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纪信访自查报告
第1篇:涉纪信访工作的
中共神西乡委员会
关于建立健全基层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实 施 方 案
为了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关于切实做好群众进京上访处置工作的通知》及全省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县转型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按照李兆前书记在全省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视频讲话精神及市、县纪委涉纪信访工作会议上的安排部署,按照五纪发[2011]29号文件要求,神西乡党委决定,从2011年9月开始,建立健全基层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为此,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转型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转变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密切党同
人民群众联系,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全镇广
大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
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
使命感,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解决基层信访问题,切
实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二、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包事责任制
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主要是以
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为工作重点,以党政班子、机
关干部包村包案包事为主要形式,以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到县
入市赴省进京上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
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和谐稳
定的社会环境。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采取
强有力的措施,组织信访工作小组,集中解决全县纪检监察
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梳理排查出的基层涉纪信访问题。神西乡
党委采取层层分解的办法,把任务分解给班子成员、包村干
部。包村干部要对所包村的信访案件或上访事项负主要责
任。班子成员、片长要率先垂范,切实负起责任,坚持工作
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实际,真诚倾听群众
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集中查办信
访案件,认真解决信访问题,使信访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三、依纪依法解决和处理基层涉纪信访问题
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解决问题
是关键。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为群众解决问题上。既要重视解
决现有的信访问题,也要重视解决新发生的信访问题。要进
一步强化包村责任制,谁包村谁负责,着力提高解决问题的质量,努力提高办结率,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当地,防
止形成新的重复上访和到县入市赴省进京上访。要充分调动
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工作
合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要依纪依法处理信访问题,严
格把握政策。同时,要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采取必要措施,切实解决问题,做好稳控工作。要特别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
生活,运用多种方式做好救助和稳控工作。总之,要通过认
真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疏通纠结,化解矛盾,使大
多数农村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大多数上访群众息诉罢
访。
四、切实加强对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的重要保证。乡
党委决定成立全乡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领导组,由乡党委
书记郅建康组长,副书记李夏云、纪检书杨永盛任副组长,班子成员、涉农人员组成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
室设在乡办公室,李夏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乡党委书记
郅建康同志是开展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李夏云、纪检书杨永盛同志是开展这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纪委书记
要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集中
时间,下大力气解决好农村信访问题。要把这项工作紧紧抓
在手上,行动要快、力度要大、措施要硬、工作要实,逐案
逐问题研究解决。领导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
导,建立定期听取汇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问
题,扎扎实实推动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深入开
展。
乡纪委将组成若干检查组到各行政村检查此项工作的开
展情况,重点检查案件办理、信访事项化解情况。在认真检
查的基础上,总结和交流经验,研究和分析新形势下的信访
工作,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下一步做好农村
信访工作的措施,努力把我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提高到新水
平。乡党委将对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
工作搞得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不
力,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要实行问责。
包村干部解决信访问题要按照政策和法律规定,严格把
关。既要维护群众利益,严查上访背后的腐败问题,又不乱
开口子,不冤枉党员干部,要正确妥善处理每件涉纪信访问
题,做到案结事了、息访罢诉。每办结一件信访案件,化解
一个信访事项,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分管领导都要签注意
见,负责到底,就同一问题再次上访的要追究包村干部责任。
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以及涉纪信访工
作长效机制的建设的时间成效取信于民。
神西乡涉纪信访工作领导组附后: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神西乡涉纪信访工作领导组
组长:郅建康(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夏云(乡党委副书记)
杨永盛(党委委员、乡纪检书记)
成员:张俊林(党委委员、人乡人大主席)
刘志康(党委委员、政协组长)
安旭宏(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闫付年(乡党委副书记)
李海云(副乡长)
杨艳山(副乡长)
郭宏斌(党委委员、组宣委员)
徐宪武(党委委员、秘书)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李夏云
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机构附下:
主任:李夏云
副主任:杨永盛
成员:徐宪武闫旭东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第2篇:农村涉纪信访讲话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农村涉纪信访工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我市信访稳定,在全国“两会”期间不再发生越级非正常上访事件。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解村乡东茹庄村村民董勇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发生,说明一些乡镇和单位主要领导,对全国“两会”期间的信访稳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够,市纪委要求,各乡镇及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对辖区内的信访稳控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矛盾隐患和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对苗头性问题做到“三早”、三及时”,早知悉、早防范、早处置;及时发现、及时疏导、及时化解。
二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解村乡东茹庄村董勇越级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发生,再次暴露出一些乡镇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意识不强,解决矛盾、化解问题的措施不力。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和服务大局的意识,把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总负责,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细化领导责任,采取切实措施,化解信访矛盾和问题,做好信访稳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不再发生此类越级非正常上访事件。三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解村乡东茹庄村村民董勇越级进京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发生,为我市在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市纪委、监察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哪一级出现问题,追究哪一级的责任;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以强有力的责任追究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信访稳控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
第3篇:涉纪信访工作的
中共神西乡委员会
关于建立健全基层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实 施 方 案
为了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关于切实做好群众进京上访处置工作的通知》及全省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县转型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按照李兆前书记在全省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视频讲话精神及市、县纪委涉纪信访工作会议上的安排部署,按照五纪发[2011]29号文件要求,神西乡党委决定,从2011年9月开始,建立健全基层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为此,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转型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转变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全镇广大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解决基层信访问题,切实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二、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包事责任制
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主要是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为工作重点,以党政班子、机关干部包村包案包事为主要形式,以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到县入市赴省进京上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组织信访工作小组,集中解决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梳理排查出的基层涉纪信访问题。神西乡党委采取层层分解的办法,把任务分解给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包村干部要对所包村的信访案件或上访事项负主要责任。班子成员、片长要率先垂范,切实负起责任,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实际,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集中查办信访案件,认真解决信访问题,使信访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三、依纪依法解决和处理基层涉纪信访问题
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解决问题是关键。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为群众解决问题上。既要重视解决现有的信访问题,也要重视解决新发生的信访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包村责任制,谁包村谁负责,着力提高解决问题的质量,努力提高办结率,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当地,防止形成新的重复上访和到县入市赴省进京上访。要充分调动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要依纪依法处理信访问题,严格把握政策。同时,要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采取必要措施,切实解决问题,做好稳控工作。要特别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运用多种方式做好救助和稳控工作。总之,要通过认真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疏通纠结,化解矛盾,使大多数农村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大多数上访群众息诉罢访。
四、切实加强对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的重要保证。乡党委决定成立全乡做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领导组,由乡党委书记郅建康组长,副书记李夏云、纪检书杨永盛任副组长,班子成员、涉农人员组成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办公室,李夏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乡党委书记郅建康同志是开展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李夏云、纪检书杨永盛同志是开展这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纪委书记要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集中时间,下大力气解决好农村信访问题。要把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行动要快、力度要大、措施要硬、工作要实,逐案逐问题研究解决。领导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定期听取汇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问题,扎扎实实推动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乡纪委将组成若干检查组到各行政村检查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案件办理、信访事项化解情况。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总结和交流经验,研究和分析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下一步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的措施,努力把我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乡党委将对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搞得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不力,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要实行问责。
包村干部解决信访问题要按照政策和法律规定,严格把关。既要维护群众利益,严查上访背后的腐败问题,又不乱开口子,不冤枉党员干部,要正确妥善处理每件涉纪信访问题,做到案结事了、息访罢诉。每办结一件信访案件,化解一个信访事项,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分管领导都要签注意见,负责到底,就同一问题再次上访的要追究包村干部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以及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的时间成效取信于民。
神西乡涉纪信访工作领导组附后: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神西乡涉纪信访工作领导组
组
长:郅建康(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夏云(乡党委副书记)
杨永盛(党委委员、乡纪检书记)
成员:张俊林(党委委员、人乡人大主席)
刘志康(党委委员、政协组长)
安旭宏(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闫付年(乡党委副书记)
李海云(副乡长)
杨艳山(副乡长)
郭宏斌(党委委员、组宣委员)
徐宪武(党委委员、秘书)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李夏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机构附下:
主
任:李夏云
副主任:杨永盛
成员:徐宪武
闫旭东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第4篇:基层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方案
建发[2011]25号
中共建安乡委员会
关于建立健全基层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各村支部、各站所:
为了进一步畅通纪检信访工作渠道,靠前化解各类矛盾,进一步加强农村惩防体系建设,大力维护全县的和谐稳定,不断巩固我乡基层涉纪信访问题调处成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 《 五台县化解信访积案“双百”大行动实施方案 》及县纪委五纪发„2011‟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基层涉纪信访工作实际,特制订关于建立健全基层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理念,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案结事了”为目标,以“三比一树”主题教育为动力,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健全责任机制,做到工作职责目标化、目标任务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信访问题、民生问题、热点难点问题,为推进全乡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把“案要查结”、“事要解决”作为解决基层涉纪信访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制度为抓手,基层涉纪信访案件按要求结案率达到 100%,责任追究到位率达到 100%,信访问题按期终结率达到 100%,实现纪检信访无积案、越级访和非正常上访明显减少,信访隐患及时排除,推动全乡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组织机构
建安乡基层涉纪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领导组 组 长:师泽喜(党委书记)副组长:武树荣(纪委书记)成 员:安艳军(乡纪委委员)
郭志伟(乡纪委委员)王爱红(乡纪委委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基层涉纪信访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武树荣(兼)
四、工作制度
乡党委、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推进,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有机结合,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解决基层涉纪信访问题长效工作机制。1、转变作风,建立领导干部“三访”工作制。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要严格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统一分解接访职责、统一接访时间、统一公示接访负责人名单、统一接访地点,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坚持领导干部约访制。各分管干部要根据分工情况、接访具体时间及联系电话等向社会公开,上访群众针对自己要反映的问题选择相应领导预约接访。三是建立领导干部下访制。由各包片负责人挂帅,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农村,深入农户和田间地头,采取全面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问计专访与扶贫走访相结合等形式,对全乡农村涉纪信访问题深入开展大调研、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重点疑难信访问题包调查、包处理、包协调,全程负责,限期处理。
2、强化职能,实行领导包片、包案问责制。乡党委、纪委要把基层涉纪信访案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到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包片管理、分级办案”的原则,细化责任,明确目标,对全乡涉纪涉腐信访案件进行责任分解,进一步建立健全乡党委、纪委分管干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查处基层涉纪信访案件责任制。乡党委书记是查处基层涉纪信访案件的第一责任人,乡纪委书记和包片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对上级立案调查的重点案件,实行由乡纪委书记挂帅、专案组具体负责的查处涉纪信访案件责任制,做到“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
3、明确目标,认真落实信访稳控责任制。乡纪委及包片领导对所包片和包村的信访稳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定期向乡纪委报告。对有可能引发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点稳控对象和各种上访隐患要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对情绪激动、执意越级上访、有极端行为的重点人员,要实行 24 小时不间断监控,密切掌握动态情况,建立健全信访稳控长效监管机制,乡党委书记是落实信访稳控的第一责任人。
4、突出重点,坚持落实责任制,责任到人。责任重点:一是对进京上访重点户做到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员和稳控人员,责任到人;二是对农村各类上访隐患做到了底清数明,建立台帐;三是对乡“三个中心”工作人员实行限时办结落实,杜绝无故意刁难拖延办结时限以及工作人员擅离职守现象;四是对乡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农村村务公开制度进行落实,杜绝制度建设虚于应付和执行不到位的现象。
5、立足治本,建立廉政教育“六联”联动机制。要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抓好基层涉纪信访工作的重要基础和治本之策,进一步完善廉政培训、廉政考试、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廉政宣誓、廉政档案“六廉联动机制”,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领导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6、强化监督,严肃责任追究机制。乡党委、纪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涉纪信访工作的跟踪问效、问责,对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引发新的上访问题的,对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不健全,工作不落实、群众合理诉求不解决,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 《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 和 《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严肃追究分管干部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建立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意义,把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的过程作为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过程,作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深化专项治理、促进解决基层涉纪信访的过程,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过程,切实增强长效机制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建立长效机制工作,切实将其摆上重要日程,亲自部署,精心组织,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措施。
3、深化工作成效。各包片、包案干部要认真分析查找基层涉纪信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产生原因,要认真总结积案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探索新时期信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基层涉纪信访的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附:建安乡建立健全涉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包片、包村干部责任分解一览表
中共建安乡委员会 二 O 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基层涉纪信访 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 报:县纪委 中共建安乡委员会 2011 年 8 月 30 日印发 共印 20 份
第5篇:法律援助工作站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自查报告
法律援助工作站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自查报告
根据区法律援助处《关于做好在办法援案件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站认真进行法律援助工作站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自查报告
自我检查,并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排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本站以方便群众求助为目标强化服务功能,本着“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
一、接待咨询方面:的原则,努力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在接待来访群众时,做到热情诚恳、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不激化矛盾及扩大事态,认真解答法律咨询的同时做好接待记录。
在本站成立之初,我们就建立了一系列受理、审批、指派制度,并在往后的期间不
二、受理、审批、指派方面:
断完善,保证法律援助申请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批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及时告知理由及申请复议途径。同时,为了保证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对基层法律援助站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我们也统一制作了规范化文本供援助站使用,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服务。
在案件办理期间,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
三、案件办理方面: 律,尽职尽责地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本站也及时予以协调处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研究制度,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为了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本站积极进行协调沟通,力求顺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为了保证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案件的质量,我们推行案件跟踪制度。在告知当事人
四、案件监督方面:
相关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明确告知当事人承办人员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财物及费用,我们还逐个案件发放办案质量跟踪表。对办结的案件,本站严格审查案件材料等是否齐全以及根据当事人反馈的意见,全面对案件进行审查和评估,保证案件质量监督机制落到实处。此外,本站还不定期地开展案件质量自查活动,加强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区其他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联系,并通过走访,及时沟通交流提供法律援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补缺、早改正,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为规范化提供法律援助奠定坚实的基础。
就目前而言,本站还有4个在办法律援助案件,均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其中,有1个案件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方式结案,协议约定由对方当事人支付法律援助申请人交通事故赔偿款6832元及案件受理费25元,该案现在正处于装订归档阶段,另外3个案件尚未开庭。
通过自查,我们可以看到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清晰地看到了目前本站法援工作还存在的一些困难与不足之处,主要是:
1、法律援助门槛设置仍然偏高。特别是受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的影响,他们当中有很多人都需要寻求法律援助服务,而法律援助机构现有的人员及经费状况显然难以适应。
2、对照本次服务和质量评估标准,本站在个别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在接待咨询方面,由于条件限制,本站还没有放置相关各种纠纷的宣传资料,也没有使用闭路电视等。在受理、审查、指派方面,本站还没有做到定期公布案件指派、安排和办理情况,也没有对法律援助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做好书面告知。在案件办理方面,在与公安部门协调中,还无法做到诉前调阅、复印案件相关材料,造成法律援助资源的浪费和成本的增加。在案件监督方面,本站未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表彰,也未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们将在日后工作中给予不断改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设,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和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纵深发展,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促进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使法律援助制度深入民心。
第6篇:涉执信访调研报告
淇县人民法院涉执信访案件调研报告
孔松涛
执行工作作为社会矛盾解决的最终归集点,是矛盾最易激化的阶段。因此,涉执信访不可避免地大量存在。如何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正确处理涉执信访案件问题,是基层法院面临的重要课题。我院涉诉信访中有30%以上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执行上。涉执信访之多,不仅影响到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公正性评价,也会影响到案件的正常办理。现笔者就本院的涉执信访案件情况,进行调查和思考。
一、我院三年来涉执信访案件在涉诉信访中所占比例情况及走势
我院2008年至2010年共新收执行案件510件,年均170件,三年间共出现涉执信访23件(次),占执行案件总数的4.5%,占全院信访总量的33.2%。涉执信访量呈下降态势,占全院信访总量的比例亦有所下降。
二、涉执信访案件的类型
(一)申请执行人反映案件久拖不执,要求法院尽快执结。如我院办理的李习涛申请执行赵静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一案,被执行人赵静在我院立案前就下落不明,立案后我院经调查,发现其无明显财产可供执行,执行进展较慢,引起申请执行人不满,向上级信访。
(二)申请执行人反映执行人员执行不力,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如我院执行的崔浩美申请执行贾国俊侵权纠纷一案,该案于2008年3月3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五日内拆除建在申请执行人宅基地上的房屋五间,但双方当事人因该案涉及的宅基地纠纷积怨多年,对立情绪极大,到期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并扬言如果法院强制拆除,就和申请执行人拼命。因双方当事人在本村均有较大的家族势力,冲突有可能一触即发。考虑到大局稳定,我院决定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力求化解矛盾。但申请执行人却认为,既然被执行人没有在限期内拆除房屋,法院就应该立即强行拆除,并多次向上级信访。
(三)被执行人或案外人反映滥用执行措施或执行措施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如我院执行的岳刚松申请执行赵建华建筑工程款纠纷一案,我院经调查,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赵建华应得的已转入河南小灵猫实业有限公司账户的款项11万元。但河南小灵猫实业有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称我院冻结的款项并非被执行人财产,要求法院解除冻结,并向上级信访。
(四)被执行人或案外人以上访闹事的形式阻挠法院执行,甚至暴力抗拒执行,在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时,以信访方式对法院执行工作施加压力。如我院执行的杨占国申请执行唐全文借款纠纷一案,我院责令被执行人三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40000元,但被执行人唐全文非但没有履行义务,还一再隐匿行踪、转移财产,以抗拒我院执行。我院认为其行为情节严重,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公安机关依法将唐全文刑拘后,唐全文之妻路荷叶多次挂着“冤”字去上级有关部门上访闹事,欲以此种方式对我院执行工作施加压力。
三、形成涉执信访案件的原因
(一)少数执行干警工作作风问题,造成当事人信访。极个别干警依然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有的工作方法简单,有的责任心不强,有的借口案件太多,忙不过来。
(二)执行行为不规范。个别执行干警业务水平较低,办案效率不高。以案件多、任务重、压力大为由,不愿挤时间钻研业务,凭想当然办案,用老经验办案,不当采取强制措施,引起当事人不满;个别干警碰到疑难案件束手无策,暂时搁臵起来,以致时过境迁,失去执行时机,造成执行不能,形成执行积案,酿成涉执信访。
(三)个别当事人缺乏常理认知,没有诉讼风险意识,明知被告没有履行判决的能力,或者早已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仍然提起诉讼和申请执行,以致胜诉了案件,但执行无望。甚至个别申请执行人偏执地认为,法院掌握无限国家权力,不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如何,都应当给其执行到位,否则,就是法院的失职。这在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尤为突出。
(四)受传统观念影响,个别当事人法治理念不强。长期以来,行政权力大于司法权力,行政干预司法现象屡见不鲜,由于行政机关等社会力量的干预,使得当事人更注重于采取信访等手段寻求“私权”救济,受此传统观念影响,人们习惯于凡事找政府解决,信访不信法,认为只有找更大的官,才有望解决问题。所以,当事人对执行不服或有异议,就上访找政府,找上级领导机关。
四、涉执信访案件的特点
(一)集体信访多。一些执行案件带有群体性。如执行一些困难企业的案件,法院对该企业采取处臵其财产等强制措施时,企业职工就会聚集成群,在法院或党政机关门口打出“要吃饭、要生存”等条幅,制造声势,扰乱社会秩序,给政府及法院施加压力,为执行设臵障碍。
(二)越级上访多。不按法律规定的正常途径反映,不相信基层,把希望寄托在上级。
(三)社会危害性大。众多的上访人到党政机关、法院上访,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特别是在党和国家召开重要活动及会议期间上访,造成很坏的政治影响。上访人动辄赴省进京上访,不管有理无理,都要求单位派人去接,浪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另一方面很多上访人把主要精力放在上访告状上,不务正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五、解决涉执信访案件的对策建议
信访问题的解决,可分为信访控制和信访处臵。信访控制是从源头上控制或预防信访的发生,信访处臵是在信访发生后以息诉为目的进行处臵,防止信访升级。
信访控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完备的信访预防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制订案件执行过程中的信访工作预防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严格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办案干警的责任心,对办案人员消极执行、违法违纪执行等人为因素引起上访的,坚决追究责任。二是注重工作方法,讲究执行艺术,不断提高执行干警的执行工作能力和技巧。除了严格依法、公正执行外,在执行工作中,还应增强执行工作的灵活性,坚持依法强制执行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做到因案而异,针对不同案件采取相应的有针对性的执行措施,积极做好执行协调和执行和解工作,充分 利用党委领导下的多部门参与、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有效破解各类疑难、复杂执行案件。
三是诉讼阶段兼顾案件执行工作。审判人员在裁判时要充分考虑执行因素并做好风险告知工作。一个公正、公平、合法的裁判是执行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依据。裁判不公、枉法裁判或释明工作没作好,当事人就会把抵触情绪带入执行阶段,抗拒执行,进而有可能引起信访。另外裁判文书的书写等也要充分考虑到案件的执行工作。如“电视机一台”,“摩托车一辆”等规格、数量不注明的裁判内容会给执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要注重裁判结果的可执行性和便利执行性。
信访处臵应做到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制度上加以保障。要进一步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领导包案责任制和执行救助基金等制度。形成领导亲自抓、亲自接待、亲自督办、亲自参于协调的机制。办理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回复,向当事人答复,对已办结的要附结果,对不能或不能及时办结的,要说明原因,限期办结,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是因案而异对症下药。对涉执信访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分析,区别对待,如果是当事人观念和法律知识欠缺问题而引起的上访,接访人员要热情对待,耐心解释,告知其正确的渠道,法律的规定。不推诿、不塞责,使其心服口服,息访息诉。如果系执行干警自己工作中的失误或违法情形,对责任人要敢于追究,确保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通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当事人的谅解,达到息访息诉的目的。对信访中的恶意闹事及无理缠访者要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坚决果断的予以处臵。
总之,涉执信访既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所要面临的一项工作任务,同时也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解决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焦点问题。通过法院各项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干警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做好预防控制和化解处臵,强化涉执信访案件深层次原因的治理,疏通涉执信访通道,案件就一定会逐步减少,涉执信访工作也一定会步入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第7篇:政法委执法检查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执法检查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自查情况报告
以来,我委及政法各部门认真落实“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创新举措,完善制度,积极开展政法干警业务和思想素质教育活动,我区政法干警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问题明显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量有了明显下降,但由于历史遗留等多种因素,执法工作仍不尽完善,尚有许多应当改进之处,现将我区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对我区实际的情形分析来看,目前我区在整体执法活动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个别政法干警执法办案不规范,存在保而不侦的问题。如:8月22日,原分局派出所民警张某、吕某办理的陈某涉嫌诈骗一案,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后对陈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但陈某被取保候审后未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2、个别政法干警对工作要求不高,疲于应付,办案质量较差。如:执法执纪民警在对派出所民警牛某、李某6月6日办理的宋涉嫌盗窃一案评查时,发现该案存在告知笔录未填写告知人、记录人姓名,复印材料未注明出处,笔录末页未签署办案民警姓名等问题。
3、个别政法部门监督力量薄弱,工作疲于应付,存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例如:20xx年11月15日警务机制改革后,各派出所不再单设法制、纪检、督察、审计等部门,而是由市局派驻各派出所2名负责法制、纪检、督察、审计等工作的执法执纪监督民警,由于人员少,多头管理,导致执法执纪工作疲于应付,难免出现监督“盲区”。
4、部分政法部门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不及时等不作为情况仍然存在。例如:法院在办理马怀军故意伤害一案,应当逮捕而未逮捕;在办理的王智勇贪污一案,由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羁押,导致案件无法起诉。
5、政法委对政法各部门的的执法监督效果不理想。政法委执法监督方式一贯来主要是被动式地处理来信来访、督办案件和执法检查等,启动监督少;协调案件多,指导督办少;事后监督多,过程监督少;根据领导批示监督多,根据既定规则主动启动监督少等现象。经常疲于应付处理涉法上访个案,普遍担当“消防员”的角色。
(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1、执法主体方面。
(1)部分干警执法素质不高,执法队伍中有一定数量的执法干警不学法、不懂法、凭感觉执法办案,头脑中缺乏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人权意识、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信访案件,一部分案件在办理初始,就由于违反程序不及时收集证据,导致案件事实不清,甚至办成难案死案,造成群众不断上访。例如派出所民警张某办理的故意伤害一案,由于办案民警工作不认真,未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导致9月1日该案终审判决后,的胞姐多次进京赴省上访。9月经省委政法委对该案评查后认定,派出所民警张某等办案人员存在现场勘查不认真,未制作勘查笔录和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未对现场血迹进行提取等问题。
(2)是执法为民态度不端正。主要是对工作不负责,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采取等、拖、哄的做法不及时处理。
2、涉法涉诉上访人方面。
(1)上访人对法律和道德的认识存在偏差。一些上访人对法律道德区别认识模糊,认为有些事情合情不合法,合法不合情,把一些道德范畴的问题弄成法律范畴的问题。
(2)上访人员的心理因素。部分上访人心里偏执,以自我为中心,难以交流。上访人称其儿子因受到环境污染而导致脑瘫,而又找不到相关切实的证据证明,而政法系统本着帮扶就弱的原则对进行救助了4万元,并写出了息诉罢访保证书。后又反悔再次提出赔偿要求,多次进行缠访、闹访,政法系统为此举行了多次调解,多次做工作,王仍不满意。
(3)个别信访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不愿通过正当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无理缠访闹访。如:4月28日,在其经营的游乐场与发生纠纷,被打伤(经鉴定为轻伤)。因有病无法羁押,检察院不接卷,案件无法进行,便开始上访。3月17日,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自愿停访息诉。5月28日,之子与发生纠纷,将打伤(经鉴定为轻伤)。的伤情经两次鉴定均为轻伤,派出所遂将刑事拘留。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环节后,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又多次到市局、区委区政府和派出所无理缠访闹访,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并旧事重提追究的刑事责任
二、整改措施
(一)执法工作整改措施
以上存在的执法问题和问题形成的原因,说明了我区执法质量不高不是偶然的,反映了我区执法队伍素质、执法理念和执法机制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必要性。要彻底改变我局执法质量落后的面貌,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政法委政治部拟定于今年9至10月份对全区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轮训,轮训覆盖面达到100%。
第8篇:麻田镇涉纪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麻田镇涉纪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为增强镇、村两级做好涉纪信访工作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涉纪信访问题就地、及时、妥善有效解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晋中市涉纪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涉纪信访工作责任。镇党委书记对本区域的涉纪信访工作负总责;镇纪检书记负主要领导责任;直接处理涉纪信访问题的领导及办事人员负直接责任。
二、对涉纪信访工作实施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执纪,违纪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实施涉纪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对象为:镇党委、政府的党员、干部。
四、涉纪信访工作职责任务:
1、建立涉纪信访组织工作机制,成立涉纪信访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任务职责。
2、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听取、研究、部署涉纪信访工作,做到思想、制度、职能、措施“四到位”,建立良好的涉纪信访工作秩序。
3、严格领导干部接访责任,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处,实行首访不接必受罚,数访不处必追责。
4、严格涉纪信访矛盾排查责任制,实行网络化排查,及时排查信访隐患,消除不稳定因素。
5、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做到“四定五包”。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息诉罢诉、包稳定。
6、镇党委书记要主动及时督促、协调重大信访、越级信访、重信重访、疑难信访的处理落实。
7、认真做好集体上访处臵工作,发生集体上访的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做疏导教育工作,确保人员及时安全返回。
8、及时做好涉纪信访信息报送工作,重大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9、按期规范报结涉纪信访案件。
五、实施涉纪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形式:
1、信访谈话(信访提醒、信访诫勉、信访警示谈话);
2、通报批评;
3、组织处理;
4、党纪、政纪处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分:
1、确实履行了职责,扎实有效地做了大量工作,其责任范围内仍出现集体越级上访的;
2、及时发现,及时制止,未造成影响和后果的;
3、无法预测、阻止的信访案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1、推卸、转嫁责任的;
2、事发前就有明显征兆,事发后仍未引起高度重视,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和解决,致使事态进一步扩大的;
3、暗示、诱导、挑唆、参与少数群众闹事和集体上访的。
麻田镇涉纪信访事项、案件督办办法
为促进涉纪信访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强化信访督办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重复、越级信访,切实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晋中市涉纪信访事项、案件督办办法》(试行),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督办原则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处理信访事项的原则。
三是坚持对党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是坚持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相结合的原则。
五是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督办范围
1、县纪委交办的要情况要结果的信访件。
2、县纪委要求反馈情况的信访件。
3、到市纪委集体访,赴省纪委、到中纪委个访和集体访的信访件。
4、其他需要督办的信访件。
三、督办主体及要求
镇党委成立涉纪信访工作督办领导组(下称领导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镇纪委书记担任。领导组负责对全镇重要信访问题的跟踪督办。建立督办管理台帐,专人负责落实,全面掌握情况,每季度向镇党委主要领导报告一次。
四、督办形式
对未按要求办理,未按时上报调查处理结果的信访问题,可采取下列形式予以督办。
一是电话督办。对一般信访件,通过电话向承办人询问办理情况、了解办理进度。
二是跟踪督办。对重点信访件,要下乡、进村、入户现场督办。
三是专题督办。对疑难复杂涉及多部门的涉纪信访问题,要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汇报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五、责任考核
1、将信访件
2、对信访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的责任追究,按照市纪委监察局下发的有关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麻田镇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规定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落实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明确我镇党政领导和村、镇两级干部信访工作的职责范围,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确立稳定是硬任务的执政理念,努力创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2、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信访条例》,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党政领导分工负责包案制,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责任单位分级抓,提高基层化解矛盾能力,遏制群众集体、越级、重复上访,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3、为确保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镇党委、政府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组成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受理日常信访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党委书记、镇长
1、信访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党委书记对全镇信访工作负总责,镇长负领导责任。把信访工作纳入全镇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明确全年信访工作计划和目标,并每年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在四次以上(有文字记录),提出对信访工作的指导性意见。
2、负责督查分管领导有关制度的执行和实施。(1)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2)每月一次信访隐患排查制度;(3)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案责任制;(4)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
3、保持与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坚持解放思想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做到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坚持四个“亲自”:亲自阅批交办的信访件,阅批群众重要来信和接待重要来访,亲自听取信访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布臵任务;亲自出面调处分管领导提交的疑难重大信访和突发性事件;亲自督办相关责任人员对信访事件的解决、落实情况。
4、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党的各项政策文件,加强信访源头管理,把信访工作逐渐从治标向治本方向转变,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探索、调查,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改革方案,努力做到科学决策,先调研后实施,先听取意见,后分步执行,避免因决策失误而引发社会矛盾,从根本上化解“三访”苗头,力争全镇无赴市以上“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信访”的“三无”村达到95%以上,保持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
(二)信访工作分管领导(镇纪委书记)
1、对全镇信访工作负主要责任。每月召开一次信访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和镇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并做好隐患排查、分析、梳理,部署安排全镇信访工作。
2、负责制订全镇信访工作的计划和目标,认真履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有关信访件的责任单位,审核信访办理结果。
3、负责建立和实施镇村两级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制和责任查究制,分析重复上访的根源,采取相应措施,坚决遏制重复集体上访。
4、负责全镇信访日常工作,直接接待到镇来访人员及上级下转的各类信访件。同时负责协调拟订信访件的调处预案。
(三)包片领导
1、对所包片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所包片发生的信访事项有直接调处责任。对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或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信访件,要督促指导包村干部、村组负责人做好登记、受理工作,参与调查处理工作,对于确定无法解决或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应及时向镇信访办反映,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2、对于所包片的信访隐患要及时了解、定期排查,并将情况反馈至镇信访办,真正负起全镇社会稳定的工作职责。
3、参与做好镇党委、政府信访接待工作。严格落实“信访接待日制度”,接待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来电、来信、来访接待,做到有登记、有受理、有办结,对于当日不能办结的,要明确告知信访人办理时限。
(四)包村干部
1、对所包村信访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所包村发生的信访事项有直接调处责任。对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或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信访件,要协同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或村组负责人做好信访接待、办理工作;对于信访人直接到镇反映的信访事项要做好接待、受理工作,并联系督促所包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或村组负责人做好办理工作。
2、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端正对群众的态度,满腔热情地解决所包村的信访问题,并主动“约访”群众,做到“包接待、包调处、包落实”,处理信访实事求是,公正及时,不推诿、不敷衍,认真负责,及时化解。
3、发现重大信访事项和集体上访信息必须及时、快速、准确地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发生重大信访事件应赶到现场做好劝返工作,对于所包村的信访重点户、老信访户要制定行之有效的稳控措施,确保在党和政府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越级上访。
(五)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或村组负责人
1、村党支部书记要对本村的信访工作负总责,村主任具体负责,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要经常向镇领导汇报、与信访办联系,联系电话:8855033。
2、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或村组负责人对本村发生的信访事项负直接调处责任,对于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或镇党委、政府交办的信访件,属于本职权范围内的要公正及时地解决;对于非本职权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信访和疑难信访或者是多次调解无果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反映给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并参与协调处理全程,做好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
3、要严格按规定时限15日内受理办结,并将信访处理结果书面回复信访人,如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服应在第一时间移交至镇信访办。发现重大信访事项和集体上访信息必须及时、快速、准确地向包村、包片领导或者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发生重大信访事件应赶到现场做好劝返工作,对于本村的信访重点户、老信访户要工作措施到位、稳控责任到人,确保在党和政府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越级上访。
4、加强信访源头管理,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所制定的政策文件。对重大事项及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公开、公正、公平地规范化操作,坚持避免主观随意,最大限度地控制信访源的发生。
三、责任追究
(一)责任追究范围
1、对于本辖区内发生的信访事项不闻不问或者相关责任人推诿扯皮、敷衍了事,致使延误解决时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2、对于本辖区内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不稳定因素不排查、不调查处理,对于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不解决或拖延、推诿,以致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3、对于本辖区内发生的信访事项处臵不当或延误处臵,致使矛盾激化、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4、为维护家族或小团体利益而支持、纵容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5、在土地承包、“四荒”拍卖转让、设施建设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以致引发信访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6、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瞒报、谎报、缓报、漏报,导致决策失误,处臵不当,丧失最佳处臵时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7、对于已经造成的信访事件相关责任人临阵脱逃,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8、对于上级有关社会稳定的决策、决定、规定和交办事项不传达、不落实以及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工作不到位,以致引发信访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9、对于本辖区内的信访重点户、老信访户工作措施不到位,稳控责任不明确,在党和政府重大活动期间,发生越级上访的。
(二)责任追究方式
1、通报批评。凡发生上述“责任追究范围”内所列行为及管辖范围内群众三次以上到镇政府机关或到县政府机关上访的,镇党委、政府在全镇范围内对行政村(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行政村(组)负责人、包村干部写出书面检查。
2、经济处罚。凡发生上述“责任追究范围”内所列行为及管辖范围内群众到市政府机关上访的,镇党委、政府扣发行政村(组)责任人20%绩效工资、奖金,发生三次以上,取消其绩效工资。
3、组织处理。凡发生上述“责任追究范围”内所列行为及管辖范围内群众赴省、进京上访的,行政村(组)主要责任人应引咎辞职,不主动引咎辞职的,党组织应责令其辞职或给予免职(停职)处理;包村干部、包片领导、分管领导由镇党委对其进行诫免谈话。
5、纪律处分。凡发生上述“责任追究范围”内所列行为并构成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左权县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办法》,分别给予直接领导责任人、主要领导责任人、重要领导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6、追究刑事责任。凡发生上述“责任追究范围”内所列行为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一票否决。凡发生上述“责任追究范围”内所列行为的,且发生的信访事件在全县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取消所在行政村(组)评先、评优资格,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麻田镇涉纪信访接访办法
为着力构建“源头接访、一线办访、息诉罢访”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落实信访接待工作责任,规范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了解群众诉求,促进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根据晋中市涉纪信访接访办法(试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接访人员
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
二、接访形式
接访采用定点接访、定点下访、重点约访等形式。
定点接访是在麻田镇涉纪信访接待室面对面接待来访人。
定点下访是镇党委、纪委班子成员每月定期深入到各村对反映的信访问题下访。
重点约访是镇党委书记、镇长有重点地、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反映信访事项。
三、接访时间、地点
1、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每个工作日在镇涉纪信访办公室轮流接访。
2、各包村干部对直接到镇反映问题的信访人要配合轮岗领导做好接访处理工作。
四、接访程序
1、登记。来访人填写《来访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中应包括来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反映的主要问题等内容。
2、接谈。来访人填表后按照先后顺序依次接谈,要求接访谈话人要和蔼可亲、耐心热情、文明礼貌、依规依纪依法接访。
3、批示和交办。根据来访人反映的问题属涉纪信访的,移交至镇纪委,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对重大信访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已办结息访的重复访不再受理。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要按照《麻田镇信访工作责任制规定》办理。
4、建立工作台帐。对接访事项逐件建立工作台帐,内容包括:来访人姓名、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反映的主要问题以及接待处理意见、办结结果、信访人的意见等。
5、督办。对重点信访问题,镇党委要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
五、接待来访实行双向承诺
接待来访实行双向承诺,受理机关承诺依纪及时处理信访举报。信访举报人承诺依纪依法信访、不越级上访,必要时写出书面承诺。对少数妨碍信访秩序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要协调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六、责任监督
1、对不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访,连续三次到镇机关或两次到县级机关上访的村组,对各行政村书记、主任或村组负责人诫勉谈话。
2、对到市、赴省进京越级上访的村组,按照有关规定建议对乡镇主要领导采取组织措施。
3、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首访不接,数访不处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麻田镇涉纪信访工作排查预警、研判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信访信息工作在防治腐败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基层涉纪信访问题的发生,使预防关口迁移,预防措施前臵,预防效果前显,根据《晋中市涉纪信访工作排查预警、研判制度(试行)》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基层信访问题排查预警机制
1、要建立镇、村两级信访网络排查体系,组建涉纪信访排查机构,明确职责任务,扎实开展工作。
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责任”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排查所辖区域、本单位的涉纪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覆盖、无漏洞的大排查网络,确保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涉纪信访问题、矛盾纠纷,要逐案逐人逐项登记建档并建立台帐。
3、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紧密结合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每月排查一次,及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类涉纪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庆日、重大方针、政策、决定出台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等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及时化解各类涉纪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在排查中坚持政策性问题普遍排查,具体问题专题排查,潜伏性问题深入排查,苗头性问题提前排查。
4、排查的内容主要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及难点问题,重点排查涉及到县、镇中心工作以及在建或准备开工的重点工程项目的信访问题;涉及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和其它方面应该及时提醒的问题;涉及到农村或企业带有倾向性、可能引发群体信访的问题;可能引发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的问题;其它重要的信访事项和问题。
5、镇纪委要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排队,及时向有关单位打招呼或发建议书,并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重要信访隐患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涉纪信访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二、建立健全涉纪信访信息研判制度
1、建立涉纪信访工作分析研判例会制。时间为每季度首月的10日(遇节假日顺延),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分析研判例会采用涉纪信访总体情况综合分析与个案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研判内容包括涉纪信访受理、办理、报结情况;初访受理、转送、交办、承办、督办、报结的情况;重信重访及办理情况;受理复查、复核的数量及办理情况。
4、对涉及下列情况的重要涉纪信访案件,要向镇党委提出办理建议。
(1)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件。
(2)信访人与责任单位对处理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信访件。
(3)不及时处理,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信访件。
(4)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信访件。
(5)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件。
5、镇涉纪信访分析研判例会由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主持,镇党委班子成员参与。
6、每次例会要形成会议纪要,对排查出的重点领域、难点、热点问题和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的信访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制订工作预案,明确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同时,对有关情况要逐级上报。
