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六五普法讲话稿
第1篇:六五普法启动讲话稿
广泛动员
高点启动
全力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在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五五”普法期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隆重的表彰,县委、常委、XX还将作重要讲话。这是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对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及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肯定,是对全县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极大鞭策和鼓励!受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委托,现在由我简要回顾我县“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我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我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和县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在县级各部的协作配合下,从2006年至2011年,我县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规划已顺利完成,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006年11月中旬,县委、县政府转发了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县委、政府两办印发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等五项制度的通知,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
1 了坚强保障。一是及时调整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充实了成员单位,明确了依法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全县现有各级各类普法依法治理机构735个,配有兼职工作人员1180名。二是进一步嘉庆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1500人的专兼职普法宣传队伍。治县办培训普法依法治理骨干3800人次。三是逐步落实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把普法经费按全县总人口0.3元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各部门也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单位实际,落实了一定的普法依法治理经费,保障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法制宣传的主要作用 一是服务政府依法行政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参政议政上下功夫,在做好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基础上,组织8名优秀律师免费为在靖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努力在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上下功夫。成立了“一事一法”法制宣传工作队,开展“项目未动、普法先行”等活动,把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贯穿于重点项目建设全过程。三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法制宣传上下功夫。围绕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开展“换届选举未动、法制宣传先行”活动;围绕创建省级卫生、园林
2 县城,开展对公民的品德、行为法治常识教育,围绕信访、缠访案件不断上升,开展“规范信访秩序、维护公民权益”专项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信访案件化解有机地结合起来。四是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八千举措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活动。通过向群众发送法律知识手机短信、给每个家庭发放法律知识手册、培训法律明白人等措施进行普法教育。五是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适时组织专题教育上下功夫。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着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一是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共创建“法律六进”示范单位55个,举办各类法制讲座、培训、知识竞赛280场次,展出宣传板面、图片1500块、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二是重视发挥媒体宣传功效。创办法制宣传电视节目30期,办刊栏目68期,普法网页40个。三是利用重要时段、重要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教育,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保日、“6.26”国家禁毒日以及“12.4”法制宣传日、法律颁布纪念日等积极看站法制宣传教育。四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普法渠道,联手移动、联通公司发送“弘扬法治精神、促进依法治国”主题短信,开办“法律知识、手机周报”等。五是创新形式、寓教于乐。编印通俗易懂、适应农村、城市、学生的“普法读本”和实用法律知识100问等普法资料,免费发放到群众手中。六是
3 组织法制文艺演出,共举办“平安中国、和谐靖边”法制文艺演出、“陕北说书”巡回演、“六个百”送法惠民巡回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22场次。
(四)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抓住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健全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等。组织了政府系列副科以上干部“两个条例”知识讲座,邀请在校法学专家在县党校对科技干部进行“监督法”培训,以及对拟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二是着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大力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间断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法律知识有奖竞赛和执法案件评查。全面提高公务员和司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能力。共有58个单位的330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三是着力提高青少年法制观念。全县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118名,开展法制讲座580期(次),举行“犯罪嫌疑人现身说法”活动8期次。在民乐园广场举办了中学生“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万人签字活动。共有5.7万名中小学生参与了“法律知识竞赛”,“大手拉小手,我与孩子共学法”和“模拟法庭”等活动。四是着力提高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观念。举办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班8期,受训人达2000人次。五是着力
4 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大规模培训轮训村级(社区)“两委”干部和大学生村官2400人次。在“三下乡”、集会、庙会等活动中,发放了大量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资料,深受群众的欢迎。
(五)学用结合,普法并举,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不断深化地方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治城市(县、区)创建活动,确立了2个乡镇、5个单位、一条街道为创建试点,召开了全县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推进会。二是进一步加强行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继开展了清理整顿规范执法文件实行办法“一站式服务”,以及税收执法、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活动,受到明显成效。三是进一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先后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法制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促进了农村、社区、企业和学校依法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
五年来,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这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认真监督的结果,也是各乡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县级各部门、各行业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级领导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对长期战斗在我县各条法制宣传战线上的同志表示情切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5 总结回顾“五五”普法的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的坚强领导、高度重视、指导监督是普法工作顺利推进的强大动力;各部门的主动工作、密切配合是普法工作全面开展的重要基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普法工作的核心任务;与时俱进、求实创新是普法工作突破发展的关键所在;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晰地看到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总体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部门之间、城乡之间差别较大,贴别是边远山区、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还存在一定空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效果还不够理想。二是一些部门单位的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一是有有待提高。三是少数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普法依法治理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二、广泛动员,高点启动,扎实有效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县城经济快速发展再进全国百强县的关键期。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
6 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省市党代表提出加快依法治省、依法治市进程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传播先进法治文化,提升全社会法律素养和法治精神,对于保障“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1月8日,县委、县政府以靖发【2011】X号文件转发了我县“六五”普法规划,10月X日县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决议》,9月18日,马宏玉书记主持召开了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体会议,听取了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工作汇报,研究通过了我县“五五”普法先进名单,调整了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筹备方案。这次会议室全县法制宣传教育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会的“预备会”。为我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启动和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同志们,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即将掀开新的一页。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紧急围绕靖边“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
7 治理念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靖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和谐稳定,为再进百强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完成“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明确“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主要任务 我县“六五”普法规划规定了三个方面十二项任务: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通过大力学习宣传,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
一、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等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摄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等法律法规,以此促进全社会法治文化建设。二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提高法治意识,营造法治环境。借鉴政法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经验,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
8 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法治精神落实到立法、普法、司法、法律监督和公民行为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从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做起,带头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理;培育公民积极的法治意识,在全社会树立、现先进、科学、文明的法治价值观,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推出精品、创出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大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力度,加快依法治县进程。继续深入“法律六进”主题活动。重点是要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践性。利用重点时段、重要活动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和一些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德纪念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
9 治理工作,着力抓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第二、要明确“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
“六五”普法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尤其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要继续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党委政府要将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联合联合协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真正落实课堂法制教育。要以学校教育和管理为主导,重视家庭教育和留守儿童教育,发挥共青团、关工委等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三要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要
10 加强对公务员通过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其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考试作为持证上岗的重要内容。四是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联合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把法制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对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五是扎实开展农民发自宣传教育。要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农村“两委”会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
第三、对“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五点要求
11 “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领导。各乡镇、各部门的负责同志,一定要承担起领导责任,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完成。
(一)明确工作步骤,扎实有效推进。一是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各部门在这次大会之后,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抓紧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报治县办。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宣传动员骨干培训工作,全面启动“六五”普法。二是组织实施阶段,今年11月至2015年,各乡镇、各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得到贯彻落实。2013年进行中期检查总结和表彰,并迎接省上的检查督导。三是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要在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治县办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总结,迎接全省、全国检查验收。
(二)完善组织机构,创新体制机制。各乡镇、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考核和成员联席会议,12 信息报告反馈,重大活动报告等制度。人大要按照《决议》要求,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治县办要负责组织、协商、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并加强工作机制的创新。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起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创新社会管理,加速能力大普法工作格局。要按照中政委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形成部门、行业、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协作配合”,由上到下、由点连线,由板块到全面覆盖全社会的大普法格局。在纵向覆盖上,由组织、宣传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各部门牵头统揽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教育、工青团、综治等部门牵头统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工商、经发局、中小企业促进局等部门牵头统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农业、民政部部门牵头统揽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等。在横向覆盖上,要利用法治建设的平台,深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要以活动为载体,抓主题宣传;以学校、家庭、媒体为阵地抓基层宣传;以舆论为导向,抓社会宣传;以法律工作者队伍为依托,抓深入宣传。形成城镇、乡村、基层三个层次的横向覆盖,大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治县办、司法局要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阶段
13 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四)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媒体宣传。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多、任务重,这些目标任务能否实现,关键在普法队伍的质量和素质,因此,要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加强对普法骨干队伍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其工作水平;要充分发挥好舆论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加强媒体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志们,我县的“六五”普法规划已启动实施,我们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规划和《决议》精神,组织实施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进社会稳定,大力推进法治靖边建设,为实现“实力靖边、开放靖边、魅力靖边、幸福靖边”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2篇:六五普法动员讲话稿
在“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同学们:
2011年是“六五”普法工作实施的重要一年,为争取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取得好的成绩步提高我校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学校召开了这次会议。今天会议的主题是:“总结„五五‟普法工作成绩及经验,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校”。下面我就学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过去五年,学校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我校“五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我校在全校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五五”普法工作,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普法工作机构队伍、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学校高度重视普法工作,调整、充实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五五”普法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和奖惩制度。“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校制定或修订规划制度34个,并汇编成册。我校通过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的机构队伍、规划制度,形成全方位工作格局,为推进“五五”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学生学法用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普法学习是依法治校的基础工作。校党委每年都以工作要点的形式安排年度学习计划,根据国家“五五”普法精神的要求,将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每学年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职员工政治学习、学生素质教育中。学校制定有对各类学习检查、考核的办法,将学习的成效作为领导干
部、教职员工考核的标准之一。同时,除了从制度上保证经常性的学习外,我校还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普法学习,切实保证法制学习正规化、制度化。首先是校党委中心学习组带头学法,作广大干部和教职工的表率,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其次是校党委把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学习作为重点来组织,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再次是广大教职工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
(三)普法工作阵地进一步健全发展,形成了普法工作的氛围 “五五”普法以来,学校加强阵地建设,逐步建成了“政治理论课”主阵地、教育阵地、文化阵地、舆论阵地、普法实践基地五个普法工作阵地。学校依托这些阵地,拓宽了“五五”普法工作的渠道,在全校形成了普法工作氛围增强了广大青年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学生将所学的知识技能运用于实践的能力。
(四)学用结合,普法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形式
“五五”普法以来,我校除充分利用重要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文艺演出、广告宣传、模拟法庭、参观考察、法律知识竞赛、宣传栏、图片展、演讲比赛、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深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外,还在普法工作中根据情况不断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力使普法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和行业特色,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五)学以致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五五”普法中我校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依法管理的实际水平有显著提高。“五五”普法以来我校坚持“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将
普法教育与学校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注重把普法工作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军事训练、校务公开等工作联系起来,在实际工作中开展普法教育、解决问题。实践证明,这种联系学校工作,联系群众关心的问题,联系群众切身利益去学法用法的好方式效果明显。
二、准确把握“六五”普法精神实质,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部署抓好学校“六五”普法工作,学校各级普法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划》要求的各项目标、任务,准确把握“六五”普法规划的精神实质,切实配合好学校普法办的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并重,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学校改革发展,为学校迎评促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制环境,力争在“六五”普法中取得更为优异的成绩。
三、进一步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几点要求
总结我校几年来普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在“六五”普法中我们应扬长避短,发扬以前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力争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现就进一步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加强学习,全面提高学校教职员工和青年大学生的法律素质
第一,要进一步抓好校党委中心组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等,提高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法制理论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第二,要进一步抓好学校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要把抓好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列为学校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培训处级干部的法律意识带动全校的普法工作,从而提高全校依法治教、依法管理,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要进一步抓好教职员工的法制教育。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要将教师学法用法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要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教学业务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教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当好“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第四,要进一步抓好青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开展法制教育。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充分利用学校“政治理论课”教学加强与学生就业、创业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使之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继续创新“六五”普法工作的形式、方法,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在“六五”普法中,我们应继续创新普法工作的形式、方法,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积极探索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应该寻求一些与学校情况相符合的,能够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学校特色、学校风格的,合情合理合法,入耳入脑入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在“六五”普法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三点:一是继续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二是在全校师生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三是致力于全面构建和谐校园;四是把普法教育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
(三)加强领导,把“六五”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要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学校普法办要按照“六五”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每年的普法工作计划,年终要做好年度普法工作总结,使普法工作有序展开。
二是要健全领导小组。学校“普法”领导小组已作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也要根据人员和工作变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充实,并将名单上报校普法办。各级领导小组必须担负起相应的普法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责任。
三要保障工作条件。学校普法机构都要在年度公用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同时,要保证普法工作机构队伍必备的工作条件。
四要建立激励机制。“六五”普法结束时,要像“五五”普法一样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该批评的要批评,该通报的要通报,实行责任追究。要把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的情况,纳入对领导干部和单位的绩效考核指标。
同志们、同学们,我们抓好“六五”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因此,我们必须创造性地求真务实抓落实,不断解决新问题、适应新形势、开创新局面,依法推进学校“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县教育的发展作出贡献。谢谢大家!
第3篇:“六五”普法启动讲话稿
心妙学校“六五”普法启动讲话稿
唐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县已经连续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从今年起到2014年,将实施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县委、县政府已经转发了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发〔〕8号),县人大常委会还将专门作出决议。根据中、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又决定召开这次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五五”普法经验,部署“六五”普法工作。这标志着我县“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刚才,县委、县政府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县“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阐述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对新形势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县政府普法办公室就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如下发言:
一、我县“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至,我县实施了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五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收到了良好成效。
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为了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普及率,全县共建立了有3000多名比较稳固的法制宣传骨干队伍,另有1000多名各级各类人员从事第一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5万名普法对象都程度不同地接受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普法教育,宪法和法律意识逐步提高。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各级都建立和坚持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等一系列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每年至少一次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得到强化。以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全县各级共分期分批组织公务员法制培训万余人次,行政执法培训2千余人次,依法履职和依法服务、管理社会的能力逐步提高。
青少年尤其是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得到加强。全县基本形成了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律、纪律三位一体教育齐抓共管、联手推进的格局。中小学校全面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95%的学校落实了法制教学计划和法制教育报告会制度。
法制宣传的大网络、大格局初步形成。建立了面上宣传宪法和基本法律与各行业宣传专项法律相结合的纵横交错的宣传网络,基本做到了电视上有影、广播电台上有声、报刊上有板、网络上有页。常年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活动,以喜闻乐见形式,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在城镇和人口密集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日、周、月和各种纪念日、法律实施日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扎实有效推进。在地方依法治理上,主要抓了法治政府建设和规范行政行为工作,通过清理行政审批、规范行政许可、严格行政执法和实行政务公开等,推进依法行政;在行业依法治理上,主要组织了工商、税务、公安、交通、旅游、环保、农业、林业、国土资源、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等11个方面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了“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在基层依法治理上,主要抓了各类点示范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和形成。通过五个五年规划共25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践,我县已经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检查,政府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党委宣传、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联系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各方面和
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这种体制和机制,已经发挥并将继续发挥在搞好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回顾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历程,我们深切体会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组织和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是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保障;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条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组织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然要求。
应当看到,我县“五五”普法还存在一些不足: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特别是在农村,尚有一定的盲区、死角,对量大面广的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任务还十分艰巨;对非在校的社会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还不大,责任落实还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不够重视,没有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应有位置,有流于形式的现象;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人员缺乏,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极其紧缺,致使一些工作无力开展。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重视改进和争取解决。
二、充分在连续25年不间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且取得非凡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对于保障我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贯彻落实所蕴涵的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五个统筹”等原则要求,而这些都需要用法治予以保障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十二五”规划,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既要靠正确的思路来统领,也需要靠完备的法制作保障。我县“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并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纳入其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对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对于解决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的重要保障。从现在开始,我县经济社会进入了加快发展的新阶段。这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在全县开展了创建“平安”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促成良好的法律素质,正确的法治观念,对于依法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开展的各项依法治理工作,就是人民群众通过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依法管理公共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创造性的法治实践活动,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生动实践。只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依法治理,才能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法治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又是法律文化的集中反映。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法治文明,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任务。在各种思想文化相互影响、思想观念日趋多样、价值观念日趋多元的情况下,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社会主义的价值信念、行为准则和道德良知渗透到法律规范中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准和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三、努力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县委、县政府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要求、步骤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是指导全县“六五”普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一定要全面抓好实施工作。根据规划提出的要求,要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增强广大公民特别是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目前,在政法系统进行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始收到了明显成效。“六五”普法期间,要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努力使全县公民特别是公务员队伍,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素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在学习宣传宪法的同时,深入开展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在坚持全民普法基础上,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的对象是一切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一要围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正确使用权力和权力监督约束意识;二要围绕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加强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三要围绕培养和提高法制观念,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促使及早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四要围绕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五要围绕提高基本法律素质,加强对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培养权利义务统
一、遵守法律和民主自治、依法维权观念,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利于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以扎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一要根据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实际,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突出抓好依法专项治理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二要全面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努力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三要大力建设平安乡镇,积极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校园、法治企业,典型带动,推进全局。
(五)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搞好宣传阵地建设。一要采取各种形式,综合利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宣传教育资源,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二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作用,新闻媒体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三要积极开展法制文艺创作,继续抓好板报、宣传栏、永久性标语等宣传,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四要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日、宣传周、法律实施纪念日、重大节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通过形式创新和阵地建设,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和形成。通过五个五年规划共25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践,我县已经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检查,政府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党委宣传、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联系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各方面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这种体制和机制,已经发挥并将继续发挥在搞好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回顾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历程,我们深切体会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组织和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是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保障;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条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组织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然要求。
应当看到,我县“五五”普法还存在一些不足: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特别是在农村,尚有一定的盲区、死角,对量大面广的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任务还十分艰巨;对非在校的社会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还不大,责任落实还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不够重视,没有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应有位置,有流于形式的现象;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人员缺乏,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极其紧缺,致使一些工作无力开展。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重视改进和争取解决。
二、充分在连续25年不间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且取得非凡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对于保障我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贯彻落实所蕴涵的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五个统筹”等原则要求,而这些都需要用法治予以保障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十二五”规划,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既要靠正确的思路来统领,也需要靠完备的法制作保障。我县“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并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纳入其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对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对于解决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4篇:六五普法启动讲话稿
篇1:六五普法启动讲话稿
广泛动员 高点启动
全力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五五”普法期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隆重的表彰,县委、常委、xx还将作重要讲话。这是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对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及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肯定,是对全县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极大鞭策和鼓励!受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委托,现在由我简要回顾我县“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我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我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和县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在县级各部的协作配合下,从2006年至2011年,我县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规划已顺利完成,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006年11月中旬,县委、县政府转发了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县委、政府两办印发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等五项制度的通知,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
了坚强保障。一是及时调整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充实了成员单位,明确了依法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全县现有各级各类普法依法治理机构735个,配有兼职工作人员1180名。二是进一步嘉庆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1500人的专兼职普法宣传队伍。治县办培训普法依法治理骨干3800人次。三是逐步落实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把普法经费按全县总人口0.3元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各部门也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单位实际,落实了一定的普法依法治理经费,保障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法制宣传的主要作用 一是服务政府依法行政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参政议政上下功夫,在做好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基础上,组织8名优秀律师免费为在靖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努力在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上下功夫。成立了“一事一法”法制宣传工作队,开展“项目未动、普法先行”等活动,把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贯穿于重点项目建设全过程。三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法制宣传上下功夫。围绕农村“两委会”换届选举、开展“换届选举未动、法制宣传先行”活动;围绕创建省级卫生、园林
县城,开展对公民的品德、行为法治常识教育,围绕信访、缠访案件不断上升,开展“规范信访秩序、维护公民权益”专项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信访案件化解有机地结合起来。四是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八千举措抓化解、力促三秦大和谐”活动。通过向群众发送法律知识手机短信、给每个家庭发放法律知识手册、培训法律明白人等措施进行普法教育。五是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问题,适时组织专题教育上下功夫。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着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一是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共创建“法律六进”示范单位55个,举办各类法制讲座、培训、知识竞赛280场次,展出宣传板面、图片1500块、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二是重视发挥媒体宣传功效。创办法制宣传电视节目30期,办刊栏目68期,普法网页40个。三是利用重要时段、重要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教育,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保日、“6.26”国家禁毒日以及“12.4”法制宣传日、法律颁布纪念日等积极看站法制宣传教育。四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普法渠道,联手移动、联通公司发送“弘扬法治精神、促进依法治国”主题短信,开办“法律知识、手机周报”等。五是创新形式、寓教于乐。编印通俗易懂、适应农村、城市、学生的“普法读本”和实用法律知识100问等普法资料,免费发放到群众手中。六是
组织法制文艺演出,共举办“平安中国、和谐靖边”法制文艺演出、“陕北说书”巡回演、“六个百”送法惠民巡回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22场次。
(四)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抓住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健全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等。组织了政府系列副科以上干部“两个条例”知识讲座,邀请在校法学专家在县党校对科技干部进行“监督法”培训,以及对拟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二是着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大力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间断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年度培训,法律知识有奖竞赛和执法案件评查。全面提高公务员和司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能力。共有58个单位的3300多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三是着力提高青少年法制观念。全县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118名,开展法制讲座580期(次),举行“犯罪嫌疑人现身说法”活动8期次。在民乐园广场举办了中学生“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万人签字活动。共有5.7万名中小学生参与了“法律知识竞赛”,“大手拉小手,我与孩子共学法”和“模拟法庭”等活动。四是着力提高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观念。举办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班8期,受训人达2000人次。五是着力
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大规模培训轮训村级(社区)“两委”干部和大学生村官2400人次。在“三下乡”、集会、庙会等活动中,发放了大量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资料,深受群众的欢迎。
(五)学用结合,普法并举,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不断深化地方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治城市(县、区)创建活动,确立了2个乡镇、5个单位、一条街道为创建试点,召开了全县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推进会。二是进一步加强行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继开展了清理整顿规范执法文件实行办法“一站式服务”,以及税收执法、扫黑除恶等专项整治活动,受到明显成效。三是进一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先后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法制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促进了农村、社区、企业和学校依法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
五年来,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这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认真监督的结果,也是各乡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县级各部门、各行业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级领导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对长期战斗在我县各条法制宣传战线上的同志表示情切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篇2:六五普法启动讲话材料
树立法治理念 弘扬法治精神
为南京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杨 卫 泽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六五”普法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市“五五”普法工作,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对“六五”普法进行动员部署,意义重大。刚才,缪蒂生厅长受中宣部、司法部委托,向我市颁发了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奖牌,这是对我市普法工作和“法治南京”建设的极大鼓舞和有力鞭策。志伟同志对我市“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珠宝同志宣读了表彰决定,三位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听了很受启发。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适应新形势,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持久开展普法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是“法治南京”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了五个普法“五年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尤其是“五五”普法以来,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大局,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及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实现了“四个明显提升”。一是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大局的作用明显提升。围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开展系列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促进了全
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二是全民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提升。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效应,引领和带动全民普法工作深入推进。三是普法教育特色化和影响力明显提升。打造出“法律人在行动”、“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宣传员”等特色品牌,南京普法知晓率达90%以上。四是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区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成率达92.3%,全社会依法办事的氛围逐步形成。今年5月,我市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城市,实现了“四连冠”,成绩得来不易。在此,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向长期工作在法制宣传教育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问候,向积极支持参与“法治南京”建设的社会各界表示感谢!
党中央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普法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省委罗志军书记、李学勇省长也专门就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要求,这为我们做好新时期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前不久,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和省“六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南京实际,制定了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市人大常委会也相应作出决议。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抓好规划组织实施。
“六五”普法时期,是南京向“第二个率先”迈进的突破期,是我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也是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建设“法治南京”的关键期。法制宣传教育的地位更加突显,任务更加繁重。我们要深刻把握当前的新形势、新特点,充分认识法制宣传工作的新责任、新使命,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南京普法工作新局面。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客观需要。现代化是一个由传统人治社会到现代法治社会多层面、全方位、动态化的社会进步变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包括了以市场经济为标志的经济现代化,也包括了以民主法制为标志的法治现代化。“十二五”时期,南京要实现经济转型发展、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安居乐业,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南京”,既是实现我市“十二五”发展各项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必须把普法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形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为实现在全省“两个率先”中带好头,在转型升级上作示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是提升城市文明和市民素质的有效途径。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社会是人民梦寐以求的政治理想,法治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环境
优劣的重要标准。在全国文明城市七大类指标中,法制环境是重要指标之一,直接体现了城市文明水平的高低。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和2014青奥会举办城市,南京在法治环境的营造和依法治理水平上,理应瞄准世界标杆,理应树立更高追求,理应走在全国城市前列。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深化普法工作,大力倡导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努力把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形成全社会共同的法治自觉。
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是实现和谐稳定争第一目标的基础工程。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南京是全省政治中心,南京和谐稳定,全省才能和谐稳定。当前,我们正处于转型升级、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呈现出城市系统的复杂性与社会变动的深层性双重因素,历史遗留问题与社会新生矛盾双重压力,建设文明城市与办好青奥盛会双重考验,发展出实绩与群众得实惠双重现实挑战等“四个交织并存”。要实现和谐稳定争第一的目标,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处理问题的能力,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在根本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长治久安。
二、立足新起点,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升“法治南京”建设整体水平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之年,全市上下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里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最新要求上来,迅速行动起来,掀起普法宣传新热潮,以深化法治建设确保“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完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治南京”建设为目标,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丰富法治文化,全面推进法治实践,为我市在全省“两个率先”中带好头、转型升级上作示范,争当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三个第一”,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夯实法治基础。目标要求是:做到“三个全国领先”,即在法制宣传实效上全国领先,确保城镇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分别不低于95%和90%,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风尚。在普法品牌创建上全国领先,积极探索创新一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的工作品牌和有重大影响的典型经验。在城市法治化整体水平上全国领先,充分展示南京法治文明良好形象,确保实现全国普法先进城市“五连冠”。
按照这个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全力推动我市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突出抓好“四项重点”:
一是加强宣传,为普及法律意识,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以公民法律意识的生成为前提和基
篇3:在全县六五普法启动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镇“六五”普法启动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镇“六五”普法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镇“五五”普法工作,对“六五”进行动员部署,意义重大。在此,我谨代表镇党委镇政府向长期以来辛勤工作在法制宣传教育战线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六五”普法的重大意义
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当前,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转型发展,法律实施的任务更加凸显,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日趋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镇各个部门一定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努力推动我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是推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十二五”时期是我镇经济建设与
转型的关键时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十二五”规划的攻坚时期,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深层次矛盾不断凸显的敏感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我们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使广大干部和公务员更加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增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依法经营的意识,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使全镇群众进一步掌握法律知识,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依法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为保障和促进我镇“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现实需要。今年以来,党中央在深入分析我国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作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既是在新形势下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战略部署,也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镇社
会建设与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这就更需要我们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这一全新课题,大力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善于通过法律调节规范社会关系和行为,从治领域探索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方法和途径,切实把社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是维护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今后五年是我镇大建设、大发展的关键时期。保持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对我们集中精神搞建设、加快崛起赶超,至关重要。当前,全镇社会大局总体平稳,但是引发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经济领域中的企业改制、涉企环保、劳资纠纷问题;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移民安置问题;社会治安中黄、赌、毒问题;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问题,以及特殊群体和信访重点对象的稳控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在当前发展的关键期,群众的利益诉求如得不到妥善处理,必然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要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就必须深入持久开展普法工作,扎实推进依法
治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着力提高各级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利益关系、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切实增强执法司法人员法律素养、捍卫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在根本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长治久安。
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力抓手。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资本总是“嫌贫爱富”的,对环境的选择也是这样,资本总是往环境的“洼地”流动。当前,我们要跨越发展、后发赶超,离不开良好的发展环境,而法治环境就是最关键的软环境。特别是在信息化、全球化背景下,我们要赢得发展优势,必须通过法治建设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法治程度可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57%的无形资本价值。可见,法治环境已成为一个地方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推进“法治会同”建设,就是抓发展的软环境,就是抓会同发展的长远竞争力。
二、扎实推进“法治东六”建设进程
会上下发的我镇“六五”普法《规划》,对“六五”
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组织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普法工作和“法治东六”建设任务落实到位。
1、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要促进工作、促进发展。要把宣传教育与工作实际、发展实践结合起来,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一是要紧扣保增长开展宣传教育。服务发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中心任务。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必须围绕科学发展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要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两型社会”建设。要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促进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二是要紧扣保民生开展宣传教育。党中央提出 篇4:县领导六五普法启动讲话
在全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
普法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暨“六五”普法启动大会,传达贯彻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县“五五”普法工作,正式启动和全面部署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亲切问候!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自1986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已先后组织实施了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特别是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以来,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蓬勃开展,全体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全国百强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县“五五”普法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启动之年。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转型发展,法律实施的任务更加凸显,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
求日趋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传播先进法治文化,提升全社会法律素养和法治精神,营造理性、平和、有序、包容的社会环境,对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搞好全县“六五”普法工作,我提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是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我国的普法工作从1986年正式开始,从“一五”普法期间带有启蒙性质的法制宣传教育到“五五”普法期间“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人心,普法工作伴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初,吴邦国同志代表中央正式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与此同时,如何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就显得更为突出、更为紧迫。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强调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
力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第二,搞好“六五”普法工作,是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程。依法治国是党在新形势下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进行的新探索,它表明了党对治党治国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实现依法治国,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认真学习和熟悉法律,始终不渝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需要把法律交给人民群众,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有序地参与法治实践,使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想。只有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学法、守法、护法,才能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才能加快依法治国进程。
(三)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保障。“十二五”期间,是我县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同时我县要实现重返全国百强县的目标,机制体制改革的任务非常艰巨,这也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要适应“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管理中的预防性、基础性、先导性
作用,紧密结合“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使广大干部和公务员更加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使全体公民进一步掌握法律知识,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依法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为保障和促进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只有加强普法工作,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才能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二、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推动全县“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县委、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实施意见》,对“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组织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中心,把握关键,改进方法,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第一,围绕中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今后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努力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不断提高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政法系统要充分发挥执法主力军的作用,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基层组织要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民主法制水平。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二,突出重点,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特色。抓重点、解难题、促全局,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一条成功经验。“六五”普法要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和广大干部群众的需要,重点抓好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通过优质的法律宣传服务,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通过优质的法律宣传服务,进一步提高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依法维权和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三,把握主体,夯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基层基础。普法活动是一项社会性活动,其广泛性是一个重要特征。普法面 篇5:“六五”普法启动讲话稿
心妙学校“六五”普法启动讲话稿
唐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县已经连续实施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从今年起到2014年,将实施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县委、县政府已经转发了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发〔〕8号),县人大常委会还将专门作出决议。根据中、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又决定召开这次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五五”普法经验,部署“六五”普法工作。这标志着我县“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刚才,县委、县政府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县“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阐述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对新形势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县政府普法办公室就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如下发言:
一、我县“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至,我县实施了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五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收到了良好成效。
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为了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普及率,全县共建立了有3000多名比较稳固的法制宣传骨干队伍,另有1000多名各级各类人员从事第一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5万名普法对象都程度不同地接受了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普法教育,宪法和法律意识逐步提高。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各级都建立和坚持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等一系列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每年至少一次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得到强化。以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全县各级共分期分批组织公务员法制培训万余人次,行政执法培训2千余人次,依法履职和依法服务、管理社会的能力逐步提高。
青少年尤其是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得到加强。全县基本形成了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律、纪律三位一体教育齐抓共管、联手推进的格局。中小学校全面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95%的学校落实了法制教学计划和法制教育报告会制度。
法制宣传的大网络、大格局初步形成。建立了面上宣传宪法和基本法律与各行业宣传专项法律相结合的纵横交错的宣传网络,基本做到了电视上有影、广播电台上有声、报刊上有板、网络上有页。常年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活动,以喜闻乐见形式,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在城镇和人口密集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日、周、月和各种纪念日、法律实施日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扎实有效推进。在地方依法治理上,主要抓了法治政府建设和规范行政行为工作,通过清理行政审批、规范行政许可、严格行政执法和实行政务公开等,推进依法行政;在行业依法治理上,主要组织了工商、税务、公安、交通、旅游、环保、农业、林业、国土资源、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等11个方面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了“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在基层依法治理上,主要抓了各类点示范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和形成。通过五个五年规划共25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践,我县已经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检查,政府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党委宣传、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联系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各方面和
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这种体制和机制,已经发挥并将继续发挥在搞好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回顾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历程,我们深切体会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组织和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是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保障;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条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组织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然要求。
应当看到,我县“五五”普法还存在一些不足: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特别是在农村,尚有一定的盲区、死角,对量大面广的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任务还十分艰巨;对非在校的社会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还不大,责任落实还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不够重视,没有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应有位置,有流于形式的现象;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人员缺乏,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极其紧缺,致使一些工作无力开展。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重视改进和争取解决。
二、充分在连续25年不间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且取得非凡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对于保障我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贯彻落实所蕴涵的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五个统筹”等原则要求,而这些都需要用法治予以保障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十二五”规划,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既要靠正确的思路来统领,也需要靠完备的法制作保障。我县“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并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纳入其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对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对于解决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的重要保障。从现在开始,我县经济社会进入了加快发展的新阶段。这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在全县开展了创建“平安”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促成良好的法律素质,正确的法治观念,对于依法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开展的各项依法治理工作,就是人民群众通过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依法管理公共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创造性的法治实践活动,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生动实践。只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依法治理,才能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法治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又是法律文化的集中反映。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法治文明,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任务。在各种思想文化相互影响、思想观念日趋多样、价值观念日趋多元的情况下,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社会主义的价值信念、行为准则和道德良知渗透到法律规范中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准和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三、努力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县委、县政府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对象要求、步骤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是指导全县“六五”普法的纲领性文件,我们一定要全面抓好实施工作。根据规划提出的要求,要着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增强广大公民特别是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目前,在政法系统进行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始收到了明显成效。“六五”普法期间,要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努力使全县公民特别是公务员队伍,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确保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素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要在学习宣传宪法的同时,深入开展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在坚持全民普法基础上,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的对象是一切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一要围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正确使用权力和权力监督约束意识;二要围绕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加强公务员尤其是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三要围绕培养和提高法制观念,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促使及早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四要围绕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五要围绕提高基本法律素质,加强对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培养权利义务统
一、遵守法律和民主自治、依法维权观念,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利于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以扎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一要根据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实际,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突出抓好依法专项治理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二要全面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努力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三要大力建设平安乡镇,积极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校园、法治企业,典型带动,推进全局。
(五)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搞好宣传阵地建设。一要采取各种形式,综合利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宣传教育资源,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二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作用,新闻媒体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三要积极开展法制文艺创作,继续抓好板报、宣传栏、永久性标语等宣传,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四要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日、宣传周、法律实施纪念日、重大节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通过形式创新和阵地建设,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和形成。通过五个五年规划共25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践,我县已经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检查,政府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党委宣传、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联系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各方面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这种体制和机制,已经发挥并将继续发挥在搞好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回顾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历程,我们深切体会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组织和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是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保障;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条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组织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必然要求。
应当看到,我县“五五”普法还存在一些不足: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特别是在农村,尚有一定的盲区、死角,对量大面广的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任务还十分艰巨;对非在校的社会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还不大,责任落实还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不够重视,没有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应有位置,有流于形式的现象;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人员缺乏,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极其紧缺,致使一些工作无力开展。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重视改进和争取解决。
二、充分在连续25年不间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且取得非凡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对于保障我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贯彻落实所蕴涵的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五个统筹”等原则要求,而这些都需要用法治予以保障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十二五”规划,保障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既要靠正确的思路来统领,也需要靠完备的法制作保障。我县“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并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纳入其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对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对于解决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5篇:六五普法领导讲话稿
六五普法领导讲话稿
【篇1:六五普法动员大会领导讲话】
“六五”普法动员大会领导讲话 同志们:
今年是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元年。按照要求,今天举行一个动员会,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自2011-2015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部署。
一、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五五”普法工作的总结“五五”普法期间,厅机关及各直属单位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六五”普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专门成立了厅机关“五五”普法工作和依法治厅领导小组,配备了普法工作人员,落实了普法经费,制定年度计划,把普法工作纳入每年的重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落实责任。直属各单位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形成了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的宣传工作网络,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干部学法用法活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厅将法制学习作为理论学习、政治学习和廉政教育等各项活动的重要内容,经常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政治学习等形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利用《物权法》、《城乡规划法》以及地方性法规出台之际,聘请专家辅导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利用重大典型案件组织干部观看电视专题片,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纪国法意识。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我厅干部法律意识不断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得到提高,特别是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办事的理念逐渐形成。五年来,我厅共收到被复议案件和被诉讼案件30余宗,没有一宗因实体原因被败诉或被撤销的案件发生。
三是不断创新形式,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五年
来,厅机关围绕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采取了形式多样、活泼生动的各种宣传手段。与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开展“法律进工地”宣传活动、创办“建设系(转载自本网,请保留此标记。)统法制大家园”qq平台;编印普法读本、宣传挂图等活动,免费举办了37期县镇村三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班,共培训了近5000名管理人员;免费印制了20万册普法小册子发给农民工,推进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民心,深入全社会。
四是加强普法与治理实践结合。一是加大建设立法工作力度,五年来,共新制订、修订地方性法规6项;制订、修订规章2项;废止地方性法规1项;及时清理法规,梳理出执法依据156条,行政执法职权326项,立法工作成效显著,我厅一名干部被评为“全省依法治省先进工作者”。二是将普法与执法工作相结合,2009年底,我厅正式成立执法监察局,指导全省建设系统的综合执法工作,至2010年8月,全省大部分地级市也都建立了综合执法局,全省建设执法机构日趋完善、机制逐步健全。三是将普法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通过法制宣传,逐步提高我厅干部依法审批的意识和能力。2005年7月厅成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集中受理行政审批业务和发放各类行政审批文书;2009年8月,厅行政许可管理处单独设立,实行集中审批;并通过“三库一平台”、与省电子监察系统对接等技术手段使我厅的行政审批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途径。
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在“五五”普法实施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和同志还存在应付上级检查的思想,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不够,领导重视不够。二是普法工作面向社会的覆盖面不够宽。普法工作“进社区、进工地、进企业”
等领域的工作还未全面开展,尤其是对建设领域“外来工”、农民工的普法任务还相当艰巨。三是执法队伍的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和各直属单位执法。
二、对“六五”工作的要求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即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2015年下半年是检查验收阶段。现在,我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提几点要求:
第一、要健全机构、制定规划、理顺机制。厅机关要及时调整“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厅普法办设在法规处,正式启动“六五”普法活动。厅普法办统一制定厅“六五”普法规划,各直属单位各直属单位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普法工作,要根据厅“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将年度计划和年终普法工作总结于每年的三月底和1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定期向厅普法办报告。
第二、要继续抓好宪法和基本法的学习,着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厅机关和各直属单位都要按照宪法的要求,审视、检查自己的工作是否认真贯彻了宪法的根本原则,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三,要继续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
宣传,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很多工作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产业,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城镇房屋征收、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方面面地工作都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也是容易产生社会矛盾的敏感领域。一是信息中心要协助厅普法办丰富粤建信息网上“法律法规”专栏的内容,除对法律法规废、改、立的情况及时更新外,还要设置“案例分析”、“法学论坛”等几个子目录,便于大家利用网络平台学习。二是厅机关和各直属单位每一位同志都要根据职责分工,有计划有步骤地继续抓好本职工作中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新法要及时掌握学习,对已经实施的法律法规要经常温故而知新,做到心中有数,依法办事。对正在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都要进行定期清理,按照要求进行廉洁性评估,保证其实效性。三是要抓好行政复议、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治理商业贿赂、反腐倡廉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例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活动,不断增强我厅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学性。
第四,要明确普法对象,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工。厅机关及省散办的公务员每年自学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直属单位的干部每年自学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并要加强学法用法情况的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厅申领执法证的人员,今年开始要增设基本法和专业法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同时,还要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等形
式,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家民工的法律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企业、进工地”活动,落实责任单位,量化工作指标,确保建设法律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篇2: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动员会讲话】
xxx人民检察院“六五”普法
总结检查验收工作动员会讲话
(2015年4月17日)同志们:
现在开会,今天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通知精神,对“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作安排部署。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为了全面检验“六五”普法工作成果,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推动《xxx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xxx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的落实,从4月开始州上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到州直各部门进行检查验收。xxx院各部门必须认清形势,以高度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圆满完成“六五”普法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在此,我提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重要意义。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xxx院在xxx委、xx政府和x普法办公室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州“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坚持把检察工作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健全机构、强化培训、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做到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普法教育内容重点突出,对象
重点明确,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明显加强。较好地完成了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2015年,是六五普法最关键的一年,x院全体干警五年的辛苦汗水和努力将在年底前得到验收,五年的普法工作成效将在此次总结检查验收中得到检验。全体检察干警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引起充分的重视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为迎接检查验收做好每一项工作。
二、明确总结检查验收的内容标准、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总结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为我州“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牧民等重点对象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法用法情况,“法律七进”活动开展情况,法治文化建设情况,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有情况,以及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此次总结检查验收工作具体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要求结合州院实际,制定总结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总结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自查整改阶段(5月上旬至6月下旬)。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三是组织检查验收阶段(7月初至8月下旬)。州上将组织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要求在自查和检查的基础上,对“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四是总结表彰阶段。(11月至12月),要求及时发现“六五”普法先进典型,逐级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三、落实工作要求,全面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x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做好“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做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认真抓紧抓好抓实抓细,抓好落实工作。x院将成立迎检领导小组主抓该项工作。政治部宣教处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各部门要站在全院的政治高度,打破部门界线,形成一个整体,多沟通,多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保证迎检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措施到位。一是责任分解要到位。“六五”普法验收对大家来讲,是压力,更是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作为“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肩上担子很重,责任很大,要强化目标分解,抓好责任延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人人肩上有指标、有任务。会后,按照检查验收要求,抓紧任务分解,明确谁主抓、谁辅抓、谁具体抓,具体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二是措施落实要到位。今天会议部署了任务,关键还是要看抓落实,落实才是根本。各部门要对照“六五”普法验收标准,制定好具体工作措施,赶紧行动起来,一项一项部署落实到位,一项一项全力完成。当前,“六五”普法距迎检还有8个多月,时间是充足的,各部门要主动开展工作,不等、不靠、不拖,开动脑筋,多研究,多想办法,解决问题,完成任务。
(三)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要牢牢抓住“三个”关键,全面做好迎检准备工作。一是要抓牢基础工作。会后,政治部宣教处将“六五”普法总结验收通知和评分标准都印发给各部门。各部门要对照标准,把措施和办法安排得更周密一些,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围绕具体指标逐条逐项地进行准备。准备工作的原则要求就是“软件不软、硬件要硬、查遗补漏、缺啥补啥”,基础工作一定要扎实,准备工作一定要充分,对检查所需的材料文字必须齐备,档案资料必须完整,做到有规划、有总结、有文件、有笔记、有图片、有音像,确保基础工作不落项、不扣分。二是要抓好检查重点。我们要研究工作,善于工作,对可干可不干的要灵活干、不需干摆花架子的可不干、必须干的一定要干好。各部门要形成主动工作的好习惯,多研究分析验收内容和标准,弄清此次检查验收什么,是怎样检查的,我们要准备什么。要善于抓住检查验收的重点,制定具体措施,抓紧抓实,出重拳、下狠招、见成效,达到事半功倍之效。三是要抓住薄弱环节。搞好普法资料查漏补缺是关系到x院“六五”普法能否顺利通过检查验收的关键,各部门一定要重视起来,把它作为普法总结验收准备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对照验收标准,对“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顾,做到心中有数。要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狠抓薄弱环节,尽快组织开展自查,紧扣分值,逐项、逐条补齐资料,尽快将4年多的所有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并按档案归档要求,订卷装盒,建立档案,以备查验,绝不允许在短缺资料上丢分,更不能拖全院的后腿。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宣传促落实,以宣传促深入,贴紧群众需求,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把普法总结验收的宣传作为思想再动员、精神再振奋、思路再明确、任务再落实的过程,做到思想发动,上下互动,八方联动,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支持。要转变普法宣传工作思路,深度开展法制宣传,组织法律咨询、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法制宣传活动,在广播、电视、报纸开辟法制宣传的栏目和专题节目,全面宣传州院法制建设进程,营造法制宣传氛围。
(五)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关系到全院大局,必须不折不扣完成任务。州院监察处要加强工作监督,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严格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验收时,抽查到哪个部门、哪个业务,谁丢分、谁失职、谁担责。
同志们,“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在依法治州深入人心、不断推进之际,“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彰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大家要鼓足干劲,全力以赴,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我院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篇3:“六五”普法领导讲话】
同德县民族寄宿制完小
“六五”普法启动大会上的讲话
项欠本 同志们:
根据县委、县政府、教育局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今天召开全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暨“六五”普法启动大会。刚才,娘加先同志传达了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暨“六五”普法启动大会精神,总结了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对“六五”普法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对我校上好法制教育笫一课工作作出了安排。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出更大步伐。
下面,就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教进程,关键在领导,重在落实。我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二要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要保证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要组织、协调本学校相关职能机构,做好学校普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组织实施、校长教师的法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督查本地方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教育课程建设。三要保障经费,专款专用。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一定要加大经费投入。我校要按照人均普法经费标准,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预算,确保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展。
四要加强督查,推广经验。加强督查是全面完成“六五” 普法任务的重要保证。我校要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督查评价机制。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并完善行政管理部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评价标准,健全评价机制,促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标准化、规范化;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及时总结将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与成效纳入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整体督导评估之中。
第6篇:卫生六五普法卫生监督员题库
1602.离职或退休人员不得作为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人×
1603.
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有设置人申请√
1604.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撤销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 不符合规定的设置审批决定
√
1605.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医疗美容科不包括 美容五官科√
1606.
医疗机构使用未经注册的外籍医生,应当根据《外国 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处罚√
1607.
特殊血型的血液需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1608.
脐带血等特殊血液成分必须用于科研×
1609.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 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可以吊销其医师资格证书√
1610.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定,国家提倡十八岁以上的健康 公民自愿献血×
1611.
放射卫生中的职业照射和职业性放射疾病的诊断属于 《职业病防治法》调整的范围√
1612.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613.
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一次后再次非法行 医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情节 严重”×
1614.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1615.
医师李某受聘于某医院,在该医院门诊行医时给一发 热患者输注青霉素,以常规给病人做了青霉素过敏试验。该病人在输完药回家后一个多小时死亡。期间李医师应患 者要求两次出诊,第一次常规观察未发现异常。再次出诊
时,病人已“心跳微弱”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经尸检及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均认为可能死于青霉素过敏。李医师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
1616.
1617.
医疗机构为死因不明者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必 须包括死亡原因的诊断。×
1618.
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保存期不得少于 15 年。×
1619.
血液标签中不能有献血者的姓名。√
1620.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严格来自血站,任何情况下都不 得自行采集血液。×
1621.
特殊血型的血液需要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的,由用血医疗机构直接与对方省级血液中心联系后自行调 配。×
1622.
终止妊娠的药品,必须在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机构使用。√ 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 担。√
1649.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 似职业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650.未取得执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 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 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 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1651.
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 危险的特殊生理状态,也属于职业禁忌症。√
1652.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 疾病。√
1653.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 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1654.
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 行政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
1655.
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 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 督。×
1656.
稳态噪声比脉冲噪声对人体听力影响大。×
1657.
肺静脉是形成正位肺门阴影最重要的解剖结构。×
1658.
职业性锰中毒后经常发生口腔溃疡、齿龈糜烂。×
1659.
急性放射性肺炎的诊断需肺部照射剂量为 5Cy。×
1660.
正常人血液中的 COHb 可达 10%-15%。×
1661.
慢性铅中毒最常见的临床症状是贫血√
1662.
紫外线照射后可发生视网膜微血管瘤。√
1663.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 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 等方面的救助。×
1664.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用 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行
使职权,承担责任。×
1665.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劳动者职业史来 确定是否接受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1666.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 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急救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1667.
建设项目的备案、卫生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实行分 级管理。√
1668.
疑似职业病人最终不能诊断为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可 以不支付职业病诊断费用。×
1669.
职业病诊断时,用人单位无历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
检测与评价资料,则不承担举证不利责任。×
1670.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的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规定上报。√
1671.
目前我国根据职责分工,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 护情况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1672.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 必然联系的,即使排除了其他致病因素后,也不能诊断为 职业病。×
1673.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的确定只是与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有关。×
1674.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 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
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1675.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 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 业病诊断。√
1676.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的,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 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个人承担。×
1677.
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应当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并 符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程序。√
1678.
职业病的分类、目录和诊断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监督管理
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1679.
我国职业病防治的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行综合管理、分类治理。×
1688.
劳动者对职业病诊断存在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对 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向卫生部申请再鉴定。×
1689.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报 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对于未确诊疑似职业病病 人则不需要。×
1690.
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无须承担职 业病和疑似职业病报告法定义务。×
1691.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1692.
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可以单独进行职业病 诊断。×
1693.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为了紧急生产的需要,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的 情况下,可以安排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但
在上岗之日起 30 日内应组织补做上岗前职业病健康检 查。×
1694.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
章。但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索要复印材料的费用。×
1695.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1696.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便可开展产 前诊断、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技术服务。×
1697.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在可行性论证阶段 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1698.
某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执 法人员必须先调查其违法所得情况后,才能处以相对应的 罚款。√
1699.
工作单位在 A 市、户籍在 B 市的张某,因病投亲靠友 在 C 市住院治疗一年以上,现欲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张 某可向 A.B 两市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也可就近向 C 市职
业病诊断机构提出申请。√
1700.张某在职业性健康体检中被诊断为疑似职业病,不能 继续在岗,现企业积极安排张某进行职业病诊断,并终止
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招用新工人体检后上岗工作,该
企业的做法是合法的。×
1701.
职业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分为所有疾病和职业禁忌 症。×
17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发》第六条规定:用人 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17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
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 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
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1704.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可以直接对建设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伍拾 万元以下的罚款。×
1705.
目前我国职业病发病最多的职业病是尘肺。√
1706.县(区、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 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1707.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承担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鉴定工 作。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职业病防治机构组织。×
1708.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 疗卫生机构承担。√
1709.
上岗前健康检查的对象不包括转岗到该种作业岗位的 人员。×
1710.
李某被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尘肺Ⅱ期”,因为已属
于职业病,所以不能再提起鉴定申请。×
1711.
医疗卫生机构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就无须承担职 业病和疑似职业病报告义务。×
1712.
用人单位指挥劳动者没有防护措施进行作业时,劳动 者可以拒绝。√
1713.
劳动者健康素质的高低不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产
力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
1714.
我国历部《宪法》都未有规定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 动保护等职业卫生的内容。×
1715.我国首次明确职业卫生监督任务的文件是 1954 年颁布的《第一届全国工业卫生会议决议》。√
1716.
1994 年,WHO 向全球提出
“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 宣言”。√
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 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1738.
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 病诊断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
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 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 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
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1739.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继续运行。√
1740.
住宿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内应当提供性病、艾滋病等 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 施。√
1741.
操作放射性碘标记的放射性药物时,应注意放射性物 质在甲状腺内沉积的防护。√
1742.
对中子射线的防护,通常选用有机玻璃等低原子序数 的物质材料进行屏蔽。×
1743.
电离辐射的随机性效应没有剂量阈值,随着受到辐射 照射剂量的增加,随机性效应的发生概率和严重程度将增 加。×
1744.
放射工作人员进入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
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1745.
对 β
射线的防护,通常选用有机玻璃、塑料凳低原子 序数的物质材料进行屏蔽。×
1746.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于 1996 年 7 月 9 日
建设部、卫生部令第 53 号发布,自 1997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1747.
饮用水放射性污染都是来自于天然放射性物质。√
1748.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人承 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1749.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向所在地卫生行政 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1750.
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粘膜接触的内镜,如 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 肠镜等,应当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灭菌。×
1751.
医院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强度应一年监测一次。×
1752.
医疗卫生监督员在某县级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该医 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未安排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卫生监督员调查取证后,作出警告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但该机构在整改期内未予改正,卫生监督员准备处以 5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罚款。×
1753.
以次氯酸钠和戊二醛为主要成分的消毒剂需卫生部发 放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1754.
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接种第二类疫苗由 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1755.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 物。√
1756.
我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
告,坚持依法管理,区域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 则。×
1757.
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 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 6 小时通过疾
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1758.
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 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的行政 处分。×
1759.
呼吸道发热门诊要配备非接触式洗手设施,每次接触 病人后或两位病人诊疗中间,必须进行洗手消毒。√
1760.
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收集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 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 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和警示说明。√
1839.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传染病疫情发生现场调查取 证,查阅或者复制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本。√
1840.
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是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 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卫生检疫机构及其所有执行职务的医
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验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 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医生。×
1841.
传染病疫情的责任报告单位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 供血单位机构、国境卫生检疫机构、其他如港口、机场、铁路、厂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 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184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 分三类,35 种。×
1843.法定报告传染病中,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传染性非 典型肺炎、霍乱、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1844.
疫情报告的监督对象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公共场所及有关单位 等。×
1845.
麻风和斑疹伤害是《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 病。×
1846.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当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847.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结核是乙类传染病。√
1848.
放射性白内障不属于法定职业病。×
1849.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是传染病疫情的义务报告人。√
1850.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未及 时进行分析、调查、核实、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1851.
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感染属于医院感染。√
1852.
内镜在消毒灭菌前必须经过彻底清洗,去掉表面的黏 液和血污等再进行消毒处理。√
1853.
相同确诊病例的病区,在医务人员没有直接接触病人 身体极其周围环境的情况下,隔离衣可连续使用。√
1854.
医务人员如果在检查或护理完一个病人后,如果时间 紧张可以戴手套洗手后再对其他病人进行操作。×
1855.
耐高温、耐湿度的物品和器材,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1856.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 疗用品必须无菌。√
1857.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必每天灭菌前进行 B-D 实 验。×
1858.
感染性疾病科业务用房应保持所有外窗可开启,室内 空气保持流通。×
1859.
呼吸道发热门(急)诊要设专人,并为就诊病人提供
一次性口罩。√
1860.
采用快速卡式压力蒸汽灭菌裸露器械,灭菌后存放于 无菌容器中,一经打开使用,有效期是 24 小时。×
1861.
某社区门诊口腔科在门诊室的水池内进行口腔器械清 洗。×
1862.
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可以用化学消毒剂浓度试纸快 速测定有效含量。√
1863.
小王主张在对医疗器械去污是先清洗,并注意自身保 护:尽量不要直接用手对尖锐物分类和清洗;避免污物与 身体的直接接触。
如不能很好地做到自身防护应先消毒后 清洗,这种主张是否正确。√
1864.
监督人员检查某医院发现正在使用的压力蒸汽灭菌器 的压力表在蒸汽排尽时不能到达零位,工作人员认为在灭
菌时让压力高一点就可以了,不会影响效果。×
1865.
护士在给王先生肌肉注射前用肥皂流动水冲洗双手,注射后,又给同病室的其他病人进行了注射。×
1866.
如果针织物品表面有固体污物或有肉眼可见的血液、体液、等污染,要立即清洁去除污物,加含氯消毒剂浸泡 后进行冷洗。√
1867.
传染病分诊点或传染病门诊应相对独立,标识明确、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1868.
安排疑似患者和临床诊断患者在单独房间或远离其他
患者的单独区域、确诊病例(实验室诊断)可同室安置。√
1869.
核医学的实践中,对患者同样要执行正当性和最优化 的原则,但不考虑限值。×
1870.
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 危害程度,可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1871.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 由不少于 2 人的专人护送,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997.放射卫生防护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正常照射,防止潜在 照射的发生,避免或减少辐射危害,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 健康。√
1998.
电离辐射对人体的生物效应,通常分为随机性效应、确定性效应和遗传效应三大类。×
1999.
构成卫生违法的条件之一是,行为人必须要有主观上 的故意。√
2000.
对卫生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是指上级卫生行政部 门对下级的监督检查。×
2001.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将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在 结案后 15 日内报上一级卫生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备案。×
2002.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依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其 他方式无法送达的,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九十日,即视为送达。×
2003.
卫生行政机关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决定 的,卫生监督员应当场口头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 法行为。×
2004.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
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为了保障申请 人相关信息不被泄露,不得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有关行政 许可信息。×
2005.
某省会市人大制定的法规中授权本市房地产管理局可 以对不履行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裁决的拆迁户实施强行拆 除。×
2006.
行政诉讼期间原告申请停止执行原具体行政行为,但 法院认为停止执行将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则法院裁定不 予停止执行。×
2007.
张某因不服税务局查封财产决定向上级机关申请复
议,要求撤销查封决定,但没有提前赔偿请求。复议机关 经审查认为查封决定违法,决定予以撤销,同时责令被申 请人解除对财产的查封,赔偿损失。√
2008.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本年度职 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009.
卫生监督员李某在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审核的过程中故 意超越职权,让原本不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在审核过程中
通过,致使辖区内食品安全环境遭受重大损害,危害了食 品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李某构成滥用职权罪。√
2010.
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五年,自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 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的期间不计算在内。×
2011.
行政案件原告可在起诉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内庭审结束 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2012.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物的,地
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2013.
某省人大预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对某种违法行为作 出行政处罚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该地方性 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和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 处罚。×
2014.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 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2015.
某省人大预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对属于地方事务作 出规定,但没有上位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根据《行政强 制法》的规定,该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 者财务和扣押财务的行政强制措施。√
2016.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 法规和规章为依据。
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 的行政案件。×
2017.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行政
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 60 日的除 外。√
2018.
某地发生一起火灾,消防人员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往 火灾现场扑救,消防车在途中由于行车过快,不幸将一骑 自行车人创成重伤。受害人有权向消防部门提起国家赔 偿。√
2019.
乌有县卫生监督部门委托乌有村卫生协管员张三对村
民李四非法行医的行为予以警告。×
2020.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决定,已经获知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
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2021.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 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 予警告。
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行政 许可。×
2022.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处罚,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财产权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2023.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应当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 行。×
2024.
先立案,后调查取证是基本原则,所以在立案前不能 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2025.
着装的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可以 不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2026.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7.
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侵权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 重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028.
行政处罚应当由被处罚人所在地具有相应监管职能的 行政机关实施。×
2029.
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 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行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2030.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反行 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控制的行为。×
2031.
医疗机构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应到核发《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办理相应诊 疗科目登记手续。√
2032.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人身权等权益的,受害人有依 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20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 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 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2034.
卫生行政机关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前款规定的时间的,应当 报请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批准。√
2035.
所有行政许可的实施结果都应当公开。×
2036.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最全最热最专业的文档类资源,文库一网打尽2069.侵犯公民生命健康的,赔偿金计算方法为造成身体伤 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 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
日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五倍。×
2070.
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额的罚款,罚款数额 不得超过 3 万元。×
2071.
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逾期缴纳罚款需要加处罚款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根
据复议结果决定是否缴纳加收的罚款。×
2072.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 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073.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 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2074.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 证据。√
2075.
对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不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不可申请行政复议。×
2076.
对个人独资企业罚款 800 元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
2077.
按有关规定,某某卫生局与代收罚款机构协议,将罚 款总额的 30% 返回卫生行政部门,作为执法办案经费。×
2078.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
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 7 日内及时作 出处理决定。×
2079.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 效期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 为不准予延续。×
2080.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 为应当依法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
2081.
受他人教唆实施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 处罚。×
2082.
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行政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083.
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在二日内将所收缴的罚款 上缴国库。×
2084.
当事人被处以罚款,但其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和行 政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减少罚款数额。×
2085.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 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
许可的设定机关和上一级行政机关。×
2086.
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取得的行政
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087.
行政机关一般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30 天内作出
行政许可决定。30 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 责人的批准可延长 10 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除外。×
2088.
卫生许可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 当当场或者在 5 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
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 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继续补正。×
2089.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需要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作 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为申请人指定 检验、检测、检疫机构。×
2090.
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 机关后,24 小时内应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 续。√
医疗美容技术服务。×
2354.
医疗机构因抢救病人需大量使用血浆时,可由单采血 浆站直接提供。×
2355.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数为 3 人以上单数。√
2356.
篡改经批准的中医医疗广告的,由原审批部门撤销广 告批准文号,二年内不受理该中医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批申 请。×
2357.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 20 日
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放射 工作人员证》中×
2358.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 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359.
医师取得执业证书后即可进行执业活动。×
2360.
B 超医技人员不能出具相关检查诊断报告。√
2361.
某公司承包经营某医院的某一科室,其行为的处罚主 体仅为公司,按无证行医处罚。×
2362.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 3 年以上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2363.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
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364.
医疗机构开展输卵管复通术的,应按照《母婴保健法 实施办法》 的规定,取得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2365.
甲种工作条件是工作人员在此条件下连续工作一年所 受的照射有可能超过年剂量当量限值的 3/10。×
2366.
规范化培训期间根据培训计划,在培训基地不同科室 及基层卫生机构轮转,各类别的执业医师都具有处方权。×
2367.
护士连续注册,在前一注册期满前六十日,对《中华 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进行个人或集体校验注册。×
2368.
某医师,在去年 8 月至今年 6 月的执业活动中,为了
从个体推销商手中得到好处,多次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和 消毒药剂,累计获得回扣 8205 元。可以根据《执业医师
法》的规定,依法给予该医师责令暂停 9 个月执业活动的 行政处罚。√
2369.
血站开展采供血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取得《血 站执业许可证》
。没有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的,不得 开展采供血活动。√
2370.
属离婚、丧偶等原因要求终止妊娠的,出示受术者本 人身份证即可。×
2371.
单位出具证明,可以对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 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237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
内的母婴保健工作。√
2373.
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 的的公益性组织。√
2374.
个人剂量限值适用于职业照射、公众照射和医疗照射。×
2375.
康普顿效应是 γ、X 射线工作场所散射线的主要来源。√
2376.
单采血浆站可以采集血液或者将所采集的原料血浆用 于临床。×
2377.
药品零售企业可以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2378.
在教学医院中实行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毕 业第一年的医学生可以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单独从事医
师执业的临床工作。×
2379.
γ、X 射线的本质与可见光、无线电波、微波、红外 线、紫外线一样,都属于电磁辐射。×
2380.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目前我国医疗机构管理工作 中现行的行政法规。√
2381.
β
衰变仅放出带有负电荷的电子。×
2382.
《职业病防治法》没有明确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 构的定义、资格条件、服务范围及内容、审批的权限,权 利和义务等。√
2383.不同种类放射诊疗项目的许可审批分别由省、市、县
三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2384.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385.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执业医 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386.
医师资格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387.
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
2388.
经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医师资格即可从事相应的 执业活动。×
2389.
对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卫生行政部门应予以 注销注册。√
2390.
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 5 年是个体
行医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2391.
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考核,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2392.
献血后五个月即可再次献血。×
2393.
在突发自然灾害时,医师在执业注册地点外参加医疗 救治工作队,必须变更注册。×
2394.
婚前医学检查由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或经设区的市级 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承担。×
2395.
100 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审批的权限应当在省级卫 生行政部门。√
最全最热最专业的文档类资源,文库一网打尽1156.下列针对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的表述中正确的内 容为
AB
1157.
下列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 具集中消毒单位行使监督管理职权表述中正确的内容为
ABC 1158.在什么情况下灭菌设备应当进行灭菌效果确认性生物监测
ABC
1159.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AD 1160.下列哪些措施是预防医院感染的主要措施
ABCD
1161.
根据《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 版)》,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下列哪些是正确的BCD
1162.
2010 年 10 月 21 日,2 名卫生监督员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某
中医门诊部的医疗废物暂存间门上无警示标识及无防鼠、防蝇防 蟑螂的措施,且无禁止饮食的标志。暂存期间 „„.ABD 1163.某地 2 名卫生监督员在对××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日常监督检 查中发现,其生产的××牌灰指甲灵在外包装上 „„ AB 1164.灭菌物品包装的表示应注明的内容包括
ABCD
1165.
关于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区域划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正确的是
ABD
1166.
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具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ABCD
1167.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履行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监 督检查职责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ABCD
1168.
《消毒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消毒产
品: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请问,以下产品的检验结果中,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产品有
AC
1169.
《消毒管理办法》适用于的单位或个人有 ABCD 1170.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做法错误的是
BD 1171.归入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有
AD
1172.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传染病的病原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医疗机构核实 发生下列哪些情形时,须按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ABC
1173.
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容器均为
ACD
1174.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符合相关
规定要求的,可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但必须符合的 基本要求有
BCD
1175.
责任疫情报告人包括
ABCD
1176.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引起甲类传染
病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ABCD 1177.下列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的职 责有
ABCD
1178.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 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
ABC
1179.
《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对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
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时,主要采取哪些方法
ABCD 1180.王某家住甲县,在乙县无证制造消毒产品,经过丙县运输到丁
县进行销售。对王某的违法行为,下列哪些地方的卫生行政机关 有管辖权
BC
118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 健康严重损害的ABCD 1182.《消毒管理办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消毒产品是
AC 1183.《消毒管理办法》规定:消毒产品包装、说明书上应标注内容 有
ABCD
1184.
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
ABCD
1185.
根据《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下列哪些名称不得标 注
ABCD
118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征是具有
ABD 1187.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
ABCD
1188.
属于《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病种的是
BC 118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各自
分工,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履行下列职责
ABCD
1190.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
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哪些情形应判处上述刑罚
ABCD
1191.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实验室应当制定实验 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并向该实验室所在地的AB 备案
1192.
以下哪几种物品,属于感染性废物
ACD
1335.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爆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按
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每周对运行 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哪些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ABCD
1336.
关于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D
1337.
根据 2011 年版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的规定,首次发现下列哪些情况即可直接进行行政处罚。AC
1338.
对住宿场所内公共用品工具消毒,下列哪些方法是正确的AD
1339.
某理发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试营业十天,监督员做出如下处 罚,正确的是
BCD
1340.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安装负担室内热湿负荷所用的工作介质共 分为
CD
1341.
游泳池主要卫生指标,指的是
AB
1342.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主体包括
AD 1343.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评分依据包括
AC 1344.游泳场所入口处应有明显严禁肝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 病以及以下哪些疾病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标志
ABCD
1345.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确定监测点时可以用什 么布点的方法
ACD
1346.
美容美发场所出现以下哪种情况时,卫生监督量化分级不予评 定等级
AC
1347.
公 共 场 所 经 营 单 位 在 禁 止 吸 烟 方 面 应 该 履 行 哪 些 职 责
ABCD
1348.
有关对职业病诊断书的规定,以下正确的是
ABCD
1349.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要控制室内污染物和气味,通常采用的方法 有
BCD
1350.
卫生部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求开展的 场所有
ABD
1351.
为保证公共用品的消毒效果所必须采取消毒程序为
ABCD 1352.理发美容业的公共用具必须消毒后使用,并不得检出
AD 1353.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
BCD 1354.我国公共场所的环境特征是
ABCD 1355.职业病防治法立法目的是
ABC 1356.公共场所基本卫生要求包括
ABCD
1357.
1987 年颁布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已经不适应当 前法制管理的需要,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为
ABD
1358.
按所用工作介质,大型公共场所常用的集中空调系统类型为
ABC
1359.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所引起的人群健康危害主要包括
ABD
1360.
公共场所室内的新风不应来自
ACD
1361.
公共场所室内噪声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主要包括
ABD 1362.公共场所卫生标准中规定的场所内空气中的物理指标包括
BC
1363.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哪个
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 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AB 136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
ABCD 1365.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ABC
1366.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 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
ABC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例 状态。
1367.
公共场所内可能通过公共用品用具传播的传染病包括
ABCD 1368.集中空调系统的某些设备布局污染后容易造成人群健康危害,这些设备布件是
ABCD
1369.
宾馆饭店中的公共用品用具主要包括
AB 1370.候诊室的卫生操作要求包括
ABCD
1371.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
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
ABCD
设备或部件进行 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1372.
以下关于理发店、美容店空气监测点数确定正确的是
ABC 1373.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水质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下面说法错误的是
AB
1374.
使用
AB
进行水质消毒,可氧化水中天然有机物形成甲醛
AB
下哪些行为,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 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 5000 元的并处 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的罚款。ACD
1557.
某县卫生行政部门在查处一家无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诊所
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对该诊所执业人员李某处以人民币 3000 元的罚款,在李某讨价还价后,最终承办该案的执法人员将 处罚金额降为人民币 1500 元,该县卫生行政部门的分管领导同意
承办人员的处理意见并给予了审批,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BC 1558.医疗机构外出健康体检要符合的规定有
ABD 1559.下列正确的是
AC
1560.
原料血浆包装袋标签上必须标明的内容有
ABCD
1561.
按照《母婴保健法》规定,必须本人同意并签字,本人无行为 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字的治疗项目是
BD
1562.
到中医坐堂医诊所就诊,中医师不能提供的诊疗服务有
ABCD
1563.
下面属于非法行医的是
ABC
1564.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执业医师构成的犯罪有
BCD
1565.
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给予
ACD
1566.
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哪些行为,由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
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AB
1567.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工作中出现下列哪些情形,由原
发证部门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ABC
1568.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
ACD
1569.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规 定,下列正确的是
ABCD
1570.
血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