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22年度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派驻纪检组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挺纪在前、履责到位,切实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力维护了区发展改革局良好政治生态。现将2022年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尽责,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压紧责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一)提高认识,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党组会、机关会等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区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九届七次全会以及省、市、区纪委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市中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管党治党根本政治任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明确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认真传达学习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压紧压实区发展改革局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党组会全年听取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做到年初有布置、年底有考核。
(三)主动履职,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始终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照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印发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区发展改革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专人负责巡察整改的综合协调、督办调度等工作,确保全面查找问题根源,全面推进整改销号。
二、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强力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强化规矩意识和法纪意识,重视日常监管、聚焦重点领域、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堵漏洞、补短板、强监管,全面推进正风肃纪,坚决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一年来,无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一)重视日常监管。坚持常态化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综合运用日常谈心谈话、随机监督检查、召开机关干部大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经常性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集中观看《家道》《被网住的青春》等警示教育片,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20余次,开展谈心谈话50人次,时刻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聚焦重点领域。针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聚焦粮食安全、价格、招投标、项目资金等重点领域,梳理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触点”和环节,加大关键环节监督力度,今年在招投标领域处理完成招投标相关异议、投诉、举报等10个,涉及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上缴财政专户3万元。严格按照《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干部,坚持每季度向纪委报告党风廉洁迹象记分情况,全年共计扣分7人7分。
(三)强化作风建设。始终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摆在突出位置,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坚持不等不靠、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共同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预计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5亿元、同比增长12%;争取到位上级资金24.3亿元;全区“省储备库”、“省在建库”总投资均排全市第一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解决群众所思、所盼作为工作首要任务,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重点项目,全年共接到心连心热线交办件32件、问政帖子1个,均及时办理回复。
三、强化监督,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依法依规行政,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抓实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完善区发展改革局财务制度、纪律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二)坚持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清单》要求,全年召开党组会42次,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都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确保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真正体现集体意志。
(三)强化主动作为。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党组书记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日常监督,通过谈心谈话、提醒督办、监督建议、廉政风险问询、落实主体责任报备等方法,督促其正确履行“一岗双责”,推进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积极支持,确保派驻纪检组依规依纪依法履责
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一方面,积极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履职。主动接受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为派驻监督创造有利条件,支持派驻纪检组参与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讨论。确保沟通汇报常态化,主动向派驻组汇报重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定期听取并征求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另一方面,严守党纪政纪,强化干部管理。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时刻注意自身言行,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不谋私利,不徇私情。要求班子成员定期向局党组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季度向党组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加强机关干部管理,常态化开展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机关效能抽查检查,严格上下班、请休假、请示报告等制度的执行。
五、廉洁自律,切实做到以身作则发挥表率
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一)时刻保持警醒。坚持“吾日三省吾身”,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经常性与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开展谈心谈话,虚心听取同事的意见建议,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正。
(二)严格规范履职。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在定期业务学习交流会上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严肃财经纪律相关规定和财务报销流程、制度,把好公务接待、差旅报销、工会福利费等重要关口。大力弘扬勤俭节约优良作风,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积极开展公务用车安全警示教育等,依法履职尽责。
(三)坚持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充分发扬民主,团结带领班子求真务实、干事创业。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没有亲属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从业、经商等情况,不存在“赌博敛财”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抓党建促项目发展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业主督导力度不够,统筹协调部门之间的配合不够到位,导致部分项目建设进度和支付进度较慢。二是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存在政府门户网站栏目更新不到位的问题,部分政策文件、为民服务栏目等没有及时进行公开,导致群众信息获取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满意度。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计划
一是核心作用再强化。一方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重要指示批示,始终坚持党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党组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党组把方向、谋大局、促发展的能力;另一方面加大以党建引领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力度,多措并举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二是服务能力再提升。在围绕增强党员干部“三力”下功夫。一要不断提高“学习力”,以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为重要抓手,学政治理论、学政策法规、学专业知识、学典型经验。注重改进和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学习交流、座谈研讨、以考促学、定期督查等方式,促党员学习能力提升。二要不断提高“思考力”。紧扣职能职责,紧盯目标任务,紧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重大产业项目“牛鼻子”,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导向、实践操作、思路创新,在强化实践中落实谋划。三要不断提高“执行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实效和实干标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以只争朝夕的工作劲头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重要决策部署,坚定信念讲政治、全力以赴抓发展、用心用力惠民生、脚踏实地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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