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判公开自查报告
第1篇:法院政务公开自查报告
XX市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院把政务公开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围绕着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并收到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首先,建立健全机构,明确职责。院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把这一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公正一心、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我院政务公开工作,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具体办公。同时成立了由纪检组、政治处、监察室参加的政务公开审议、监督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内容审议及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
其次,抓住特色,全力推行审务公开。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院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XX市人民法院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使我院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安排。同时就我院审判实务特色,在我院的工作职能、工作运行情况、承诺服务等方面全力推行审务公开。
二、把握要点,抓好对内对外两个层面的公开。
(一)对外抓审务公开。
在对外公开方面,我院坚持三条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办案原则;坚持公开审判原则;坚持注重实际、讲究实效原则。确定了XX市人民法院审务公开的具体内容,重点公开了人民法院工作职责、与诉讼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承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办案纪律规范等内容。
一是工作职责公开,包括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和职责,内部机构设置情况及工作职能等。在院机关及各基层人民法庭设立便于群众阅看的审务公开栏,及时将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布。
二是公开与诉讼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包括人民法院的管辖及受案范围,办理程序;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的依据和标准,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与义务,申请司法救助的案件等。坚持公开审判制度,院机关和法庭均设置开庭公告专栏,除法律规定不应公开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判。在公告栏张贴审理案件的公告,公开当事人及案由,合议庭成员、开庭时间、地点等,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群众旁听。建立听证制度。对重大影响的民商事执行案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案件和信访案件实行听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增加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公开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承诺,包括立案条件、办案时限;办案人员应当遵守的纪律及违法审判、违法审判、违 2 法执行的责任;对人民群众来信建议的回复时限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每周一将当周拟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报人大、政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择案旁听。落实陪审员制度。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要求,通过公开报名,组织考核,在市范围内选定46名人民陪审员,经过培训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后,参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今年,根据人民陪审员变动情况,对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地区进行适当调整,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
四是公开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办案纪律规范,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等主要纪律规范。在院机关大楼一层大厅张贴最高法院“七不许”、省法院“八个不允许”和“七条禁令”、《福州市预防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的五项制度(摘录)》等办案纪律。
(二)对内重院务公开。
对本院干警公开院务,力求使每一位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加强,做到“群众明白,干部清白”。
严格要求,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我院领导班子成员十分注重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不搞特权,以自己的表率作用带动和影响全院干警。一是春节前夕,院党组响应中院的号召,作出廉洁过年十项承诺,即:决不收送“红包”;决不以拜 3 年为名“跑官要官”;决不接受单位、企业或当事人安排的旅游活动或家庭年夜饭;决不参与赌博(包括“六合彩”);决不滥用公款;决不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决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决不公车私用;决不以任何名义向企事业单位和当事人乱摊派乱收费;决不违反“13种不得有”规定和“七条禁令”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和省市法院有关廉政规定。二是邀请干警家属共筑廉政防线。2月9日院党组召开干警家属迎新春茶话会,要求广大干警家属,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家属,应当协助院党组,一如既往地担负起廉政教育的重任,积极约束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和娱乐圈,当好“廉内助”,用善意的爱护与监督构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年初,我院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建立起廉政档案,并将其范围扩大到中层副职领导,有效地加强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科级干部每年按规定的时间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由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受理工作,并建立专门档案。
不遗余力,不断加大院务公开力度。每月在我院内网公布机关内部电话费、公车汽油费、维修费开支情况,大宗物品采购情况,福利、奖金、加班费发放情况,机关干部职工出勤情况,供我院干警随时查阅,使全院干警对我院的收支情况有一定的了解。按照规定公示干部职工任免、晋级、交流、轮岗、表彰、立功、考核、奖惩情况,确保全院干警知 4 情,接受全院干警监督。让干警积极参与本院的新审判大楼的设计建设工作、绩效考评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做到院务工作信息的上通下达,充分彰显我院对干警主人翁意识的有意培养。
三、形式多样,保证政务公开的效果。
(一)公开形式
审务公开采取审务公开栏、电子滚动屏、听证会、媒体公告等其他有效形式。院务公开采取院务公开栏、院务会、院务通报、院务信息网络以及其他有效形式。多种形式或取其一,或多样并取,达到最大限度的审务公开和院务公开。
(二)公开时间
根据公开的内容不同,相应的公开时间不同。公开时间把握的原则为“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事关全院的重要事项、干警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采取实际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公开的动态结合,确保干警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通过不同公开形式和时间的有机组合,达到政务公开效果的最大化。
四、落实监督措施,做到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我院根据市效能办和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制定了《XX市人民法院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实行审议小组审议政务公开内容制度,未经审议各部门不得擅自公开。
建立公开档案、信息反馈、检查、举报等一系列制度,5 形成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的舆论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的监督作用。落实监督员制度,从社会各界聘请执法监督员,对法院重要工作事项、复杂疑难或在当地有重大影响案件进行视察、评议和监督。公开院监察室、立案庭的电话号码,在院机关内设立意见箱,收集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对违法违纪干警的举报。上半年我院共收到反映干警违法乱纪的监察件9件(其中重复件7件,实际2件),院纪检监察部门本着实事求是,对干警负责,对举报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地进行登记、调查、反馈,并责令有关人员作出详细的情况说明,经查,该件举报件反映的内容失实;收到效能投诉件14件(其中重复件8件,实际6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均能件件落实,澄清了投诉不实的问题,并耐心作投诉者的思想工作和法律解释工作,化解了群众的误解。
坚持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今年上半年共开展机关效能明查暗访检查3次,由院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行政科等职能部门联合参与对全院的窗口建设、车辆定点停放、机关考勤、挂牌上岗、开庭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整改,取得良好成效。经检查,大部分庭室执行情况较好,但也有个别干警存在上班迟到、未挂牌上岗等现象。
通过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开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使基层民主建设得到加强,提高了我院行政部门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达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 6 部一个清白”的目标。但是,我院的政务公开工作的某个环节、某个事项还存在不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比如,没有建立政务公开资料档案、政务公开时间没有明确为每季度更新一次等等。下一步,我院将针对这些不足和缺陷予以整改,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实事贯彻落实。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第2篇:法院审判情况工作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的安排,前段时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其间,听取了市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今年1-9月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6件,较去年同期上升6.2%。案件类型涉及20多个行政管理区域,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案件共8件,及时纠正了个别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调查了解到,今年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胜诉78件,胜诉率为73.6%,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0个百分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行政行为更加规范。三是化解行政争议成效明显。近年来,随着行政争议案件逐渐增多,市法院注重诉前协调疏导工作,积极运用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共审理民生类行政案件61件,妥善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人员众多、矛盾易激化的行政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大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力度,促进了依法行政。市法院对非诉执行案件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加大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做到了监督与支持并举,切实推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今年以来共审查各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26件,案件种类涉及城建、土地、环保、工商、技术监督、社会抚养费征收等20余种,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规费征收、处罚执行及行政强制措施方面。通过审查和执行行政非诉案件,既给予行政相对人以司法救济,又制裁了违法行为,保证了政令畅通,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权威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积极探索创新行政审判机制,提升了司法水平。一是建立健全便民诉讼机制。市法院制定了《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及社区法官工作联系点行政诉讼受案考核办法》,构建科学合理的行政诉讼受案网络,进一步拓宽了受案渠道,打造了百姓维权的绿色通道,受案数量同比上升6.2%。二是建立行政复议裁决及行政诉讼联络员制度。今年5月,市法院与市政府法制办在全市镇(街)、社区和村居建立18个联络点,选配710名联络员,主要承担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提供行政法律咨询,为政府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事务协调、行政争议信息收集上报、行政争议调解等职责,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三是强化矛盾化解机制。市法院着力做好行政诉讼协调工作,特别是加大了对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费缴纳、房屋登记等民生案件的协调力度。今年以来审结的106起案件中经协调和解撤诉的有77件,和解撤诉率达73.5%,既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改善行政审判外部环境,实现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市法院深入到城管局、交通局等行政机关开展法制讲座,与人社局等单位召开研讨会,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召开联席会议,初步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使部分行政案件在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得到解决,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同时促进了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水平的共同提高,形成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水平都有了显著提高。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提高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涉诉的行政执法领域不断扩大,行政诉讼案件逐渐上升,有些行政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仍存在不少困难和制约因素。
一是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仍有待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意识仍较为薄弱,部分群众对具体行政行为不知诉、不会诉、不敢诉,对行政诉讼缺乏信心。二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由于存在行政机关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和部分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三是部分行政非诉案件执行难度大。由于行政机关前期监管不到位,没有提前介入等原因,一些违法行为未能在萌芽状态得到处置,直到大量违法行为发生或已产生严重后果才予以处理,而法院在此基础上再执行,已失去最佳执行时机。如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拖欠工人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案件由于被执行人生活拮据或者拒不配合等因素,执行难度也非常大。四是行政审判法官队伍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类型、疑难复杂和群体性案件不断出现,行政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当前形势的发展尚存一定差距。
三、几点建议
行政案件社会关注面广,影响大,所涉法律关系复杂。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于维护政府形象和保护群众利益关系重大。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审判工作,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一是依法、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要树立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狠抓办案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到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互相信任。二是依法受理、审查非诉执行案件。要进一步加强对计生、环保、工商等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执行措施,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对合法有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加大执行力度,提高非诉行政案件有效执结率,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有力司法支持,维护行政机关行政权威。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要“当判则判”,不能过于强调和解,做到不偏袒,不纵容,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公信。三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要妥善审理好涉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房屋拆迁、社会保险费征收等行政案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尤其是对处理违法占地、违法建筑等类案件,行政机关要重视正常的执法监管,及时介入,将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中。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一是继续深化行政诉讼受案机制改革。要加强对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权保护,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行使诉权,不随意限缩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依托人民法庭、法官社区联系点和行政复议裁决与行政诉讼联系点,不断拓宽受案渠道,依法及时协调处理行政争议案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要重视诉前协调疏导工作,对于那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人员多、矛盾易激化的房屋拆迁、劳动保障等行政案件,要提前介入,服务上门,争取运用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促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质量效率评查制度。要加强案件的审限管理,在审判过程中严格遵守审限规定,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提高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一要进一步创新思路,丰富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载体,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扩大行政审判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不断增强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意识,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诉讼意识,积极引导群众正确地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要建立完善与行政机关的协调沟通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审判工作成效,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其积极配合和支持行政审判工作。同时要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合法的行政行为,构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机制。三是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规范执法程序,从源头上遏制不当执法行为的发生,避免产生行政争议。四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通过案件审理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政府及其部门建言献策,帮助行政机关指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对策,协助行政机关完善有关制度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要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廉政教育,增强廉洁司法意识,不断提高行政审判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树立公正司法观念、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保障司法公正。要认真开展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积极组织行政审判法官参加业务学习培训,拓宽行政审判人员的知识领域,增强他们的审案实践能力,切实提高行政审判办案质量和效率。
第3篇:最高法院长力推审判公开透明
最高法院长力推审判公开透明
2013年11月29日 16:48参与互动(0)0
香港媒体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28日要求各级法院机关进一步推进审判公开透明。当天,中国3000多个法院的裁判文书实现联网。
据香港《南华早报》11月28日报道,周强27日宣布的这一决定是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改进司法系统工作的一部分,另外相关部门还将减少对地方法院的政治干预。
周强在深圳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上说,中国裁判文书网是空前的大工程,他还表示,民众之后可以在网上查阅案件的进度。
报道称,目前尚没有公布落实这些措施的具体日期,也没有说明地方法院不遵守规定是否会受到处罚。
报道指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7月份开始在网上发布审判结果,公众可以看到包括死刑案件等大部分审判的结果。
日前,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呼吁扩大司法公开范围。
周强说,法院应记录审判进程,并要求地方法院应及时上传某些案件的最新审理情况。部分地方法官说,利用信息技术来推进法律公开化在欠发达地区可能有一定的难度。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说,该工程耗资巨大,地方法院也许需要更多资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说,审判结果公之于众后,部分法官担心如审判出现失误可能会受到嘲笑。
报道还说,内地媒体和观察人士对不久前***案件相对透明的审判表示赞赏。该案显然是最高人民法院新举措的试验。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进行自我辩护,并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大部分庭审记录。
第4篇:全县法院刑事审判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10月12日,县人大内务司法工委在分管主任秦贤斌同志的带领下,对县人民法院2007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在县法院听取相关庭、室、处、队对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在县司法局召开由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律师参加的座谈会,采取听取汇报、交流座谈、查阅案件资料等方法,对我县的刑事审判工作有了较为全面的掌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县人民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在打击犯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刑事审判方式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成绩,为我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0
7、08年该院刑庭荣获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并立集体三等功,体现了该院刑事审判工作的综合素质整体水平。
1、从严把握,较好地发挥了刑事审判职能。法院领导班子历来非常重视刑事审判工作,定期听取刑事审判工作专题汇报,对刑事审判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他们坚持“严打”方针,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涉农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依法惩处一些职务犯罪,加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力度,以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07年以来,县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80件,审结460件,依法判处刑罚的被告人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5件155人,缓刑132件170人,免于刑事处罚的14件17人,单处罚金刑的22件29人。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案件共26件,经中院审理,24件予以维持,2件被部分改判为适用缓刑;县检察院抗诉的案件2件,均作部分改判。
2、标本兼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管制、拘役、罚金,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监管工作。二是灵活公诉庭审方式,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审判、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烟草系统人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庭审旁听以及新闻报道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三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少年法庭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职能作用,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罚当其罪,全力预防减少犯罪。07年以来,县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件70人,并不定期到学校、社区犯人家中跟踪回访,了解他们的改造情况,切实做到了审判一件、挽救一个、教育一批,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07年至今,已审结的少年犯无一人重新犯罪。
3、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刑事审判工作方法。县法院高度重视刑事审判工作,不断完善刑事审判管理机制,严格考核案件的调解率、当庭宣判率、服判率、上诉率发改率等质量指标。07年以来,该院的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达75%;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能公开审判的案件,100%地做到审判程序公开,裁判理由公开,审判结果公开,使公正司法真正贯穿刑事审判的全过程;他们树立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意识,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增强群众法制观念,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4、强化意识,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一是经常联系县人大相关工委,虚心听取征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司法报告制度,凡刑事审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活动、重大案件,都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三是积极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视察、检查刑事审判工作。07年以来,刑庭共6次邀请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26人旁听刑事审判庭审,深受好评;四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建议人大信访交办的刑事涉诉案件,做到“高度重视,精心办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所办理案件均按要求及时结案上报,做到了当事人比较满意,上级部门比较满意。
二、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案件在准确量刑、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方面出现了尺度把握不严的现象。如:07年以来,市中院对我县刑事上诉案件直接改判的2件中,均适用了缓刑。在检察院提起抗诉的2件案件中,认为不适用缓刑被改判的1件,认为量刑畸轻的被改判1件。另外,部分案件在罚金刑运用上有一定的偏差,存在有判前商议的现象。二是少年合议庭审判工作机制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未成年人的审判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少年犯罪的预防社会教育等经常性工作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探索,对青少年犯罪的延伸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已判决的青少年犯罪的回访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法官的司法理念还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就案办案、孤立办案,只注重法律效果,忽视社会效果的问题仍然存在。如:少数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量刑时没有充分考虑案发的原因案件执行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被告人或被害人的权利,引起一些不同看法。
三、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转变刑事司法观念,更好地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强化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既要坚持“稳、准、狠”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行为犯罪分子,又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在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的刑法原则基础上,从有利于减少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谐出发,准确把握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审时度势,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谐稳定。
2、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确保刑事审判的质量效率。要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原则制度,依法公正审理好每一起刑事案件,切实保证作出的裁定、判决经得起法律衡量、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历史检验,实现实体程序公正的有机统一。要依法保障律师充分履行辩护职责,依法保障被告人的人权,依法保障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权利,推进落实被害人权益的各项措施。要切实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坚持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标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裁判质量。尤其要认真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注重将心理辅导引入少年法庭工作中,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障碍人格缺陷,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正确面对成长过程中遭遇的曲折失败,提高社会适应能力。要坚持公正第一、注重效率原则,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要做好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依法规范刑罚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维护法制统一。
3、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提高审判人员整体素质。要全面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确保刑事法官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司法公正。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政治上的清醒坚定。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刑事法官掌握法律政策精神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加强审判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更加注重保障民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廉政司法教育,不断完善规范刑事审判活动制度建设,健全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4、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一些社会影响大、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的基础上,尝试对一些重大、复杂案件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形式,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有关宣传单位的联系,依法对大案、要案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深入剖析、广泛宣传,使其真正起到宣判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巩固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要注重总结、推广宣传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树立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及刑事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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