管理关系,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抓好落实。相关职责移交完成之前,有关部门要按照原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做到无缝衔接、平稳运行,绝不能出现责任缺位、工作断档。对不再保留的单位,要明确一名原部门领导,负责相关善后工作,做到有始有终、站好最后一班岗。
四要科学制定“三定”规定。要把制定“三定”规定作为组织实施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现有市委部门的“三定”基本上是在2001年机构改革时制定的,市政府部门主要是2011年修订的,时间都比较久,有的与形势发展和职能转变要求已经不相适应。这次改革,无论是新组建或调整的部门,还是没有调整的部门,都要开展“三定”工作。市协调小组已经审定了每个部门的机构编制职数框架,明确了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以及同步划转下属事业单位等事项。这个框架是在深入研究论证基础上制定的,并且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都作了沟通。同口径相比,框架核定的行政编制数比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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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19名,部门内设机构减少16个,局级领导职数减少32名,科级领导职数减少71名,体现出了从严控制和精简高效的原则。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框架来起草“三定”规定,从长远考虑处室和人员的设置,不得突破“总盘子”。一是把重心放在定职责上。在制定“三定”时,各部门重点要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上下功夫,围绕主业,明确和细化主要职责,强化部门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对于划入的职能和机构,不能简单地“摊大饼”“做加法”,要同现有机构和职能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有机整合,推动流程优化再造。要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一件事情尽可能由一个部门去管,对需要转的职责还要进一步转、转到位,该精简的精简,该下放的下放,该加强的加强。对未列入部门权力清单的事项,对历次改革中特别是“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已经取消或下放的事项,不得重新写入部门职责。要合理确定部门职责权限,存在分歧的要加强统筹协调,切实理顺职责关系。确实需要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必须明确主次责任,谁为主、谁配合要界定清楚,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清、推诿扯皮。二是整合优化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设置要贯彻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调整变动的部门,有关内设机构先随职责调整相应划转,再根据业务工作的内在联系进行重新设计和整合。多部门合并组建的,办公室、人事处等综合处室只保留一套;职能交叉、重复设置的内设机构要进行整合,加快职能和业务融合。其他部门也要按照改革要求,在机构限额内进行调整优化。要特别注意的是,机构编制框架确定的机构数是一个上限控制数,不要求都设满,关键是职责的整合优化和流程的再造,能不设的就不设,能整合的就整合,尽可能精简。要尽量减少为机关自身服务的内设机构,设在部门的单设机构,其党务、人事、后勤等工作由设在部门统一管理。这里我再强调一下,绍兴编制总体偏少,有些部门反映编制不足、力量不够,我们尽量在现有限额内做到考虑周全、合理配备,希望各部门通过优化内设机构挖好潜力、提高效能,真正使机构改革产生化学反应。三是合理配置人员编制。中央明确要求改革后编制不得超过现有总量,调整变动的部门要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划转相应人员编制,整合的部门要按一定比例精简。部门领导职数和科级职数,也要根据机构编制框架明确的总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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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改革后出现超编、超职数情况,现有人员不作精简分流,给予3―5年左右的过渡期,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消化。对于这项政策,各部门要宣传到位,执行到位,给相关同志吃下定心丸。部门整合后,聘用人员数量也要明确,同步考虑。四是明确“三定”工作程序。“三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审核程序,抓好初稿起草、初审、复审、协调分歧、上报审批等各个环节,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工作,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抓好有关业务培训。部门“三定”规定草案,经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协调小组审定后按照程序印发,力争在明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
这次改革中,无论是新提任、交流转任的同志,还是继续留任的同志,都是市委从大局出发,通盘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从严把关、比选择优、慎重研究决定的,体现了干部路线、组织路线的要求,希望大家珍惜岗位,履职尽责。这里,我再对市级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提几点要求。一要对党忠诚,政治坚定。这次机构改革涉及到不少领导干部的进退留转,是对大家党性观念、政治觉悟、大局意识、品德修养和精神状态的一次考验。在重大改革关头,要正确对待机构调整和岗位变动,以自己的一言一行,为本部门干部职工做好表率。二要扛起责任,勇于担当。这次机构调整以后,很多同志的工作职责和岗位发生了变化,要尽快摸清楚本部门、本系统情况,熟悉部门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状况,理清新一年工作思路,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服从全市大局中找准定位、体现担当、作出贡献。三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作为市级部门“一把手”,必须扛起抓班子带队伍的使命,善于统揽全局,管大局、抓大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提高管人、管权、管事的水平。当前要把注意力聚焦在机构职能划转、人员定岗和工作交接、建章立制等方面,确保新机构以新风貌新气象尽快运转起来。四要凝心聚力,团结协作。要更加注意发挥领导班子集体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把思想统一好,把工作机制运行好,把各方面积极性调动好。在调研中反映,有些同志担心重组部门的融合问题、涉改干部影响进步、出现“被边缘化”等问题,我再强调一下,涉改部门的同志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决不允许搞小圈子、小团伙。在安排工作和提拔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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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要统筹考虑、公道正派、因事择人,把干部队伍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推动工作落实。三、统筹推进县级机构改革
县级机构改革同中央和国家机构改革、省级、市级机构改革一起,从整体上构成一篇大文章,整体构思、统盘考虑、上下贯通,确保压茬推进、互相衔接、有序开展,区、县(市)级方案已经省委批准,各地要按照《浙江省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要对表省市设置落实“规定动作”。县级主要机构及其职能必须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级、市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总体意见》以清单形式列明了事先需要对应调整的具体改革任务,这是“规定动作”,要对表去改,不得搞变通打折扣;对中央和省级、市级没有改的重要职能部门,也要对表,不能随便改。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比如,组织部统一管理编办、公务员工作,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管理侨务工作,这个上下都要统一。涉及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新组建机构的,要上下一致抓好落实。对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派出机构,都要进行清理规范。目前各地还存在着一些机构违规设置和控编减编未到位等问题,要结合这次机构改革进行整改消化,其他超编超职数问题,也要按照时限要求加以整改。二要严格限额管理搞好“自选动作”。根据中央和省委规定精神,《总体意见》对县级党政机构限额作了明确,区、县(市)分大中小不同情况,控制在30―37个左右,改革后党政机构总数原则上不突破改革前总数。经向省机构改革协调小组争取,越城区限额35个,其他区县限额37个。在制定县级部门“三定”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高效原则,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职能,不得突破内设机构限额、领导职数和编制总量。这次机构改革,允许在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各地要更加突出民生,强化县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鼓励县级对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机构,加大统筹设置和整合力度。在机构总数有限的情况下,能对口设置的对口设置,不能对口设置的可以综合设置,既允许“一对多”,由一个机构承接多个上级机构的任务,也允许“多对一”,由不同机构向同一个上级机构请示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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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各地要把账算准,把潜力挖足,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三要压茬推进乡镇(街道)改革。乡镇(街道)改革要纳入县级机构改革统筹谋划、同步推进。总的要求是,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必须体现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特点,体现简约、便民、高效的要求,既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基层的有效落实,又因地制宜管理好基层事务,服务好人民群众,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坚持县乡统筹。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切实把条的管理与块的治理协同起来。乡镇(街道)工作重心要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要求,统筹乡镇(街道)机构编制资源,将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整合落实到位。二是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乡镇(街道)的地理区位、人口规模、产业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确定每个乡镇(街道)的功能定位,建立差异化乡镇(街道)体制。一般乡镇(街道)设置9个综合性办公室和中心。规模较小的适当精简,人口规模大、基层治理任务重的可适当增设1―2个。三是推动重心下移。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把能够纳入“最多跑一次”的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并向村(社区)延伸。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都要依法下放到乡镇(街道),做到权随事走、费随事转,让基层有人有权有物。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审批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建设,承接审批服务职责较多、任务较重的经济发达镇和重点镇,可探索设立专门的审批服务机构。推进县级部门派驻队伍与乡镇(街道)机构力量的融合,部门派驻机构要纳入乡镇(街道)日常管理。
四要统筹抓好方案组织实施。目前,县级机构改革方案已由市委统一上报省委审批,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全面实施。各区、县(市)要同步考虑组织实施工作,把各个环节都先捋清楚,把需要准备的工作都准备好,把相关政策事先研究好。比如,领导班子调整配备要及早考虑,有关集中办公、挂牌、印章、转隶等事宜也都要提出明确要求。整合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等内容,也要抓紧细化研究,提出方案,在组织实施中一并落实。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改革,以及跨军地改革等任务,都要按照全国“一盘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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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部署抓好实施,确保县级机构改革在明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四、确保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做好改革攻坚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组织准备,以坚定的决心、周密的组织、有力的举措,坚决把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稳,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大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和全局观念,勇于自我革命,强化政治担当,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推动改革。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自觉克服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短期利益、个人利益的掣肘,始终做到个体服从整体,局部服从全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自觉做改革促进派、当改革实干家。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机构改革始终,密切关注干部思想动态,加强谈心谈话和关心关爱,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二要明确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在市委领导下牵头抓总、加强统筹协调。各市委常委、副市长协调督促分管口相关机构改革任务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协党组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机构改革实施工作。市级各部门负责本单位转隶组建、职能调整等工作。各区、县(市)党委要把机构改革放到突出位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牵头挂帅、靠前指挥,当好改革的“施工队长”。
三要严明纪律规矩,确保有序推进。中央专门下发通知,强调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六个方面纪律,为推进地方机构改革提供了行为标尺。各地各部门必须始终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机构改革纪律,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按时限及时调整到位,不允许迟滞拖延,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不允许突击提拔和调整干部,也不允许突击花钱。要把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这次机构改革涉及面广、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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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政策性强,必须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要注重做好凝聚共识的工作,及时回答干部群众关切,真正释疑解惑。要适时宣传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主要原则和改革方案,全方位多形式加强正面解读。要及时跟踪报道改革进展情况,壮大改革主流声音,凝聚改革正能量,为推进机构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同志们,深化机构改革是今年改革的重头戏,也是献礼改革开放40周年的实际行动。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推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更高水平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第3篇: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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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讲话稿
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讲话稿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八届四次全体会议确定的有关要求,对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部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市委对于深化机构改革高度重视,按照省委“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宜先不宜后,确保改革质量”要求,及时成立协调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迅速启动有关工作,并派出3个调研组赴44个涉改部门和6个区、县(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组织起草了《绍兴市机构改革方案》,市委多次专题研究修改后上报省委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获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准,并给予我市《方案》充分肯定,认为绍兴的方案既全面贯彻了中央和省委要求,又符合绍兴实际,体现了地方特色。12月18日,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对《方案》进行了学习传达贯彻,今天,召开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牢牢把握机构改革的正确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是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服从改革大局,切实把“六个坚持”贯穿始终。
一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机构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充分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来引领和推动机构改革,严格按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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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开口子。要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涉及方案实施的重大问题,都要及时向市委报告。二要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机构改革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制度安排,不管机构怎么改、职能怎么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会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不能变。改革后的党政机构必须牢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度执政资源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的多样化需求,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融入“最多跑一次”理念。要把深化机构改革与“最多跑一次”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理念、方法、作风来推进机构改革,体现到方案实施、“三定”规定制定过程之中。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改革原则,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做到既有物理变化,又有化学反应,着力构建适应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真正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改革总体效应。四要提升法治化、标准化、数字化水平。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严格按照方案的规定完善机构职能、履行机构职责、依法管理机构编制,确保在法治下推进改革。要深化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推进机构权责和运行标准化,不断提升效率效能。要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数据资源集中和共享,这次创新设置了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就是要统一和强化数据管理,推动政府的数字化转型。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社会治理模式创新,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数据普及应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扎实有序推进市级机构改革
市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按照我市机构改革方案,把握政策标准、紧盯时间节点,抓住关键环节,周密安排、精心实施,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一要准确把握总体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这次机构改革组织实施的总体原则是“先立后破,不立不破”。我们要把这八个字原则贯穿于机构改革全过程,“立”要做在“破”前,没有“立”住之前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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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于“破”,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机构班子组建在前,把困难问题想在前,把纪律规矩立在前,把相关政策定在前,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平稳有序、无缝衔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坚持总体设计、重点突破,把所有机构改革放到一个大盘子里统筹谋划、一同部署、整体推进,做到“五个统筹”,即:原则与特色统筹,党政群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统筹,市与县乡改革统筹,机构改革方案与部门“三定”统筹,机构改革方案制定与领导班子配备统筹,切实增强改革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要紧紧抓住工作重点。我市机构改革方案既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战略意图,又反映绍兴需求和特色,改革后,市级共设置党政机构46个,比改革前机构减少3个,其中市委机构14个,包括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3个;市政府机构32个,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一是优化市委组织机构。重点加强和优化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市委部门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推进职责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或合署办公,从机构职能上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比如,我们在对一些市委重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更名的同时,新组建了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等,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单独设置。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编办和公务员工作,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市委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等。同时,把职责相近的党政部门进行整合组建,如整合农办、农业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组建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二是优化调整市政府工作机构职能。在数据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组建或优化了一批机构,对部分市政府派出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撤并整合和调整,总体上体现了只减不增的原则。有的作了减法,比如把质监局和原市场监管局撤销,组建新的市场监管局,解决过去市场管理中职责交叉不清的问题。有的作了加法,比如新组建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适应新的形势和发展的需要。有的优化调整,比如新组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决环境执法中的“两张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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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把市科创委调整设置为市委科创委,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三是深化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明确市人大、市政协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群团工作的制度,探索推进群团组织机关与职能相近、服务对象密切的党政部门合署办公。四是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把市委改革办单设,并划入市跑改办等职能,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办理审批事项,进一步发挥“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引作用,更大力度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五是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等行政职能,都要回归党政机构,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去年,市本级和诸暨、新昌已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其他区、县(市)也要按照要求统筹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要实现事企分开,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要聚集人民群众公益服务新需求,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优化调整精简事业编制。规范局级事业单位设置,采取撤销、整合、调整规格和管理体制等方式,实现局级事业单位设置合理高效,符合省定机构限额。这次机构改革中,不再保留市节会办,并对曹娥江大闸管理局、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局和铁路建设办公室等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作了调整,下一步,结合机构改革还将对部门所属局级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将减少局级事业单位13家,中央还明确要求根除“事业局”,事业单位不能称为“委、办、局”,只能称为“中心、院、站、所、馆”等。六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推动按领域和职责任务相近领域整合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一个部门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市一级和三个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重点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队伍,并探索实行更大范围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
三要稳妥开展转隶组建。这次改革,16个部门要新组建或重新组建,40个部门涉及职责调整,涉及面广,转隶组建任务繁重,市委根据工作需要,已经通盘作了考虑和安排。新部门原则上在12月底前完成集中办公和挂牌,领导班子到位后,要抓紧进入状态,第一时间成优品课件
立工作小组,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明确组建、转隶、挂牌,拟定“三定”规定、经费、资产处置和档案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安排,真正做到事合、编合、心合、力合。新组建和调整部门要按照“先转隶、后‘三定’”的要求,及时与相关部门协商衔接转隶工作,划入部门要主动沟通,落实好本部门划入的职责、机构和人员等事项;划出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研究确定从本部门划出的职责、机构所对应人员名单,并与划入部门协商一致。这里再明确一下,因部门职责划出相应划转行政编制的,原则上要人随编走;由于划出职责无对应行政人员的,如划出部门尚有空编,经划出划入部门协调一致,可划转空编;如划出部门满编甚至超编的,人员必须同步划转。新组建的网信办、大数据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等部门,除随职责划转人员外,在编制限额内需要补充的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从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整合部门中选调。同时,市级部门在本轮机构改革中需要增补工作人员的,只限于在其他市级部门中选调,一律不准从市级部门以外的单位选调。原则上从划入之日起,职责就由新部门承担,人员由新部门领导。新机构组建和人员转隶工作,要在动员大会后20天内完成。涉及的离退休人员归属及服务管理关系,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抓好落实。相关职责移交完成之前,有关部门要按照原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做到无缝衔接、平稳运行,绝不能出现责任缺位、工作断档。对不再保留的单位,要明确一名原部门领导,负责相关善后工作,做到有始有终、站好最后一班岗。
四要科学制定“三定”规定。要把制定“三定”规定作为组织实施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现有市委部门的“三定”基本上是在2001年机构改革时制定的,市政府部门主要是2011年修订的,时间都比较久,有的与形势发展和职能转变要求已经不相适应。这次改革,无论是新组建或调整的部门,还是没有调整的部门,都要开展“三定”工作。市协调小组已经审定了每个部门的机构编制职数框架,明确了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以及同步划转下属事业单位等事项。这个框架是在深入研究论证基础上制定的,并且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都作了沟通。同口径相比,框架核定的行政编制数比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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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19名,部门内设机构减少16个,局级领导职数减少32名,科级领导职数减少71名,体现出了从严控制和精简高效的原则。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框架来起草“三定”规定,从长远考虑处室和人员的设置,不得突破“总盘子”。一是把重心放在定职责上。在制定“三定”时,各部门重点要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上下功夫,围绕主业,明确和细化主要职责,强化部门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对于划入的职能和机构,不能简单地“摊大饼”“做加法”,要同现有机构和职能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有机整合,推动流程优化再造。要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一件事情尽可能由一个部门去管,对需要转的职责还要进一步转、转到位,该精简的精简,该下放的下放,该加强的加强。对未列入部门权力清单的事项,对历次改革中特别是“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已经取消或下放的事项,不得重新写入部门职责。要合理确定部门职责权限,存在分歧的要加强统筹协调,切实理顺职责关系。确实需要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必须明确主次责任,谁为主、谁配合要界定清楚,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清、推诿扯皮。二是整合优化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设置要贯彻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调整变动的部门,有关内设机构先随职责调整相应划转,再根据业务工作的内在联系进行重新设计和整合。多部门合并组建的,办公室、人事处等综合处室只保留一套;职能交叉、重复设置的内设机构要进行整合,加快职能和业务融合。其他部门也要按照改革要求,在机构限额内进行调整优化。要特别注意的是,机构编制框架确定的机构数是一个上限控制数,不要求都设满,关键是职责的整合优化和流程的再造,能不设的就不设,能整合的就整合,尽可能精简。要尽量减少为机关自身服务的内设机构,设在部门的单设机构,其党务、人事、后勤等工作由设在部门统一管理。这里我再强调一下,绍兴编制总体偏少,有些部门反映编制不足、力量不够,我们尽量在现有限额内做到考虑周全、合理配备,希望各部门通过优化内设机构挖好潜力、提高效能,真正使机构改革产生化学反应。三是合理配置人员编制。中央明确要求改革后编制不得超过现有总量,调整变动的部门要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划转相应人员编制,整合的部门要按一定比例精简。部门领导职数和科级职数,也要根据机构编制框架明确的总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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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改革后出现超编、超职数情况,现有人员不作精简分流,给予3―5年左右的过渡期,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消化。对于这项政策,各部门要宣传到位,执行到位,给相关同志吃下定心丸。部门整合后,聘用人员数量也要明确,同步考虑。四是明确“三定”工作程序。“三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审核程序,抓好初稿起草、初审、复审、协调分歧、上报审批等各个环节,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工作,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抓好有关业务培训。部门“三定”规定草案,经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协调小组审定后按照程序印发,力争在明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
这次改革中,无论是新提任、交流转任的同志,还是继续留任的同志,都是市委从大局出发,通盘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从严把关、比选择优、慎重研究决定的,体现了干部路线、组织路线的要求,希望大家珍惜岗位,履职尽责。这里,我再对市级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提几点要求。一要对党忠诚,政治坚定。这次机构改革涉及到不少领导干部的进退留转,是对大家党性观念、政治觉悟、大局意识、品德修养和精神状态的一次考验。在重大改革关头,要正确对待机构调整和岗位变动,以自己的一言一行,为本部门干部职工做好表率。二要扛起责任,勇于担当。这次机构调整以后,很多同志的工作职责和岗位发生了变化,要尽快摸清楚本部门、本系统情况,熟悉部门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状况,理清新一年工作思路,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服从全市大局中找准定位、体现担当、作出贡献。三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作为市级部门“一把手”,必须扛起抓班子带队伍的使命,善于统揽全局,管大局、抓大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提高管人、管权、管事的水平。当前要把注意力聚焦在机构职能划转、人员定岗和工作交接、建章立制等方面,确保新机构以新风貌新气象尽快运转起来。四要凝心聚力,团结协作。要更加注意发挥领导班子集体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把思想统一好,把工作机制运行好,把各方面积极性调动好。在调研中反映,有些同志担心重组部门的融合问题、涉改干部影响进步、出现“被边缘化”等问题,我再强调一下,涉改部门的同志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决不允许搞小圈子、小团伙。在安排工作和提拔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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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要统筹考虑、公道正派、因事择人,把干部队伍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推动工作落实。三、统筹推进县级机构改革
县级机构改革同中央和国家机构改革、省级、市级机构改革一起,从整体上构成一篇大文章,整体构思、统盘考虑、上下贯通,确保压茬推进、互相衔接、有序开展,区、县(市)级方案已经省委批准,各地要按照《浙江省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要对表省市设置落实“规定动作”。县级主要机构及其职能必须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省级、市级机构改革有效衔接,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总体意见》以清单形式列明了事先需要对应调整的具体改革任务,这是“规定动作”,要对表去改,不得搞变通打折扣;对中央和省级、市级没有改的重要职能部门,也要对表,不能随便改。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比如,组织部统一管理编办、公务员工作,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管理侨务工作,这个上下都要统一。涉及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新组建机构的,要上下一致抓好落实。对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和派出机构,都要进行清理规范。目前各地还存在着一些机构违规设置和控编减编未到位等问题,要结合这次机构改革进行整改消化,其他超编超职数问题,也要按照时限要求加以整改。二要严格限额管理搞好“自选动作”。根据中央和省委规定精神,《总体意见》对县级党政机构限额作了明确,区、县(市)分大中小不同情况,控制在30―37个左右,改革后党政机构总数原则上不突破改革前总数。经向省机构改革协调小组争取,越城区限额35个,其他区县限额37个。在制定县级部门“三定”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高效原则,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职能,不得突破内设机构限额、领导职数和编制总量。这次机构改革,允许在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各地要更加突出民生,强化县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鼓励县级对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机构,加大统筹设置和整合力度。在机构总数有限的情况下,能对口设置的对口设置,不能对口设置的可以综合设置,既允许“一对多”,由一个机构承接多个上级机构的任务,也允许“多对一”,由不同机构向同一个上级机构请示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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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各地要把账算准,把潜力挖足,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三要压茬推进乡镇(街道)改革。乡镇(街道)改革要纳入县级机构改革统筹谋划、同步推进。总的要求是,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必须体现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特点,体现简约、便民、高效的要求,既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基层的有效落实,又因地制宜管理好基层事务,服务好人民群众,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坚持县乡统筹。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切实把条的管理与块的治理协同起来。乡镇(街道)工作重心要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按照中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要求,统筹乡镇(街道)机构编制资源,将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整合落实到位。二是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乡镇(街道)的地理区位、人口规模、产业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确定每个乡镇(街道)的功能定位,建立差异化乡镇(街道)体制。一般乡镇(街道)设置9个综合性办公室和中心。规模较小的适当精简,人口规模大、基层治理任务重的可适当增设1―2个。三是推动重心下移。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把能够纳入“最多跑一次”的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并向村(社区)延伸。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都要依法下放到乡镇(街道),做到权随事走、费随事转,让基层有人有权有物。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审批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建设,承接审批服务职责较多、任务较重的经济发达镇和重点镇,可探索设立专门的审批服务机构。推进县级部门派驻队伍与乡镇(街道)机构力量的融合,部门派驻机构要纳入乡镇(街道)日常管理。
四要统筹抓好方案组织实施。目前,县级机构改革方案已由市委统一上报省委审批,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全面实施。各区、县(市)要同步考虑组织实施工作,把各个环节都先捋清楚,把需要准备的工作都准备好,把相关政策事先研究好。比如,领导班子调整配备要及早考虑,有关集中办公、挂牌、印章、转隶等事宜也都要提出明确要求。整合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等内容,也要抓紧细化研究,提出方案,在组织实施中一并落实。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改革,以及跨军地改革等任务,都要按照全国“一盘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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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部署抓好实施,确保县级机构改革在明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四、确保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认真做好改革攻坚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组织准备,以坚定的决心、周密的组织、有力的举措,坚决把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稳,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大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和全局观念,勇于自我革命,强化政治担当,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推动改革。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自觉克服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短期利益、个人利益的掣肘,始终做到个体服从整体,局部服从全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自觉做改革促进派、当改革实干家。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机构改革始终,密切关注干部思想动态,加强谈心谈话和关心关爱,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二要明确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在市委领导下牵头抓总、加强统筹协调。各市委常委、副市长协调督促分管口相关机构改革任务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协党组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机构改革实施工作。市级各部门负责本单位转隶组建、职能调整等工作。各区、县(市)党委要把机构改革放到突出位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牵头挂帅、靠前指挥,当好改革的“施工队长”。
三要严明纪律规矩,确保有序推进。中央专门下发通知,强调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六个方面纪律,为推进地方机构改革提供了行为标尺。各地各部门必须始终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机构改革纪律,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按时限及时调整到位,不允许迟滞拖延,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不允许突击提拔和调整干部,也不允许突击花钱。要把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这次机构改革涉及面广、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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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政策性强,必须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要注重做好凝聚共识的工作,及时回答干部群众关切,真正释疑解惑。要适时宣传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主要原则和改革方案,全方位多形式加强正面解读。要及时跟踪报道改革进展情况,壮大改革主流声音,凝聚改革正能量,为推进机构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同志们,深化机构改革是今年改革的重头戏,也是献礼改革开放40周年的实际行动。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推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更高水平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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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乡镇机构改革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的意见》(皖政办[2002]5号)和全省农村税费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确保省政府化解村级债务目标的实现,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卓有成效,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真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村级债务是历史形成和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量大面广,成因复杂,解决难度很大,工作上具有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各地都要高度重视,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认真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做好化解村级债务的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要贯穿于解决村级债务的全过程,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市、县宣传部门要会同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办公室制定宣传计划和提纲,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广泛宣传。把握宣传导向,根据不同阶段工作的重点,相应调整宣传的内容,紧紧服务于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注重宣传效果。要把广大农民作为宣传的主要对象,利用多种宣传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解决村级债务的基本政策、主要措施和目标要求,宣传到每个农户,使解决村级债务的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通过宣传,让农民群众自觉地参与到化解村级债务的工作当中去,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要让债权人懂得,这次化解村级债务是党和政府在帮助他们解决难题,应该切合实际的回收合法债权,主动放弃不合理要求和违法利益,帮助村集体消化债务。
2、广泛动员,层层部署。省委、省政府已在全省农村税费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全面部署,各级要根据会议精神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和领会化解村级债务的意义,通过全面动员、部署和深入学习,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参与解决村级债务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支持这项工作的良好氛围。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化解村级债务作为当前和“十五”期间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建立领导责任制,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纳入县乡干部的考核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市、县干部包村、包乡、包片的制度,做到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明确到人。
县(市、区)成立的化解村级债务办公室要有农业、财政、组织、纪检、金融、税务等部门参加。在乡镇要以农经管理部门为主,抽调财政等部门的力量,组建成立办公室,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市一级是否成立办公室,由各市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各级政府要拨付专项经费,保证化解村级债务办公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1、周密制定实施方案。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形成的村级债务规模、结构和原因也不尽相同。因此,各级都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的意见》和本实施方案精神,在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村级债务现状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宣传培训计划,清理核实债务的方法、步骤和要求,村级债务的规模和构成,化解债务的目标、任务、原则和措施等。目标任务要有纲性,要围绕省政府提出的化债目标进行逐年分解,基本达到:2002年消化债务总额的30%,其中负债5万元以下的村基本实现零债务;2003年再消化村级债务总额的20%,其中负债5—10万元的村基本实现零债务;2004年和2005年重点解决负债10万元以上村的问题,到2006年本地村级债务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2、严格方案审查制度。县、乡、村三级都要制定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方案。县级方案要在市有关部门指导下,由县级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以党委、政府名义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乡镇方案要在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以党委、政府名义报县级政府审批。村级方案要在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主持制定,报乡镇政府审批。县、乡两级方案必须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上报。方案制定、审批工作原则上在今年6月底前结束。方案审批后,随即转入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阶段。
三、全面清理,认真核实,准确明晰债务主体
清理核实村级债权债务工作是解决村级债务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搞好了,不仅会为化解工作理清思路,还可以通过对村级债权债务的清理核实,直接解决村级的一些不实债务,收到边清理、边化解的效果。债务的清理必须扎扎实实地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整个清理核实工作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
1、清理核实要把村级自查与县乡督查结合起来。每个村都要成立由村二委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和群众推荐的懂得财务的村民代表参加的自查工作小组,根据村级规模可确定5—7人参加。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参与村级自查工作的全过程。清理核实村级债权债务工作也可以由县级农业、财政、组织、宣传、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审计、人事、金融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会同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组成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组,开展驻乡进村的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集中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工作。
2、清理核实工作要与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结合起来。清理中,既要落实债务,又要回收债权,既要清理帐务,又要登记评估资产。凡发现不实的或已归还的债务要从村债务总额中剔除;凡债权能够冲抵债务的,要完善手续,及时充抵;对可以变现的集体资产,要集中讨论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属于村级的债务,要完全予以剥离;对债权单位或个人已撤销或者主动放弃追债要求的,要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
3、清理核实工作要与巩固化解债务成果结合起来。清理中,既要逐项登记每一笔村里的债权债务,又要针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帮助乡村基层建立和完善相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管理档案,建立有效的防止新增不良债务的机制,教育和引导乡村基层干部群众,增强大局观念、集体观念,维护农村基层政权,从思想上、制度上切实加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不断巩固化解债务的成果。
4、清理核实工作要与寻求解决村级债务的有效措施结合起来。清理工作是一项最直接、最具体的化解村级债务的基础工作,通过清理,可以更清楚地掌握和了解债务的结构和成因,更容易找到解决村级债务的措施和办法。要在清理中不断总结、研究化解村级债务的好方法,并加以推广和应用,务求这项工作取得更加实际的效果。
5、清理核实的范围和时间界限。清理核实的范围是村级组织(包括村民组)所有的债权债务。清理核实的时间界限是2001年12月31日以前所发生的村级债权债务。
6、清理核实的方法和步骤。清理核实工作中,要讲求工作方法,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意保护和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妥善处理清理核实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体方法和步骤是:
①培训清理核实工作组人员。要对工作组人员进行基本政策、业务知识、工作方法等短期培训,迅速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②进行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登记。统计表由省里统一制定下发,其内容主要有:债权部分,债务部分,用途和数额,债权人,债务人,债务本金、利息和利率等。(统计表样式附后)
③形成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情况报告制。每个工作组清理核实工作结束后,要以村为单位形成专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村级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债务的构成和主要原因;解决村级债务的初步意见;存在问题和建议。报告和统计表一并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县(市)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办公室。各市要将所在县(市)清理核实村级债权债务的情况报告和汇总后的统计表,于2002年10月20日前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各地的报告和汇总表,需经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后正式行文上报。
四、突出重点,勇于创新,积极稳妥处理村级债务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的意见》总体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化解措施等要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开拓思路,勇于创新,积极有效地解决村级债务问题。
1、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干部以及农民群众参与村级化债工作的积极性。各地都要注重引导、调动和保护好农民群众参与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用示范、引导的办法,向群众讲清化解村级债务的道理。增强农民依法纳税意识和履行应尽义务的自觉性,主动交纳合理尾欠,积极配合乡村干部做好债权债务臵换、合理清理尾欠偿债等化解工作。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及时还清借款、尾欠;党员、干部是债权人的,尤其是乡镇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降息或在原则范围内妥善解决的积极意见。村党支部、村委会是这项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各级党委、政府不能替代,村级组织要在乡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实行民主、公开的办法,重大问题要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及时报告债务化解进展情况。乡镇党委、政府是解决村级债务的第一责任人,要集中一段时间积极帮助、支持、指导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及时明确可予挂帐、划转和豁免的村级债务,同时研究多渠道解决的办法,采取配套措施全面推进,如切实加强农业税收附加、财政性村级补助资金和其他村级资金的管理,做到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因地制宜制定并村规划,减少村、组干部人数;采取由乡镇派驻村干部、减少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等办法,最大限度地节约支出。
县级党委、政府是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关键,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不断增强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问题突出的,要派得力干部下去指导开展工作。各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开展检查督促。对贫困村和债务规模较大的困难村,市委、市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对口支援、扶持等措施,帮助解决村级债务负担过重问题。
2、联系实际,把握重点。结合《意见》提出的化解措施,在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的基础上,首先对有条件、有能力化解的部分债务进行突破,掌握方法,积累经验,增强化解村级债务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理清本地区化解村级债务的重点措施。解决村级债务问题,一定要与当地的自然条件、集体收入和资产状况、债权等结合起来,认真调查研究,深入细致地分析化解方案,哪种措施适合本地区村级债务化解的,就采取哪种措施,哪种办法得到基层干部和群众认可的,就采取哪种办法,不要照搬照套,搞一个模式。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中,既要科学借鉴其他一些地方好的做法和经验,又要结合本地特点,大胆创新,寻求更加有效的解决措施,逐步推广。既要坚持先还本、后付息,先个人、后单位,先群众、后干部,先借款、后一般往来款的原则,又要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和激励措施,对债权人自愿放弃借款利息的、债权债务抵冲销债的等,要优先偿还。
3、因地制宜制定化解村级债务的措施。
清欠、回收债权。清欠、回收债权是解决村级债务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政策性强,各地一定要谨慎操作,切不可一刀切,搞强迫命令。对村集体一时难以偿还的债务,乡镇要帮助其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逐步偿还,决不能因收欠影响农户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确保农村经济稳定与发展的大局。对农户尾欠清理,要严格依照政策和法律稳妥进行,严格区分哪些尾欠符合政策规定,是合理的;哪些尾欠不符合政策,是不合理的。对合理尾欠,也要区别情况,充分考虑尾欠户承受能力,困难的,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减免、挂帐;数额大的,签订分期偿还协议;有能力不履行义务的,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予以清欠。对过去生产队、生产大队遗留的社员超支款,无论帐内帐外的,一律予以豁免。对公安部门已经确认死亡,或法律规定可以认定为死亡的农户尾欠和债务予以核销,对三代已不居住、生活、生产在行政村内,也不在行政村所在乡镇的农户,其尾欠和债务予以核销。农户所欠的经营性债务不在此核销范围。对乡村干部挪用、占用的款物,要严肃纪律,限期追回,并承担同期银行的贷款利息。
债权债务抵冲销债。对村内债务实行债权债务抵冲。对村欠农户款,农户欠村款,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提倡到村委会办理臵换手续,重新立据。干部、党员带头,自找对象,相互抵冲。
盘活存量资产。主要是对“四荒”资源、集体拥有的四旁植树和闲臵厂房、机电设备以及机井、小型灌溉设施、塘堰、树宕、村集体所有的活立木、机动地租赁收入、多余公房、闲臵的村办学校等,在核实存量的基础上,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定出标的,以公开方式拍卖、招租、承包等收取的现金用于还债。以村名义为企业借(贷)款形成的债务要区别处臵,对关停企业的资产,可采用出租、拍卖、转让的方式,用于抵债;对仍在经营的企业,结合企业改制,经债权人同意,可变债权为股权。在出租、拍卖、转让关停企业资产前,应当做好企业资产的评估和权属界定工作。集体资产评估结果应当按照权属关系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调息、降息。对过去村民间高息借款,在协商的基础上,从借款之日起,按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由乡镇经管站确认,统一换据清算,已经付息的高出部分,用于冲抵本金。
建立村级债务化解基金。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村级债务化解基金,用于村级债务的化解。基金来源可从以下渠道筹集:村集体收入提取,违纪、违规资金,各种扶持资金等。基金由乡镇农经站管理,分村建立专户,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确保专项用于村级债务化解。
五、部门协作,整体推进,确保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是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进入关键阶段,在当前农业效益不高、农民增收困难的形势下进行的。因此,这项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部门的配合、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像抓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一样,支持、协助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从大局和全局利益出发,积极参与村级债务化解工作,为化债工作在政策、资金、措施等方面提供支持。各级政府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拿出资金支持村级债务化解。
六、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1、切实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为确保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都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化债工作的监督检查;宣传部门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积极总结宣传正面典型,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抽调精干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化解村级债务阶段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加强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2、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级都要建立定时报告制度,掌握、解决村级债务工作进度,督促各地阶段性化债目标的实现。每季度,各市化债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省农委、省财政厅报告。
3、及时总结验收。每年年底前后,各市、县都要部署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进行通报,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动作迟缓、措施不力的,通报批评。
县控制和化解乡镇债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x政发„20**‟5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x政办发„20**‟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办法,坚决制止新债发生,努力化解旧的乡镇债务,切实提高乡镇财政的保障能力,确保乡镇政权的正常运转,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乡镇债务的控制和化解工作,主要通过乡镇政府的增收节支和县财政的补助奖励等措施,彻底化解20**年底前的政府运转赤字,严格控制其他政府性债务发生。
二、彻底化解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实现年内乡镇政府运转 “零赤字”
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制订债务化解计划,集中时间,积极稳妥地化解现有政府运转债务,实现全县乡镇政府运转“零赤字”。县政府将根据各乡镇政府的债务化解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定扶持。具体措施:一是各乡镇政府对“暂存款”挂账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统筹可用资金,冲减政府运转“赤字”;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化解政府运转性债务;三是对化解有困难的乡镇政府,县财政先予以暂借资金,用于偿还政府运转性债务,然后从乡镇财政超收分成奖励、土地整理等有关资金中分批扣回。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债务化解采取“以奖代补”政策。以20**年12月底县财政局调查情况为依据,对于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化解政府运转性债务实现“零赤字”的乡镇政府,县财政按化解数(剔除冲转部分)给予50%的奖励,今年年内全面化解的给予40%的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及其他债务化解;对已无政府运转赤字的乡镇政府,县政府给予5万元的奖励,此奖励资金可用于发放干部年终结余奖和弥补公用经费。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政府运转性债务化解工作,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消除政府运转赤字。县财政借给的化债资金、“以奖代补”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化解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和其他政府性债务。县政府将组织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各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化解情况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除追回财政资金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从20**年开始,各乡镇政府不得新增政府运转性债务,全面实现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零赤字”。对控制不力,当年有新增债务的乡镇政府,一律不得发放年终节余奖,各片区财务管理中心要加强监督,严格把关。对当年新增债务较大的乡镇要追究工作责任。
三、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新的乡镇债务发生
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将乡镇政府性债务纳入日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努力防范和控制新的不良债务。
(一)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举债行为
1、严格规范财政财务行为。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39号)规定,坚决纠正经济活动中各种不规范行为,从源头上制止新的乡镇债务发生。一是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弥补收支缺口;二是不得为企业贷款活动提供担保或抵押;三是不得大规模举债兴建工程;四是不得滞留、挪用支农、扶贫以及对村级组织的补助等资金;五是不得举债发放津贴、补贴及解决办公经费不足;六是不得铺张浪费或随意增加非经常性支出。
2、严格执行乡镇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各乡镇要认真按照量力而行、勤俭办事业的要求,适度控制建设规模,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管理,节约支出,防止发生过度的建设性债务。县政府设立乡镇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全县乡镇建设项目的管理。乡镇建设项目(包括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办公楼修缮、大宗设备购臵)立项、变更、调整,需经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后,报县政府乡镇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政府性建设投资审批部门必须严格把关,凡未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明确意见的,县发改部门不得列入项目建设计划,从而在源头上控制乡镇债务规模。各乡镇政府要在每月10日前向县政府乡镇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项目建设审批情况表,无新增项目的亦要“零报送”。www.xiexiebang.com 凡违反上述规定发生新债的,一经查实,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清理各类创建达标项目
今后县有关部门制订的各类创建达标工程项目必须报经县政府统一平衡、批准同意后方可下达,县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整合对乡镇的各类创建达标项目,要根据乡镇政府的实际财力量力而行,严格控制乡镇项目配套资金,切实减轻乡镇财政的资金压力。
四、健全制度,落实加强乡镇债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制度。对乡镇政府债务,在县政府统筹安排下,由县财政部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努力扭转多头举债、权债不清、调控不力的局面。县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资金审核,承担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责。未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
(二)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严格确定偿债责任单位,确保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并按合同规定按期还本付息。没有稳定、可靠资金作还债保障的项目,不得负债建设。
(三)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政府性债务报告制度,各乡镇政府要对本级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分类统计,定期编制报告,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财政部门备案。建立债务风险监测制度,以负债率(政府性债务余额与当年生产总值的比例)、债务率(政府性债务余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偿债率(当年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等为重点,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其中,负债率不得超过10%,债务率不得超过100%,偿债率不得超过15%。可支配财力是指本级政府剔除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经费外的预算内外资金。已突破上述比例的乡镇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各项指标降到限制水平以下。
(四)推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要把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臵,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措施,严格管理。要将政府性债务情况纳入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未按规定举借债务、违规对外担保、截留挪用债务资金、未按计划偿还债务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吴忠市区化解乡镇债务实施方案
近年来,市区乡镇、街道债务负担沉重,至2005年7月乡均负债达1400万元。这些负债长期不能化解,已成为困扰市区农村基层干部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但由于乡镇债务涉及面广,形成原因复杂,解决的难度很大。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化解乡镇债务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06‟74号)政策精神,现就市区切实化解乡镇债务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化解乡镇债务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的通知》(宁党发„2006‟8号),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要求,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强化农村基层政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宗旨,以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强化监管为途径,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积极化解,稳步推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2006年开始,力争用3-5年的时间将市区乡镇债务予以化解,每年化解乡镇债务25%-30%,争取2010年前实现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市区为主、市乡联动的原则。市区和乡镇都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制定分阶段化解的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乡镇债务化解工作。
2、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完善政策规定,规范操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市区实际出发,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加以推进。坚持依据账龄先群众后干部,先个人后单位,先还本后付息,严禁借新债还旧债。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依靠群众,发扬民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化解乡镇债务工作。债务的清查、化解债务方案的制定、审核结果的确认,都要经相关各方认可,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杜绝强行逼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落实债务主体,严禁把债务平摊到农户,防止把一些不合理的债务合法化。
二、化解乡镇债务的步骤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乡分别成立化解债务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制定政策、组织协调、日常化解及争取资金等工作;化解乡镇债务的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按照自治区的规定,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制定化解乡镇债务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化解债务的目标、任务、原则、步骤、措施、方法、组织、宣传等。方案要一管5年,直至彻底化解乡镇债务。
(三)清理核实,锁定债务。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检查审计,摸清底数、事项、账龄、性质,对债务进行认真界定,以审计后的结论对债务进行认定,建立分乡镇、分债权人的债务数据库。在清理界定的基础上,做好锁定债务工作。以乡为单位张榜公示,并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对公示后确认无误的实有债务逐项分类进行......四川省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促增长、保稳定、重民生的要求,保证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连续性,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只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未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历史性)债务的省份,要积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积极稳妥推进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作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农改[2009]20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农改[2009]21号)文件要求和省政府领导关于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指示精神,进行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认定是偿还债务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完成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认定程序后,才能进入债务偿还程序。因此,化解乡村债务必须坚持先清理后化解的基本原则,确保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债务真实、准确、完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范围
这次全面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乡村债务范围包括:2005年12月31前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外的基层政权机构场所建设债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等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除已化解的“普九”债务外,地处市政府所在市辖区的街道以外的小学和初中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为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而发生的用于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臵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债务;基层政权机构场所建设债务是为保障乡村正常运转办公场所建设形成的债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是乡村为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应对突发事件等形成的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是农业税未取消前,乡村干部为完成上级下达税费收缴任务,应对年度干部考核,替村民垫交农业税费形成的“上清下不清”债务。
二、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基本要求
扎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的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是做好债务偿还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挤掉债务“水分”,才能确保偿债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对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各地要按照国办发[2007]70号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3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摸清债务底数。对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要区分性质,分类处理。属于乡镇政府性债务的,要在地方政府性债务报表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核实底数,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框架统一管理;属于村级集体组织债务的,应充分发挥村民的监督管理作用,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民认可,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乡镇财政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要统一组织相关部门,逐笔清理核实,严格审计,剔除虚假、无效、违规债务,锁定债务数额。要加强监督,切实做到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确保债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用途分类管理。省级有关部门主要做好对各县(市、区)债务数据的审核,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抽查、复核、汇总,报省人民政府对县级上报的乡村债务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确认。
三、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为切实完成好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提出的有关化债工作任务,我省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由省综改办牵头,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对债务进行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县级政府要组织审计、财政、教育、农业、监察等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进行逐项、逐笔清理核实,切实把债务落实到债权人,不得遗漏。各项债务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剔除不实债务。在此基础上,建立债务台账和数据库,并及时分别将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分乡村两级按债务单位汇总上报(见附表)。其中扩权试点县(市)直接上报省审计厅、省综改办、省财政厅,其他县(市)通过市(州)汇总并附分县情况上报省审计厅、省综改办、省财政厅。全省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在县级政府组织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基础上,由省审计厅牵头组织重点抽查复核汇总,结果报省政府确认。各县(市)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债务情况,经省级重点抽查复核汇总并报省政府确认后,逐笔、逐项录入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臵的乡村债务监管系统。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外的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录入“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监管系统”。
全省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应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其中市、县级政府组织清理核实、审计锁定和汇总上报工作应于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省级重点抽查、复核、汇总工作于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保障措施
全面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乡村债务,是逐步化解乡村债务的重要环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立足社会稳定和农村发展大局,充分认识全面开展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看到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将工作摆上当前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审计、财政、教育、农业、监察、金融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理核实、审计锁定、检查督促工作。要深入基层调研,加强指导协调,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措施,及时解决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由于我省乡村债务总额大,涉及债权人多,地域分布面广,清理核实和审计工作量大,需要组织动员大量专业人员参加,各级财政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落实工作经费,专门用于开展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以促进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为确保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债务的真实、准确、无遗漏、不重复,杜绝虚假债务,省、市(州)、县(区)应建立全程跟踪督导、督察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把制止新债、化解老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化解措施。各地要建立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办事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从开展债权债务清理之日起,暂停支付借款及利息、转换借据凭证,待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完毕,经研究确认后,按有关程序和原则清收或清偿。对违反规定,擅自决定提前支付借款及利息、转换借据凭证的要严肃处理,并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严禁借新债还旧债。化解村级债务要从涉农债务着手,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把确属因用于乡村公益事业而造成对农民个人、乡村干部、乡村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工作放在突出位臵。要落实债务主体,严禁把债务平摊到农户,加重农民负担。要加强新闻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对不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破坏社会信用环境、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和人员进行曝光。各区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乡村债务化解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并将其纳入乡村干部年终的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保证消债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每年将对化解乡村债务工作成效明显的乡村给予表彰奖励。
㈡原则:化解乡镇债务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1、以乡镇为主的原则。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要求,各乡镇是债务人,也是化解债务的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承担起责任,制定分阶段化解的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乡镇债务化解工作;
2、依法办事的原则。要严格依法办事,完善政策规定,规范操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防止把一些不合理的债务合法化;
3、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锁定的乡镇政府债务,要分轻重缓急,优先解决“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等突出矛盾和重点债务;
4、公开公正的原则。要充分发动各方力量参与、监督化解乡镇债务工作。债务的清查、化解债务方案的制定、审核结果的确认,都要经过会议认真研究,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提高透明度,接受各界监督,积极稳妥地化解乡镇政府债务。
第5篇:机构改革总结
炎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总结
炎陵县编办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编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县里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认真落实《炎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圆满完成了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现将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改革后部门总体设置情况
改革后,炎陵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1个(县监察局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炎陵县政府独立的行政执法机构1个(不计入政府工作部门个数),未突破规定的工作部门限额。根据工作部门设置情况和县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的工作需要,进一步调整理顺了县政府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二、改革的主要做法
首先,深入开展调研,因地制宜制定方案。2010年3月份,市委、市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下来后,编办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抓好落实。为摸清现状,花费一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到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以及政府直属事业40多个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就机构设置、职能调整、领导职数等内容,充分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为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获取了第1一手的资料。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我县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炎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复,于9月份下发。
其次,准确把握政策,认真制定“三定”规定。根据省市关于制定“三定”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政府工作部门的实际情况,在“三定”制定过程中,我们遵循了以下几个原则。一是部门工作职责法定原则。我们按照责任明确、上下衔接、有利工作的要求,确定部门职责。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相应承担的责任,真正做到权责一致。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内设机构精简统一的原则。严格控制部门内设机构个数,要求各工作部门内设科室与省、市级的内设机构要上下衔接,但不搞一一对应,重点把握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责,科学设置内设机构,职能增加的部门内设科室可考虑适当增加1-2个科室来承担。对于职能减少的、职能分工过细、业务单一的通过减少科室或合并加挂牌子的方式解决,切实达到精简效能的目的。三是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核定编制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匹配的要求,科学确定部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对于职能调整和撤并的部门,原则上实行编制随职能走、人员随编制走。领导职数严格按照市编办《关于炎陵县政府工作机构领导职数的批复》(株编办
[2010]243号)规定确定。
第三,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改革。一是加强领导。为保
证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改革中,县里的主要领导经常过问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具体问题,为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改革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广泛宣传。工作中我们注意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干部都能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从而统一思想,自觉参与到此次改革中来。三是加强协调配合。为确保工作有序进行,首先,我们各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业务培训和指导,并及时与单位的“一把手”进行全面沟通,收集了各部门的“三定”草案。接着,编办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和我县的实际情况,对各单位的草案进行初步审核,确保“三定”更加科学规范。然后,以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三定”为大框架,按照“上下一致,职责相匹”的原则进行再次修改后提交给分管副县长征求意见。最后,把部门领导、编办、分管副县长通过后的“三定”提交编委会审定。“三定”规定下发后,及时要求各单位按照三定规定做好职能调整,更换牌子等工作。
三、攻克难点,改革工作稳妥推进
我县在实施改革过程中,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意图,坚持编制精简、领导职数不超任务不动摇。各个工作部门按照“三定”规定,严格执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落实,不存在随意增设内设机构,加挂牌子,提高机构规
格,超编进人和超配领导职数的情况;严格按照湘发
[2009]18号文件精神,规范领导干部“实改非”、部门领导党政分设的做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做到了耐心细致稳妥、有序推进。例如组织部门在干部调整时,配合机构改革实施,积极探索与推行党政“一肩挑”政策,目前我县的民政局、县发展与改革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已落实了局长、书记一肩挑。并按照人随职责走,编制随人走,整体合并或并入另一单位的,编制和人员整体划转,然后按有增有减的办法重新核定编制的原则,使改革工作顺利、稳妥、有序推进。
此次政府机构改革的特点体现在突出探索大部门体制、突出转化职能这个核心,突出强化部门职任。通过转变政府部门的职能进一步理顺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相互关系;通过推进大部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机构本身的能力和效率;通过强化责任,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不断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积极探索明确和强化责任的途径及方法;通过严格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加深了对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和备案制度的认识,从面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炎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1-7-4
第6篇:机构改革总结
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我局的机构改革工作本着精简队伍、优化结构、注重实效的原则,在保证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误的前提下,经过思想发动、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等几个步骤,已圆满完成了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现将我局机构改革工作情况做一总结。
一、基本情况:
我局的机构改革工作从去年11月初开始,至今年2月底全面结束,历时四个月,顺利完成了三定方案、人员分流、定职定岗等各项改革任务,实现了公务员队伍的平稳过渡与调整。目前,在职人员已定岗就绪,正认真地开始各项工作。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按区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原编制的30%进行精简,精简后的编制数为16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职数为3人,科级领导干部职数为6人,分流人员7人。改革后,我局内设机构由原来的5个科室精简为3个,将其中2个科室按职能相近进行合并原则进行了调整。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发动,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区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伊始,我局就已充分认识到了这次机构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此,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及时地学习和领会区有关机构改革的文件精神,首先在领导班子成员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水平。为了顺利推进改革工作,确保改革期间职工队伍的稳定,我局及时召开了机构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向全体职工传达
和解释有关文件精神,阐明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在全体职工中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在我局顺利推进这次机构改革提供了思想保证。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构改革落到实处
机构改革工作开始之时,恰逢我市今年的重点BB工 程——CC河整治工程启动,我局作为该项工程的业主单位,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但我局仍将机构改革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将改革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迅速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亲自挂帅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责成一名主管行政的副局长主抓此项工作。同时,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以保证机构改革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为目标,制定了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实施,从而为我局的机构改革工作提供了组织上和人员上的保证。
(三)认真做好“三定方案”工作,稳步推进机构改革
在这次机构改革工作中,我局积极贯彻江泽民总书记“行政管理体制要创新”的指示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努力在转变职能、创新体制上下功夫,转变观念、理清思路、扎实工作,而不是将机构改革仅仅停留在撤并机构、增减编制、调整人员上。在制定我局“三定方案”工作中,在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局党组深刻认识到:职能是一个部门存在的依据,也是一项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因此,加强部门的职能作用十分必要。BB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重要地位已得到全社会的普遍承认。但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BB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尤其在水资源短缺、水环境亟需治理等方面的问题会越来越突出,这与北京实现现代
化和“办奥”的要求相比,还有大量更艰巨的工作要做。在这种形势下,对于BB工作来说,关键是要转变传统的BB观念,实现农村BB向城市BB、工程BB向资源BB、传统BB向现代BB的转变,建立起符合首都发展要求的新型BB体系。在这一原则指导下,我局立足我区实际,依据我区《21世纪初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的要求,研究制定了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我局的职能和职责进行重新确定和调整,并根据职能和职责配置内设机构,确定人员编制。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我局的“三定”工作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在职能的确定和调整上,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并将这一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能加以突出和强化,将涉及水资源管理的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综合规划以及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地下水取水的核取、本区的地下水水质和水量的监测、再生水的利用以及全区的节约用水、水土保持等工作全部纳入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职能中,力求实现我区的水务一体化和水资源管理的统一化;
2、内设机构最优化。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我局将部分科室进行了合并,充实了部分科室的人员力量,使部分科室配置最优化,以求做到减员不减效;
3、人员更精简。机构改革后,由于人员编制减少了,每个人的工作量增加了,杜绝了过去部分科室人浮于事、各科室忙闲不均的现象。但机构改革后,仍存在一些问题不尽如人意,如:我区城市节水及城市防汛的职能仍未能划归我局行使,未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我区长期以来BB部门同城市节水部门和城市防汛部门的职能交叉问题,从而不能在全区全面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我局的人员状况本已远远满足不了实际工作的需要,在这
次机构改革中,按改革有关规定,我局只能保留16名工作人员,在1名纪检监察干部内部调配的情况下,除4位局领导,也只能有11名工作人员,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结构优化要求方面都远达不到要求,我局只能从现有人员中进行调整,没有空编再引进更加优秀的人才,对实现我局人才的合理流动,实现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目标有一定影响。但是,虽然存在这些不尽如人意之处,我局一定能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精神,充分理解和配合这次机构改革,顾全大局、克服困难、立足实际,努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认真地履行好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做好精简分流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精简编制、分流人员是这次机构改革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做好这一工作十分重要。为此,我局早动员、早安排,在机构改革开始之初,即及时召开全体职工动员大会,动员全体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讲党性、顾大局,在机构改革中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在做好重点分流人员的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思想政治工作为主,力求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教育大家正确处理党的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识大体、顾大局,服从组织决定。同时,我们坚持把解决分流人员的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分流人员一定的优惠待遇,妥善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对个别思想上一时想不通的同志,我们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从消除他们思想中的顾虑和后顾之忧入手,个别谈心、及时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针对性地做好化解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我局的分流人员都
能从思想上、行动上理解和支持改革,愉快地接受组织的安排,没有一人因精简分流而闹情绪、给组织出难题。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我局共有7名同志(含2名工勤人员)从现职位上光荣离岗和退休。为了体现局党组对他们的关怀和全局干部职工对他们多年来辛勤工作的诚挚谢意,元旦前夕,我局为他们举行了隆重的欢送会。同时,我们注意认真做好分流人员和在职人员的工作交接工作,确保人员离开而工作不断,使在职人员干得安心、分流人员走得舒心。由于政策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我局的精简编制、分流人员工作实现了顺利过渡,不仅稳定了职工队伍,也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定岗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定岗定员,优化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精简人员,优化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机构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为此,我局决心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以建设一支精干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目标,把机构改革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全局公务员进行全面调整,确保编制精简、保留骨干,把我局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逐步调整到合理状态。为此,对科级领导干部,我们全部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用。通过公开报名、现场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我局有4名年富力强、政绩突出的同志被选拔到科级领导干部岗位,其中2名为新任科级干部,进一步优化了我局中层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同时,对科级以下干部,我们通过合理轮岗方式进行全面调整,根据每个干部的特点,将他们充实调整到相应的岗位,以发挥他们的专长,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领导重视是我局顺利实现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改革需要上下联动、同步进行,任务繁重。同时,又必须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改革又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这都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因为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我局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并要求领导小组成员首先认真学习和领会全区的机构改革方案,吃透精神,透彻掌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及各项相关政策的要求,把思想统一到全区的机构改革方案上来。同时,根据区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和我局的实际情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大力推进,稳步实施,确保了我局这次机构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干部队伍结构有了很大改善,人员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我局在“三定”工作的基础上,运用竞争机制,将优秀的人才选拔到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上来,着力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同时,针对我局人员编制较少的特点,注重内部挖潜,因事设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力求实现减员增效。我局通过竞争上岗形式充实到科级领导干部岗位上来的4名同志,平均年龄34.5岁,其中3名为党员干部,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过去也都是我局各项工作中的骨干力量。机构改革后,我局的干部队伍更趋向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人员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三)、机构改革初见成效
机构改革搅活了我局的这潭水,事实证明,通过这次机构改革,我局获得了自身的健康发展,取得了实效,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改革措施的实施,新的用人机制和用人观念已在我局形成;二是通过竞争上岗,使得我局一些年轻的优秀干部能够脱颖而出,充实到领导干部岗位,不仅大大改善了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了人员素质,也大大激发了年轻干部的工作热情,调动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在他们的带动下,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的新气象正在我局蔚然成风;三是通过竞争上岗,我局的公务员普遍感到了紧迫感和危机感,增强了责任感,也增强了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的自觉性,开创性地开展工作。改革后,面对人员减少,工作量增加的新情况,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信心十足、干劲倍增,正在加紧筹划新一年的工作。
AA区BB局
200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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