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摘要:该篇《街头的艺术》的作文为高二作文,由作者“吕勇”与大家一起分享,体裁为叙事作文,900字作文,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全文,你觉得作文中哪段或哪句写的最好呢?同时,你发现哪里有错句或错别字吗?请点击这里评论吧!
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他在街头摆弄的东西被升华为艺术。
——题记
1
在街头摆着的一个杂货摊,生意很是冷清。
摊主左手一把水果刀,右手一个干瘪的苹果。摆在他面前的是,收入、生计、城管。而这一刻,他全然忘却了那些令人伤心流泪的东西。
他旁若无人的雕饰着那个苹果,已经干瘪的苹果。
我打他的摊前走过,好多人从他的摊前走过,他依旧旁若无人。
在我不经意回头望他的时候,发现他在笑,对着那个被自己摆弄的面目全非的苹果笑。
也就是,这一刻,我突然觉得他手里的苹果连同他的微笑可以被定义,抑或是升华为艺术。一种很高贵却又很模糊的东西。
我想买下那个苹果,但是那不是他摊前的商品。
他更不会把手里的苹果,连同嘴角的微笑合并为我那所谓的艺术,这么卖掉。
走过那个小摊,我若有所失。
2
我最近经常碰到,那个少年。
他习惯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姿势坐下,抱着一把木头已经旧发黄的吉他,唱一些如今很少可以听到的那些老歌。
那些歌,清新而又宁静,沁人心脾。
我习惯,在自己的心情很糟的时候,去看他的演奏。他旁若无人的唱着我只有在童年才可以听到的情歌。
他从来不在乎身旁的环境,人来人往,对他来说是那么的客观而又纯粹。与自己无关。
有时候天空会下一些小雨,但是他依旧抱着那把吉他,一个人在细雨中独自陶醉。
我不知道他是否有一个什么样子的梦,但我相信那梦一定是分外的浪漫。
一把上了年岁的木质吉他,配上干净的嗓音,演绎着那些逝去的青春里的情歌。
那种旁若无人的演唱,令人听了,感觉很轻,很轻。
3
爸爸妈妈结婚20年了。
他们是高中同学,人们说他们从高中就开始恋爱。我去问他们,他们却说:哪有的事。
日子每天都这么过着,多少有些令人乏味。但爸爸有一个习惯,雷打不动的习惯。无论身在何处,每天都会在工作至于给妈妈打一个电话。说一些生活的琐碎,偶尔也会对妈妈发发牢骚。而妈妈则静静地聆听,微笑着聆听。
看着妈妈接电话的表情,自然而又溢了一脸的幸福。我突然感到一种很柔的东西,触动了我的心。
看着街头一对对迷情男女上演着一幕又一幕,或哭泣,或欢欣。我总会拿他们和爸爸妈妈来对比,而对比之后总会觉得他们是那么的浅薄。
或许爸爸妈妈高中的时候真的没有恋爱。但是,我相信爸妈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喜欢对方。
而这一喜欢,就是二十年。
盛夏时节,烈日似火。空气燥热,让人感到仿佛是置身于蒸锅之中,难煞无比。城市的大街上人来人往,使空气更加炙热。人们的额上挂着汗珠,冰淇淋也无法减缓它们流动的速度。我就在这时。
我提着盒饭,走在给妈妈送饭的路上。这是一条热闹的大街,有热闹的事,有热闹的声音,还有看热闹的人。一声老人的咒骂突然冲击着我的耳膜,声音有点沙哑,话语有点,毒辣。我循声望去,那是。
街头,是一个有趣的地方呢。站在任意一个街头,伫足观察,是的,你可以认真去观察,街上满是行色匆匆的人们,他们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去注意你。你可以发现,每一个行人的脸上,都露出了疲倦。
老师随机赠送作者:科学上的许多重大突破,都是从一点点细微的成绩积累起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